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散布谣言危害

2022-08-03

第一篇:网络散布谣言危害

网络散布谣言

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是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篇:网络谣言的危害与治理

每年的4月1日,西方人会过愚人节。在这个特定的节日,人们可以说平时不能说或者不好说的话。这一天人们可以骗人,可以造谣,可以开善意的玩笑,可以恶作剧。平时的谣言在多样信息互动中减弱,直至消失。这一天就是把谣言夸大,让谣言铺天盖地,也不会让人丧失尊严,反倒增加生活情趣。谣言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离开了谣言,生活会变得不完整。谣言永远存在,听信谣言,造谣传谣,既是人的理性不及,也是人性的不可或缺。一个人可以在某一件事或某一领域的事上明确地判断出是谣言还是真相,但不可能在所有事所有领域都有这个本事。人性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人性是造谣和传谣的根源,所有人都有可能是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按人性不完美之逻辑推理,其结论必然是:消灭谣言就是消灭人性,消灭人性就等于消灭了人自身。“文化大革命”有狠斗私字一闪念,结果“公”字没产生,“私”字却以几何积数增长,人类的野蛮由此加倍放大。治理谣言的原则在于约束人性,降低有害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几率,使谣言处在可控的限度之内,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性,不是改造人性,更不是灭绝人性。

谣言分为有害的谣言和无害的谣言,有害的谣言需要治理,无害的谣言尽可听之任之,顺其自然。网络谣言可以分为政治谣言和非政治谣言,如果二者有害,需要治理,如果二者无害,则无需治理。网络谣言的治理是有害谣言的治理,其害处具体表现在:伤害了国体和政体,动摇了国体与政体的根基,危害了国家安全;破坏了社会和政治稳定,扰乱了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威胁或伤害到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幸福、自由、公平或公正;如果谣言达到了如此程度,进行谣言的治理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其中危害最大的是政治谣言,网络谣言的治理也主要是指政治谣言的治理,其基本措施如下:

贯彻落实宪法精神。谣言要依法而治,不能依人而治,不能因权力地位高低而治,依法而治的核心就是落实宪法精神,限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会使所有人不因谣言产生而恐惧,不因谣言传播而破坏秩序。小道消息、谣言的流传,是对没有民主法治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言论自由得到贯彻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谣言就会有效遏制。放开媒体是宪法逻辑的必然展开,开放报禁,开放网络,实现网络自由,降低谣言产生的几率。一个不完整信息经过多人的努力变成完整信息,一个碎片真相经过众多媒体的拼凑逐渐形成完整真相,从而极大地缩小了谣言产生的空间。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精神才是解决谣言的根本之道。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公民,也可以反过来说,有什么样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制度,二者相辅相成。制度具有决定性意义,一个良好的公民,就在于树立对好的规则、好的制度的信仰。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制度的反面。在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之下,被统治者对政府的态度在两个极点存在,一个极点是极端信任,另一个极点是极端不信任。当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呈现败相的时候,被统治者对权力的绝对信任就会转化成对权力的绝对不信任,谣言四起,且不可控制。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不把无限权力变成有限权力,不把无限政府变成有限政府,不把无限政党变成有限政党,谣言就成为破坏政治秩序最有效的杀伤武器,其效果真就如《新闻联播》所说:“一些人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破坏社会稳定,甚至危及国家安全”。现有的政治体制权力者、权力部门垄断信息,造成信息不对称、信息来源单一。网民对某一重大政治事件一知半解,在理解政治事件时容易加上自己的理解与想象,妄自猜测,形成了网民本人的政治图解,政治图解在传播过程中不断被放大、被扭曲,最终转化为政治谣言,把鞭炮当枪声就是典型的政治图解变为政治谣言的样板。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建立宪政民主,建立好的制度,实行良治,制约权力,防止权力垄断信息,促进信息公开化,使信息来源多元化,使所以的人分享政治信息,堵塞政治谣言传播的渠道。 开放与拓展现实政治参与渠道。在西方国家,由于政治渠道通畅,在网络上谈政治的少,谈风花雪月的多,谈生活情趣的多,网络政治谣言没有生存的空间。在中国,虽然国家领导人经常说创造条件让人民讲话,由于现实让人民讲话的渠道不多,政治参与的渠道少,参与渠道不畅,这就形成了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景观,人们在网上特别愿意谈论政治,批评权力,甚至对权力具有复仇心理。议论、批评尤其是仇恨往往容易使网民失去理性,失去方向。部分网民把复仇当政治,把报复当正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地造谣传谣,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避免造谣传谣扩大化,从根本上说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已经有的人大、多党合作、自治制度等,比如让人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让人大代表专业化。开放政治渠道,拓展政治渠道,丰富民主政治形式,让网民参与到现实政治生活,使网民产生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惟其如此,复仇感才会下降,谣言才会降低。

