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业务政策解读

2023-06-07

第一篇:造价咨询业务政策解读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服务类别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二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一.项目评估

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估报告。 二.设计阶段概算

1.根据现行标准“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2.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

3.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4.根据需要出席有关工程投资、设计标准、进度安排的协调会议; 5. 体现控制设计概算的方法和途径。

三.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

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市场要素价格等情况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 四.施工招标代理 1. 施工招标咨询及策划; 2. 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 3. 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4. 组织现场踏勘,澄清答疑; 5. 组织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6. 协助招标人草拟施工合同。 五.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1. 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2.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 3. 参于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4. 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期)完成工作量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期)进度款的依据; 5. 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双方提供咨询意见;

6. 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 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8. 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业主归档;

9. 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六.工程造价审核

1. 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定额、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2. 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3. 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4. 编制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七.钢筋及预埋件重量计算

1. 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 2. 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

八、其他

(一)向委托人提供国内和本市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二)向委托人提供涉及委托工程项目的金额、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规定的咨询服务。

第三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 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价协(2002)028号[/center]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74号令)和《关于开展200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02]45号)文件精神,现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省、部门资质管理机构按“年检综合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年检,确保年检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2002年8月28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提高工程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条件现状;

(二)受检期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和合同执行情况;

(三)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技术档案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

(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

(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社会信誉。 第三条 资质年检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自查报告;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咨询企业交纳营业税的发票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的财务报告;

(五)注册资金证明;

(六)出资人、股东出资额、股权登记表(如有变化需附股东会议决议及公证书);

(七)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证明;

(八)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九)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专职人员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委托代理合同、聘用单位聘用合同、交纳“两金”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十一)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

二)兼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主营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本年度承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汇总表及委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评价意见;

(十四)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工程师个人工作业绩汇总表; 上述资料在上报省级或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时,均应提供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由省级或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经审核人签字后退还原件。 第四条 资质年检审查要求

(一)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名称是否规范;

(二)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和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其主营业务资质不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一律要脱钩改制,转为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按专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规范管理;

(三)核实专职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和人事代理合同的真实性,做到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人员和机构相对应,在社会中介机构的专职人员其人事档案关系必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其他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专职人员人事关系需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四)专职人员中退休聘用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考核的人数,不能超过专职人员总数的20%。出资人、股东除外,但出资额不能低于其他出资人的平均出资额;

(五)兼职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均不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的考核基数;

(六)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营业收入应扣除主营业务收入;

(七)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确定以独立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为有效咨询合同;

(八)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的情况,需对照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第五条 资质年检资料报送要求

(一)年检资料

需装订成册,封面要注明单位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单位类型、所属地区或部门,上报资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

(二)装订顺序:首页为目录,其他资料的装订顺序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顺序装订。

(三)报送资料一式两份,省级或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一份,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一份。

(四)报送申报资料软盘两套。

(五)年检期间应交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正、副本。年检合格后退还。 第六条 资质年检综合考核标准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基本情况 55分 l、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法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分值5分;

2、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或经济系列)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专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或经济系列)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不达标准的,扣45分;

3、办公场所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手续齐全,办公面积至少200m2。分值5分。不达标准的扣5分;

(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20分(以下按20人计算)

1、年人均营业收入20万元以上,分值20分;

2、年人均营业收入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分值15分;

3、年人均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分值10分;

4、年人均营业收入5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分值5分:

5、年人均营业收入2万元以下,分值0分。

(三)职业道德、社会资信、服务质量10分 能遵纪守法,无转让、出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及违规记录的,分值10分。

(四)企业内部制度建设 15分

1、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分值5分,每缺少一个制度扣减5分;每缺少一份造价咨询合同扣1分;每缺少一份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评价意见扣1分;

2、从业人员的管理,分值10分。在中介机构任职的专职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不在人才交流中心,无人事代理合同的每人扣2分;未按规定交纳“两金”的每人扣2分;在其它兼营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任职的专职人员不是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的,每人扣5分;专职人员无省级或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扣1分,以20人计算得分;造价工程师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人扣5分。 第七条 考核原则

(一)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工作,由省级工程造价资质管理机构和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

(三)年检材料不符合要求,分值5分;

(四)主营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其名称不规范的扣5分;

(五)每项分值得分为负分时,在总分中倒扣;

(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人有权对资质年检结论提出申述意见,有异议者可要求复评; 第八条 年检综合考核结论及问题的处理

(一)年检综合考核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1、得分80分以上,为年检合格;

2、得分80分以下,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

3、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年检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也视为不合格:

1、无工作业绩的;

2、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其主营资质未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

(三)对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地区或部门年检机构应限期整改半年,收回资质证书,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业务;问题严重、整改无效的,由地区或部门年检机构提请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注销资质证书并将资质证书交回原资质审批部门。

(四)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其主营资质达不到相应甲级资质的(含无从事证券及金融审计等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一律要脱钩改制为专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整改期限半年,逾期整改不达标的,给予降级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映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乙级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作协议书

为进一步开拓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扩大经营业务,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xxx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和 (以下称乙方)共同协商,签定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一、 合作方式:

乙方以xxx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展工作。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部门承揽各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实行业务收入分成。

二、 甲方责任:

1、 对乙方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乙方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经甲方审核后加盖公章。

2、 乙方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及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同文本、宣传资料等有关文件。乙方协助甲方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开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的全额发票,乙方独立承揽并独立完成的业务,甲方将发票收入的 %返还给乙方;甲方承担全部税费(即管理费+5.65%税费)。业务分成按到帐收入计算,支付时乙方应提供相同数额的有效票据并在10

(七)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3、 对于乙方承揽的审计项目(包括后续项目)原则上均由乙方组织实施。

4、 如需投标,甲方协助乙方编制投标文件,协助组织投标,费用乙方承担。乙方如委托甲方编制投标文件,支付成本费2000元/次。

5、 审计实施过程中,如需甲方出面协调主管部门及业主关系,乙方需支付甲方所派人员的食宿、交通、1000元/天及协调关系所产生的费用。

三、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揽的业务,在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实施工作过程直至出具咨询成果报告,均有乙方按甲方工作程序及标准格式要求组织完成。乙方如委托甲方进行成果报告的整理工作,支付成本费500元/报告。乙方如委托甲方人员进行成果报告的审核签字工作,支付劳务费500元/报告。

2、乙方在执业中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规程》及合理的收费标准,认真维护甲方社会信誉。如因乙方责任出现技术错误或虚假行为给甲方造成各种损失,以至引发法律诉讼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咨询项目编审费的回收,不得隐瞒 收入;负责项目的资格备案,催要账款,并且承担一切业务费用。

四、为工作方便,乙方以甲方工程审计 部的名义开展业务,启用山东房博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审计 部印章。

5、乙方需在甲方资质范围内承揽项目。

五、承包期限:自承包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2013年5月28日

第五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委托书

委 托 书

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本公司因业务需要,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

行对鹤岗焦炉煤气合成天然气及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请贵行及时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供我方使用,我方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支付咨询费用。

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时间:2014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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