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规定

2023-02-26

第一篇: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规定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规定

xxxxxxxxx工程项目部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为改进和完善工程(劳务)分包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现状,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原则

1、合法自愿,合作共赢,兼顾企业和分包方利益的原则;

2、严密条款、统一文本、严格审批、事先控制的原则;

3、项目部规范操作,法人单位严密监控,集团公司与工程公司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合同签订前的几项规定

1、招标前必须对外部劳务队伍的资格进行审查;

2、必须实行“阳光招标”,择优选用劳务队伍;

3、劳务队伍上场前必须签订合同,不签合同不准上场,不得开工;

4、不得签订开口合同,合同中的项目单价必须明确。

三、合同的签订

1、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原则上以法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加盖法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2、严禁签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

3、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般采用以下三种合同形式:

(1)工程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准许分包的单项工程,应与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条款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工程施工劳务协作承包合同书》范本中的条款及业主合同条款。《工程项目承包单价及费用表》(附表一)中工程项目清单采用业主清单,则工作内容应注明业主计量规则中的工作内容;若工程项目清单不采用业主清单,则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采用

1 《集团公司内部工序计量规则》(附表二)(以下简称内部计量规则)中的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

(2)劳务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明确不准分包的工程项目,应与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有两种方式:①劳务队伍自带大型设备的,合同文本应采用集团公司下发《工程施工劳务协作承包合同书》范本,《工程项目承包单价及费用表》(附表一)中的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应采用内部计量规则中的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内部计量规则中没有的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单价可以自行增加,并报上级成本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为便于外部检查及审计,应将劳务协作合同分解为劳务分包合同及设备租赁合同,并将合同价分解为劳务费用及设备租赁费用,但合同费用不变,并在验工计价表及财务核算表体现出工费、设备租赁费;②劳务队伍不带大型设备,合同文本应采用集团公司下发的《劳务分包协议》范本,《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表》(附表三)中的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必须采用内部计量规则中的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个别工程项目,如果建设单位(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可以另行签订能够适应有关检查的合同,但该合同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3)自带劳务合同形式:项目部或工程公司自带劳务组织施工的,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必须与每一名劳务工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合同文本采用《临时合同工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附件一)。

4、签订合同前,项目部必须根据不同分包形式的要求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相应的资信审查,根据集团公司《外部劳务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外部劳务公开竞标招标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按外部劳务队伍招募制度择优录用。

5、合同签章手续必须完备。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亲自签字,同时加盖法人单位合同专用章。

6、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般由项目部具体负责实施,严格

2 执行以下报批程序:

(1)项目部审查外包队的相应资信证件的原件,对该原件的真实性负责。根据集团公司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合同条款,填写《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审批表》(附表四)并签署具体意见。将资信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外部劳务队伍公章)、拟定的合同文本和《审批表》上报审批;

(2)报外部劳务队伍管理部门审查外部劳务队伍的信誉状况; (3)报成本管理部门审查核定分包价款; (4)报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5)报公司领导审批;

(6)公司领导在《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正式签订合同。

未经以上程序进行审批或审批未获批准,项目部不得签订合同。

7、通过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进行施工的,必须坚持先签合同再上场。工程设计资料不全、工程量不明确的项目进行分包,应根据上级成本部门核定的最高限价签订单价分包合同;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8、严禁在合同中为外包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严禁外包方再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

10、项目部租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必须签订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文本采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附件二)及《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范本)(附件三),签订合同的程序与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程序一样,合同单价不允许超集团公司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最高限价。

11、劳务合同单价的确定原则:(1)工程分包合同形式:《工程项目承包单价及费用表》的费用组成为最高限价中不变费用及可变费用,按最高限价及内部计量规则的规定计算合同单价,项目部限额供应材料

