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资金监管协议

2023-01-18

第一篇:房屋买卖资金监管协议

房屋交易资金委托监管协议书编号:

甲方(买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

电话:传真: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时填列):

乙方(卖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

电话:·传真: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乙方为自然人时填列):

丙方:银行

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位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二、甲方因买受上述房屋共需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的购房款。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委托丙方对购房款中的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监管资金)进行冻结、解冻及划转,丙方同意接受委托,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账户开立

一、甲方在丙方处开立以下账户:账号,户名。(以下简称买方账户)

二、乙方在丙方处开立以下账户:账号,户名。(以下简称卖方账户)

第二条 委托期间与委托事项

一、委托期间

本协议委托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发生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终止情形之日止。

二、甲方将用于购买上述房屋的监管资金存入买方账户之日起甲方委托丙方将该账户中的款项冻结,并按以下第种方式办理有关解冻、划款手续:

(一)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经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备案,(可选择甲方/乙方/甲方或乙方/甲乙双方)向丙方出示经备案的买卖合同原件,并向丙方提供买卖合同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需签章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后,丙方可将买方账户中的监管资金全部解冻并划转至卖方账户。

(二)上述房屋从乙方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个人或单位)名下,(可选择甲方/乙方/ 甲方或乙方/甲乙双方)向丙方出示上述房屋交易的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并向丙方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需签章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后,由丙方将买方账户中的监管资金全部解冻并划转至卖方账户。

(三)上述房屋从乙方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个人或单位)名下,(可选择甲方/乙方/ 甲方或乙方/甲乙双方)向丙方出示过户后的产权证原件,并向丙方提供产权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需签章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后,由丙方将买方账户中的监管资金全部解冻并划转至卖方账户。

(四)丙方收到相关材料后分次将监管资金解冻并划转至卖方账户的,按双方约定的顺序执行:

1、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经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备案,(可选择甲方/乙方/甲方或乙方/甲乙双方)向丙方出示经备案的买卖合同原件,并向丙方提供买卖合同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需签章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后,由丙方将买方账户中的监管资金解冻并划转元整至卖方账户。

2、上述房屋从乙方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个人或单位)名下,(可选择甲方/乙方/ 甲方或乙方/甲乙双方)向丙方出示上述房屋交易的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并向丙方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需签章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后,由丙方将买方账户中的监管资金解冻并划转元整至卖方账户。

3、上述房屋从乙方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个人或单位)名下,(可选择甲方/乙方/ 甲方或乙方/甲乙双方)向丙方出示过户后的产权证原件,并向丙方提供产权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需签章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后,由丙方将买方账户中的监管资金解冻并划转元整至卖方账户。

4、(可选择甲方/乙方/ 甲方或乙方/甲乙双方)向丙方出示过户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并向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需签章注

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后,由丙方将买方账户中的监管资金解冻并划转元整至卖方账户。

5、(可选择甲方/乙方/ 甲方或乙方/甲乙双方)向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签署的乙方向甲方交房的确认书复印件(该复印件上需签章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由丙方将买方账户中的监管资金解冻并划转元整至卖方账户。

(五)其他方式:

丙方对甲方或乙方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的真伪不承担验证责任,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协议终止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丙方自动解除对买方账户的冻结:

一、甲方与乙方解除房屋买卖关系,并共同向丙方提出终止委托的书面申请;

二、甲方与乙方因其他原因共同向丙方提出终止委托的书面申请,丙方同意的;

三、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将资金解冻并划转完毕;

四、本协议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含签订本协议当天及第90日),丙方未收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资金划转的相关证明材料,本协议自第90日的次日起自动终止;

五、买方账户或卖方账户被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部门冻结或扣划。

第四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协议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管辖法院为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五条 通知条款

一、协议各方就本协议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均应按本协议所记载的住所、经办人等,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报、信函等书面文件)通知对方。

二、若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变更本协议所记载的住所、经办人、电话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甲方、乙方、丙方中的任何一方按对方变更前的住所、经办人等向对方发出的书面通知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委托期间若买方账户或者卖方账户资金被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部门冻结或者扣划,丙方应在冻结或者扣划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

