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产中介服务协议

2023-04-26

第一篇:项目地产中介服务协议

复合商业地产项目运作策划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复合商业地产项目运作策划协议书如下:

一:策划范围:复合商业地产项目开发运作的总体可行性评估、用地规划策划、大卖场主力店招商策划及招商服务。

本协议的具体服务项目名称:

二、策划服务内容(打√选择):

( )

1、项目开发运作的总体可行性评估。包括项目开发的业态定位、功能定位、市场定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估算,开发时机及分期开发策略,投资成本、费用、产品销售和投资回报分析,投融资分析,开发运作风险评估。

( )

2、规划策划。复合商业地产规划主要包括:业态及面积配比规划、功能及面积配比规划、项目交通组织、主力店组合及面积规划、店铺/专柜分割规划、楼层品类/功能规划。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可开发用地和用地红线,按照意向入驻的国际商业大卖场选址要求和工程清单要求,以甲方的名义,向商业地产的专业设计院提出概念性规划设计条件(要点),明确用地范围、业态定位、建筑形态、建筑退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绿化率、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单层面积、单体面积、层高、层数、室内外交通组织、停车位布置、卸货区布置、楼板荷载要求等具体的指标要求,设计院负责编制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直至甲方、大卖场意向入驻方、市规划局共同确认为止。

( )

3、招商策划及服务。乙方负责为甲方规划建设的商业大卖场招引一家世界五百强的零售业巨头作为主力店入驻。配合甲方进行租赁合同、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递增水平的商务谈判,直至甲方和意向入驻主力店签订租赁协议(合同)为止。

三、费用支付:

1、项目开发运作的总体可行性评估。费用依开发规模的大小商定,在提交评估报告时一次性收取费用。

2、规划策划费用:规划策划费用根据开发规模的大小,按照方 1

案编制费8-10元/㎡的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专业的商业地产规划设计院。委托设计任务书签订时预付20万元,规划审批签章确认后付清;

3、招商策划及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按照大卖场入驻承租经营面积二个月租金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包干使用。在租赁合同(协议)电子文本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确认,合同(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支付剩余的50%,大卖场进场启动装修后支付50%。

4、服务综合效益提成。鉴于乙方协助甲方进行整个项目运作策划、招商策划和规划策划,将给整个项目带来巨大的边际效益。甲方同意(打√选择):

()按照项目总销售额的%提取营销策划费用,奖励给乙方。 ()按照合作项目对外销售的商铺、写字楼、住宅、酒店式公寓等物业销售价格高于项目周边2公里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价格差价之%计算奖励款,按季度实际实现的销售额计提和支付。

5、其他费用。乙方、规划设计院和乙方招引的主力店代表前往甲方所在地实地考察的费用(机票、接待、房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前期支付的招商特支费由乙方垫付。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作策划服务费用为税后所得,乙方只出具收款收据。

四、其他事宜:

1、甲方必须为乙方策划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料;

2、乙方编制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任务书,必须经甲方同意(以电子版回复为准)后方可正式发给设计院;

3、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任务书由乙方草拟,甲方审定后由甲方和设计院直接签订;

4、大卖场主力店租赁合同(协议)按承租人的通用版本,在租赁面积、租金标准、租金递增比例等补充条款方面,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承租人洽商;

5、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委托。如果甲方出现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招商的,或者自行招商的,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支付不少于贰佰万元(¥200万元)的招商策划和规划策划费用。

五、附约: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商业地产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这里所说的《商业项目战略合作》是指的一种相对新颖的商业项目合作模式:经由一家专业的商业投资管理公司对市场进行调研,选定投资场所、投资项目并确定投资方式后,再由一家商业地产公司负责该商业项目的施工建设,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继续负责对该商业项目的后期招商,各商业公司或租或买入驻后,实际进行商业经营。如郑州国贸中心就是这种经营模式。为了保证投资的可行性和利益最大化,一些商业投资公司、商业地产权和商业公司就有了形成相对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市场需求。即商业投资公司考察的商业项目优先推荐给其固定合作的商业地产公司,凡是对于商业投资公司和商业地产公司共同确定的商业项目,其固定的商业公司,比如麦当劳、沃尔玛都入驻经营。

