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共同条令与旧的区别

2023-04-24

第一篇:新共同条令与旧的区别

人力资源新与旧的区别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级人事部门、人事干部的工作内容在不断调整,不断变化,传统的人事管理工作逐渐被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取代。归纳一下,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管理内容上,传统的人事管理以事为中心,主要工作就是管理档案、人员调配、职务职称变动、工资调整等具体的事务性工作。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则以人为中心,将人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加以开发、利用和管理,重点是开发人的潜能、激发人的活力,使员工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管理形式上,传统的人事管理属于静态管理,也就是说,当一名员工进入一个单位,经过人事部门必要的培训后,安排到一个岗位,完全由员工被动性地工作,自然发展;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属于动态管理,强调整体开发。也就是说,对员工不仅安排工作,还要根据组织目标和个人状况,为其做好职业生涯设计,不断培训,不断进行横向及纵向的岗位或职位调整,充分发挥个人才能,量才使用,人尽其才。

在管理方式上,传统的人事管理主要采取制度控制和物质刺激手段;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采取人性化管理,考虑人的情感、自尊与价值,以人为本,多激励,少处罚,多表扬,少批评,多授权少命令,发挥每个人的特长,体现每个人的价值。

在管理策略上,传统的人事管理侧重于近期或当前人事工作,就事论事,只顾眼前,缺乏长远,属于战术性管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不仅注重近期或当前具体事宜的解决,更注重人力资源的整体开发、预测与规划。根据组织的长远目标,制定人力资源的开发战略措施,属于战术与战略性相结合的管理。

在管理技术上,传统的人事管理照章办事,机械呆板;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追求科学性和艺术性,不断采用新的技术和方法,完善考核系统、测评系统等科学手段。

在管理体制上,传统的人事管理多为被动反应型,按部就班,强调按领导意图办事;现代人力资源多为主动开发型,根据组织的现状、未来,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工作。

在管理手段上,传统的人事管理手段单一,以人工为主,日常的信息检索、报表制作、统计分析多为人工进行,很难保证及时、准确,并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软件系统、信息检索、报表制作、核算、测评、招聘等均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结果,及时准确地提供决策依据。在管理层次上,传统的人事管理部门往往只是上级的执行部门,很少参与决策;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则处于决策层,直接参与单位的计划与决策,为单位的最重要的高层决策部门之一。

第二篇:新修订共同条令说明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发布施行新修订的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和队列条令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黎云、朱志刚)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施行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统称共同条令)。这次修订共同条令,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深入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着眼更加牢固地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指导方针地位,紧贴新世纪新阶段我军使命任务,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科学管理,继承和发扬我军优良传统,反映了信息化条件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治军带兵的特点规律,吸纳了部队近年来总结的成功经验,创新发展了我军内务建设、纪律建设和队列生活的若干制度规定,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军队建设的基本法规和全体军人的共同准则。

新修订的内务条令,在总则中增写了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实施科学管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等重要内容。针对我军内务建设和管理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军人誓词、着装规定、仪容举止、与军外人员的交往、保密守则、警卫制度、财务管理、装备日常管理和常见事故防范等作了修改与完善,增加了心理疏导、士官留营住宿、军人居民身份证使用、移动电话和国际互联网使用管理、军事交通运输管理等新内容。内务条令由原来的21章48节326条,修改为21章62节420条。新修订的纪律条令,对我军奖励制度进行了必要的改革,把个人荣誉称号奖章调整为个人荣誉称号勋章,在保持现有奖励项目的基础上增设了5类纪念章,并把军地重要表彰纳入个人奖励条件;为突出奖励为作战、训练服务的导向作用,一些科研评比和文体比赛奖项不再与奖励项目直接挂钩。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处分的针对性、操作性和严肃性,增加了10种新的处分条件,规范了“除名”处分项目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整了对军官、文职干部的部分处分权限,

取消了“取消士官资格”处分项目。纪律条令由原来的7章12节96条,修改为7章15节179条。

新修订的队列条令,适应了军队建设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适用性、规范性明显增强,主要增写了军人宣誓、新式轻武器操作和纪念仪式中礼兵行进的“礼步”等队列动作,以及晋升(授予)军衔、授枪、纪念仪式等新的内容,修改了坐姿脱(戴)帽和放帽、分队乘坐交通工具、车辆行进中的调整指挥等队列动作和一些过时的称谓。队列条令由原来的9章2节65条,修改为11章71条。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

第三篇:新解放军共同条令

关于参加新共同条令学习的通知

机关各部、处,各消防大、中队:

支队参加部局组织的新共同条令学习人员已从天津返回归队,为持续、深入推进支队学习贯彻落实新共同条令,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官兵的条令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促使部队官兵自觉养成和牢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十月条令条例学习月工作安排部署,支队决定为全市消防官兵进行一次新共同条令专题辅导讲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

