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关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2022-10-07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不断提及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判断, 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做出新的指示, 明确要增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力并提供制度保障。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 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自身定位, 把全部的精力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 通过监督执纪问责, 深化“三转”, 全面提高纪检机关的履职能力。[2]作为国有特大型企业南方电网公司的分公司, 调峰调频公司在电网承担调峰、调频、调相和事故备用等作用, 为电网安全稳定优质运行服务, 肩负的责任重大, 因此, 执纪监督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电网安全运营与经济社会稳定。

一、深化认识, 全面把握“三转”内涵

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 是回归党章, 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十八大修订的新党章第八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职责定位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纪委开展工作的章程以此为本。第四十四条明确提出,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3]当前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所以要聚焦中心任务,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下功夫, 因此推进“三转”工作就是向党章的回归, 切实承担起监督的责任; 推进“三转”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需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 而作为国家改革“动力”提供者, 电网公司的责任同样重大, 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 就必须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必须让纪检监察部门的主力军作用更加突出。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 条指出: 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大改革部署, [4]对于进一步提高纪检机关的监督职能、保证纪检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体现我们党经过长期的反腐败斗争对于现阶段纪检态势的规律性认识, 也是我们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举措;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狠抓“三转”工作的落实, 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的成效性。近些年来, 工作面辐射太宽、主体责任虚化等问题一直是困扰纪检监察机关的难点。“三转”正是要破解这些问题: 从“综合包办”转换为“术业专攻”, 直击腐败根源, 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保持纪检环境的清廉; 要改变工作思路, 从具体监督改变为整体方向把握, 要从顶层出发、拓宽视野, 严改过去的走过场, 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从“眉毛胡子一把抓”转变为“找出重点, 个个击破”, 对内不断优化调整部门机构、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旦发现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定要加大审查力度, 严肃问责, 坚决处理; 对外要坚决清理各种阻碍、整合各方反腐力量, 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努力提高纪检监察的成效。

( 一) 转职能, 理清责任定位

转职能的目的是要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定位更加明确, 向本身权利的回归。在纪检监察部门以前的职能监管过程中, 很多纪检部门都存在着“越权”扩大的趋势, 在各种协调议事机构花费了大量的精力, 充当“万金油”的角色。然而“权力就是责任, 责任就是担当”, 当责任主体发生偏离的时候, “主业”和“副业”都成了监察部门的“责任所在”, 但是当“副业”花费了大量时间后, “主业”势必就会受到影响, 结果只能是“耕了别人的地, 荒了自己的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转职能其实最重要的落脚点是“转”字。

“转”的主体是思想。各级纪检部门要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 明确自身职责定位, 把不归自己管理的部分要舍得放手, 回归到“自家田”里来。“转”的另一个层面是“收”。要学会目标定位准确, 围绕中心任务不断做好本职工作。在这里, “转”与“收”二者相辅相成, 并不矛盾。“转”得开才能“收”的拢。把该转的坚决转出去, 就会减轻自己的负担, 甩开膀子轻装上阵。“收”得紧才能“转”得稳。只要聚焦中心任务, 明确自身职责, 工作的方向性就越明确, 就不会因为撒的广而无所得。当然, 在“转”和“收”的分寸把握中, 一要防止“放不下”, 主要是有些纪检干部揽权心理严重, 一直跟不上“三转”的主节奏, 打心底里不想放权, 投机心理严重, 总想一直牢握权力之手不肯放松; 二是要防止“形不定”, 某些纪检监察干部嘴上强调要聚焦主业, 可背后对于副业的留恋依然严重, 完全是一种“人在曹营心在汉”的状态, 实际上在其认识上也就没有主业可言。所以, 转职能最重要的就是要勇于打开“转”思想, 敢于“收手”做主业, 广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克服被动转变, 抓住“三转”这一难得机遇, 坚决转职能, 把全部精力放到聚焦主业上, 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任务。

