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

2022-09-07

第一篇: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

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分级基层监管规范

第一条为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工商企字〔2003〕第131号2003年10月31日)的要求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试行办法》(鄂工商

注〔2004〕204号2004年11月3日)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基层,包括城区工商分局所属的工商所和各县市区工商局所属的基层分局,以及具有经济户口监管职能的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各基层单位。)

第三条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的基本原则是依据对企业的信用分类和行业风险分级,实施有差异的距离监管。

第四条企业信用分类分级基层监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认领经济户口;

(二)制订监管计划;

(三)监管计划的执行;

(四)录入巡查结果;

(五)反馈监管信息。

第五条企业信用分类分级基层监管工作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为技术支撑。

第二章经济户口的认领

第六条企业经济户口是企业注册登记完成后形成的企业电子档案,由各级注册登记的主管机构负责在营业执照发放的当日登录到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基层监管”子系统。

各级注册登记的主管机构应将核准企业按照所居行业的风险等级予以分级,并原则上将其列为企业信用的A类。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应每日在“基层监管”子系统查询新登记的企业,并通过“监管助手”项中的“户口认领”模块,在3日内认领属于自己管辖的企业。

第八条各基层单位对认领错误的企业,通过档案移交模块移转。对有认领争议的企业,由注册登记的主管机构裁决。

第九条各基层单位应在30日内对所认领的企业进行一次回访,并以巡查结果的形式登录。

第三章监管计划的制订与执行

第十条监管计划是各基层单位根据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基准的规定,结合监管任务和辖区监管责任制所制订的阶段性的企业巡查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基准是按照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的差异,确定当年内进企业巡查的次数,具体规定如下:

(一)A类守信主体:

1、Ⅰ级低风险企业年检免于审查;除开业回访、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而外,全年免于巡查。

2、Ⅱ级中等风险企业除有前置审批项目的企业外,年检免于审查;除开业回访、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而外,半年巡查1次。

3、Ⅲ级高风险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年检时,重点审查前置审批项目;除开业回访、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而外,每季度巡查1次。

(二)B类警示企业:

1、Ⅰ级低风险企业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而外,半年巡查1次。

2、Ⅱ级中等风险企业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而外,每季度巡查1次。

3、Ⅲ级高风险企业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而外,每月巡查1次。

(三)C类失信企业:

1、Ⅰ级低风险企业应在结案后1个月内回访一次,以后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而外,每季度巡查1次。

2、Ⅱ级中等风险企业应在结案后1个月内回访一次,以后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而外,每月巡查1次。

3、Ⅲ级高风险企业应在结案后1个月内回访一次,以后除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而外,每月巡查1次,并适时安排抽查。

(四)对D类严重失信企业,属于责令关闭的应及时督促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属于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及时发布吊销公告,同时采取案后回查,实施后延监管:

1、对未停止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并将未进行清算的投资人纳入警示系统。

2、对吊销企业的分支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对投资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依法予以查处。

3、对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限制,对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在未履行义务时限制其投资。

第十二条监管计划的制订应该在认真分析辖区企业经营活动状况的基础上进行,应该具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必须注重执行效果,其基本内容包括巡查人员、巡查目的、巡查时限。

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必须按照监管计划所要求的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巡查任务。对于所发现的其他问题,应该如实记录,认真核实,及时分析,迅速汇报。

第四章巡查结果的录入和反馈好范文版权所有

第十四条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应在巡查结束的次日内核对巡查结果,并将其录入到“基层监管”子系统的规定模块,同时保存书

式资料备查。

第十五条巡查结果的录入要求表达准确,用语简明,作为经济户口的动态信息由“基层监管”子系统所规定的程序上传,并直接影响企业信用分类状态。

第十六条各基层单位可以符合管辖企业的实际情况,以《行政执法建议书》等形式向企业反馈阶段性的巡查情况,通报信用评价,提出执法建议。

对于企业信用评价

一般不得向其他企业和外部门提供。如果因特殊需要必须提供的,应按照规定报县市区工商局批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工商局可以按照本规范制定实施办法。

城区各工商所的实施办法按本规范统一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范自签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运用信用监管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兼论基于“大数据”背景的企业诚信制度构建

