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2022-08-07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虚拟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虚拟股权激励是在不用大幅度增加薪资福利的情况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最佳激励方式。 虚拟股权激励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股权形式的虚拟化。

虚拟股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股权。公司为了很好地激励核心员工,在公司内部无偿地派发一定数量的虚拟股份给公司核心员工,其持有者可以按照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 第二,股东权益的不完整性。

虚拟股权的持有者只能享受到分红收益权,即按照持有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权利,而不能享受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如表决权、分配权等),所以虚拟股权的持有者会更多地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利润的情况。

第三,与购买实有股权或股票不同,虚拟股权由公司无偿赠送或以奖励的方式发放给特定员工,不需员工出资。

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虚拟股权激励既可以看作是物质激励,也可以看作是精神激励。虚拟股权激励作为物质激励的一面,体现在享有一定股权的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剩余索取权,他们会以分红的形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虚拟股权激励作为精神激励的一面,体现在持股的员工因为享有特定公司“产权”,以一种“股东”的身份去工作,从而会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同时,因为虚拟股权的激励对象仅限于公司核心员工,所以持股员工可以感觉到企业对其自身价值的充分肯定,产生巨大的荣誉感。对于那些经营业绩不错,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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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内又无法拿出大笔资金来激励核心员工的企业,不妨可以尝试一下虚拟股权激励制度,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在无须大幅度增加薪资福利的情况下,作为对公司核心员工的最佳激励方式,虚拟股权激励,作为长期激励的方案,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咨询顾问在给企业设计长期激励方案时,虚拟股权激励方案也通常成为首选。

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步骤如下:

步骤一: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及其资格条件企业首先要明确,激励对象是针对全体员工,还是只对部分核心员工。

为了保证虚拟股权在精神激励方面的效果,此激励手段比较适宜只针对核心员工。这可以让公司所有员工明确意识到,只有公司的优秀人才,才能享受到虚拟股权。它代表了一种“特权”。如果其他员工想获得这种“特权”,就必须努力工作,取得高绩效,努力让自己成为核心员工。

虚拟股权激励的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可以界定为:

1.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一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或有高级职称的核心管理层(如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等); 2.中层管理人员:

具有二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中层管理职务(如高级监理、人力资源经理等)的人员;

3.骨干员工:

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并获得两次以上“公司优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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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号的员工,或者拥有独特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岗位的骨干员工(如高级企划、培训师等)。

步骤二:确定虚拟股权激励对象的当期股权持有数量确定虚拟股权持有数量时,一般可以把持有股权分为职位股、绩效股和工龄股等,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划分等级和数额。换句话说,根据虚拟股权激励对象所处的职位、工龄长短以及绩效情况,来确定其当年应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量。

第一,确定职位股。

这是指公司根据虚拟股权激励对象在公司内所处不同职位而设定的不同股权数量。一般来说,在同一个层次的激励对象,其职位股权可有所不同,但波动应控制在一个较小范围内。可每年年初,对于上述三类虚拟股权激励对象,先根据其所处职位确定他们 的职位股基数。

第二,确定绩效股。

这是指公司根据股权享有者的实际个人工作绩效表现情况,决定到年底是否追加和追加多少的绩效虚拟股权。每年年初,公司可预先确定三种股权享有者的考核绩效指标;每年年末,根据绩效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分别确定最终增加的股权数量(增加股权数量=本人职位股基数×绩效完成程度×50%)。另外,公司应规定一个享有绩效虚拟股权的最低绩效完成比例限制。例如,当年绩效完成情况低于90%的人员,取消其享有当年绩效股的资格。

第三,确定工龄股。

可以依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自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到岗之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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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年末,按照每年100股的标准增加股权数量。

第四,计算股权数额。

将上述三类股权累加,为该股权享有者的当年股权数额。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遇到特殊情况,如对公司有特别重大贡献者,其具体虚拟股权数量的确定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上报,交由公司最高管理层或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决定。

步骤三:确定股权持有者的股权数量变动原则 由于职位和绩效等因素的变动,使得持有人的股权数量会发生改变。职位变动时,职位股的虚拟股权基数随之调整;随着员工工龄的增加,其工龄股也会逐渐增加。

