知法懂法守法心得体会

2023-06-02

受到生活、学习、人和物的启发,我们会得到一些心得体会,将这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能让我们获得更多新的思想。如何写出吸引人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知法懂法守法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知法懂法守法心得体会

“知法、守法、懂法”心得体会

老城中学八年级三班

张文卓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明辨正邪,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中国有句古语叫“有理走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说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和目标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把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要害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阳光灿烂,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的同时,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国家。青少年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只有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守法、懂法,做法制的先锋,才能在将来不负重望,不厚使命,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篇:知法懂法守法作文-做知法懂法的中

学生

七(4)知法懂法,做合格中学生

知法懂法,做合格中学生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做合格中学生》。

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天空。可见,鱼和鸟的自由是有条件的,我们人类也一样,我们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保证了我们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正常进行。如果没有法律,当我们的人身安全

受到威胁时,就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如果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也会变得混乱不堪:比如持枪杀人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我们每天都可能生活在枪林弹雨中;再比如,抢银行如果没有罪,那银行还会存在吗,钱财还会安全吗,我们的生活还会自由、方便吗?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习的保障,作为一名中学生,就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但在我们身边仍存在着许多不文明甚至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迟到、早退,讲粗话、抄作业、乱扔垃圾,让学校这个文明的场所蒙羞。更有甚者,顶撞老师、欺负小同学、打架斗殴、勒索钱财,其实这已经触及到法律的边缘。违纪与违

法不是两码事,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一定会做违法的事。现在违法,以后就会走向犯罪的深渊。那些铁窗里的人们,往往是因为忽略了法律的威严性,以身试法,才得到严厉的惩戒。

身为中学生的我们,在校内一定要遵守校规校纪、班规班纪。在校外,一定要遵守国家法纪,并与各种犯罪违法现象坚决斗争。因为这是我们成为一名合格中学生的基础标准,这也是一个学生良好品德的体现。

同学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做起,一起来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和支持法律!让“法律伴我行,法律限我行”。

由七年级班供稿

2016年11月10号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我们每一个

同学都向往“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自由,但是自由是相对的,没有束缚,自由也就无从谈起。“法”正是为保障公民的自由而制定的强制执行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言行的束缚,自由的保障。遵守法律,便自由;违反法律,便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就会失去自由。“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它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坚守社会文明的最后一道底线;法又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它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无处逃逸;法就像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维系着社会的安定,护卫着人们的安宁。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率逐年升高:

肥城两个十五六岁少年当街打死流浪老人;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养成了随意违纪的坏习惯:他们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

校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屡见不鲜,说脏话、抄袭作业、旷课上网、顶撞老师、

赌博酗酒等。这些同学可能认为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因为“年幼无知”而放纵自己、伤害他人,否则我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基于此,我们要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学生

做知法懂法的好学生,从今天开始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老师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喜欢做游戏吗?大家的回答一定是:“喜欢”。

是啊,因为在游戏中,我们不但能增长知识,得到乐趣,还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但是你们知道吗?每一种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在活动中大家都必须遵守规则。如果你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开除出局,甚至受到惩罚。今天我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做知法懂法的好学生,从今天开始》。

其实,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

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懂法。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

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其次,在实践中还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比如,痴迷于打游戏机,看毫无意义的录像,打架斗殴等等。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学,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

力。同学们,你们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

当然,同学们还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

为同学生带来了福音!安徽一个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后来,由于群众的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厂主被刑事拘留。其实,这些孩子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会用法是以知法为前提的,因此,现在看来,平时学习一些法律常识是很重要的!

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只要大家都能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同学们,做知法懂法的好学生,让我们从今天开始!知法懂法教案

“法律与我们同行”主题班会设计

活动时间:第12周

活动班级:六一班

活动目的:

1、通过这一次活动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违法行为,做一个知法的学生。

2、通过学生的自我学习,相互交流,了解身边存在的问题,知道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做一个守法的学生。

3、通过这次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努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做一个护法的学生。

活动过程:

一、主题班会启动仪式

1各小队清点人数并报告中队长。

2出旗。

二、主持人出场宣布班会开始

A:亲爱的伙伴们,在我们的身边也存在着影片中发生的故事。

B:这些故事中都触及到了一个敏感的词——法律。

A:法律一直存在于我们的周围,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B: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它,进一步了解它。

A:我宣布昆山市实验小学五中队

A、 B:《法律与我们同行》主题班会正式开始。

动;

罪;

耻;

盲;

虫;

德;

做;

止;

弃;

子。

三、儿歌导入:

八荣八耻牢记心,荣耻分明见行热爱祖国报效心,危害祖国千古服务人民最荣尚,背离人民最可崇尚科学立大志,愚昧无知变文辛勤劳动是美德,好逸恶劳是懒团结互助力量大,损人利己不道诚实守信最可贵,见利忘义不能遵纪守法人人夸,违法乱纪要禁艰苦奋斗是榜样,骄奢淫逸遭唾道德教育娃娃起,知荣知耻好孩

四、知识问答

A:同学们,当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

B:当你走在僻静的乡间小路留恋于周围的美景时;

A:当你与别人交往接待时;

B:当你购物或售物时;你是否想到

A: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B: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

A、B: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

A:首先,以小队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竞答,分抽签必答和抢答两部分,由主持人来提问,每个小队积极参与回答。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 学生参与比赛。

A: 比赛进行得真激烈!现在我宣布获得优胜小队的分别是:第X小队、第Y小队、第Z小队。

B:下面有请校领导和法制副校长

给优胜小队颁奖。

A:通过刚才的知识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善于动脑,积极思考,知道了许多法律常识。

五、调查实践

A但是光光知道法律知识是不够的,需要进一步了解它。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各小队在活动前做的调查。

B: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人懂得了法律并融入了自己的行为中。那么参照以上行为,看看你都做到了吗?

