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教育工作总结

2022-07-15

时针滴滴答答,流逝的是光阴,在季节轮回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留下了成绩证明。每周、每月、每个季度的我们,在工作方面都有着独特表现,获得成绩的同时,也有着众多的难忘时刻。面对成长过程中的我们,是该写一份工作报告,记录我们的工作之路。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编写工作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回访教育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回访教育工作总结

乡镇纪委对回访教育工作总结

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化纪律监察,促进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保护处分人员的正当权益,近年来,乡纪委扎实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个明确”:

(一)明

确回访教育工作的目的。回访教育工作目的是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和后进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其思想作风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达到挽救和教育的目的,为促进全乡工作上台阶提供人力保证。推动全乡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同步提升,工作效果同步提高,为全乡工作整体上台阶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回访教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回访的原则。上级机关可以委托下级机关代为回访,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期内的回访教育实行季度回访。具体方法为:

1、对普通无职党员的回访教育由其党支部(总支)负责,确定支委帮扶,并由联系该支部的党委领导指导。对有职党员的回访教育由乡纪委确定专人进行回访帮扶(一般情况下所确定的人员须经乡党委同意);

2、负责回访教育的人员要及时熟悉并掌握被回访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确保回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3、及时将回访教育的内容、要求和时间通知被回访者和其所在单位。做好充分准备,保证回访教育顺利开展;

4、被回访者所在单位介绍其整改情况、同时被回访者书面或口头汇报,做好同被回访者谈话等内容的收集、记录、整理工作,形成档案资料,以便总结经验、开拓创新;⑤及时向被回访教育者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并提出帮扶意见。

(三)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内容。一是检查对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二是从侧面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群众对被回访者回访前现实表现的反映和评价;三是以谈心的方式了解被回访者的思想、认识、学习和工作情况,帮助分析所犯错误或思想认识偏差的根源,让其吸取教训,轻装上阵,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健康向上的积极心态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四是宣传党的纪律条例等有关政策

(四)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对象。回访教育基本对象是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的拓宽对象是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受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或因年度工作目标未完成,考核中后二名的、阶段性工作落后、思想消极、工作懈怠而被戒免谈话的对象。

(五)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期限和次数

回访教育的期限:受党内警告人员、行政警告人员或其他情况人员为半年;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的处分人员为一年;受党内撤职或行政撤职处分以上的人员为二年。

回访次数为:在回访期内每季度一次。

二、工作成效

在近2年的回访教育工作实践中,共回访教育人数8人,其中:无职党员2人,有职党员6人;诫免(勤政廉政谈话对象)对象16人,其中乡干部5人,村干部11人。回访教育工作的开展,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一是被回访对象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任何工作开展的好坏,认识是先导,认识到位,工作就好。原村党支部书记因计划生育工作被免去村支书职务后,思想波动大,工作不主动,通过2次回访教育后,思想有很大转变,不仅想通了,而且计生国策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开展计生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也有了明显提高,从而一举扭转了该村计生工作的被动局面。二是工作拖拉,被动应付现象有所好转。在回访教育对象中,多数是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应付拖拉而被列入教育对象。在回访教育过程中,我们着重强化其纪律观念和岗位责任意识,力促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如孔堰村党总支部书记,因多种原因,导致在土地治理流转工作中消极,被动应付,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全乡大局,在回访教育中,我们通过平等、耐心、深入细致的思想交流,使其认清了作为党组织负责人贯彻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执行决策部署是原则,认清了领头雁的一言一行的重要性。谈话后该同志立即向乡党委立下“军令状”,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并一举高质量地完成了土地治理流转任务。三是回访教育工作鞭后进、促先进成效显著。人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左中右的,要想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党员干部是关键因素。因此,我乡在干部管理上始终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管理方法,使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或后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提高了,工作作风转变了,全体干部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全乡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我乡今年1.5万亩的土地整理,1.2万亩土地流转的成功;计划生育连续几个月的后进位次得到提升,工作局面得以扭转;招商引资蓬勃发展和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正是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的有效转变、工作积极性的充分调动、工作效果明显增强的有力验证。

