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2022-07-10

回首每一天的周而复始,你是否在工作的过程中,获得了宝贵的成长经验?工作作为我们的立身之本,工作是见证我们成长的标志,为自己写一份独有的工作报告吧。让我们在回首自己忙碌岁月的同时,发现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寻找出更好的工作方式,成为更好的自己。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妇联信访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2012年,xiexiebang市妇联信访工作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和全市各部门通力配合下,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基本职能,广泛协调社会力量,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下面对本的信访工作进行总结:

一、信访工作情况。

妇联共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97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71件,占信访总数的73.1%;劳动权益类4件,人身权益类14件,财产权益类9件,信访调处率99%;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9余件,结案满意率97%。

二、信访特点:

1.家庭暴力问题仍较突出。通过近半年来市妇联接访情况统计,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总数的70%左右。在家暴来信来访案件中,施暴者多为男性,主要是夫妻间暴力。其中男方低学历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占比例较大,高学历人群、机关工作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由于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加之一些部门尤其是一些执法部门仍将家庭暴力当家务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及时的处理,这就使侵权者变本加厉地加害于妇女;其次,我们妇联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于无固定职业和单位的施暴者做工作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家庭暴力这一丑恶行为屡禁不止。

2.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婚外情、非法同居、包二奶等难以取证的纠纷案件仍占据相当比例。在接处这一类上访案件时,我们工作人员尽最大努力为受害妇女说话、声援和协调。但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最终相信证据。因此,受害妇女的诉求和权益往往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3.妇女的主体意识增强。近年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妇女和丈夫有外遇的妻子,都能及时地通过电话或到妇联及执法部门咨询、求助,希望可以通过这些途径,寻求理智的、合法的、适合自己的解决婚姻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这说明妇女群众的主体意识在觉醒,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

三、主要作法。

1.热情接待来访,认真调解纠纷。

信访接待是妇联工作的“窗口”,妇联是妇女群众的“娘家”,对于来妇联上访的妇女群众,××妇联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不厌其烦做好调解和疏导,对于来访者耐心体察需求,努力为她们解疑释感,使各类矛盾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6月份,我市某乡镇干部尹某,其妻郭某因为尹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到市妇联上访。在听取郭的陈述后,我们马上与尹及他的同事联系,了解情况,并对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通过我们做工作,尹认识到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和错误,表示今后要加强个性修养,关心妻子,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同时,我们对上访人郭某进行了疏导,郭某表示今后会注意方法,支持丈夫工作,多一些谅解和宽容。现在两口子和好如初。并衷心感谢妇联同志为他(她)们所作的一切。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枚举。(扩展: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民政局信访工作总结)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效益。

妇联在建立完善信访接待登记,统计分析和上报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信访接待首问制,谁接待,谁负责,做到信访工作人人过问,个个有责。妇联主席接待日(即每个星期二为主席接待日),这一天里,妇联邓主席亲自接待来信来访妇女群众,查阅疑难来信,听取分管维权负责人工作汇报,会办处理复杂的来信来访案件。领导亲自接待和重视信访工作以及信访工作制度的健全,提高我市妇联信访效益。

3.充分发挥社会化维权网络作用,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市妇联加强部门协调,充分发挥××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妇联三级信访网络和27个家庭暴力投诉、司法援助中心等八大维权网络作用,同时积极发挥妇联人民陪审员作用,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二篇:某某乡镇妇联信访工作制度

某某乡镇信访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

事宜,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的责任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优质服务,并一次性办结。

四、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

“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性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 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

五、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办事的群众到承办的单

位和部门,并介绍给承办单位的领导或工作人员。

六、属于业务不明确或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

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一同解决。

七、办理事项不属于我镇管理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解释,并告知其它可办

理的单位、部门。

八、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

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电话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办理。

九、凡有群众来信的,收信人即为首问责任人,负责登记来信内容并视情况认真及时办

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回复来信人,来信原件交由办理部门妥存。

十、各单位要设立首问责任制登记簿,在《首问责任情况登记表》上登记来访人数、时

间、事项、处理结果、首问负责人、办理结果、反馈情况等,便于存查。

某某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镇的领导包案工作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协调。

二、镇信访站在每季度末排查梳理出重点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拟订领导包案方案报镇党