摘 要:诚实守信是企业开展交易活动的重要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企业诚信建设在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我国的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却存在诸多问题,如我国的企业信用体系法制环境不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存在弊端,企业信用文化水平不高等。有鉴于此,必须完善我国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信用监管的相关机制,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提升企业主体信用水平,从而构建完善的“宽进严管”下的企业诚信制度。

关键词: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信用监管 企业诚信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虽然不是工商一个部门的工作,但是对工商部门而言势必将成为工作重心和重点,且任重道“近”。“宽进严管”的登记制度改革,将使创业“门槛”大幅降低,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环境。登记制度改革也将改变当前的工商监管模式,弱化准入环节的事前把关,事中和事后环节的监管量将会增强,监管压力亦会陡增。为此,只有构建完善的企业诚信制度,才能规避企业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冲击,为登记制度改革保驾护航,从根本上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进。

一、运用信用监管是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信用,是长时间积累的信任和诚信度,是对以往守诺的正面记录,也是一种行为艺术,一种人人可以尝试与自我管理的行为管理模式。所谓信用监管,是行政管理部门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的信用状况征集、整理、评估,据此实行不同的分类监管,奖惩并重,提升监管效能,提高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的监管方式。

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必须注重信用监管,以信用监管推进深层次的改革。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要求“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而随着准入“门槛”的降低,监管难度势必加大,为此,顶层设计引入了信用监管。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10月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2013年11月张茅局长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努力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突破。

“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对以往工商工作的颠覆,但凡改革都会触动利益集团,遭遇阻碍,正如李克强总理所指出的,“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要凝聚各方力量和各种要素,合力推进信用监管建设,推动登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二、当前我国的信用监管现状分析

(一)从法律层面来看,符合我国国情的信用基本法尚未出台,信用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我国关于企业信用的法律调控主要表现为民法通则、合同法、商标法、破产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还有中国人民银行法等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刑法等其他法律中有关诚信的法律规定。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的经济、刑事惩罚使企业违约成本大于违约收益,约束企业经济行为。立法的本意一般都是为了规范或者调整某种特定的社会行为而制定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种行为可以适用“此”法,也可以适用“彼”法的法律法规“打架”现象,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使执法者陷入困境。

(二)从制度方面来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尚不成熟,部门信息要素的融合与兼容有所欠缺

在主体信用监管方面,各部门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如工商总局于2003年出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企业信用标准将企业相应地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即A、B、C、D四级;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发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设置A、B、C、D四级。其他的如中国人民银行、劳动保障部门等也在开展征信活动和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对纳入信用征集的部门并未统一明确,对企业而言有失公平。而由于部门间信息化建设、技术水平差异等原因,会出现数据共享滞后、信息融合度不高等问题。

总局《意见》出台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0个年头,虽然总局也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但是与基层的实践却还是存在差距。其中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缺乏个人信息与企业信息的融合。近几年,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导致企业主(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携款逃逸的事件屡有发生;而企业主参与赌博、挥霍无度等一些个人作风问题,也要影响企业的经营。可见,企业主的个人行为,与企业的经营、发展、诚信建设都息息相关。目前,企业主的个人信息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基本是割裂开来的,且信息滞后,没有有效的防范机制。

其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根据总局《意见》,将企业分为A、B、C、D四级管理类别,这种划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弊端,如企业10多年没有违法行为,一直信用优良,但是由于加分与降分之间分值设置的不合理性,即使企业到达A级后,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就会很容易被降入B级。企业经营中的风险并非都能人为操控而避免,奖惩之间的失衡或者过于苛刻的惩罚,对企业显然是不公平的。

(三)从人文角度来看,企业信用文化氛围建设不够浓厚,短期内难以系统融入诚信社会的框架体系中

当前,我国的社会诚信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种思路、理念和制度都还比较模糊,对失信行为的惩戒缺乏综合性的强硬手段支撑,社会公德良序对此类行为的约束也并不有效。就企业而言,目前,家电制造、服装加工等行业性的诚信缺失的现状较为严重,较多的中小企业处于低端、防冒的原始阶段,面临创牌难的困境;企业间互相拖欠债务行为普遍发生,配套加工企业受制于人,合同形同虚设,处于低利润的“死循环”中;其他还有做假帐、虚假宣传等行为,都严重破坏了企业诚信建设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企业的经营活动与信用信息的联系也不紧密,失信和守信之间的表象没有明显体现,企业失信也不会被“打回原形”,企业获得的利益远大于失信成本;此外,信用积累又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荣誉评定、信用加分都偏向于规上企业,中小企业往往“可望而不可即”,导致企业对诚信建设普遍不重视,甚至有所抵触。