对于这种商业项目合作,当一家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的老总让我帮忙起草一份《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时时,我也是第一次遇到。他们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所告诉我的也基本就是这些。然而,作为协议起草人,这些信息只是基本信息,远远不够。但是朋友所熟悉的是商业操作,对于我们作为律师所要考虑的各种“万一”,他们还真不熟悉,因为思路不同:他们考虑的是好的一面,而我们为风险预防之需要必须考虑坏的一面。因此,还有哪些信息要他们提供,只能靠我们这些律师来“循循善诱”了。此时,考验的就是我们这些律师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分析能力。尽管客户并不需要我们每件事都熟悉,并不要求我们当场就拿出最终的完整意见,但是,如果在了解和讨论过程中,跟不上他们的思维,抓不住事情的要点,发现不了他们所未考虑到的要害,就会让客户们很没有信心将事情交办,很可能就从根本上失去了一个业务,至少是一次学习的机会。

我以前在律师岗前培训时常讲,特别是我们作非诉讼业务时,必须要尽可能准确和充分地理解客户的商业目的和思路,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对于这种至少是我们内地律师很少见到的这种特殊的合同的起草----审查合同时因为有靶子就容易得多了-----就得多想想了。如三者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界定,“捆绑”的松紧度究竟怎样----是否甲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的业务只能交给乙商业地产公司作,是否只要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的业务一经提出,乙商业地产公司只能采纳并实施,如果乙商业地产公司不采纳,甲商业投资管理公司又如何操作,未被采纳的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的前期调研成本如何处理,等等。因此,当我一边听他们介绍,一边思考,一边提出此类问题时,他们就被触动了。尽管我明确告知他们我是头一次接触此类业务,他们还是相信我能做好。这样,不仅赢得了机会,更赢得了时间,可以深入的去分析和思考。

我的一些具体思路这里不再赘述,从我所起草的范本中,朋友们也可以轻松的判断。当然,当时时间紧促,考虑也不一定周延,此后也未再作进一步的分析,因此必然有不足之处。现在拿出来,作为学习资料,与朋友们共同再研习,欢迎多提指正意见。

附件:

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XXX商业投资管理公司

乙方:XXX商业地产开发公司

丙方:XXX商业公司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投资管理公司,

2、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地产开发公司,

3、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投资公司,

甲乙丙三方有意形成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在河南省境内进行商业项目的发现、开发和投资,故经友好协商,三方特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如下:

一、基本合作原则

1.1 甲方负责在河南省境内商业项目的调查和推荐;

1.2 乙方负责对所选定的商业项目的投资建设;

1.3 丙方负责进驻乙方所投资建设的商业项目。

二、甲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2.1 甲方在河南省境内所自行调查,或受乙方、丙方任一方或双方共同委托调查的以下各类具备开发、投资价值的商业项目,均须同时优先推荐给乙方、丙方选择

2.1.1

2.1.2

2.2 甲方在向乙方、丙方所推荐第2.1条规定之商业项目时,应保证自己对各具体推荐项目的调查、分析和建议均已尽自己最大的判断力;尽管有前述规定,但是甲方的尽职行为决不能少于同行业对于一个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公司所期望的应有能力和技巧。

2.3除非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不得再将自己向乙方和丙方所推荐的第2.1条规定之具体商业项目另行推荐给乙方及丙方以外的其他人:

2.3.1 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乙方和丙方均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2.3.2 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乙方和丙方均明确书面答复无意实施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

2.3.3 虽然乙方和丙方均在甲方向其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明确书面答复愿意实施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但须延期实施,而甲方不同意乙方及丙方提出的延长期限;

2.3.4 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仅有乙方或丙方中的一方书面同意在甲方建议的周期内实施此项目;

