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节能环保管理论文

2022-04-17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工业企业节能环保管理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摘要:工业用地作为建设与生产的资源要素,对承载工业企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言而喻。

工业企业节能环保管理论文 篇1:

创设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供应方式探析

摘要:工业用地作为建设与生产的资源要素,对承载工业企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言而喻。在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背景下,为深化工业用地供给侧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企业发展规律、产业生命周期和发展方向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及其管理制度,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适当给予工业企业腾挪发展空间与弹力,促进新型工业化快速健康发展,进而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借鉴传统房屋典权制度的设计优点,探索创设中国特色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供应方式及其管理制度或许是可行之道,同时也是工业用地履约使用保证金制度的探索。

关键词: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出典

工业用地一般是指为产品制造加工、机械设备修理等生产及其服务而建设厂房、车间、作坊等及其配套工程的场地。目前,国家工业用地使用权供应方式在政府主导的一级市场主要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形式出让和出租。在当下国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企业提质增效发展阶段,如何建立和完善符合企业发展规律、产业生命周期和发展方向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及其管理制度,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适当给予工业企业腾挪发展空间与弹力,提升土地资源要素生产率,是值得研讨的热点课题。一些地方已进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提高工业用地有偿使用效率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降低工业企业政策性用地成本的有益探索。本文认为,作为国家政策重点支持与培育的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主要是指从事先进装备、智能制造、节能环保、军民融合等高精尖技术产业的企业)应优先优惠使用工业用地。为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应制度,促进新兴工业企业稳步健康成长,满足新兴工业企业多样化用地需求,降低新兴工业企业用地成本,本文建议国家可出台相关规定主要针对新兴工业企业创设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供应方式,着力构建“租典让”并举与“租典让”有条件转换及其弹性使用年期等工业用地分类分级分时动态供应体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供应新理念,助推新型工业化发展,助力振兴实体经济。

1 不动产典权制度历史沿革概况

典权制度是中国古老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特有传统制度,曾充分发挥过良好的融通资金与经济便民作用。典权制度起源于唐朝,后历经宋、元、明、清各个朝代的传承与演变,至民国民法又得以进一步规范与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废除民国民法,典权制度遂成为我国大陆地区的习惯法,而我国台湾地区仍然沿用至今。我国大陆地区目前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历史遗留的房屋典权作出部分相关规定。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911条规定:“称典权者,乃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之权也”。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享有使用、收益權利并支付典价的一方,称为典权人或承典人;将自己的不动产交付他人占有、使用、收益并收取典价的一方,称为出典人。典权制度的核心作用在于规定出典人到期享有典物的回赎权,典权人在出典人逾期未回赎时可取得典物的所有权。对不动产中的房屋而言,典权人支付出典人的典价通常为房屋出卖价格的50%-80%之间,典期内通常“房不起租、银不起息”,也就是说出典人不收取房屋的租金、承典人也不收取典金的利息,双方形成权益价值对冲。典权一般来讲,是以获取典物使用价值为首要目的,应属于用益物权性质。

对典权制度是否应当废止,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与分歧。本文认为,全盘保留或断然否认具有特殊社会与经济功能的典权制度都不可取,尝试汲取其精髓、改进其不足、弥补其缺陷、重构其规则,继而充分挖掘其现实价值,将其创新运用于工业用地使用权供应,或许切实可行。由于国家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制度设计与实际操作上,工业用地使用典权应该比房屋典权来得简便易行。

2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方式简介

本文所称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方式,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地块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等,综合确定工业用地使用权典权底价和期限等相关标准与条件,主要通过挂牌办法供应给新兴工业企业占有、使用、收益的行为。

新兴工业企业承典工业用地使用权的项目准入、投入产出、用地规模、规划指标等相关具体要求与约束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本地产业发展现状制定详细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期限一般为5-10年,出典底价一般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30年期评估价的80%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符合国家评估技术规范的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最低价标准的基础上,修正对应出让年期折算出典底价。

新兴工业企业主要通过挂牌办法取得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用地的,应于典期届满前6个月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转为协议受让或承租原工业用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等相关部门综合考评新兴工业企业产业生命周期、税收产出、用地履约、发展计划、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后准予继续用地的:

新兴工业企业可补足原支付典价与现出让30年期评估价的差额协议受让原工业用地使用权(受让期与原承典期之和不超过30年)。

新兴工业企业如因资金缺口暂不能受让工业用地使用权或为自身升级发展需要融通资金的,可获得返还原支付典价后转为协议支付租金承租使用原工业用地(承租期与原承典期之和不超过30年)。

新兴工业企业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书面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典价后,应至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发给新兴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附记栏里应载明出典人与典权人的政策性权利与限制性规定。

3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效力设定

因工业出典用地在国家土地供应体系中具有政策优惠性与权属变动性,为避免无谓的权益冲突或其他纠纷,对工业出典用地当事人双方权利的效力设定必然区别于传统典权制度,并应当尽量简化与有所限制。具体说明如下:

工业用地典权人的权利:占有、使用工业出典用地并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维护工业出典用地的完整,防止不被他人侵占的权利;在工业出典用地上依法依规依约建设并拥有生产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权利等。

工業用地出典人的权利:工业用地使用监管权;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期限届满回赎权;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收回权等。

工业用地典权人限制性规定:不得将工业用地转移他人使用,不得将工业用地使用典权设定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和产业项目等。

工业用地出典人限制性规定:不得将工业用地设定抵押、不得滥用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收回权等。

新兴工业企业于典期届满前6个月内未申请工业用地续期使用的,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期限届满后,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外,工业用地使用典权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无偿收回,并根据合同约定处置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 。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新兴工业企业申请工业用地续期使用时,视如下情节轻重采取在原支付典价中扣除不同比例的罚款协议转为出让或出租原工业用地使用权,在退回的原支付典价中扣除不同比例的罚款收回或无偿收回工业用地使用典权仅补偿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残余价值等措施:经查实,新兴工业企业通过隐瞒相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业出典用地的;新兴工业企业在承典期间违反上述限制性规定、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时限开工竣工、投入产出等未达约定条件以及存在闲置土地、违法建设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恢复的或拒不改正、拒不恢复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罚款、罚款收回或无偿收回工业用地使用典权的其他情形。

新兴工业企业在典期内因债务被人民法院查封其名下拥有使用典权的工业用地后司法拍卖前,人民法院应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协商议定妥善处置办法。

工业产业生命周期一般是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工业企业从开始入行到完全停业的时间,一般分为初立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衰退阶段。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工业企业运营规律、产业生命周期、产业发展前景等分阶段不定期综合考评新兴工业企业,如预警新兴工业企业产业生命周期步入衰退阶段时应及时与新兴工业企业沟通协商收回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或使用权,妥善处置相关事务,防止出现新型“僵尸企业”。

4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优势分析

4.1 物权变动灵活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供应方式充分体现传统典权制度的核心价值,即在规定条件下,工业用地相关物权可在新兴工业企业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之间视情变动。相较于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供应方式而言,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供应方式的物权变动制度包容且程序简化,典权期限内可让新兴工业企业在初始运行阶段视产出效益、发展前景等灵活调整未来有偿用地方式。

4.2 利企功能凸显

工业用地出典供应方式充分拓展典权制度对新兴工业企业的经济便利功能,相较于工业用地出让、出租供应方式而言,新兴工业企业可获得只支付出让评估价80%左右的用地资金实惠和典价典期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实际视为用地租金的优惠,亦可为自身升级发展申请返还原支付典价转为承租工业用地。新兴工业企业由此大大节约用地成本,省却为自身升级发展而四处借款或向银行贷款的融资事务。

4.3 用地年期弹性

相较于工业用地出让、出租供应方式而言,工业用地出典供应方式可让新兴工业企业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匹配合适的使用年期,也可让新兴工业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状况选择各阶段的使用年期。新兴工业企业由此可获得足够的腾挪发展空间与弹力。

4.4 履约实有保证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方式的典价也可理解为新兴工业企业使用工业用地的履约保证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等部门为落实相关综合监管职责,可根据新兴工业企业使用工业用地合同违约情形从原支付典价中扣除相应罚款,不失为一种新兴工业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的有益探索。

作者:黄欢

工业企业节能环保管理论文 篇2:

创设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供应方式探析

摘要:工业用地作为建设与生产的资源要素,对承载工业企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言而喻。在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背景下,为深化工业用地供给侧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企业发展规律、产业生命周期和发展方向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及其管理制度,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适当给予工业企业腾挪发展空间与弹力,促进新型工业化快速健康发展,进而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借鉴传统房屋典权制度的设计优点,探索创设中国特色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供应方式及其管理制度或许是可行之道,同时也是工业用地履约使用保证金制度的探索。

