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项目合作协议

2022-07-08

第一篇:电商项目合作协议

电商物流合作协议

物流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邮政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物品快递运输服务,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因快件毁损、延误、遗失等情况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者物品中所夹带的物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运输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物品名称。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验收后产品出现破损和丢失,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2、向甲方提供物品快递的查询及全程网络跟踪服务。

3、乙方保证辽宁地区快件在收到甲方货物1-3天内送达,全国快件在3-5天送达,偏远地区和电商活动大促期间除外,若正常期间运送因延误产生甲方客户拒收退款,则此快件运费免费,具体的详见第四条赔偿细则。

4、乙方禁止在甲方订单里夹送任何与甲方无关的宣传资料。如有违反,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0-5000元罚款。

5、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和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提供快递服务。

6、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有权提出更改方案,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投递。

三、费用及结算(见附件)

1、快递服务费用按照协议价进行结算,甲方的货物均为标准产品,重量都是固定标准重量,结算价详见附件。

2、结算以月为单位进行结算,下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对上一个月账目进行对账,对账无误后3-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3、结算时,赔偿金在支付上月的运费中扣除,若赔偿金大于上月运费,甲方将无需再支付乙方运费,乙方需将剩余赔偿金支付甲方。

第四条 赔偿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快件毁损、延误、遗失等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如下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快件破损,若乙方运送途中导致甲方产品损坏,甲方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单来回运费乙方承担。

快件虚假签收破损,若因乙方派送网点未经客户允许私自签收,所产生的损失乙方承担,本单来回运费乙方承担。

快递延误,此快件免费。若因为快件延误导致客户退货,甲方有权在结算快递费用时扣除客户退款金额作为赔偿金。

快递遗失,乙方按该快递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本单甲方不承担快递费用。 赔偿金在支付上月的运费中扣除,若赔偿金大于上月运费,甲方将无需再支付运费,乙方需将剩余赔偿金支付甲方。

根据《中国邮政法》的相关规定,快件的丢失及损毁所产生的连带商业价值及商业损失或造成的商业影响,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避免的原因(如:战争、暴动、社会罢工等社会异常现象;洪水、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交通管制等政府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报价表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第二篇:电商扶贫合作协议

甲方: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乙方:紫阳县聚茶园商贸有限公司

我县是全国连片特困地区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切实搞好扶贫开发工作,2020年按期实现全面脱贫目标,是我们必须履行的光荣政治责任。省扶贫办为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模式,在我县开展电子商务扶贫试点工作。我县把电子商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富民强县重点工作,为做好我县电商扶贫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和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建立电商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履行扶贫社会责任有效平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电商扶贫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通过电子商务与农特产业和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农特产品和生态旅游销售,使电子商务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通过电子商务发展突破本地产品开发落后、市场狭小、销售渠道单一等瓶颈,加快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贫困农民增收,以电子商务促进产业发展,壮大加工、交通运输、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探索电子商务发展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

二、合作内容

共同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链条建设,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环境保障,做好人才培训、企业孵化、产品展示、政策咨询等服务;电商企业负责电商平台建设、产品策划包装宣传和销售,积极开拓市场,外联内引,积极开发销售本地特色产品,积极参与扶贫电商产品开发,搞好市场建设;扶贫部门和贫困村负责做好特色产品电商化推介和组织生产工作,积极参与电商产业链条建设,帮扶贫困群众参与电商销售和从事电商产品生产供应,生产致富。从而形成企业打市场,群众建基地的双赢良性格局。

(一)甲方鼓励支持乙方积极参与电商扶贫工作,支持乙方建立农特电商产品基地建设,深度参与电商扶贫合作社建设。

(二)甲方积极协调做好电商扶贫内外环境保障工作,积极支持配合电子商务发展各环节、链条建设。

(三)甲方积极支持贫困户从事电子商务工作,为其从业提供技术指导、帮扶和培训。

(四)乙方积极全方位开拓本地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电商化,纳入企业网上平台销售体系,积极开拓市场,解决扶贫产业产品市场销售问题。