2.3.5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 天内,甲乙双方之间未就该具体项目中甲乙双方之间的具体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2.3.6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 天内,乙丙双方之间未就该具体项目中乙丙双方之间的具体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届时乙方亦不同意自行开发此项目;

2.3.7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且甲乙双方之间、乙丙双方之间分别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后,乙方未能依法取得该具体项目的开发资格;

2.3.8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且甲乙双方之间、乙丙双方之间分别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后,乙方、丙方任一方或双方共同提前终止该具体项目的实施工作,致使或者项目无法正常进行。乙方、丙方一方或共同做出此类书面决定,或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内均确认此事实或均未予答复;

2.4 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一经乙方按第3.4条规定方式选定,则甲方须与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并须严格按照该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5 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如仅经丙方按第4.6条规定方式选定,则自丙方另行选定开发商后,甲方与丙方选定开发商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并严格按照该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三、乙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3.1 如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项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甲方独家负责调研和推荐:

3.1.1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予答复;

3.1.2 甲方在乙方正式委托后,未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完成所委托的具体项目的调研。

3.2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报送的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内容须包括乙方是否同意实施此项目、乙方计划于何时实施此项目、如丙方不同意实施此项目时乙方是否同意自行实施此项目或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合作实施此项目等内容。

3.3 对于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的调研项目,如乙方改变经营计划致使该项目取消或延迟,则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3.4 乙方按以下方式之一选定具体甲方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 天内须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

3.4.1 乙方与丙方共同选定具体商业项目;

3.4.2 丙方不同意实施该具体商业项目但乙方仍同意实施时,乙方自行选定;

3.4.3 丙方不同意实施该具体商业项目但乙方仍同意实施时,乙方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共同自行选定。

3.5 乙方在与丙方共同选定甲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之日起 内除须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外,并须与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此后,除非乙丙双方另有规定外,乙方在该具体商业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再与其他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其他第四方合作。

3.6 乙方按第3.4条规定选定具体甲方推荐商业项目后,须自行投资对该具体商业项目进行建设,包括对该具体商业项目立项、成立项目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施工建设、招商等该商业地产项目的全部开发活动。

3.7 乙方在对该选定具体商业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除非严格按乙方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的合作合同保障甲方对乙方开发此具体商业项目时的指导等权利外,并须严格按照乙方与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的合作合同规定的涉及丙方租、购部分房产和设施的要求进行规划和施工建设。

3.8 除丙方租、购部分房产外,对于乙方开发建设的具体商业项目中的其他房产和设施乙方自行委托甲方另行处置。

四、丙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4.1 如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项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甲方独家负责调研和推荐:

4.1.1 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未予答复;

4.1.2 甲方在丙方正式委托后,未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完成所委托的具体项目的调研。

4.2 如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项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乙方独家负责开发建设:

4.2.1 乙方在接到丙方通知这日起 天内未予答复;

4.2.2 对甲方自行调研并推荐或甲方受丙方委托进行调研的具体商业项目,丙方同意实施,但乙方不同意的;

4.2.3 乙方未能取得丙方选定的具体商业项目的开发资格的,如未能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4.2.4 有证据显示乙方因无充分资金或存在其他客观原因(如因诉讼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被申请破产等)从而无法确保正常开发丙方选定具体商业项目的,且经丙方要求,未在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予以消除这些隐患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3 丙方须在收到甲方报送的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内容须包括丙方是否同意实施此项目、丙方计划于何时实施此项目、如乙方不同意实施此项目时丙方是否同意自行实施此项目或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乙方为同行业的第四方合作实施此项目等内容。

4.4 对于丙方委托甲方进行的调研项目,如丙方改变经营计划致使该项目取消或延迟,则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4.5 丙方与乙方共同选定具体商业项目之日起 天内须与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

4.6 如丙方因第4.2条规定情形选择与本协议以外的和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共同来实施此项目时,丙方须保证甲方享有在与其他投资管理公司同等的条件下与该丙方选定的第四方的优先合作权。如甲方最终未能与丙方选定的第四方进行合作,则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4.7 在乙方完成具体商业项目开发后,丙方须按乙丙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进驻经营。