委政府负责同志批准后,以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行文交办。

三、领导包案按照“谁包案,谁负责处理到底”的原则,实行“六包”(即包调查、包处理、

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息访、包稳定)。镇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包案文件后,要亲自听取所包案件各有关责任单位的汇报,组织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包案领导负责,根据领导要求,对所包案件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间,并主动向包案领导汇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信访办要及时向包案领导反馈信息,积极建言献策。

四、包案领导对所包信访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汇报、电话督办、案件分析会、带

案下访等多种有效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镇、大事不出县。

五、领导包案原则上自交办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疑难,经包案领导批准,可

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同时告知镇信访办。领导包案办结后,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把办理情况报镇信访办,以便汇总上报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包案领导。

六、在领导包案过程中发生去市到省赴京越级上访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劝返接回。

某某乡镇信访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街道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

对不重视信访工作,工作被动,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将根据以下情况追究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

1、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属实,因处理不当,导致群众上访的;

2、进京、赴湘上访,事先没有预报,控制措施不力;

3、敏感时期由于排查不认真而没有掌握上访群众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

1、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接待,不处理,推卸责任,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上访;

2、对群众集体上访和可能出观的集体越级上访没有及时报告,不听调度,拒绝前去做工作,以致误事,造成社会影响的;

3、在处理信访问题时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行为,致使信访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违反规定,泄漏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群众集体上访,静坐、游行或上访人员寻衅闹事,不出面做工作,疏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矛盾上交的。

某某乡镇妇联信访代理工作站: 负责人:向晓丹

成员:李明姬、吴金琦、孙晶

第三篇:妇联一季度信访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市妇联信访接待共65起,其中来信4件,来电17起,来访44起。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类,一是婚姻家庭矛盾,共48件次,占信访总数的74%;另一类是财产权益共6件,约占信访总数的1%;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益等也有一定的比例;在婚姻家庭类问题中,家庭暴力和财产纠纷分别占33.4%和16.7%。

与去年同期相比,一季度上访与上年基本持衡,三月份上访量较

一、二月份有所上升。

二、基本特点:

家庭暴力依然严重。二月份以来,反映家庭暴力上访的数量较多,要求通过法律诉讼离婚人数也明显增加,95%以上是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遭受20年以上家庭暴力的妇女有2人,也有结婚不满一年不忍家庭暴力侵害,前来妇联要求援助离婚的。

一些不良的社会对婚姻产生负面影响。从事简单的劳动、收入低偏、居住在城乡结合地带农民的简易出租屋的流动人员中出现卖淫嫖娼现象。个别村(居)民因为与卖淫女发生不正当关系,甚至于感染上了性病。还有个别市民为了达到与卖淫女结婚的目的,不顾孩子家庭利益,打骂结发妻子并欲离婚。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败坏了社会风气,对当地村民和居民的家庭婚姻产生了负面影响。

离婚妇女财产权益得不到保障。由于生女孩、婆媳关系不和、与长辈同居一室造成矛盾等原因,导致夫妻离异时,女方常常因为无法举证曾经用于家庭建房、借款等家庭开支,致妇女财产权益难以主张的现象时有发生。

女性继承权及出嫁女土地权益遭受侵害。反映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女性不能享有同等继承权的有4起,农村出嫁女(实际是女儿户)及其一家三口不能享受村民同等土地征用补偿待遇的2起。一些部门及村干部在理解、执行政策方面存在偏差,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现象。

男性希望妇联组织帮助解决婚姻家庭矛盾愿望强烈。一季度,主动请求妇联组织帮助协调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的男性市民3个,其中一人多次来到市妇联,探讨解决婚姻矛盾的办法。

三、原因分析

一季度上访事件较同期有所下降,其原因分析如下:首要的一条基于随着社会发展,妇女自身的文明素质和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处理婚姻家庭矛盾能力的增强,她们可以通过双方沟通、基层组织调解等多种渠道解决家庭矛盾。很多夫妻在确定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的情况下,不吵不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通过民政部门解除婚姻关系。其二,各级妇联组织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知法、用法已成为妇女群众的自觉行动。第三,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协调各方关系,积极帮助上访者解决婚姻家庭以及各类困难矛盾,妇联组织的社会公信度不断提高,妇女群众把妇联当成娘家,也使得很多男性市民,在遇到婚姻问题的困扰时,想到妇联,请求妇联给予指导和帮助解决问题。

