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

2022-11-10

第一篇: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

XXXX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认定办法

XXXX小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认定办法

教育惠民政策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是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经济负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优化教育环境、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维系学校稳定、维护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认识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是国家重要的教育惠民政策,在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时,不得采取轮流享受、平均享受的办法,不得降低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不得提高标准、缩小标准面,不得抵扣学生应向学校缴纳的费用或存入学生饭卡,不得以货币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兑现补助资金。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各校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班主任等任成员,全面负责学校贫困生审核、认定、管理工作。

2、各班成立学生资助评议初审小组,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任成员,全面负责本班贫困学生民主评议、初审等工作。

三、贫困寄宿生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3、农村绝对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学生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四、贫困生认定类型及参照依据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特困生:

(1)烈士子女、残疾子女、孤儿或无任何经济来源,基本无力支付学习期间全部费用的学生;

(2)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父母双方长期重病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学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贫困生: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家庭主要成员有残疾;

(3)因突发事件给家庭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6)家庭成员无职业且老、弱、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

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认定贫困生资格:

(1)受到学校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含集体受通报)或警告以上

处分者;

(2)学习不勤奋努力,经常旷课或一年内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不及格者;

(3)欺骗组织,提供虚假证明、缺乏诚信、道德败坏者; (4)生活铺张奢侈,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有高消费行为者,如佩戴金银、玉石饰品;节假日自行外出旅游;经常出入网吧;染发、做头发、理奇形怪状的发型,穿高档时装有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不当消费行为等。

五、贫困寄宿生评定程序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1、学生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内容:学生及其家庭基本情况、经济状况、申请补助的理由等。

2、评审受助对象

申报贫困寄宿生资格的学生必须经本班2/3以上的学生认可。任课教师、班委会、班主任签署意见;学校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及学校贫困生认定办法对申请对象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

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XX小学XXXX,XXX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XXXXX)。

公示期内,学校确定专人负责核查,处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4、上报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申请表,造具补助花名册,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审核后,转呈县财政局备案。

2014年3月25日

第二篇:贫困生评审认定办法

鉴于我班内每次评定贫困生有诸多的意见,为了减少班内同学矛盾,以树立团结、和谐的班风,更有效地把国家的助学金发放给最需要的同学,以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我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贫困生评审原则

1、贫困生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个班内的贫困生的人数,根据系内贫困生人数的比例计算。例如,系里贫困生人数按全体学生数的的25%计算,我班计算也是按照这个比例。各贫困生档次的确定也是按照系内困生的档次人数比例确定。

3、贫困生的排名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则确定。例如:最贫困的一档孤儿优先;贫困一档单亲家庭(包括父母一方死亡和由于父母离异而造成的单亲家庭)优先,父母一方或双方有重大疾病的优先。

二、评定贫困生排名的方式

1、班内有孤儿的,孤儿是最贫困的一档。

2、班内无孤儿的,单亲优先,父母一方或双方有重大疾病的优先。

3、父母身体健康的,班内同学根据贫困生的在校消费情况、学习成绩、工作生活表现、违纪等各个方面的综合情况,进行投票评选。

三、贫困生的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由贫困生本人写出书面的申请,陈述家庭经济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例如:单亲家庭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有重大疾病的提供住院病历(医院的盖章有效),以及住院费用的单据。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无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

第二阶段:由辅导员与班内贫困生评审小组,对申请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有制造虚假证明的,取消贫困生资格。并对家庭经济情进行调查,在班内对贫困生的消费情况调查。调查人班委成员,宿舍长,部分同学组成。参与调查的成员写出书面调查结果。

第三阶段:贫困生本人在班内陈述家庭经济情况。班内同学根据贫困生的在校消费情况、学习成绩、工作生活表现、违纪等综合情况进行投票评选。

第四阶段:贫困生排名。辅导员与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进行排名。孤儿,单亲以及父母有重大疾病的优先考虑。父母身体健康的根据班内投票,及调查结果综合考虑给予确定。

第五阶段:公示。贫困生的名次确定以后,在各个班内进行公示。公示3天,在这3天时间内任何人对这个排名有意见、或发现有人伪造证明、或者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名单中有人不符合贫困生申请条件等情况的如实向辅导员实名汇报。经调查确有其事的取消该贫困生的贫困生资格。3天内不汇报的,视为无意见。过期提意见无效。