五、其他

5.1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各方均有权对外宣传时表明三方之间的这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尽管有前述规定,但在发生在某一具体商业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或丙方有一方未实际参与时,其他各方对该具体商业项目进行宣传时,不得做引人误导的宣传。

5.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另有特别约定的,按该特别约定执行。

5.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5.4 本协议一式陆份,各方各执一份,自本协议各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第三篇:房地产项目投资协议——合股项目公司

TJ小区项目共同投资协议书

本合同(协议)由以下方于年月日在中国[]订立:

甲方:北京JH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HT实业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CT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丁方:北京PR房地产开发公司

鉴于:

1. 甲方已经完成北京市TJ小区项目(下称“本项目”、“项目”)部分前期工作,

取得了北京市昌平区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1月8日向北京市计委、北京市建委《关于北京TJ住宅小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昌计发[2001]011号),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1月12日对此项目第一期工程向北京市规委发出了《关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规划征求意见函》([2001]京计投资地点函第45号),基本上使该项目具备有建设开发的可能。

2. 本项目建设用地(下称“本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

村,2001年11月19日,甲方与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关于共同实施东三旗村旧村改造建设的合同书》,并就开发的一些具体内容以合同形式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见本协议后附《关于共同实施东三旗村旧村改造建设的合同书》。

3. 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为主体

开发建设本项目。考虑到甲方在前期工作中为本项目开发做出的突出贡献,乙、丙双方同意以为甲方垫付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并免除甲方承担本项目前期启动资金的义务作为对甲方前期工作的回报。

甲、乙、丙、丁四方经平等协商,现就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为主体开发建设本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合作投资目的

本着加快首都远郊区县发展,提高昌平区北七家镇及其周边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改变农村相对落后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建设一个崭新的现代化生活小区的原则,甲、乙、丙、丁四方充分利用各自拥有的优势,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开发建设北京市TJ小区项目,并通过项目公司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取得令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

二、 项目现状

2.1 本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村,面积约为1200亩(其土

地的四至具体位臵详见附件规划图,准确四至范围以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上标注的范围为准),为该村村民宅基地和村办企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2.2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现状为东三旗村民住宅以及部份企业用房及其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2.3 根据甲方提供的各项数据,初步确定本项目拟定的总体规划方案为:项目公

司开发用地占地面积约为630亩,现已申报的第一期规划的住宅及配套建筑面积规模计划为70,000平方米。本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数字以北京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

2.4 本项目土地权属状况为东三旗村民宅基地,本项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权属

状况为东三旗村及其村民所有。

三、 成立项目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各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开发本项目的项目公司(下称“项目公司”),其经营范围应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有关的生活配套服务等。

3.1 注册资本及其构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66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3%,乙方出资62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1%,丙方出资62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1%,丁方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

3.2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推荐二名董事人选;乙方有权推荐二

名董事人选;丙方有权推荐两名董事人选;丁方有权推荐一名董事人选;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3.3 监事会由四人组成,甲、乙、丙、丁四方有权各推荐一名人选。

3.4 总经理由乙方推荐人选,董事会择优聘任。

3.5 财务总监由丙方推荐人选,董事会择优聘任。

3.6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5日内,各方应根据本条各款确定的内容另行签署项目公

司章程,并同时确定有关人员人选。

四、 项目投资和各方继续投资比例

4.1 甲、乙、丙、丁四方经初步测算,确认本项目启动投资约为人民币壹亿元。

4.2 项目公司成立后,注册资金与项目总投资的差额部分,除由乙、丙双方先期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投入的8,000万元外,均由项目公司自行融资解决。乙方考虑到项目公司的融资要求,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一定限额的担保。

4.3 在各方注册资金均到位,且乙、丙双方投入的资金还不足以保证本项目开发

的正常进行时,甲、乙、丙、丁四方同意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筹集续建资金:

4.3.1 原股东增资方式。即不增加新的股东,由甲、乙、丙、丁四方按各

自按原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共同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

4.3.2 引进新的投资股东。在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对

项目公司资产(包括项目用地在内)进行评估,引进新的股东认缴

项目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金,而后根据甲、乙、丙、丁四方原有出

资比例对应的项目公司净资产价值和各新股东分别认缴的新增注册

资本金数额,重新确定全体股东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但是,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采用此种方案时,四方最终持有的

项目公司出资之和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

51%,各新股东最终持有的项目公司出资之和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

额中所占比例合计不得高于49%。

五、 各方收回投资

5.1 甲、乙、丙、丁四方确认,项目公司获得销售收入或融资后,应首先满足项

目开发建设的需要,然后优先偿还乙方和丙方按照本协议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

5.2 在还清前款所述全部资金、银行借款、利息,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缴

纳/提取各项必要的税费后,甲、乙、丙、丁四方(以及可能出现的新股东)方可从项目公司中取得各自的利润。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代为认缴660万元出资,并按出

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6.2 甲方保证先期与东三旗村委会签订的《关于共同实施东三旗村旧村改造建设

的合同书》及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申请批复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文件资料清单附后);

6.3 负责以项目公司名义与东三旗村委会(以及可能作为缔约方的东三旗村委会

的上级政府机构)签订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该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项目开发用地面积约为630亩;补偿费标准应在每亩30万元以下(该补偿费中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费用;人员安臵费用;村民新居建设费用;上下水、供电、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市政配套费用;教育、医疗、商业、文体、基础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所有公共设施配套费用、代征绿地等公共用地以及相关的一切各项补偿费用);

6.4 负责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取得镇、区、市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区、

市计委、建委核发的立项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6.5 负责将本项目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开发用地,取得区、市规委审定的项目规

划意见书及全部报批报建手续;

6.6 积极协调项目公司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及与项目用地周边单位的关系,

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

6.7 负责将与东三旗村委会签订的《关于共同实施东三旗村旧村改造建设的合同

书》中所有条款的债权债务概括转入项目公司,或以项目公司名义与东三旗村委会(以及可能作为缔约方的东三旗村委会的上级政府机构)重新签订旧村改造建设的合同书,且各项条件应与本协议第6.3条的约定相符合;

6.8 负责以项目公司的名义与东三旗村委会就项目用地范围内拆迁进度、规划配

套条件的分配等达成原则性书面协议;

6.9 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负责认缴620万元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同时

为甲方代垫出资330万元;

7.2 负责分期提供给项目公司4,000万元前期启动资金(前期启动资金的月回报

率不超过千分之九);

7.3 负责为项目公司融资时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7.4 负责组建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并负责项目公司开发经营的日常工作;

7.5 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八、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认缴620万元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同时

为甲方代垫出资330万元;

8.2 负责分期提供给项目公司4,000万元的前期启动资金(前期启动资金的月回

报率不超过千分之九);

8.3 协助项目公司开展融资工作;

8.4 协助项目公司开展经营管理的其它工作;

8.5 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九、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负责认缴100万元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9.2 负责在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协调政府关系。

十、 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及时履行本协议义务,导致其他各方和/或项目公司遭受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 其他

11.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四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

议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11.2 如果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甲、乙、丙、丁四

方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11.3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4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二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北京JH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北京HT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

丙方:北京CT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丁方:北京PR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

第四篇:房地产项目投资协议(样本)

小区项目共同投资协议书

甲方:某市某臵业有限公司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

甲方已经完成 某某小区项目(下称“本项目”、“项目”)部分前期工作,已与该项目所在地组民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并已支付订金 50万元整。土地使用的其它手续也在顺利进行中。基本上使该项目具备有建设开发的可能。具体内容见本协议后附《土地征用协议》。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成立 某某项目组(下称“该项目组”),并以

该项目组为主体开发建设本项目。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以该项目组为主体开发建设本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项目现状