学生交流,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集体宣誓

我愿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护法的小学生!

六、小法官断案:

A:“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已经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个别与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请看小品《走在犯罪的边缘》。

B:“偷窃”,一个不雅的名词,一

个触犯法律的行为。一直认为这个行为离我们很远,其实“它”却离我们如此近。

A:也许你会对这样的行为不屑一顾。

B:也许你对它只是望而远之。

A:但这样类似的校园偷窃事件却已处在了犯罪的边缘。

B:俗话说:“小错不改致大祸”。看了刚才的小品,相信大家一定深有感触。现在你就是一名小法官,你会如何处理这个案件?

学生交流如何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好这个案件。

第三篇章::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

七、案例辨析

A:通过刚才的讨论交流,大家进一步了解了我们校园中同样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每天都要上学、放学、每天都要与他人接触,我们只有树立法律意识,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尊严,自己的权利,我们才能高高兴兴地上学,平平安安地回家。

B: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我们真正面临问题的时候,我们是否能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呢?请看——

学生讨论交流

八:相声:和谐校园行

A:遵守法律应从小事做起,尤其是在校园中,因为我们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

B:和谐的校园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A:校园的和谐是我们所共同期待的!这不,有人就对这“和谐”二字开始大做文章了!

第四篇章::做一个会用法的小学生

九、情境处理

A:“法律”,一个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主心骨。

B:一个社会中跃动的音符,它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A:在关注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的场面。请看——

画面一:校园“小霸王”正在对某位学生进行敲诈、勒索。

画面二: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画面三:某生交友不慎,结识了社会不良少年,养成挥霍成性的习惯,引发了入室抢劫案。

B:如果你身处这样的情境,你会怎么做?任选一个说说你的做法。

A: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保持警惕,学习和我们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就能在平时遇到危险时正确的面对和处理。

B:可能我们的处理方法还不够妥当,下面请我们的法制副校长来教我们一些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的具体方法。

终结篇:法律与我们同行

十:诗歌朗诵:〈〈小小心愿〉〉

A:我相信美好、和谐的法制社会人人向往。

B:我也相信每一个人都在为创造

这样的一个社会而不断努力着。

A:昨日的不懂事,已经造就了今日的我们;今日的感悟,决定明天的我们。

B:我们的心声,也代表了时代的最强音。

A:此刻,我与我的伙伴们愿意把内心的想法与大家一起分享。 十一:辅导员讲话

A:成长中的我们将时刻与法律同行!

B:法律将时刻与逐渐成长的我们同行!

A;此时,见证我们点滴成长的辅导员一定有话要说!

B:请辅导员讲话。

十二:集体宣誓

我愿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护法的小学生! 十三:退旗

附三:小品:《走在犯罪的边缘》

一节音乐课上,大家都排着整齐的

队伍去专业教室上音乐课,只有小叶、小姜、小杭、小张、小潘偷偷的在排队过程中溜了出来。

小叶:无聊的音乐课,我就不想去上,还不如在班级自己玩了。

小杭:昨天我丢了一块橡皮,回家和我妈妈说了又要被骂了。

小张:我肚子好饿啊,今天中午的菜难吃死了,我一点胃口都没有。好想念小店里那美味的汉堡包啊!

小潘:你又没钱,想了也没用,又吃不到。诶,我有个办法可以让小叶不无聊,让小杭有橡皮,又填饱小张的肚子。就是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跟着我一起来做。 合:什么办法?快说快说呀。

小潘:跟我来!

于是大家就跟着小潘走出教室,径直望2年级一个正在上体育课的空班走去。 小叶:来2年级干吗?你想再读低年级啊?

小张:来这里干吗?我还是饿啊,快点告诉我哪里有好吃的呀!

小杭:不是说跟着你有橡皮的吗?

小潘:你们别急呀,呶,橡皮不是在课桌上等着你吗?

小杭:可是那不是我的啊。我妈妈说这样的行为叫“偷窃”。

小潘:拿了不就变成是你的了吗,上面又没写“不是你小杭的”这几个字。 小杭:对啊,哈哈!

小潘:诶,小张,你不是饿了吗?喏,这里有3块钱,可以买你想吃的汉堡包了!

小张:啊?这个„....不过我是的确饿了„„好吧。 小叶:这个铅笔盒里也有1块钱,这个也有,还有这个„„

小杭:我也来找找,看谁找的多,哈哈

小张:快下课了,我们快走吧!