及时而有效地公布真相。充分重视网络传播的规律,掌握规律和运用规律,而不能违背规律。及时有效地公布信息真相就是正确运用规律的体现。利用谎言,把谎言当真相,传播虚假信息,或者时过境迁,不良社会后果已经造成,再公布信息就是违背传播规律。微博是新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开微博,它就会成为谣言最有力、最有效的粉碎机,就会成为真相的挖掘机。微博公布信息及时、有效、成本低、见效快。加强微博管制,只会弄巧成拙,甚至南辕北辙。谣言止于智者,智者不常有,谣言则常在。解决谣言的方式不能停留在寄托智者身上,不能盲目地等待戈多。谣言生于微博,也止于微博。谣言止于信息公开,止于真相,止于信息及时有效地公布。

加强网络道德建设。一些网民为了片面追求粉丝、听众,把本来朴实无华的语言变成了具有暴力性、血腥性、煽动性、极端性的语言,哗众取宠,故弄玄虚,以此来争取听众。一些人热衷于与他人分享所谓“小道消息”、“政治段子”,参与起哄等都是网络道德缺失的表现,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显得尤其重要。不完善的制度,不能成为公民逃避责任的理由,反而是提高社会公德心、提高网络道德的机会。网络应该成为网民交流的平台,而不是互相谩骂、互相攻击的战场,更不应该成为造谣传谣的主渠道。网络道德建设主要靠自律、自省、慎独,让其在道德层面认识到谣言的危害性。要扩展网民理性交流的空间,增加网络交往的形式,让谣言在理性的交流中自生自灭。

谣言的治理措施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良性循环系统。遵守宪法,放开媒体,实现网络自由是治理谣言的大前提,政治体制改革是治理谣言的根本途径,开放政治参与渠道是治理谣言的基本措施,及时有效公布真相是治理谣言的有效措施,尊重传播规律和特点,提升社会公德心是治理谣言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治理措施的重要性和排序经常取决于谣言造成的事件性质,只要系统通畅,及时、有效地公布信息、真相就成为治理谣言的首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相对于暴力而言,谣言的破坏程度较轻。暴力能推翻政权,改朝换代,暴力有流血,有冲突,有牺牲。谣言改变不了一个国家,动摇不了一个国家,也破坏不了稳定。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也包括传谣造谣天塌不下来。只有在国家极端脆弱的时候,谣言才可能使国家坍塌。通过恐惧的方式治理不了谣言,反而造成社会不可治理状态。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一个国家的政权稳定与否,一个社会秩序紊乱与否,取决于经济是否繁荣,生产力水平是否发达,政治上是否民主。一个稳定的国家和地区,谣言甚至成为治理国家之病的一种苦药、良药,国家有美国可证,地区有台湾香港可证。这是谣言的辩证法。

第三篇:探析网络谣言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整理)