三、基本做法

掌握规律,全员接待。每年一季度时值全国、省、市召开人大、政协会议以及三八纪念活动期间,此时也是妇联接待上访量比较多的时期,针对这个规律,市妇联党组在这个特殊时期,强调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要求全体同志认真热诚,首问负责,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杜绝因接访不慎而引起群众不满等不良后果,使上访的群众有到了娘家的感觉,赢得了群众对妇联组织的信任。

注重宣传,扩大效应。自2月份以来,市妇联开展了系列妇女维权宣传活动,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造势,营造全社会关注妇女,倡导男女平等的浓郁氛围。市(来源:好范文 http:///)妇联领导走进“行风热线”,解答市民提出的关于婚姻家庭矛盾解决的方式方法以及途径;与市电视台《说法》栏目组联合推出了“妇女维权”系列节目,对妇联组织在信访接待中所遇到的有关妇女儿童遭受侵权事件进行跟踪报道,共报道了《家庭暴力何时休》、《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婚姻》、《两个苦命女人,为何争夺这个房产》等近20起案例。个别案例还作了系列报道,每个案例都由法律界专家进行了点评,此举一方面起到了通过个案教育一大片的作用,同时有助于婚姻家庭矛盾的解决,引起市民极大反响。很多男性也请求妇联为其主持公道,帮助解决家庭矛盾。市、县、街道、社区四级妇联联手,在《说法》栏目组的全程跟踪下,调解了数起矛盾和纠纷;启动了“女社区主任维权沙龙”,将维权沙龙与市电视台“绿杨茶馆”有机“嫁接”,把市区社区主任组织起来到“茶馆”定期开展活动,共商妇女维权之计,共谋化解家庭矛盾之策。通过现代传媒,放大妇联组织工作、宣传的效果,达到了提升全

市市民法律素养的目的。

部门配合,促进稳定市妇联积极协调,整合社会力量共同服务全市妇女儿童。联合司法局,每周派一名律师在市妇联值半天班外,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同时担任市妇联律师值班的任务,随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诉讼代理。从一月份开始,妇联成功为4名遭受家庭暴力、经济贫困的妇女申请了法律援助。在市综治部门的支

持下,与公安、司法、媒体等部门联合解决了多起家庭纠纷和矛盾,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效帮助,促进了社会的平定和稳定。

第四篇:妇联上半年维权信访工作总结

上半年维权信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为广大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妇女群众之间的内部矛盾,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为构建平安宾川、和谐宾川作出了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制度,明确信访维权工作职责

年初,我们制定了信访维权工作计划,并成立信访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担任,维权股长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在上半年的群众来信来访中,我们为受害妇女、儿童、老人服务,为她们的婚姻、家庭、心理保健、再就业提供援助,有效制止、预防家庭暴力,为全县妇女儿童服务,确保了职责范围内的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学习,提高妇女自我维权的法律意识

妇女维权工作的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利用“三八”节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形式, 大力宣传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县妇联于3月4日联合团县委、交警大队、计生、民政、卫生、司法系统,在县城中心街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当天共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禁毒防艾、优生优育、安全出行等资料14600多份,摆放宣传展板20余块,接受咨询40余人次,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之中,使大家懂得,要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也让更多的妇女群众懂得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能自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扩大妇女工作的影响力,为创建和谐宾川、平安宾川奠定基础。

三、坚持以情维权,打造妇联信访形象。

全县各级妇联干都带着对妇女无限的感情去做妇女信访接待工作,对所有接访不激化、不冷漠、不逃避、不拖延,对来访群众做到一杯热茶,一张笑脸,温言软语,耐心细致,让上访妇女带着无助而来揣着主意而归,打造了妇联信访的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四、履行职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我们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处,。半年以来,全县妇联组织共接待妇女信访36起(其中县妇联接访29起),调处率100%,调成率达到98%以上,使妇联的信访窗口成为咨询法律、化解矛盾、倾听诉说、解决难题的场所。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制止化解了矛盾纠纷,特别是处理好了大量的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其它工作

到宾川县看守所看望了在押女犯10人,与她们交谈,在交谈中她们都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认识到自己的所做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她们决心好好地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做一个有用的好公民。

