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自检管理制度

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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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7质量自检管理制度

质量自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把工程质量关,消除各种质量隐患,使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规定项目施工质量自检的组织、资料建立与保存,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落实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质量自检组织机构

第三条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项目自检全面工作。

第四条 各项目分部(简称分部)要建立健全质量自检组织机构,质量自检负责人由总工担任,定期或不定期对自检程序、资料等进行检查,其主要成员为分部总工、质检科长、工程科长、测量科长、试验室主任、施工处长及各施工队长。

第五条 项目部要自觉接受集团公司、业主及监理部门的检查,并对其检查处罚认真落实。

第三章

自检标准、程序

第六条 自检的项目和标准采用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满足业主标准及企业内控标准。

第七条 自检以工序为单位,每道工序的自检由负责该道工

第二篇:******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第一条 本单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经营的食品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食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单位副职领导中指定一名主管食品安全的负责人;食品经营的每个部门、岗位配备要根据情况配备一名以上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具备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第三条 每周定期对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每位员工熟悉和正确操作食品安全管理规程。

第四条 对经营场所的管理实行定岗定责,专人管理;每日检查食品加工、包装、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每日检查经营设备或者设施,保持其完好和正常使用;每日检查与食品经营活动有关的卫生情况,保证做好各种卫生工作;一切检查工作做好记录。

第五条 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对没有参加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必须立即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六条 对购进的食品实行专人五级查验(采购员查验、仓库保管员查验、柜台销售管理员查验、食品安全管理员查验、部门领导查验,不购进无合法资格证件的供货者提供的食品,不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七条 对入库的食品实行专人负责,并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每周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八条 按照规定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保持标示的内容明确、完整、清晰。

第九条 食品上柜销售时,柜台实行专人查验,避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上柜销售。

第十条 加强对食品销售标签的管理,销售散装食品时,按照规定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一条 销售预包装食品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

第十二条 加强对食品质量的自行抽样检验,充实、完善和提高经营者自检能力,增添技术手段和设备自行对购进的食品实行进货检验,每天自行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测;每月根据经营食品的情况,自行对销售的食品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 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凭证档案,逐步对进货查验和记录实行电子化管理,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做到提前一个月预警,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清查、下柜和召回。

第十四条 对批发销售的食品,要指定专人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确保销售产品去向的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退市下架食品的处理记录,每天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召回情况全面记录,实行专人管理,避免重新流入市场。

第十六条 主动多方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对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卫生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布的,或者有关新闻媒体披露的食品安全信息,主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妥善处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七条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定期公示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

第十八条 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积极查找薄弱环节,消除事故发生隐患,落实预防和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第十九条 设置食品广告监督员,每日对店堂发布的各种食品广告进行检查,企业发布的食品广告必须经过食品广告监督员审查后方可发布,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

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二十条 指定食品安全联络员,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获悉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或者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以及不具备合法资格销售食品的,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必须严格、认真遵守执行,以确保销售的食品质量。

年 月 负责人: 日

第三篇:工程质量自检及验收制度

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自检、自验、验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把工程质量关,消除各种质量隐患,使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规定项目施工质量自检、自验、验收的组织、资料建立与保存,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落实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 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项目自检、自验的全面工作,验收工作则由各专业监理组织进行。

第二条 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质量自检,自验组织机构,项目部质量自检、自验负责人由项目总工担任,其主要成员为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各专业负责人、施工员以及各施工班组长。

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各项目施工人员针对各专业工程进行验收检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确认。

第三条 项目部要自觉接收公司监察部门的监察,并对其检查处罚认真落实。在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本工程状况制定重大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标准、程序

第一条 自检、自验、验收的项目和标准采用现行《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满足业主标准及企业内控标准。

第二条 自检以工序为单位,每道工序的自检由负责该道工序的施工班组长负责主持,经检测、试验合格后,在现场填写《项目工序自检交接表》,经施工班组长、专业负责人、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总工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资料交专业负责人存档。

自验以工程阶段为单位,针对每一阶段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主持,项目部针对该阶段工程验收合格后上报监理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各专业监理验收合格后,在质量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完成该阶段的工程质量自检、自验及验收工作。

第三条 项目总工在自检资料上签字,即认为该工序合格,对于下道工序在施工工艺上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总工要予以注明。现场工长没有等到总工的签字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应严格按总工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一些简单工序交接,可以先通过口头通知,随后于次日前补充签字手续,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凡验收不合格,监理单位未予签认的,施工班组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工程施工。

第四条 材料厂商确定,原材料采购,至少每批次根据出厂化验单及自检化验机构进行审批。各专业负责人对进场材料进行材料报验,由监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施工。

第四章责任

第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由监理单位或指挥部、集团公司会同设计、承包商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并报市质量监督机构。因此导致的补救措施费用或报废、返工费用全部由本承包商承担。

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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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物业管理质量自检规程(本站推荐)