三、几点体会

体会之一,党委重视、纪委主动、党组织配合是抓好回访教育工作的前提。抓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和后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转变、认识提高,一直是乡党委紧抓不放的一项干部管理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亲自指导是抓好工作的坚强后盾,工作中,由于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工作效果明显提高。同时,纪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是提高回访教育的关键所在。乡纪委是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只有积极主动谋划、协调、落实,总结提高,才能使回访教育工作真正落

到实处,发挥效果。同时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全力配合,是搞好工作基础。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对被回访教育的情况清、底子明,问题把握准,其大力配合,无疑对回访教育工作落实和工作质量提高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体会之二,熟悉被回访者的情况是抓好回访教育工作的关键。把握关键才能事半功倍,在回访教育工作中,我们一直要求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同志要从不同侧面全面了解被回访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找准谈话的切入点,使谈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目的性,工作效果得到很大提高。

体会之三,回访教育者自身素质的提高是搞好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被回访者的思想认识和作风转变是回访教育工作的根本目的。开展回访教育者只有自身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和党性修养,才能在工作中驾轻就熟,游刃有余,既注重谈话方式,又注重教育质量,让被谈话人易理解、愿接受,主动提高认识,切实转变作风。

体会之四,工作扎实有效是回访教育工作成功的基础。各级重视,安排周密准备充分,回访中带着信念,伴着真诚,适时教育,随时关心,教育帮扶工作的扎实开展都为回访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奠定了基础。

体会之五,在回访教育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极少数党员干部对回访教育工作认识不足,支持不够或有抵触情绪,回访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第二篇: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是新形势下纪委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它既是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关心和帮助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帮助与教育的基本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全面开展了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做实,一是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对回访教育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时刻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区纪委审理室,做到动态管理;二是委局专门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纪委、人事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审理室直接负责此项工作。三是每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都制定了

1 《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工作目的和要求,确定回访内容、形式和对象,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多种方式回访,广泛听取意见。一是由委局领导带队,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党员干部单位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一起对严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行走访。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由基层纪委上门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上门面对面回访,并要求把回访情况及时上报。三是直接找受处分人员本人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四是通过走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认真倾听他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评价,确保真正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

3、深入开展教育,积极开展帮困。三年来,我们对2008年-2010年的 名受处分党员干部中的 名进行逐一的回访教育。在回访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坚持办实事、动真情,以情感人;坚持讲政策、讲纪律,以纪教人;坚持通过面对面交心谈心活动,真正与其成为互通心声的知心朋友,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激发他们重树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激发他们的热情,唤回党性的回归。

4、明确回访对象,正确运用回访结果。每年年初,我们对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清理,将科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作为必访对象,对处分不服,对组织产生对立情绪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在回访中注重有针对性的向被回访人员提出建议,并作出回访结论,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回访教育中,我们始终坚持回访教育与鼓励疏导帮助相结合,与执纪监督相结合,与教育防范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回访结束后,将被回访人员的处分决定、回访谈话记录、单位对其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等材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建立回访教育档案,作为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效。

1、开展交谈式回访,消除其自卑心理。交谈式回访主要是通过谈话的方式,借助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让违纪人员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性质,深挖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并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吸取教训,找回自信和勇气。如有一乡镇的副职因在一次工作中负有领导失职责任受到处分,调到其他乡镇工作,受处分后背上了思想包袱,工作、思想都很消极。在回访教育中我们语重心长的与其交谈,指出犯错误不等于没有能力,绝不能因为受处分而自暴自弃,更不能懈怠自己的工作。通过交谈,他本人深受感动,工作勤恳努力,还主动提出愿意到更加艰苦的地方去磨练自己。

2、开展推荐式回访,因人而异调整岗位。推荐式回访就是将回访工作与干部考察相结合,将工作表现突出且已改正错误的同志,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委以重任,将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改善工作环境。如一兽医站站长因违反党的纪律受到处分,变为一般干部,受处分后,他不悲观、不失望,工作迅速调整角色,苦干实干,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认可,我们通过回访了解到情况后建议组织部门可重新启用这样的人员。