三、“大数据”背景下企业诚信制度的构建

建立与“宽进严管”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企业诚信制度,对放宽准入条件后的企业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利用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对企业监管的平衡作用,可以对企业主体形成约束力,防范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从而使“严管”工作变难为易。

(一)健全我国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信用基本法的出台,修改和梳理相关配套性文件。

1.加快信用基本法的制定。所谓信用基本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就调整信用法律关系主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所制定的法律。通过制定信用基本法,对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信用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基本权利义务、信用征集方式和信用奖惩机制等进行明确,作为信用法规规章制度的依据,进而系统全面地调整信用管理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纵观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等,均建立了完整的信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且大多由中央基本法为先导,在立法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2.加强对主体规范性法律法规的修改。对主体的信用监管的结果要真正应用于日常监管工作,就必须对当前的主体规范类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地修改和完善,以突出信用监管的成效。如将信用成果与企业报告制度相结合,修改《企业检验办法》,对失信企业的整改措施进行明确等;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的法定代表人、高层管理人员,其资格如何限制,在企业登记的相关法律文件中作出规定。

3.梳理地方立法。主体信用综合了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信用数据,其信用成果也是各个部门、各个领域所共享的,在立法上,要防止法规规章过多过滥、法规“打架”、形同虚设等现象,要以信用基本法为指引,进行宏观把握,通过严格、规范、有序的信用管理,达到宽进严管的信用管理整体水平。

(二)建立信用监管的相关机制,“外强”主体信用奖惩机制,“内强”信用数据的监督。

1.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要实行激励机制,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对荣誉、税收、贷款等都要有所倾斜。要完善惩戒机制,国务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该放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放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严重违法者要放入‘黑名单’。”要依法严惩失信行为,做到信息公示和公开化,使失信者“暴露无遗”。

2.完善信用监管监督机制。对信用管理工作要进行有效地监管,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工作档案制度,信用评价、信用数据的录入等信息采集与评估工作要有统一的标准,对采集人员、书式资料、电子数据均要留档备查。对信用管理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进行有效地监督,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审查与纠错机制、信用信息公开机制、网络监督机制等,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三)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构建信用“大数据”体系,精细化信用分类管理等级。

1.充实主体信用信息。银行金融系统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是比较成熟的,要将这块的个人信用信息应用于企业信用信息,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的个人信息进行融合,融入到企业信用信息,使信用信息更加完整全面。

2.细化分类管理等级。对企业的信用分值实行上不封顶的政策,特别是信用等级达到A级的企业,通过继续增加信用分值的办法,使企业的信用分值不断增加,也可对信用等级再细化,细分为A、AA、AAA等多个等级,促进企业诚信建设的积极性。从而使信用分值较高的企业不至于一旦发生违法行为,信用等级立即发生波动。同时,对失信行为的降分也要进行调整,依具体行为区别对待,划定相应的尺度和标准档次,避免多年守信企业,因一朝失信,出现“自由落体式”降级,立即回到信用原点的现象;对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食品生产经营等重点行业的故意违法行为,采取“一降到底”方法,提高违法“成本”。

(四)提升企业主体信用水平,构建社会信用文化“大背景”,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需要信用文化的支撑,有了文化的支撑信用建设才会有肥沃的土壤,滋养生息。信用文化的发展,会促进人们思想的解放,反之也会促进信用建设。

1.构建信用文化。在美国,信用信息的采集不需经消费者事先同意,这是美国信用报告制度的一大特点。信用信息属于个人所有,也可能涉及个人隐私,但是美国人与众不同的观念,却提高了其信息采集的广度和速度。当前,要倡导诚实守信是企业经营之本理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亡”的以信立本的信用文化氛围;要大力推进政府部门的诚信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取信于民,发挥好政府的表率作用。

2.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整合各部门资源,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征集、申报和共享机制,完善信用网络技术,搭建联合征信服务平台;企业要强化信用管理工作,加强信用自律和有效的约束防范机制,树立良好的企业信用;“信用是企业品牌,品牌是无形资本”,要深化企业信用资本的应用,激发企业信用自律的内在动力。