物业管理质量检查规程

第一条 目的:规定公司本部、各物业管理处进行质量检查的工作内容和方法,以确保为顾客提供满意的管理与服务。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物业管理处日常各项服务工作的自检。 第三条 职责:

1、员工负责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查。

2、各主管负责对责任范围所属员工的工作进行检查。

3、品质部负责对公司本部及各物业管理处服务工作的每周抽检和月检。

4、管理处主任负责管理处各项服务工作的日检和周检。 第四条 工作程序:

1、物业管理服务自检的形式采用日检、抽检、周检、月检。

2、日检

(1)员工每完成一项服务工作之后,必须按照该项工作的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自查,发现不合格项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2)部门主管、领班每日分三班时间,必须对责任范围所属员工每一项服务工作巡查,对发现不合格项要求责任人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管理人员每日巡检表》报管理处主任审阅。具体分工如下:

客服主管:

a 对照责任片区各专业工作,每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各责任片区相关岗位(安保、绿化、保洁、维修等)的工作情况,并将对照检查情况记录于《管理人员每日巡检表》。

b 各检查责任人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整改情况,对于检查中相关情况,可根据情况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做出奖罚决定; 秩序维护队长:

a 每日应在现场巡视物业辖区,按照相应的工作规程检查、指导各项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管理人员每日巡检表》; b 每日检查秩序维护人员的工作,按照相应的工作规程检查、指导各项工作,并每周汇总检查结果并记录于《管理工作周检表》;

c 各检查责任人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将检查结果汇总至品质检查小组下发《管理工作周检表》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整改情况,对于检查中相关情况,可根据情况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做出奖罚决定。 维修、设备主管

a 每周巡回检查管辖区域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一次,并在相关的维修保养记录单上签署意见,且每周汇总检查结果并记录在《管理工作周检表》;

b在设有工程责任人和维修人员的各部门,每日检查工程维修人员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在相关的维修保养记录表单上签署意见,且每周汇总检 查结果并记录于《管理工作周检表》;

c各检查责任人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将检查结果汇总至品质检查小组下发《管理工作周检表》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整改情况,对于检查中相关情 况,可根据情况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做出奖罚决定。

(3)管理处主任对部门主管、领班每日的工作要按其职责要求进行检查,发现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全面的要求其立即履行。管理处主任每日必须对其他员工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不合格的要求进行记录,然后通过主管或领班要求不合格项的责任人进行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根据情况做出奖罚决定,做为月度考评个人绩效的依据。

3、抽检

品质部每周一次不定期对公司本部及各物业管理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抽检,并将抽检情况记录于《日常抽检记录表》,转交相应部门负责人及管理处经理签收,并监督整改。

4、周检

(1)管理处主任每周必须定时组织主管或领班对整个物业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记录于《管理工作周检表》。检查结束后,要召开管理处会议进行评裁,对不合格服务项目应限整改完成。

(2)管理处主任必须将周检的情况以及不合格服务的整改措施汇总至品质部,然后共同研究形成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汇报至公司领导。

5、月检

(1)每月末由品质部牵头组织各物业管理处主任对各物业管理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填写《管理工作月检表》。自检项目必须包括以往不合格的纠正/预防的落实情况及效果。

(2)月检工作结束后,必须召开公司会议,对本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和总结,对不合格的服务项目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以往不合格项的纠正预防措施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重新评审。

6、自检的方法

(1)分项目逐一进行,例如办公事务、客户服务、安全管理、车管、消防、机电维护、保洁、绿化和其他。

(2)确定检查路线,防止疏漏;

(3)采用眼看、耳听、手摸、鼻闻等多种形式。例如看各类资料、表单的记录及归档情况,各类规章制度落实及工作流程执行情况;检查小区员工在岗位工作情况(着装、佩证及有无其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检查小区是否有违章行为(有无乱搭建、违章装修、墙面有无乱涂、乱画、张贴广告,小区内有无乱设摊及跨门营业);小区是否有不安全隐患(井盖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室外输电线路是否完好,小区内有无可疑人员活动);小区内环境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树木花草有无损坏,公共场所、绿化带、楼梯道卫生情况,垃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道路上是否有乱停车 辆,乱晒衣物等、小区内是否有影响正常休息的噪声源);基础设施是否完整(路面有无破损,室外上下管道是否渗漏,路口、栏杆是否完好);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卫生状况、设备运行记录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按合同规定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留意倾听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反映。

7、检查的依据

按照与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之服务质量标准。 第五条 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1、《管理人员每日巡检表》

2、《日常抽检记录表》

3、《管理工作周检表》

4、《管理工作月检表》

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一条 目的: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议、实施及有效性验证的工作程序,保证及时消除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项。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纠正和预防服务提供过程、质量体系方面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项。

第三条 职责:

1、品质部经理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总经理批准。

2、品质部负责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检查验证。

3、部门负责人对已发生或发现潜在的不合格,及时提交《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

4、公司各部门及管理处负责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建议,参与调查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四条 工作程序

1、总则:

(1)所有要求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问题均以《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的形式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应发到公司内相应责任部门。

(2)公司任何员工均可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

(3)所有《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必须经品质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才可发至相应责任部门。

2、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出

(1)针对下列情况,应提出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1)员工履行职务时发现任何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 2)管理评审会议提出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

3)质量检查中查阅相关质量记录中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 4)业主或第三方机构审核提出的不合格; 5)任何其它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或管理手册执行标准的情况。

(2)公司员工决定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建议时,可口头或书面向部门负责人反映,部门负责人须保证将员工的建议及时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报品质部经理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

(3)品质部经理负责审核《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已清楚描述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状况以及对质量的影响、是否正确提出了纠正或预防措施、完成期限是否合理等。

(4)品质部根据在管理评审和质量检查或其它信息中发现的不合格随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

3、实施步骤

(1)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的要求,组织不合格现象/倾向的报告人、责任人,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后,制定具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经品质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在规定的期限内或接到执行人报告时,品质部对纠正或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进行检查验证并在报告的相应栏目记录验证情况,当发现纠正或预防措施不符合要求时,则规定新的整改期限,要求相关部门继续执行直至合格为止。

4、纠正和预防措施总结

(1)品质部在每次管理评审会议前,总结自上次管理评审会议后实施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写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总结》提交管理评审会议。

5、记录管理

各部门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进行整理、归档。 第五条 支持文件与记录

1、《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

2、《纠正和预防措施总结》(无固定格式) 员工绩效考评控制程序

第一条 目的:检测、检查各级、各类员工工作绩效,保障工作质量,提高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考核内容及办法

1、 考核以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关知识、沟通、日常行为规范为内容。

2、 总经理负责公司部门经理的考核;

3、 品质部负责各管理处经理的考核,并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核查审批。

4、 各部门、管理处经理负责本部、处员工的考核并经品质部审核,报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总经理审批。

5、 品质部每月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考核检查表》上,并将每人的扣分、奖分审核汇总后,报送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经核实报总经理签批。 第四条 每月绩效考核时间为当月的20日—22日

年度考核时间为下一年度1月1日—20日 第五条 月绩效考核内容及实施

1、 月绩效考核由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日常行为规范两部分组成,按照各《岗位月绩效考核表》考核;

2、 月绩效考核成绩的划分

员工月绩效考核成绩划分为A、B、C、D、E五等,标准如下: A优秀级:90(含)—100分 B优良级:80(含)—89分 C较好级:70(含)—79分 D一般: 60(含)—69分 E差: 50(含)—59分

4、 月绩效考核工资发放形式

按考核结果给予扣除相应的个人绩效工资。 第六条 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的处理

1、 考核结果若出现连续两次“差”或连续三次“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对被考核者再次进行为期两周培训。

2、 考核结果若出现连续三次“优秀”,由行政人事部签发《员工奖惩单》报总经理批准,并做为年终晋级和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 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及实施

1、 年度绩效考核在月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由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年度考核表》进行。

2、 年度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总得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得分×40%+述职报告×30%+团结协作×20%+综合素质×10%)×30%]+月平均绩效考核得分×70%

3、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划分

将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A、B、C、D、E、五等。标准如下: A(优秀):90(含)—100分 B(优良):80(含)—89分 C(较好):70(含)—79分 D(一般):60(含)—69分 E(差): 50(含)—59分

4、 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根据当年经济效益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并与员工今后的加薪、提拔、晋升直接挂钩,具体内容如下: A(优秀):本年度考核获得12次A级 B(优良):本年度考核获得9次A级 C(较好):本年度考核获得6次A级 D(一般):不发年终奖 E(差):淘汰

第八条 员工如认为考核或处理不合理,可保留个人意见并直接书面向品质部申诉,品质部对员工的申诉进行查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做出最终决定。

第九条 支持文件与记录

1、《员工守则》

2、《岗位月绩效考核表》、各岗位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3、《员工奖惩单》

4、《年度考核表》

5、《考核检查表》

第五篇:大庆高新区XXX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场经营的食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抽查。

第三条 自检工作主要由本场质检人员xxx负责。

第四条 自检的主要内容有:检查食品的包装标识、商标标识:检查有无假冒伪劣、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检查有无腐败变质、性能异常的食品。检查食品是否污染、变质、是否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散装、裸装食品在柜台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厂名、厂址、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警示标志等。对自行分装食品在每个最小独立销售单元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名称、厂名、厂址、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第五条 自检食品的基本情况由质检人员详细纪录并建立食品自检台帐。建立完善食品质量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自觉对购进商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售前质量。

第六条 自行检测确定的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无合格证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不得入市销售。

第七条 自行检测的食品.详细登记,确定为不合格食品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严格防止进入流通环节。

经营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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