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2023-02-12

第一篇: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汇报

今年5月,中央政法委决定、高检院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省院于6月9日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于6月10日召开了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动员会。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的精神,动员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投身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中来。刚才,德喜同志宣读了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请各基层院、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三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对于这项活动,要不要搞的问题不需要讨论,因为这是上级的要求。但是能不能搞好,见到实效的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所以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我认为,提高认识,就要认真地解决三个方面的思想问题: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的重大意义。姜伟检察长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对检察机关来讲不是一般性的工作和泛泛的号召,而是关系检察工作长远大计的核心问题和本质要求,不是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而是必须高度重视、必须认真抓好的刚性要求。怎样理解?我认为有四条:第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三个代表”在检察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要求有千条万条,归结起来就是公正执法;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第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不公正、法治的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第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落实科学执法观的最终落脚点。强化监督力度,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靠什么?靠公正,公正是法律的灵魂。公正是靠什么来保证,靠规范;有规范才有公正。所以,把握了“公正、规范”就抓住了执法活动的根本规律。第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检察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具有战略性的整改措施。对于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来说,先进性最终要体现在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各种问题,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不符合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所以,整改就是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这个中心来整改。

(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的现实针对性。现实针对性是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合理性、必要性的现实基础。就是说我们的工作中是否存在执法不够规范、不够公正的问题,问题摆大那里,就说明开展这次活动是完全必要的。姜伟检察长在讲话中,深入地分析了全省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具体的表现我们在2004年就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集中地反映在办案质量上,根源是执法的不规范、不公正。

执法活动中发生的这些问题决非偶然,除少量客观因素外,主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没有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执法不规范,办案简单粗糙,案件质量不高,经不起法律检验,经不起证据检验,最终造成错案,给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最终损害党的执政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党委不会满意,人民群众更不会满意,检察机关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专项整改活动,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没有理由不抓好,更没有理由说东道西,甚至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只有从执法行为入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认真查找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切实解决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检察工作才能不断健康发展。

(三)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是一场新的考验。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进一步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克服厌烦思想。使大家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学习教育和队伍整顿,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阶段性活动,而是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整顿、规范和提高,是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性问题。不仅现在要抓,今后也要持久地抓。二是要克服松劲思想。要进一步振奋精神,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果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做到领导力度不减,工作劲头不减,落实力度不减。三是要克服临时思想。要树立长期观念,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落实到每个干警的日常执法行动上,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四是要克服应付思想。切实端正态度,绝不能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哪一个部门和哪几个人的事,甚至搞“几个人,几支笔,抄抄写写一台戏”,而是当作党组班子的首要职责,全员参与,人人负责。五是要克服消极思想。要打消怕挨整、怕承担责任的顾虑,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来,以对检察工作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规

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不仅要立足于突出问题的解决,更要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素质,通过整章建制,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只有抓住这个核心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不断推进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做到“四个贯此文来源于:wmjy.net彻始终”:

(一)要把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强大思想武器,指明了执法工作的方向,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大力整顿执法作风,认真克服冷冲硬横的特权思想,纠正随意粗糙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用优良的工作业绩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把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念贯彻始终。离开科学执法观念的指导,执法行为就会发生偏差,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就在所难免。要把科学执法观的培养贯彻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坚持长期性,增强针对性,与广大干警的思想实际和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逐渐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合理的监督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使科学的执法观念成为广大干警的必备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当前要认真开展“公正执法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干警围绕“专项整改活动为什么要开展?怎样才能搞好?”、“为什么要树立科学的执法观?怎样才能树立‘三观’和‘五个意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进一步领会上级精神,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标准,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使思想与上级部署相统一,行动与上级部署相一致,目标与上级部署上吻合,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要把查摆和整改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自始至终就是一个查找和整改问题的过程,查摆的深度和整改的力度决定着专项整顿活动的成效。要以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的查摆为基础,坚持开门找、上级点、自己摆、群众帮、互相查等方式方法,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方向;要对2003年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逐个过筛,实行责任倒查;要对2003年以来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逐案逐人进行分析,剖析根源和危害。要实事求是,真查真摆,做到不怕揭短、不怕亮丑。整改工作要始终以省院确的四个方面20条具体问题为着眼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落脚点,既不能跑偏跑粗、也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一以贯之,扭住这些重点问题不放手,把整改贯彻始终,围绕整改抓学习,围绕整改搞查摆。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报上级院备案。整改要有针对性,属于思想问题的就解决思想问题,属于制度问题的就解决制度问题,属于案件质量问题的就解决案件质量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不能拖延,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解决或条件尚不具备的,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创造条件逐渐整改,使整改深入彻底,成果明显有效。还要按照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整改推进的原则,系统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研究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办案流程,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制约和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