3 款按合同规定计价时扣回,提供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的收取机械设备台班费及周转材料租赁费计价时扣回。(2)劳务分包合同形式:《工程项目承包单价及费用表》的费用组成为最高限价中不变费用及可变费用中的电费、燃油费、地材费、模板费等费用,不含可变费用中的砼、钢筋、火工品、防水材料等由项目部限额供应的材料费用,按最高限价及内部计量规则的规定计算合同单价;《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表》中的费用组成为最高限价中的不变费用,按最高限价及内部计量规则的规定计算合同单价,劳务分包合同单价应扣减不变费用中包含但由项目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台班费及周转材料租赁费,设备台班费及周转材料费按租赁费、燃油费的合计除以工程数量摊销计算,并在备注中说明扣减费用情况。(3)自带劳务合同形式:劳务工的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11、民工工资应建立专用帐号,计价时扣除计价额的 %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结束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后返还。(此比例可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工费含量由各工程(分)公司确定限额)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生效后,项目部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定期召集会议,检查落实合同履行情况,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

2、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按施工规范搞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各种签字手续。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制作处理意见书或会议纪要,作为双方验工计价和竣(完)工结算的依据。

3、对外包方的验工计价和工程款拨付要及时准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超付款,严禁无原则拖欠外包方的工程款。

4、外包方按合同工期和设计标准完成工程后,项目部应及时进行完工验收和完工结算,不能以业主暂不验收为借口推迟、拖延(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完工结算应制作《竣(完)工结算书》,双方签字盖章

4 后生效。

5、及时收集并保存有关施工资料和合同管理资料。收集保存的施工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变更设计资料、工程签证、验工计价单以及拨付工程款的签字凭证、材料设备检验单、开竣工报告等;合同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承发包合同书、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书、劳务单位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施工中各种会议纪要、文件、报告、通知等。上述资料原件均应存入项目部合同档案,由专人管理。工程竣工后,随同竣工资料一起交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外部劳务队伍计价清算制度》进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纠纷的处理

1、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在履行中发生变化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部分内容或解除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合同纠纷的解决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以选择:(1)自行和解或有关部门主持调解;(2)仲裁;(3)诉讼。

3、项目部与外包方发生合同纠纷后,应及时将情况向上一级单位和合同管理部门报告。上级单位和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情况,选择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纠纷。

六、合同管理和监督检查

1、项目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各劳务队的合同履行和管理情况,发生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项目部把工程(劳务)合同履行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项目部应根据本规定并结合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由专人负责,建立合同履行登记台帐和外包方信誉评价档案,加强合同的统一管理。

3、将集团公司和各工程(分)公司对项目部实行工程(劳务)合同管理的以下考核指标责任到人、落到实处,考核不达标应追究责任人,

5 考核结果纳入项目部效绩综合考评。主要考核指标为:

(1)项目部是否制定有合同管理制度; (2)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在资审合格的前提下,对外包方择优录用; (4)外包方是否先签合同后上场;

(5)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否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分包形式是否合法;

(6)是否有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况;

(7)与外包方验工计价、竣(完)工结算是否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用;

(8)项目部是否发生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纠纷或诉讼案件。

七、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我项目及签订的所有合同。

2、本办法由项目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外包、劳务分包

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1 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南方电网公司1号令,规范和强化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工程外包、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安全事故,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根据《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公司系统(与云南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各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总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在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过程中存在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以下简称发包工程)及招用临时工。非公司系统领导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公司系统承包电力工程项目,或以劳务输出的形式到公司系统从事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时,必须执行本规定。

1 1.3 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工程项目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各单位必须将分包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1.4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建立发包工程和短期合同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1.5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外发包工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由发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依法签订安全协议。协议中应具体规定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经发包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

1.6 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发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执行本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未设监理的情况,则发包单位承担本规定中监理的安全监督职责)。 2 安全资质审查

2.1公司各单位(以下称发包单位)在发包工程前,必须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

2.2安全资质、条件审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2.2.1 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委托授权书,施工生产简历和近3年安全记录。

2.2.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情况。 2.2.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 2.2.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具有两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人数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必须配有兼职安全员)。

2.2.5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文明生产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安全教育培训

3.1项目实施前,发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介绍工作现场及工作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和危险点。

3.2分包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发包单位备案。 4 监督管理

4.1分包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4.2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和发包单位相关部门审查后,由监理和发包单位监督执行。只存在劳务分包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由发包单位负责编制并组织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发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实施前要认真勘察工作现场,双方都必须详细了解工作内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在变电站内、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附近作业,可能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作业项目(以下 3 简称特殊危险作业),发包单位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监理和发包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交底等制度。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和发包单位提供经考核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人员名单,建设工程项目,需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对于特殊危险作业,监理和发包单位应在工作过程中派员监督。对于仅存在劳务分包的项目,工作负责人由发包单位担任,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由发包单位办理。

