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模式研究论文

2022-04-29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研究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老龄化问题已经不容忽视地摆在了我们面前,老龄化的日益严重导致的最大问题是养老问题,而养老问题中最难解决的是毫无保障的农民的养老问题。山东省莱芜市在农村养老方面采取了一种新型的模式,即政府牵头、商业运作、惠及农民的新型养老模式。本文具体介绍了此养老保险的政策方法、实施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农村养老保险模式研究论文 篇1:

基于一般均衡模型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研究

摘要运用一般均衡模型,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进行研究,提出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筹资模式,可以实现农村劳动者个人效用最大化,农村经济利润最大化的最优筹资方案,从而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一般均衡模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筹资模式;宁夏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和社会转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和高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村养老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问题必然成为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关键问题[2].它关系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运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筹资方面存在着筹资标准低、筹集比例不合理、保费筹资来源不稳定,社会养老缺乏充足可靠的资金保障等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农村人口的养老需要.因此,设计科学合理的筹资模式,探索多渠道筹资,对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3].我国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在历史上经历了由原来的现收现付制逐步过渡到部分积累制的筹资模式[4].本文以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研究为例,提出了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筹资模式,可以实现农村劳动者个人效用最大化,农村经济利润最大化的最优筹资方案,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2.3两种筹资模式均衡稳态经济变量的比较分析

部分积累制经济与现收现付制经济相比,无论是反应农村经济增长效应的经济变量—每单位有效劳动的资本量和每单位有效劳动的产量,还是反应农村劳动者福利的经济变量——劳动者的青年期消费、老年期消费和劳动者的个人效用以及劳动者的养老金替代率,部分积累制的主要经济变量的均衡稳态值均高于现收现付制经济变量的均衡稳态值.这说明宁夏农村只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筹资模式,才可以实现农村劳动者个人效用最大化,农村经济利润最大化的最优筹资方案.

3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政策建议

在对以上两种筹资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实行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它既引进了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的机理,积累基金建立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统筹互助调剂的机制[12].首先,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过窄的问题,农村真正需要保障的农户的养老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其次,实行部分积累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行完全积累制的资金的基数大,保值增值难度大,难以保证未来的支付的负担.最后,它创造了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空间.因此,宁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筹资模式,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抓住宁夏城乡统筹的契机,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立和完善融入到城乡统筹的过程中.在此过程中,可以结合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增加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为农民群体多谋福利,最终形成政府与农民的双赢.

(2)在筹资过程中,坚持个人、集体、政府共同负担保险费用的原则.把握好“低门槛起步,逐步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等制度重点环节.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不能过高,政府引导, 试点先行,既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又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试点带动,逐步扩大覆盖面.

(3)重视农保资金的筹措,在保证个人、集体、政府3方面资金筹集到位的基础上,拓宽筹资渠道,实现筹资的多元化.在农保资金的管理方面,可以考虑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合并管理运营,利用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多年的先进经验和投资渠道,使农保资金能够顺利实现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梁颖.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 财经科学,2010,6(1):9-16.

[2]段家喜.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行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3]国务院办公厅. 国发〔2009〕32 号,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S].北京:国务院,2009.

[4]梁鸿,褚亮.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两种观点的比较——兼论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的模式选[J].市场与人口分析, 2005(4) :58 -66.

[5]崔万有.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济效应实证分析——55期生命周期一般均衡分析[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30(3):14-17.

[6]郑伟.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与经济效益[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7]张慧翀,谢炳庚. 基于生态足迹理论的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研究——以常德市临澧县为例[J].湖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2010,33( 3):119-123.

[8]庹国柱,王国军. 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 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2.

[9]王晓军. 对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收入替代率的定量模拟分析[J]. 统计研究, 2002(3):27-29.

[10]褚艳红.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研究[J].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14(6):77-81.

[1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S]. 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1.

[12]郑伟. 养老保险制度选择的经济福利比较分析[J]. 经济科学, 2002(3):74-83.