小叶、小杭:好好。

附件四:xx年9月某日下午,某中心校五年级李风与沈光两位男同学在课间时相互追逐打闹,在推拉过程中,李风的手受到了伤害,一场风波由此而

起。 事情发生后,李风的父母为其治疗,多方寻医问药,先后两次去上海专科医院治疗,时间长达10月之久,花费了1万多元。在这期间,李风的父母也曾以代理人的身份多次向沈光的父母及学校提出干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三方各执己见,未能达成约定。一年后,李风的父母向辖区内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附五:相声《和谐校园行》

甲:同学们好

乙:老师们好

甲:你发现没有啊,现在我们的校园变得越来越和谐,越来越文明

乙:是啊!创建和谐文明校园给我们带来了不少好处啊

甲:可不是嘛!路越来越宽了

乙:来来来,你说清楚点,什么东东啊

甲:用你的IQ 想想怎么跟范伟一样“IP、IQ、IC密码统统告诉我”You brain have two

parts ,one is left another is right have

nothing left ,The left have nothing right

乙: 卖弄什么呀!说明白点啊

甲:这不是创建和谐校园吗?大伙忙着提高素质,提高能力啊!

乙:是啊!

甲:阅览室、图书馆是人山人海,他人挤人,人压人,人落人,人堆人 乙:呵!做人饼

甲:也差不多,反正就是你前脚尖碰前面人的后脚跟,两边人的肩膀是大膀子落小膀子,小膀子叠大膀子

乙:停!停停 我怎么觉得像是贩卖黑奴啊,至少也是菜市场啊!

甲;什么话啊!菜市场有捧着书买菜的吗?黑奴有是本科生的吗?

乙:没有啊

甲:有不出声买菜的人吗??有不反抗的黑奴吗??

乙;没有啊!有的话那也是哑巴

甲;就是啊!阅览室挤的那么多人,路不宽才怪呢??

乙:所以现在到处都在大兴土木,连我们学校也在搞“建设”。

甲:干脆我也去搞“建设”?

乙:得了吧你!什么事都瞎参和!

甲:什么啊,你冤枉好人嘛!

乙:记好啦!我们要的是和谐的校园

甲:难道你觉得我是不和谐的吗?

乙:文明的校园

甲:难道你觉得我会说粗话脏话吗?

乙:可爱的校园

甲:难道我还不够可爱吗?

乙: 行了,我真服了你了,为了表达一下 我的心情我决定用一首歌来倾诉一下!

甲:观众朋友们啊!一会大家多来点掌声啊!

小姑娘脸皮薄,没掌声哭了 怎么办啊?来来来鼓掌!

乙: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别人怎么做我不管,只要你也一样地坚持。

我相信文明和谐永伴我行,我知道一切不容易,我的心一直坚定相信自己, 愿我们一起共同努力,我们都需要勇气,来面对种种阻力,理念瞬变,我能坚定地创建

和谐校园,创建文明校园

甲:不错嘛,看来还有两把刷子啊!、

乙:那当然

甲:抄家伙,这个还是今天刚买的,还不会使呢!

乙:我靠!看来还像个什么事啊!厉害!看看她能怎么弄!!!!!

甲:看看这个是什么?

乙:不就是两片竹片吗!还得意啥啊?

甲:不对!是两个竹片加根红头绳!呵呵

乙:得了吧,你还是赶快开始吧!人家观众都等急了

甲:咱说一个道一个,今天说点嘛?哀,我今天说点嘛?

乙:看来是个装相的,我看你啊,你要是不会说就下去吧,别在这丢人了! 甲:干吗啊你!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咱横40,竖60,乘起来是2400! 乙:哎呀,你倒是说啊,别磨蹭了,咱们大家还等着呢!

甲:好嘞,我这就说创建和谐校园就是好人人生活少不了。路变宽,阅览室里去买菜。

乙:什么啊?谁去哪买菜了啊?

甲:阅览室里去学习,学天文看星星,学地理看地球。

乙:那么大的家伙,看得全嘛。

甲:我说话你再乱插,我就抽你!

乙:得了,你说吧,我听着呢

甲:好嘞,听我慢慢说给你听,咱门实验小学,新人新貌新气象!

学校内外忙得急,嘿!忙得急为了增强我们法律意识,创建文明校园,学校举

行“尊纪守法,创建和谐校园,主题教育月“活动

乙:是的,有这回事!此言不假!

甲:活动动员会结束后啊,那个,那个,各个班级都忙活了。搞征文,办演讲,上红领巾电视台播节目

,入社区做宣传,嘿各种活动多又多,活动多她费用也多,这些费用上哪找,嘿上哪找?

乙:上哪找啊?

甲:去拉赞助啊!

乙:感情你是拉赞助的啊,又一个骗钱的

甲:是啊,拉赞助怎么了?哎哟,我忘了想大家介绍我自己了!我是**** 乙:你现在就想拉赞助啊?

甲:你别和我打闹啊,我还没说完呢!“跟我走吧。去拉赞助吧,梦已经醒来,永不会害怕,这所有的一切只为拉赞助,你快给点赞助吧“

乙:停停停,你怎么现在就拉起赞助来了啊?我问你:你们有没有其他的

活动啊?

告诉我们大伙瞧瞧!“

甲:有啊,你们听好了。趣味足球赛,男女混合齐入场 比赛规则只有一条

乙:哪一条啊?

甲:女生踢到球时,男生不许抢,否则算犯规!

乙:呦这个规则好!高啊,实在是高!

甲:巾帼须眉,同竞技!谁强谁弱,它还不一定啊

乙:是的!谁强谁弱,它还不一定!