3、开展互动式回访,整合力量作好教育工作。互动式回访就是区纪委监察局要求乡镇(街道)纪委,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确定专人进行定期上门回访,实行回访责任制。由于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动态了解得比较清楚,在防止基层党员干部自暴自弃,再次对家庭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上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通过定期找其谈话,到家庭了解思想动态,提供必要的生活及事业上的帮助,同时我们也及时掌握了回访情况,做到动态管理。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部分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回访教育重视不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是提高回访教育的关键所在,

4 只有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积极主动谋划、协调、落实,才能使回访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果。但现实是部分单位认为回访教育只是区纪委的事,他们只是被动的配合,没有主动谋划。

2、相关单位协调不够,受处分人员诉求落实难。受处分人员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得到落实,合理要求得到满足是我们回访教育工作的目的和成功。目前,组织、人事、民政等单位还没有形成整体合力,还没有完全做到开展回访帮教与干部考察使用、与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相结合。

3、回访教育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作风转变是回访教育工作的根本目的。目前回访教育工作,我们发现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之后收到来自家庭各方面的压力造成心理负担较大较重,心态还未调整好,工作积极性不高,对此,我们是在摸索中开展工作,要做到驾轻就熟,游刃有余,我们将采取集中培训、个案指导等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加强与其他区市县的交流,使我们不断的学习和总结工作方法,让与回访教育人的谈话更能让其易理解、愿接受,使回访教育工作更加完善化。

四、下一步开展回访教育的几点思考。

1、把回访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把回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融入到反

5 腐倡廉的大宣教格局之中,通过灵活的回访教育方式,把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心理教育结合起来,有效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感染力和亲和力。

2、把回访教育与疏导帮教相结合。针对不同的错误性质及处分情况,对受处分人员采取不同的回访方式,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暖人,力解思想“疙瘩”,使受处分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3、把回访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在回访教育中多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相关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帮助其积极整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把回访教育与办案工作相结合。将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的延伸环节,通过回访教育来监督、评议执纪办案的情况;通过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变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申诉案件的发生。

5、把回访教育与排忧解难相结合。在回访教育中努力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的同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克难勇进、励志创业。

6、把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与组织、宣传等联合起来开展经常性地电教片、党政纪条规、廉政警示影片宣传,进行舆论回访,让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使犯错误或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都受到警示。

7、把回访教育同领导干部考评相结合。将回访教育同组织部、人事局的民主测评工作结合在一起,在考核受处分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同时,突出对其改正错误的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作风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作为解除行政处分工作、恢复党员权利工作、提拔任用的依据。

8、把回访教育和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相结合。在受留党察看党纪以上处分、行政处分期满前后,深入受处分人单位,在考察受处分人改正错误情况的同时,对受处分人进行教育,把回访时受处分人的悔改态度和工作表现作为第一手考察材料和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为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会议讨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提供重要依据。

第三篇:浅谈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是新形势下纪委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它既是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关心和帮助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帮助与教育&;的基本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最广泛、最充分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关心爱护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让他们以更加积极、饱满的热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一、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的要求。每年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就回访教育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在每年回访教育前制定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纪委、人事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审理室直接负责此项工作,从而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确定回访内容,确保纪律监督到位。在回访教育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按照确定的回访内容来开展工作,即监督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时间向受处分人员及其所在党组织或所在单位送达,受处分人员是否在处分影响期内被违规使用、晋级、评优和确定考核等次,了解受处分人员是否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对违纪问题的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情况等。

三是明确回访形式,多种方式开展回访。回访工作组采取听取单位汇报、与单位领导交换意见,查看相关资料,与受处分人员进行个别座谈等方式调查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和受处分人员对组织处理的认识及处分后的思想、工作表现,同时了解单位领导对其工作、生活上是否关心,使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充分理解组织对他们的处理,端正态度,对工作和生活充满信心。

四是因人施教回访,切实帮助解决问题。近年来,我们在回访工作中,始终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坚持办实事、动真情,以情感人;坚持讲政策、讲纪律,以纪教人;坚持通过面对面交心谈心活动,真正与其成为互通心声的知心朋友,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激发他们重树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激发他们的热情,唤回党性的回归。如一学校受处分的校长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处分,不仅工资薪金受到影响,在年终考核也受到影响,按照规定第二年考核不应该再受到影响,针对这一问题,回访组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交换了意见给予回复,解决了其实际困难,维护了受处分人员的正当利益。