录用情况:

1.“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题征文三等奖,主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宣传中心,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2. [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2015年第3期。

第三篇:区工商局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

加入时间:2009-8-9 9:59:47来源:tcgs 访问量:29

3达州市通川区工商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统一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食品流通市场信用环境作为学习实践的具体内容来抓,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指导意见》和达州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并实施了《通川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实现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的工作模式。

——分类细化,制定信用标准。根据主体准入、违法记录等方面的信用信息,把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情况具体划分为守信、一般守信、失信3大类,分别用绿色标牌、黄色标牌、红色标牌标示在食品经营分类监管示意图上。一是绿牌为守信经营者。指近两年内无任何违反工商法规的不良行为记录,按时通过验照合格者评定为守信经营者,以绿色标牌进行公示。二是黄牌为一般守信经营者。指近两年内有特别轻微、轻微或一般违法行为记录者评定为一般守信经营者,以黄色标牌进行公示。三是红牌为失信经营者。指近两年内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法行为记录者评定为失信经营者,以红色标牌进行公示。同时,对特别轻微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严重违法行为作了以下具体的界定:特别轻微违法行为是指违反食品经营管理规定,但没有造成明显的不良后果,且在被工商部门处以书面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变更等处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纠正违章违法行为,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监督检查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可以不予处罚的行为。轻微违法行为是指食品批发经营者和食品总代理、超市及食品连锁店,被工商部门罚款1000元以下,或者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以下的违法行为;食品零售经营者被工商部门罚款500元以下,或者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以下的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是指食品批发经营者和食品生产企业、区域总代理、超市及食品连锁店,被工商部门罚款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或者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违法行为;食品零售经营者被工商部门罚款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或者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是指食品批发经营者和食品总代理、超市及食品连锁店,被工商部门罚款30000元以下,或者没收违法所得50000元以上的违法行为;食品零售经营者被工商部门罚款10000元以上,或者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并责令经营者停止营业的违法行为。特别严重违法行为是指食品经营者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的违法行为。

——分类监管,强化市场巡查。对评出的不同信用等级的食品经营主体,以不同的监管频率和措施进行分类监管。一是对绿牌经营主体除专项市场巡查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外,4个月至少巡查一次,予以重点扶持。同时开辟“绿色服务通道”,鼓励食品经营者做大做强,优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二是对黄牌经营主体两个月至少巡查一次,有一般违法行为的进行案后回查,有特别轻微或轻微违法行为的提出警示、限期整改。三是对红牌经营主体每个月至少巡查一次以上,在一定范围内曝光,重点跟踪巡查,密切监控其是否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对因特别严重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者,发布营业执照吊销公告,曝光其违法行为。

——加强领导,纳入目标考核。完善健全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制度,实现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工作的日常化、长效化。首先,区局成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将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列为区局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形成局所上下联动、合力协作的工作格局。其次,辖区工商所成立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机构,食品分类监管示意图上墙,建立食品经营者一户一档资料,将食品经营者的信用信息实行微机录入管理。再次,食品经营主体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者,工商所应在处罚决定书下发

之日起10日内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市场检查频率,可视情况增加但不能减少次数;并把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与片区监管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划分食品安全信用监管责任区域,实行片长负责制,确保监管效能的不断提升。

第四篇:浅谈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及企业信用规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整个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实践中,特别是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企业信用问题是当前经济活动中十分突出的问题,也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主要是

信用行为的监管。提高企业公平、公正的信用水平是工商部门整顿和规范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和归宿点。本文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意义、框架、作用及规范做初浅的探讨。

一、工商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意义

1、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入世的需要。

随着加入WTO,我国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冲击。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培养遵守国际规范、规则的意识,特别是建立信用体系,这是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政府入世,企业同样要入世;政府要按国际贸易规则办事,企业同样要按国际贸易规则经营。世贸组织规则中强调的市场开放、公平竞争和政策透明度原则,其核心是国家信用原则,全球的自由贸易靠的是信用,维护国家的利益靠的是作用力。要更好的规范企业信用行为,工商部门必须把握新的形势,改进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2、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企业生存、健康发展的需要。企业的经济运行主要是靠信用来支撑,没有信用的企业最终是要倒台的。维护信用企业的合法利益,打击不讲信用的企业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工商部门通过对企业信用行为监管,将不遵守国家法律和经营道德的企业从市场中清除出去,使诚信企业得到保护。

