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2022-11-14

第一篇:县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

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

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和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制度、措施、监督、考核与评价。有人分工负责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必备制度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除一般医院工作制度,应包括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家庭病床工作制度,指导乡村医生等工作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二)信息管理

1.按卫生部《卫生统计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配合综合信息管理专(兼)职人员。 2.对信息及时收集、储存、分析、反馈与利用,且有成效。 3.有图书管理制度,订有适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三)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或专职财会人员。 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符合会计制度。 3.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

4.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健全,严格遵守财经、物价纪律,不准乱收费。

(四)设备管理

1 .设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全院设备进行管理。

2.有医疗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需要。 3.对重要设备建立的档案。

(五)总务管理

1.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2.主动、及时为全院服务,保证水、电、被服、膳食供应,各种设施及时维修。

(六)建筑管理

1.医院建筑符合卫生学要求,对旧建筑有维修制度,对不合理建筑有改造计划。 2.不得使用危房,尤其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逐级质量保证体系。

(二)有全院质量管理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院内感染的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

3.建立严格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与无菌操作规定。

4.有院内感染控制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方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分娩室等)的保治措施。

7.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制定有关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开展和坚持岗位前教育制度。 4.建立群众监督制度。

5.根据调查,患者、社区或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规定。 6.有健全的廉洁行医措施。

六、医院安全

1.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 2.制订平时的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定期检查。

3.有对高压力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等高危设备与区域的特殊安全管理措施。 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5.有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安全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的需要。

七、医院环境

1 .重视医院清洁卫生,有保洁制度及措施,有专人负责。 2.门诊、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

3.重视院内绿化,有与医院占地相适应的绿化面积(包括室内外花木种植、立体绿化)。 4.对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符合卫生学标准。 5.门诊噪音不高于50分贝,病房、手术室噪音不高于38分贝。 6.手术室一般照明为100米烛,工作面积综合照明2000-3000米烛。 一级医院分等标准

本标准是一级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标准,也是其水平和质量的评价依据。

一、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应与一级医院的功能、任务和社区实际需要适应。

1.临床科学:应设置内科、外科 ,妇产科、急诊室。有条件的设儿科、五宫科、中医科,家庭病床科(组)等。 2.医技科室:应设置药剂室(含调配室)、化验室(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者可不要求)、放射室、手术室、处置室、供应室、病案统计室、图书室等。

3.行政科室:设置院办公室(负责医疗、护理、人事、秘书、保卫、财务、后勤工作等)。 4.预防保健(科)室:设置卫生防疫室、妇幼保健室(含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二、人员配备

要达到基本要求中病床与人员的比例。其中各类人员的比例如下表: 各 种 人 员

行政工勤人员15-20% 卫生技术人员80-85% 其 中 各 类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西医师(士)38% 护理38% 检验4% 放射4% 药剂8% 其它8% 其中分工从事预防保健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25%以上。

三、技术水平

技术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能开展社区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一般危重病人的救护服务。基本要求:

(一)医疗

1.急诊医疗:

对社区内急诊病例能24小时应诊(包括出诊)。 2.内、儿科:

正确处理常见病,并能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与转诊。 能对循环、泌尿、呼吸系统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作出初诊断并进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掌握当地传染病的治疗和消毒隔离技术。 3.外科、妇产科:

能对外科急腹症做出临床诊断和及时、正确的处理。

能开展一般上腹部手术。

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

能完成生理产科、部分常见病病理产科的处理及剖腹产手术。 4.五官科:

能诊断治疗本科常见病及部分急症。

开展防盲、防龋、防聋工作。 5.中医科:

能辩证施治内、外、妇、儿科的常见病与部分疑难杂症。

开展针灸、按摩等。

6.护理

熟练掌握各种疾病的护理,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做好病房管理和分级护理,正确书写五种护理表格(体温单、医嘱单、医嘱记录、护士交班、护理记录)。 7.医技科室:

能开展心电图、超声波检查。

能开展血、尿、便常规检验和部分生化检验。

(检验中心化地区,有关安排要有合同)

能开展透视、摄片、一般胃肠道造影等检查。

(二)预防保健

1.能开展计划免疫、疫情处理,对“两管五改”进行技术指导。

2.能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掌握计划生育四项技术。

3.能开展社区慢性非传染病防治、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和社区康复医疗。

(三)教学

1.能对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进行培训。 2.能接受卫校学生部分临床学习。

四、医院管理

1.院长应熟悉一级医院的管理,经过医院管理专业短期培训。 2.医院有长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 3.医院职工对院领导工作满意度≥80%。 4.社区、合同单位和病人对医院满意度≥80%。 5.信息管理:

掌握人群各种传染病发病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登记合格率≥95%,漏报率≤0.5%。

做好医院统计工作,配备统计人员掌握社区人口、生命、疾病(多发病、慢性病、地方病)的动态资料,及时分析和提出对策;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成各种卫生统计报表。

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逐步按国际疾病分类(ICD)进行管理,要求门诊有病历,住院书写完整病历;按标准书写,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

五、主要科室基本设备详见(附件七)。

六、各项统计指标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85%

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3.门诊转诊率≤20%

4.单病种治愈好转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5.单病种病死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6.单病种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7.住院病人转院率≤3%

8.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85%

9.昏迷、瘫痪病人褥疮发生次数:0 10.院内感染率≤3%

11.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 12.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 13.常规器械消毒菌合格率100% 14.病床使用率≥60% 15.年病床周转次数≥32次 16.平均住院日6天

17.门诊处方合格率≥98%

18.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19.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8% 20.甲级X光片率≥40%

21.护理五种表格书写合格率≥85%

22.二级以上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0 23.设备利用率≥80%

24.特殊诊断设备检查阳性率≥20%(主要指B超) 25.0~7岁儿童建卡率 农村≥98% 城市≥100% 26.麻疹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7.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8.白百破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9.卡介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30.四苗全程覆盖率 农村≥85% 城市≥92.5% 31.妇女病查治率 农村≥60% 城市≥90% 32.围产儿死亡率 农村≤20% 城市≤90% 33.产前检查率 农村≥80% 城市≥95% 34.新法接生率≥95%

35. 产后访视率农村≥70% 城市≥80% 36.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37.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38.基础护理合格率≥80% 39.一级护理合格率≥80%

一级医院分等判定标准

医院应对其建设、管理、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文明服务、成本效益等定期进行自我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地(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质量按本标准进行院外评价。根据评审结果将一级医院分为甲、乙、丙三个等次。

一、一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结合水平,经考核达到900分及以上。

二、一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综合水平经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一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分等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经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以下(含749分)。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发展规划。 二级医院标准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其半径人口一般在10万以上)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卫生机构,是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中间层次。 二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二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者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6.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 1.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 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职工的在职教育。 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 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

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理人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

必备的有: 1.行政管理组织

2.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管理组织 3.护理管理组织 4.财务管理组织

5.总务保障组织

6.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组织 7.必备委员会

(二)制度管理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和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教育、执行、监督、检查、考评和奖惩办法。必备制度应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三)行政管理

1.有健全的行政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管行政工作。 2.有远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完成计划的进度、指标、措施、步 骤、以及检查总结。

3 .医院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必备的制度有:各项会议制度、院总值班制度、医疗行政查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4.有群众来信来房登记、参观访问、医院大事记录。

5.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四)医疗管理

1.有健全的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有一位副院分管医疗工作。

2.制订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医疗工作制度 ,切实可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护理质量标准。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活动,对医疗、护理、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

5.加强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档案。 6.非国家认定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五)护理管理

按《护理管理标准及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管理。

(六)教学、科研管理

教学:

1.有健全的教学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工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2.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

4.有相应的教学设施与设备。

5.卫生部认定的“教学医院”,按卫生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工作暂行规定》(待发)进行管理。 科研:

1.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科研管理并有相应的工作制度。 2.建立科技人员、科研成果档案。 3.有鼓励开展医学和管理科研办法。

(七)信息管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应设立图书馆(室),并且有足够数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3.有处理医疗、管理和图书情报信息的专职管理人员。

4.院内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分析、反馈与利用。

(八)计量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院必须加强计量工作管理。 1.有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人员。 2.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计量管理办法。

(2)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3.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均应进行周期检查。

(九)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人员编制合理,职责范围明确,并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 2.设有专(兼)职收费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3.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 4.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财会监督制度,对违反财经、物价纪律现象应及时严肃处理。

(十)审计管理

1.设有与财务机构相平行的审计机构或者职级相应的审计人员,人员编制合理,并具有一定的审计专业知识。

2.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实行经常性审计监督。

3.对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检查、评估资金、财产的使用效益并提出改进建议。 5.无重大损失浪费、贪污盗窃和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事件。

(十一)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实行计划管理。

2.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购置要有适宜性和可行性论证,进货要验收,使用有专人保管。 3.医疗设备有定期的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十二)总务管理

1.有健全的总务管理机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3.主动、及时为全国各科室特别是临床科室服务,做到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不发生两漏(漏水、漏电),做到两满意(职工、病人满意)。 4.有意外情况下的供电措施,确保临时照明。