(四)要把提高干警素质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突出了人这一最根本的因素,不是单纯就业务抓业务,也不是就队伍抓队伍,而是抓业务促队伍,通过规范化执法行为促进干警执法能力的提高。反过来,执法行为能否真正得到规范,最终取决于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岗位技能。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熟的干警无论如何也办不出高质量的案件。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就要在执法能力上抓提高。因此要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提高素质、强化技能、重塑形象的重要载体,坚持把培训提高贯彻始终,向教育培训要战斗力,要规范化,要针对不同岗位的执法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实际能力和本领。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既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深化,也是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战略性举措,更关系到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活动能否起好步、开好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是各级院党组的首要职责,是“一把手”工程,党组和“一把手”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因此要把专项整改活动纳入院党组的重要日程,“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负总责,为党组班子和广大干警作出表率。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拿出主要精力具体抓,负专责。党组一班人形成合力集体抓,落实“一岗双责”。要建立精干高效、上下对应的办事机构,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具体工作。办事机构要做到“四专”,即专门班子、专门人员、专门职责、专心工作。抽调的人员政治上要强,业务上要通,工作上要到位,使专项整改活动真正推得开、搞得活、落得靠、见实效。对专项整改活动领导不力,突出问题解决不好,涉检上访多发问题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和部门,年终考核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科学谋

第二篇:检察长在市院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动员会上的讲话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这项活动是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机关统一开展的一项活动,高检院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作了专题安排,并且进行了动员。省检察院根据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的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方案下来以后我们通过学习和研究,又结合我们的实际

制定了这个方案,这项活动的名称就叫“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大家要把这项活动开展的范围和这项活动的称谓搞准,将来我们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搞这项活动,如果我们连称谓都搞不准确,说明我们学习的不到位,理解也不深刻。为了搞好这项活动,我想讲三个问题:第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认识,充分认清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这项活动是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机关统一开展的,无论是在全国政法机关还是在我们牡丹江的政法机关,无论是在政法机关的整体范围还是在我们检察机关这个行业,我觉得这项活动都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从重要性的角度说,开展好这项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一个和谐社会执法公正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执法公正是人民追求的最后一道制度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失去了,或者说这道防线起不到真正的公平正义作用,那么就应该说人民群众的最终的救济手段就丧失了,就没法追求公平正义,那么这个社会就失去了诚信,如果一个社会失去了诚信,可见是多么危险。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司法机关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我们的一个追求,所以这项活动的开展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上说是一个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确保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措施。

年初以来,我们全国在党内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检察机关作为第一批已经进行了近五个月时间,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什么样的成果,要由群众来评价。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中的一句重要的话叫做“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那就是最终看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是执法公正,努力追求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以我说这项活动是我们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成效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三方面也是从源头上减少涉法访的一个治本之策,近大半年时间全国也在集中处理涉法访,这段时间咱们省政法委、省检察院、市政法委都抓得很紧。我就参加了好几次会,咱们*检察长上省里汇报、上市里汇报也是很多次,这应该说明两个问题:一个问题上级领导机关集中处理涉法访,说明上级领导机关对上访这个特殊群体很大的关怀。同时也说明涉法上访案件很难处理,很难处理其中之一也包括我们不能够公正执法,这里面还有很多我们行业的角度、私人的角度一些因素在里面,使一些涉法案件不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一些侵害,我想这次活动也是一个重要手段,这次活动的几个重点,其中就包括对多年来各个机关应该处理的没处理,也包括应该赔偿而不赔偿这些事件的处理,应该说这是从源头上减少涉法访案件的重要举措。第四也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进一步实现公平正义。我们工作机制的创新和改革很多方面都是在程序上规范执法行为,那么我们改革的走向或者说任务更多是程序方面、规范执法方面、加强规范执法方面,所以说这也是我们司法体制和工作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说“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开展是非常重要的。

