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检察室工作范文

2022-06-23

第一篇:派驻检察室工作范文

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经验材料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基层发展

——XX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经验材料 2010年以来,我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在上级院及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促进检力下沉的部署要求,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为着力点,立足检察职能,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院党组高度重视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学习宣传建设派驻检察室有关政策精神,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派驻乡镇检察室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畅通群众诉求通道、拉近群众与检察工作距离方面的重大意义,要求全体干警关心支持、积极参与派驻检察室建设工作。同时,安排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并每季度专门听取检察室工作汇报。

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检察室正常运转。

为确保检察室工作正常开展,院党组制定了《检察室工作规则》、《检察室工作职责》、《检察室工作制度》、《检察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10余项制度,并将这些制度上墙,要求检察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XX检察室作为我院派驻乡镇检察室试点,在门口醒目位置制作了宣传栏,向辖区群众积极宣传检察室的职能,积极受理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工作。由于警力不足等困难,XX检察室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院党组决定采取各科室轮流值班的方法,并制定

1了《佐龙检察室值班安排表》,要求每周到检察室值班不得少于两天。各科室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按时到检察室开展工作,确保了检察室的正常运转。

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一)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与服务,促进农村法制建设。为了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检察室工作人员以服务“三农”、促进农村法制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为目标,突出“三个功能”,从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做起,逐步扩大检察室工作成果。

一是突出法律宣传教育功能,提高基层村民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是派驻检察室的主要工作内容,检察室成立以来,检察室工作人员利用举报宣传周、普法宣传日、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认真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法律宣传教育,检察室所辖乡镇村的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护个人权益的意识得到极大的增强,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率,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人员执法公信力的理解和信任,推动了农村法制建设和基层稳定。

二是突出法律咨询服务功能,提高群众运用法律维权能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是检察室神圣职责,检察室的工作人员,结合开展 “八访八问八破解八促进”活动,深入开展“走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室“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主动贴近、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乡镇、村组、街道,听民声、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与

广大农民群众交朋友,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农村百姓答疑解惑,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民身边的涉检涉法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是突出职务犯罪预防功能,提高基层干部认真履职意识。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是检察室重要职责之一,在开展经常性法律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通过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发放预防犯罪宣传单等方式,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强农惠农资金、民政资金、项目资金的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问题,我们及时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并及时与乡镇领导及管理人员进行座谈,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及时整改,严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结合“举报宣传周活动”之机,检察室干警在预防科、控申科的配合下,在乡镇集中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收到了较好的预防效果。

(二)深入开展矛盾排查与化解,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和谐,维护基层稳定是检察室最重要的使命。检察室成立以来,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抓手,发挥“三个作用”,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是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用,以化解矛盾为载体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检察室成立以来,全体工作人员始终将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坚持经常性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向群众讲法律、讲政策,以法释理,热情服务,认真开展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化在萌芽状态。

二是发挥接待信访维护稳定作用,以热心接访为抓手推动农村和谐稳定。为认真开展信访稳定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检察室工作人员对每名来访群众热心接待,对所反映的问题都高度重视,在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后都及时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如:2011年初,XX镇XX村群众集体来访反映村干部贪污项目资金,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多次向镇领导反映,XX镇安排镇纪委、财政所调查答复后仍无法使群众信服,欲到县上访。检察室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调查,发现所反映的情况失实,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经过与镇领导沟通及时在XX村召开了答复会,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答复工作,村民表示不再上访,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三是发挥配合打击职务犯罪作用,以查办犯罪的震慑力促进基层和谐稳定。配合自侦部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也是检察室工作职责之一。检察室在搜集到有价值的职务犯罪线索后,发挥先于发现线索且掌握线索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协助和配合自侦部门查办案件。如:XX检察室自成立以来,受理发现有价值职务犯罪线索6件,积极协助配合反贪局查处了XX村、XX村村干部贪污犯罪案件X件X人;协助配合反渎局查处了XX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X件X人。充分发挥了检察室先于发现线索且掌握线索的优势,为自侦部门查办案件提供了先决条件,通过查办案件打击犯罪,起到震慑作用,有效的预防了犯罪。

(三)、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多年来,对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监

督工作一直是个弱项。对此,检察室将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纳入检察室工作范围,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首先,从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入手,配合反贪局、反渎局、民政系统,对辖区内重点乡镇的涉农资金、惠农资金、民政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清理。其次,对农社保、救济、优抚对象的确定及惠农资金发放等也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再次,对于行政履职情况实施了监督,重点监督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总之,在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检察室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与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院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开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新局面!

