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的文章范文

2022-06-18

第一篇:关于公司的文章范文

史上关于PPP项目公司最全一篇文章

一、PPP项目是个什么

PPP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作为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PPP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者和运营者而存在,也常常被称作“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实际上SPV这一名词在金融业及证券业用的较多。

二、必须设立项目公司吗

关于PPP项目是否必须要设立项目公司,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项目公司是否必须成立都未给出绝对的条文规定,但从现行相关政策分析,设立PPP项目公司并不是必须的。

第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强调“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

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的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规定:项目公司股权情况主要明确是否要设立项目公司以及公司股权结构。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项目公司不是必须成立,而是可依法成立,且需在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概况中就项目公司股权情况加以说明。

第二,《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指出“通常成立项目公司” 财政部印发的《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指出:“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是PPP项目的实际投资人"。但在PPP实践中,社会资本通常不会直接作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而会专门针对该项目成立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对社会资本方的定义,指出项目公司不是与政府方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唯一选择,而是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二者之一,证明了项目公司并不是非成立不可。但也指出通常是成立项目公司来实施项目的,这个原因下文具体讲述。

第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实施机构在招标谈判文件中的要求成立项目公司”

2015年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第25号令联合印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机构应当在招标谈判文件中载明是否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证明特许经营公司不是必须成立,而是根据实施机构,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的说明来决定。

三、谁来设立项目公司

财金156号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在项目初期阶段,项目公司尚未成立时,政府方会先与社会资本(即项目投资人)签订意向书、备忘录或者框架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务。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正式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第二十三条指出“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也就是说,是否成立项目公司,决定权在社会资本,但是政府可以参股。如果要成立PPP项目公司,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公司和政府方签订。

但是2015年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直截了当规定:“实施机构应当在招标谈判文件中载明是否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似乎将是否成立项目公司的权利交给了“非社会资本”(项目实施机构)。

由谁来决定项目公司是否成立,从现行法规政策来看,似乎尚不明确。以下两种情况是比较无争议的分类:

1、新设项目公司。又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没有政府参股,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出资设立;二是由政府指定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一开始就参股,也可以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后由政府制定机构出资参股。

2、股转和增资扩股。在政府方拟定参股的情况下,由政府方指定出资机构现行设立项目公司,待项目采购阶段确定中选社会资本后,中选社会资本方可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方式成为已经设立的项目公司的股东,并约定该公司负责PPP项目的全部执行工作。

四、属于什么类型公司

目前尚未有文件明确规定项目公司的类型和组织形式,但是已成立的PPP项目公司,多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

得出这个结论,主要因为PPP项目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

1、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相互限制股权转让。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因此项目公司的股东可能会包括希望参与项目建设、运营的承包商、原料供应商、运营商、融资方等主体。以承包商作为项目公司股东为例,承包商的双重身份可能会导致股东之间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并在股东协议中予以反映。以承包商为例,承包商参与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承担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并不愿长期持股,承包商会希望在股东协议中预先做出股权转让的相关安排;但另一方面,如果融资方也是股东,融资方通常会要求限制承包商转让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的权利,例如要求承包商至少要到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才可转让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

2、政府限制社会资本的股权转让。项目公司自身或其母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不合适的主体成为PPP项目的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而有可能影响项目的实施。因此,在实践中,政府方往往会通过锁定期、股权受让方主体资格对社会资本股权变更进行限制。在锁定期内,未经政府批准,社会资本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即需要约定一个锁定期,在此期间社会资本的股权变更会受到限制。这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自由对外转让股权的特征不符。 因此,在《公司法》的约束下,PPP项目公司多为有限责任公司。

五、成立项目公司的意义

财政部印发的《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指出:“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是PPP项目的实际投资人。但在PPP实践中,社会资本通常不会直接作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而会专门针对该项目成立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在很多文章中也能见到这样的观点,国际惯例中,PPP项目一般也都成立项目公司(也叫SPECIAL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载体)而且多是股份制,认为这样做有很多优点:

1、“有可能以项目公司(而非项目公司股东母公司)的名义基于项目的现金流、项目资产(需要政府同意)与合同权益去融资贷款,做到有限追索(参见前面项目融资),实现项目风险与母公司的隔离。”

关于这一条,在目前中国几乎不可能。贷款人(投资人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不仅仅对“有限追索权(或无追索权)的融资”不太熟悉,对PPP项目融资模式认识更不足,未能形成与之相适宜的项目融资评估体系,往往按照传统模式要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治理,可根据项目和股东的特点,合理确定本贷比、股东结构和贷款结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并根据各自股份的多少决定各股东的管理权、控制力,如投票权等。”

关于这一条中的“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治理”,应该理解为有利于项目的治理更符合逻辑。成立项目公司之后,股权有了清晰的归属,以后不会产生法律上无法处置的纠纷。虽然这一条对于参与者较多的项目来说适应性较强,但是对于中小型的PPP项目,由于成立项目公司会增加管理成本,是否物有所值,真正能起到有利于项目治理的目的值得商榷。

3、“有利于股东的进入和退出,只需要转让股份(当然,需事先获得政府同意),因为PPP项目合作期限较长,而各个股东的优势不同,投资战略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但股份的转让在股东协议中会有所限制。以承包商作为项目公司股东为例,承包商的双重身份可能会导致股东之间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并在股东协议中予以反映。例如,为防止承包商在工程承包事项上享有过多的控制权,其他股东可能会在股东协议中限制承包商在工程建设及索赔事项上的表决权。

4、“项目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便于管理,最关键的,纳税是给项目所在地政府而非股东母公司所在地政府。”

这是从政府的角度喜欢成立项目公司的根本原因。

5、“项目公司员工的责任权利非常明确,就是做好该项目并获得相应奖惩,有利于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优化和管控,如融资要根据建设与运营期现金流进行优化,设计要考虑缩短建设工期与降低成本、利于运营维护和降低成本,建设要保证质量、利于长期运营和提供合规公共产品与服务等等。”

但是不成立项目公司,员工的责权利也不一定不明确。项目管理有项目管理的规律规范原则,项目干系人的权利义务应该是非常清晰的。当多个社会资本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PPP项目时,以联合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的形式,可以明确各联合体成员之间的投资责任和相关权益的分配。但是联合体内部成员的权责利可以在联营体协议中明确规定,更加简单明了。

六、项目公司股权安排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因此项目公司的股东可能会包括希望参与项目建设、运营的承包商、原料供应商、运营商、融资方等主体。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更直接地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政府也可能通过直接参股的方式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但政府通常并不控股和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在这种情形下,政府与其他股东相同,享有作为股东的基本权益,同时也需履行股东的相关义务,并承担项目风险。

项目公司的股东的持股比例在股东协议中明确,但政府的持股比例应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且根据法律规定,项目公司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股东间可对项目公司分红事宜作出约定。

七、项目公司职责是什么

项目公司在重新签订或者承继项目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职责。

项目公司的职责从财金156号文中给出的PPP项目的合同体系中即可充分体现,见下图:

第二篇:写给公司的文章

这些年对工作和生活的一些思考

时间就这么一闭眼、一睁眼的到了2012年3月5日,算算我也参加工作四年了,这四年里我学有所获,也算是在环保行业里兢兢业业的工作了四年。

从08年从事调试工作开始,到10年从事工程施工,我一直在寻求改变,改变自己的生活现状,努力寻求更有生活质量的工作,这期间我接触了设备、工艺 、土建、电气等等技能,虽都不精,但也起码为我今后5年的工作目标定了个方向,而且,我认为这些知识的储备对我未来10年、20年的工作、生活都有帮助的,今后5年我将靠这些技能谋生,而且这些技能在生活中也随处可以派上用场,不论家里买房、装修还是对电气设备的使用。

这四年里头,我因为工作关系结识了一些良师益友,我们彼此相互学习,互帮互助,没有这些工作技能,我也不会跟他们保持联系,所以,我首先得感谢这些工作经历。其次,我想我五年内的工作是离不开工程技术的,因为只有从事自己熟悉的领域,结交到行业里有用的人脉才能更好的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才能更快的升职加薪。当然,工作职位越高,所面临的压力也越大,但今后五年内我认为结婚生子、赡养父母、提高生活质量远远比工作压力来的更重要。