新共同条令宣贯学习视频讲座。

二、授课时间

10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

三、会议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支队机关会场设在机关三楼报告厅。参会人员为支队机关(含战勤保障大队、卫生队)全体干部,警勤中队、红云分队全体官兵。

(二)各大、中队设分会场。参加人员为:各大、中队全体官兵。

四、要求

(一)各大、中队分会场于10月28日上午7时40分前开启设 - 1 -

备,支队检查各分会场情况,支队通信科7时50分对各分会场进行点名,点名时各大队系统管理员必须在场,并报告接收图像、声音质量,有问题及时处理。支队及各大、中队参会人员于上午8时45分前入场,不得缺席、迟到,8时45分由警务科组织对机关干部进行点名,8时50分对各大队进行点名。

(二)与会人员统一穿春秋常服,不戴帽。

(三)会议过程中,各分会场必须确保会场纪律,手机调至振动,严禁交头接耳,随意走动。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人员,需提前向参谋长请假。

(四)全体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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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学习新共同条令条例之体会

为适应国家和军队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使我军法规建设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于2010年6月3日颁布,6月15日起施行。自新共同条令颁布实施以来,我支队认真落实部消防局和总队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贯彻新共同条令活动,大力营造“学条令、用条令、守条令”的浓厚氛围,以新条令为准绳规范部队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有效地促进部队依法治军和正规化建设。

通过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系统的学习,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条令,谈几点体会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 牢固树立依法治军的观念。

新共同条令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军正规化、法制化建设站一个新的起点上。认真学习贯彻新的共同条令,首先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军的观念。

共同条令是我军的基本法规,是正规化建设的基石,是全军官兵的行为准则。治军先治典。依法治军,最重要的就是贯彻落实条令。遵循共同条令,就是落实依法治军,牢固树立依法治军的观念,把新的共同条令贯彻到部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我军正规化建设就一定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依法治军,是我军建设的根本原则,也是推进部队现代化建设和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军队越是现代化,就越要正规化、法治化。长期以来,一些基层大、中队治军带兵还不同程度地停留在靠经验、靠权威、靠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上,习惯于凭主观意志和个人好恶办事,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有的甚至背离法规制度搞“土政策”、“土规定”。所有这些,都与依法治军的要求格格不入。学习贯彻新条令,就要坚决防止和克服这种现象。古人云:“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相对于发指示、提要求,条令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牢固树立依法治军的观念,把依法办事作为工作的基本方式,知法懂法作为干部的基本素质,落实法规制度作为领导的基本职责,才能把新条令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着力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法规制度的效用,取决于法规制度的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学习贯彻新的共同条令,既要牢记于心,更要贯之以行,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徒法不足以自行”。充分发挥新颁发的共同条令的作用和威力,最重要的是提高执行力。

严明的纪律,需要通过法规制度的严格执行来维护和体现。条令条令,条条是令。只有每名消防官兵严格遵守,坚决执行,依据法规办事,按照号令行动,才能维护铁的纪律,确保消防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否则,部队就会一盘散沙,官兵就会各行其是。无论机关还是基层,干部还是战士,都必须毫无例外地臵于条令的管理和规范之中。不管个人是否理解,一时是否习惯,都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令严方可以肃兵威,命重始足于整纲纪”。严格贯彻执行条令,不仅能使部队做到军容严整、秩序正规、令行禁止,而且有助于官兵提高政治觉悟、培养优良作风、锤炼过硬素质。一句话,执行力出凝聚力、出向心力、出战斗力。

胡锦涛主席指出,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当前,我军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总的是强的,但在少数单位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的现象。有的执行条令随意性大,时严时宽,时紧时松,条令成了“橡皮筋”;有的把条令当“摆设”,打“擦边球”;搞“土政策”。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落实。为什么一些单位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的问题一直解决不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规制度执行不力。正如一位哲人所说,“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学习贯彻新的共同条令,一定要充分认识提高执行力对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的

极端重要性,坚决防止和克服执行不力的现象。

抓好落实,日常养成是根本。“一日练习一日功,一日不练十日空”。要从官兵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抓起,把条令的要求贯穿于一日生活和各项工作之中,坚持训管一致,教养一致,点滴入手,常抓不懈,以一日正规实现日日正规,以一事正规达到事事正规,切实把条令的规范变成自觉的行动,把外在的要求变成内在的需求,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军人意识,提高军人素养,塑造军人形象。

三、领导干部和机关要做表率。

治军先治将,严兵先严官。一个单位法治环境如何,能否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和机关的态度和行为。认真贯彻新的共同条令,关键是领导干部和机关要做表率。