4.5发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分包范围,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

4.6监理和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严禁录用,凡录用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分包单位要新进、增添作业人员时,需报告发包单位。

4.7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预留不低于工程价款的5%费用作为安全违约金,发生分包单位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电网事故、性质严重的设备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扣安全违约金的100%, 4.8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监理和分包单位及个人,发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而避免重大事故的监理和分包单位及个人,发包单位应予以重奖。

4.9对不服从监理和发包单位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应由监理或发包单位发出停工令,令其停工整改,直至通过监 4 理或发包单位对其整改的认可,方能复工;在同一工程项目中,被发出两次停工令,发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合同,勒令退场。

4.10发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安全工作规程,强令分包单位冒险违章作业的,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执行。

4.11发包单位提供给分包单位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等设施,双方应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5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5.1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按本规定2.2条进行审查。

5.2开工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技术骨干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签字记录或资料。仅存在劳务分包时,发包单位必须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交底,并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确认。

5.3 对特殊危险作业,发包单位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分包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5.4按合同规定为分包单位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5.5不定期检查分包单位工作现场和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人员在电力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直至停止分包单位的工作。

5.6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信息。 6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6.1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南方电网公司和云南电网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发包单位的安全规定,严格执行电业 5 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6.2指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分包范围的安全工作并向发包单位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6.3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当即(最迟不得超过8小时)向发包单位和监理报告,发包和监理单位按公司《电业安全信息管理规定》上报。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分包单位还要按规定向工作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4为工作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承担第4条各款中与自己相关的安全职责。

7临时工(含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

7.1公司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招用的临时工,纳入本单位员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7.2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签订用工合同,进行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分到工作班组。

7.3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特殊危险的工作。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临时工交代清楚并要求临时工复述,复述正确方可开工。 7.4 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工作完成后立即清退的临时用工,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交底,划定工作范围。对方对工作范围、必须的安全措施清楚无误后方可允许工作。 8事故归属

8.1因分包单位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单位或第三方人身事故,不对发 6 包单位进行考核,但以下情况除外: 8.1.1资质审查不严,分包单位不符合要求;

8.1.2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8.1.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分包单位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8.1.4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8.2临时工的事故统计、考核与固定职工同等对待。

8.3因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发包单位设备、电网事故,由发包单位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无论任何原因均应对发包单位进行考核。发包单位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9附则

9.1本规定用于规范和强化公司系统分包工程、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9.2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规定为准。 9.3本规定解释权属云南电网公司。 9.4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便函

(2005)昆供安 便字第21号

关于明确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局属各部(室)、基层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南方电网公司1号令和《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和强化我局的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安全事故,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我部编制了《昆明供电局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讨论稿)》,该讨论稿已按昆 供安05便函20号“关于召开《昆明供电局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讨论稿)》审查会的函”要求进行了审查,现对目前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中的几个问题明确如下:

1、外包工程签定的安全协议和作业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主体必须与该项工程的工程合同主体一致。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电力行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对临时工进入电力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和考试,必须留有书面证据并妥善保存。

8

3、各单位认真梳理外包工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相关档案和资料。各级安监员认真履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作业现场临时工的违章行为一经发现,我部将参照我局《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承包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考核。

4、在我局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装置上从事技术支持的临时工,应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交底,划定工作范围,做好记录存档。同时指派有资格的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并进行专门的安全监护方可工作。

安全监察部 2005.05.24

第三篇:工程劳务分包

附件三(1401):

合同编号:

工程劳务分包

甲方: 建平太平建设有限公司茂名高新区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茂名石化工业工业区景观工程

二、工程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石化工业区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乔木绿化、 灌木地被绿化 、 照明工程

四、承包方式:

1、承包及结算方式:本工程采取结算包工、包料,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结算方式。园林绿化按总造价下降14%(不含税),照明及喷淋系统按总造价的14%计算。