5.救护车配有基本设备、药品,随叫随到,保证医疗、抢救和转送病人的需要。

(十三)建筑管理 1.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要经过可行性论证,适应总体发展规划,资料保存完整。 2.新医院选址、布局、设计要合理,符合建筑规范及卫生学要求。

3.医院各部分(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科(室)的建筑布局、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符合卫生学的要求)。

4.医院旧建筑有维修计划及预算,并认真执行。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二)有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三)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和病案质量等。

(四)有质量教育、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及改进方案。

(五)院内感染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下发的《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对策、措施、效果与评价。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房的设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 4.有院内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等)的保洁监控措施。

7.现场检验要达到规定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具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2.制定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学习,进行研究分析总结。

4.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有医德教育措施。严格实行岗前教育制度。

第二篇:眼科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眼科医院

一、床位:8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科、屈光

三、人员:

四、房屋:

五、设备:

给氧装置

心电图机

心电监测仪

麻醉机

双极电凝器

裂隙灯

视野计

眼底照相机

冷冻仪

火焰光度计

离心机

敷料柜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眼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3人。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专科检查台 电动吸引机手术显微镜 心脏除颤器麻醉检测仪 手术床高频电刀 检眼镜视力表 眼压计验光以及镜片箱 角膜曲率计眼肌力仪 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 玻璃体切割仪激光治疗仪 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 电冰箱X光机 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 (((((((

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综合医院。

(三)有与开展的医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

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

一、二级眼科医院)

第三篇: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

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

(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

(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

(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10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

(三)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五、设备(器具)

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一)中药储存设备(器具)

药架、除湿机、通风设备、冷藏柜或冷库。

(二)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器具)

药斗(架)、调剂台、称量用具(药戥、电子秤等)、粉碎用具(铜缸或小型粉碎机)、冷藏柜、新风除尘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贵重药品柜、毒麻药品柜。

(三)中成药调剂设备(器具)

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贵重药品柜、冷藏柜。

(四)中药煎煮设备(器具)

煎药用具(煎药机或煎药锅)、包装机(与煎药机相匹配)、饮片浸泡用具、冷藏柜、储物柜。

(五)临方炮制设备(器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 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小型煅炉烘干机、消毒锅、标准筛。

六、规章制度

(一)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药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民族医医院中药房(民族药房)参照本《基本标准》执行。

第四篇: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附件5

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床位总数20张至79张(含日间观察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眼科、急救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治疗室、手术室、检查室。

(三)职能科室

至少设医疗质量与安全、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统计)等部门。

三、人员

(一)开展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以及麻醉和急救等专业的,至少有1名与开展专业相适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二)医护比至少达到1:1。至少有1名从事眼科专业护理3年及以上的护士。

(三)与设置的医技科室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配备医疗质量与安全、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统计)的专兼职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不含日间观察床)。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不含日间观察床)。

(三)设置日间观察床的,床间距不少于0.8米。

(四)治疗室、手术室、检查室等每个房间需独立。

(五)总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医院业务需要。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眼压计、视野仪、专科检查台、视力表、检眼镜、裂隙灯、验光仪、眼科B型超声诊断仪、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以及其他与所开展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设备。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一级综合医院。

(三)配置通讯、计算机等设备并装备与开展诊疗服务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六、管理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施行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患者登记制度、医疗文书管理制度、患者安全制度、患者

抢救与转诊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药品耗材管理制度、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消防制度。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流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并有记录。3

第五篇:儿童医院基本标准

一级儿童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25名护理人员;

(三)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至少有4名护士和相应的放射、药剂、检验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

氧气瓶、呼吸球囊、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抢救车、必备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人工洗片装置、、器械柜、、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常水、热水供应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床垫1条、被褥1条、床单2条、枕头1个、枕套2个、床头柜1个、面盆1个、每室配备公用暖水瓶、便盆各1个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儿童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至1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统计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9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理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相应的手术器械、显微镜、恒温培养箱、分析天平、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B超、裂隙灯、直接喉镜牙科综合治疗台、雾化吸入设备、婴儿保温箱、器械柜、敷料柜、蒸馏器、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病员服2套外,其他与一级儿童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儿童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传染科、麻醉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1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0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三)至少有5名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药剂等技术人员;

(四)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理人员;无陪护病房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理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牙科综合治疗台、涡轮机、显微镜、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气体分析仪、尿分析仪、电子血球计数仪、离心机、分析天平、恒温箱、X光机、移动式X光机、B超、脑电图机、裂隙灯、肺功能仪、婴儿保温箱、食道镜、支气管镜、结肠镜、膀胱镜、石蜡切片机、冷冻切片机、电冰箱、、器械柜、敷料柜、洗衣机、紫外线灯、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器械消毒设备(冲洗工具、去污、去热源)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设备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儿童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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