(编辑沈小玲)

作者:魏丽

农村养老保险模式研究论文 篇2:

关于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模式的研究

【摘要】老龄化问题已经不容忽视地摆在了我们面前,老龄化的日益严重导致的最大问题是养老问题,而养老问题中最难解决的是毫无保障的农民的养老问题。山东省莱芜市在农村养老方面采取了一种新型的模式,即政府牵头、商业运作、惠及农民的新型养老模式。本文具体介绍了此养老保险的政策方法、实施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莱芜市 三赢

2005年我国老龄人口已经达到1.45亿,占总人口的11%,而且每年以3.3%的递增速度在增加老龄人口。山东省老龄人口已经达到1293万,占总人口的13.98%,省内重要城市和沿海县市老龄人口比例达到15~18%,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省老龄人口比例要达到35%。按现在人口控制增长速度,我省老龄人口将达到4000万。由此可见,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老龄化的日益严重导致的最大问题是养老问题,而养老问题中最难解决的是毫无保障的农民的养老问题。

十六大提出了“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精神,之后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精神,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山东省莱芜市依据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探索性的在全市开展了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将政府、保险公司和村民密切结合起来,初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山东省莱芜市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

1、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的基本情况。山东省莱芜市政府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莱芜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目前已经初见成效。莱芜市辖莱城区、钢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等四区及22个乡镇(办事处)、1058个行政村;2006年总人口124.48万,其中农村居民869056人、5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1477人。截至2007年8月29日,全市农村居民参保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共计214464人,参保率82.02%,共发放65周岁以上参保农村居民存折77829个,发放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4669740元。

为完善现有的保险体系,2008年9月18日莱芜市市委市政府又颁布了《莱芜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补充规定》。

2、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实施思路。莱芜市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思路是:在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低点起步:将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个人交费起点低,采用趸交方式最高720元,最低360元,80岁以上的不用交费;65岁以上的参保居民,从2007年7月份开始,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30元。《莱芜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补充规定》中进一步补充规定,2008年以后统一收取720元/人,每年10月份参保一次。

(2)全面覆盖:全市所有农村居民只要年龄达到50周岁,人人可以参加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逐步提高:随着全市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政府的补贴额度,逐步提高参保农村居民的养老金发放标准。例如,2008年2月份后养老金由30元增长到40元。

(4)城乡衔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逐步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衔接。目前,已参保的农村居民,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能够自由转出。

3、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做法。

(1)政府补贴。市、区财政根据6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实际参保人数(包括80岁以上居民),按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补贴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个人交费。原则上50周岁为养老金交费起点,凡年龄在50—79周岁的农村居民趸交一定费用就可参保。

(3)市场运作。莱芜市政府看好中国人寿品牌价值的巨大影响力、在全市所占的重要位置、遍布各乡镇的服务机构和在全市百姓心目中的良好信誉,故委托保险公司负责全市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取、管理、保值、增值和养老金的发放等工作,实行市场运作。

(4)专门监管。莱芜市政府成立了专管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导小组,设立了综合办公室和审计监督办公室,负责政策的制定、解释、协调及养老基金管理、养老金发放的监督工作,确保基金发放及时。

二、惠及政府、保险公司及农民,实现 “三赢”局面

山东省莱芜市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将政府、保险公司(商业机构)和农村居民三者有效紧密的结合到一起,共同来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农村居民支付较少的保费(趸交),由保险公司进行商业运作,结合政府财政补贴共同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实现了“三赢”局面。

1、政府的财政补贴投入压力减少,赢得了较为理想的民生保障。农村养老问题是一个涉及社会发展和谐的重要问题,因此政府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解决。采用此项养老保险办法,有效配置了资源,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对于政府来说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贯彻落实了十六、十七大精神,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了以人为本。其次,建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重大改革和实质创新,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再次,做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农村与城镇的差距,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事关一体化进程大局。最后,抓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解决农民群众的养老难问题,有利于解决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广大农民群众对社会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2、山东省人寿保险公司莱芜分公司作为合作的商业机构,赢得了名利双收的局面。从名誉方面讲,对保险公司彰显中国人寿实力和服务水平,为今后业务发展提供了绝好机遇。保险公司管理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能够借助各级政府的行为和当地媒体的宣传,在广大城乡居民中快速提升中国人寿的良好形象,形成巨大的社会效益,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快速拓展农村市场,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实现“稳居莱芜最大,争做全省最强”的目标。