2、预(接)算编审原则

(1)园林绿化工程执行2010版《广东省园林绿化综合定额》 。

(2)照明及喷淋系统执行2010版《广东省安装综合定额》 。

(3)单项工程绿化及安装部分材料价格执行茂名市建委颁布的相应的时期信息价,缺项部分的材料在购买前询价报甲方审签后作为采购及结算的依据。

五、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13年12月5日 ,完工日期: 2014年1月30日 。

2、施工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甲方工程部及项目负责人、监理、业主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六、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七、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总价款暂定人民币 1300万 元(大写: 壹仟叁佰万元 );实际工程总价款以业主方: 茂名市高新区管委会 最终结算审计为准。

2、工程数量为暂定量,实际数量以工程竣工后监理,业主最终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本工程综合单位一次包定,本合同所列综合单价为完成该项目的包含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利润,措施费等的全部费用单价。

3、施工期间若涉及合同外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报甲方部门,监理,

甲方签字:

1 页

乙方签字:

业主同意方可实工。合同外变更工程量发生后七日内必须上报甲方工程部及项目负责人,监理,业主签字确认,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4、合同一经签订,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工程施工期间,乙方上报工程资料,甲方给予审核。以完成工程量的30%支付,每季度结算一次;项目竣工,并检测合格后,甲方需在项目竣工后第二年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第三年全部结清。

九、设备供应

乙方负责对乙方自购材的质量把关,若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构配件,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 质量保修期 3 年。

2、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按 60% 结算,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3、分项工序验收,必须经监理、业主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甲方平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按已完验收合格工程量的 60% 办理工程结算,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6、乙方平时上报工程资料一式 肆 份,项目部留存 贰 份。 十

一、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若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按 元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连续两周不能按甲方确认的计划完成,或进度滞后达30%)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且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50% 办理工程结算,余额作为甲方

甲方签字:

2 页

乙方签字:

损失补偿。

3、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食宿、工具、水电等施工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予以协助。 十

二、安全及文明施工

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将应投入的人员,包括合法证件,特殊工种上岗证报甲方审查、备案。凡参加乙方施工的人员,包括管理、临时聘请或雇佣人员等与乙方是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其培训、安全教育、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工资发放等一切事宜,并负责因上述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失的赔偿。

2、乙方要对进场施工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不准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斗殴、偷盗现象等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无论什么原因,除甲方对乙方处以 5000元/次的罚款外,乙方还必须承担由事件带来的一切综合损失。

3、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由于施工过程防护措施不当和施工质量原因造成人身生命或财产损害,乙方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国家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安全制度施工,因乙方不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童工及其他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用工,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严格遵守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对施工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标化管理,文明施工,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或其他需要,乙方人员使用甲方标志时,负责保管、维护甲方设备,否则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标志、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7、乙方须选择证照手续齐备的车辆,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十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时进行技术交底。

2、协助乙方施工现场的对外协调工作。

3、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全过程管理,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工程验收。

4、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对本工程的工程款须专款专用,且须提供专款专用证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乙方在本工程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管、督查,乙方必须配合。 十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承诺为完成该工程投

甲方签字:

3 页

乙方签字:

入不少于 元的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 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合同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由此导致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 50% 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4、在工程签证、结算等往来联系函中,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联系业主,乙方与业主之间的往来文件对甲方没有约束力。

5、未经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工期和经济损失,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 50% 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6、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7 日内进场维修, 10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7、乙方承诺准备不少于 元解决农民工工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 50% 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8、乙方严禁以甲方名义发生一切与工程相关的经济往来,乙方承诺在对该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如材料供应、机械租赁、用工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乙方自行解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 50% 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十

五、风险划分

在工程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材料设备及工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 十

六、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在 签署。

3、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4 页

乙方签字: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章) 代表: (签字) 电话:15161787666 开户银行:茂名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6228481178620619174 潘璐 签字日期:2013年12月28日 说明:附

1、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2、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如果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乙方: (签章) 代表: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字日期:2013年12月28日

甲方签字:

5

乙方签字:

第四篇: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 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甲方将简阳市东城新区蜀阳社区拆迁安置还房

15、

17、18号楼建筑劳务分包给乙方,双方协议如下;

