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管理细则

2022-07-11

第一篇:工程物资管理细则

工程物资管理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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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职责与分工 ............................................................. 3 1.4工程物资管理操作整体框架图 ............................................. 3

2、操作细则 ................................................................... 3

2.1 工程物资领用操作细则 ................................................... 3 2.2 工程物资现场管理操作细则 ............................................... 4 2.2.1工程物资现场管理分工 .............................................. 4 2.2.2 施工单位进场前及现场操作细则 ..................................... 4 2.2.3 施工单位临时仓库及现场物资存放操作细则 ........................... 5 2.2.4施工现场工程物资损耗控制操作细则 .................................. 5 2.3工程物资调拨操作细则 ................................................... 5 2.3.1形成固定资产类工程物资的调拨 ...................................... 5 2.3.2 非固定资产类工程物资的调拨 ....................................... 5 2.4 工程物资统计操作细则 ................................................... 6 2.5 工程物资验收及ERP系统填报操作细则 ..................................... 6 2.6 工程余料、废料清点、鉴定、报废和交接管理 ............................... 6 2.6.1 工程余料、废料鉴定与处理 ......................................... 6 2.6.2 工程剩余物资的报废、交接 ......................................... 6

3、各类表单 ................................................................... 7

1.3 职责与分工

设计院:根据勘察实际情况出具设计方案,确定每个单项工程所需工程物资的使用清单。为建设单位订货提供依据。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审核设计院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核施工单位的物资领用申请;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物资的全过程管理及统计工作,对项目开展期间所产生的工程文档及时整理,定期汇总及上报。

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领取工程物资,负责工程物资的施工现场管理和流动物资的二次仓库管理,按要求填报相关工程物资管理文档,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及资产的移交。 1.4工程物资管理操作整体框架图

工程物资管理框架图物资管理前期准备物资领用管理物资现场管理余料废料以及固定资产管理施工单资产接收部市公司行政市公司工程监理单位设设计院施工单资产接收部市公司行政市公司工程省省公司监理单位计院公司位门服务中心管理中心位门服务中心管理中心指导/监督全程监督、组织实施入库管理出库管理验收配合配合清理、移交验收配合资产接收、配合清理、移交制定领取计划物资领取现场物料管理、验收配合配合清理、移交出具设计方案全程监督、实施配合、统计上报

2、操作细则

2.1 工程物资领用操作细则

(1)工程物资领用单应规范填写。施工单位根据已审核设计方案制定领料计划并据此填写领用申请,样表见表1;领用单应附设计图纸,以便相关项目负责人核实物资的领用数量;领用单填写应详细明确,应确保各项物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清晰准确。

(2)监理单位对物资的审核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在对领用单的审批过程中,应仔细核对物资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是否相符。

(3)施工单位临时仓库物资应规范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需求,领取合理数量的工程物资,避免工程物资积压,确保物资在工程中的合理流通使用。

(4)领用信息闭环管理。领用单审批无误后,应及时在LIS上填写工程物资的出库信息,并通知仓库确认。

2.2 工程物资现场管理操作细则 2.2.1工程物资现场管理分工

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

(1)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物资从出库起,直至项目验收移交、剩余物资清理移交工作完成,全过程工程物资的安全性。

(2)对各单项工程的物资领用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物资损耗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和统计,并每周向监理单位反馈。

(3)建立资产管理、工程物资管理等相关过程文档,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 监理单位现场管理

(1)审核施工单位送达施工现场的工程物资与申领物资是否一致。

(2)在日常巡检时,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工程物资摆放是否整齐有序。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工程物资管理文档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齐备,并填写现场巡检表,样表见表2。

(4)定期抽查施工单位现场工程物资的使用情况,抽查工程物资实际使用量与其填报工程物资管理文档记录是否一致。

(5)在单项工程验收前,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资产条码粘贴是否符合资产管理规范,并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投资交付资产使用表进行审核。  市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现场管理

(1)不定期抽查施工单位现场工程物资的使用情况,抽查工程物资实际使用量与其填报工程物资管理文档记录是否一致。

(2)不定期抽查监理单位的现场巡检记录是否完备。

(3)对于施工现场工程物资损毁、被盗等情况进行统计上报,损毁、被盗物资的处理参照《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在建工程物资损毁和报废》及《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管理办法》执行。

2.2.2 施工单位进场前及现场操作细则

(1)施工单位在领取工程物资后,可将线材等不易分拣的物资存放在临时仓库;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将工程物资运到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在物资搬运过程中,应采取必须措施(如:不得拆除设备保护膜),以避免对工程物资造成损伤,确保物资安全。

(3)施工单位必须指派至少1名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在工作区域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4)对于铁塔、通信杆等直发现场的工程物资,供应商在将工程物资送达施工现场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与供应商组成现场验收小组,共同对工程物资进行现场验收;直发物资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单位仓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虚拟入库、虚拟出库手续。

(5)工程物资运到现场后,应将施工工具和物资分开存放,离开现场时应做好现场清理,对于未完成安装但又不方便搬走的物资要做好妥善保管工作,对于临时存放在机房内物资, 施工单位须在物资上粘贴物资标识,注明施工单位名称、物资名称及数量、所属监理及施工相关负责人员和联系方式。

(6)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程物资的使用做详细记录,并按要求填报《单项工程物资使用明细表》(样表见表3);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打扫施工现场,确保干净整洁,料清场净。

(7)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在做现场巡检时,必须检查工程物资的使用情况,检查方式有以下两种可选择:第一,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的《单项工程物资使用明细表》并签字确认;第二,填写监理单位现场巡检表,做好物资使用登记。

(8)在项目验收前,若工程物资发生故障,由施工单位负责故障处理,坏件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坏件返修流程执行。

2.2.3 施工单位临时仓库及现场物资存放操作细则

(1)施工单位的临时仓库必须符合工程物资的存放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仓库必须保证有足够空间,具备物资分类存放条件,仓库须具有通风防火系统装置,并具备防潮、防雨、防损等功能。

(2)施工单位的临时仓库须设专人负责管理,对物资的收发存记录建立台帐,物资的出入库应在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2.2.4施工现场工程物资损耗控制操作细则