领导干部和机关既是依法治军的主体,又是依法治军的对象;既是学习贯彻条令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条令的执行者和实践者。这各双重身份,决定了领导干部和机关 学习贯彻条令标准应该更高,要求应该更严。领导干部和机关学得怎么样、做得怎么样,不仅关系到自身能否履职尽责,而且关系到部队学习贯彻的成效。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给部属表率,机关给部队做表率,干部给战士做表率,就是最好的督促和带动,也是最好的教育和培训。将欲治人,必先治已。领导干部和机关做表率,一要带头学习条令。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精心研读,学懂弄通,力争学得更深一些,悟得更透一些,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学习成果影响和带动部属。二要带头遵守条令。凡是条令规定的,必须坚决执行,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搞变通;凡是条令禁止的,绝不违反,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面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三要带头维护条令。条令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和机关只有带头贯彻落实条令的职责,没有凌驾于条令之上的特权,必须自觉臵身于条令和纪律的约束之下,不越规、不逾矩,坚决维护条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纠正和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才能不断提高依法治军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篇:让新共同条令成为我军胜利的坚固基石

尊敬的首长,亲爱的战友:

你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新共同条令成为我军胜利的坚固基石。

大树参天是因为树根在土壤里纵横盘错,高楼万丈是因为钢筋水泥的地基浇铸于地下,冰山无坚不摧是因为海下比之巨大数倍的身躯。正是由于他们坚实的基础托起了牢不可破的上层建筑。而共同条令就是我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基石和保证。

“令严方可以肃兵威,命重始足于整纲纪” 1927年10月,毛泽东站在遂川县荆竹山的“雷打石”上,向红军战士庄重地宣布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打土豪要归公;第三,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因为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能够胜利万里长征,四渡赤水勇夺卢定桥,翻越茫茫雪山草地;因为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八路军能够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深入敌后八年抗战,反扫荡打游击扩大根据地;因为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解放军能够打跨了800万国民党军队,优生军民如一家,达到全军如一人。事实证明,江河不循其道则泛滥成灾,万物不遵其时则自取灭亡,军队不守其纪必一盘散沙。单兵素质再好,没有纪律来约束行为,没有条令来凝聚军心,最终只会落得一败涂地。故,宋代包拯曰,“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毛泽东旗帜鲜明地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兵当先严纪律”。共同条令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古代军队,如我国早在《周礼》中就有许多关于军队行政管理和内务建设的规范,我国历史上军队用于作战的阵法约有70余种。不同的时期,军队纪律条令的种类和内容也不尽相同,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充实和完善,成为我军建设的重要依据。

今天,随着战争越来越信息化、科技化,随着武器装备的更新、体制编制的调整,更需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更需要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更需要依法治军、依法建军。新修订的《共同条令》,作为我们全军共同执行的最基本的法规,从大到职责分工,小到个人头发长短问题,对部队的日常战备训练和各项秩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从将军到士兵以及零散人员,从机关到基层以及“家门口”官兵,人人、事事都处在《条

令》的管理之中;从平时到战时以及八小时外,营区内到营区外以及对外交往,时时、处处都处在条令的规范之内。它明确而具体地规定了一名军人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以及违犯规定后应负的责任。共同条令,是我军的基本法规,是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依据,是正规化管理的基石,是全体官兵的共同准则。正是这些条令使千军万马凝聚成钢铁般的战斗整体,使一次次实弹演练打造战无不胜的威武之师,使一次次抗震救灾成就了英雄般的军人形象。它让我们保持人民军队的本色,保证了军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复杂局面的考验,充分发挥着人民民主坚强柱石的作用,将不折不扣地完成我军的神圣使命。

老子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记得曾经看到过这样的一则报道:我国有位军校领导问来访的美国军事代表团中的一位华裔军官“在美军中任职,最难和最易的是什么?”他答到“最难的是通晓浩如烟海的规章条令,最易的是把条令规章学好、掌握、会用,这官就好当了”。作为一名当代军人,从穿上军装的第一天开始,就应该认真学习和遵守条令条例,把条令作为我们共同的语言,把条令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把条令作为我们锻造的平台。在学条令中健康成长,在知条例中雷厉风行,在懂条例中知行合一,在用条例中争先创优,以严格的训练、严密的管理、严整的军容、严明的纪律、严谨的作风铸造共和国新时期的钢铁长城。

战友们!面对美韩军演加强星月型包围的态势,面对南亚诸国一再侵占南海岛屿夺我主权,面对西疆分裂势力和恐怖组织频频捣乱破坏,卧榻之侧,岂容许他人鼾睡。面对越来越信息化、复杂化、多样化的今天,战争已不再是力量的对抗,而是智慧的较量。我们只有更好的掌握和善用条令,才能在如火如荼的新军事变革浪潮中化作无坚不摧的破天长刃,才能培养成一支战无不胜、人民拥护、名符其实的钢铁长城。让我们從日常生活的一點一滴、工作訓練的一舉一動、所屬單位的一人一事抓起,讓新共同條令成为我军胜利的坚固基石!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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