1、 工程地址;;

2、 工程名称;蜀阳社区安置还房

15、

17、18号楼。

3、 工程内容;

[1]、基础工程[泥工砌砖单价按每匹0.15元计算]。

[2]、主体工程;砌砖、抹灰、屋面[除防水工程及保温工程外]等图纸以内的全部土建工程。[泥工工种所用的工具;斗车、灰桶、灰铲及广线等其它工具自带。 [3]、协助管理,抄平放线,班组长每天需在现场安排指挥工作。

4、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计价,单价元/平方。 5面积计算规则,按四川省定额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6、付款方式;

[1]、基础至三层砼浇注完毕后支付主体工程百分子20。 [2]、主体完工支付百分子20。

[3]、内外装饰完工支付百分子30。

[4]、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一月内结清。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

8、总工期控制120天,工期提前一奖200元,推迟一天罚200元。

9、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管理及统一指挥,班组在工人入场时必须先组织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操作,若出现不安全的责任事故,5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5000元以上的按甲方百分子60,乙方百分子40分别承担经济责任[含保险公司的陪付除外]。

10、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未戴安全帽第一次罚20---50元,第二次处罚50---100元。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次处罚50---100元。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节约材料,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尽,不能浪费,一旦发现有浪费材料的行为,乙方将双倍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

12、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甲方应按期、按时、按合同给付劳务工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若乙方无故停工每停工一次处以违约金2万元,并承一切停工损失,班组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安排的,甲方有权更换班组。三次不服从甲方管理安排的,乙方自动撤除,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质量和现场管理,若因乙方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将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14、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11-9-11

建筑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甲方`将简阳市东城新区蜀阳社区拆迁安置还房

15、

17、

18、号楼所有的木板工程分包给乙方,双方协议如下;

1、 工程地址;

2、 工程名称;蜀阳社区拆迁安置还房

15、

17、

18、号楼。

3、 工作内容;

[1]、基础工程,木板制作,安装、拆除、堆码。小型机自带含钉子铁丝。

[2]、主体工程,

15、

17、18号楼所有的木板制作、安装拆除,指定位置堆码。[小型机械自带,含钉子铁丝。]

[3]、协助管理,抄平、放线。班组长每天需在现场安排指挥工作。

4、面积计算规则;按四川省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5、计价方式;

[1]、基础木板工程、15号楼底层框架木板、

15、

17、18号楼斜坡屋面木板按砼接触面每平方19元计算。

[2]、15号楼二层以上,

17、18号楼正负零至太子楼以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35元计算。

6、付款方式;

[1]、基础至三层砼浇完支付百分子20。

[2]、主体完工支付百分子25。

[3]、内外装饰完工支付百分子30。

[4]、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一月内结清。

7、质量要求;必须合格。

建筑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甲方将简阳市东城新区蜀阳社区拆迁安置还房

15、

17、18号楼钢筋活路分包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地`址;

2、 工程名称;简阳市蜀阳社区安置还房

15、

17、18号楼。

3、 工程内容;基础、主体、太子楼以下所有的钢筋制作、安装、绑扎[含扎丝、焊接焊条等其它材料、机具设备等]。

4、 协助管理,抄平放线,班组长每天需在现场安排指挥工作。

5、 面积计算规则;按四川省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6、 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含基础、屋面斜坡等]。

7、 付款方式;

[1]、基础至三层完工支付百分子20。

[2]、主体完工支付百分子25。

[3]、内外装饰完工支付百分子30。

[4]、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一月内结清。

7、质量要求;必须合格。

第五篇: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重庆华渝建筑工程公司

(简称甲方) 分包办:

重庆泽超建筑劳务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列》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将该工程劳务分包乙方实施。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质量、安全等责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川省绵阳市博爱福利院休养楼二期

2、工程地址:绵阳市青义镇龙中村三社

3、建筑面秘:约16000m2(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

二、

承包内容及单价

1、±0.00以上土建工程、水、电、防雷工程综合单价360元/m2。(此单价包含人工费及施工中的所有机具设备及周辅材料)如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增加部份按实结算,此单价不含税金。