第二篇:派驻检察室工作效能调查及对策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 派驻检察室工作效能调查及对策研究

作者:王乾刘长清

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10期

作者简介:王乾,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长清,山东省定陶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1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山东菏泽274000; 2定陶县人民检察院,山东定陶274100 【摘要】本文对当前派驻检察室运行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总结了经验做法,分析了制约工作发展的问题和困难,探索了进一步提升派驻检察室工作效能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派驻检察室;效能;现状;规范发展

一、当前派驻检察室工作效能运行现状及主要成效

(一)搭建检察监督新平台,发挥延伸法律监督“新触角”的作用

一是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检察监督,通过调阅执法数据、了解办案工作、巡查办案场所、抽查案件等方式查找问题,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加强对基层法庭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群众的申诉及时受理,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本院民行部门移送,并做好信息反馈、释法说理、案件息诉等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定期与社区矫正组织核对辖区内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及记载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定期检查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台帐,查看是否及时宣告列管;建立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检察档案,切实加强对交付、接收、期满、变更执行的监督及日常检察工作。同时发挥身处基层、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向本院自侦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切实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效果。

(二)搭建关注保障民生新平台,发挥和谐检民关系“连心桥”的作用

注重发挥“96699民生服务热线”品牌效应,开通视频接访、热线接访,主动下访巡访,把检察室作为联系群众的一线平台,开辟“民生服务接访”大厅,把排民忧、化民怨、解民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打造服务保障民生新平台。截止目前,派驻检察室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30人次,接听热线电话78次,检察室直接办结群众反映问题26件,其中协调救济17次,帮扶慰问困难家庭24户。

(三)搭建平安创建新平台,发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减压阀”的作用

坚持把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检察室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与检察业务部门建立涉检维稳信息通报制度和在乡镇村居建立工作联系点、聘请信息联络员等方式,健全信息共享机

龙源期刊网 http:// 制;通过接待来信来访、下访巡访、热线咨询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面掌控涉检信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探索实行“六个一”工作法,即写“一纸”,发放“检务公开”宣传明白纸;搭“一网”,搭建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网;送“一卡”,赠送便民联系卡;发“一卷”,发送民情调查问卷;设“一台”,设置下访巡访工作宣传台;聘“一员”,聘请信息联络员等方式,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成为该院检察室工作的一大亮点。

(四)搭建廉政建设新平台,发挥预防基层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新屏障”的作用

针对以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人群基本局限于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对乡镇基层站所和农村基层干部的预防工作存在工作盲区的现实状况,主动调整工作重心,有效弥合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在检察室工作区的规划布局中,专辟了“预防基层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区”;在教育内容的设计上,突出了“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特色;在教育形式上,积极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预防宣传形式,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赶大集、进农村、到田头”活动,着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

(五)搭建依法治理新平台,发挥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站”的作用

派驻检察室注重加强与辖区乡镇经管、农业、水利、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惠农、低保保障资金、民营小微企业、特殊人群等数据库,重点强化对惠农资金发放情况监督,保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构建参与社会管理立体运作格局。针对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程序不规范,从而导致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存在违规甚至违法的情况,主动与辖区乡镇政府会签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涉农补贴工作中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并对小麦专项补贴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保障了国家惠农资金的安全到位。

二、当前派驻检察室工作效能发挥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充分发挥

实践中各检察室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工作较多,对辖区内基层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工作开展相对较少,且开展法律监督的手段单一,基本局限于信息通报、场所巡查、受理控告申诉等,而这些工作模式弹性有余刚性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减弱检察室的监督形象;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扶危济困、化解矛盾、为群众办的好事实事多,但其中涉法涉诉问题所占比例不高,在促进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发挥上还有很大空间。

