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师拒绝有偿补课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六、不为其他从事有偿补课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或人员介绍学生并从中获利。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我愿意接受《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甬教德〔2014〕224 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校长:
年月日单位: 华山小学
年月日
第二篇: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自身教学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本人向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即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 55号令),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在社会上的各种培训、辅导机构中兼课。
五、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本人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和社会监督,如因参与有偿补课被查处,本人自觉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2012年9 月
第三篇:教师拒绝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阳城县教师进修学校
教职工拒绝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根据阳教字〔2018〕6号“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如下:
1、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我要恪守以上7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二〇一八年二月三日
阳城县教师进修学校
禁止教职工参加有偿补课责任书
教师有偿补课、收费办班是目前社会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教育部门和教师队伍形象的重点问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明文禁止教师收费补课,我校态度明确,反复强调,坚决反对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为规范教师行为,确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根本利益,严格禁止收费性质补习班,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特制订《禁止教职工参加有偿补课责任书》.
1、本责任书签订前教师若有补习收费行为的,要立即做好自查自纠,对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的一切收费,于三天内自行退还,对拒不清退的,家长举报属实,按乱收费论处。
2、本责任书签定之时起,还在顶风冒犯,继续补习收费的,一经查实,全部违规收费款项上缴学校,由学校负责全额退还学生,责任人在全校教师会上做检查。
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或被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属实的,除退还收费、书面检查,取消评优评先,考核在合格以下,并建议上级调离本校。
4、在违规补习和私带学生寄宿和餐饮的时段里,一切安全、法律责任全部由组织者承担。
5、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时起生效。
分管领导(签名):
教职工(签名):
二〇一八年二月三日
阳城县教师进修学校
禁止教职工参加有偿补课责任书
教师有偿补课、收费办班是目前社会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教育部门和教师队伍形象的重点问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明文禁止教师收费补课,我校态度明确,反复强调,坚决反对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为规范教师行为,确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根本利益,严格禁止收费性质补习班,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特制订《禁止教职工参加有偿补课责任书》。
1、本责任书签订前分管领导所属科室教师若有补习收费行为的,分管领导要立即组织当事教师自查自纠,对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的一切收费,限教师三天内自行退还,对拒不清退的,家长举报属实,对分管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2、本责任书签定之时起,分管领导所属科室教师还在顶风冒犯,继续补习收费的,一经查实,全部违规收费款项上缴学校,由学校负责全额退还学生,校长要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或被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属实的,除退还收费、书面检查,取消分管领导评优评先资格。
4、所属教师在违规补习和私带学生寄宿和餐饮的时段里,一切安全、法律责任由分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5、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时起生效。
校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二〇一八年二月三日
王校长
闫书记
梁校长
宋校长
邢社会
第四篇:江口县民族中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
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承诺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我保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恪尽职守,廉洁从教,拒绝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学生信息;
四、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名:
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
2018年
月
日
第五篇:高楼镇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各位家长、同学: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书育人是每一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承诺:
一、 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二、 不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三、 不动员、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四、 我们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及主管部门的处理。
监督电话:6949198
承 诺 人: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