对于员工离职的情况,非正常离职(包括辞职、辞退、解约等)者虚拟股权自动消失;正常离职者可以将股权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现金发放给本人,也可按照实际剩余时间,到年终分配时参与分 红兑现,并按比例折算具体分红数额。如果股权享有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降级、待岗处分等处罚时,公司有权减少、取消其分红收益权即虚拟股权的享有权。

步骤四:确定虚拟股权的性质转化原则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和股权享有者的岗位变动情况,公司必然会面临虚拟股权的性质转化问题。

原则上讲,虚拟股权持有者可以出资购买自己手中的虚拟股权,从而把虚拟股权转换为公司实有股权。在转让时,公司对于购股价格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在公司虚拟股权的性质转化时,可以原则规定,经虚拟股权享有者申请,可以出资购买个人持有的不低于50%的股权,将其转换为实有股权,公司对于购股价格给予不高于实有股权每股净资产现值的9折优惠。

另外,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经公司领导层协商之后,将员工持有的虚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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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换为干股(即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从而让股权享有者获得更大的股东权利,既可以享受到类似于虚拟股权的分红权,而且还可以享有表决权和股权的离职折现权。

步骤五:确定虚拟股权的分红办法和分红数额

首先在公司内部建立分红基金,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对照分红基金的提取计划,落实实际提取比例和基金规模,并确定当年分红的基金规模的波动范围。

如果分红基金在利润中的提取比例,是以前一年的奖金在公司净利润中所占比例为参照制订的,为了体现虚拟股权的激励性,可以把分红基金提取比例的调整系数定为1~1.5假如在实行虚拟股权激励制度的上一,公司净利润为114万元,上年年终奖金总额为6.58万元,则首次分红基金提取比例基准=(首次股权享有者上年年终奖金总额÷上一年公司净利润)×(1~1.5) =(6.58÷114)×(1~1.5)=5.8%×(1~1.5)则最高线:5.8%×1.5=8.7% 中间线:5.8%×1.3=7.5% 最低线:5.8%×1.0=5.8% 而首次分红基金=虚拟股权激励制度的当年公司目标利润(例如200万元)×首次分红基金提取比例,分别对应如下: 最高线:200×8.7%=17.4万元中间线:200×7.5%=15万元最低线:200×5.8%=11.6万元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公司本着调剂丰歉、平衡收入的原则,还可以在企业内部实行当期分红和延期分红相结合的基金分配原则,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经营的波动性对分红基金数额变动所带来的影响。 假设公司当年分红基金数额为15万元,其将当年分红基金的85%用于当年分红兑现;当年分红基金的15%结转下年,累加到下年提取的分红基金;以后每年都按照这个比例滚动分红基金。

步骤六:确定虚拟股权的每股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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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出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 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当年实际参与分配的分红基金规模÷实际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

首先,应确定参与分红的股权总数,即加总所有股权享有者当年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权数量,得出参与分红的股权总数。

然后,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每股现金价值。实行虚拟股权激励制度的第一年,假定其当年实际分红基金数额为12.75万元,而当年实际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为115800股,所以根据公式,其当年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127500元÷115800股=1.10元/股。

步骤七:确定每个虚拟股权持有者的具体分红办法和当年分红现金数额 将每股现金价值乘以股权享有者持有的股权数量,就可以得到每一个股权享有者当年的分红现金数额。

若某员工持有的股权总数为5800股,则其当年可拿到的虚拟股权分红数额=1.10元/股×5800股=6380元。员工应按照“当年分红兑现:结转下年=90%:10%”的比例结构滚动分配分红现金。即当年发放分红现金的90%部分,剩下的10%部分计入个人分红账户,然后结转到虚拟股权享有者下年的分红所得中。

步骤八:在公司内部公布实施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 公司管理层在确定要实施虚拟股权激励制度之后,应在公司内部公布实施该激励制度的决议,并进一步详细介绍实施此项激励制度的流程和内容,详细告知企业员工获得虚拟股权的程序,让员工积极参与进来,把这项激励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对于那些经营业绩不错,但是短期内又无法拿出大笔资金来激励核心员工的企业,不妨尝试一下虚拟股权激励制度,或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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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虚拟股权激励协议

甲方:上海商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商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上海商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权:指上海商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股东权及其

他权利,拥有者不具有股东资格。原则上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赠与,不得继承。当有其他投资人参股本甲方,乙方可以出售部分或全部分红权。