(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内部协作机制方面,如何处理好派驻检察室与本级院内设部门的关系,使其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检察工作整体效能的提升,是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外部联

龙源期刊网 http:// 动机制方面,各派驻检察室在对基层司法、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和涉农检察等工作中,都探索性地开展了一些工作,但这些监督仅限于工作层面,有的甚至是依靠部门间或个人间的感情维系监督工作关系,尚未上升为一种稳定的工作机制,未形成一套系统的、综合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制度体系。

(三)业务衔接中执法规范化和群众认可度问题有待进一步提升

有的检察业务部门仅将派驻检察室作为其解决群众问题的办公场所,工作中缺少检察室的参与,这固然解决了群众的舟车劳顿之苦,但又增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量,并未涉及工作机制构建的核心问题;有的业务部门将对部分案件的监督、听取意见交由检察室工作人员代为办理,这固然减轻了办案科室的工作量,方便了群众,但也涉及办案人更换是否合法,在检察室听取意见是否能得到群众的认同,案件处理中出现信访等问题时检察室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

三、进一步提升派驻检察室工作效能及完善运行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一)合理定位,充分有效发挥派驻检察室职能

1赋予检察室一定程度的职务犯罪线索初核职能。随着中央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镇、村干部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等职务犯罪现象屡见不鲜,赋予派驻乡镇检察室查办职务犯罪的职权,可以发挥其贴近群众、反应敏捷、查案迅速的先天优势,有利于提升检察室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对其辖区范围内的举报、控告和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如果举报、控告材料情况不清,难以确定其性质的,报检察长批准后有权对线索初核;如果线索材料比较明确具体的,检察室应配合反贪部门和反渎部门进行查处。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控告、检举材料退回,并将退回原因告知控告人、检举人。

2强化检察室涉检信访处置职能。乡镇检察室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群众合理、有序表达诉求,将群众工作方法与法治理性有机结合,对控告、申诉、举报,做好登记和疏导工作,能当场作出答复或处理的,应及时答复处理并做好登记;不能当场处理的,应进行初步审查,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和分流、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并及时回复。对涉检信访以外的信访,要积极做好正确引导和释法答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3深化基层职务犯罪预防职能。派驻检察室要充分利用接近民众,有条件多渠道收集职务犯罪的相关信息这一有利平台,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召开预防犯罪联席会、举办法制讲座等活动,增强乡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意识和守法意识,加强对乡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促进基层干部廉洁自律。

(二)完善机制,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健全完善与检察业务部门的协作机制,针对个案办理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检察,提升法律监督的整体效果。健全完善与基层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与基层各执法部

龙源期刊网 http:// 门建立起工作交流平台,以制度形式保证监督的切入点更加准确有效、监督的路径更加清晰明确,以制度机制保障监督的实效性。健全完善派驻检察室之间的沟通机制,对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基层执法不规范问题,组织、指导开展相应范围、相应层次的专项检察活动,扩大监督效应。

(三)理清权限,确保检察机关整体监督效果

派驻检察室与派出院业务部门之间需进一步理定各自职能重点和职权界限,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派驻检察室具有贴近群众、人地两熟、反应敏捷的先天优势,应重点协助检察业务部门做好涉检风险评估预警和矛盾纠纷的先期调处、处置工作,尽量避免事态的恶化升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派驻检察室与预防部门的工作对象要各有侧重,派驻检察室主要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和涉农资金、涉农项目的预防监督;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派驻检察室主要是对公安派出所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刑事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这与刑事检察部门以具体案件为载体的静态审查式个案监督有较大的区别。