3、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有利于全社会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浓郁氛围,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工商部门推行信用监管,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来使企业经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人人恪守经营运行规则,个个按章办事,造就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4、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工商部门监管职能的重要体现。工商部门担负着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任,市场信用是市场管理的核心。围绕着这一核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我们必须以创新的精神主动而不被动,自觉而不盲目的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工作。

二、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框架构成

根据工商部门所担负的职能,信用监管体系框架构成主要有四个方面:即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合同监管、市场行为规范、信息透明和接受社会监督。

1、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中的信用管理。市场主体的登记是确立市场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它是确保企业信用的基础。登记注册的信用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企业名称使用管理。企业名称登记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其使用过程要体现企业信用制度。二是企业的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和企业经营的实力,同时也代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承担商业信用的能力。加强对企业注册资金、注册资本的审查管理,查处企业虚报、抽逃注册资金行为,是保障企业信用度的重要措施。三是对企业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信用行为的审查。四是对企业法人代表信用资格的审查。规定了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五是对企业经营期限的信用审查。六是对企业章程的条款审查,体现企业诚实信用,按所订立的章程开展经营活动。

2、合同监管是工商部门对企业信用监管的重要手段。企业信用往往是通过履行合约来表现的,合同管理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能。工商部门根据《合同法》对企业订立的合同进行审查,监督企业履行合同。对合同纠纷进行调解、仲裁,对欺诈虚假合同进行查处。指导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保护恪守合同条款、诚实信用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掌握企业信用信息,应用自己职能,收集企业履约能力、经营状况,失信记录及违约行为的情况,为企业签约提供服务,减少企业签约的盲目性,防止上当受骗,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推进企业信用按市场规则运行的进程。

没有信用可言。

4、企业信息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信用体系的建立,只有采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近年来。工商部门大量的应用计算机联网技术,已经成为对企业信用监管的重要模式。广泛采用计算机技术,通过收集整理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情况、失信记录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等涉及企业信用方面的各种信息进行公开、透明地向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关系,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促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规范企业信用行为,保护公平竞争

1、当前我国企业不守信用的表现主要有:一是合同履约率低。据国家工商局2001年统计,全国每年签定合同超过40亿份,而合同履约率仅有40左右。二是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严重。利用签定合同搞欺诈、骗取钱财的行为屡见不鲜,企业因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侵害造成损失而破产、倒闭现象数不胜数。三是逃避各类债务现象严重。采用各种手段逃避企业和银行的债务,使其他企业和银行遭受损失。四是市场交易行为严重不规范。由于缺乏信用,一些企业害怕上当受骗,非现货交易而不做,丧失营销良机,错过交易的最好的时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五是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突出,造成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上述这些不守信用的表现值得我们深思。

2、抓好企业信用行为规范,保护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在承认其主体追求最大利益行为的同时,也有一定的规则约束其主体合法经营。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开展市场竞争的基本要求。守信用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也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手抓”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只有加强信用意识,才能更好地和国际接轨,这是入世新形势对每个企业的基本要求。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工商部门要充分应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具体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宣传法规,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当前要根据我国入世的新形势,加强对企业入世教育,帮助企业了解世贸,了解国际贸易规则,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要组织企业学习《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规,提高合同履约意识、竞争意识、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增强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自我保护能力和企业公平竞争能力。

二是以建设“服务型工商”活动为契机,开展信用服务,指导企业做好诚信。要在企业合同订立上为企业把关,防止合同欺诈和不履约行为;要在产品销售环节上为企业把关,防止“三无产品”流入市场;要在经营信用度上为企业把关,防止企业投机经营不守信用行为;为企业讨回公道、保护合法权益服务;为企业追讨合同欠款服务;为企业宣传自己、创造信用环境服务。

三是加快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数据库的建立,发挥征信服务效能。工商部门在对企业登记和日常监管中积累大量的企业信用信自资源,如企业的资产情况、经营业绩、产品情况、商标使用、合同履约、签约动产抵押、投资等等,这些企业信息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东西,我们应该把企业信用信息社会化。在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应用计算机网联技术,加快建立工商部门企业信用数据库,尽快使征信数据开放。征信数据规范为全社会所用,同时也使企业信用接受社会监督。在目前阶段,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服务的实施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企业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资料、资信情况、违法违规记录及商标使用、合同信用等记录通过工商互联网向社会开放,允许公众查阅,同时给每个企业都建立网上经济户口,实行电子监控。