甲:但我相信在我们校党委领导下,我们的校园会更加和谐,更加文明 听:旅客朋友们请注意:开往昆山市实验小学的315次和谐校园文明号列车 就要出发,请赶快来买票。来来来,大家赶快来买票,我这儿谢绝还价, 两元一张,不贵不贵,快来买啊,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乙:来来来,把钱给我,我这儿给你们打八折,便宜吧哈哈哈哈! 甲:砹?

我就纳闷了,怎么没人来买票啊?

乙:100,200,~~~~~~~~~~~

甲:咦?我的钱怎么被她给挣去了啊?艾,别跑,把哦的钱拿来!!!! 乙:~~~~~~~~~~~~~~~~

甲:别跑啊,还没谢幕呢!

附六:诗歌朗诵

法律

一把无形的双刃剑

他可以刺痛你的心扉

他可以洗涤你的心灵

法律

似远非远

似近非近

从前的我们

无形中触摸到了你的身影

让我们望而远及

而此刻

当我们再一次靠近你时

却让人欢喜让人忧

当我们真正懂你的时候

我们会为拥有你

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我们更会用实际行动

~ 26 ~

捍卫你

保护你

附七:辅导员讲话

孩子们,听了你们激烈的讨论、发言,看到你们逼真的表演,老师感到很欣慰。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保护自己、惩治犯罪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更应懂得法律的重要性。

做一个知法的人,能使自己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

做一个懂法的人,了解存在于自己身边的法律事件并懂得如何正确地面对。 做一个守法的人,成为一个维护法律的小卫士。

做一个会用法的人,学会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维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今天的活动我们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到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相信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成为一个真正尊纪守法的文明小学生。作文:做一名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 27 ~

做一名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高邮市树人中学 七班 于欣宇

“法”顾名思义就是法律。一个国家正是有了法律,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才会变得更加的和谐。有人说“法律是架起人与人之间的桥梁”。做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懂得法律,遵守法律,并且通过法律来正确的保护自己。 小 荷

十四岁是一个花一样的青春,但有这样一位十四岁少年不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却只能呆在阴冷的少管所。这个少年在判刑的时候,很后悔的说“其实我没有想要毒死人,我只是想开个玩笑而已,想要他肚痛不停地拉肚子…”原来,这个少年把自己买来的饮料,灌入了一点老鼠药,随后将饮料放入同学的抽屉了,因为少年的无知,而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他更没有想自己的一个玩笑,让同学丢了性命。

想必大家都知道,在我们高邮,有一位中学生很值得我们学习。她就是人称“最美中学生” 管仲培。那天,她正要

~ 28 ~

回家,看见一位年满八旬的老人坐在地上,苦苦呻吟,路旁,三轮车也侧翻在路边,三个车轮在“无辜”地越转越慢,看着老人痛苦的表情,这时,忽然有一个声音在说:“这是谁家老人,有没有认识他的人啊,认识他的赶紧打电话叫他家属来啊。”又有一个声音在议论着:“现在网上披露的这种这种“碰瓷”的现象太多了大家千万不要去扶,不知道这个老人是真摔倒还是装的”看看就可以了。这是管仲培想都没想就将老人送到附近医院就诊。她没有告诉老人自己的姓名,便悄悄的走了。管仲培是一个懂法守法的最美中学生,她的道德高尚,使人敬佩。真是“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通过这些事例,我明白了不要辜负家长的期望,不要辜负老师的期望,不要辜负同学的期望。

作为祖国的希望,我们既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的懂法守法,同时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人人争做优秀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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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第三篇:知法 懂法 守法 护法

一、开场白

刘治:点击生活故事,感受校园精彩; 朱红:放飞青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春之声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朱红:欢迎大家收听本期节目,我是主持人朱红 刘治:我是主持人刘治。

合: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遵守校规校纪特别节目。

朱红:接下来,我们来说一下前段时间同学们的不和谐音符。 刘治:同学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朱红: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认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刘治:中学生日常行为守则 [两位同学灵活播报] 朱红: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刘治: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朱红: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刘治: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朱红: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刘治: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刘治:今天的节目分为生活百科、成语故事和来稿选读个版块。

二:生活百科

朱红:今天的生活百科节目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吃饭的误区。 刘治:嗯,吃主食容易发胖的这种说法最近很受女孩子的追捧,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光吃菜不吃饭呢不见得能瘦,而且对健康也是很不利的。

朱红:米面等主食含有一定的淀粉和一定量的膳食纤维,属于复合碳水化合物,碳水化合物是人体最主要的能源,是人体不可缺少的营养物质。

刘治:它们分解后变成葡萄糖释放出能量,葡萄糖是脑组织和红细胞唯一可以利用的能量,也是心脏和肌肉活动的主要能源,所以不吃主食,只吃蔬菜、水果、牛奶等的饮食模式容易使人的思维迟钝,记忆力衰退。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下降。

朱红:久而久之会造成免疫力的低下和营养不良,所以谷类每天吃250克到400克,蔬菜每天300到500克才是最健康的饮食。

三、成语故事

刘治:今天给大家讲的成语故事是程门立雪!程门立雪出自宋朝朱熹《朱子语录》。宋代的杨时考到进士后不愿做官,专心研究学问。他起先拜理学家程颢为师,学到了不少知识。

朱红:程颢死后,四十多岁的杨时又和同学一起到洛阳请教另一位有名的理学家程颐(程颢的弟弟)。他们到程颐家时,程颐正在打瞌睡。

刘治:两人不敢惊动他,就侍立在门口。程颐醒来后发现门外的雪已下了一尺多深。“程门立雪”由此而来。

合:程门立雪比喻求学心切和尊师重道。

四、来稿选读

刘治: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朱红: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刘治: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朱红: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刘治:再见!

