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2022-07-09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为构建惩防体系,形成反腐倡廉的坚强堡垒。四川煤气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建立了系统的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开放的系统工程纳入项目建设、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全局考虑。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制定、实施以下制度。

一、指挥部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是教育性制度。主要涉及引导、示范、警示等方面内容,通过教育制度保证教育内容的落实。

(二)、是监督性制度。重点是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决策监督机制。主要有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决策失误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是预防性制度。主要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建立预防腐败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腐败预警机制等。

(四)、是惩治性制度。主要是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形成有法有纪必依,执法执纪必严,违法违纪必究的良好局面。

二、在实施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并重的体系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以有效的工作机制抓体系建设。党委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真正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协助党委做好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

(二)要以加强调研促体系建设。各部纪检组织要结合指挥部党风廉政工作实际,在认真学习领会《实施纲要》的基础上,积极思考、探讨、研究施工企业惩防体系的教育、制度、监督系统建设,共同为制订惩防体系规划努力。

(三)要制定以可行的惩防规划落实体系建设。要协助企业党委确定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的实施方案与战略规划,

(四)要以改革创新构建惩防体系。项目指挥部要按照“结构合理、系统全面、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着力将教育、制度、监督寓于廉洁自律、制衡控制、约束监管、惩处治理、激励保障之中,形成整体推进、优势互补、有机构成、立体支撑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第二篇:如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如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内容摘要:如何顺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笔者认为,建立健全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制度教育、制度建立、制度运行和机制建全,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局面。

关键词:反腐倡廉 制度建设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目标,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顺利出台了23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举措新办法不多;最重要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和严格,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而且整体力量比较薄弱。一方面是制度缺失,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很深的关系网络。针对问题,笔者觉得还是要从根本入手,切实做到强化廉政教育不放松,竖起反腐倡廉制度墙,严格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努力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反腐败的局面

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机制。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首当其冲。首先是要通过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目标和要求,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把党风廉政教育职责切实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党风廉政教育领导职责的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其次是改进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力求教育内容“实”,围绕“掌权、用人、管钱”,着重解决好如何对待群众、如何掌权施政、如何对待名利等问题。再次是探索反腐倡廉全民教育之路。要逐步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和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廉洁可敬、腐败可耻”的社会意识,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辐射力和渗透力。

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网络平台。对党政机关逐项提出责任目标和量化要求,在上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在下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责任网络;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及考核等各项配套制度,除经常性督促检查外,重视年中、年末的综合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责任追究,通过建立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了抓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在抓党风廉政教育、建章立制、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防范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狠抓教育这一基础环节,增强制度执行的能动性

教育要分清层次,有重点。在制度执行上,领导干部是重点,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的典范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同样,领导干部违反制度,其造成的反面影响也是巨大的。而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目前正面临着很尴尬的局面:在涉及的腐败案件中,领导干部却占据很大比例,领导干部因各种原因受教育的面不大,而参与教育的领导干部受到教育的效果不明显,甚至很多教育别人的领导干部在腐败的路上走得更远。因此,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和领导干部受教育的效果,应该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要着眼于当前,立足长远。要着眼于当前,开展及时有效的典型性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狱、看守所、参与刑事庭审等现场活动,把近在身边的正反面典型进行剖析,在干警思想上产生震憾,心灵得到净化。此外,还要通过经常性的常规教育,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教育要轻形式、重效果。任何能产生实际效果的形式都是好形式。效果决定一切。当前在反腐倡廉教育中,一些地方本末倒置,为了所谓的出成果、树典型,在形式上挖空心思,面上搞得轰轰烈烈,各种台账、资料齐全,让人眼花缭乱,而实际效果上却是一般般,甚至在一些树为典型的单位出现重大腐败案件。所以,没有实际效果的创新都是没有意义的创新,那只是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是害死人的形式主义。

三、强化制度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完善廉政制度。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措施,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二要制定党员干部“十个严禁”,促进党员干部养成自查、自纠、自律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良性循环;三要在“三重一大”项目管理的细化、量化上下功夫,增强“三重一大”项目运作的操作性。完善监督制度。制度重在落实,监督贵在实效,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保障。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规定,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同时对纪检监察在干部任免、报告工作、业务领导等方面相应的配套制度进行完善,坚持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要适当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权限,提高监督检查的震慑力。纪委对同级党委所作重大决策有“参议权”;对同级党委所管辖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有“建议权”;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等方面廉政材料有“鉴定权”等。