本项目用地位于湖南省某市,面积约为150亩(其土地的四至具体位臵详见附件规划图,准确四至范围以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上标注的范围为准),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二、 成立项目组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成立 某某项目组,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有关的生活配套服务等。

2.1 该项目80亩地总投入资金约为万

元,共万元,建筑成本约为万元,附属工程建造费约为400万元)。 该项目第一期开发目标为20亩,其总投入资金约为(其中土地征用费是必须要支出的万元,建筑成本约为万元,附属工程建造费约为万元)。

乙方应投入总资金为,占股,其中为必须注入资

本(分三期投入:第一期在本合同签定后天内投入;第二期万元在附属工程开工前天左右投入;第三期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左右投入),剩下视项目运作情况而定。

2.2 该项目组的工作人员安排(除财务外)由甲方推荐,双方商议决定。财务由

乙方自定。

2.3 由甲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组的所有工作。在不影响该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干涉甲方对于该项目所做的任何决定。在该项目处于重大决策情况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商议解决。如出现意见分歧,以甲方的建议为主。

三、 各方收回投资

31甲、乙双方确认,该项目组获得销售收入或融资后,应首先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然后优先偿还乙方按照本协议实际投入资本以外的资金。

3.2在还清前款所述全部资金、银行借款、利息及其它各项必要的税费后,甲、乙双方(以及可能出现的新股东)可从项目公司中取得各自的利润。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负责资本运作,务必使得项目资金运作健康稳定;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注入资金,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

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4.3 负责将本项目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开发用地,取得县、市规委审定的项目规

划意见书及全部报批报建手续;

4.4 积极协调项目公司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及与项目用地周边单位的关系,

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

4.5 负责将与湖南省某市签订的《土地征用协

议》中所有条款的债权债务概括转入项目组。

4.6 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负责向该项目组分期出资200万元(另260万元的注入视项目运作而定),

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5.2 对于该项目组在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如甲方有要求,应尽力配合。

5.3 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六、 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及时履行本协议义务,导致其他各方或项目组遭受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七、 其他

7.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7.2 如果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7.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某市某臵业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第五篇:房地产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1、定义:即对本协议中出现的名词的含义及范围进行确定。

本协议所使用之下列词语除非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协议另

有规定,悉依下列解释:

1.1本协议:指本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

附件以及现在或将来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1.2本协议各方:指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双方,包括

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2、合作背景

2.1合作各方以甲方名义经

公开拍卖程序取得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甲方与x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2.2该地块出让金总价为万元,甲方已缴地价款

万元(原甲方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余款万元应于 年 月 日前缴清; 2.3该地块的出让方案已经xx市人民政府(政地

号)和 市人民政府( 地 号)批准;

2.4合作各方以甲方名义已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3、项目合作内容

3.1 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4、项目基本情况 4.1 4.1.1 片区中部,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

附件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4.1.2项目规划条件: a. b. 总建筑面积:

c. 建筑容积率: d.绿化率: 不高于% e.f.号文执行。

4.1.3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

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

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4.1.4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5、合作方式 5.1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5.2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5.3 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5.4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万元,占%,乙方丙方各出资万元,各占%,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 5.5 5.6 以甲方名义竞得的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3天内向市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5.7 项目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级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人,乙方丙方各选派1人,甲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董事长。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人,乙方丙方各选派1人,乙方丙方选派人员中

推荐1人任监事会召集人。各级治理机构按《公司法》规定行使各自职权,其中,对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及设备招标、对外融资、销售策划及定价等重大事项须合作各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项目公司方可实施。

5.8 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财务人员由合作各方派员组建,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前期部经理、出纳由甲方派出;总经理由董事会兼任,常务副总、财务经理、营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及会计由乙方丙方派出。各方派出人员须具备双方基本认可的岗位胜任能力,其他人员待公司成立后确定。经营班子权限须合作各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书面统一授权。 5.9 项目公司须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评估等监督检查工作。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和议事规则具体以合作各方根据本协议所制定的项目公司章程为准。