(1)施工损耗依据定量损耗或损耗率方式之一进行核计,具体损耗标准见表4《工程物资损耗标准表》。

(2)单项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依据物资领取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根据损耗标准核计的损耗情况,如实填报表3,损耗量、领用量、使用量、剩余物资量四量关系应符合下列公式:损耗量=领用量-使用量-剩余物资量。

(3)建设部门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工程物资管理文档内容是否客观准确、检查监理单位的巡检表内容、日期等与工程物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一致。 2.3工程物资调拨操作细则

2.3.1形成固定资产类工程物资的调拨

(1)对于已领用且未搬运至施工现场的工程物资,因建设受阻或规模调整等原因致使物资暂时无法使用,为减少施工单位临时仓库物资积压,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可将对应物资及时调拨至其它单项工程。

(2)施工单位在做物资调拨时,应及时填写相应工程物资调拨单,样表见表5;在进行实物调拨的同时,须在LIS等ERP系统上完成对应节点的工程物资调拨。

(3)对于已搬运至现场且完成资产条码粘贴但尚未验收的单项工程,因客观原因被迫搬迁而需做物资调拨的,施工单位在做工程物资调拨时,应注意做好物资资产条码的调拨记录,避免出现条码丢失,发生条码与物资不对应等情况。 2.3.2 非固定资产类工程物资的调拨

(1)对于线缆等非固定资产类工程物资的调拨,据实填写相应工程物资调拨单,样表见表6。

(2)监理单位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物资调拨单,必要时应与施工单位同时到现场确认。 (3)施工单位仓管人员应做好工程物资调拨台帐登记,并在建设单位LIS等ERP系统上及时进行数据填报。

(4)每发生一次物资调拨流转,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都应亲自确认签字。 2.4 工程物资统计操作细则

(1)施工单位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的物资领用情况及下周领料计划汇总至监理处,填报工程物资领用统计和计划表,样表见表7。

(2)监理单位每周五下班前整理汇总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物资统计和计划报表,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物资领用统计和计划周报表。

(3)监理单位根据巡检记录及每周工程物资统计情况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物资使用情况表进行审核汇总,并于每月30日向建设单位上报当月工程物资使用情况月度报表, 样表见表8。

2.5 工程物资验收及ERP系统填报操作细则

(1)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按建设单位管理规定完成对应物资的资产条码申请、粘贴工作。

(2)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资产条码申请表,检查所申请条码的类、项、目、节、名等资产信息是否符合广东移动的资产目录,审核施工单位所申请资产条码与实际资产情况是否一致。

(3)施工单位核对完条码数量、位置准确无误后,填写《资产交付使用表》,见表9。 (4)各市公司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在MIS上及时进行项目WBS任务分解,创建与实际单项工程相对应的任务节点,并及时根据物资领用情况实施LIS填报、审核与调拨,确保帐物一致。

(5)单项工程通过验收后,须及时完成MIS转资准备与资产预列工作。 2.6 工程余料、废料清点、鉴定、报废和交接管理 2.6.1 工程余料、废料鉴定与处理

(1)根据工程的开展情况,可分批组织对工程剩余物资进行清点,以便开展工程余料、废料鉴定及相关处理工作。

(2)工程剩余物资进行清点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依据《工程余料、废料界定表》(见表10)进行余料、废料鉴定;余料应转入下一个单项工程使用或退库处理,对于废料形成工程废料入库报送单,样表见表11,并提交行政服务中心报废处理。

(3)每办理一个批次的工程余料入库,需在LIS系统上进行退库操作。 2.6.2 工程剩余物资的报废、交接

项目建设部门应按《工程剩余物资清点、鉴定、现场报废和交接工作管理细则》(V1.1)规定及时将现场报废的物资移交物资管理部门,并填写相关表单。

3、各类表单

3.1工程物资领用管理

表1:工程物资领用单(样表).doc

3.2工程物资现场管理

表2:监理单位现场表3:单项工程物资巡检表(样表).doc使用明细表.xls

3.3工程物资损耗控制

表4:工程物资损耗标准.xls

3.4工程物资调拨

表5:形成固定资产表6:非固定资产类类工程物料调拨单(样工程物料调拨单(样表

3.5工程物资统计

表7:工程物资领用表8:工程物资使用统计和计划(样表)表情况月度报表.xls

3.6工程物资验收管理及ERP系统填报

表9: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xls

3.7工程余料、废料清点、鉴定、报废和交接管理

表10:工程余料、表11:工程废料入废料界定表.xls库报送单.xls

第二篇: 物资管理考核细则

1、对外来办理业务人员、车辆,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外来车辆(人员)业务办理流程》制度,按流程确认签字并互相监督,不按规定签字者一次罚款 20元。

2、物资到库后,库管员通知相关提报部门质检人员到库验货,质检人员必须现场对物资进行检验(包括货物资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不通知验货罚库管员20元/次,不及时验货罚相关人员20元/次。

3、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放在暂放区域,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应商进行退换货处理,否则一次罚款 20元。

4、凡已入库需对外调剂、加工的物资必须由本部门和物资负责人确认,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调剂,否则罚款 50元/次。

5、验收单的填写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不涂改,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否则罚款 20元/次项。

6、检验员对合格(质量、数量)的物料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物资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入库单),否则罚款 20元/次。

7、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按采购计划单、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否则一次罚款20元。

8、对各类物资(配件、成品、半成品、袋装、桶装原辅料)入库实行定置管理办法,按仓库定置区指定点按类、定点存放,桶装原料排放整齐。 否则罚款20元/ 项次。

9、公司库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原材料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合格品、退回产品、物资应分别建账反映,账目不清、不实者根据情况罚款或调离工作岗位。

10、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对各类存货进行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时报送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报送不及时出现损失者,承担货物损失金额的2%。

11、一切原材料的购入原则上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或定额、普通票的,其材料价格要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 ,并有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库, 保证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不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罚款20元/次。

12、所有物资材料随发票入库时,供应商和经办人必须附带领导签字的购销合同

(或比价单)、采购计划单(领导签字),作为物资办理入库、审计审核、财务凭证依据,否则不予办理入库。

13、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数据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否则一次罚款20元。