王成洁、朱红、刘治分别交叉播报,选读文章:灵活分工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1981年、1991年、1994年发布以来,对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等都起到了重要作 用。集中体现了对中学生思想品 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对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第四篇:知法懂法 守法护法

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法制讲座) ——枞阳县公安局钱桥派出所所长 朱祥甫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荣幸受到钱桥中学的邀请,来到贵校给大家讲法制课,向大家宣传法制,希望大家听完课后能够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当今的时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时刻都会接触到各种信息,在纷繁复杂的信息当中,有的是健康信息,有的是不健康的东西,健康的信息会对你们的教育和成长有好的促进作用,而不健康信息,则会对你们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引导你们走向歧途。

在这样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下,你们能用自己的眼睛分清善恶、美丑、健康与龌龊吗?我认为,你们难做到这一点,因为你们很年轻,因为你们还没有踏上社会,还没有具备观察、分析、甄别和抵御外界影响和侵害的能力,从一些青年人的平时表现、行为方式上不难发现,你们中的有些人,已经受到不良的东西影响了,没有树立起远大的抱负,没有正确的健康的人生理想,不好好念书,不好好遵守校规校纪,甚至干出一些违法犯罪勾当,侵害你周围的同学,侵害学校,侵害你们的家人和朋友,真的,有些轻少年违法犯罪了,我们看到了非常痛心,有人在这样的花季年龄,过早的放弃了理想和追求,走上了岐途,给社会、给家人、给自己都造成难以想象的伤害!

我从警二十余年,目睹了多少青少年因为沾上恶习,因为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上了犯罪道路!而且,当今,这种现象越来越严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越来越多越来越趋向暴力,这不是耸人听闻,在下面我将会向大家讲几个典型的例子,你们可以从事例中吸收教训。

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们年龄还小,就算有什么事,法律也管不了我们。那么,我现在郑重的告诉你们,这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解,是一种不懂法或者对法律轻蔑的表现,也是无知的表现。你们的年龄是还小,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可是,你们需要培养健康的心理,树立健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要远离那些不健康的东西,摒弃那些恶习,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把现在的书读好,才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过去,我们这一代人,曾经认为毒品距离我们很远、艾滋病及其他性病离我们很远,爆炸枪杀案件离我们很远,暴力袭击校园案件离我们很远,那些卖淫嫖娼的丑恶行为离我们也很远,可是,今天,这些东西都已经来到我们身边,象病毒和瘟疫一样,无时无刻不在向我们的青少年发动攻击。据我掌握的资料,我们身边就发现刚出校门的青少年染上了毒品(钱桥镇目前发现有3名88年生一名86年生的男女青年有吸毒经历,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在此不能告诉你们这都是些什么人),还有一些少女们走上了卖淫的道路。这是多么令人惊心的事实! 再者,年龄小,是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不是用来抵挡违法犯罪的借口和理由,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你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刑法》第17条第4款还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各种不良习性,成人以后想要改正是非常困难的,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自己的言行,不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纵容自己,认为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玩小聪明,日久天长以后,必将扭曲灵魂,走上歧途,酿成大错。再者,即使你今天年龄不满十六周岁,你犯了罪,依法不能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但是,犯罪的不良记录却要伴随你终生!何况,年龄是个变数,你总是在不停的长大嘛,今天年龄不够处罚,明天你的年龄说不定就够了,到那时,你已经养成了恶习,再犯罪的话就要得到重处。

同学们,记住孔子的一句话吧“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做到谨言慎行,从点点滴滴做起,善行其事,善修其身,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一个有志气有理想的青少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你们从现在起就应当明确将来的责任,将来,你们要为祖国为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当担重大责任!

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累知识和才干,为将来报效祖国和中华民族做好物质和精神的准备。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几个故事,是几个青少年由于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放纵自己,而干出伤人害己之事,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一、1996年10月,陈瑶湖镇某初级中学初一学生谢小五,当时正好十四周岁多一点,和几个有学不上、喜欢无事找事殴打学生、拦截车辆的学生混在一起,一天下午放学后,五个人在一起密谋晚上到合铜公路上拦车抢劫。当天晚上,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拿了一件工具,有人从家中拿来钢筋,有人拿来木棍,在合铜公路上拦车,先后拦了三辆车,前两辆车都没拦停,第三辆是货车,被拦停下来,司机停车后即遭到他们的殴打,不得已将身上仅有几百元钱和一支手表给了他们。司机报案后,第二天公安机关即将他们抓获,因谢小五年龄刚十四周岁多一点,

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只是从犯,最终给其判刑一年。从此,他告别了学校,过上了歧路人生的不正常生活,他服刑结束后,年龄小没有正当职业,便随着农民工盲目流入城市,到江苏常熟市后又多次参与抢劫、盗窃作案,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他至今仍然在服刑。