( 二) 转方式, 提高监督实效

转方式, 就是要做到“多个维度转”。转方式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方法更加灵活多样、提高监察效率。在实际工作中, 我们认识到, 转方式最重要的是要克服工作中思维固化、墨守成规、安于现状的思想, 要把工作重心向开拓进取、勇于探索、改革创新的层面上推进。这里一方面要打破以前固化的思维习惯, 敢于通过创新在实践中寻找新的解决方法, 形成纪检效率提高和力度的加大, 另一方面还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 思考如何在新常态下通过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的转变, 使得领导干部适应“三转”要求, 切实从自身的工作方式入手, 转变思想, 认识到转方式所带来的新挑战和新机遇。例如,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转方式上都面临着诸多的困难, 如监督方式缺失实效性, 简单走过场; 监督过程缺乏方法指导, 不知道如何开展监督等等, 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转方式最重要的是要有大胆创新的能力, 在具体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到思路清晰、形式多样、方法灵活。党的十八大以来, 中纪委就在“转方式”的具体落实中做出了很好的表率, 如建立了中央巡视组长临时随机分配制, 每次都是双盲化, 实行巡视组长动态化、巡视对象随机化、巡视组与巡视对象无法沟通, 又如深入基层, 了解实情, 纪检监察部门到领导干部担任过要职的基层去了解其工作表现, 实现了“源头”控制。这些实质性的工作方式转变进一步增强了巡视工作的时效性, 更好地发挥了巡视监督的震慑力, 是转变工作方式的鲜活体现, 从中巡组对央企开展的专项巡视已充分体现出巡视效果。

( 三) 转作风, 实现自我革新

作风决定作为。“己身不正, 焉能正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到整个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性。转作风最终要转的是纪检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表现。只有各级纪检干部的作风转变了才可以激发潜能、凝聚力量。作风问题的实质是党风。早在2001 年9 月,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就指出“执政党的党风, 关系党的形象, 关系人心向背, 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长期以来, 人民群众就是从党的优良作风中, 从各级执政干部一言一行中, 感受我们党是否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中央作出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充分表明, 我们已经有了好举措, 定了好目标, 关键就在落到实处, 见诸行动。

转作风, 最重要的是要有长效性, 避免反弹和回潮。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指出, 转职能、转方式难, 转作风更难。转作风难在“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 如果没有长效的监察机制, 各种陋习还是会悄然出现。因此, 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转作风中不断强化监督, 避免反弹和回潮。由于自身工作属性的特殊性, 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做好转作风的表率, 发挥示范性。在反对“四风”方面, 纪检监察机构既是监督者, 又是参与者, “打铁还需自身硬”, 防止“灯下黑”。监督者的任何举动对监督对象来说都具有很强的引领性, 所以监督者只有以身作则, 才能在监督别人时候增强威慑力和公信力。从这个层面来说, 转作风是本质就是要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使得自身作风转变, 提高纪检监察的成效性。

二、落实“三转”强化监督的途径与对策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三转”, 要必须从思想认识、方法手段、途径路径、体制机制上谋创新, 将“三转”放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 整体谋划, 协调推进。

( 一) 找准责任定位, 强化监督职责

这些年,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党章规定, 不断突出工作重点, 明确职责定位,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 随着工作任务的不断加重, 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 使得定位不够准确, 职责不够明晰。例如: 在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干部提拔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 疲于参加各种协调工作会议; 小金库、工程建设专项治理等方面耗费时间精力过多; 把本不是自己负责范围的事也划归已有。工作定位不够准确、职责不清, 造成一定程度的越位、缺位, 甚至错位。权力意味责任, 责任就要担当。责任清才能敢担当。纪检监察机构要明确职责定位, 把责任分担清晰, 把主业聚焦明确, 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如果什么都想去管, 结果自身能力有限, 负不了责任, 那还不如术业专攻、把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做得更好。我们必须明确,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是主业, 主业做不好, 就是工作的最大失误。当前, 反腐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依旧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任务, 企业的反腐败形式依然严峻, 纠正“四风”、严防严打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纪检监察机构要看清形势, 做到聚焦主体任务、职责定位明晰, 真正把监督责任担当起来, 积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所需。