作为我们检察机关全体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把握好这次活动的契机,使我们的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这样我们的执法效果会更好。从必要性的角度上说,我觉得开展这次专项的整改活动是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来我们检察机关的工作主题非常明确,就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项活动和我们检察工作的主题应该说是相一致的。从这个角度上说,这项活动是加强这个主题的实践,加强我们监督能力的建设,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我们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去年和今年都提出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这个总体要求的三句话我们都可以通过活动来得到更好的落实。它是切实解决我们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途径。

从高检院要求这次活动要解决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和我们实际工作中可以看到,执法实践活动当中切实存在群众不满意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尽管这几年我们通过各种活动,通过我们开展的包括主题教育活动、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警示教育活动以及防治低级执法研讨等,应该说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这四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应该说仍然存在,只不过我们通过上面说的一系列活动,现在应该说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并没有杜绝,低级执法和违反程序法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办案过程中对证人、嫌疑人

的一些霸道作风、特权思想仍然有,对律师的合法保障仍然不到位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司法活动当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我们这次活动,把这些问题通过提高认识加以解决。另外这也是我们今年年初党组提出的各项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全市检察机关干警特别是我们领导同志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保障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规

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政法委、高检院领导同志讲话和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院部署上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抓出明显成效。把我们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这是我想讲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切实保证这项工作的实效性

这次活动的工作重点咱们方案里提的非常明确,就是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从我们检察机关的实际出发,确定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部门,就是反贪、渎检、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控申、监所七个重要执法部门;重点进行整改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是:

1、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问题;

2、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的问题;

3、执法不作为的问题;

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问题。此外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这两个方面对照检查,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从高检院到省院也包括我们市院上午党组会确定这个方案,确定这些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方面应该说是符合我们实际的,这里面我想强调的就是第一大家不要有厌战情绪,厌烦情绪、自满情绪。首先说大家不要觉得通过几次的整顿活动解决的差不多了,我们现在的执法应该说比较规范了,不要有这样的自满情绪,应该说比原来有很大的进步,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借这个活动在原来的基础上更规范的、更文明的执法。另外,不要有厌烦、厌战情绪,先进性教育活动还没有结束呢,这个活动又开始了,实际上它是相符相成的,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当中,包括以往的一些活动当中所取得的成果,都要作为这次活动当中的一个起点。

年初以来我们制发了几个小册子,对执法流程、全程监督、工作规则,包括一些规章制度的建设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我们要通过这个活动,把执法行为、执法实践再向前推进。再一个是不要觉得我们当前这个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事实上不是,我跟大家说凡我掌握或反映到我这的,包括市院机关个别同志仍然在执法实践中存在不近人意的地方,不能使组织上满意的一些东西,近期仍然有这样的问题发生,我在这暂时不想讲这样的问题,我也希望有这样问题的同志通过这次活动提高认识,最终得到组织上的谅解。当然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有的干警做法非常值得表扬,我们最近自己办的一个案子,涉及到我们干警的一个亲属,这个干警把握的非常好,自己找点原因请假了,回避了这个案件,而在办案期间没有和领导说,一直到案件完了才说明这个情况,我听到这个消息后,觉得真是应该很好的表扬。但是也有相反的,这边我们在初查研究这个案子,那边就有一些小动作,现在我们侦查的手段把他侦查进来了,我说作为亲属、作为朋友谁出现了问题、什么时机向哪个领导反映应该说是正常现象,但是在案件经营期间搞一些地下活动,搞一些对侦破案件不利的事情,显然对检察官来说是不应该的,说严重一点,真正的出现后果,也承担不起这个责任,从这个角度上说把我们以往教育的成果综合到一起,使我们今后的执法行为更规范。再一个就是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仅要在实体上公正,还要在程序上合法。通过这次活动,我想我们进一步增强这个观念,其中也包括时限上的合法,迟来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