第六条 声明条款

一、委托期间若买方账户或者卖方账户资金被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部门冻结或者扣划,由甲方和乙方与冻结、扣划机关交涉解决,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和乙方因买卖房屋所发生的争议和纠纷与丙方无关,丙方只负责对购房款的冻结、解冻和划转。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一、甲方、乙方为自然人的,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字并加按手印;甲方、乙方为非自然人的,本协议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协议经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甲方将用于购买上述房屋的监管资金存入买方账户。

第八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乙方(签字)(手印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资金监管协议

附件六 资金监管协议 甲方:国电宁夏英力特积家井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为加强国电宁夏英力特积家井煤业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公寓楼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重点项目财务管理的要求,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资金账户的管理

第一条:为保证本项目资金正常运行和安全有效使用,本项目资金采取封闭管理的模式,即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项资金的监管应在甲方和指定银行丙方系统内进行。

第二条: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银行丙方开设银行账户,如在未经批准的银行开户,甲方将对其不予拔付任何项目建设款项。

第三条:乙方申请开设银行账户,应按规定向开户银行丙方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丙方应及时办理开户手续。

第四条:开户银行丙方应依法为乙方保密,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部门和甲方外,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乙方的存款。针对丙方银行新开展的业务,丙方有义务对甲方、乙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五条:乙方申请撤销账户,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与丙方开户银行核对账户余额无误后,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凭证、开户许可证等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第六条:乙方的账户只能办理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业务,不得出租或转让及用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在丙方银行开立网上银行业务,乙方使用网上银行付款须经过甲方审核并授权后方能支付。

第二章 项目资金的管理

第八条:甲方将应付工程款统一支付到乙方账户内,丙方银行在以后的开发建设中始终担负监管资金的责任。

第九条:甲方授权丙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可以对乙方提供的支款凭证、资料进行调查、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验明乙方付款用途的真实性。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真实的向其提供所需用款用途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预付款,乙方支取预付工程款时,必须向丙方银行提供购买材料的合同或发票,丙方须和甲方项目计划的数量核对后方可为其办理业务;乙方向上级单位支付管理费时,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乙方不得虚构业务套取项目建设资金,一经发现丙方有权利停止付款并报告甲方处理。

第十一条: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丙方银行提供经许可后的乙方承包单位月资金使用计划;丙方银行要严格按照月资金使用计划办理付款业务。

第十二条:丙方银行需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对乙方的用款情况详细登记,并负责每月月底(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用款情况及流向报告。对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资金,丙方银行应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调查,发现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及时将情况报到甲方。

第十三条: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乙方违反规定用途转款或用款的,丙方银行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到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拒绝办理付款业务。

第十四条:甲方资金到位后,乙方应对本单位的人工工资审核发放规范到位,每月______日前向丙方银行提供工资支付表及个人开户相关资料,由丙方银行统一发放。

第十五条:为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乙方在承建的工程交工验收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转移资金。

第十六条:丙方银行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积极协助甲方审查、查询乙方出具的合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确保保函真实有效。

第三章 违约处理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或套取工程建设资金,甲方将要求丙方银行停止乙方银行账户的对外付款,并通过履约保证金追回流失资金,同时处以10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附 则

第十八条:对于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乙方、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第十九条:本协议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 各执一份。自签约之日起生效执行。

(此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第三篇: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监管方): *******律师事务所

为保证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丙方监管资金为甲乙双方合同项下的资金,具体数额依据甲乙双方的合同确定。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为甲乙双方协议的约定的每笔监管资金从乙方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甲方完成合同项下的任务经乙方认可后,由丙方根据乙方的通知将监管资金转至甲方账户之日止。

第三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帐户

第四条

丙方资金监管账户接受款项的前提是:

(1)甲乙双方达成服务协议约定

(2)甲方通知丙方收款

(3)乙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汇款至丙方账户

第五条

丙方从资金监管账户向甲方转账的前提是:

(1)甲方完成协议约定事项

(2)乙方确认后向丙方发生转账通知

第六条

逾期汇款、逾期通知转账以及发生纠纷时的处理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须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款项汇入丙方账户。每逾期一日,支付该笔监管资金%的违约金。

(2)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约定服务事项或乙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已汇入丙方的款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暂停划转,该暂停转账通知一式两份,乙方需同时通知到甲方。因甲乙双方因协议约定产生的纠纷在解决钱,丙方有权暂时保管监管资金,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书面通知丙方。因纠纷延长的资金监管费用,加收该笔资金监管费用的 %,优先从监管资金中扣除。

(3)乙方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未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丙方转账的,丙方有权应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约定按时转账,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丙方有权根据甲乙双方达成的协议或者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监管账户资金返还乙方。 第七条

非因丙方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的,监管资金已经汇入丙方账户的,丙方仅有义务协助退还乙方该笔监管资金。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

丙方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笔资金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资金流转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资金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 丙方对交易资金的监管不意味着对甲乙双方依约履行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甲乙双方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交易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

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监管费用为元,由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资金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乙方收到合同约定办理的签证,甲方收到全额监管资金,自行失效。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证件号: 证件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篇二:投资资金委托监管协议

投资资金委托监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设立____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释义

1.1 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1.2 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资金号:__________________)

1.3 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1.4 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1.5 托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投资顾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

拨的过程。

1.8 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 1.9 信托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1.10 投资顾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1 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2 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1.13 信托资产净值:最近一个估值日,本信托项下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证券投资市值的总和。

1.14 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资产净值-信托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1.15 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16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证券交易的程序 2.1 所有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证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计划书,交易计划书应由丁方审核,并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甲方按照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执行操作。具体的交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2.2 甲方在收到经_________亲笔签名确认后的合法交易计划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证券账户上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如因交易条件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停牌、证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交易指令书不能执行,则甲方执行该交易计划书的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3 甲方在证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复印资金对账单并加盖甲方的业务专用章,传真给乙方和丁方以资核对。资金对账单正本于每星期一与托管银行交换文件时提交。 2.3 证券交易完成后,如有买差,丙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划拨资金的金额;如有卖差,则丙方应将证券资金账户上剩余的全部资金划入信托账户。

第三条 证券账户的监管 3.1 丙方保证:在本集合资金信托存续期间严禁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如果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挪用的资产归还本信托,且支付挪用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2 丙方保证:不为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用于任何质押担保的手续和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质押担保手续和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而造成该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

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用途,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的资产并支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3 丙方保证:不受理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对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对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进行转托管。如果证券账户被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被转托管,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规定的终止条件,并且已经进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信托财产分配)后除外。 3.4 丙方保证: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丙方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且有及时通知(以传真件发出为准)甲方和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如果丙方未能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的损失,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认购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5 丙方负责监督甲方的证券资金账户。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 购买st、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3.5.2 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证券,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额的5%; 3.5.3 本信托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证券品种的投资余额超过本信托资产净值的10%;

3.6 乙方和丁方有权从丙方得到本信托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对账单。 3.7 丙方应在发生交易(含证券分红、派息、中签、送配股等)业务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将上一日资金对账单通过加密数据设备发送到乙方,并电话确认乙方已接收资金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出现发送延迟等情况,传输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应确保所发资金对账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证券账户处置

一旦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负责本信托投资业务,或满足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条件之一,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和丙方监督甲方立即开始按规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财产分配程序进行清算,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证券账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证券账户上所有股票、撤销指定交易、拆户和销户等。

第五条 资金清算 5.1 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采用净额清算方式,具体如下:在发生证券交易后次日即(t+1)

日,对于证券交易买差资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凭丙方签字盖章的资金对账单和丙方通知甲方划拨资金的传真件,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书,乙方根据从丙方取得的资金对账单对该指令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当日12:00前将交易所需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2款所列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对于证券交易卖差资金或证券派息,丙方自动在(t+1)日12:00前将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3款所列信托账户。