14、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否则 一次罚款20元。

15、单项工程改造、拆除、扩建竣工后,由技术部填写材料退库单,属车间自行使用后过剩的材料和废旧物料要回收并妥善保管好,由车间填写材料退库单,退库部门详细列出所剩余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物资部办理退库手续,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17、退库时物资必须完好,物资退库单与原领料单物资内容要相同,上交人员同保管员办理材料的交接确认手续,保管员按要求分类定置于库内或规定地点,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18、保管员根据采购计划、发货领料单,认真检查退库单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含零部件),并根据实物验收无误后整理退库入账。因物资质量不合格退库,必须进行技术鉴定,出示有充分数据的检查证明方能退库,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19、需退库物资材料所带的说明书、图纸、合格证、化验单和材质单、质量证明书、配件单等必须仔细保管和发放、不得遗失,办理退库手续时一并退回仓库。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0、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退库物资材料再次领用时必须优先安排出库,并以此物资材料退库单位优先领用为原则,避免大量退库材料积压造成浪费,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1、物资部对超储物资应积极调剂平衡,正常存储物资一般不予调剂, 凡对外调剂的物资材料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 其它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2、所有公司物资材料严禁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对私自发放外借造成物资磨损、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23、对不能利用的废旧物资(包括各类建筑安装材料、下脚料),报废部门必须在施工、检修、更换结束三日内,由施工各部门或产生部门负责运送至物资部回

收仓库内规定地点,物资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4、退回物料与到发货的品种、规格及型号不符的;产品外观检查发现严重损坏,严重锈蚀或附件不全的;质量低劣、损坏变质或超过有效期限、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未知的、未经技术部门实物鉴定签字的;物资部不予办理退库手续。

25、验收合格的退库材料入库后(用红笔填写入库单)在记账薄同种物料页面上用红色笔及时充入记账,并保证帐、物、卡的统一,否则罚款20元/项次。

26、废旧物资的识别、鉴定工作由质检部负责;生产车间、技术部协同质检部识别、鉴定废旧物资;不能认真识别是否是废旧物资,造成有效物资当废旧物资销售的,由鉴定部门补偿其损失。

27、报废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实事求是,认真对待。经鉴定、识别弄虚作假,将有效物资报废的,由报废部门补偿其损失。

28、物资部在收到报废、交废物资后当日开始实施分类、保管、建立台帐工作。要及时填写《废旧物资报废单》报质检部并通知质检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识别工作。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29、物资部对由相关鉴定部门批准报废的《废旧物资报废单》报销售部,由销售部安排组织好废旧物资的招标审批销售工作,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30、物资部对物资要加强管理,做到出入库对应,保留出库单和回收单对照表,已备检查。不及时处理造成废旧物资造成闲置、浪费和损坏的,出入库不符的依据公司物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31、公司所有废旧物资均由销售部编发招标文件竞价销售,严禁其他部门私自回收、销售。销售部根据招标结果起草废旧物资销售申请报告(报告必须写明废旧材料总量和价格),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并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50元。

32、物资部对出售的废旧物资过磅计量,盖章后报销售部、审计部备案。销售部要及时填写《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签字盖章后由客户认可并作为付款证明。财务部根据公司总经理批示及《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注明的单价、磅单及总金额收取货款,开具收款收据或冲账证明。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33、安全部根据开具的收款收据或相关证明,由门卫核对磅单数量是否超过报告批示的数量,情况属实后方可放行出厂,买废客户车辆入厂必须有销售部通知方可进入,否则按门卫管理制度从重处罚。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34、倒卸所有原料必须有物资(仓库)人员通知后方可进行倒运,倒卸料前、后必须通知保管员、车间人员进行三方签字确认,对确认不合格项要整改后方可倒卸料。否则罚款 20元/次。

35、倒卸原料前要记好原料液位底数,倒完后要核对倒入(出)数量是否与现有液位计数一致,发现异常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36、卸料过程中,卸料员必须坚守岗位,脱岗或超安全线卸料 ,一次罚款50元,出现溢料按责任事故处理。

37、倒卸原料专用管线、专用阀门、锁具及锁 、钥匙、卸料工具由卸料员维护管理使用,若转借他人使用,一次罚款20元。

38、倒卸原料铁桶要专用,统一放于指定地点,桶内物料要倒卸干净,不能用的铁桶要报废处理并单独存放,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39、确认单、卸车检查记录、罐车清洗证明由卸料员负责收集、保管,不得丢失污染。月底一并交由安环部保管存档,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40、卸料员要做好卸料操作记录,内容包括倒卸原料名称、罐车车号、倒卸原料起止时间、倒卸入原料地点(车间罐区罐号)、倒卸原料罐前后液位数和原料出入数量、卸料员签名、异常情况处理记录等,各固定原料罐和备用罐原料盛放原料品种若有更改,必须通知各使用车间并做好记录交接好班,记录不实或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41、卸料过程中,要监督制止司机的各种舞弊偷料行为,发现作弊行为立即上报公司,坚决维护好公司利益,发现与司机舞弊交公司处理,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42、仓库日常使用的固定牌号外袋、内袋等包装材料由采购员根据原材料报表库存数量和日常用量合理采购,保持合理库存,不得耽搁生产使用,影响生产每次罚款50元

43、因产品在仓库和装货过程中损坏需更换成品袋,由物资部开领料单,按每套2.5元由损坏部门承担。

44、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包装袋客户要求更换包装袋,由销售部出据证明,分管领导签字,按每套2.5元由运输部门承担,情况严重者另行处罚,当月从运费中扣回。

45、非生产领用包装袋发放必须凭领料单和经分管领导批准发放,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随便使用包装袋,否则不按规定手续私领按内袋罚款1元/条,外袋罚款

5元/条。

46、在更换包装时要尽量从上口认真拆开,把装有产品扎好口的内袋一并装入所需外袋中,内袋扎口向上,按要求放好合格证规整封包。 换包装严禁用刀割划破包装,换包装外袋每50条一捆入库,损坏内外袋按原价赔偿。