今年年初全省检察长会议,姜伟检察长在讲话当中其中提到过一个问题就是:违规或者是违反程序办案,本身就是错案。这从法理上是没什么问题的,那么从人本思想这个角度上说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要通过这项活动一定要认真解决好这些思想认识问题,更要解决好我们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的问题,比如说我们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法律监督,那么监督实际上确实存在缺位问题,也存在越位问题,同时也存在错位问题。越位问题,不该我们监督的进行监督,包括我们把人家行政职能的权利用上了。缺位问题,应该监督的没有监督到。同时也有错位问题。如何提高我们的监督能力、监督水平,使监督更有及时性、准确性和实效性,都是需要我们不断的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我们的监督能力来实现。这个教育活动对重点、对任务安排得非常明确,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个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刚才咱们传达的方案是专项整改阶段的方案,按照高检院对这项活动的整体安排,大家从媒体上可以看到,它实际上是分两个大的阶段,今年年底前这是一个阶段,然后从明年以后,大体上还要用三年时间,使我们全国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有个大的提高。

今天这个方案主要是今年年底前用半年的时间集中解决当前检察机关执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这段时间主要是专项整改。所以我们检察机关的每个干警,特别是重点部门,一定要认真查找我们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那么其他部门也要协助查找整个检察机关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部门要积极主动的查、积极主动的征求社会上也包括我们检察机关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前段时间我们征求上级领导、人大、政协以及群众的意见,我们都可以借鉴、使用,在这次活动当中大家还可以进一步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给我们在这四个方面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我们今年要作好的事。

今后在三年时间按高检院的要求,就是要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真正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有机的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工作,进入规范有序的轨道,那么我们自身的安排就是要作好当前的工作,按照这个方案有这么几项工作,就是在年底前将这个活动与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向××县检察院学习活动,与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以及创新完善机制建设工作,与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在强化岗位练兵、岗位比武包括我们现在开展的三课一讲座这些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也包括与我们的业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是我们当前要抓的几项工作。我们要按照高检院三年的部署和省院的三年的工程,要用两年的时间,来完成三年的工作任务。

第三、加强领导,积极推进,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保障

从市院领导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市院党组研究成立了领导机构,希望我们领导小组的成员,特别是办公室的同志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工作。充分发挥院领导包基层院实施一岗双责的作用,市院机关各科室的科长也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责任,要借这次活动的东风促进我们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把这项活动有机地融入到我们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当中,同时也把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以往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有机的吸纳进来,使我们的这项活动更丰富,取得更好的效果。

第三篇:关于规范检察机关执法行为与构建和谐社会几点关系的思考

关于规范检察机关执法行为与构建和谐社会几点关系的思考2007-02-10 16:47:3

3关于规范检察机关执法行为与构建和谐社会几点关系的思考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我们检

察机关不断的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处理好人民群众内部矛盾,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本文将就规范检察机关执法行为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几点关系角度,对此加以分析。

一、要正确处理好规范执法行为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的关系,不断更新执法观念

检察机关要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提高工作能力发挥好职能作用,就要首先认真正确分析群众诉求的问题是来自社会的哪个方面,产生的原因又是什么。只有从根本上找到了问题存在根源,才能对症找到解决处理的办法。当前群众诉求的问题集中表现为各种利益冲突,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利益冲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其中有的是由于政府决策失当造成的;有的是由于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者不作为行为造成的;有的是由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肃或错误决定造成的。这其中,也

涉及对检察机关的反映。特别是一些群众的合理诉求,因部分检察院和检察干警的执法观念的偏差而未得到有效解决。这就要求我们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正确执法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严格执法。要清醒的认识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由国家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权力,是检察机关必需履行的职责,不敢于监督就是矢职,甚至是渎职;所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为人民的利益敢于为维护司法公正而依法监督。同时,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必须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事后监督与主动监督的关系,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检察工作的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只有真正理解,处理好这几方面的关系才能提高监督的质量,强化监

督的效果,保证法律监督达到预期目的。进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正确处理好规范执法行为与司法效果的关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检察机关要减少人民群众诉求数量,减少一些社会矛盾的产生,就要做到从源头上加以预防,做好预防工作。在此项工作中,我们检察机关必须认真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是要做到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检察机关在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各项工作时,首先要考虑群众的利益,要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特别是着重维护困难群体的利益,同时也要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这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问题,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群

众利益无小事”政府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做出的决策、决定,都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我们检察机关必须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监督工作要到位,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工作中还要努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善于在政策法规教育中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使人民群众在学习和运用政策法规中,提高政策法制观念,规范行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只有广大群众掌握和理解了政策,统一了思想认识,发挥好政策法规的作用,解决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履行检察职能,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打击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按照高检院“加大工作力

