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损害法律管理论文提纲

2022-09-05

论文题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风险治理功能及其实现路径

摘要: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被提出以来,“社会治理”这一概念逐渐取代了“社会管理”。而面对社会急剧转型、社会矛盾深刻变化的当下,“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理念成为近年来我国治理实践中的新热词,用于解决我国社会各类矛盾和问题。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多元共治理念之上进一步提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随着现代化社会的推进,我国的环境质量每况愈下,环境污染事件屡屡发生。在此现实基础之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利用市场机制,协同多元主体共同解决环境损害的手段,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相契合,有利于弥补传统环境风险治理模式的不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传统的环境风险治理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政府运用“发包式”治理、“多头”治理进行环境风险的监管,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化,也逐渐暴露出治理主体权责冲突、私主体参与不积极、执行偏差层出不穷等不足。单一政府监管模式已无法满足我国现有状况的需求,不利于环境保护的长效发展。在新时代强调社会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背景下,本文意图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治理环境风险中的实现路径,以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保险法理论研究带来的新契机。因保险本身所具有的风险保障专业化、损害赔偿社会化和治理手段市场化的性质,使其成为架构社会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新机制。保险人与政府共同治理环境风险,使被保险人的行为和风险不仅只受到政府单一的行政管制,还需接受保险公司对有关环境问题的管制。政府、保险公司及其他组织相互配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模式亟待创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环境风险治理功能也开始受到重视。从传统功能上看,责任保险主要是对由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第三人的损害进行救济,发挥转嫁风险、弥补损害之功能。但实际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仅具有生态损害赔偿的功能,还具有对环境污染风险进行社会治理的功能。保险公司通过运用保险价格的厘定、费率的计算、索赔程序等杠杆手段督促企业进行更安全的经营行为。相比于传统监管模式,通过责任保险治理环境风险的优势体现在主体更多元、手段更先进、效果也更好。然而,从现实上看,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发展状况尚不如意,影响了责任保险环境污染风险治理功能的实现。这种制约体现在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从内部制约因素,即责任保险合同上看,制约责任保险环境风险治理功能的主要因素包括企业投保率低、承保范围过窄、赔付率不足、理赔制度不规范等;从外部制约因素,即环境污染保险法律体系上看,制约责任保险环境风险治理功能的主要因素包括相关责任保险法律制度不足、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亟需完善、刺激保险需求的金融机制不完善、公私主体配合不够等因素。基于上述制约因素,结合我国保险市场和保险制度的发展状况,应从完善责任保险合同、改善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供给、鼓励外部辅助机构发挥支持作用三个方面入手,发挥责任保险在环境污染风险治理上的重要功能。首先,完善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方面,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明确承保范围和除外责任、采用差异化保费刺激投保率、给予保险人环境风险控制权、优化理赔制度提高赔付率;其次,改善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供给,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自愿投保模式、建立金融机制刺激保险需求;最后,鼓励外部辅助机构发挥支持作用,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

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态保护;社会治理

学科专业:法律(非法学)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1. 选题缘由

2. 研究意义

(二) 研究现状及评述

1. 国外研究现状

2. 国内研究现状

3. 研究现状评述

(三) 研究思路及方法

1. 研究思路

2. 研究方法

一、 环境污染风险的传统治理模式及其不足

(一) 环境污染风险的传统治理模式

1. 治理主体

2. 治理对象

3. 治理手段

(二) 传统治理模式的不足

1. 治理主体权责冲突

2. 私主体参与不积极

3. 执行偏差层出不穷

二、 责任保险的环境风险治理机理及其治理功能

(一) 通过责任保险治理环境污染风险的机理

1. 治理理念

2. 治理主体

3. 治理对象

4. 治理手段

(二) 通过责任保险治理环境风险的优势

1. 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

2. 推进治理手段现代化

3. 增加环境风险的信息交流

4. 加快恢复因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各类损害

三、 通过责任保险治理环境风险的现实状况及其制约因素

(一) 我国责任保险治理环境风险的现实状况

1.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2. 试点区域环境风险治理的问题

(二) 通过责任保险治理环境风险的制约因素

1. 基于责任保险合同导致的内部制约因素

2. 基于相关法律制度导致的外部制约因素

四、 优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治理功能的主要路径

(一) 完善保险合同

1. 明确承保范围和除外责任

2. 采用差异化保费刺激投保率

3. 给予保险人环境风险评估与监督权

4. 优化理赔制度提高赔付率

(二) 改善法律供给

1. 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2. 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自愿投保模式

3. 完善绿色金融机制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间的制度联动

(三) 鼓励外部辅助机构发挥支持作用

1. 环保部门

2. 第三方专业机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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