( 二) 转化工作作风, 敢于担当责任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执行纪律、行使监督责任的机构, 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将党的优良作风作为工作的原则, 才能将党章赋予的责任真正落实, 将肩头的重担认真挑起。这里, 我们必须首先必须认识到: 纪检监察机构并非全公司业务运营中的“局外人”, 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在高空行走的队伍, 因此所有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作风问题, 我们概莫能外。我们提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近三年, 但有的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还是思维混乱, 认识不够、作风存疑; 有的干部担当意愿弱、在思想上惧怕监督, 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就临阵脱逃, 躲懒推卸、不作为, 生怕自己得罪被监督对象; 有的思想不定, 抓工作不求实效, 对待公文转发就算完成任务, 调查研究不注重从核心出发, 得到的是二手、甚至是三手的信息; 有的不肯主动到基层了解实际情况, 汇报工作只有空话套话, 没有“干货”, 研究问题不求甚解, 对问题根本产生的原因说不出自己的看法, 工作计划缺乏实地考察的经验支撑; 有的无法掌握与职工群众谈心交心的恰当方式, 平时不注重留意底层声音, 掌握最新的思想动态、工作日常和生活状况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继续改进, 以为未来的攻坚战做好充分准备。

作风建设是具体的, 不是抽象的。我们必须一切以实际作为起点, 一切从“学习贯彻落实”的视角出发, 避免空喊口号。改进作风看到实际成绩, 从身边人身边事做起, 做好榜样, 切实改变文山会海, 开短会、讲短话的行为习惯。改进作风的关键在于明确责任担当。权力就是责任, 责任就要担当。转变作风, 首要的就是要敢于担当。各级纪委书记作为纪检监察机构的带头人, 既要清正廉洁, 又要在管理中严格为先、敢于抓住痛点, 带领队伍不断向前。决不能只注重手里的职权大小, 却把自己的责任抛诸脑后; 更不能把转作风的要求放在工作考虑之外, 遇到问题怕出手、不敢行使监督权力。在履行好职责的同时, 要把责任压下去。一旦出了问题必须追究到底, 让每一个干部均履职尽责, 从思想上的源头上克服不敢想、不敢做的监督作风。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纪检监察干部要作出表率和榜样作用。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 我们必须冲在前面; 中央明令禁止的, 我们坚决不做。只要我们统一思想, 勇于转变, 不断深化“三转”, 纪检监察工作将取得更大的成就。

( 三) 牢固问责意识, 加大惩处力度

在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的讲话中, 王岐山同志强调了对违纪行为的处置必须严肃对待, 严厉处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各级纪委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 敢于担当、敢于执纪, 从小错抓起, 动辄则咎, 早发现早处置。以纪律从严治党, 使咬耳朵、扯袖子, 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 重处分的是少数, 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当前国企中党员干部主流是好的, 但由于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 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不强, 责任意识淡薄的现象也层出不穷。没有问责, 责任就落实不下去, 抓早抓小就成了空谈。追责问责重在“严”、贵在“责”。追责问责就是严格依据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 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是否到位, 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既给当事人“当头棒喝”, 也对其他人产生预防和警示作用, 促使大家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 各级党组织要不断细化责任, 层层传递压力, 通过定期约谈、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等, 红脸出汗的同时做到警钟长鸣; 对上级交办或者群众举报的信访件, 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核查, 不放过任何死角, 做到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应; 对有轻微错误、主动讲清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者批评教育; 涉及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进行组织处理; 把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汇总通报,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充分发挥好以案治本功能, “惩处一个, 警醒一片”。

三、注重实效, 调峰调频公司持续推进“三转”工作

调峰调频公司在推进“三转”工作的过程, 着力强化监督执纪功能, 使得监督方式更加灵活、监督重点更加突出、监督效果更加明显, 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 一) 监督力量更加强化

“三转”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完成。为了实现调峰调频公司反腐倡廉工作取得质的飞跃, 公司党组、纪检组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和分工, 着力提升执纪队伍办事创新能力。纪检监察机构统筹力量、实现上化管理, 将不该牵头负责的工作移交给主责部门, 撤销牵头的2 个议事机构, 退出参与7 个议事机构, 退出5 项流程监督。增配专兼职监察人员, 优化调整各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 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各级执纪领导干部主动抓作风、带头转职能, 集中精力开展监督检查, 主动延伸调查, 主动发现问题, 并不断总结实际遇到的案例、分析梳理监督存在的漏洞, 进一步提升整个纪检监察的水平, 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在信访核查、专项治理、专项巡查等工作中, 统筹抽调纪检监察人员, 加大监督查处力量, 对违规违纪行为动真碰硬、关口前移, 使得“三转”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