47、装卸队在倒运、使用半成品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勾划和损坏内外袋 ,严禁从下口拆或用刀割,将外袋破损的挑出入废外袋,完好的每50套一捆入库。不按要求操作每项罚款10元,人为损坏内外袋按的原价赔偿。

48、各车间确需配内外袋时,由物资申请公司统一配备,经审请批准的新配备周转外代,所产生费用从车间考核费用中抛出,保管员做好统计单独上报。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49、质检部对半成品周转外袋入库前要进行检查验收(打捆质量、残次代挑拣区分情况)并作出检测合格报告,物资部方予办理入库。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50、生产车间要及时开具领料单领取半成品包装物,在半成品包装时要将内外袋扎好扎紧,入库要轻装轻卸,防止破损和洒料。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51、保管员对出入库包装物要做好区分和分类存放,严格执行公司的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每月认真与各车间核对并将包装物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52、各部门要完善并严格执行确认周转代签收制度,对各流通环节出现的违规由质检部进行抽查和处罚。执行不到位,罚有关部门人员一次罚款20元

53、公司所有包装材料都实行回收制度,各车间领用材料用完后按照要求将包装物处理妥当如数交回,仓库根据车间领料数量核算包装,否则每少一条罚车间2元。

54、所有回收废旧包装物办理交废入库手续,外袋(50条/捆打包)按规定和要求码垛,空桶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部门罚款20元/次。

55、进厂设备配件开包时有关单位必须及时通知物资部,对包装材料予以回收,并分类存放集中处理。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56、对车间等单位领用的废旧包装物一律办理领用手续,作价计入生产费用(按出售价格)。

57、提倡以旧代新,应回收物资办理好回收手续, 否则罚有关部门人员50元,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58、各种桶装原料,其包装桶一律回收,仓库保管员要分类存放,挂牌标识。如供应商收回的要及时联系收回,如包装桶在使用或保管过程中丢失罚使用车间每

只铁桶50元,塑料桶大桶100元,小桶20元,桶盖少一个罚款2元/个。

59、各种废旧包装物处理一律执行公司《废旧物资报废处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报废审批手续 ,否则每人次罚款50 元,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

60、物资保管员建立回收包装物出入库台账,加强废旧包装物动态管理,做到账物相符,按时将废旧包装物的进、出、存情况分类报表。如出现漏报、晚报或账务不符现象罚责任人20元/次。

61、已入库的合格产品原则上均不得更换包装,所有更换包装的必须填写更换包装申请单,注名更换原因,并经部门分管经理签字批准,物资方予安排更换包装。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62、各部门、车间对倒大包、回掺料需用半成品、成品时,把产品按规定倒入掺料机或大包袋中,内袋一并装入所倒外袋中,对内袋保持小洞不可过大(直径小于5cm),以免防止内袋无法周转使用,否则罚款5元/袋次,若故意损坏内外袋按原价赔偿。执行不到位,一次罚款20元

63、质检部负责提供各包装物标准版本图样 ,更新标准版本及时通知有关车间、部门,保证物资部门和车间熟知包装物版本进行使用管理。

64、质检人员严格按验收标准检验,确定其质量是否合格,并在检验报告单上注明(包装物牌号、类别、版本、印刷质量)等检测内容,保管员根据检测结果和送货清单品种牌号接收货物,发现版本牌号印错或不符,由质检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并奖励发现人员100元/次。

65、入库时按包装物牌号类别定置码垛,要求牌号朝上,不同包装物品种外代不可混垛,并标识好,否则罚款10元/次。

66、套袋环节监督供应环节(供应商),套代工负责对入库时未能检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外代进行挑拣,按2元/条进行奖励,对发现的版本错误、混入其他牌号外代,奖励10元/批次。

67、对套袋时发现的数量不足现象,套袋工及时上报物资部按规定进行折扣、罚款处理。

68、对套袋现场零散外代及时整理归类,防止混入不同牌号品种外代中,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次。

69、对套好外代按牌号、品种分类定置垛好,并及时与仓库保管员交接清楚,否则罚款10元/项次。

70、套袋人员按规定喷码,保证喷码质量、数量准确,并及时与仓库保管员交接

清楚,否则罚款10元/次。

71、车间领料单详细注明领用包装物品种牌号和要求,保管员与领用人员现场确认发领包装物,不按规定罚款20元/次。

72、生产车间包装工产品码垛要求牌号朝上,并确认使用包装是否正确,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混入其他牌号外代,对车间发现人员奖励20元/代,对套袋人员罚款20元/代。

73、车间对自行保管存放外代、及生产场所存放外代要分类存放管理,用完后并及时收回定置,避免混放用错包装。

74、所有入库产品码垛牌号必须保证朝上,并监督确认产品包装牌号是否正确,不按规定罚款5元/代。

75、装车出库时要求保管员和装车人员对每一代产品牌号检查(要求推货和在传送带放时牌号必须要朝上)。保管员现场监督推运和搬运过程,保证发货产品牌号型号数量准确,不按规定罚款5元/代。对发现混入其他牌号外代,对发现人员奖励10元/代,对责任部门罚款20元. 7

6、打托盘产品要求牌号朝上,由装卸工人负责监督产品包装牌号是否正确、若出库时发现垛中混有其他牌号产品,查出后报质检处理,对发现人员奖励10元/代,对责任部门罚款20元/代。

77、对贴标签产品发货脱落产品严禁发出,物资部及时更换脱落标签,对更换标签产品2元/代进行奖励,对责任部门罚款2元//代。. 7

8、对仓库内发现的批号、封包线、合格证等包装质量问题,上报质检部门,质检部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奖、罚处理。

79、罐车进厂前门卫人员必须对罐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驾驶室、工具箱、罐体异常情况等,对车上所有影响检斤过磅作弊的物品全部截留放置门卫室内(包括暖瓶、塑料桶、矿泉水等),排除一切影响安全和捣鬼作弊隐患。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0、质检人员取样前检查罐车所有铅封是否完好,铅封号与送货单上标写单号是否一致,各铅封样式是否统一,发现有异常,上报领导等待处理。