2、±0.00以下工程

1、基础砼:18元/M3(商砼、振捣、找平)。

2、地粱模板:38元/M2(包括制作安装及辅助材料)。

3、钢筋:800元/吨、(包括制作安装及辅助材料)。

4、砌体:90元/M

3、(包括防潮抹灰)

3、零星用工:如因甲方需要零星用工.用工单价:杂工80元/天.技工150元/天。

4、主体内容

1、泥工所含工作内容:砌体、抹灰,浇筑楼地面、屋面及屋面设计涉及的泥工工作(包含屋面瓦及零星预制构件)、公共部份的粘贴、粉刷、通道墙的涂料。外墙抹灰只抹一次,底层地面10cm垫层砼。天棚不抹灰、楼层不做找平层(厨、厕地面除外),室外一米内散水。

2、木工所含工作内容:模扳的制作安装,(包括构造柱模板),高强止水螺杆由甲方提供。

3、脚手架含内、外架手架、外爬架或挑架、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施工通道、预留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

4、钢筋工所含工作内容:钢筋的制作安装、竖焊、对焊、搭接焊、焊割等。

5、水、电、防雷工作全部安装到位。(包括户内水、电、灯具的安装)

5. 本工程的装饰及后续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四、工期

工期240天,自进场之日起。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延缓。

五、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相关施工资料,给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及临舍。施工用电甲方只提供至一级配电箱。现场

二、三级配电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根据业主要求合理制定周、月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实施安全指导及监控。

4、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或业主、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甲方支付乙方工人在停工期间的务工费及周转材料、设备机具费用。

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及建筑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违规操作。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质量整改指令

3、乙方责任人必须抓好质量检查工作,作好质量自检、互检、自查、自纠工作,整理好各工序的技术资料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甲方项目部通知积极组织安排工人进场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甲方项目部的合理进度计划安排,甲方项目部有权处罚乙方500元/次责任金

6、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外脚手架留给甲方20天时间做外墙漆,这个期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时间的租赁费由甲方承担。

7、乙方必须配备完整的项目管理班子,且必须交甲方备案

8、乙方在施工运程中,必须合理使用材料,严禁浪费,否则将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进行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伤亡事故,防范轻伤事故。

2、乙方必须对员工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对员工的三级培训教育必须要落实在实处,对班组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及时整理机具,垃圾,材料、成品、半成品,且必须按指定位置及时堆放整齐,保持施工现场整洁,费用由乙方承担。

4、职工宿舍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得乱抛烟头及杂物,防火器材必须具备,防火标志必须上墙,厨房必须清洁卫生,做好排污防腐工作,并办理相关卫生手续

5、严禁员工饮酒后从事任何工作,严禁野蛮施工,在操作过程中上岗人员必须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元/次责任金

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2万元人民币内由乙方负责 ,费用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由甲方在保险公司报销后,超出部份款项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7、在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烤火取暖及做饭,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500元/次、

8、乙方必须管理好下属班组,严禁工人在现场酗酒闹事及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处罚5000元,且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付款方式

1、乙方在三栋房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一层工作完成后甲方开始支付第一次工程款,支付标准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二层以上甲方按每月进度80%向乙方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报量,次月15日前支付进度款。

2、主体工程、室内外抹灰工程、公共粘贴及墙面涂料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初验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90%,余下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的99%,另外1%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期满后10日内付清。

3、工程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证为准,作为结算依据。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及国家相关规范计算为准,如有变更按实结算。

4. 进度款的支付额度以下列分项工程单价为依据进行中间计价:主体工程:290元/㎡

室内抹灰:25元/㎡

外墙抹灰:10元/㎡

水电防雷:25元/㎡

公共通道粘贴和涂料:10元/㎡(以上单价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九、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质量保证金,该合同即生效。

2、保证金的返还,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完成三栋,10天内退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在该工程另外三栋主体结构完成后10天内退还余下的全部保证金。(保证金在返还期内不计息)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如一方违约,必须赔偿一方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金。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拖欠资金按日息2‰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工,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上述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延误工期,如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及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0—10000元的责任金。

4.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一个月内不能顺利进场施工,甲方须赔偿乙方10万元违约金,该合同继续生效。 十

一、其它

合同中有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方: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话:

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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