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巡视工作作用,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党员监督权,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四、强化制度运行,增强制度的“三个力”

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创新力。推进制度创新要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运行机制。要不断对重点领域制度建设的完善,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深化党务、厂务公开以监督力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落实。领导干部应把制度作为镜子和尺子,经常照一照、量一量,看看自己在用权办事、用人、花钱等问题上,在处理权力和个人利益时,是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始终做到行动上先于群众,标准上高于群众,要求上严于群众。加大制度的执行力要落实到人。一方面要把制度理念渗透到油田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之中,营造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提高对落实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敢抓敢管、一视同仁;增强反腐倡廉制度保障力。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制度的学习学习宣传平台和载体建设,充分利用 “两会一课”、宣传橱窗、新闻媒体等阵地,通过讲座、座谈、演讲、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执行制度的好典型、好做法,曝光违反制度的行为和现象,促进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要完善制度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定期调查研究、民意测验及对反腐倡廉综合信息的分析,随时掌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建立健全制度问责机制,对于执行制度方面出项重大失误、不按制度程序办事的,除了责成纠正外,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保证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第三篇: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如何把这一重要精神落到实处,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人民日报本期“本周话题”刊发的钟纪岩撰写的3篇文章,对此进行了阐述。重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

胡锦涛同志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这一重要论述,为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居于战略地位。《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目标的实现,将为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部署,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努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对《实施纲要》的落实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阶段性要求,作出了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以及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等重大部署,提出20多项具体的立法工作任务。目前,一些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一些制度正处于调查研究阶段。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需要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把每一项制度制定好、落实好。

进一步明确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这就是: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围绕《工作规划》的部署,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建设。把近年来经过实践证明是可行的、有效的教育方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工作常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相关制

度;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信访联系会议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排查和化解廉政风险;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探讨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反腐败立法,修订完善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案件查处工作;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切实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应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纪委要把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协助党委抓好落实,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工作规划》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应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和不抓不管、敷衍应付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任务贯穿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全过程。

核心:制约和监督权力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依靠制度来保证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不受制约

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所拥有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初步建立了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但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必须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应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方面的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规定,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的有效机制;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逐步完善监督体制、健全监督体系、明确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制约和监督权力必须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始终面临着权力的考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把执政为民、秉公用权作为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制约和监督权力,必须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不断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应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力保障。强化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充分发

挥民主生活会、巡视工作的党内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完善巡视程序和方式,提高巡视成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

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权。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制度等,不断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注重发挥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的作用,积极为各种监督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

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定好的反腐倡廉制度不容易,把这些制度落实好则更难。制度建设的成效如何,最终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胡锦涛同志强调,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这是针对当前制度建设现状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检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提高制度执行力,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应把制度的落实作为事关全局的关键环节,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建立健全保障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对制度落实的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落实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同时,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阻力,为制度落实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的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的前提。制度的精神如果没有深入到党员、干部头脑中去,再多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耳边风”。制度的宣传教育过程,就是把制度规范内化为党员、干部道德信念、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的过程。应把制度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制度内容、掌握制度精神,不断增强制度意

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制度的习惯,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努力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系于一半。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应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健全制度本身的监督执行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使监督制度落实的责任无可推卸。采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整合监督资源,注重发挥党内外群众、新闻媒体和人大、政协等监督主体的作用,积极为他们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督促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制度能否得到执行,关键在领导。要增强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督促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制度执行上率先垂范。要求全党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只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认真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是对制度权威的蔑视和挑战,是对制度最大的伤害。目前,一些制度不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惩处,导致遵守制度的吃亏、违反制度的获益。严肃惩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和根本措施。应强化制度对权力的硬约束,使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犯的“高压线”。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抓敢管,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那些对制度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第四篇: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附件

1济宁市环境保护局“三难”专项整治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言申

副组长:潘荣钧

成员:陈

王培南 安国华 刘云廷 李敬博、张马文兰、魏建英、张宣东、刘利文、费博民、孟青松、岳孟庆常、张局党组书记、局长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副组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局长星、夏凯、周虹、包杰、岗、李桂华、高广勇、王鑫华、毅 — 1 —

第五篇:论国企党风廉建设中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创新

摘要: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产生许多腐败现象,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分,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思想教育、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着手,要勇于创新,适应时代的发展,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反腐倡廉制度,从源头上就防止腐败发生。