在职业起步的阶段,想要获得更多的信息,更多的帮助,咱们必须得学会放低自己,谦虚包容,从别人那里汲取经验和教训,平时多加倾听,为人随和,莫要以自我为中心,标榜清高,要始终抱有学习的态度去适应环境(与人相处的环境)。用一个正确的客观的归零心态去面对你所碰到的事,别人的对与错始终自己心里有杆秤,一切以项目的顺利运作为基本点,但得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和分歧是局部的,可以求同存异。

在项目上所接触的事情比较实际,比如设备功率的选型合不合适,工艺参数的设计合不合理,这些都会在项目的运行中得以体现,所以,我认为今天的施工经验和之前的调试经验将是我以后设计或者做技术负责的有效铺垫。我认为,5年内我的主要目标还是夯实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夯实技术的同时使自己更具职业化,使知识、技能、思维、心理符合职业经理人的规范和标准,在实践过程中去升华自己的理论知识,只有技术过硬方能显现出更专业,才能更好的营销自己。眼光需要放长远,多结交有用人脉、多沟通、多学习,为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而奋斗。

以上便是我个人的一些思考,就当做随笔日志吧!语言表达上可能会显得粗俗,但希望这份真诚能让读者做些思考,如此足矣!

2012-3-5

肖志鹏

第三篇:关于母爱的文章

芳 草 斜 阳

有了斜阳的倾情爱抚,芳草便显得更加朝气蓬勃;有了芳草的真心感恩,斜阳便显得更加金光耀目。——题记在璀璨的华夏文明造就的无数词语中,有一词称为“舐犊情深”,不可思议的是这的的确确在真实生活中上演了!

李国栋曾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儿,但“天有不测风云”,他的女儿被重度烧伤,所有看过她病情的医生都表示无能为力。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知道了用舌头舔舐可以促进伤口愈合。他如获至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忍受着成百上千次舔舐动作带来的种种不适,因为女儿的病愈成了李国栋舔舐的最大动力!

奇迹出现在六年之后,12岁的女儿身上再不见了一处伤口,都是新生的肌肤!这就是父爱,斜阳的执著使“金石为开”,书写了这部父爱神话!

父爱如山,母爱难道不伟大吗?母爱有时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比如陈玉蓉——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母亲。

在已过去的7个月里,这位母亲每天花大部分的时间走路——每天10公里。她希望借此减肥;但并不是为了什么光鲜的目的,而是为了拯救自己的儿子。她儿子正等待她捐出部分的肝脏来救治某种先天性疾病。前提是,她必须先治愈自己的脂肪肝。她拒绝了丈夫捐肝的要求,独立承担这份责任。她的理由冷静而现实:丈夫需要养家。

陈玉蓉走的并不只是一段艰辛的路程。事实上,这段路更有点平淡和乏味。有时是凌晨,天还没亮;有时是夜晚,需要借助微弱的灯光辨路。

无论何时何地,她像上了发条,笔直而有力地暴走着。

微阳默默无闻的感召,带给我们的是心灵上的感化,而我们这些芳草呢?

小黄凤是尽善尽孝的典型,她的父亲高位截瘫,生活无法自理;母亲也离家出走了;还有一个失明的祖母。但是,小黄凤选择了坚强,撑起了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她个子不如灶台高,就踩着板凳做饭,不是米饭就是清水煮面,仅一道咸菜。在她的一天里,除了做家务就是照顾父亲及祖母。后来她一人钉出个木板床,用布带子拴上,瘦弱的肩膀拉着父亲进京看病。她的孝心感化了别人,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她父亲一天天好起来了。

“感恩所至,金石为开。”凡事皆要学会感恩:感恩生育你的人,因为他们使你体验生命;感恩抚养你的人,因为他们使你不断成长;感恩帮助你的人,因为他们使你渡过难关;感恩关怀你的人,因为他们给你温暖;感恩鼓励你的人,因为他们给你力量;感恩教育你的人,因为他们化开你的蒙昧„„

而父母就是生育你、帮助你、关心你、教育你的人!父母之爱好似那和煦的斜阳,让我们以“寸草之心”回馈那“斜阳之爱”吧!