5.2 证券资金清算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3 信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4 丙方保证甲方证券资金账户上除证券以外的信托资金应以(t+1)方式及时划拨到信托账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划付。除此以外,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5.5 甲方保证将证券交易买差资金于(t+1)方式及时划拨到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如果甲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丙方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5.6 甲方在证券交易后一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及时对账,若发现误差,甲、乙双方应共同查找误差原因,并由过失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7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则丙方应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这些权利且有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若因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享有这些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应在其网站_________公布信托单位净值,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更新信托单位净值,否则视作违约。

6.2 如因甲方不按经_________先生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3 因丁方违反证券交易法规,恶意操纵股份或联手操纵股份,或利用内幕消息谋利等造成损失的,由丁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4 丁方在投资证券市场时,不得进行国债回购融资业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丁方负全部责任。

6.5 从本信托成立到本信托终止并清算、分配完毕的整个过程,本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对证券账户进行监管和处置。如果丙方对证券账户的监管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而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对证券账户及乙方对信托账户的监管和处置未达到合同其他条款的要求,则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负赔偿责任。

6.6 甲、乙、丙、丁各方仅依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顾问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而不因其根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以外的事由与协议各方或其他当事人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以及通讯、网络、电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合同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损失的扩大和确保信托财产的完整。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由于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未能得到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并根据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第九条 本协议引用其它合同条款之内容

9.1 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的主要内容为: 9.1.1 信托终止时应进行信托清算。

9.1.2 信托清算程序:停止购入证券品种,除非遇到证券停牌或其他原因无法卖,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尽量以市场最高价格卖出持有的所有证券品种并清算头寸。受托人通知托管银行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应支付给受托人的信托报酬,应支付给托管银行的托管费,应支付给投资顾问的管理费和绩效费后,计算每单位信托净值。

9.1.3 受托人在信托清算程序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并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9.1.4 受托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在信托清算期间的利息。 9.2 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的主要内容为: 9.2.1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9.2.2 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时,经过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并得出每信托单位净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委托人持有的本信托单位的份数乘以每信托单位净值计算出的金额,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付至委托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信托受益账户。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篇三:资金委托管理合同[2]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了资金有效运作以获取投资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将受托资金用于期货投资与股票投资,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2010年月日前,将甲方的资金***万元存放入乙方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一年,从2010年月日至 2011年月日。

第五条 乙方按当日收盘的净权益制作资金累计收益率曲线,在每周日发到甲方电子信箱。

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受托资金一定会获得收益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第七条 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

第八条 资金的运作如果发生亏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缴纳管理费。 第九条 当日结算后资金损失额(期初资金-当日结算后净权益)一旦达到初

电子信箱:

始资金额的 30 %,在双方有新的协议之前,将暂停一切操作。如若甲方要求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将持仓头寸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十分钟内及时予以平仓(若因涨跌停板无法平仓,则在可平仓的时候立即平仓;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将剩余资金(期初资金-亏损)在7个交易日内交还给甲方。

第十条 除因本合同规定而不应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管理费。期末盈利率不高于100%时,管理费为该资金盈利的5%;期末盈利率在100%以上,100%以内盈利管理费为该部分盈利的5%,超过100%部分盈利收取该部分盈利的10%。

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甲方、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协议:

如果投资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资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4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五条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 委托管理期限届满;

2、 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根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帐户的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终止次日对该资金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使资产以货币形式存在(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处理该帐户的损益。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7个交易日内将甲方按合同约定该得资金返还甲方(若订立新合同,则按照新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乙方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0.3 %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六章 本合同术语的解释规则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清算价值的计算以期满日清算后资金余额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盈利”指委托终止时的清算价值减去此帐户的初始资金额后的正值;负值即为“亏损”。

第二十四条 盈利率为盈利与委托管理帐户初始资金额的比率。

第二十五条 净权益=期末余额+浮动赢利-浮动亏损

第二十六条 期末余额=期初金额+平仓赢利-平仓亏损-手续费-交割手续费-税金-交易所风险基金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资金监管协议_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工程资金监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开设与签订合同单位名称一致的银行结算账户。如果甲方有指定银行,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户。