关键词: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出典

作者简介:黄欢,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级经济师,民盟南通市委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工业用地一般是指为产品制造加工、机械设备修理等生产及其服务而建设厂房、车间、作坊等及其配套工程的场地。目前,国家工业用地使用权供应方式在政府主导的一级市场主要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形式出让和出租。在当下国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企业提质增效发展阶段,如何建立和完善符合企业发展规律、产业生命周期和发展方向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及其管理制度,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适当给予工业企业腾挪发展空间与弹力,提升土地资源要素生产率,是值得研讨的热点课题。一些地方已进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提高工业用地有偿使用效率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降低工业企业政策性用地成本的有益探索。本文认为,作为国家政策重点支持与培育的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主要是指从事先进装备、智能制造、节能环保、军民融合等高精尖技术产业的企业)应优先优惠使用工业用地。为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应制度,促进新兴工业企业稳步健康成长,满足新兴工业企业多样化用地需求,降低新兴工业企业用地成本,本文建议国家可出台相关规定主要针对新兴工业企业创设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供应方式,着力构建“租典让”并举与“租典让”有条件转换及其弹性使用年期等工业用地分类分级分时动态供应体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供应新理念,助推新型工业化发展,助力振兴实体经济。

1 不动产典权制度历史沿革概况

典权制度是中国古老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特有传统制度,曾充分发挥过良好的融通资金与经济便民作用。典权制度起源于唐朝,后历经宋、元、明、清各个朝代的传承与演变,至民国民法又得以进一步规范与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废除民国民法,典权制度遂成为我国大陆地区的习惯法,而我国台湾地区仍然沿用至今。我国大陆地区目前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历史遗留的房屋典权作出部分相关规定。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911条规定:“称典权者,乃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之权也”。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享有使用、收益权利并支付典价的一方,称为典权人或承典人;将自己的不动产交付他人占有、使用、收益并收取典价的一方,称为出典人。典权制度的核心作用在于规定出典人到期享有典物的回赎权,典权人在出典人逾期未回赎时可取得典物的所有权。对不动产中的房屋而言,典权人支付出典人的典价通常为房屋出卖价格的50%-80%之间,典期内通常“房不起租、银不起息”,也就是说出典人不收取房屋的租金、承典人也不收取典金的利息,双方形成权益价值对冲。典权一般来讲,是以获取典物使用价值为首要目的,应属于用益物权性质。

对典权制度是否应当废止,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与分歧。本文认为,全盘保留或断然否认具有特殊社会与经济功能的典权制度都不可取,尝试汲取其精髓、改进其不足、弥补其缺陷、重构其规则,继而充分挖掘其现实价值,将其创新运用于工业用地使用权供应,或许切实可行。由于国家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制度设计与实际操作上,工业用地使用典权应该比房屋典权来得简便易行。

2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方式简介

本文所称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方式,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地块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等,综合确定工业用地使用权典权底价和期限等相关标准与条件,主要通过挂牌办法供应给新兴工业企业占有、使用、收益的行为。

新兴工业企业承典工业用地使用权的项目准入、投入产出、用地规模、规划指标等相关具体要求与约束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本地产业发展现状制定详细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期限一般为5-10年,出典底价一般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30年期评估价的80%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符合国家评估技术规范的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最低价标准的基础上,修正对应出让年期折算出典底价。

新兴工业企业主要通过挂牌办法取得工业用地使用典權,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用地的,应于典期届满前6个月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转为协议受让或承租原工业用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等相关部门综合考评新兴工业企业产业生命周期、税收产出、用地履约、发展计划、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后准予继续用地的:

新兴工业企业可补足原支付典价与现出让30年期评估价的差额协议受让原工业用地使用权(受让期与原承典期之和不超过30年)。

新兴工业企业如因资金缺口暂不能受让工业用地使用权或为自身升级发展需要融通资金的,可获得返还原支付典价后转为协议支付租金承租使用原工业用地(承租期与原承典期之和不超过30年)。

新兴工业企业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书面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典价后,应至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发给新兴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附记栏里应载明出典人与典权人的政策性权利与限制性规定。