3.分红:指上海商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的虚拟股权。

1、乙方取得的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含税)。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3、协议生效后即可享受当年的分红,不足一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计算。

4、乙方所得红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实际发放时直接扣除。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维护和管理好客户或工作人员

4、乙方应实现甲方年度部门的业绩指标,为甲方项目提供建议、创意、创新。具体业绩指标由甲方乙方双方统一制定。

5、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7、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五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

5、6项的约定。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实现IPO发行,乙方可以按比例将分红权转化成公司股票, 甲方也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虚拟股权部分或者

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7、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保密协议》,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5)执行职务存在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连续2年无法达到业绩目标的;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8、协议解除、协议终止当年,乙方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分红权权益,已经分配的不予追回。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

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 方 (签名)全体股东(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虚拟股权激励计划

前言

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2、本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虚拟股份是指公司现有股东授予被激励者一定数额的虚拟的股份,被激励者不需出资,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不需要股权的退出机制,但是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被激励者离开公司将失去继续分享公司价值增长的权利;公司价值下降,被激励者将得不到收益;绩效考评结果不佳将影响到虚拟股份的授予和生效。

3、本股权激励计划仅适用于公司主体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之前;一旦公司股票能够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本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补充和调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层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虚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为“本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经董事会审核,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本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激励和制约相结合;

(三)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一致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第四条:制定本计划的目的:

(一)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二)激励持续价值创造,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三)帮助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

(四)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公司员工;

(五)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強公司的竞争力。

第五条: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董事会同时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委员会(绩效考核小组替代),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股权激励计划;

(三)董事会还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第六条: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第七条: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三)由各分管领导提名,经总经理、董事长签字认可的业务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

以上所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二)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第八条: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得的股权份额,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被激励对象的学历、职务、业绩和能力等因素,参考公司绩效评估后制定。

第三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模式

第九条:公司有资格成为激励对象的员工自愿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第十条:本计划的资金来源:公司每年税后利润的10%换算成公司股权形式奖励给激励对象。

第十一条:本计划激励资金的分配模式为:将当年奖励资金总额分为即期基金和预留基金,即期基金和预留基金的比例为90:10;即期基金是指当年可使用的激励资金,分配到激励对象的具体金额根据激励对象工作岗位和贡献大小综合平衡确定;预留基金是指当年可用于奖励的基金总额扣除即期基金后的奖励基金,用于储备或支付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和岗位职务升迁员工认购和对后进入的经营人员进行期股激励的需要。

第十二条: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股权数额得到确认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薪酬委员会统一办理激励股权确权事宜。

第四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条件

第十三条:公司每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达到一定的经营业绩指标:激励资金提取以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其启动的条件具体为:

(一)净利润增长率超过5%;

(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2%;

(三)公司当年如采用向其他股东筹资,资金到位时间较短时,应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同意后立即实施。

第五章虚拟股权激励股权的归属方式

第十五条: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5年,自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实施之日起计。

第十六条:在完成决算和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正式确认后,核算股权激励资金,并进行相关帐务调整;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确定激励对象和具体金额,给予发放。

第十七条:本计划基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激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以及其绩效表现确定。

第十八条:当出现激励对象职务提升、重大贡献或人才引进等情形时,可依据第十六条的原则对最终的激励股权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激励对象在职期间,不得转让所持公司激励股权;当激励对象离开公司后,由薪酬委员会收回所持公司全部激励股权。

第二十条:激励对象严重过失并损害公司利益的,薪酬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其所持股权全部或部分没收。

第六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激励对象在本计划有效期内一直与公司保持聘用关系,且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按照本计划获授激励股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如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应将从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给公司。

第二十三条:激励对象获得由公司承担的激励股权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第七章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特殊规定

第二十四条:激励对象主动离职、被辞退或死亡的,将失去继续分享公司价值增长的权利,由薪酬委员会收回所持公司全部激励股权。。

第二十五条:当公司发生合并或分立时,按照公司合并或分立时股权的转换比例确认相应股权数量。

第二十六条: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获受的股权数额维持不变。 第二十七条:激励对象因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离职的,其获受的股权由其监护人代其持有,其获受的股权数额维持不变。

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计划将在下述条件下终止实施:

(一)最近一个会计财务报告显示公司经营业绩未达股权激励实施条件;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我国相关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三)公司出现无法预料的事件。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计划的修改、补充均须经公司董事会同意。