二、为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视业主拨付资金情况,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发生业主不能付款情形,乙方不认为是甲方违约,对因此产生的迟延付款不主张利息、违约金。

三、乙方必须将甲方所拨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保证不外借、挪用、转移资金。严禁使用本项目资金购置设备。

四、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流向进行监控,监控范围包括农民工工资、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费、机械租赁费等大额款项,以及在当地的其他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水电费、临时占地费等。

1、乙方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承诺采用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按期支付。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代发工资事宜。

2、乙方没有办理工资代发业务时,甲方有权代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这种发放并不表示甲方与乙方工人构成劳动关系,乙方应提供授权及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采用委托付款的方式将监控范围内的款项代乙方支付到与乙方就本工程有经济业务往来的第三方。

4、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监控流向所需相关资料,包括:施工进场前提供农民工身份证等人员信息;支付农民工工资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并有被授权人签字的工资单、付款委托书;发放后提供银行代发工资业务回单原件;代付其他款项时提供付款委托书、与第三方合同等。乙方保证提供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外借、挪用、转移,或存在套取资金嫌疑时,有权中止资金支付,并视情节采取终止合同、清退出场等措施,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五篇:资金帐户监管协议

甲方(出资方):_________ 乙方(操作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设立在丙方的资金帐户,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及股票交易的正常进行,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对甲乙双方开立的股票、资金账户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帐户资金来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投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的投资范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股票、基金及国债)。

第四条 操作方式

一、由甲、乙双方分别在丙方开立共管帐户。

1.甲方开设帐户:户名_________;帐户号码:_________(此帐户为甲方开设并委托乙方管理的帐户,但乙方只有操作权无提款转帐权,以下简称共管帐户)。

2.乙方开设帐户:户名_________;帐户号码:_________(此帐户为乙方开设,以下简称保证帐户)。

本协议签订时,三方确认甲方开设帐户内资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现金)、乙方开设帐户内资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现金)。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不得在该帐户提取现金或将资金转入其他帐户,亦不得办理转托管或撤消在丙方的指定交易。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不得在该帐户提取现金或将资金转入其他帐户,亦不得办理转托管或撤消在丙方的指定交易。

二、受甲方委托,乙方在约定的投资范围内对共管帐户享有独立的操作权。甲方有权随时对甲方的资金市值状况进行查询,甲方如需要了解共管帐户市值及其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帐户项下的资金情况,应事先书面通知丙方。丙方在收到其通知后应当提供加盖其公章的反映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的市值状况。但为保障乙方操作的独立性,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共管帐

户的具体交易品种。

三、为确保本协议安全的履行,甲方、乙方授权丙方对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进行监管。丙方承诺,没有甲乙双方的共同书面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动用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内的资金(乙方进行买卖操作除外)。丙方并负责对乙方在该帐户项下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买卖有价证券)进行监管,但对该帐户项下买卖有价证券的盈亏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合同期结束前一周内,乙方必须卖出共管帐户和保证帐户内的全部有价证券。合同结束后第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投资结果确认书。此投资结果确认书必须得到丙方的盖章确认后再由甲方确认。

五、乙方承诺以保证帐户上的(_________元)作为保证,保证共管帐户资金期末市值不低于___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交投资结果确认书后,期末市值低于期初市值部分,乙方授权丙方从乙方保证帐户上拨转到共管帐户。

六、甲、乙双方保证共管帐户在合同生效之前和合同生效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发生透支、质押、担保等情形。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某方若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必须保证于纠纷发生之日即向本合同的另外两方通报,不得隐瞒。甲方由此纠纷而引起共管账户上的损失,不在乙方保本责任范围之内。

七、共管帐户期末市值高于期初市值的部分,为投资利润,甲乙双方协议按照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比例分配,乙方所应分配利润,由丙方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投资结果确认书”,从共管帐户拨转到乙方保证帐户。

八、甲方必须保证共管帐户资金的合作使用期限,不得中途退出,如有变动须经协商,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在委托期限内,除非出现以下第十条所述情况,甲、乙双方均无权对共管帐户和保证账户进行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