3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效力设定

因工业出典用地在国家土地供应体系中具有政策优惠性与权属变动性,为避免无谓的权益冲突或其他纠纷,对工业出典用地当事人双方权利的效力设定必然区别于传统典权制度,并应当尽量简化与有所限制。具体说明如下:

工业用地典权人的权利:占有、使用工业出典用地并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维护工业出典用地的完整,防止不被他人侵占的权利;在工业出典用地上依法依规依约建设并拥有生产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权利等。

工业用地出典人的权利:工业用地使用监管权;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期限届满回赎权;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收回权等。

工业用地典权人限制性规定:不得将工业用地转移他人使用,不得将工业用地使用典权设定抵押,不得擅自改變工业用地用途和产业项目等。

工业用地出典人限制性规定:不得将工业用地设定抵押、不得滥用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收回权等。

新兴工业企业于典期届满前6个月内未申请工业用地续期使用的,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期限届满后,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外,工业用地使用典权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无偿收回,并根据合同约定处置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 。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新兴工业企业申请工业用地续期使用时,视如下情节轻重采取在原支付典价中扣除不同比例的罚款协议转为出让或出租原工业用地使用权,在退回的原支付典价中扣除不同比例的罚款收回或无偿收回工业用地使用典权仅补偿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残余价值等措施:经查实,新兴工业企业通过隐瞒相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业出典用地的;新兴工业企业在承典期间违反上述限制性规定、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时限开工竣工、投入产出等未达约定条件以及存在闲置土地、违法建设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恢复的或拒不改正、拒不恢复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罚款、罚款收回或无偿收回工业用地使用典权的其他情形。

新兴工业企业在典期内因债务被人民法院查封其名下拥有使用典权的工业用地后司法拍卖前,人民法院应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协商议定妥善处置办法。

工业产业生命周期一般是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工业企业从开始入行到完全停业的时间,一般分为初立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衰退阶段。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工业企业运营规律、产业生命周期、产业发展前景等分阶段不定期综合考评新兴工业企业,如预警新兴工业企业产业生命周期步入衰退阶段时应及时与新兴工业企业沟通协商收回工业用地使用典权或使用权,妥善处置相关事务,防止出现新型“僵尸企业”。

4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优势分析

4.1 物权变动灵活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供应方式充分体现传统典权制度的核心价值,即在规定条件下,工业用地相关物权可在新兴工业企业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之间视情变动。相较于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供应方式而言,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供应方式的物权变动制度包容且程序简化,典权期限内可让新兴工业企业在初始运行阶段视产出效益、发展前景等灵活调整未来有偿用地方式。

4.2 利企功能凸显

工业用地出典供应方式充分拓展典权制度对新兴工业企业的经济便利功能,相较于工业用地出让、出租供应方式而言,新兴工业企业可获得只支付出让评估价80%左右的用地资金实惠和典价典期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实际视为用地租金的优惠,亦可为自身升级发展申请返还原支付典价转为承租工业用地。新兴工业企业由此大大节约用地成本,省却为自身升级发展而四处借款或向银行贷款的融资事务。

4.3 用地年期弹性

相较于工业用地出让、出租供应方式而言,工业用地出典供应方式可让新兴工业企业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匹配合适的使用年期,也可让新兴工业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状况选择各阶段的使用年期。新兴工业企业由此可获得足够的腾挪发展空间与弹力。

4.4 履约实有保证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典方式的典价也可理解为新兴工业企业使用工业用地的履约保证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等部门为落实相关综合监管职责,可根据新兴工业企业使用工业用地合同违约情形从原支付典价中扣除相应罚款,不失为一种新兴工业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的有益探索。

作者:黄欢

工业企业节能环保管理论文 篇3:

产业结构调整对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影响研究

摘   要:隨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工业发展迅速,工业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也逐步提高。但是当前我国经济产业结构不完善的矛盾也逐渐突出,在工业领域尤为显著。对此,将从产业结构调整的视角对工业企业的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关键词: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发展建议

1    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

产业结构调整是指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主线,是我国应对产业全球化和加入WTO所面对挑战的重大战略。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需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的阶段。

从国际化的经济背景角度分析,经济是在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逐渐完善的前提下不断发展的。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世界的产业结构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许多发达国家发展新能源产业、注重技术革新,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将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一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线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近年来,主要发达国家遭受了国际性的金融危机,国民经济需要恢复,结构调整优化需要较长的时间。这样的形势为我国加快结构调整、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提供了宝贵的时间和空间[1]。同时,经济下行时的“倒逼机制”往往也给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增添了压力和动力。所以,我们更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产业结构的竞争力,提高生产产品的水平和效率。