第三十条: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计划生效后,激励对象愿意享有本计划下的权利,同时接受本计划的约束,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篇:股权激励学习心得及合伙性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

关于“股权激励”培训学习的几点心得及

试论我公司的股权激励

感谢公司给予我和其他几位同事培训学习的机会,我和同事于2015年5月30日和6月1日在成都参加了@@@@的《股权激励》培训班。这是我第一次系统的学习有关股权激励的课程和知识,大开眼界、增长知识的同时也感觉自己知识面还不够宽,尤其是管理知识的储备还远远不够。需要更多的学习、培训。

一、通过两天的学习对股权激励的认识我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What(什么是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一种给基于来创造的一种激励方法。是通过企业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使其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使其勤勉尽责的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是公司发展必要的一项相对长期的核心制度安排。

2、 Why(为什么要做股权激励)?

首先,股权激励是让真正干活的人成为企业的主人,这是企业发展的根和本。帮助别人达成目标者,必能实现自我梦想,导入股权激励,乃经营企业的根本智慧,其他的一切皆是虚幻!其次,股权激励可以提高公司管理层和股东工作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从而也为管理层和股东本身创造更大价值。 通过股权激励让员工看到企业的发展,并清晰的看到企业的发展与我有什么关系;通过股权激励将员工的目光由眼前引向未来,使其关注发展大于关注当下,关注晋升大于薪酬;通过股权激励描绘企业愿景并把未来的发展愿景细化为可以操作的业务模式,凝聚优秀人才的向心力和行动力,齐心倾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 How(怎么做股权激励)?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主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用较低的现金成本稳定员工、如何锁定和促进员工的长期贡献。从员工的角度来说,主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从公司的业绩增长中尽快获得收益、如何从公司未来的高成长中获得未来的利益。

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如下几种。A虚拟股权:实际是一种分红权。员工获得虚拟的股权比例,并不获得实际的股权,获益与对应公司股权的分红相关。B股权增值权。员工按照一定的股权比例获得对应的股权增值收益。C股权直接授予。在一定的条件下,直接向员工授予公司的股权。D股权期权。授予员工在未来某一时间购买或获得股权的权利。

二、学以致用 通过学习试论公司的股权激励

想要通过两天的学习就对股权激励了解透彻认识深刻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学习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的不断求索。但是“学以致用,用以致学,学用相长”,任何的学问都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再此斗胆就我所学习的肤浅的“股权激励”的知识,试论我们公司的股权激励。

《试论四川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计划》

一、 明确股权激励的目的 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 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发展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 通过股权激励,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 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二、 股权激励的权力(管理机构)

在进行股权激励之前必须要组建股权激励机构,因为是股权激励涉及股权的变动,所以股权激励的机构应该是我公司的股东会,现有全部股东都必须根据持股情况充分表达意见,并最终形成关于股权激励的《股东会决议》。

三、 明确股权激励的对象

1、股权激励的对象应该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并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附加值;激励对象应该能够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毕竟着眼于未来是股权激励的根本。

2、应该基于历史贡献进行股权奖励,激励对象应该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增长或管理能力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因为尊重历史贡献,是避免出现内部争议风波或者裂痕的基础;

3、应该根据难以取代程度,遴选股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应该包括那些掌握核心业务和专有技术的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关注难以取代程度,是保护企业业务增长、避免业务流失、人才流失的现实需要。

四、股权激励的力度

1、首先确定特定的股权激励是激励岗位还是人,如果是岗位则股权激励与公司岗位聘任制相结合;如果是激励人,则需要完善的考评机制;

2、什么样的岗位有多少的股权激励?什么样的人有多少的股权激励?对于人的评价需要相对公开、公平、透明的考评办法,让员工明白我努力达到什么样的业绩就会分享到多少公司发展的成果。这也要求考评办法要倾向于公司的发展目标,起到引导员工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发展愿景向一致。

3、将公司的员工进行分类,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员工设定不同的激励策略。例如:核心层:中流砥柱(与企业共命运、同发展,具备牺牲精神);骨干层:红花(机会主义者,他们是股权激励的重点);操作层:绿叶(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五、明确股权激励的方式

不同类型的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不尽相同,主要是权益式和现金式,其中,权益式的常用方式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这种激励方式的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甚至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 现金式常用方式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业绩单元、利润分享计划等,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票,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所影响。