6、项目的出资

甲、乙、双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

6.1 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号地块土地元;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6.2 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第

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元,第二部分对应的

出资金额为人民币,第一部分对

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丙方占%,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 6.3 出资缴纳时间:第一部分p2010-1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

规税费的出资,甲、乙、丙三方应于2011年2月19日前一次

性付清,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摊结果为:甲方26950万

元(已缴6000万元),乙方5775万元,丙方为5775万元;乙

丙双方于2011年2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交由甲方,甲方向乙方

丙方分别出具缴款凭证,甲方汇总合作各方缴交的款项后代为

向政府相关部门缴交。甲方须于2011年2月19日前将本项目

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全部缴清,并提供缴款凭证复印

件给乙丙双方备案。

6.4 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 交,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6.5 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

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

6.6 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

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篇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永城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一、项目简介:

甲方拥有永城市紫金华府北,中原路东、建设路北,共计211.2亩土地,约14万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

3.5.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取合作开发、分段实施,以土地合作开发形式进行开发。投资资金人民币共计亿元整。

甲方负责办理前期的土地、规划、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协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挂牌出让地行政审核手续和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免的确认手续(包括人防费等)除施工许可证以外,其它行政性收费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建设项目的总投资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受益。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证、规划证、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承担项目前期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政府收取

的配套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项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并保证项目用地产权明晰,无界址纠纷、无银行抵押等问题。

4、在项目建设期间,甲方应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常开发建设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5、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6、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销售合同及房产证的工作。

7、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办成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保管使用;办理本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全部移交给乙方。甲方使用土地证办理与本项目有关手续时,乙方应全力配合。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款。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收益后,对本项目即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二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办理规划审批、施工图纸设计及许可证、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因违反以上规定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等负面影响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工程质量管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财务管理:

1、本项目甲方在乙方指定的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乙方所用于本项目建设的资金、销售回款须打入此帐户,此帐户的法人印章为乙方所指定的私人印章。

2、本项目所设立专用账户内的资金甲方无权调用,乙方应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及时缴纳本项目的相关税金。

3、甲方每年定期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本公司的财务账目,本项目所设立的专用账户须与甲方的审计同步。

六、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民币10个工作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平面完成,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工程正负零

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4、自甲方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元。

5、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金总额的60%的余款,即人民币

6、在项目主体结构10层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项目主体结构20层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项目主体结构封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款项100%的余款,即人民币或本项目的销售额达到60%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余下的40%的项目补偿与收益金人民币 元。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视为违约,如甲方在12月底之前没有办理完《建设用地规划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甲方赔偿乙方前期投资款每天万分之一违约金,自付款当日计算时间,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付款,乙方赔偿甲方每天万分之一违约金,自约定截止时间计算,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保证本项目用地位置及亩数不变,无论什么原因

导致本项目用地位置数量改变,甲方按乙方保证金额的3-5倍赔偿给乙方,乙方保证参与本项目合作不变。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保证金到甲方账户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篇三: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2011-04-21 20:45:53来源:评论:0 点击: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

乙方:xxx 住所地:

丙方:xxx 住所地: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xx市xx街道xx村xx路xx东南角地块,xx规字(200x)xx号项目规划要求范围,招标文件(200x)xx号(xx市建设大楼西面)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xx市xx街道xx村xx东南角地块,xx规字(200x)xx号项目规划要求范围,招标文件(200x)xx号(xx市建设大楼西面),占地面积55.43亩,经xx市规划局批准,预计建设建筑面积为86000平方米的商业、住宅,建筑密度 %,容积率2.33,绿化率%。其中4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部分平方米)由xx村返还出让金的70%后,建成并装修达到xx的要求无偿返给xx村,并负责办妥相应的产权手续。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xx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 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25%,乙方50%,丙方25%。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15%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25%,乙方按总投资的50%,丙方按总投资的25%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 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12.5%。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xx市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xx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xx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一、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新理念信息技术教学论下一篇:箱梁预制安全专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