(2)严禁失信人员担任企业管理人员,尤其是担任企业董事长、董事、经理、会计等,并建立电子档案。对失信企业在工商年检中给予处罚或划定为B级企业,限制企业行为,规范企业信用度。

(3)建立失信企业名单档案。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充分披露不讲信用的企业行为,向社会曝光,让舆论谴责不讲信用者,接受社会监督。

(4)通过计算机网络工程提供信息,进行行业监督。工商部门要积极牵头,成立各行各业的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对失信企业进行民间处罚。

四、开展打假治劣,创造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环境文秘114版权所有

工商部门要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打假治劣,造就企业信用氛围,保护公平竞争。一是要开展市场巡查,定期检查市场交易行为,对市场上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查处,同时要深挖源头,对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进行打击,彻底捣毁制假窝点。二是要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无照经营充斥市场,必然对守信用企业的利益产生影响,要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就必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三是要深入开展消费者维权活动,使假冒伪劣产品没有市场。让那些不讲信用、不讲职业道德、不讲社会公德、见利忘义的不法分子无处藏身,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讲信用、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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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工商局企业监管工作总结

工商局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工商为目标,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持续推动企业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推进各项工作上新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牵头抓好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

2013年,全市工商系统围绕企业监管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查无工作要点,按照“查疏结合、以疏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以深化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为推手,结合规范亮照经营工作,全面加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1-12月全市工商系统累计查处无照经营案件641件,案值1211.1万元,罚没款360.51万元,取缔无照经营404户,引导办照6025户。

1.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洪仕建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全市开展查无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规范一大批、取缔一小批,查办一个案、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健全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充分发挥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和“黑网吧”专项治理协调小组作用,多次召开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工作及“查处取缔黑网吧暑期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我市在各县(市、区)政府将“查无”工作联席会议升格为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在XX区试点开展查无综治网格化工作,以社区段(片)为单位,将辖区划分为389个网格,将无照综治工作进一步向基层推进,服务进一步前移,有力加强了查无综治工作的深入细化。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以开展“规范亮照”和“零无照经营一条街”专项行动为契机,我市经常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地加强指导、督查,通报情况,推动落实。今年8月和11月,我们组成6个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开展“规范亮照经营”和创建“零无照经营一条街”活动进行了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同时,我局还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向市政府和各级查无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本地区专项行动进展动态、机制建设经验和检查考评等工作情况。 2.强化监管,开展专项治理。我们注重将“查无”工作与阶段性的重点执法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力求通过重点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来带动和促进“查无”工作的有效提升。

(1)深入开展查处“黑网吧”工作。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2013年黑网吧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精神,通过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网吧监管、组织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暑期专项行动,保持对黑网吧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行“斩网行动”,督促网络运营商建立黑网吧及经营者“黑名单”库制度,对列入黑名单库同一用户或同一地址的用户不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建立源头管控的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黑网吧的产生。截至12月,全市累计查处取缔黑网吧46户,罚没款46.51万元,查封违法经营场所30处,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电脑405台。

(2)深入开展“零无照一条街”创建活动。我局在近年来持续开展“零无照一条街”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对“两个100%”和“两个彻底”的创建目标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组织开展创建“规范亮照精品街”活动。一是做“精”亮照经营工作。以“精品街”作为示范,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将创建范围进一步延伸到城区周边和镇区主干道,把城区、镇区主干道全面打造为“不进店”巡查精品街,今年新确定创建“亮照精品街”30个。二是做“细”亮照经营工作。将创建工作与日常巡查走访相结合,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帮扶指导。特别是对临街商户中常见的超范围经营、超期经营行为,通过指导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放宽登记经营范围等手段予以纠正。三是做“实”亮照经营工作。将规范亮照经营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对巡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对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以查处无照经营推进规范亮照经营,以规范亮照经营促进查处无照经营,有效遏制无照经营现象。今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向有关部门抄告1163件(次),督促、引导办照6025户。

