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电气火灾防范

2022-08-21

第一篇:变电站电气火灾防范

建筑电气火灾防范措施

防止建筑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严格按照《电气设计规程》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电气线路。

第二,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不同的工作环境,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

第四,加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防止建筑电气线路长期过载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要做好导线材料的选择。由于国家“以铝代铜”的政策影响,许多地方一般采用铝芯导线,但对于电路要求较高的建筑,为提高截面载流能力,便于敷设,应多采用铜芯线。同时进行精确的负荷计算,合理选择导线的截面。

第二,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功能确定导线的敷设方式。一般吊顶内的电线应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管配线,如PVC管,也可以用金属管配线,或带金属保护的绝缘线,用来避免导线短路时引燃可燃物。消防用电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第三,高温表面灯具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导线(如玻璃、石棉、瓷珠等护套的导线)而不应采用具有延燃性绝缘导线。

防止建筑电气照明火灾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要根据灯具的使用场所、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

第二,照明灯具在把电能转换成光能的过程中,都伴随有能量损耗,致使灯具表面温度较高。所以要根据环境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来选择照明灯具,而且照明装置应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

第三,灯具应安装在不燃的基座上,尽可能安装表面温度较低的灯具,采用埋入式安装在吊顶里面的灯具,与吊顶之间应作隔热处理。照明光源尽可能采用冷光源,没有条件的应保证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或采取隔热措施。

第四,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和容量应相匹配,镇流器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能让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物上。

第五,安装有表面温度较高的灯具时,应对灯具正面和散热孔加装铅丝防护网或不燃材料制作的挡板,以减轻灯具爆裂时玻璃碎片和炽热的灯丝飞溅造成危害。

第六,采用霓虹灯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一般霓虹灯的工作电压高,火灾危险性大,安装霓虹灯的灯柄、底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或对可燃材料进行阴燃处理。当霓虹灯变压器安装在人员能接触到的部位时应设防护措施。

第七,要避免在灯光装置区域悬挂旗帜或发射彩带等空中移动物体,以防这些物品与高温灯具直接接触并发生缠绕或碰撞而引发火灾。

防止建筑电气系统辅助设备火灾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认真按照规定选型并按规定正确安装,不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受震、潮湿、高温或多尘的场所,应安装在干燥明亮、便于进行维修及保证施工安全、操作方便的地方。

第二,避免安装临时插座,有实际需要的应充分考虑到电源线路的负荷承载能力,选择适当型号的电插座,在承载力范围内联接用电器,并要注意它的运行状态。

第三,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气接插件应慎重选择,要选择优质合格产品。

第二篇:电气化火灾防范策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国电气火灾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2011年至2016年,我国共发生电气火灾52.4万起,造成3261人死亡、206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2亿余元,均占全国火灾总量及伤亡损失的30%以上;其中重特大电气火灾17起,占重特大火灾总数的70%。这些事故暴露出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流通销售,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国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地区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地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

在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地区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检、安全监管、电力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公安部消防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2017至2019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因地制宜细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政府具体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四)各有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电力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各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地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各地区对电气火灾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2017年10月15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第三篇:变电站电气安全与防范

变电站电气质量事故与防范

自我2001年从事变电站管理工作以来,今年已经是第12个年头了。因为责任重大,一直小心谨慎,不敢有丝毫懈怠。在这十几年的管理过程中,我经历了大大小小的电气故障很多起,总结起来,做好变电站电气质量事故与防范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值班人员的配备:

变电站值班人员的素质是变电站安全运行的决定因素,值班人员必须取得电工操作证或高压电工入网证。在变电站站长的挑选上,尤其要慎重,必须要挑选那些懂技术、肯钻研的人。一个负责任的站长,可以将80%的电气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二、 管理制度的完善:

变电站管理制度很多,从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工作票制、倒闸操作制……制度的完善,不是挂在墙上做摆设,重要的是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一个小小的马虎,就可能会导致难以收拾的恶果。停电后要验电,送电前也要验电,这是一个很简单、很常识的规定。但不幸的是我们就有人违反了。在一次变电站间低压联络电缆的改接中,电工错误的将零线和相线接反了,值班人员没有验电便匆忙送电,结果导致整栋楼价值数十万的实验设备被烧毁。

三、 小动物防范措施:

由于小动物进入高低压设备,引发的变电站电气故障在整个变电站电气故障中占到了很高的比例。很多时候,我们查找故障的结果都落在老鼠

的身上,这些老鼠的身影无处不在,高压开关柜里、变压器上、高压负荷开关上……每一次事故,我们都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下一次,依然无法避免,这似乎成了一个无解的难题。我们公司曾经就有一台变压器的高压侧发生了三次短路故障,每次都是老鼠惹的祸。其实这些问题的解决并不难,做好小动物防范的措施,就是封堵和隔断。可封堵和隔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必须要制定周密的方案,层层把关,严防死守。变电站进出电缆沟的通道、高低压配电屏进出电缆的孔口、变压器进电缆的通道以及低压母排的出线桥架均要进行封堵和隔断。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变电站进出电缆沟通道的封堵,通常我们采用防火堵料来封堵预留金属管口和电缆缝隙,但我们实际查看这样封堵的效果并不好,老鼠会很轻松的扒开堵料,进入变电站。后来我们在封堵的时候,先用防火堵料封堵第一层,再用玻璃纤维封堵第二层,最后用防火堵料封堵第三层。这样封堵的效果就很好了,因为老鼠害怕玻璃纤维,在我们后来的检查中,再也没有发现封堵层被老鼠破坏了。

四、 变电设备及线路的巡检:

变电设施及线路的很多故障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加强设备的巡查是排查电气故障隐患最好的方法。我们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变电设备及线路的巡回检查制度,我们要求值班电工每天对公司所有变配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每周两次对公司10KV高压专线线路进行巡回检查。

五、 设备及线路资料的收集整理:

变电站管理涉及的资料很多、很杂,变电设备及线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分工协作,层层推进。值班人员、变电站站长、电气主管技术员要

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值班人员都要熟悉公司的输配电系统操作和使用,变电站站长要掌握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电气主管技术员则要全面熟悉输配电系统,能够快速处理技术难题和突发电气故障。

六、 值班人员的培训:

随着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以及变电站管理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输配电管理在企业不断完善……这些,都要求加强对变电站值班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还应该加强变电站突发故障应急演练,真正把防范和处理电气故障的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变电站电气质量事故与防范工作,关系到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关系到企业生产的连续和可靠,每个从业人员都必须认识到其重要性,不得有丝毫的懈怠。

机动能源部:赖小钢

2013年9月

第四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湖北来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气火灾防范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恩施州安办„2017‟39 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园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水平,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园区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部署,从2017年12月起,在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气火灾专项防范行动工作,为切实做好综合治理防范工作,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质量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禁止采购、安装、使用各种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排查整治工业园区范围内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章违规行为,全面规范电气相关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力争通过综合防治治理,实现电器产品使用及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有效遏制各类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工业园区火灾形势稳定和谐。

二、 组织机构

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开发区实际,特成立电气火灾专项防范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邓 华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 1作。定期开展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整改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等问题。排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专业电工、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企业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督促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电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培训。一是加强企业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将安全用电纳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通过网络、微信典型电气火灾案例和电气火灾防范视频资料;开展针对性的用电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园区企业管理人员、电工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题培训,讲授电气火灾应急处置措施、疏散逃生知识等内容,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 年12月开始至2020 年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7 年12月底前)。结合工业园区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月)。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科学的自查自纠,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隐患清单、逐条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按照专项防范行动工作要求,严格排查整治电气安全隐患。2018年12月前全部排查整治;2019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回头看,巩固综合治理成效;2020年3月底前,对专项防范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建立完善电气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工业园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专项防范行动。

(二)强化协作,加强监管。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与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及时通报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管理。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结合开发区实际,园区企业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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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学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校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园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师生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整治重点

(一)电气管理、使用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二)校园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

(三)校园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

(四)校园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完好有效;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符合标准。

(五)学校安全用气管理。用气管道、储存设备、灶具符合标准及安装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8日前)。制定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9日至2018年2月上旬)。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季防火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校园电气防火问题。

(三)总结阶段(2018年2月中旬至2下旬)。对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校园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防范水平。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零容忍。利用“互助互查·对标治理”活动,严格对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校园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自查与互查形式,及时排查整改电气安全隐患。定期不定期开展校园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行全方位、零容忍,除患务尽。

(三)明确职责,加强督查。要深刻认识此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现实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明确职责任务,推动落实职责。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加强对校园相关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加强对师生用电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普及安全防火常识。

(五)及时总结,建立机制。要及时总结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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