十、共管帐户及保证帐户内有价证券市值与保证金之和小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委托丙方卖出共管帐户中的证券,账户市值比期初市值减少部分,由丙方从乙方保证账户上划拨回共管账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辨,并同意由丙方协助办理。

一、丙方作为监管方,有责任监管甲、乙共管帐户及保证账户,在监管时间内,不能进行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有责任按本协议以及由甲乙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指令协助办理帐户内的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及指定交易等证券业务,并在共管帐户和保证账户合计市值低于_________元时,由指定专人通知甲乙双方。

十二、丙方对符合本协议及委托书的书面指令的执行,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甲、乙双方的异议均不影响上述指令的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均应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与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若三方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终止与其他

一、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丙方所承担的监管责任即自行解除,本协议终止。

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解除双方委托关系,并书面通知丙方,丙方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协议终止。

三、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三方仍愿意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定协议书。

四、甲方、乙方的开户资料,甲方对乙方的不可撤消授权委托书,以及甲方填报的卖出委托单等均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持一份,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篇二:资金帐户监管协议

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甲方(借款方):_____ 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 ________ 联系方式:

乙方(担保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 ________ 联系方式:

丙方(贷款方、监管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联系方式:

为确保_____ ____、______ ___签订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合同(以下称为“合同”)的履行,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书,约定甲乙双方授权及限制事项,并由丙方根据约定事项进行监管。

第一条 甲方在丙方开立资金帐户(资金帐号:________),甲方承诺该帐户专门用于 。甲方对该帐户的开立与帐户内资金的合法性负责。

第二条 本协议监管期限为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方不可撤销地委托丙方对上述帐户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如下:在监管期内,如本合同项下的账户内资金需要发生划转等变动,须以乙方出具的书

面通知为唯一充分且必要条件,转出的金额、对象、时间、方式等都以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唯一依据。非经乙方书面同意,除存入资金外,甲、丙方承诺对该帐户内资金不基于任何原因以任何形式做任何变动。

第四条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丙方落实上述监管措施,甲方承诺不对本合同项下帐户做挂失、冻结、限制、修改密码、设定其他监管措施等任何限制或有可能限制乙、丙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向乙方借款的担保,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借款本金3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监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仅能由乙方做出,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丙方无权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提供住所为甲、乙、丙三方通知送达法定地址,通知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传真方式送达。

第七条 本协议书附件包括:

1、

2、

3、。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因协议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丙三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本合同签订地为:。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丙方:_________(盖章)

法人:______(签字) 法人:__ ___(签字)法人:_ __(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 _____年____月___日篇三:资金监管协议

专用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银行):

为规范****公司在参与***业务上贷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经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在各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各项****资金的贷款服务。

二、甲方应向丙方提供审查资金用途所需的有关资料。

三、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贷款资金挪作其他经营业务,甲方有权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拥有贷款资金的所有权和专项使用权。

二、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专项结算账户。

三、乙方应接受甲方对贷款资金结算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乙方应向单位所在地支行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动员预付款银行保函和银行履约保函,在提交甲方和丙方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动员预付款支付手续。

五、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报送当月用款计划和。

六、乙方的所有合同或协议(包括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设备的购买合同等),必须报甲方计划合同处、财务资产处核备,并抄送丙方一份。

七、乙方必须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转移贷款资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贷款合同。

八、甲方委托丙方对乙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即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贷款专用账户内的贷款资金要全部用于政府采购业务的资金结算,否则,丙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三条 丙方权利义务

一、丙方应为甲方和乙方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理压票压汇压款,应配备专管员提供资金结算咨询服务。有义务接受甲方对贷款资金管理、监督。

二、丙方应配合甲方对乙方贷款资金监督管理。

三、丙方有权在乙方违反贷款合同规定、擅自转移贷款资金时,按照甲方要求从乙方结算账户中划转等额款项进入专户存储。专户存款未经甲方的书面批准不得支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核算专项账户内的贷款资金挪用,作为政府采购业务以外的支出时,应按挪用资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视挪用金额大小、性质等情况,终止贷款合同。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贷款偿还后自动失效。

第六条 协议文本数量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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