81、化验单标注内容必须详细完整,包括车号、原料产地、数量、检测结果、铅封检查情况等,便于物资核对和接收物料。记录不详细罚款20元/项次。 8

2、质检部根据原料化验检测结果通知物资对原料罐车进行检斤过磅,物资保管员(司磅员)联系相关监磅人员一同过磅。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3、过磅前保管员、监磅员必须仔细检查磅体周围是否有影响计量的问题存在,磅秤、仪器是否正常等。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以免影响计量准确。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4、过磅时待车体停稳后,要求司机下车离开地磅,再次检查驾驶室及车辆是否有异常状况,地磅上是否有人员站立或走动 ,若一切正常,待地磅显示器数值稳定后由各方确认过磅数值,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5、各过磅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对过磅质量严格把关,绝对不容许有监守自盗、徇情枉法、损公肥私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500元

86、卸料时严格执行卸料操作规程和三方确认核对制度,确保安全、无误、及时将原料卸入罐中。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7、卸完料后要通知保管员联系相关部门监磅人员一同除皮过磅。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8、上下厂区卸料以及除皮时,由门卫负责并监督罐车车辆上下厂区运输途中是否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投机倒把情况,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通知安环负责人 。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89、过磅除皮完成后,由物资部打印过磅单据存档(贴予验收单、收到条一联上)。物资部开据物资收到条、验收单,监磅员在收到条、验收单签字确认,物资部必须做好详细记录,以备后查。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90、物资部对所有检斤记录必须在过磅台帐记录详细,包括过磅日期、车号、原料名称产地、毛重、皮重、净重、盈亏、过磅人、监磅人、使向等内容。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20元

91 、每月配合公司对库存各类物资进行盘点,要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次罚款20元,及时反映库存余缺,做好补缺采购计划,发现库存物资有盈情况及时汇报,定期与车间清库核算收率,盘点差错率《3%,否则罚款 20元。 9

2、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漏报、晚报、误报、 罚款10元/项次。

93、 执行好派工签字审批制度,如实对派工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验收确认,弄虚作假者罚款20元/次。

94、仓库内保管的不合格产品、实验品、粉碎料、布袋料等应及时按规定做好隔离标识,定期报质检部门处理。

95、各类物资收发存时仓库保管员必须亲临现场,认真详实做好收发记录,并负责监督整个搬运过程,对脱岗、工作不认真者,每次罚款20元。

96、 发货对同车装多种产品混装时,要根据要求做好标记和隔离措施并对司机做好解释和嘱托,并在发货确认单上做好记录,否则罚款20元/次。

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4.02.24

第三篇:物资中心档案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中心各类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和使用的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的为集团经营管理服务,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管理模式

档案室受集团档案部门的管控,是建工服务事业部物资中心档案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班组资料归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班组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重要资料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档案室保管。

三、管理范围

所有班组、非班组从设立、运作、管理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用、备查价值的各类单据、制度、函件、图纸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四、工作职责

(一)档案室设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1、制定部门资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监督落实同步归档制度,指导各班组非班组资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4、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做好安全防范、修复和保护工作。

(二)各班组负责本班形成的公司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负责本班自存备份留用档案的业务管理及使用工作:

1、各班必须设有专门的档案存放文件柜,并确定专人管理。

2、各班必须按《物资中心归档资料归档规定》的要求、时间节点向档案室移交归档资料及同步电子文件。

五、操作细则

(一)归档要求

1、重要资料需按档案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归档责任人(见附表一)。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档案资料据为己有,必须按规定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移交档案室。相关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归档时间进行归档。

3、归档资料原则上应为原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热敏传真纸不能直接归档,尽量追 第 1 页 共 1 页

加原件,必要时复印件应加盖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4、文件材料的归档收集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定,种类、份数、页数完整齐全,每份文件因遵循合并归档,文、电合一归档原则。

5、对于内容不全或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归档资料退回补全或整改。

6、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纸质文件需附交相应的电子文件或目录清单。

7、档案资料移交双方需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移交,移交完成后,档案员整理分类归档资料,分别归入相应案卷盒。

8、对于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归档的档案资料需专人保管,并提前到档案室备案知会档案管理员。

9、归档注意事项:

(1)由几个班组同时办理的工作,由主责方收集归档,会议档案资料由会议主办记录人收集。

(2)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员工应将经办的档案资料交接清楚,不得带走或销毁。

(二)档案立卷

1、综合类档案按性质、类别、年限、密级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分类立卷,立卷为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

2、单据类按类别、项目、月份立卷,在次月5号前移交档案室。

(三)档案移交

1.档案室接收档案时,应根据移交目录,与移交人共同逐页清点,并签字确认,对重要、机密类文件,更需仔细核对,经查验无误后可办理签收手续。

2.调出、离职等人员在调离前必须还清档案,无档案室签字,人力资源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四)档案利用

1、档案利用人应填写《档案借阅登记审批表》或《档案查阅登记审批表》,经档案室审核后由档案利用人报经最终审批权人同意。

2、档案审批权限:

(1)内部利用或借阅密级档案,原件借阅或查阅需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他档案借阅或利用由档案管理员审核。档案借阅、查阅审批权限执行(档案资料借阅查阅审批权限参考表》,任何人越权处理无效。

第 2 页 共 2 页

(2)跨部门人员利用或借阅,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最长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并及时办理清户手续,逾期无法归还的应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4、借阅者必须保证原样归还所借档案资料,不得任意涂改、拆散、标记,借阅者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所借档案,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5、借阅的档案,一旦发生损坏、丢失、失密,应立即向档案员报备,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馈,并拟定补救措施,处理方案上报批准后执行。

6、密级档案资料和已立卷资料原则上不借出,如因工作需要,须经最高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且只能在档案室阅览,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7、专职档案员按规定在借、查阅档案归还时间内向档案利用人收回档案,收回时应检查档案是否完好,查有无涂改、标记,确认完整后,将收回档案存入档案柜,并签署销借、查阅情况。

8、档案利用注意事项:

(1)、绝密档案资料不得复印,非绝密档案资料复印完需注明用途,根据情况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

(2)借阅档案不得转借,不得利用任何方式擅自获取档案内容,谋取私利、泄露档案秘密,并按时归还借阅档案。

(3)电子档案仅供查阅、不能下载、转发、打印。

(五)、档案保密

档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类,密集事项划分详见《物资中心归档资料归档规定》,密级档案保管要求如下:

1.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借阅、复制和摘抄公司密级档案。

2.密级档案资料查阅在档案室内进行,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负责。

3.密级档案专柜保存,且应该随开随锁。档案员应定期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4.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开放利用: (1)涉及公司商业机密; (2)涉及公司员工个人隐私; (3)档案形成部门限制使用。

(六)、档案统计

第 3 页 共 3 页

档案室建立档案统计台账,真实客观、准确无误的记录和统计档案资料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档案利用等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

(七)、档案鉴定

1、集团档案部门负责档案鉴定与销毁的具体工作。

2、档案一经立卷,归档、未经集团领导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销毁。

3、各班组配合档案室对拟鉴定档案进行逐一鉴定,确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鉴定结果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4、按批准意见后将鉴定后的档案分别按批准后的保管期限和档案密级进行分类处理和调整,公布鉴定结果。

(八)、档案销毁

1、档案室填报《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领导批准。

2、档案室负责实施销毁,从安保部、法务部抽人组成档案销毁小组。

3、销毁小组成员实施档案销毁,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销毁档案需有两名监销人,销毁完毕后应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并签字确认。

(九)、库房管理

1、建立单独的档案库房,档案阅卷及工作区与档案库房分离,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区域。

2、档案室严禁存放与档案无关物品,严格按照十防要求,即防光、防水、防火、防虫、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高温、防潮、防霉、防盗实施管理。

3、档案室应定期检查档案柜,对档案室设施、案卷数量和案卷排列、损坏情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六、考核

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违反档案借阅规定,造成档案意识、损坏、损毁和泄密,视情节轻重报负责人相应处理。

附件一:《物资中心归档资料归档规定》 附件二:《档案移交登记表》 附件三:《档案借阅登记审批表》 附件四:《档案销毁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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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物资仓库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物资仓库安全管理,确保物料及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物资仓库安全管理细则,本管理细则仅适用于中央空调事业部顺德工厂财务物资仓库。

2、引用标准 无

3、定义 无

4、管理办法 4.1外来人员管理

4.1.1外来人员进入仓库现场必须是有业务往来的且佩戴工厂发放的有关证件,否则禁止进入物资仓库现场;如需进入现场必须经过仓库业务接洽人员同意,并在门口登记处登记方可进入现场,工作处理完之后要及时离开仓库现场,不得逗留,更不得做与业务无关的事;违者报事业部安委会通报处理;

4.1.2在非仓库正常上班时段内,非物资人员需进入仓库现场,需到安全员处出示厂卡进行登记并经准许方可进入;

4.1.3各仓库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违反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进行工作交割;更不准允许外来人员在现场无事逗留或者休息,违者仓库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 4.1.4外来施工、设备检修人员必须到5号厂房大堂保安处登记备案领取临时厂牌,并在仓库登记后方可入内;进入现场后要服从仓库管理人员的管理;

4.1.5清洁人员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入仓库区域;

4.1.6各个部门业务往来的同事必须根据部门要求整齐穿好厂服和佩戴好厂卡。违反规定未佩戴厂卡进入仓库的,一经发现将直接“请”出仓库现场,情节严重的报事业部进行通报处理。 4.1.7各班组必须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仓库管理人员的主人翁和防盗意识,做好安全相关工作;

4.1.8全体物资人员有维护仓库财产安全的责任,每个仓库人员都要对安全工作引起充分重视,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汇报给安全员,因不报而造成损失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4.1.9进入仓库施工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通知物资安全员,并按照厂纪厂规做好文明施工。违反施工纪律的上报安委会并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5000元的罚款;

4.1.10安全员每月会根据仓库管理情况进行违规外来人员进入仓库演习,以检验各仓库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力度,根据结果通报并奖惩;

4.2物资财产管理

4.2.1.物资仓库现场所有设施均需明确具体责任人进行管理,并且按目视化管理要求进行标示; 4.2.2.物资财产不可放置与仓库外边或者无法监管的地方,一切物资财产必须处于安全可控的状态;

4.2.3下班时各仓库只准留一门进出,其它门进行关闭上锁,现场必须有人留守值班,直至其它员工进入现场,严禁使仓库处于无人监控状态;

4.2.4仓库各门钥匙必须处于受控状态,明确责任,严禁将钥匙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2.5夜晚要保证仓库现场照明,保证仓库现场一目了然,不存在阴暗死角;

4.2.6放假期间所有贵重办公用具(电脑打印机等)、物资、叉车等要集中统一进行安全存放,需要上锁的必须进行上锁管理并备案,以供能随时核查;

4.2.7仓库不能有账实不一致的物资,多余物料必须及时清退,禁止多余物料留在生产现场,报废物料及时清退,贵重报废物料需集中存放并及时申请报废;

4.2.8仓库有贵重物资清退出厂需提前知会主管和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监督过程进程;

4.2.9仓管员在对口交接外协厂进行收发清退等业务时必须逐单完成,确认并监督外协人员离开现场后方可进行其它业务工作; 4.2.10仓管员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收发货,严禁无单发货,严禁超需求收货,超需求所收货物物资仓库不负责安全管理责任,如有丢失仓管员个人负责; 4.2.11仓库现场不代管与物资仓库无关的物料,发现无关物料将对其进行无主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4.2.12仓库现场只允许物流和仓库叉车通行,其它一切车辆禁止入内;

4.2.13安全员每月不定期根据各仓库情况实施防盗演习,并根据演习结果实施奖惩;

4.2.14安全员每月不定期对仓库贵重物资进行抽查,根据结果进行通报; 4.3假期安全管理

4.3.1仓库放假须安排人员现场值班,且必须是指定的专门的负责现场管理的人员,不可安排盘点、临时加班等人员等临时负责现场安全,且值班人员必须有较强责任心;

4.3.2长假(三天以上)须安排专职现场值班人员,由仓库统一提调安排,统一备案管理,并且形成交接班纪录,确保长假期现场24小时处于安全监控状态,保证现场物资及其他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

4.3.3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段,必须每隔30分钟要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一次,在巡查时保持高度警惕,注意保护自我人身安全;