(3)深化重点行业监管。一是今年6月,市查无办结合全市“暑期严打黑网吧”专项行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规范月”活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力争消除监管盲区,使我市校园、少年宫周边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各类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三无”食品、销售涉黄、暴力出版物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2013“高考”、“中考”保驾护航,为即将开始的暑假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环境。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规范工作。今年,我局拟文起草的《XX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由市政府发文执行,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摸底调查、限期整治、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进行逐一清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主体台账,进一步落实了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的目录管理制度。目前,全市共完成166户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摸底排查工作,立案查处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案件4起,规范超范围经营户14户。 (4)推广“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我局以新版“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上线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操作培训工作,组织全市116名平台操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督促“查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面应用企业监管信息抄告平台,落实信息抄告制度,将抄告平台提升为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的有效载体,提高业务条线、区域间、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水平和联网应用水平,实现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企业监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采取培训、指导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揭露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至目前,全市共印发宣传材料3120多份,制作宣传横幅30多条,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100多条次。

二、推进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来,XX市继续深入贯彻《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行业中介组织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营造“守信褒扬、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中介组织服务发展,扶持中介组织做强做大。一是健全协作机制。解决市场中介机构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综合治理工程。XX市工商局充分发挥两级联席会议的枢纽作用,积极向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进工作落实。在联席会议的努力下,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职责,特别是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工商部门,全程介入、全程指导,切实加强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真正形成按照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运转有序、高效畅通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守法环境。XX市联席办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发动成员单位加大宣传力度,以开展市直单位培训宣传工作为抓手,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对口单位的督促指导,确保基层市场中介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办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通过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向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使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自觉守法经营。指导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督促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诚信经营。今年来共举办座谈会33场,悬挂宣传条幅54条,电视视频广告118次。三是落实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各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中介备案管理制度出台配套制度,督促市场中介组织办理备案手续,全面掌握我市市场中介组织的基本情况,加强对异地执业中介组织的监管。如XX市经贸委、住建局、环保局、安监局、水利局等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中介备案管理制度,结合部门实际出台配套制度,对外来中介进行全面备案,未备案的中介组织一律不准在XX市辖区内开展经营活动。针对外来中介机构特别是招标代理、评估企业大量入漳的情况,我们积极探索对跨地域执业的管理机制,规定凡是市场中介组织分支机构在XX市范围内因违法违规被查处的,一律抄告分支机构隶属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形成对异地执业中介组织的监管合力。四是突出治理重点,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联席会议根据省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监理、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建设领域中介组织;对会计师事务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对货运中转、职业中介、房地产交易经纪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介组织的检查力度,通过查处一批案件,规范市场秩序。如市住建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有效清理整顿房地产中介组织乱报价、乱收费、虚假宣传的乱象,获得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一致好评。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查处中介案件44起,同比增加137%,罚没款22.08万元。

三、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我局积极落实“六个一批”,结合查无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全市工商系统累计组织检查人员6073人次,检查企业3300多户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82起,排查治理有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51户,罚没款25.2万元。 2.开展工业企业项目落地投产全程跟踪服务

今年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促进项目落地投产、早出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市局党组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大,干成干好几件事”、“两帮两促”、“开发区二次创业”等工作要求,确定把开展工业企业项目落地投产全程跟踪服务工作,作为全市工商系统十大重点工作项目之首予以部署,要求企监部门牵头抓好落实。一是领导重视,精心部署。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调研,精心制定出台《XX市工商系统开展工业企业项目落地投产全程跟踪服务工作方案》(漳工商综〔2013〕80号),并经市政府办以公文形式予以转发,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全力支持配合工商部门工作。二是突出重点,走访帮扶。以近年来各开发区引进的工业企业项目为重点,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开发区工业企业项目的征地、占地、合同履约等情况;并为调查走访中发现未及时开工开业的工业企业项目建立工作台账,详细收集、记录企业信息,摸清存在问题,为进一步跟踪监管服务做好准备。主动帮助困难企业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开展行政指导,帮助企业盘活资产、多渠道融资。今年共走访工业项目企业2893户,调查摸底发现存在问题企业556户。三是以地为媒,分类治理。把存在到资不及时、建设进度迟缓、有土地闲置现象的工业企业项目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按照“一企一策,分门别类,区别对待”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对超期到资、项目建设进度与注册资本明显不符、达不到建设进度要求的,通过短信、电话、约谈等手段,提醒企业及时缴足注册资本,按期开业建设;对成立时间已达一年以上、注册资本未全部到位,或成立超过半年仍未取得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的,提前提醒,避免企业超期到资被处罚;对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到资或涉嫌抽逃注册资本的,供地后项目外迁等有圈地倾向或以囤积土地进行谋利的,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依法立案查处,并协助政府收回项目用地。今年来,全市共帮扶整改企业、督促企业开工开业336户,催促企业到资22.3亿元,引导企业办理增资15.3亿元;此外,还立案查处了11家违法违规企业。