(四)强化宣传,不断增强基层群众对检察室工作的认知度

检察室要改变“等人上门”的被动局面,主动走进乡村大集、机关学校宣传检察工作,通过版面展览、现场接待、法律咨询以及发放宣传资料、检民联系卡等各种形式,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控告、申诉,拓宽立案监督、民事行政申诉等案件来源渠道。在各居委、村委设置检务公开宣传栏、进行检察版面巡展,开展举报宣传、反腐倡廉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宣传等。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工作,得到当地党委及群众的认同和支持,提高派驻检察室的社会认知度,扩大派驻检察室的影响力。

第三篇:如何当好派驻检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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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镇街派驻检察室是新形势下,面对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做出检力下沉,贴近一线服务的新举措。本文作者做为派驻检察室负责人,从法理和实践中两个方面,对做好派驻检察室工作进行阐述,并就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室主任,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检察室建设、检察职能、一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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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如何当好派驻基层检察室主任

派驻基层检察室是转变检察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通过积极实践和探索,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省高检、德州市检也对派驻基层检察院做出了工作部署,2012年8月,武城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我县设立老城、四女寺两个基层检察室。笔者做为老城检察室负责人,开展了谋划筹建工作,2012年11月,老城检察室成立。我负责常态化工作,坚持走村头、转地头,进集市、入社区,深入群众,履职服务。结合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加上理论思考,笔者对做好检察室工作颇有感悟,管窥蠡测之见,敬希指正。

一、带着光荣责任前行,提高对基层检察室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基层检察室的设立,基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检察事业的基础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发展希望也在基层。我是一名多年从事反贪、反渎工作的检察干部,当院领导将基层检察室工作任务交给我时,一种崇高的责任感油然而生。我知道,设立基层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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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可以解决农村基层法律监督缺位问题,可以充分延伸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与司法权、行政权共同构成权力制衡体系,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正确贯彻落实。基层检察室主任带领干警通过与群众近距离接触收集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多形式宣传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举报、申诉的方法,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对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当好检察室主任,在实践中砺炼自己,把法律应用到支持地方发展,服务民生上,更能够提高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做为检察室主任,展示的是检察形象,代表的是检察执法队伍群体,维护的是一方和谐稳定,践行的是党的群众路线。责任重大,责无旁贷,因此必须坚定信念,把基层检察室工作做好。

二、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增强基层检察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最高检察院《意见》规范基层检察室工作职责是:(1)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2)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开展职务犯罪预防;(4)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5)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6)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7)完成派出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做为基层检察室主任,准确工作定位,进入角色,是至关重要的。派驻老城检察室下辖老城镇、李家户镇、甲马营镇、广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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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镇街,辖区共有50个社区142个村,总人口16.1万人,面积240多平方公里。辖区内汽车零部件、棉花加工等产业初具规模化;农业和商贸服务业聚集,区情社情复杂。在上级院和县院的领导下,我们派驻检察室全体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本着“立足检察职能,关注社会民生,放眼服务大局”的方针,认真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举措,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保障民计民生做出新贡献。发挥职能做好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受理群众举报、接待群众来访、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辖区镇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职能要求,我室健全完善系列制度,推进管理创新、规范工作程序。制定任务目标,强化干警综合考核,推进各项措施,主动融入,以积极的姿态开展派驻检察室工作。

三、突出关键环节部位,提升基层检察室工作能力水平

推进基层法制化进程,做好信访接访,摸排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做好县院相关业务对接,这些都是基层检察室重要工作任务。一是强化对国家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围绕各项惠农政策建立完善监控机制,对国家下拨的惠农资金,如小麦直补、良种补贴、养老补助、农机补贴,水利补贴等,采取随机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摸排案件线索相结合等方式,坚守堤防,斩断伸向惠农资金的“黑手”。二是积极化解矛盾,开展信访接访工作。发挥基层一线便利畅 5