( 二) 监督方式更加灵活

公司采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 横向监督与纵向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 双管齐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地精神, 纯洁政治环境。公司通过开展“整改治理年”, 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近年内外部审计、巡视、党廉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立足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制度、完善流程, 举一反三地把好内部防控的第一道关口, 履行好内部防控主责。通过接受部门日常报告、列席重大会议、抽查重点资料、下发监察建议督办等方式, 将日常监督工作做实做细。积极推行联合检查机制, 规范工程变更和招投标合同管理, 推进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依规依法开展。

( 三) 监督重点更加突出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抓住节假日等关键节点, 通过廉洁提醒、明察暗访等, 把“四风”顽疾列为重点监察范围, 不断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根据中央巡视组对南方电网党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公司研究制定了包含九个方面、33 个大项86 个小项的具体整改措施, 对工程项目和重大设备采购可能出现的权力寻租、企业中的生活作风奢侈浪费、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主业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等领域进行专项治理, 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选拔任用和信访案件办理等四项专项检查, 着力解决主要问题, 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流程, 并融入到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中, 既解决具体问题, 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在治标的同时着眼治本, 努力在各重点领域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廉洁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 四) 监督效果更加明显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同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组、监察局对接沟通, 严肃对待上级交办信访件, 认真执行五类线索处置标准。对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外的举报件, 分类转交各业务负责部门处理, 做到件件有答复。对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件, 按照“小题大做”的思路开展信访核查, 对收到的所有信访件都一一查细、查实, 注意听取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组、监察局的指导意见, 把每一项信访案件工作办理得更到位。注重主动出击, 通过专项巡视、专项审计等, 积极查找问题, 对信访核查结果进一步延伸调查, 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不合规情况, 果断采取党纪政纪处分等措施进行惩戒, 采取诫勉谈话、廉政约谈、批评教育会等手段进行防控, 有力震慑了违规违纪人员的侥幸心理, 高压反腐形成常态。

四、结语

“三转”是党中央在新的反腐斗争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和希望, 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的新方法, 是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治理能力迅速提高的重要一步。目前, 我国深化改革正处在一个关键阶段, 各方利益矛盾不断凸显。作为代表国企形象的电网企业, 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高举“三转”大旗, 当好干部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清障员”, 为其打好预防针, 努力保障电网事业发展“不偏航”。纪检监察工作表面风平浪静, 其实暗流涌动, 特别是改革关键期, 面临的任务也是空前的繁重。通过实践可以看出规律, 改革发展的成果越大, 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也和其成正比; 改革发展的风向标指到哪里, 纪检监察工作的要点、监督和重心就要跟随到哪里。“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 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苗头, 抓早抓小, 拉拉袖子、咬咬耳朵, 事关电网运营发展大计。如果任其玩忽职守, 滋生蔓延下去, 终会酿成大祸, 影响电网企业健康发展。

“三转”的提出, 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建设, 这也是党赋予纪检队伍的神圣职责。“打铁还需自身硬”,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履职尽责, 练就硬的能力、硬的纪律、硬的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面对繁重的任务和工作压力, 一定要学会“弹钢琴”, 发挥好自己的作用, 努力践行“三转”, 从被动的调查变为主动的去预防, 增强主动监督意识, 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 及时监督, 善于监督; 要通过群众力量加强信监督举报渠道的畅通、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以扎实有效的执纪工作, 促进企业发展, 维护企业稳定。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 要抓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委负主体责任, 纪委负监督责任。如何按照中纪委的“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 回归主责, 聚焦主业, 对于做好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尤为迫切和重要。本文在梳理总结调峰调频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做法的基础上, 针对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更好实现“三转", 从根本上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探索。

关键词:纪检监察,三转,监督执纪问责

参考文献

[1]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定位准则责任清[EB/OL].http://www.ccdi.gov.cn/xsjw/series4/201411/t20141128_46327.html.

[2] 人民网:“三转”要聚焦中心任务, 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0519/c1024-25037272.html.

[3]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共产党章程[EB/OL].http://dangshi.people.com.cn/n/2012/1119/c234123-19618241-9.html.

[4] 新华网: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15/c_1181644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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