从我国现在的产业结构角度分析,我国过去的产业结构发展十分不平衡,并且许多产业结构政策都是在产业结构发生严重失衡的情况下被迫采取以解决当下困境的。虽然这种“补缺”式的调整成就了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段,但是这样的政策在根本上解决不了我国产业结构失衡的困境。在未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心也将从填补式转向用科技创新成果来改善传统产业的不足、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来实现产业结构的完整这一目标。然而,对于国家大力发展的工业行业而言,行业内低水平的重复制造和盲目跟风发展已经饱和的加工工业现象却越来越严重[2-3]。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当下,我国的工业化也会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减少重复制造的步骤、创新传统产业等都是当下工业企业应该解决的主要问题。

2    产业结构调整对中小工业企业的影响

2.1  积极影响

2.1.1  解决产能过剩问题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已经发展到中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就目前我国工业行业的现状而言,依旧存在产能严重过剩的现象。导致工业行业产能过剩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工业发展的速度快,大量企业涌入工业行业,导致产能扩张的速度大大超过了需求扩张的速度。这就造成工业行业的投资增长和需求增长严重失衡。然而,通过减产、去产能化等方式都不能很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在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创新优化供给侧动力结构、加大企业的竞争、减少重复性制造工业的出现、倒逼市场出清,能够有效抑制盲目扩张,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2.1.2  提供发展新机遇

产业结构调整包括了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两个方面。从发展的机遇来说,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各行业的技术层面跨度很大、水平也参差不齐,因此,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实行势在必行。随着国内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也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而产生不同层次的、多样的需求,这也为工业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新机遇[4]。对于工业行业来说,现在正处于巩固基础和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而在第三产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工业产业提供生产品。在科技发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高端技术人员被引进工业行业,这些人才知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有利于企业提高整体的创新水平,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1.3  有利于拓展海外市场

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变了贸易增长的方式,优化了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比例。从改革开放至今,我们国家在国际上的话语权越来越重,在国际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也逐步占据重要的位置。对我们国家而言,想要更进一步地提高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强科学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培育新一批的高端人才。对于目前的工业企业而言,产业结构改革促使工业企业从简单的劳动力加工链转向技术加工的自动化生产链、从竞争激烈的国内市场转向依旧开阔的国际化市场。产品质量和数量的提升可以稳步扩大产品的出口,自动化的生产线能够节省成本、降低商品的价格,通过物美价廉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

2.2  消极影响

产业结构的调整一定会伴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合理化和再升级。国内工业行业中的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各个企业的技术水平不高、内部的管理制度也不尽完善。在市场竞争和原料竞争上,相对于上规模的工业企业而言,竞争力处于下端,不能很好地适应优化产业结构的要求,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将产业结构中出现的问题合理地解决,对比同类型的中小企业,竞争激烈、压力大且容易被市场淘汰。在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中小工业企业处于劣势,会有很大一部分企业面临艰难的结构转换。在产业结构调整下,国内的产业将会从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过渡,国家的政策会逐渐向发展第三产业倾斜。在第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的局面下,资源倾斜,会使一大部分劳动资源从工业行业转向新兴产业。这也对工业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大型工业企业还能依靠自身的实力占据市场,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确实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此,中小工业企业面临被大型工业企业吞并或者退出工业行业的局面,国家对一些亏损严重的中小工业企业也实行强制性关停。

3    产业结构调整中中小工业企业遇到的问题

3.1  加工工业产品结构不合理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发展重工业,尤其是对能源、化工行业的投入力度很大。但是我国的基础工业没有得到很快速的发展,尤其是对于加工制造行业而言,由于工业行业发展前景好,许多企业为了跻身市场,盲目跟风建造工厂,以致低端产品的重复制造现象越来越严重。低级制造业的市场过于饱和,造成了严重的产能过剩。对于中高低端的产品生产而言,只有几家龙头企业独占市场,形成半垄断的局面,导致加工工业产品的垂直结构矛盾突出。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中小型企业由于没有足够的资本进行技术革新和生产链的扩张,只能在低端市场竞争或者被市场淘汰。