度,提高正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力抓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国家安全、稳定意识,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和控告申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抓好集中处理涉法涉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全面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三、要正确处理好规范执法行为与司法效率的关系,注重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处理矛盾

当前人民群众诉求的问题表现形

式十分复杂,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表达的不合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处理起来难度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十分讲究策略和方法,防止因为处置不当或者官僚主义作风,造成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首先,要坚持积极疏导的方针。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加强疏导,就是对于群众的意见、愿望和呼声要主动听取,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主动解决,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主动办理。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尊重和保护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热情。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畅通社情民意为主旨,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核心,切实保护群众正当利益的诉求,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接访、定期接访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做好“三个百分之百”工作。要不断提高

重要信访的按时办结率、当事人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要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正当的信访权利,对于群众的无序上访,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教育、疏导和劝阻。其次,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调解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方式。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改进和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本领,也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不断提高群众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既要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又要引导群众按程序、依据政策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再次,要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

事件。主要是立足于防范,及时发现苗头,完善处置预案,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

四、要正确处理好规范执法行为与接受监督的关系,用监督力量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

当前,主要是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为重点,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实现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强调,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从群众反映最突出、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改革中,要坚持四项基本原理,坚持从国情出发,坚持循序渐进,坚持依法办事。政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必须规范,执法活动必须公开,执法责任必须明确。检察机关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指示精神,既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又要扎实稳妥,慎重有序,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进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一要主动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依靠党委排除执法活动中的干扰和阻力。二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或有关专项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监督员视察检察院工作。三要继续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对“三类案件”的有效监督,确保人民监督员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督权。四要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继续推行检务公开,对有影响的涉检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规范执法行为。

本文试论了规范执法行为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几点关系,这方面要注意的事项还很多,比如要关要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对机制,立足于“治早”、“治小”、“治好”,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

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等等。如此等等,都要求我们通过不断提高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让人民看到客观公正的过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检察机关的优势和力量。

第四篇: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

工作总结

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总结2007-02-06 09:58:0

4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总结

我院被确定为全省试点单位后,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贯彻部署专项整改活动。6月中旬,组织力量将本院制定的19项规范执法制度和中政委、高检院、省院的有关规定汇编成《永安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执法制度汇编》,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规范执法制度体系。下面,就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措施,迅速启动专项整改活动

一是主动汇报,争取支持。立即向永安市委、市人大作了汇报,并向专程到永安检查专项整改活动的三明市委庄奕贤副书记和政法委林纪承书记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永安市委、市人大和三明市委领导的支持。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省市检察院和永安市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结合示范点要求和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了以检察长、副检察长为正副组长和11个业务科室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院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全省政法系统和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的要求部署上来。

三是开门纳谏,营造浓厚氛围。面向社会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公布了投诉

电话和电子邮箱;通过电视台、宣传栏公布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走访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召开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廉政监督员和老干部代表等“三员一老”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反贪、渎检、控申、公诉、侦监、林检、民行等七个重点部门的执法薄弱环节深入查摆,对2003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开展复查,深入剖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其原因,使整改活动有的放矢。

二、深入查摆剖析,确立规范执法建设的目标

执法行为不规范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容易产生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的温床。从根本上说,是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理念落后的结果。我院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八个科室及其干警中,查摆出了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和四个原因:①在执

法思想方面,存在重打击、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重查处犯罪、轻保障人权,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②在执法行为方面,存在执法水平不够高、能力不够强,不善监督,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③在执法作风方面,存在执法为民意识和办案责任心不够强,文明执法做得不够到位等问题。④在执法主体方面,存在思想工作不够到位,监督管理措施不够有效等问题。在找到原因后,我院紧紧围绕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如何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如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立了“在规范中发展、在规范中提高、在规范中增效”的建设思路,从而保障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正确发展方向。

三、加强机制建设,确保执法行为有章可循

制度在规范执法中更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是促进公正执法的有力保障。

因此,我院将规范执法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1、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批捕、公诉等办案重点环节的监督。重新修订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机关工作规则》、《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制定了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规则,明确了办案中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科室长、主侦检察官、主诉检察官、检察员各自的权责范围和各种文书的签发权限,理顺了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强化对不捕、不诉、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加强了对重点办案环节的监督力度,要求所有不诉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都必须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保了办案质量。