通群众诉求的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热诚的工作态度做好信访接访工作,如接待老城镇陈庄村陈祥成的上访,及时解决了林木采伐证问题,成功调解了一起矛盾纠纷,化解了干群之间多年的积怨;三是开展“两个对接”,积极与积极与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对接,配合侦监科做好刑事和解、逮捕必要性调查、移送立案监督线索等;配合公诉部门做好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调查。做好民行案件移送工作。积极与基层单位对接,建立了基层检察室与辖区基层司法组织联席制度,与地方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协调,做好维稳工作;四是做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在镇街司法单位的配合下,采取走访、约谈等方式为社区矫正人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卡,告知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告知卡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对辖区内4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都进行了检查或抽查,发现各司法所都存在着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不规范的问题,容易出现工作疵漏,对此提出了口头纠正,通过查阅档案,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杨某有脱管问题,并及时移交县院监管所进行处理。

四、树立服务群众观念,传递基层检察为民服务正能量

基层检察室接触群众更直接,服务载体更优化,要始终把群众观念贯穿在检察工作之中。一是履行检察职责,服务社会稳定。大力查处与民生关系密切的职务犯罪活动,通过办案,还群众以清正明朗的天空。如依法寻找案件线索,对太阳能家电下乡,以伪造虚假户籍信息的手段套取政策性补助;如为农村老年人查找养老金等;二是围绕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做好法律服务,理顺关系,解决困扰发展的问题;三是积极为辖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深度了解民愿民需,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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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向上争取资金,切实依靠当地社区村庄干部,做好修路修桥等公益项目。四是提高社区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开展经常性、形式多样的的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重点宣传检察室的工作性质、职能范围和基层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法律咨询,释民惑,解民忧,畅通老百姓诉求渠道,提高检察室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做好下访、巡访,深化“五进两服务”,对社区村庄困难家庭,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扶持,加强社区村庄干部法律教育,通过正反对比、警示教育提高他们的免疫水平,拒绝贪腐、勤政为民,用检察室干警的辛苦指数换来社区群众的幸福指数。

五、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检察室良好内外形象

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自身建设,是推动检察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首先要加强政治理 论学习,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同时认真 学习法律知识、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办案流程等,通过学习,提高 干警业务能力水平,使检察室干警成为检察业务的全面手。二是要加强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自觉遵守各项检察纪律的自觉性。工作中, 始终坚持严格纪律、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树立检察 机关和派驻检察室干警的良好形象。三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 健全派驻检察室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并妥善保管好各类材料和文件,坚持《检察室日志制度》,认真做好工作台帐等工作,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四化”要求,做好派驻检察室工作。四 7

是要加强派驻检察室工作的信息宣传和工作总结,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广泛宣传派驻检察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职能作用,扩大派驻检察室的影响力,为派驻检察室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五是要加强派驻检察室的调研工作。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及时解决新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篇:关于派驻乡镇检察室的构建思考

摘 要:改革开放伊始,我国就开展了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检察室工作发展历经曲折最终停滞,有经验,更多的是教训。近年来,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适应形势要求而重新提上日程,纳入“两所一庭一室”建设是其设立的科学模式。

关键词: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依据;“两所一庭一室”建设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的法治化建设全面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基层社会法治化创建工作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广大基层群众对检察机关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把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直接发挥在基层一线。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服务社会基层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随着基层社会法治化创建的快速发展,检察机关服务基层一线的缺陷日益明显。检察机关缺乏类似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的基层阵地,缺乏制度性基层治理机制,检察机关和基层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日益凸显,社会基层成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薄弱点,检察机关原有的工作布局、工作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监督需求。检察机关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已迫在眉睫。

1 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历史发展过程

我国的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起伏的过程。1979年,随着检察机关的恢复重建,向基层一线延伸法律监督职能迅速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从1982年开始,检察机关有选择性地陆续在一些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重点乡镇设置了派驻乡镇检察室。派驻乡镇检察室对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配套办案,直接服务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3年4月颁布了《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推动了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规范化,促进了检察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但在实践中,全国各地不仅大规模地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还建立税务检察室和各种派驻其他单位甚至企业的检察室。检察室的设置出现了范围过宽、过滥等不良现象。而且,在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中,一些地方出现了乱办案、滥办案、为钱办案的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检察机关对派驻检察室工作进行了整顿。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明令撤销的税务检察室和设置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检察室,以及侦查工作点等,尚未撤销或变相存在的,在1998年7月1日之前必须全部撤销。暂不新设派驻乡镇检察室,对现有派驻乡镇检察室中的非检察机关编制人员,要做好工作,予以清退”。随后,检察机关撤消了大部分派驻乡镇检察室。2001年3月中共中央明确要求:“调整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置。为有利于法律监督,兼顾工作效率,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乡镇检察室布局,作用不大的,予以撤销;确需设置的,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派驻检察室的设置实际上已经中止,乡镇检察室逐渐萎缩,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名存实亡。

