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聘用协议

2022-07-05

第一篇:财务顾问聘用协议

顾问聘用协议

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愿意接受本协议条款之约束。

一、协议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顾问,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于本合约有效期內,同意在就甲方不定時所提出的咨询,提供口头及书面咨询服务与建议。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对乙方所提出的建议书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乙方责任

1、作为甲方咨询顾问,向甲方提供有关的咨询顾问服务,协助甲方。

2、有义务在对甲方非公开的有关数据及文件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甲方的咨询。

五、费用与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元,作为聘请乙方担任顾问的费用。于每月日前将其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起诉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人:身份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二篇:技术顾问聘用协议

本协议由下述双方于年月日签署: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顾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顾问,为期**年,自2009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薪金为人民币每年**元,付款方式为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供的资料齐全后付50%,注册成功后付50%。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可自动延长,延长期为一个注册期(3年)。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除该协议,但主张解除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甲方为乙方办理五险一金,每年约5000-6000元。

第二条 聘用期间,为方便履行顾问职责,乙方同意将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以及环评上岗证注册登记在甲方名下,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资质注册登记事宜。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资质注册登记所需的各项个人资料、证书、证件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在甲方申请单位环评资质及资质年检和升级时有义务配合提供国家环保部所要求的个人相关证件及材料。

聘用期间,乙方的环评工程师执业相关证件(《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评工程师登记证》、环评上岗证及其它执业相关证章、执业手册及其它个人环评资质文件或维系个人环评资质所需文件等)由甲方保管。甲方保证或其本人或其关联方妥善保管好乙方上述证件。因甲方管理不当而将任何证件丢失的,甲

方应赔付乙方壹万元整,并负责在一个月内为乙方或协助乙方补办,所需一切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补办不成的应赔付乙方人民币拾万元整。

第三条 聘用期间,甲方需要乙方亲临项目现场指导,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

聘用期间,甲方在环评项目实施中所发生一切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质量的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聘用期间,甲方承诺其本人在法定义务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范围内保证乙方个人环评资质的有效延续,保证其本人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吊销乙方的个人环评资质。

甲方承诺其本人确保乙方及时进行维系其个人环评资质的继续教育工作、证书审核等相关活动以维护乙方资质的有效延续。为维护乙方环评资质的有效延续所发生的继续教育费、资质注册费、资质定期审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且该等费用日后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 乙方注册后,应当遵守环保部对环评工程师的相关执业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单位环评资质受到影响,乙方应承担甲方损失。

第六条 聘用期间,若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被相关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暂停、吊销、注销职业资格或不予继续进行资质注册登记的,甲方保证赔偿乙方相关损失。乙方遭受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精神赔偿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执业资格遭政府相关部门吊销、注销或不予继续进行资质注册登记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拾万元整。

第七条 为维护乙方执业声誉,甲方保证:

(一)其本人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乙方对其实际未负责或参与编制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承担任何责任;

(二)其本人不向第三方出租、出借、转让乙方职业资质;

(三) 其本人不会滥用乙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名义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签发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第八条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一方需要在前一个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保证、承诺及义务的;

(二)甲方免除其本人的法定和约定义务,排除乙方依法依约享有权利的;

(三)甲方未按约支付乙方基本/项目顾问报酬的

(四)甲方被暂停、吊销单位环评资质的。

乙方在上述情形下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返未完成的顾问服务期限的相应的基本顾问报酬;乙方因上述情形受损的,甲方还应予乙方全额赔偿。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一)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被暂停或吊销环评资质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甲方在上述情形下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返未完成的顾问服务期限的相应的基本顾问报酬。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保证其本人对乙方办理个人环评资质变更注册登记手续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无故刁难。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或提前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保证其本人将乙方的所有执业资质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邮寄或当面送达乙方,包括:环评工程师调出工作证明原件、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环评工程师登记证书原件、环评上岗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并在乙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变更登记申请表》的“现所在单位考核意见”栏签署正面的积极的评价意见,保证乙方顺利办理其个人环评资质的变更注册登记手续。甲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给乙方的,甲方应以人民币壹百整/日为标准向乙方计算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分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意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寻求司法解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乙 方(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篇:聘用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地址:电话:乙方(受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则、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给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第二条:财务机密保密范围

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3、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4、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5、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构成本、管理成本;

6、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7、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8、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三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四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

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第五条: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手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括有职位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一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第六条第二款,其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其年收入三十倍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商业营业上损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承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是《员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员工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四篇:技术顾问聘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为公司“”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技术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约定的专家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专家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3、甲方在咨询时应当向乙方专家提供完整、真实、必要的背景信息、资料,并对乙方的服务、工作予以配合。

4、甲方开始向乙方专家咨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不得接受乙方专家以非乙方名义提供的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专家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咨询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及工作费用。

2、甲方要求乙方专家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咨询服务时,乙方及其专家有权拒绝。

3、乙方应组织专家按照约定提供咨询服务。

4、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于咨询服务的监督,并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三、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个月,自起至止。合同期满,如果需要,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

乙方利用空余时间完成甲方指定的技术指导及咨询服务工作。

四、聘用报酬及工作费用、社会保险

乙方的报酬为人民币(税后),由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支付,即人民币;合同截止日后7日内另支付,即人民币。

乙方工作性质为兼职,工作地点在青岛市区。如确因工作需要,需要出差的,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由甲方如实报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出差补贴。

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协议解除

1、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协议有效期内,双方达成一致同意。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地: 年

第五篇:技术顾问聘用协议书

甲方:西充县绿谷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杜文良 身份证号码: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技术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聘用协议条款:

一、 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西充县绿谷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技术顾问,乙方协助甲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在甲方公司所从事的水稻种植项目及所有与种植项目相关的栽培、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等方面给与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

聘用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三、工作内容、条件

1. 乙方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位的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工作任务。 2.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甲方违规指挥。

3.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按乙方的岗位要求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4. 因工作开展需要,甲方给予乙方通讯津贴100元/月。 5. 因工作开展需要,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 6. 因乙方上班地点距住宿地路程较远。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男方接送乙方上下班。特殊情况下,甲方不能接送的情况下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承担报销。

四、工作报酬

1. 固定月薪:4000元(人民币)/月,按季度支付。 2. 超产奖金:

甲乙双方约定,为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乙方工作积极性,双方达成2018年甲方水稻亩产量为800斤目标。当甲方的水稻产量超出800斤后的超出部份经济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甲方70%、乙方30%的比例分配。同时甲方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超产奖金支付给乙方。

五、违反合同的责任

1.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 2. 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甲、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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