4.3.4在值班期间遇到可疑或陌生人时,要及时反馈到相关安全值班负责人或事业部保安;

4.3.5对于假期安排了现场值班人员,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或工作失职而导致发生被盗事故的发生,对值班失职人员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4.3.6对于下班及假期未关闭责任区域门窗,对于区域第一责任人处于50元每次罚款;

4.3.7值班人员严禁在现场上网、玩游戏、看电影,必须在现场巡查值班,违反者负激励50元/次;

4.3.8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过程睡觉,晚班值班人员中休时休息和吃宵夜必须轮换。值班区域不能出现无人值班现象,违反者负激励100元/次; 4.4技改施工安全管理

4.4.1技改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公司或部门相关人员培训,强调相关的安全、行为、纪律等注意事项方可在物资仓库管辖的区域进行技改施工;

4.4.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厂卡才进入施工现场;

4.4.3施工人员建议统一穿着施工单位发放的工作服进行施工; 4.4.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4.4.5施工人员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如:戴安全带、安全帽等)才能进行高空进行作业;

4.4.6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不能在没做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随意在高空行走;

4.4.7技改过程中,施工人员要按物资仓库管理人员指定的休息区休息,不能随意在非施现场走动或休息;

4.4.8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的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持上岗证才能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4.4.9使用电焊、钎焊、切割机、打磨机等危险工具、设备进行作业时,必须佩戴相关的劳保用品才能进行作业;

4.4.10需要动火的项目必须取得事业部动火协议协议并交仓库安全员确认方可进行动火;

4.4.11技改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物资仓库安全员及各主管的管理;

4.4.12技改必须由分厂指定人员监控下才能进行施工操作。 4.5立体货架安全管理规定

4.5.1由安全员定期对货架进行安全点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情况下必须进行封存停用;

4.5.2任何人员出入立体货架区域必须佩戴安全帽; 4.5.3严禁攀爬货架。

4.5.4立体货架每格货位限重3000KG,司机在上货时物品重量不能超过单位标准承重;

4.5.5立体货架上严禁使用非货架专用器具,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者破损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周转器具;

4.5.6叉车工在立体货架进行升降操作时,仓管员必须与叉车司机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

4.5.7禁止叉物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4.5.8立体货架上的物品必须摆放整齐,禁止物品超出、倾斜悬挂等,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避免物品掉落发生安全事故; 4.5.9立体货架上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放置易跌落、易破碎、易挥发等物理或化学性质不稳定的物品;

4.5.10立体货架使用区域的叉车司机必须是定人、定车、定岗,严禁非定岗人员随意使用叉车叉取货物; 4.6叉车管理

4.6.1机动叉车应由指定人员驾驶(特殊情况需经仓库主管同意),严禁无叉车证人员驾驶;

4.6.2机动叉车在仓库内应在指定通道上行驶,不得在仓库各物料区域内横向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下班后除仓库叉车外,其他叉车严禁放在仓库内;

4.6.3手动叉车严禁乱放,外协厂手动叉车锁在仓库手动叉车停放区。物流领料员拉手动叉车领料时,随手将叉车带到各区域内,不得占用主通道,领完物料将叉车及时拉出仓库,不得停放在仓库内;

4.6.4叉车行驶过程中,转弯或车前有人时必须鸣喇叭、刹车,如有客户参观必须减速或停车,礼貌先让客户通行;

4.6.5叉车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填写好保养记录,安全员不定期的对保养记录进行检查; 4.6.6严禁叉车专车私用、叉车代步,严禁将叉车随意转借他人使用或者帮外部门、外协叉送货物,情况特殊需经主管同意,并知会安全员进行监督;

4.6.7机动叉车严禁带人作业,特殊情况要经安全主管同意; 4.7奖惩细则

4.7.1违反规定进出仓库现场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 4.7.2现场检验或领用过的物料不归位、摆放不整齐,将处以50元/次罚款;

4.7.3供应厂商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未佩带相关厂商标识(或厂卡)的,将处以50元/人罚款;

4.7.4值班人员违反仓库门窗灯的管理规定,将对相关人员处于50元罚款;

4.7.5违反规定动用、移动、损坏仓库内物料、标识、存卡的,将处以50元/次罚款;

4.7.6攀爬立体货架的,将处以200元/次罚款; 4.7.7违反规定取用物料的,将处以200元/种罚款;

4.7.8未经许可使用驾驶机动叉车的,将处以50元/次罚款,无证驾驶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

4.7.9叉车在仓库现场随意行驶的,不按规定停放的,将处以50元/次罚款;

4.7.10仓库人员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扣罚1~10分; 4.7.11防盗及外来人员安全演练不合格的将处以50元/种罚款; 4.7.12此管理办法关于供应商方面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宣贯。

顺德工厂财务物资仓库

第五篇:物资供应管理检查考核细则

(试行)

为提高公司物资供应管理专业化水平,规范各物资需求单位物资供应管理秩序,依据《公司物资供应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考核细则,对各物资需求单位日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按季度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一、制度建设及资料管理考核(20分)

1、需求单位未建立《物资供应管理制度》、未设臵专(兼)职材料员、保管员、统计员岗位和物资管理网络体系的,对需求单位罚款1000元,考核扣5分。

2、需求单位未建立《收发存台账》、《物资终端验收和检验台账》和物资消耗数据库的,对需求单位罚款500元,每项扣1分。

3、需求单位未按时填报和月度《三级物资需求计划》(含月度追加计划)、《物资消耗报表》、物资管理工作总结以及除油管和抽油杆以外的《废旧物资季报表》的,每项扣1分;影响生产或造成物资管理工作被动的,对需求单位罚款500元,每项扣2分。

4、未按规定时间将《物资验收交接单》或《供应处配送单据》传递至综合服务大队物资办和维修队库房的,每次扣1分;造成物资统计及结算工作被动的,每项扣2分。

5、公司《物资供应管理规定》所涉及的台账、报表、总结等资料内容缺项、漏项、不准确的,每项扣0.5分;未及时提交电子版的,每项扣1分。

6、需求单位负责对各类物资台账、物资计划或申请、入库或直达物资验收及检验资料、物资统计报表、废旧物资报表、作业余料回收报表等资料和单据进行归类存档,每少一项,扣1分。