3.2  企業规模结构不合理

在我国的工业行业内,企业规模都不是很大,而且企业之间的结构都很类似,追求全能化。虽然我国现在各个地区工业企业的技术水平、发展方向以及生产模式不尽相同,但是每一个地区之间的企业规模、结构的相似度都很高,而且分工协作的程度很低,不懂得对一个产品的加工环节进行分类生产,其生产的工业产品质量过于粗糙。各地区的企业分散性十分强,企业与企业之间无法形成一个大的产业链条,很难获得规模效益。如果一个地区的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相似程度高,在市场中就会优胜劣汰,中小型企业不容易获利。这样的现象是不利于工业行业的发展的。而且,大多数中小企业面对经济危机时的抗风险能力弱,生产的工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小。

4    对于现存问题的解决对策

4.1  明确调整的重心

对于产业结构调整而言,最主要的就是各个产业之间能有效协调、适应市场,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对此,中小工业企业应该明确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心。对于加工制造行业来说,虽然占据了工业市场的主要位置,企业数量多,产品质量却参差不齐;生产集成能力弱、带来的效益低下,没有形成完整的产品加工链。所以,对于这方面的企业而言,应该着力打造属于自己的核心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着眼于从廉价劳动力生产到自动化生产的转型,实现产业的延伸。对于化工机械行业而言,要杜绝粗制滥造的现象。中小型企业不能大规模、大批量地进行工业产品的生产,就要把企业的发展定位转向质量方面,把产品做精、做细、做专。这样一来,许多同种性质的工业企业可以将市场细分,减小竞争压力。其次,对于生产线而言,在做到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把关之后,企业应该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流畅性,加强和上游生产企业产品的对接,将产业链条由市场上游企业制造转移到中下游企业,拓宽产业生产链的范围,也为中小企业谋得一定的市场需求,推进整个工业行业的共同进步。

4.2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府调控力度

对于工业企业而言,在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大市场。从企业角度分析,对于国家、地区发布的科学合理配置市场资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政策,企业应该积极响应。大型企业可以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促使资源合理的流动,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业产品。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要健全企业的投资机制、完善企业内部的行政制度、提高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要加大技术改革力度、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能力。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传统的工业产业进行提高和改进,使传统产业有更大的潜力和含金量。从政府的角度分析,政府在坚持市场自主调控的过程中,也需要加强管控;利用行政手段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台政策,促进工业企业的结构升级。政府应该追求市场均衡,坚决落实淘汰超出市场需求的产品,对责令关停的企业给予一定程度上的政策保障和关怀[5]。对于运行良好的企业,政府可以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工业企业的社会福利制度。这样一来,由于政府的介入,能让原来供大于求的市场调整回供求相等的状态,既盘活了资产,又促使市场恢复了稳定。

4.3  高效利用资源,鼓励创新发展

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在现有资源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更应该深入挖掘资源的效用。中小型企业要想打好产业结构调整这一战,就必须对资源进行高效利用、合理利用、节约利用,使资源利用率达到最高。对于中小型工业企业而言,可以谋求新的发展,将目光转向利用节能环保的新资源来进行工业产品的生产。企业应该多关注一些符合国家发展环保资源政策要求、产能消耗低、造成的工业污染少以及使用工艺较为先进的建设项目。当下推行生态经济发展,对于一些重工业企业而言,其未来的发展之道应该是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综合利用资源、发展和提高具有环境保护效益的新技术。关于产品定位,应该提高产品的质量、加强产品的科学设计概念,以此来提升产品的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于跟不上时代发展、市场变化的旧工艺、旧技术、旧装备,需要不断地淘汰。小企业可以转换生产模式。因为对于小企业而言,很难做到一次性生产大规模的工业产品,而和大型企业建立合作模式,能减少在一个项目中的大量资本投入,这样不仅能够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还能够弥补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生产链短、产品数量少的短板。

[参考文献]

[1]徐 润.资金凶猛[J].专用汽车,2010(6):5.

[2]高佳燕.1949—2009年中国工业化的演进轨迹及趋势分析[D].西安:西北大学,2010.

[3]董志凯.中国工业化60年—路径与建树(1949—2009)[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9(3):3-13.

[4]路 辉.中小工业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问题和对策[J].价值工程,2010,29(18):2.

[5]刘 伟,李绍荣.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J].中国工业经济,2002(5):14-21.

作者:万如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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