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2-11-10

6月9日, 农业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中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 部署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强调, 各试点单位要认真谋划深入抓好各项改革试点,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鼓励探索、大胆实践, 敢想敢干、敢闯敢试, 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带动面上改革, 用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优异成果, 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是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紧迫任务,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总体部署、重点推进、先行试点、全面展开的路径推进改革。希望今年确定的10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县 (市、区) 试点单位切实承担起改革试点的主体责任, 思想上先入位, 了解中央要求, 明确工作任务, 把试点抓实抓好。

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要围绕目标,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要把握好改革的原则, 稳中求进。坚持正确改革方向, 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要把握好改革的方法步骤。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集体资产构成各异, 农民群众诉求多种多样,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分类实施、试点先行。

当前, 各试点县要以《意见》明确的改革任务为基本依据, 认真组织实施, 积极试点试验, 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要探索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办法, 探索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各试点县要主动担当, 大胆试验, 为中央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要求, 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要增强担当意识。只要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基层实际、符合群众需求, 就要坚决改、大胆试。要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试点工作纳入本地的重要议事和工作日程, 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争取突破。要广泛宣传培训。重视对县级有关部门干部、乡镇领导和村支部书记的宣传培训, 明确专门人员进村入户, 让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主动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加强督导检查。下半年, 农业部将适时组织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改革试点专项督查, 各地也要建立健全试点督导检查机制,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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