第四篇:关于人生的文章

人生咏叹调

欣闻刘老同窗世纪之约,感同身受,以辞贺之。

少年之志,凌云之志。百侣曾游,峥嵘岁月,豪情满怀,意气风发,挥斥方遒。少年懵懂,众里寻她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瓓珊处。少年,初生牛犊,雏鹰试飞,虎踞山林,蛟龙入海。

青年,野马狂飙,纵横驰骋,借天地之灵气,揽三山五岳于怀中,旷达恣肆,锋芒毕露。风雨来袭,东奔西突,折戟沉沙,壮志难酬。 人到中年,如日中天,光彩夺目,如星灿烂,熠熠生辉。心智成熟,厚积薄发,厚德载物。尽人伦之责,养老育幼,不辞辛劳;尽职业之责,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尽师友之责,诚实为人,诚信处事;尽国家之责,哺育幼苗,成就栋梁。然为生计奔波,为斗米折腰,使我不得开心颜。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美好中略带忧伤。百年修炼,终成正果。仗剑以观天下,舍我其谁?人生轮回不过百年,沧海之一粟,时光之一瞬。肉体不存,精神岂能焉附?廉颇老矣,尚能饭否?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松涛阵阵,古朴之风韵;月光皎皎,通灵之浪漫;桃李芬芳,心血之馈赠。来去匆匆,捧一抔厚土将身体掩埋,把想说的留给后来者 。

未名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于曲阳

第五篇:关于爱情的文章

爱的感觉,总是在一开始觉得很甜蜜,总觉得终于不再孤单了。至少有一个人想着你、恋着你,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能在一起,就是好的。但是慢慢的,随着彼此的认识愈深,你开始发现对方的缺点,于是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发生,你会开始感觉烦与累,甚至想要逃避。有人说爱情就像在捡石头,总想捡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但是你又如何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捡到呢?他/她适合你,那你又适合他/她吗?其实,爱情就像磨石子一样,或许刚捡到的时候你不是那么的满意,但人是有弹性的,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只要你有心有勇气,与其到处去捡未知的石头,还不如好好将自己、已经拥有的石头磨亮磨光,你开始磨了吗?

当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他/她不错,那并不代表你会选择他/她。你说:你要找一个你很爱很爱的人。但是当对方问你:怎样才算是很爱很爱的时候,你却无法回答他/她,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没错,我们总是以为,我们会找到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可是后来,当我们猛然回首,我们才会发觉自己曾经多么天真。假如从来没有开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很爱很爱那个人呢?其实,很爱很爱的感觉,是要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才会发现的。或许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自己心目中百分之百的伴侣,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你身边会不会早已经有人默默对你付出很久了,只是你没发觉而已呢?所以,还是仔细看看身边的人吧!他/她或许已经等你很久!

有人说:喝酒的时候,六分醉的微醺是最舒服的。吃饭的时候,七分饱的满足感是最舒服的。如果你还继续吃,很可能会肠胃不适,完全丧失了吃饭的乐趣。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爱到八分绝对刚刚好。所有的期待和希望都只有七八分,剩下两三分用来爱自己。如果你还继续爱得更多,很可能会给对方沉重的压力,让彼此喘不过气来,完全丧失了爱情的乐趣。那天朋友问我:到底该怎么做才算是爱一个人呢?我就笑着跟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爱情观都不一样,说对了叫开导,但就怕说错反倒变成误导了。

如果你正在为爱迷惘的话,或许下面这段话可以给你一些启示:

爱一个人,要了解,也要开解;

要道歉,也要道谢;要认错,也要改错;

要体贴,也要体谅;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宽容,而不是纵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

是慰问,而不是质问;是倾诉,而不是控诉;

是难忘,而不是遗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为对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对方诸多要求;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可以随时牵手。但不要随便分手..

如果你都做到了,即使你不再爱一个人,也有怀念,而不会怀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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