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迁移协议

2022-07-03

第一篇:北京户口迁移协议

北京集体户口迁移为个人户口小整理

北京集体户口就是北京户口的一种。

户口分为两类:个人户口、集体户口。个人户口就是自己家的户口本,上面的地址是门牌号码的,是正式户口。集体户口分为三类:学校集体户口、驻京办事处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学校和驻京办事处的集体户口是临时户口。个人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都是正式户口。

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户口,一般是单位集中管理,具备北京常住户口指标,属于北京常驻居民户口,只是户主不同罢了,集体户口由于人多,在单位保存,用起来相对麻烦些,且对于以后自己单独立户生孩子上户口时,不太方便。

从集体户口迁出很简单,迁出和迁入2个派出所就能完成,但要具备条件,比如迁入地的直系亲属户口或单位宿舍住房户口。

或是自己买的住房,大小没有限制,买个小平房都可以迁(不在拆改冻结户口范围内的那种),迁入迁出必须是对等的城八区,原则上讲,从西城的集体户口迁出到丰台去相对容易些,若从石景山迁出到东城,麻烦些。也可以把户口放在人才管理部门,但那还是属于集体户口。

市内他所迁入登记

一、受理

(一)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在本市范围内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小城镇户口、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以及非北京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户口为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市内迁移的,应当提供相应证件证明,经批准后办理。

(二)查验证件证明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5.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非本市生源提供中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报户口介绍信,市局或分县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

二、审核: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立即办理

第二篇:北京市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原件1份)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4)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6)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或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8)随迁人员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准生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9)随迁人员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0)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1)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比如:进京批件)(复印件1份)

2、残疾人员夫妻投靠(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原件1份)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4)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残疾一方的《残疾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残疾照片(肢体残疾人员的须提供的)(1份)

(6)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准生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8)随迁人如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9)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本人出具的)(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失业证(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0)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提交失业证(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1)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2)民警调查报告(对残疾一方的残疾程度,是否患有久治未愈的疾病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写出报告)(原件1份)

(13)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比如:进京批件)(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原件1份)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结婚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未婚证明(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原件1份);未婚声明(本人出具经公证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7)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提交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比如:进京批件)(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4、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原件1份)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6)符合受理条件第五条:“申请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户口,因工作调动或毕业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的………;第六条: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后子女接班顶替,户口由京迁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的需:提交户口迁出证明(申请人原本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7)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提交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复印件1份)

(8)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比如:丧偶的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原件1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外省市子女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书(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户口注销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原件1份)

(4)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6)查阅档案证明(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街道出具的)(原件1份)

(7)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提交审批单位批准进京批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8)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比如:申请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6、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单位人事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4)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住房证明(是指属于申请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6)父、母因大学毕业分配、单、对调工作、招工、招干等政策户口迁京的:提交进京批件(二胎以上(包括二胎)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7)父、母在国外或港、澳、台留学、工作期间生育的子女:提交出生证明及翻译件(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入境证件(申请人持外国护照的,须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确认国籍后申请办理)(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8)申请人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9)申请人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准生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0)申请人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1)父、母因小城镇户籍政策户口进京,遗留在外省市的二胎(包括二胎)以上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提交亲子鉴定书(本市司法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子女情况证明、罚款收据(申请入户地区(县)、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2)父、母进京时隐瞒已婚的:提交父、母对隐瞒婚姻情况的认识(原件1份);父、母隐瞒结婚情况说明(父、母单位党委出具的)(原件1份)

(13)父、母为无业人员的:提交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户口所在地区(县)、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本市司法部门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4)父、母因转业户口进京,遗留在外地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提交父、母原部队政治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情况证明;父、母本市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情况证明(原件1份);申请入户地区(县)、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原件1份);亲子鉴定书(本市司法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5)父、母因私企人员入户政策户口进京,遗留在外地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的:提交亲子鉴定书(本市司法部门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子女情况证明、罚款收据(申请入户地区(县)、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16)其他证件证明(比如:父母一方为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第三篇:户口迁移和计生关系迁移

集体户口迁出办理程序

省外户口迁出

1、凭有效证件到我中心借出个人户籍卡、

2、凭户籍卡到洞井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3、凭户籍证明到迁入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4、凭准迁证、户籍卡到我中心登记迁出、

5、凭准迁证、户籍卡到派出所办理迁出、

6、到迁入地办理落户即可、

户口迁出,如接收地要求办理计生证明,请办理计生迁出,具体流程参照《计生办理流程》 。

户口内迁移程序

二、户口市外迁移程序

1、婚前迁移:(如果户口接收地计生部门需要我处开具计生证明,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本人持户口卡、身份证到雨花区民政局开具未婚证明;(如户口卡是芙蓉区火星派出所的地址需自行到雨花区洞井派出换户口卡后再到雨花区民政局开未婚证明。)

(2)持户口卡、未婚证明到我中心转计生关系;

(3)持户口卡到需落户的公安局开具准迁证;

(4)持我中心开具的计划生育交接单到接收计划生育关系的单位盖章,并将回执联返回我中心;

(5)持准迁证到洞井派出所迁户口。

2、婚后迁移:

(1)持户口卡到接收地公安部门开具准迁证;

(2)持户口卡、结婚证 (离婚的带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如果有小孩的带小孩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 和现用人单位或居住地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我中心管理的已婚女性还需提供近一个月内的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的孕检证明到我中心转计生关系;

(3)持我中心开具的计生关系交接单到接收计划生育关系的单位盖章,并将回执联返回我中心;

(4)持准迁证和户口卡到洞井派出所迁户口。

第四篇:办理各类户口所需基本资料-户口迁移类(跨市、县迁移)

办理各类户口所需各类资料

户口迁移类(跨市、县迁移)

(一)、干部、工人调动户口迁移

□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函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结婚证(仅限于夫妻分居调动或家属子女随迁)

(二)、离退休人员安置户口迁移

□老干部、民政部门的安置介绍信

□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或离(退)休证明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三)、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毕业后未分配单位需落户原籍的,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省外院校非山东省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省外院校非山东省生源高校毕业生来路就业申请表

(四)、大中专院校及技校学生转、退学户口迁移

□办理转学户口迁移需提供: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转入学校证明

□办理退学户口迁移需提供:学校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

(五)、选调生(包括公务员录用)户口迁移

□组织部门调令或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居民户口簿

(六)、军人专业和复原安置落户

□《转业军官通知书》、《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等□《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居民身份证居

□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安置低落常住户口的)

□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七)、随军家属户口迁移

□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的《军队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军官证(士官证)

□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干部任职命令

□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

(八)、购房、投资类迁移户口

□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副本、纳税发票

(九)、引进人才迁移户口(取得《人才聘用证》的除外)

□居民户口簿

□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其他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

□聘用合同

□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十)、“三投靠”人员落户

□居民户口簿

□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

□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离退休干部安置除外)出具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被投靠方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户口收费标准

(一) 居民户口簿,每本10元;集体户口簿,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30元。

(二) 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每张5元。

(三) 出具户籍证明,每张5元。

(四) 户口薄变更,每张5元(户口薄变更包括并户、出生申报、变更姓名、性别、民族、

职业、服务处所,其他变更事项不得收费)。

(五) 办理注销户口及签发《死亡证明》不得收费。

(六) 办理暂住证免费。

第五篇:集体户口迁移

1、在集体户口所在地打个户籍证明(可代办);

2、持集体户口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的县或市的户籍科打《准迁证》,最好带上集体户口本(若是学生带上学位证和毕业证);

3、持《准迁证》到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明;

4、持迁移证明和身份证到迁入地办理户口入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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