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建议

2023-05-15

第一篇: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建议

班组建设安全管理建议

充分的认识到班组建设的重要意义,真实的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班组成员、班组长,明确班组长的职责管理区域范围。班组建设不但直接关系生产率的提高,也直接关系着安全生产的好坏。当前班组安全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是:

1.班组安全工作基础差,安全技术、安全意识薄弱,班前会记录、交接班记录、周例会记录填写不规范,不按实际填写,应该根据自己队组班组的实际情况结合矿班组建设模填写,班前会记录要求班组长亲自主持,填写记录。这样有利于促进班组实际管理操作。

2.风险预控暂时不要求各队组进行记录。队组根据风险预控体系办安排完成工作即可。

3.隐患排查按要求进行三级四定六落实。三级:队组、班组、岗位。(生产辅助队组)根据矿自查、班组自查进行填写。班组、岗位部分尽量让班组长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部分还可以填写岗位操作工作出现的任何事情,这样有利于班组长管理。

4.加强对班组长、班组管理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二篇:建设行政处罚建议书

篇一:执法建议书

执法建议书填写说明

1、应针对一个受检对象(如一个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个工程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但每份执法建议书可列举同一受检对象的一个或多个违法违规行为。

2、执法建议书主送对象均为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向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执法建议。

3、在检查施工许可颁发机关、施工现场时,发现问题应当场签发执法建议书。

4、在签发执法建议书时,应准确填写单位(包括主管部门、工程项目)名称。

5、在签发执法建议书时,应使用标准术语填写受检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执法建议。

6、执法建议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一份带回留档。

执法建议情况一览表

全省建筑工程专项执法检查

执 法 建 议 书

( 〔2006〕 号)

建设局(建委、建工局):

2006年 月 日,湖南省建筑工程专项执法检查组在

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地区存在下列问题: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执法建议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湖南省建设厅(盖章)

2006年 月 日 篇二:附表三二oo四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行政处罚建议书一览表

附表三 二oo四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

行政处罚建议书一览表

篇三:《行政处罚建议书》质量问题及责任单位汇总表

附件: 《行政处罚建议书》质量问题及责任单位汇总表

篇四: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

社险稽核[ ] 号

我单位在稽核检查中发现被稽核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

律、法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转送给你们,建议对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反馈我单位。

年 月 日

被稽核对象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主要问题: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一份交被稽核单位) 篇五:20行政处分建议书

文件

字〔 〕第 号

行政处分建议书

经查,务、工作单位),在 一案中,存在下列行为:

。 根据的规定,建议给予 行政处分。 以上建议,请研究,并将结果书面告知我单位。

第三篇: 行政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长效机制不够完善。虽然机关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体系,成立了一系列的组织机构、制订了规章制度、出台了管理办法,但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是有了制度、职责,还没有完全按照职责落实、制度执行,造成管理有漏洞,工作有失误。对工作人员存在工作错误或失误的,只是重说教或批评,没有完全按岗位职责追究责任,造成迁就而再犯的结果。

2、规范化管理不够完善。从机关各项工作管理情况来看,总体是严格的,是较为规范的。但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在管理上还存在不完全规范现象,往往按照常规性、习惯性、陈旧性、依赖性的管理格局处理和解决事务,没有认真去研究、探讨新的管理办法和借鉴先进的管理方法,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创新管理方式和经营管理手段,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创新管理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3、部门配合不够默契。虽说机关各职能部门是团结合作的,各项工作任务是按要求完成的。但发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配合还不够默契,存在整体协调不力、支持不力、合作不力的现象,特别是遇到棘手难办的问题和急需办理的事情时,有少数工作人员力不从心、找理由推诿、依赖领导或他人办理,总认为有领导牵头、有人员负责,与己无关,造成有时工作出现差错。

4、干部形象有待提升。从机关来看,有的干部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对党的方针、政策一知半解,空谈误导;有的干部工作状态时好时差,出现“冷热”现象;有的对党和国家政策规定及机关管理制度不够清楚明白,造成效率低、办理具体工作周期增长,影响了机关整体形象。

5、办事质效有待提高。一些机关干部由于自身学习不主动、知识水平更新不快、专业技术不硬、管理手段缺乏创新,业务工作水平有限,造成办事效率较低,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应有任务。