(五)乙方积极深度参与电商扶贫工作,积极与贫困村合作建设电商产品供应基地,积极在贫困村建设电商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参股电商扶贫合作社建设。

(六)乙方主动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电子商务,对贫困村电商产品开发提供服务,并在产品文案、策划、包装、宣传和上线销售中给予优惠,收费实行保本或者微利经营。

(七)乙方主动支持贫困村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积极吸纳贫困青年创业者加入电子商务产业建设。

三、责任和义务

乙方发挥电商平台优势资源,把握市场脉搏,推介特色产品,壮大扶贫产业。主动融入扶贫产业建设,积极推动产品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积极发挥新媒体、新渠道作用,发挥外联内引作用,在贫困地区发挥信息传导快的优势,积极推动贫困地区群众思维思想改变,为改变贫困地区买难卖难现状做出积极贡献。

甲方积极做好电商扶贫内外环境建设,积极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建设,认真开展贫困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各部门、镇、村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建设。要积极支持电商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按政策落实对积极带动贫困户参与电商扶贫脱贫致富的电商企业支持措施。

四、其他约定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即生效。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乙方:紫阳县聚茶园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月年 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年 日

第三篇:电商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______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1 、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

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外包运营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2 、合作条件:甲方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权、零售权。

乙方拥有建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B2C)的能力。

3 、合作方式:甲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可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网店建设、网店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收款结算等服务。

乙方负责,物流配送、甲方授权乙方在淘宝、拍拍平台的网络销售经营权,甲方授权乙方开立品牌淘宝、拍拍的专卖店。除上述甲方明确授权的网站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网站经营甲方的品牌。双方建立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关系。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建设及运营服务费。

4 、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5 、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6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会员的促销原则,乙方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计划。

(3)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7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非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2)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3)乙方不得在线下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

(4)乙方保证妥善保管代销货品。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

(5)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6)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 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7)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批准的市场推广方式内开展推广活动。

(8)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需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9)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品牌,不得再授权其它单位网络经营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11)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 、网店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1)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甲方因在合同签订日支付_____元给乙方作为,网店平台建设费(图片拍摄图片优化网店整体设计等)。

(3)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产品的销售佣金作为收益。

佣金:甲方同意乙方从实际销售出去的甲方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乙方的外包服务报酬。佣金=实际销售出去的产品的零售指导价格× 15%的佣金比例。

(4)配送与结算 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 7 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 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双方以自然月为对账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账单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账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账通知单 5 个工作日内将对账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账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账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账单确认无误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月 15 日至 20 日期间向乙方账户汇入上月的佣金。

(5)乙方向甲方快递对账及相关资料等快递费用及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9 、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 3 万元计算。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 3 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10、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 15 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5)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因为对方过错所致支付延迟,则支付方不承担此违约责任。

11 、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 7 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并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3)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绿城电商战略合作协议

与绿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杭州

签订日期:2013年月

甲方:

乙方:绿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为专业的建材服务商,可以为甲方提供丰富的产品品类、优惠的产品价格、透明的采供过程,以及专业的房产开发用材采供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着共建共享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1.1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自愿、互信、真诚善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2 双方应秉承共建共享宗旨,及时响应对方合作需求,积极行使各自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努力建立一个透明、高效、公正、专业的物资应用平台。

1.3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与根本利益。

1.4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合作范围

2.1乙方保证在同期(三个月)同类产品同等交易条件下,给予甲方的价格是全国最低工程价(除之外)。

2.2 甲方承诺旗下现有项目所需的品类产品(至少约定三个或三个以上品类),指定绿城电商为唯一采购渠道(备

注:)。

2.3甲方须及时按附件1格式更新项目信息给乙方。乙方须按附件2格式及时更新以上指定品类信息给甲方。

2.4 甲方须及时申报明确的采购计划,并直接与乙方签订正式采供合同。

三、会员相关条款

3.1甲方签订本协议即成为乙方会员,享有会员相关权利,遵守会员相关守则。

3.2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一起监督产品价格和厂商服务,以保障甲方享有乙方承诺的低价产品和优质服务。

