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2022-07-20

第一篇: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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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宅基地转让问题和房屋纠纷一直以来是大家关注的老大难问题。近日,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农村进城落户人员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的。宅基地买卖问题有法可依了。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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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宅基地买卖有3个原则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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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集资房买卖问题

我想购买某单位的一套集资房。但要五年后才能过户。我们现在只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而且购房协议还不能公证)。这样我们的购房合同有效吗?集资房过户与商品房市一样的政策吗?

律师解答:

这样的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当所附条件成立的时候,合同生效,所附条件不成立,合同不生效。集资房过户,可能 会要求单位盖章,其他与普通商品房一样。

推荐阅读:

集资房购买人的风险

集资房转让协议书

集资房资格能否转让?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第三篇:集资房买卖合同

特别声明:

合同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

一经签订,即认为合同当事人已经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约定行使权利并主动承担义务。

甲方(卖 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买 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通过集资建设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买房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名额款项后,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成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 集资建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

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甲方依

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房屋建筑面积为的产权,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的房屋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甲方将上述第一款所取得的产权转买给

乙方,即乙方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唯一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代为收取乙方缴纳的房屋

集资建设款项,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收取每笔集资

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由乙方自行交款,甲方

亦应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

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

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第三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

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

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四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

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使基于实际

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

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及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房屋产

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如果甲方单位暂时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办理至乙方

名下,则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将以其名义取得的房屋产

权证等相应资料交由乙方持有,待单位或政策允许过户时负责将该房

屋的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其过户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

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4、自乙方支付甲方该房屋权益转让费全额之日起,乙方即拥有

该房屋的一切权益,包括基于该房屋享有的优惠、赠与等一切权益。甲方对该房屋产权、房屋买卖价格等均无权过问及处理。

第五条、集资房款缴纳金额

甲方出让其参与单位集资建房权益后,乙方负责按期缴纳集资建

房所有费用,甲方必须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所有缴款等事宜。

第六条 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权益转让费人

民币 ¥万元整(大写:捌万柒仟玖佰叁拾捌元整 )以外。

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后期因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而

发生的各种法定税、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分两次已支付。第一次支付¥万

元;人民币大写:整;在签订该合同的时支付,第二次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在2012年 月 日

之前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

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转让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与甲方单位所建设

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转让费款项数额相同

的违约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内容,甲方除有权收回房

屋产权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转让费及房屋集资款。

3、甲方不能在单位和政策允许的时间内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

乙方有权向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放弃房屋所有权。甲方按市价支

付给乙方该房屋价款,并向乙方支付不低于该房屋市价30%的经济赔

偿。产权过户的最低期限(无论单位或政策是否允许)为该房屋办理

产权之日起的6年之内。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

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

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

张和权利。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

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

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1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

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

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

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

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二手集资房买卖合同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二手集资房买卖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我整理的二手集资房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二手集资房买卖合同范文一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在通过集资建设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资 楼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层, 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第三条、集资建房手续XX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XX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XX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四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XX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XX和取得

1、如果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及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XX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如果甲方单位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XX至乙方名下,则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将以其名义取得的房屋产权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XX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五条、甲方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 分三批给甲方报酬 万元整,第一批在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六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报酬 万元整( )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因XX房屋产权而发生的各种法定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报酬。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集资房买卖合同范文二

出卖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受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单位房坐落于____太原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区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乙方支付甲方协议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协议,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协议,定金不退。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 __________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__________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五、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XX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在XX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甲方不包XX房产证。但有关建房许可证、规划证、土地使用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归甲方XX,所需所有费用均有甲方负责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09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 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 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十、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立约人: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订于________________市(县) 二手集资房买卖合同范文三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上海超原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潘林妹,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二)房地产座落: (部位: 3楼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

价款为(人民币)为 元,(大写): 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全款付清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3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四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 款内容XX。

(一)每预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0.5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 款内容XX。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 0.5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二 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中介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第五篇:集资房买卖合同范本

集资房买卖协议书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通过集资方式建设住楼,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 集资建住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房屋坐落于 清泉小区 第 栋 层 号,房屋结构为 室 厅 厨 卫(原始结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2、房屋为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的产权。甲方须保证其有权处分该房屋,即甲方单位允许转卖、所有产权人一致同意处分,且该房屋上不存在产权纠纷、抵押、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瑕疵。

3、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 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第三条 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四条 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及其附带全部钥匙转交付予乙方。 2 乙方即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及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如果甲方单位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则甲方应自能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之日起 60 日内办理完毕(法定税、费用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办理完毕之日起的 5日内将房屋产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定税、费由乙方承担)。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五条 甲方转让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给付甲方相应转让报酬 元整(大写: 元整)。

第六条 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转让报酬 万元整(大写: 元整)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中,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

3 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转让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转让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1、甲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的;

2、甲方违反本协议,将房屋卖与他人的;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未经乙方同意在房屋上设立其它权利的;

4、其它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违约行为。

(二)乙方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报酬。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1、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2、该房屋如因继承等导致产权变化时,新的产权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15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4 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文本及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共五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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