(关键词:反腐倡廉、创新、制度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来看,权力是腐败的轴心,价值观沦丧,监督机制的缺陷、工作权责管理制度的漏洞是腐败的主要根源,因此,依靠制度建设来预防和惩治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目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工作权责、监督都存在不少的问题。在思想教育方面,重视力度不够,教育方式比较单一,内容死板,教育不成体系问题,大多数企业未能建立科学合理的党风廉政教育制度,难以触动党员灵魂,整体效果甚微。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逐步放松个人世界观改造和道德修养,未能抵制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侵蚀,使得自身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在权力运行方面,目前国有企业的工作管理制度上,虽有较强针对性,但创新力度不够。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有创新和完善了许多工作管理制度,并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领导有很大权力,很多企业还是“一把手”体制,制度滞后性导致腐败现象往往能从企业工作机制管理的漏洞中得以规避。虽然事后惩处制度较为全面,但惩处不力和执行力度不切的现象比较严重。

在监督方面,当前国有企业的组织监督虽有所加强,但监督效率低下。国有企业员工对权力监督意识提高,也设有纪检监察机构,但作用有限,监督难度加大,腐败出现制度化倾向。一些企业领导人在企业转制、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中

搞暗箱操,为自己亲属谋利;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下属单位和业务往来单位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等。

总而言之,目前国有企业在和企业权力运行机制和防腐制度上呈现滞后性和不健全性,缺乏创新和突破,缺少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这些现象都严重制约着制度反腐工作的开展,影响整个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局。

二、新时期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分,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的重要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国有企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廉洁经营,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增值,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是壮大国有经济实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重要保证,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实现党的宗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对于展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改革开放道路的正确性、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力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经济保障。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主要力量。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全局中承担着重要角色和人物,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履行历史赋予国有企业的使命。

(二)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国有企业的稳定改革和快速发展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发展、协调发展的道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督促检查作用,创新健全权力运行的制衡和监督机制,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国梦”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在为之奋斗的目标,更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稳定和谐的环

境,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和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搞好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企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进而为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有利条件。

三、新时期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创新举措

国有企业的反腐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治理国企腐败问题需要循序渐进,要抓住问题的核心,寻重点突破。要搞好国有企业的党风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把完善企业的思想教育、工作制度和监督制约结合起来,使国企领导人在思想上不想腐败、在权力运用中不能腐败、在监督下不敢腐败。

(一)创新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制度建设,营造企业良好廉洁风气。

思想教育制度建设要注重进一步提高执政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使国家工作人员认识到权利是人民给的,行使权利只能为人民服务。创新思想教育工作制度,健全思想教育机制,创新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实现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为领导干部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打造良好的环境。建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制度,企业各党支部每月、每季度、每年都要定期组织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时下流行的新媒体加强与党员的互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创新思想教育方式,充分运用影视、网络、戏曲、文学等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凡事,努力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扩大思想教育范围,建立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家属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廉政教育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的防范功能,形成良好的家庭共勉的廉洁气氛。

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制度要形成长效机制,并要保证高执行力,不能束之高阁。通过教育,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使廉政思想深入人心,努力提高国有企业整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二)创新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工作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衡。

加强对权力的制衡防止腐败的关键。创新企业工作中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努力形成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相互把关,又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构建对企业领导权力科学合理的权力制衡机制,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

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建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和预情反馈制度,定期检查企业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发现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漏洞的,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责令纠正,防患于未然。

创新国有企业行政办事方式,建立起行政办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企业大型采购和商业交易活动,以及企业商务接待活动、公务活动等花费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对通过网络及高科技手段来加强制衡权力的滥用,使问题公开化、明朗化,使违反制度者公开暴光,无藏身之地,可以是问题在未产生不良后果之前及时解决。

(三)创新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监督制度,实现权力运行透明化。

实现权力运行透明化,重点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创新和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和纪检监察员岗位设置制度,组建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为主的廉政预情观察员队伍,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与反腐倡廉有关的信息资料,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关键环节,努力构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同级监督相互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体系。同时融合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创新党务公开和企业花费等各项办事公开制度,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监督制度,制定各项监督配套措施,增强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把党内监督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新阶段。

思想教育是基础,权力运行机制是根本,监督是关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反腐倡廉工作会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反腐倡廉工做制度体系建设要正确把握反腐倡廉的工作规律,有的放矢地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贯穿于教育、权力运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从而全面推进制度反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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