针对我公司的具体实际情况,建议采用权益式和现金式相结合的激励方式。对于人力资本附加值高的(为公司创造效益高的)且忠诚度高的员工(核心层和骨干层)采用期权式激励,授予员工实际股份,使其成为正在意义上的公司的主人,使其更加的勤勉尽责,更加关心公司的发展,绑定一批真正意义上与公司同舟共济的创业者。

针对权益式股权激励之外的其他激励对象,或者不愿意出资的激励对象采用利润分红全激励的方式,作为股权激励的补充,同样凝聚和激励激励对象的积极性,降低其流动的动力和愿望。

六、股权激励的标的股权

“股权激励的标的股权”又叫“股权激励标的”,应该是与公司的价值增长相一致,其价值是明确的并令人信服的,且其数值可以通过股权激励对象的努力而增长。股权激励对象通常是比较弱势一方,而且比较敏感、警惕性高,尤其是与股权激励标的物相关的股东权力实现: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年度分红、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投票权等更是关心和敏感。

针对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股权激励的标的股权是:来源于我公司(****税务师事务所)原有股东的出让股权,总比例占我公司实际资产(注册资本)的10%--30%,确保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为52%。税务师事务所对合伙人(股东)的特殊要求,对于部分股权激励对象不是注册税务师的情况激励股权由实际控制人代为持有,代为持有的股权不包含在持股比例52%之中。公司内部账目详尽透明,重大开支征求并尊重包括激励对象在内的股东意见,取得除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半数以上的股东理解支持才执行,否则搁臵开支计划。

七、股权激励的周期

股权激励的周期应该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相适应,也应该将激励对象的激励兑现愿景时间和激励对象的工作性质的因素考虑周详。

针对我公司的特点,股权激励的周期按年计。

八、股权激励的授予和退出

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应该有关于股权激励的授予和退出的完善机制和程序,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尤其应该设立退出情况的处理方式程序。

比如:对于合同期满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自愿退休离职的,已经授予的股权激励标的物的收益应该给予对象,并以约定的价值和程序将股权激励标的物退回公司。

结束语:本文是根据两天的股权激励专门培训学习的知识和课后业余,查阅相关资料,并将学习的有关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肤浅的谈论了一些关于我公司股权激励的认识和不成熟的想法,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为公司的股权激励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一些参考。

关于我所股权激励暨公司治理的几点建议

1、明确我所股权激励的目的

我所股权激励的目的是试图通过股权激励将公司内部核心人才(掌握核心技能的员工、掌握核心资源的员工)与公司的股权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这部分员工的行为与公司的发展愿景和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同时,给予员工一个创造有价值的未来预期,以加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持公司核心人才的相对稳定性。人才作为一种资源,具备资源的流动产生价值的特性,人的逐利性使得人才的流动不可避免,只能通过诸如股权激励等手段维持在一定时期内的一个相对稳定性。

2、我所股权激励的对象

我将我所员工的情况做了一个归纳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2.1、按是否是注册税务师分类:注册税务师和非注册税务师。是否注册税务师将直接影响股权激励的方式,是否能够直接获得公司的真实股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

2.2、按员工层级分类:核心层、骨干层、操作层。

2.2.1核心层:是公司的中流砥柱,不可替代性高,同时他们有与企业共命运、同发展的愿景,具备奉献精神;是公司业务“质”的操控者。

2.2.2骨干层:属于红花类的机会主义者,具有具备特定的技能或者掌握一定资源,可以独立或带领小团队完成特定的业务、或者掌握一定的政商资源。他们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他们是一个大的群体,是公司业务“量”的主力。

2.2.3操作层:是属于绿叶类型的员工,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具有特定的技能,能够配合或者在骨干层的指导下完成一定的工作,某些基础性的、常规性的、重复性的、简单但是繁杂的工作需要由这些员工来完成。

2.3按照公司内部职称分:项目经理和助理 2.4激励对象应该满足的条件

2.4.1必须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就职满2年; 2.4.2必须是公司(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人员; 2.4.3必须是在公司期间考评优秀的员工