(2)甲方不得利用其会员身份进行牟利性经营活动。

(3)甲方不得将会员身份借给或变相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需每年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会员费用。甲方在协议生效后满一年内的采购结算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且双方续签本协议的,甲方免予缴纳第二年的会员费用,并以此类推。

3.4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公司名称绿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杭州分行

帐号1780 3001 8608 78

3.5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协议。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相关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否则,有过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服务监督 5.1投诉范围:

(1)乙方产品相关投诉具体内容包括:产品价格投诉、产品品质投诉、产品送货投诉、产品型号投诉以及与产品相关的其他投诉。

(2)乙方业务相关投诉具体内容包括:销售人员服务投诉、供应商服务投诉以及与业务运营相关的其他投诉。

(3)乙方反腐倡廉专线受理内容包括:对业务运营过程中收受商业贿赂、以权谋私等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或提供线索。

5.2 联系方式

(1)产品及业务相关投诉: 刘诚 Tel:189-6912-1688

E-Mail:liucheng@chinagreentown.com

(2)反腐倡廉专线:

刘婷 Tel:0571-86539019

E-Mail:liuting@chinagreentown.com 5.3乙方承诺将于24小时内对相关投诉作出相应答复。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承诺全国同期最低工程价的品类,若甲方取得该品类

有效报价(与乙方报价同期,即三个月内)低于乙方提供的产品报价(恶性竞争、公益或形象工程等厂家非常规供货情形除外),甲方提供有力的书面证据后:(1)若具体合同货款已结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差价损失;(2)若具体合同货款未结清, 产品按低价结算。

6.2若甲方以6.1条所述情形或其他情形为由违反2.2条约定,乙方有权拒绝报价,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会员费用。

七、其他

7.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本协议与正式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7.2为保证集中采购优势,双方签订本协议即视为甲方指定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已通过乙方向生产厂家报备,甲方不得再就相同产品向生产厂家或其他途径以任何方式备案。

7.3在符合乙方对客户的外宣标准后(包括项目规模、项目影响、采购量等),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对外宣传其项目材料采供由绿城提供。 7.4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1项目基本信息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绿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第五篇:电商技术外包合作协议

电商技术外包合作协议

甲 方:超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310号海益商务大厦10楼

乙 方:上海申城通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33号718室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产品在渠道平台展开电子商务活动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签约主体及资格

甲乙双方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相关营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乙方是拥有销售渠道资源和运营能力的电子商务公司。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一方有主体资格相关文件变更的,应在24小时之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从2014年4月15日起到2014年12月31 日止。

第三条、服务内容

乙方承诺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按照甲方的需求进行技术开发,确保所提供的最终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稿、技术源代码等)是符合要求没有错误的,甲方验收无误后要按照合同要求将承诺的款项给到乙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

1. 乙方承诺于月日之前完成“六一”活动的开发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最终的技术源代码,在提交源代码并且甲方已经验收并付款后,仍可以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简单的代码修改(简单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替换图片、修改局部样式、修正已发现bug以及页面问题等等),作为后期的服务维护。

2. 乙方承诺于月日之前完成“年中促”活动的开发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最终的技术源代码,在提交源代码并且甲方已经验收并付款后,仍可以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简单的代码修改(简单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替换图片、修改局部样式、修正已发现bug以及页面问题等等),作为后期的服务维护。

付款金额为:

服务费(含税):3600元 (叁仟陆佰元整)。

2、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外滩支行

户名: 上海申城通商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610188000178831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会在乙方履行了合同要求的义务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给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规定的服务费,给乙方造成了严重损失,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使用或者公开甲方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源代码等);

2、乙方需要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如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了严重损失,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或者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知悉的任何关于对方的信息或者资料承担严格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交付、透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做任何除本协议目的之外的其它用途。对于合作过程中对方所提供的资料,对方得于本协议目的实现后随时要求返还或者予以销毁。双方基于诚信合作,不得对外发表不利于对方的任何言论。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协议的续期和终止

合同期满前2天,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前7日内,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则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本协议期满时,若双方未提出异议,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附则

1、在执行本合同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依《民事诉讼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或扫描件有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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