第六阶段:贫困生排名的确定。公示后,3天内无人提意见。排名生效;有意见的,经调查核实后调整。调整后再次向班内进行公示。无意见后,贫困生排名生效。无极特殊情况不再做出更改。发放助学金时,不在重复公示排名。

第七阶段:贫困助学金的发放。如有贫困生认定人数多于贫困助学金的数量,按照排名从上到下的顺序发放。例如,贫困生10人,贫困助学金只有6份,那么按照贫困生的排名从上到下选取前6名同学有贫困助学金。其余贫困生无助学金。

我是贫困生申请者,我郑重的宣誓:我说的任何情况均是事实。如有虚假情况愿意接受本评选办法里的规定,取消我的贫困生资格。

我已经认真阅读了贫困生的评选办法,并完全同意本评选办法。

贫困生申请者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中学贫困寄宿生认定办法

程家集学区张老庄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制度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贫困生的生活补助,有效规范我校贫困生的管理工作,避免通过简单、模糊的印象来认定贫困生,而影响对贫困生的有效援助。特制定本贫困生管理办法。

一、贫困生条件

1、 家庭主要人口无职业,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无固定收入。

2、 孤儿或是单亲家庭且家庭无稳定收入。

3、 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最底保障线

4、 家庭主要成员的健康状况:家庭主要成员有残疾。或近两年内,家庭主要成员或直系亲属中有患重、恶、大疾病的。

以上情况必须有镇、村两级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贫困生类型

分特困和普困两类,满足以上其中某一条件为普困生,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为特困生。普困生可享受“两免一补”的相关补助,特困生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可享受其他相关政策的经济补助。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

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镇、村两级开具的证明,在每学年初将申请及证明材料交到校长室。

申请内容如下:

a本人家庭成员及其所从事的职业状况; b近两年来家庭经济收入及支出情况; c本人在校生活状况及学习、品德等表现; d其他特殊情况。

2、班级评议

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3-5人组成评议小组,根据个人申请、证明材料等情况进行综合民主评议,提出贫困学生名单,报教导处。

3、教导处审核

对各班上报的贫困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出“拟推荐贫困生”名单,并按其困难程度排序后上报校长室;同时要将每位学生的调查情况书面一并报上。

书面调查报告写清以下内容:

贫困生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家庭住址、家庭成员情况、在校学习情况、其他情况、调查人姓名、调查人员建议等其他要说明的内容

4、校长审批

对上报的贫困生名单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全校贫困生名单。

四、要求

1、考虑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会有变化或好转,贫困生认定工作每学年由学生处组织集中统一认定一次;贫困生资格保留一年,如要继续保留,必须第二年重新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申请内容要详尽真实。

3、学校各级审核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要提高效率,按时完成。

程家集学区张老庄小学

2016年2月16日

第四篇:贫困生认定会议座谈记录

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土木系学生的家庭情况,给予贫困家庭子女更多深切的关爱,扶助贫困学生顺利地完成大学学业,愉快地度过大学生活,土木工程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于9月19日中午召开贫困生认定座谈会。

与贫困生一起参加本次座谈会的有土木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丁宪良,副组长王自武,以及小组其他所有成员,系学生会成员及各班班长和学生代表。首先丁宪良主任代表小组所有成员对予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视,要求小组成员与学生干部一起深入到学生中,努力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并对贫困生提出鼓励,希望大家能够燃起自信的火焰,积极乐观地面对人生,勇敢的面对眼前的困难,积极地磨练自己的意志让自己成为全面的优秀青年,最终成就自己光辉的梦想。

第二阶段由副组长王自武老师宣布贫困生认定方法,根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一,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外,不足以支付其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为一般困难档。二,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学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为特殊困难档。具体资助档次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最后,丁主任对本次座谈会做了总结讲话,他以饱含深情的话语

给予大家激励,希望大家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贫困的现状,回报社会,奉献我们的爱,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鼓励同学们在校期间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全方位发展自己,努力做精神富有、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优秀大学生!

第五篇: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保证国家和我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及学生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我院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此次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二、认定范围

适用于安徽财经大学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其中,去年已经认定过的老生,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改善可以直接认定;大一新生和去年没有认定的老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认定。

根据我校近年来情况统计及对学生摸底抽查等因素考虑,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0%。

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信息报送办法

1.各班级于10月29 日前将本班级的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报送团总支办公室。

2.各班级于11月10 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将本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信息库书面版(辅导员签字)及Excel电子版同时报团总支办公室。

商务学院

200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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