二、物资计划管理考核(25分)

1、《三级物资需求计划》、《追加计划》和《生产急用料申请审批表》编制达标率以100%为基准,每降低五个百分点,扣1分。

2、《三级物资需求计划》计划符合率以90%为基准,每降低五个百分点,扣1分。

3、对于经过前期调研选型的产品以及非标产品,需求单位在提报计划的同时,未按规定提报《前期调研选型或筛选报告》以及非标产品《技术规格书》的,每次扣1分。

4、所有物资计划表或申请表未加盖单位公章、未及时提报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的,每次扣1分。

三、物资质量及入库管理考核(20分)

1、需求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对入库的各类物资进行验收或取样送检,导致不合格物资投入使用的,对需求单位罚款500元,每次扣2分。

2、需求单位未按规定对直达的化学药剂分别进行取样送检和留样封存、虽留样封存但保管不善的、取样后未按规定时间送至公司指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无第三方检 验报告擅自验收使用直达施工现场的化学药剂等必检物资的,每次扣1分;造成工作被动的,对需求单位罚款500元,每次扣1分。

3、需求单位未及时组织安装类设备现场验收、验收后未及时出具《设备验收单》、资产台账未及时登录的,每次扣1分。

4、需求单位无井口及其它井控装臵使用管理制度,检测、试压、维护保养、维修更换、编号等工作管理混乱或无台账和统计报表的,扣5分;台账或报表内容缺项、漏项、不准确的,每项扣1分。

5、各类物资经验收合格或取样检验合格后,需求单位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的、入库手续不全的,每次扣1分。

6、需求单位材料员在办理入库质量验收、取样检验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未首先通知综合服务大队物资办、未按规定填报《XX油公司物资质量信息反馈单》的,每次扣1分。

四、物资出库及仓库管理考核(15分)

1、物资发料出库未执行“先进先出易损先发、有效期短先发、手续齐全、当面点清、日清月结”原则的,每次扣1分。

2、综合服务大队物资办签发《发料单》后,需求单位2日内无故不领料的,每次扣1分。

3、需求单位库房对入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的标识标注不齐全,每项扣1分。

4、需求单位库房对需要过磅称重或检尺换算的入库物资未按要求进行过磅称重和检尺换算的,每项扣1分。

5、需求单位库房未对入库物资进行分区、分类、堆码存放,并做好上盖下垫工作的,每项扣1分;库存物资未严格做到“五五摆放”、“四号定位”、“四对口”的,每项扣1分。

6、需求单位库房未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保养,库存物资霉烂、锈蚀和损坏的,对需求单位罚款500元,每项扣1分。

7、需求单位保管员未按规定进行月度盘库、未及时结账出报表的,每次扣1分;造成仓库管理工作被动的,对需求单位罚款500元,扣2分。

五、物资配送管理考核(5分)

物资配送至现场后,需求单位无故不交接或不及时交接的,每次扣1分;造成工作被动的,对需求单位罚款500元,扣1分。

六、废旧物资及作业余料管理考核(10分)

1、每月25日前,各需求单位未及时将本月产生的或本季产生的废旧物资统一送达综合服务大队维修队库房或公司指定的存放地点存放或未附带《废旧物资回收清单》的,扣1分;造成工作被动的,对需求单位罚款500元,扣1分。

2、需求单位(管理区)未按规定及时组织对待报废剩余作业物资进行鉴定并填写《作业施工类物资报废申请审批表》的,扣1分;造成工作被动的,对需求单位罚款500元,扣1分。

3、需求单位回收转运作业完井剩余物资时未安排作业监督押车的、未送往公司指定地点存放的、转运时未持《XX油公司管杆修复单》或《剩余作业物资移交清单》的、单据注明数量与实际回收数量不符的,每次或每项扣1分;因管理不善造成剩余作业物资流失等严重违规违纪事项的,每次扣5分。

七、日常管理考核(5分)

需求单位未按时并完全执行综合服务大队日常下发的物资管理方面的通知、文件及其它要求的,每次扣1分;造成物资管理工作被动的,对需求单位罚款500元,每次扣1分。

八、奖励

1、需求单位代表公司迎接局及以上级检查获好评的,考核奖励5分(局及以上级的),奖励上限为10分。

2、需求单位代表公司承办各类大型活动及比赛获得圆满成功的,考核奖励5分(局及以上级)、3分(二级),奖励上限分别为10分、9分。

3、需求单位物资供应管理业务有发明及创新成果,考核奖励5分(局及以上级)、3分(二级),奖励上限分别为10分、9分。

九、评比奖惩

1、考核总分≥90分的,评比为公司物资管理优秀单位。

2、70分≤考核总分<90分的,评比为公司物资管理达标单位。

3、考核总分<70分的,评比为公司物资管理不达标单位。

4、按考核排名顺序,每季度对优秀单位第一名奖励10000元,其它优秀单位分别奖励8000元;对不达标单位最后一名罚款8000元,其它不达标单位分别罚款5000元。

5、综合服务大队按季度考核成绩汇总形成各管理区总排名,报公司对前三名单位进行嘉奖。

6、综合服务大队组织迎接油田物资管理工作检查获得好评的,由公司对综合服务大队物资管理系统进行嘉奖。

十、其它

1、综合服务大队不定期对需求单位物资供应管理全过程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依据本细则纳入季度考核。

2、地质工艺研究中心和生产管理部未按规定时间将《钻井、新投及措施作业物料计划(分管理区)》、《油水井地面配套物料计划(分管理区)》和《非安装设备计划(分管理区)》下发至各物资需求单位或下发的计划内容缺项、漏项,造成各需求单位 《三级物资需求计划》编制滞后的,由综合服务大队报公司进行考核。

3、引进部门未对所负责引进的新材料、新产品以及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合同带料等物资进行前端检验而直达现场使用的,由综合服务大队报公司进行考核。

4、综合服务大队所属维修队库房及其它四级单位的物资供应管理考核由综合服务大队自行组织。

5、本考核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综合服务大队负责解释。

XX有限责任公司 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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