二、周普寨,年龄刚超过16周岁,1997年,正在本县最好的高中读高一,因猥亵儿童被公安机关刑拘。原因是一天上午,本应上学的他却没去上学,溜到自己家附近的一所小学门外,将一名小学三年级女生诱骗到偏辟的地方,用手抠摸女孩下身,做出极其下流的动作,直至女孩疼痛叫喊才罢休,女孩回家后告诉父母并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将其抓获。据他本人交待:自从到某高中读书时起,因学校外有一家私营录像厅天天晚上放录像,而且经常播放淫秽录像,正值青春发育期的他,看了一次黄色录像后,便走火入魔,经常偷偷去看,并想入非非,在猥亵儿童之前,曾以辅导功课的名义,猥亵自己的一位女同学,从此,自己深陷情色的幻想和尝试之中。最终被判刑一年。劳改释放后,周普寨外出打工,又先后两次因强奸罪被判刑。本来,他从初中升入高中时,是一位成绩非常优秀的学生,亲人们对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对他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可是,他却没有规范好自己的行为,放纵自己,毁了自己的前程。

三、2007年,陈瑶湖镇某初中三年级女学生汪某(16岁),因与同班男同学谢某(15岁)谈恋爱,相约离家出走到铜陵市,校方和他们两家亲属到处寻找,都无法找到,直到有一天,铜陵市警方通知派出所,让两位同学的家人到铜陵去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才知道他们因抢劫出租车被警抓获。汪某被警方抓获后,痛哭流涕,但为时已晚,她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据他们自己交代,他们到铜陵玩了两天以后,身上的钱用完了,无法生存下去,谢某提议抢劫女出租车司机。事后,据校方介绍,与汪某谈恋爱的男同学谢某在学校成绩相当优秀,没想到他会早恋,更没想到他们会因为早恋而走上犯罪道路。

四、2006年7月26日,横埠镇山水村的章海波(男,23岁系芜湖某职业技术学院应届大学毕业生),从芜湖回家途中,自带一把三棱刮刀,路过其本村居民章秀玲家时,顿起盗窃财物之心,潜入章秀玲家中行窃,不料被章发现,章海波即扼颈并用三棱刀朝章秀玲乱剌,直到章秀玲倒地,响声惊动章秀玲女儿,章海波将其推倒后用脚猛跺其头部至其昏迷,后在章家行窃未窃到任何东西。章海波最终被处以死刑(已经执行了死刑)。

五、2007年,某中学在较女生方某,未满16周岁,因网恋离家出走,中途辍学,见到网上的白马王子以后,被该王子拉到一家美容院,逼迫其卖淫,后来,自己破罐子破摔,居然引诱过去自己的好友卖淫,最后,在一次严打中被抓,并以容留妇女卖淫罪获刑。

上面五个故事的主人公,犯罪之前,都象你们这样的花季少年,其中几位还是非常优秀的少年,可惜他们没能很好的约束自己,有的沾上恶习,有的过早恋爱,将自己美好的未来葬送在自己手里。他们的犯罪,不只是葬送了自己,更重要的是危害了社会,伤害了他们的父母和亲人,让父母的下半辈子在羞愧和痛苦中生活!

上面的例子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天生资质非常好,如果能把这种聪明的资质用到发愤读书上,定能成为优秀学生甚至将来可以成为栋梁之材,可是,有些人却没有自我约束能力,加上父母为了生活外出打工而无人管束,他们不断的懈怠和放弃,把大好时光用到玩耍上,打游戏、上网吧,甚至进入不该进的娱乐场所,涉及情色及赌博等丑恶现象,或者逞强好胜,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结伙斗殴等等,骚扰学校,扰乱社会秩序,学校对他们进行教育,简直是对牛弹琴,拿他们没办法,公安机关查处他们时,他们有人仍然玩世不恭,经常表现出一股傲慢无理的样子,我行我素,不知悔改。每每看到你们如此的年少无知的表现,我们既气愤又痛心,焦心而无奈,少年不立志,少年染恶习而步入歧途,却不知悔改,长此而往,将来怎么能为家庭作贡献?怎么能为社会作贡献?怎么能为建设国家出智出力?甚至,非但不能为家为国做贡献,还可成为祸害一方的害群之马,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所以,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养成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自己约束自己,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放纵任何小的过失,不茫从于任何有不良习气的所谓朋友,远离游戏室、网吧、歌厅舞厅等等地方,将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因为那种地方是鱼龙混杂的场所,那里面混杂着许多低级的下流的糟粕,而你们的抵抗力还不足以抗拒这些侵害。那些经常混迹于游戏室、网吧、歌舞厅等地方的一些青少年,结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沾染了不良习惯,荒废了学业不说,最终可能还会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上面讲的那个周某后来多次犯强奸罪,那个女学生方某,后来因容留妇女卖淫获刑,都是因为放纵了自己,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能力。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该怎么办?还有就是,经常会碰到一些有害的东西或者人和事,比如,淫秽书藉、录像,比如赌博,比如酗酒等等,碰到这些东西我们又该怎么办呢?这就要求我们具备一定的观察能力、辨别能力,具备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还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在搞好学习成绩的同时,要不断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现在不是提倡素质教育吗?素质是什么?大家可能非常模糊。我认为素质是一个人多方面能力的综合体现,如学习能力、对是非的辨别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抗拒不良事物引诱的能力,等等,这些能如何取得,只有一个途径,就是学习!没有生而知之者,只有学而知之者,我们不只是从书本中学,还要从社会实践中学,学文化知识,学法律知识,学各种书本以外的知识。具备了各种能力以后,还要遵守社会公德规范,国家不是提倡“以德治国”吗?一个有才能的人,不一定就是有用之才,不一定对社会有贡献,因为他必须还要同时具备德,只有德才兼备了,才能将他的才智正确应用好!实践证明,德行和操守,要从青少年时期培养,做到“涓涓细流而成大海”,从一点一滴做起,规范自己提高自己,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放纵自己,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今后要想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在漫长的人生长河中,他将为没能培养好自己的德行而被人看不起或者憎恶,而被社会淘汰,因此,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应处处规范自己,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古今中外,所有伟人、科学家,都是少年立志,树立远大志向,并终生朝着目标奋斗。我不讲外国的,只讲中国的,如鲁迅、巴金、钱其深、华罗庚等伟大的文学家和科学家,他们都是少年立志而成长起来的。什么是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呢?凡立志为社会为国家为中华民族作出贡献的,不拘泥于自我,囿于狭隘的一人一家一个小集体的小利益,心胸博大,这样的人生观就是正确的人生观。那些计较个人名利得失者,计较虚荣攀比者,贪图享乐者,甚至心理阴暗肮脏,一心想着掠夺他人的劳动成果坐享其成,在这些人的心中,都是唯我是从,以自我为中心,自高自大,自我利益就是最高利益,这样的人根本没有正确的价值观。能够正确的评判是非曲直,善恶美丑的人,正确对待金钱、地位、荣誉等外在的东西,才能正确的行为处事,才能胸怀大志,才能为家为国为民族作出贡献。