6、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现实工作中,有极少数干部不能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遇事绕道走,把群众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置于脑后,不能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要求自己,不能用较高的服务水平为群众服务。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对策措施

根据机关效能建设总体要求,要想完成“效率高、质量高、效益高、能力强”的目标,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机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干部观念。做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这项工作,必须解决思想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效能建设认识不到位,就无从谈起。因此必须把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摆到突出位置,贯穿效能建设始终。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子中工业新城建设为契机,积极提倡立说立行、雷厉风行、敢于负责的作风,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抓效能、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改造好干部职工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宗旨观、政绩观、发展观。重点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解决政治上不清醒问题;加强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工作上不清政的问题;加强机关干部的廉政建设,认真解决意识上不清白的问题;加强机关干部的纪律建设,认真解决纪律上不清晰的问题。引导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提高队伍素质,练好办事内功。从提高办事能力、办事效率出发,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培训,实施对机关干部的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切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认真落实每个干部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权明确,分工合理,任务清楚,实行目标管理体系,严格对干部的考核奖惩。考核奖惩制度要力求量化、具体、有操作性。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要在激励干部创先争优上抓落实,形成“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良好态势。

3、积极建章立制,保证效能长效。为确保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持久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要针对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入手,既抓当前突出问题的对照整改、又抓长效管理的落实,着重建立健全三方面的制度。一是日常管理制度。对以前出台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管理、目标考核制等一系列制度加以整理和完善,使机关工作日常工作有章可循,高效运转。二是工作效能制度。围绕创新改革、发展至上的要求,积极转变职能,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推行服务承诺制、集中办事制、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工作监督制度。为畅通监督渠道,提高效能监督效果,在机关设立效能监督小组,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公布举报信箱,负责受理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把机关效能建设的好坏评议权交给群众,交给服务对象,努力使机关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效能建设运行机制,推动城乡建设水平又好又快发展。

4、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良好的作风是效能建设的具体体现。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是反映机关效能建设成效的一面镜子,没有好的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就是一句空话。要切实增强公仆意识,摆正与群众的关系,提高为群众服务的主动性。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对于上级决定、上级交办的事情,要速决速行,立说立行,雷厉风行,马上就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必须最终体现到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上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办事层次和环节过多的弊病,真正把机关职能从过去微观管理为主转到宏观管理、依法管理和搞好服务上来。

第四篇:我市城市建设管理的思考建议

现就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一、要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建设。严把土地出让关,规范和发展房地产市场,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内零星住宅建设,不断提高土地综合开发率;建立合理有序的经济适用房分配制度和住房困难户廉租房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要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坚决纠正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职权的现象。

三、要创新城市管理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用设施管理权的经营,如道路、公交车、广告牌等等。探索建立卫生保洁、灯光夜景、物业管理审批制度,对新开工房地产项目、单位新建办公楼的卫生保洁设施、灯光夜景工程和物业管理进行立项审批,对违规建设的不予立项或验收报备。

四、要深入挖掘城市文化资源。充分利用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加快开发一批特色旅游项目,努力建设具有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文化、生态文化、社区文化。建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我市城市文化开发活动。

五、要全力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加快特色文化建设,使之成为展示文化成果、发展地方经济、提升对外影响力的经济文化活动和特色文化品牌。打造一批文化精品,展示富于地方特色的优秀精神文化作品。

六、要完善城市文化功能。加快公园广场、标志性建筑、城市雕塑、生态旅游景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文化体育场馆等城市文化体育设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第五篇:加快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

我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4 年来,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对行政审批从体制、机制、流程、考核、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创新。笔者现就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行政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一)体外循环

审批方式比较普遍。由于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审批运转方式的限制,尚有一些审批部门或单位及行政审批项目未能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即使入驻中心的一些审批部门或单位,往往“只挂号、不看病”,形成“体外循环”的审批模式,办事效率低下,承诺时限失控。申请人跑了窗口又跑部门,“一站式”服务变成了“多此一站”,中心成了徒有其名的“收发室”。

(二)行政服务中心体制不顺。行政服务中心是事业编制,而进驻窗口办事的工作人员来自各执法部门,他们在人事机构编制上要归原单位管理,而日常工作要归中心负责人管理。形成了管人的似乎不再管事,管事的不能真正管人。中心出现了“事业管行政”,“无权管有权”,“无法(无法律依据)管有法”的现象。