2、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严格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改革相关规定和《加强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若干规

定》,突出对执法活动过程的监督。通过质量复查和质量评查,共发现各种案件质量差错20余处。经过内外部监督制约,我院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程序更加严密。目前,我院正在对今年来所办理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二)、规范办案程序,减少执法随意性

1、规范审查逮捕、起诉和查办职务犯罪的办案程序。在审查逮捕、起诉和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各种执法行为规则散见于法律、司法解释和上级检察院的有关规定之中,实践中难以系统学习和掌握。为此,我院组织制定了《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规则》和《审查逮捕、起诉案件办案规则》,两项制度综合了法律、司法解释和上级检察院的有关执法规定,融合了侦查资源整合、人民监督员和检务督察制度等内容,吸收了安全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等执法执纪相关规定,同时对责权范围、办案效率、案件质量、案件汇报协调等内容作了规

定,还配套制定了办案流程图,形成了查办职务犯罪和办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的系统性操作规程。今年以来,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未出现超期羁押、错案和办案事故,也未出现一起干警违法违规办案问题。

2、规范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制度。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我院与市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展示若干规定》;正就《常见刑事案件罪名证据规格》与市公安局、市法院进行磋商。对提前介入、补充侦查、证据展示、普通程序简化审、量刑建议、案件汇报协调等涉及公、检、法三家相互关联的诉讼行为作出规范,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相互扯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了诉讼活动的规范进行。今年来,以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等形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34件,引导侦查率近30%;与法院实行庭前证据展示4件;书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81件,

普通案件均采用简化审方式审理;提出量刑建议9件,法院采纳7件,采纳率达78%。通过相互协调,审查逮捕、起诉办案效率和庭审效率提高了30%以上。

(三)、确定案件质量标准,实行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

1、建立案件质量和错案标准。制定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在明确规定审查逮捕、起诉案件质量的同时,详细规定了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错案标准,使办案执行起来更具有可操作性。

2、实行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施细则》、《主侦检察官制度试行办法》等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书面进行通报,个人应承当责任的依法依规予以追究。年初,我院共任命了控申、反贪、渎检等科室(局)10名主侦检察官。目前,已有3名主侦

检察官完成了全年的自行初查成案任务,另有3名主侦检察官已完成50%的自行初查成案任务,查办职务犯罪的竞争激励机制已初见成效。

(四)、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提高执法文书质量

为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和效果,克服各科室在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存在的标准不统

一、格式不一致、内容不规范等现象,制定出台了《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就适用的法律文书种类、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叙述要求、文书格式等进行了规范。将《审查结论报告》、《侦查终结报告》、《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14种常用的检察法律文书,制作成通用文书模版并辅以制作说明,对纸张、排版、文号、文书格式、落款及印鉴使用等作了规定,在本院局域网发布,供办案人员在制作时直接套用。年初,共对9个科室(局)的21份法律文书进行评查,发现文书各种差错10余处。经过规范,全院法律文书制作基本达到了高

检院的要求,文书差错明显减少。

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确保规范执法落到实处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规范公正,还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

(一)、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年初进行队伍的集中教育整训,组织干警进行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的学习教育和大讨论,在干警中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牢固树立文明执法和保障人权的执法理念。要求执法工作做到“三个统一”,即查办案件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保障人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把考学列入干警的岗位工作目标,每月对干警进行一次业务考试或岗位练兵,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技能考试。

(三)、培育干警廉洁敬业奉献的

执法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制,对队伍违法违纪和案件质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强化廉政测评、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职务犯罪案件跟踪监督、错案追究等措施。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培育干警敬业奉献的精神。通过宗旨教育,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克服“冷、硬、横、推”的不良作风。

(四)、树立干警良好的执法形象。从控申接待、出庭仪表、讯(询)问用语、着装制度、警车使用等方面建立规范,努力塑造规范办案、文明办案的执法形象。

(五)、建立健全执法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对5年来各科室、岗位平均工作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办法》,对每个科室定岗、定责、定目标工作量,按月进行动态考核,结果张榜公布并排出名次,年终汇总并奖优罚劣。同时推行“一票否决、一岗双责、引咎辞职、案件主办、