五是明确回访对象,正确运用回访结果。每年年初,我们在对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案卷进行归档整理时,将科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作为必访对象,对处分不服,对组织产生对立情绪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在回访中注重有针对性的向被回访人员提出建议,并作出回访结论,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回访结束后,将被回访人员的处分决定、回访谈话记录、单位对其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等材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建立回访教育档案,作为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一是做到了回访教育与执纪监督相结合,了解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情况,保证了纪律监督的严肃性。回访中,通过查阅资料、与回访人员进行个别交谈、与单位领导和党组织了解交换意见,发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均按要求落实专人将本单位受处分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清理登记,对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了梳理记录,部分单位还分季度或半年定时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交心谈心。

二是做到了回访教育与鼓励、疏导、帮助相结合,使受处分人员总结教训卸掉包袱,解开心结,轻装前进。有一个乡镇的副职由于在一次工作中负有领导失职责任受到处分后,调到其他乡镇工作,受处分后背上了思想包袱,工作、思想都很消极。在回访教育中我们语重心长的与其交谈,指出犯错误不等于没有能力,绝不能因为受处分而自暴自弃,更不能懈怠自己的工作。通过交谈,他本人深受感动,工作勤恳努力,还主动提出愿意到更加艰苦的地方去磨练自己。

三是做到了回访教育与教育防范、建章立制相结合,将回访教育与惩防并举紧密联系起来。针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违纪特点和查案中发现单位部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回访教育过程中,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个别谈话等,让一定数量的党内外群众参与分析回访对象所犯错误的思想根源以及源头,共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收到了既帮助回访对象一人、又教育警示一篇的效果;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回访教育重视不够,他们认为回访教育只是纪委的事,他们只是被动的配合,没有主动谋划。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不够,如组织、人事、民政等部门还没有形成整体合力,还没有完全做到开展回访帮教与干部考察使用、与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相结合,受处分人员诉求落实难。三是回访教育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开展回访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是把回访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把回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融入到反腐倡廉的大宣教格局之中,通过灵活的回访教育方式,把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心理教育结合起来,有效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感染力和亲和力。二是把回访教育与疏导帮教相结合。针对不同的错误性质及处分情况,对受处分人员采取不同的回访方式,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心暖人,力解思想&;疙瘩&;,使受处分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三是把回访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在回访教育中多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相关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帮助其积极整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是把回访教育与办案工作相结合。将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的延伸环节,通过回访教育来监督、评议执纪办案的情况;通过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变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申诉案件的发生。五是把回访教育与排忧解难相结合。在回访教育中努力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的同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克难勇进、励志创业。六是把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与组织、宣传等联合起来开展经常性地电教片、党政纪条规、廉政警示影片宣传,进行舆论回访,让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使犯错误或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都受到警示。

第四篇: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回访复查的意见

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已进入“回访复查,巩固提高”阶段,为了检验前阶段工作的效果,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集中教育的成果,在市机关各部门按照第四阶段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回访复查的同时,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将从4月底开始,对各单位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回访复查。现就做好回访复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回访复查

的组织

回访复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的6个督查组具体负责。

二、回访复查的内容

回访复查以是否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思想障碍、是否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是否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内容,主要查看市机关各部门通过前阶段的集中教育活动为基层解决了什么问题,机关作风有哪些明显变化,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有哪些新的举措,以此作为评价前阶段工作尤其是集中整改成效的标准。

(一)围绕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思想障碍,看思想解放有无新突破。重点查是否通过学习教育切实解决思想观念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框框和陈规陋习,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确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围绕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看转变职能有无新举措。重点查是否精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否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是否有效解决制约机关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是否围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轮岗交流、竞争上岗。

(三)围绕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看服务水平有无新提高。重点查是否纠正了部门本位主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不力等现象,把为发展服务作为市级机关的首要职责,把为民、利民、便民作为机关工作的立足点。是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三、回访复查的形式