从收益方面讲,保险公司的保证账户基金按余额2.5%的收益,并根据总公司红利派发方案分红,而且可以按每次注入基金帐户金额的1.5%提取管理费 。

3、农村居民以较少的投入,赢得了年迈后的养老保障。农村居民历来就没有什么养老保障,年老后就靠子女养老。但是随着农村发展,子女生育数量减少,子女养老负担加重,农村养老成了一件棘手的事情。这项保险从农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以较少的投入,换来了较为长久的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三、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山东省莱芜市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初见成效,为农民的养老问题带来了切实的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1、宣传力度不够。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少有村民对这项保险非常了解,大多数村民对这项政策只是一般了解。村民之所以选择参加这向保险一是没有其他养老保障,二是比之商业保险村民对村委和政府更信任。所以,需要进行有效的宣传方法,让村民更好的了解这项政策,从而更好的服务村民。

2、保障水平相对较低。达到65周岁的参保老人每月可得到30元的保障金(随物价水平适当调整,2009年就调整到了40元)。尽管保障金会随物价适当调整,但总体来说保障水平还是偏低,这样的保障金不能彻底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

3、发放年龄太晚。农村养老保险规定,参保的农村居民只有达到65周岁才能开始领取养老金,而农村居民特别是女性农村居民在50岁以后就基本不能再从事体力劳动。从50岁到65岁的这15年里他们是没有任何保障的。

4、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基础环节多,在管理和实施操作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四、建议及改进措施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市、区、乡镇、村层层成立了领导小组,逐级安排专人抓好落实。要求保险公司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扎实开展工作。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对保险公司加强调度督察,定期通报情况,有力地推进工作落实。

2、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政府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派遣专门人员进村入户,进行宣传解释工作,让农民想要了解,更要有了解的途径。各村可以利用广播喇叭和宣传栏的方式进行宣传,宣传活动要简明易懂,要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真正地进村入户,入脑入心,把思想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让农民从心里真正的接受这项政策。

3、保险公司工作中要高标准、严要求,稳步推进。首先,保险公司要成立专门组织,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如要成立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技术、宣传培训、咨询投诉等专业工作小组,明确专人分别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工作。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为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稳步推进,全面做好支持协调工作。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严格参保人申请、初审和公示工作。最后,保证参保农民养老金发放准确到位,完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后续工作。

4、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尽管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标准不是很高,但还是有少数特别困难群众没有缴费能力,这部分人更要享受这项政策的好处。这就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从关怀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制度,想法设法帮助他们参保,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参保筹资难等问题。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同样是几百元钱,帮助他们参保却可以让他们受用一生。

5、通力合作、整体推进,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基础环节多。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同时,各级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政策。各级部门要建立健全资格确认、资金管理、养老金发放等监督管理机制,严把年龄关、身份关、程序关、资金收缴关和纪律关,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保险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韩俊:中国经济改革30年农村经济卷1978-2008[M].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

[2] 张秀英:当代中国经济热点问题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3] 刘岚、陈功等:农村社会保障研究应关注哪些问题——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研究回顾与展望[M].农村经济,2008.

( 实习编辑:胡冬梅)

作者:白 霜 付 燕

农村养老保险模式研究论文 篇3: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

摘 要: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已成为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突出表现在保障水平与覆盖面偏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缺失及管理效率低下等方面,笔者提出四点建议以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社会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建议

虽然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城镇,但是农村老龄化却早已走在了城镇前面,传统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模式已经不能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农村养老保障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农村居民一直依赖家庭养老的方式持续至今,在新中国实行土地改革之前,土地收入則是农民养老金的一个重要来源。可是目前我国人均土地资源极少、大片土地被工业或房地产占用,农民根本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权,以变卖土地养老的情况不复存在,土地养老的功能基本丧失。家庭养老必须向社会养老转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的改革势在必行。而由国家确立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

1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覆盖面小和保障水平较低。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有很大局限性,简单的将传统的社会保障范畴涵盖到农村,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大多数老年人出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障,这些本应享受到保障的人却一直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农村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因素,生活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比较大,农村居民在自身经济拮据的状况下,即使有心也没有经济实力购买养老保险。同时由于传统家的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农民的思想很难迅速转变。政府机构在推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时,并没有考虑到农村的文化水平,复杂的缴费方式以及回报率让农民不能理解政策的本质含义是什么,最终无法建立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信任。综合农村养老保险的回报率可以看出,社会保障水平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加上通货膨胀的因素,居民领取的养老金对生活难以起到根本性的作用。