四、深入推进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在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当前形势的基础上,制定2013年工作计划;组织学习、讨论、贯彻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并下发XX市工商系统2013年企业监管工作意见和企业监管工作考评细则,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基础。二是查处企业违登案件。强化日常巡查,加强企业分类监管,开展对违反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企业违登案件240,罚没款27万元,案值:238.14万元。三是全面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2013年,我市前面推动应用一体化平台,对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分类监管。目前,全市共有内(外)资企业61956户,共评定a级以上企业61231户,b级679户,c级43户,d级11户;个体户14312户,共评定a级以上企业140401户,b级2495户,c级219户,d级14户。四是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组织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情况、无照经营、中介组织等各类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调研,促进各地抓好落实;深入基层开展企业监管软件系统操作应用技能演练工作督查,分析研究基层软件应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办理有关部门信访件、转办件、举报件7件。

五、积极探索建立监管新模式

1.创新服务举措,试点分级分类评定工作

从今年年初开始,XX市工商局根据省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工商信用良好和信用优异企业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工商部门信用监管职能,在XX县开展工商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经营户分类分级认定试点工作,通过细化评选标准、实行分级评选、优化奖惩措施、参加评定类型,明显提高了市场经济主体主动参与评定工作的积极性,为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提供了有力保证,有效地推动了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前,我局已在XX县完成了2013年XX县分级分类评定工作,并根据分级分类原则,分别评出了工商信用优异、信用优异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2.强化综合治理,试行无照网格化监管

今年,我局在XX区试点开展无照经营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信息对接,夯实基础。将XX区局辖区划分为389个网格,融入区政府“333”网格监管体系;将工商部门的经济户口数据、段片长与社区网格员名单、联系方式、网格范围等信息,导入XX区政府综治办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实现部门信息无缝对接、互联互通共享。二是建立机制,服务前移。成立工商事务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指挥中心办公室,建立视频(含电子地图)和工作程序,制定网格化巡查监管工作制度并明确工作职责。促成社区段(片)长与社区网格员、社区便民工作站对接,委托收件或驻点办理证照、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工商事务,推进工商职能服务前移,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整合资源,加强执法。通过将经济户口与区级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房屋基础信息系统进行基础关联性比对,形成准确的、以注册号为唯一代码的工商基本信息,进入互联共享的社会管理综合平台。借助社区综治维稳“148”执法体系、依靠基层工商所段片长的执法力量,建立工商段片长与社区网格员之间的工作协作和配合机制,有效解决一线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2014年企监工作思路

一、扎实开展巡查监管工作。市场巡查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各级工商部门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创新服务职能、降低监管风险的重要抓手,面对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机构职能转变的大环境,更加凸显了做好市场巡查工作的重要性。一要全面贯彻《XX市工商局关于扎实开展市场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要通过完善巡查方式、规范巡查程序、严格巡查纪律、强化督促考评等手段,做“实”市场巡查工作。二要全面加强分类监管服务。依据企业巡查信息,完善充实企业信息库,进一步强化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分类监管服务工作,突出不同企业的侧重点,着力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三要与查无工作全面结合,抓紧一体化平台各系统大融合的契机,通过推广网格化监管建设,加强无照经营者的信息库建设,全面提升查无工作水平,有效降低监管执法风险。

二、着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一要全面加强履职。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落实工商信用反馈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库。二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优势,主动加强对当地政府的汇报沟通,积极推动建立一套以工商信息为基础,各部门信息共享共通,可供公众查询、社会监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提供有效信息的发布平台,实现企业工商信用信息由内部采集、内部公开向多渠道采集、内外网公开的转变。三要进一步完善信用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奖惩措施,建立鼓励诚信经营、惩戒失信经营的管理机制,实现对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动态监。通过完善奖励政策,强化惩罚措施,有效扩大企业工商信用信息的社会影响力,强化对失信企业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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