(三)加强青少年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遇到不法侵害沉默不语,会让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甚至让他们得寸进尺,继续对你们进行侵害。如果我们真的有一天受到了不法侵害,就要勇敢的向老师、父母或者公安机关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要构成犯罪,要被判刑坐牢的。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甲假期与邻居乙及乙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甲和乙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甲听乙及他的朋友悄悄的说:“等一下要将某某的手机抢来,还要搜出他的身上的钱”,甲听了这话后,知道乙等人准备抢劫,他想下车,不想参与他们的事,但被乙左说右劝,碍于朋友情面,最终跟随乙等人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甲站在一边看着,乙让他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甲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体,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乙,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乙等人及甲一并抓获,甲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是被冤枉的。你们认为他是不是被冤枉的?

我国《刑法》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甲参与了抢劫,是共同作案的同案犯,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及时制止,如果你制止不了,也应该赶快想办法远离他们,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去犯罪,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不积极作为,最终也难脱干系,在法律上讲,你们是共同犯罪。所以,同学们,以后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远离犯罪。

总之,同学们如果遇到不法侵害时,不要心慌害怕,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持正义,相信邪恶不可能压倒正义的真理,让犯罪象过街老鼠,无处可逃。

最后,根据当前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缺点和问题,我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关于外来人员到校寻衅滋事的问题。如石马中学过去的学生赵某,经常纠集一些不良少年到学校骚扰学生,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派出所亦多次出警对他们进行驱赶和教育,因其年龄问题及家庭因素,公安机关无法对其作出处理,而其家庭又不能正常的尽教育的义务,至使其危害一方,不过不要紧,他的年龄在不断的长大,总有一天要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我要告诉同学们,你们要与赵某这样的劣迹青年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与他们同流合污,不要为虎作伥,同时还要勇敢的揭露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科学合法的保护自己。校方对外来人员侵害学生现象,要有果断措施,组织教师及高年级学生护校,组织班级学生护班,形成拒绝不良现象进入校园的氛围,树立校园正气,让违法犯罪不敢向校园渗透漫延。

2、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脱节的问题

我们常说的“留守儿童”现象,在你们之中,就有不少人是留守大军中的一员,你们的父母为了生活,为了能把你们培养成才,抛家别子外出打工,他们在外面不是去享受,是去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受别人难以承受的累,他们饱尝辛酸,让你们在家能够和别人的孩子一样,甚至能和城市的孩子一样生活和上学,可是,他们外出,留下了你们和爹爹奶奶一起生活,你们不能正确的理解父母,却有人认为没有父母的管束正好能放纵自己,有学不上,有书不念,放任自流,打游戏,

上网,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这就形成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脱节的问题。在此,我呼吁大家,一要重新认识和理解父母,体谅他们外出打工的辛劳和无奈,感受父母对你们的牵挂和深沉的爱;二要珍惜自己,把握好今天的大好时光,树立远大志向,好好学习,让自己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回报父母。

3、在校学生存在的一些不良习惯 (1)破坏学校公共财物

这种现象时有发生,而且还带有普遍性,有的学生出于恶作剧而损坏桌椅板凳、门窗等,有的是出于泄愤,损坏教室里的财物或学校其他财物,无论是恶作剧也好,泄愤也好,首先,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虽然,很多这种行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那是学校爱护学生,不想让你们受到法律的惩处而留下不光彩的记录,用校规校纪给予教育和挽救,其实,学校是用心良苦的,可是,你们能理解吗?再者,你们损坏的虽然是学校的财物,同样也损坏了学生应该具备的品德,让学校受到伤害,同时也严重的伤害了学生在社会上的影响,伤害了青少年应该培养起来的社会公德,如果有人认为这是不值一提的事,那么,有这种行为的甚至是有这种恶习的学生,就难以被塑造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人才,这些人一旦走上社会,可能会恶习不改,干出危害社会的事,也有可能因此而走上邪道,走上犯罪的道路。 (2)参与敲诈勒索