2.4.4不符合以上条件,但是由股东提名经股东会同意激励的其他员工。

3、我所股权激励的量

股权激励的量很关键,多了会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失去对公司的掌控,少了达不到股权激励的目的。公司股权激励的三条生死线:66.7%、52%、10%。建议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2%的股份,将公司10%--30%的股权用作股权激励。股权激励中真实股权的权益股权激励单个激励对象最多不超过9.9%。实际控制人代为持有的非注册税务师的股权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部分股权,可以包含在52%中,但是后期的公司战略合并、后期股权激励增加、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且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始终不小于52%。

4、我所股权激励的方式

根据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对合伙人(股东)资格的规定: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必须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并在本所注册专职执业……。所以我所的股权激励方式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分为以下集中方式:

4.1权益式实际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层和部分骨干层中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员工。授予这部门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实际股权,使其成为公司实际意义上的股东,并享与实际股权相对应的股东权利。要求激励对象需按照所接受的股权激励股权在我所现在的资产(注册资本)的比例以现金或者一定时间内工资提成支付。 4.2权益式虚拟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层和部分骨干层中不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员工,这部分激励由我所实际控制人代为持有。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享有与实际股权股东相一致的

4.3现金式激励:公司每年利润分享,对于部分骨干层员工和部分特别优秀的操作层员工,可以享有一定比例(激励股权比例)的利润分享,但是不享有股东的其他权利,比如股东会议参加等权利。

5、我所股权激励的标的

股权激励的标的应该是与公司的价值增长相一致,其价值是明确的并令人信服的,且其数值可以通过股权激励对象的努力而增长。股权激励对象(公司员工)通常是比较弱势一方,而且比较敏感、警惕性高,尤其是与股权激励标的物相关的股东权力实现: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年度分红、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投票权等更是关心和敏感。所以要求在不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和财务秘密的情况下,要将公司的财务收支、利润等向激励对象公开,涉及大额支出应该向股东会说明并征得股东会除大额开支使用人(股东)外的半数以上股东的支持,否则宁愿不支出。这样以达到使激励对象每一分的努力都可以看到并享受到因此带来的收益(我所资产增加带来的股权增值、利润增加带来利润分享收益)。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充分尊重激励对象行使股东权利的意见和建议,以增加激励对象对股东权利的神圣感和使命感。

6、股权激励的变更和终止

6.1股权激励的变更:当公司合并重组等情况使公司股权稀释等情况下激励对象的股权相应自动变更。

6.2激励对象正常离职的变更:合同期满离职,超过65岁退休离职等情况,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权由公司按照实际股权1:1作价回购。 6.3激励对象费正常离职的变更:如考评不合格由公司辞退,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由公司按照原价收回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实际股权,无偿收回分红权。

6.4激励对象丧失履职能力或者死亡的终止:由公司按照实际股权1:1作价回收股权,由本人或者合法继承人办理相关手续。分红权自动无偿收回。

第五篇: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XX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

三个有利于原则:

1.有利于公司产业的稳健经营;有利于公司产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高层管理团队。

2.业绩导向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和岗位风险的大小,确定股份分配额度,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

3.利益共享原则: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

第二章 具体细则

第三条 定义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从长远发展眼光出发,现在主要采用期权+股权及赠予股权的激励方式。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可以进一步考虑实行管理层和员工持股、虚拟股权等多元化的股权激励方式。

第四条 组织实施 由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拿出自有部分的股权给予激励。

第五条 人选确标准及范围

由公司董事长提名与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确定标准:

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

3、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授予范围:

1、公司高级业务经理以上人员;

2、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3、业绩表现突出的独立经纪人员;

4、其他特殊人才和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第六条 授予时间及方式

在达到考核标准之后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与其签订股权赠与协议或股权激励协议。

第七条 激励股权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以期权+股权激励形式的方案有一年的考核期,待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后期三年的期权预留期和两年的行权期,在进入预留期之后,行权之前,均享有按照持股比例分红权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权,行权之后,可享有股东的表决权和其他相应权利。

如是赠予协议,则只享有分红权和按所持股比例所得股本增值部分的收益权。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

被授予人因持有股份而获得的各种收益(包括分红及兑现收益),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该项税款由各公司代扣代缴。

第三章 附 则

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的规定,对于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免除股权分红权利一年。

第九条 禁止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持有人都不得将所得股权进行按揭、出售和转让。

第十条 试行、修订及解释

本办法试行期为二年,试行期结束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订。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X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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