1.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缺失及管理效率低下。虽然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已经有二十多年,但是目前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仅有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强制性以及国家的责任性,还不具备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由于目前还没有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法规,地方政府在制定本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办法时无法找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在具体实践中无法完全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执行,因而就造成各地区各自为政的局面,从而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也不符合广大农村居民的长远利益。

1.3"保富不保贫"倾向严重,目标人群的养老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凡达到了全国和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的农村居民,必须坚持养老保险;凡是已经解决温饱,且基层组织较为健全的地方,坚持政府积极支持引导和群体自愿参加相结合;凡是温饱问题没有解决的地方,暂缓开展这项工作。" 当前,我国开展养老保险的地区大多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能够参加养老保险的群体基本上是较为富裕的农民,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的养老保险还不能从社会保险制度中获益。所以就有了这样的状况: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在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展,参加养老保险的几乎都是较为富裕的农民。其实他们即使不参加养老保险,养老也不会成为太大问题。未来将会面临养老困难的恰恰是那些养老保险工作并未覆盖的不发达农村地区和没有能力投保的贫困农民,这种"保富不保贫"的养老保险制度,无法达到我们预期的目的,接下来农村养老的根本性问题并不能通过养老保险得到解决。这也是多数学者对《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不能真正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所提出的批评。

2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2.1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体系。改革与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与法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养老保险改革决策与法制建设相统一,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健康发展。同时,要健全农村养老社会保险的法制体系,包括地方法规和国家法律,使养老保险逐步走上完善的法制化轨道,并通过依法治理养老保险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1】。我国应该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同时,尽快的制定农村社会保障立法体系,并相应的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措施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切实做到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与持续性,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对政府推行社会保障政策的信心。加快建立在政府领导下的养老保险法律监督机制,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以及运营的规范性,并且通过合理的运作使养老保险基金不断增值,以便更好的提升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水平。

2.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上世纪我国的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积累和巨大的原材料市场,最大程度地促进了工业现代化的发展,目前工业反哺农业也是理所当然,在亿万农民步入老年的时候,应该由政府拨出一定的资金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障,以改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状况。在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前提下,可把今后增加的社会保障支出拿出大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养老保险。同时通过政策扶持,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适当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这样就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由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而不是主要或完全由农民个人负担。而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我国应该逐步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也应当像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一样,所有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承担。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应与城镇保持一致,逐步将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费用纳入到财政预算的范围之内,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逐渐得到发展和完善。另一方面,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层次。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应该逐步提高管理级别,由各个省市或者由设区的市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运作【2】。

2.3建立多样化的农村养老保险形式。要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从法律上打破现有制度的安排,建立多样化的农村养老保险形式。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使农村的家庭趋于小型化,传统的土地养老、家庭养老受到一定的威胁。因此,要在发挥传统养老方式的优势下,建立多样化的农村养老保险形式。多样化的农村养老保险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并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建立相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3】。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方面,仍可以采取个人交纳、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相结合的方式,但必须明确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应的补贴政策,可以通过补贴粮食价格的财政性资金、农业税返还、增加农产品消费税、征地补偿等措施将国家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而且不再从中提取管理费;同时保证将集体补助也能落到实处,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农村养老金计划的给付水平,而且也是对农民建立个人账户的一种激励。

2.4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使收益人群具有普遍性。宪法赋予每个公民都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保障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一种公共计划、社会行为、政府行为,具有社会性和公共性。作为农村居民,也应该享有在年老时从国家、社会和集体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现今的农村养老保险立法,在年龄确认上有很大的缺陷,从而出现只给予部分人而忽略另一部分人,造成了保险适用上的不平等。因此,建议在以后的养老保险立法中,须将受益人群扩大化,使人人老有所养,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社会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张震.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J].特区经济, 2007(4):143

[2]葛庆敏.论人口老龄化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齐鲁学刊,2010(1):110

[3]王凡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缺失的原因及制度"解锁"研究[J].社会科学论:学术研究卷,2007,(12).

作者简介: 李慧芳(1982- ),女,汉族,讲师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作者:李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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