有这种行为,就更是要不得的,这是一种相对较重的违法行为。这种现象也经常发生,有的是本校已经离校的学生所为,有些是在校学生勾结校外人员所为,侵害那些相对弱小的学生,将他们带到学校的生活费敲走,有时候逼得弱小的学生们在家骗父母,说是学校向学生收费,不仅让学生人心惶惶,更严重的损害了学校形象。

(3)抽烟、喝酒、赌博、上网、打电子游戏、染发及带有流氓习性

我常看到街头巷尾、校园周边有一些稚气的少年吸烟,也偶尔看到饭店会有一些未成年人喝酒、打牌赌博,更经常看到学生模样的少年们在网吧上网打游戏,有的甚至沉迷到网络上,据我所知,贵校的一些学生自以为聪明,晚自习以后,居然用衣服做工具从楼上往下吊,然后翻围墙到网吧上网,这是什么行为?大家想想,这符合一名高中学生的行为规范吗?同学们大概知道,2008年,枞阳中学一名高三学生因翻围墙外出上网,不慎坠地死亡!一个鲜活的生命,由于自己不能约束自己而英年早逝,因为他的死亡,让学校遭受损失,更让其家人陷入灾难之中。这是多么非常让人心痛的事,同时也是非常让人生气的事,想一想,你们的父母家人,将你们送到学校,是多么希望你们能多学知识,是多么企盼你们成龙成凤出人头地,可是你们却背着父母家人,逃学,干出上述种种行为,荒废学业,更荒废了树人做人的最佳时机,学没上好,人没做好,最后却成了阿非一样的人物,被社会所摒弃和不齿。还有,就是一些青少年行为另类、怪异,将本来很美的黑发染成红色、黄色、绿色或白色,穿着打扮更是大胆前卫,男孩子打耳孔、剌青、纹身,特别是有些女孩袒胸露背甚至露腹,耳朵上穿孔不算,还有

人在鼻子上穿孔,也许你们会说,这些是个人的自由,谁也管不着,是的,你怎么穿衣怎么打扮,是自己的事,可是你们要知道,无论如何却不能有伤风化,有悖道德规范。同学们,人的美与丑,不单纯靠外在的东西来表现,那些外表美而行为不美心灵不美的人,是徒有外表,华而不实,而那些外表不美,行为美心地善良且又有学识者,却让人们格外尊重,那些有着另类的怪异行为的青少年,他们没有把握住人生坐标,找不到生活和学习的方向,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从增加自身才干做起,却想让别人注目,所以用这些怪异的行为吸引别人眼球。可怜啊,可悲呀!这些人长此下去,就会浪费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到头来,什么都学不到什么都得不到。同学们,要珍惜时光,“一寸光阴一寸金”啊,青春一晃即逝呀,要好好把今天的学习机会,认真把书念好,争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让人尊重的人。 (4)参与盗窃作案

这些年来,青少年盗窃作案现象越来越多,钱桥也并不少见,在这里我就不举例说明了。由于一些青少年沾染了一些恶习,比如沉迷上网,比如抽烟喝酒、甚至赌博,这些都需要钱,家里平时限量供给,有的家庭本来就不富裕,经济负担本来很重,当然也有些家庭可以供应得起孩子的消费,但是为了不让孩子养成乱花钱的坏习惯也限量供给,那么,有了上述这些恶习,钱怎么来,于是就去盗窃作案。

4、水、电、交通、高坠等的安全问题

最后,我要向大家讲讲如何做到水、电、交通安全问题。近年来,经常发生青少年溺水死亡及交通事故死亡,以及偶有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前年夏季,新埠村一姓柏的少年因暑假参加补课,课后到水塘中洗澡而溺水死亡,年仅16岁;去年,石马中学一名姓唐的学生逃学外出到河中玩耍溺水死亡,年仅16岁。他们都是花季少年,却英年早逝,留下的是亲人们无限的悲哀和痛苦。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不幸,不是他们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是因为他们年幼缺乏起码的安全意识,并且过份贪玩。国家提倡“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上面讲的两位少年如果时刻把安全记在心中,不冒失行事,那该多好。这是水祸,还有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攀高登高的安全(如今年5月12日晚,钱桥中学复读班学生章齐贺意外坠楼死亡事故),都是悬在我们头上的剑,要时刻鸣警钟,不可一刻放松或疏忽。 最后,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欢乐!祝各位同学,立志高远,学习进步,身体健康,美好的理想都成真!谢谢大家!

第五篇:第三周 知法懂法守法

《知法懂法守法》

国旗下讲话

黄岛区崇明岛路小学 五年级三班

尊敬的各老、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小学生》。

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可曾知道,鸟和鱼也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鱼儿离不开水,可水有深有浅,有寒有暖,有咸有淡,热带鱼就不能自由的生活在北冰洋。鸟儿离不开大气,有碧空如洗的清朗天气,也有暴风骤雨,风雨交加的日子,鸟儿也不可能在什么天气都能飞翔。鱼和鸟的自由是有条件的,我们人类也一样,我们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因此,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法律在我们的生活、学习中的重要性,我们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也要认真的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今天,我带着全体师生的心声站在这里,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学生发出呼唤: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骄子,应该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知法、懂法,守法,做新时代合格的接班人,让“法律伴我行,法律限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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