探析网络谣言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 ——以“秦火火造谣事件”为例

【摘要】2014年4月17日,备受关注的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他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秦火火”等人以网络为平台, 故意通过扭曲事实、无中生有等各种方式先后制造出3000多个谣言,造谣对象直指道德偕模、知名媒体人、军事专家等等,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和个人利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秦火火造谣事件”使网络谣言发展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成为大众普遍关注的话题。本文主要以该事件为例,分析了网络谣言的产生原因,特征以及危害,从而得出关于网络谣言的一般性规律,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入探究网络谣言的治理措施。旨在为消灭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对于人们了解和辨别网络谣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谣言 秦火火 应对策略

I

Analyzing the cause of the Internet rumors, harm and coping strategies——Taking “Qin Huohuo Disinformation Event” as an

example

【Abstract】On April 17th ,2014, Qin Zhihui event was announced its first-instance judgement by Chao Yang District People’s Court in Beijing. Qin Zhihui (whose screen name is Qin Huohuo) has gained widespread attention because of his intentional rumor spreading which has caused great disturbances. He was the first internet rumor mongers since 2013 after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have established the relevant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Qin Huohuo” and some other people have fabricated more than 3000 pieces of rumors by twisting truth or fabricating some facts. The main objects of their attack include moral models, famous journalists and military experts. Those rumors have seriously damaged the reputation and personal interests of the victims, and have also caused public disorders and negatively effected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Qin Huohuo Disinformation Event” has pushed cyber rumor to an unprecedented height-becoming a topic of universal concern. This thesis mainly focuses on analyzing the causes, features and harms of cyber rumors. It makes a summary about the general laws of cyber rumor and futher discusses the relevant coping strategies. It aims to provide some theoretic basis for the purifying of network environment. For people who want to know more about cyber rumors and be able to identify them, this thesis is of som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Internet rumors Qin Huohuo Coping strategy

II

目 录

引言 ............................................................. 1

一、“秦火火造谣事件”及网络谣言概述 ............................. 1

(一)“秦火火造谣事件”回顾 ..................................... 1

(二)网络谣言的内涵 ............................................. 1

(三)“秦火火式谣言”的特征 ..................................... 2 1.内容特征 ..................................................... 2 2.传播特征 ..................................................... 3

二、网络谣言的成因 ............................................... 4

(一)公众信息的不透明性 ......................................... 4

(二)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和开放性 ................................... 4

(三)网民心理认知与知识层次不同 ................................. 5

(四)造谣者和传谣者道德意识缺失 ................................. 5

三、从“秦火火造谣事件”看网络谣言的危害 ......................... 6

(一)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和个人利益 ................................. 6

(二)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 6

(三)破坏政府公信力,损害国家形象 ............................... 6

(四)误导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和社会舆论 ............................. 7

四、网络谣言的应对策略 ........................................... 7

(一)加强信息公开化,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 7

(二)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建立长效辟谣机制 ....................... 8

(三)创新网络监管技术,开展防谣技术研究 ......................... 8

(四)提高网民个人综合素质,培养理性精神与防范意识 ............... 9 结论 ............................................................. 9 参考文献 ......................................................... 10 致谢 ............................................................. 11

III

引言

网络带来的便捷使人们对其产生了依赖,大多数年轻人都被贴上了“网络人“的标签,人们通过网络了解外面的世界同时表达自己的观点。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网络当然也逃不过这个定律。网络谣言作为网络的副产品表现出了一系列弊端:损害个人名誉,对当事人造成精神折磨,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甚至损害国家形象。作为网络谣言的炮制者,“秦火火”等人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虚拟世界并不意味着法律的盲区,网络造谣终于要直面司法审问。

如何预防和治理网络谣言仍然是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这就需要广大网民逐渐了解网络谣言的成因,特点和危害,从而找出网络谣言的治理措施,自觉把净化网络空间当做自己的使命。

一、“秦火火造谣事件”及网络谣言概述

(一)“秦火火造谣事件”回顾

2011年5月到6月期间,在拥挤的北京街头,人们经常看见这样一个人:他身穿白色的衬衫和米色裤子,用胶布将一个纸条粘在身上,上面写着“我叫中国秦火火,请关注我”等字样。不断向身边的陌生人求关注,直到人们口头上答应为止。原来这只是“秦火火”自我炒作的一个手段,为了让自己在短时间内迅速的火起来,他才想了这么一个“博眼球”的办法。