(三)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定位不明确。行政服务中心与政府之间、行政服务中心与窗口部门之间、行政服务中心与监察部门之间也存在着职责不清的问题,问责机制很难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很难落实。

(四)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不到位。有些部门在选择进驻事项上往往“避重就轻”,或者把有些行政审批环节下放给其下属的事业和企业单位,逃避监督。

(五)行政服务中心监督协调难度大。尽管行政服务中心在名义上拥有“考核、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但实际上,中心和窗口单位由于不是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这些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保障。遇到不同部门意见相左时,如互不让步又没有上级领导出面协调,中心常常陷入两难境地。尤其是实行垂直领导的机构的许可审批事项直接牵涉到上级机关的审批,中心很难协调。

(六)法律制度不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一个机构,其存在和发展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行政服务中心之所以能够在很短时间内建立并运行,主要是通过市委、政府的强制命令和行政干预,具有很强的人治色彩。

(七)电子政务建设相对滞后。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目前还难以满足群众需要,行政许可事项还不能实现网上办理,而且政务公开程度不高,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适应当前信息化社会发展的要求。

(八)部分审批部门领导的观念还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尽管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成立,但是有些部门领导的思想观念并没有随之真正转变,还是用过去分散、封闭、串联审批时期的思想认识、管理方法来认识和管理今天的行政许可。由于行政审批项目背后一般都有或多或少的收费,权力寻租使得审批权力和部门利益密切相关。这种不正当的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化的利益,是各类审批项目和审批环节进驻中心的阻力所在。

二、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急需从法律、制度上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和职能权限,理顺行政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彻底解决目前存在的多头、重叠、分散、低效的问题,打造统

一、精简、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但是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同时,从我市行政审批的现实情况来看,行政审批既有本级政府部门的审批,也有垂直管理部门的审批,既有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也有非技术性的审批。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将为数众多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于一个行政组织行使,目前难以做到。因此,必须立足现状,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做好下列工作:

(一)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目前,在没有实行相对集中许可权的情况下,行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平台,将需要行政部门审批的事项集中到中心办理。行政务服务中心的定位应当是:一是综合协调,负责在申请人与行政服务中心部门之间出现分歧时的协调;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的前后审批工作之间的协调;对重大事项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绩效考核,行政服务中心需要对进驻中心的部门、人员、以及窗口是否实行ab角、办理时限、一次性告知等业务进行考核。三是综合服务,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只是提供了一个平台,应当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探索新的服务项目,拓展新的服务功能。如在中心设立中介机构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前置或后续的诸如土地评估、测绘,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四是受理投诉,接收并反映或处理申请人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有必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

(二)优化办事程序,再造审批流程。行政服务中

心建设必须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把能够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将行政服务中心的现有受理窗口进行科学整合,变部门受理窗口为审批项目受理窗口。除单一的审批项目独立设置窗口外,对一个审批项目需要二个以上行政机关审批(如工商注册登记、建设项目审批等)项目,按审批的项目设立窗口,由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一次性告知

申请者应当提交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分发到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有关审批部门单位,将需要多个部门单位协同办理的事项,在不同部门之间“串联”办理事项的流程进行重新设计,运作方式由 “串联”办理转变为窗口内部之间运作的“并联”办理;将部门各自为政转变为与协办单位横向联系、分工协作;将窗口受理转变为窗口办理,实现由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理”的“并联式”服务。克服各职能部门办事流程重复交叉设置问题,压缩办事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形成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流程。

(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服务中心效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是未来发展的趋势,要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工作,将传统的审批方式与网上审批相结合,构建起“网上收件、限时办结、在线监督”的网络化审批模式,实现行政审批“一表通、一网审、一次结”。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进程,依托政务中心平台建立重大公共事务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政府运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水平。行政服务中心是由各窗口单位构成的松散型机构,必须根据“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集中办公模式的特点,摒弃传统指令式管理方式,将制度管理、机制管理向文化管理转移,以中心文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摸索以人为本的管理新方法。

(五)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是行政服务中心能够健康有序地开展工作的保证。一是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扩大公民参与监督的空间;二是加强人大和公共舆论对许可中心的监督;三是加大监督处罚的力度。

(论文获2008政府法制理论研究论文评选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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