2 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的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这是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的法律依据。199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乡(镇)检察室是县(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第四条规定:“乡(镇)检察室根据乡(镇)地域、人口、经济状况和工作需要设置。乡(镇)检察室的设置和撤销,由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批。”《条例》为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提供了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的规范依据。

(二)现实依据

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全方位展开,促使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对基层法治创建有了新的更高的期待。基层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日趋强烈,在经济社会中产生的利益诉求不断增多,对基层行政执法和司法不公的不满情绪也不再压抑,对各种违法行为也不再容忍,来自基层社会的涉检信访案件大量增加。在现阶段,处在国家权力结构最基层的乡镇组织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其违法行政、执法不公是当前基层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之一。当前基层群众的诉求渠道严重不畅,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时常发生。检察机关充分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范围应该覆盖基层群众一线,但根据现有检察机关层级设置,检察机关在基层社会缺乏直接了解群众利益诉求的阵地,缺少直接与群众沟通的平台。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能够弥补这一缺陷,成为检察机关深入基层、营造基层社会法治创建的平台。

(三)国家机关设置层级的对应性依据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从理论上应当对应行政权、审判权的设置。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层级体制是以省、市、县、乡(镇)四级管理模式为主导的,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国家政权组织,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均在乡(镇)设置派出所和司法所,人民法院也在乡镇一级设立了人民法庭,作为“一府两院”中“一院”的检察院却缺了位。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能更好地把基层行政权、审判权纳入法律监督之下,有效规范基层行政权和审判权依法行使。

3 设立模式

建议将派驻乡镇检察室纳入到“两所一庭一室”(派出所、司法所、乡镇人民法庭、派驻乡镇检察室)项目建设中,对应设置法律监督阵地,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能力。派驻乡镇检察室直接面对基层群众,为基层群众提供最直接的法律监督服务。派驻乡镇检察室应当主要从五个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做好信访工作,畅达基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二是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乡镇人民法庭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三是深入推进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协作联系、信息共享机制,重点监督纠正因管理不严导致的脱管、漏管问题。四是协助配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做好职务犯罪线索的发现、受理和移送工作。五是全面开展检察宣告和宣传工作,通过公开宣告和释法说理,切实提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

2008年,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推动下,澄迈县人民检察院老城开发区检察室、福山检察室,琼海市人民检察院中原检察室、长坡检察室等4个乡镇检察室揭牌。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乡镇人民法庭共同组成“两所一庭一室”的基层司法工作体制。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强调,派驻乡镇检察室原则上可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对应设置。2012年,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区委在《关于印发贡井区2012年政法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提出,要进一步夯实政法基层基础,并将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乡镇人民法庭建设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两所一庭一室”的基层司法工作体制。2013年,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政法委全委会上提出:构建“两所一庭一室”基层司法体制,建议得到会议采纳。将派驻乡镇检察室纳入到“两所一庭一室”项目建设中,应当是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的科学模式。

第五篇:我院设立两个派驻基层检察室获批准

) (48四川省彭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7月12日

我院设立两个派驻基层检察室获批准

近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就我院设立派驻基层检察室给予批复:同意我院设立派驻青龙镇检察室、派驻牧马镇检察室。

批复明确两个派驻基层检察室的主要职责为: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行为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承担县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批复同时明确我院两个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负责人高配为实职副科。

批复体现了县委对我院检察工作特别是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的重视和关心,势必会进一步促进我院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进程。

报:市检察院,县委办、政法委。

彭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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