错案追究”等五项制度。科室和干警的工作成绩一目了然,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的执法主体工作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个别干警对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存在厌烦情绪,对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刻;二是在查摆规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时,个别干警未能端正态度,实事求是;三是机制创新工作力度离检察工作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在下一阶段不断改进。下一步,我院将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结合示范点实际,坚持工作先行一步、措施适度超前的原则,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第五篇:对基层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的思考

对基层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的思考

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对国家发展目标的科学定位,正在成为新时代中国发展进程中的主旋律,时代的关键词,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司法公正。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当前的形式下怎样才能促进执法公正?本文中,笔者将对基层院如何规范执法行为做

为分析。

一,规范执法行为的内涵

何谓规范执法行为?所谓规范,从词源学上看就是指标准、法式、模范。规范一词用在司法上,就是要求按法的范式、标准展开法律实施行为,依照法的规定裁量案件。法律是司法的准绳,任何时候都不存在打折的问题。从这一结论出发,至少可以探究到以下几点对于规范执法行为的逻辑性认识:

(一)规范执法是司法活动的应有意蕴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规范执法是执法机关的基本要求,按理是不必要强调的,现在中政委和高检院予以特别强调,无非一些检察机关没有很好遵守执行,已至于发展到不得不考虑和强调的地步。对于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基层执法单位,规范执法显得更为必要,这不仅是因为法律的规定在我们的具体执法中得以落实,更重要的是,法律所承载的理想和价值会因为我们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而升华或折翅。因此,基层检察院应当清醒认识到自己的地位,正确理解法律要求,端正态度,规范执法,保障法律得到统

一、公正、有效实施。

(二)规范执法行为是公平和正义价值的具体体现。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是统治阶级永远不可能臆断生造法律,需要充分考虑并顺应社会的普遍价值取向。作为社会公意的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无不反映在国家制定的每一部法律当中。所以,正确地实施法律的过程,也是彰显公平、正义等法律价值的过程。因而,从法的实施角度看,检察机关规范地开展执法活动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本体价值,预防和纠正检察机关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则分别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源头性价值和救济性价值。可见,不论从哪个环节和层面考察,规范执法行为都是公平正义价值的具体体现。

(三)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对于推进司法机关改进执法具有特别深远的意义。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决定检察机关不仅仅是执法机关,而且还是执法的监督机关。社会上出现的不公正现象可以通过司法渠道救济,司法中出现的不公正现象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渠道救济,但是倘若检察机关执法不公,社会公正就失去了最后的保障手段。人民检察院所担负的法律的监督的使命,决定了检察机关保障社会公正的底线地位,也决定了检察机关应当更加严谨精细地计算法律规范的射程范围,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办案行为,依照法律规定裁量案件,为它的监督对象作出司法法治表率。

(四)基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对于推动公民诚信守法具有示范作用。

检察系统80的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决定了基层检察机关是检察系统直接面向群众和最广泛接触群众的基础力量。可以说,基层检察机关的举止决定检察系统的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检察机关在实施实体法的过程中要遵守程序法,广义地讲,检察执法行为也就是守法的过程和表现。检察机关在具体执法行为中的守法表现,必然会直接、感性地影响案件当事人的守法意识。因此,基层检察机关规范的执法行为,必定会为它的裁量对象作出守法表率。

二,基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法律是人实施的,而人是多种多样的。法律实施的规范性要求就显得更为必要。多年来,检察机关通过不断的学习整顿,执法作风有明显改进,执法行为得到明显的规范。但是,不规范现象还大量存在,尤其是在一些基层院表现得颇为突出。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检察机关有四个执法不规范的重点问题需要整改:一是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二是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三是执法不作为;四是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贾检的讲话一语中的,符合客观现状。他所提及的问题在不少基层检察院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问题尤为严重。一些基层检察院滥用权力弹性空间,当为不为,不当为而为之,执法随意;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人权,显现超法规执法苗头。一些基层检察人员将检察权异化为利己工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案谋私,以权谋私。更值得关注的是,在某些基层检察院开始出现由显性违规向隐性违规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动向。比如,在无实体性必要的情况下退回补充侦查,延长侦查羁押或审查起诉期限,打着相互配合幌子,与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互“借”办案时间和羁押时间;在侦查过程中,为了突破口供频繁地变换羁押地点。诸如此类的隐性羁押和隐性体罚当事人等违规现象,以其合法的形式掩盖违规的本质,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

基层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是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中的面临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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