督查组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阅看台帐资料、检查整改效果等形式开展回访复查。

(一)听取汇报

听取市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各阶段工作的情况汇报,重点听取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排找问题、建章立制、落实整改等方面的情况。

(二)阅看资料

集中教育第一阶段,重点看召开党委(组)会专题研究部署集中教育活动的记录,机关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动员大会报告和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学习台帐和记录、心得体会文章。第二阶段,重点看征求意见的有关资料,机关集体和科室、个人的总结对照材料,民主生活会记录;机关内部民主测评和评议的汇总情况。第三阶段,重点看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机关集体、科室和个人的整改方案,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效果

主要查在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上能否结合部门和个人的实际,解决好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带头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尤其要查是否认真制定本单位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划。规划中是否包含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是否对机关干部定期开展形势教育、责任中心意识教育、谈话诫勉等活动,把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作为促进机关干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的重要手段。

查市机关各部门是否根据职能权限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和程序,在行政审批、规范管理等方面找出存在问题,拿出整改措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效率。针对市机关各部门尤其是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中的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权力集中的问题,是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进行轮岗交流或竞争上岗。

查市机关各部门是否找准存在问题,突出整改重点,推出新的举措,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是否在1至2个制约改革发展最明显的问题上,拿出有效的举措。是否建立和实行责任明确、程序规范、保障有力的首问责任制。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避免基层群众往返,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是否建立和实行以提高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两提高”为核心的服务承诺制。结合政务公开,认真践行承诺内容,落实“限期办结制”,取信于民。是否严格执行禁酒令。是否对集中教育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及时作出处理。

开展回访复查,是进一步发现存在问题,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市机关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认真对照,严格自查自纠,积极作好迎查准备。督查组要坚持标准、履行职责,强化指导。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对照每个阶段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认真进行回访复查。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活动或整改不力的部门,要严肃指出,并督促其进行重新整改,确保集中教育活动取得预期的成效。

第五篇: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回访复查,巩固提高”阶段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的意见》,现对“回访复查,巩固提高”阶段的工作安排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回访复查活动,进一步发现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拓展集中教育活动;同时,要以这次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集中教育的成果。

二、具体安排

这一阶段从4月25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开展回访复查

1、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在4月30日前将派出督查组,采取参加会议和活动、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帐资料、进行实地检查等形式,对有关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各个阶段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其他部门组织抽查,对活动不规范、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要督促进行重新整改。

2、从4月25日至4月30日,市机关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同时成立督查机构,制定回访复查工作方案。要结合整改情况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和联系,以基层和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本机关内部的科室和个人的整改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行督查回访。

3、从5月8日至5月15日,要针对对照检查,查摆问题阶段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省,采用召开小结会、进行自我回顾反思等形式,进一步查看整改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4、召开一次回访复查情况通报会。市机关各部门要在5月16日至5月20日之间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回访复查情况,包括已经整改到位、正在整改和尚未整改的问题,继续完善相应的整改方案。

(二)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机关各部门要以这次集中教育为契机,建立起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切实加强学习,注重思想建设。思想建设是作风建设的灵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关键要以加强学习为手段,把思想建设放在第一位,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严格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做到规范化、系统化,把学习理论与改进思想作风结合起来,与提高思想素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2、狠抓制度落实,坚持长效管理。要把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机制贯穿于机关作风建设的全过程,确保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性和规范性。要切实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克服把制度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墙壁上的现象,强化制度管理,把落实制度作为实施长效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举措,用严格的制度来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行政行为。

3、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市机关各部门要立足于方便基层、方便群众,从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出发,实行服务承诺,推行政务公开,把各自的职能、工作的流程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动向基层和群众作好宣传,特别是要把那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办事和审批程序、规则、条件、时限等信息公开,将监督方式和途径公开,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有关要求

1、要抓好落实。市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做好回访复查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积极主动配合好市督查组的工作。

2、要突出重点。开展回访复查要着重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出现问题“反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有无遗漏或矛盾等。

3、要搞好总结。在整个集中教育活动阶段结束前,要认真搞好集中教育活动的总结,并以这次活动为新的起点,将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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