第五篇:对妇联做好信访工作的调研思考

近五年来,我市妇联充分发挥“联”的作用,从关注弱势妇女群体、关注妇女群众需求、关注妇女儿童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解决妇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认真接访,耐心宣讲,排忧解难,指路为先,齐抓共管”的原则,正确处理和缓解各方面的问题和矛盾,使妇联信访维权工作更加实效化。

一、目前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现状

妇联内设维权部,有维权干部行政编2名。2003年市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协调成员单位由20个单位和联络员组成,切实加强了维权工作的领导。2005年以来,市妇联协调市公安局110报警处设立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在12个基层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站(报警点);在法院系统建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聘请11名妇联干部担任特邀陪审员;在司法系统设立了“148”法律专线、家庭暴力调解小组、“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妇女儿童维权机构,为今后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全市创建“维权岗”3个,有维权志愿者20余人。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起点开展妇女信访工作。我市妇联领导班子十分重视信访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全局观念,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把其纳入妇联工作工作计划,作为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一把手抓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权益部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工作的工作机制。

2、完善制度,健全网络,强化职能,协调联动,成效显著。一是建立维权联席会制度。通过联席会共同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侵害妇女权益重大案件。二是建立“领导专家信访接待日”制度。为了提升妇联信访接待工作的水平,邀请女律师、女法官等法律专家,固定每月一日,与妇联领导一起接待妇女来访,为来访妇女解答疑难疑惑,排忧解难,并为她们进行更为专业的指导。三是完善首问制。妇联机关内任何一位工作人员对来访者均不推诿,做到有访必接、首问负责。四是建立信访预警制度。联系和配合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构,在全市建立以志愿者为主体的维权队伍,广泛深入农村、社区,仔细排查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预防矛盾的扩大化。五是建立信访工作定期分析制。每月按照信访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一次细致的分类统计,每季度对来信、来电、来访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并向市信访局报告情况。六是建立三级信访网络,做到来信来访来电有登记,处理有存根,查处有材料,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七是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构建了社会化信访维权网络。在市维权协调组的领导下,全市开通妇女信访维权绿色通道(如妇女维权站、维权热线、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投诉站、庇护所、家庭纠纷调解站等),把侵害妇女权益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促进了社会稳定。

3、以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妇联来信来访工作。五年来,市妇联在建立完善信访登记、统计分析和上报制度的同时,耐心体察来访妇女的迫切需求,努力为她们解疑释惑,使各类矛盾纠纷均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近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180余件,其中表现在婚姻家庭类来信来访案件中,主要是因夫妻家庭暴力、配偶有外遇、婚内外经济抚养、赡养及离婚过程中住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问题以及父母干涉子女恋爱婚姻、子女干涉再婚父母生活等导致的婚姻家庭纠纷,占信访总数的50%;在财产权益社会福利等方面 信访中,主要是继承、离婚妇女住房及生活困难等;在人身权益类信访案件中,主要是邻里、同事纠纷、拐卖等方面,总结以上来信来访案件体现了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离婚问题较突出。主要是反映夫妻不和、家庭经济问题和子女教育问题等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纠纷。其中子女抚养权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成为离婚纠纷中的焦点问题。离婚诉讼中为住房所有权、子女抚养权相持不让,财产分割中隐匿财产现象造成的分割不公、离婚后对方不执行法院判给子女的抚养费等问题均成为影响家庭稳定、影响子女生存教育环境的棘手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是家庭暴力问题仍较突出。在受理的婚姻家庭类信访投诉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施暴者多为男性,主要是夫妻暴力,其中男方多是个体户、农民、工人等。近年来,我们受理的家庭暴力案件,起因多为夫妻外遇、赌博酗酒,或是因家庭经济纠纷而对女方实施暴力。由于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反复施暴,又构不成犯罪的家庭施暴者采取措施较难。加之一些问题常常把家庭暴力当作家务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使侵权者变本加厉地加害于妇女,而受害妇女往往一忍再忍,不敢求助于法律,或难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尤其是无固定职业或工作、父母及亲友均不是本地人的家庭妇女,因逃避暴力伤害而离开家,很长时间只能借住在朋友、同事家,甚至在医院或车站的

候车室内渡过漫长夜晚。她们不愿意离婚的原因并不是还能够继续忍受丈夫的暴力伤害,而是担心离婚后无家可归。

三是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婚外情、非法同居等难以进行事实认定的纠纷案件增多。均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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