2011年“7·23甬温动车事故”一个月后,“秦火火”在微博账号上发布消息称:动车事故中的意大利遇难者获得铁道部三千万欧元的赔偿,如果该赔偿协议是真实的,那么这将打破中国对外个人意外事故的赔偿记录。然而“动车事故天价赔偿事件”只是“秦火火”走上成名之路的第一步而已,接下来他利用“郭美美个人炫富事件”进行恶意炒作,将中国红十字会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他还曾经编造子虚乌有的谣言,恶意攻击公众人物:声称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暗指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的妹妹更改姓名和国籍;少将罗援的家人在国外知名公司担任高层的职务;强行给杨澜叩上了股市骗钱和诈捐逃税的帽子。最让广大网民不能够接受的是,“秦火火”等人甚至将矛头指向了道德楷模雷锋,编造所谓“雷锋生活奢侈”情节,污称雷锋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在短短两年时间里,“秦火火”共注册12个微博账号,发布和转发虚假信息超过3000条。

2013年8月“秦火火”终于落入法网,因为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受到法律的制裁,开始了他为期三年的“铁窗”生涯。就此备受瞩目的反“网谣”法出台后第一案终于落下帷幕。

(二)网络谣言的内涵

1 探析网络谣言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以“秦火火造谣事件”为例

网络谣言故名思议就是以网络作为载体的谣言,在了解网络谣言的内涵之前必须先清楚什么是谣言。

“谣言”一词可以说由来已久,“民间流传评议时政的歌谣、谚语。”这是《辞源》里面对谣言的描述,由此可见谣言的最初含义与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谣言大相径庭。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大多数都是利用谣言先制造舆论,“大楚兴,陈胜王。”便是陈胜和李广编造的一个非常著名的谣言。无论在什么时代,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谣言”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然而人们对谣言的定义却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谣言的定义也多种多样的版本,其中胡钰版的谣言定义受到了多数研究者的肯定,在他的研究基础上,我国学者巢乃鹏认为还要加上一个因素,即环境因素:“谣言,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下,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①这个定义对谣言的衡量标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客观准确的,更有益于人们理性的认识谣言。

网络谣言与谣言的关系就是哲学上所讲的个性与普遍关系,传统谣言的一般特性同样会体现在网络谣言身上,不同的是它的传播介质发生了变化。所以在谣言定义的基础之上,我们不难会对网络谣言做出以下定义:网络谣言是指网络使用者在网络这一特定的环境里,通过一定方式传播的,对其感兴趣的事务、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

(三)“秦火火式“谣言的特征

1.内容特性

(1)凭空捏造,夸大其词

“7·23甬温动车事故”发生后,“秦火火“在微博中声称这次动车事故中,意大利籍旅客家属所获得的赔偿金额高达三千万欧元。这个数字离谱到引起了人们的的关注。他认为只有无限夸大,才会有人关注。通过这个事件“秦火火”如愿以偿的获得了大量的粉丝,在新浪微博的被关注度越来越高。然后他继续用这种方法为自己累积人气,比如在“西门公司”中故意加个字,这样一家小公司就被他摇身一变成了国际知名的“西门子公司”。并借此来诋毁我国著名军事家罗援,达到引起网民关注的目的。

(2)辟谣式传谣 先发制人

以请求辟谣的形式传播谣言,用肯定式的质疑先发制人,占据舆论的最高点。“秦火火”认为肯定式的质疑能够很快带动网友的情绪,诱导他们对事件做出错误判断,给网民造成一种当事人不回应就等于默认了的假象,而且一旦东窗事发还能

① http://npchao.blogchina.com/60185.html

够以“寻找真相”的理由将自己的责任推卸干净。无论是对罗援家人的诋毁中,还是在攻击张海迪的过程中,“秦火火”都用了这种手法。让网民自觉担任“社会不公”的审判者,短时间内便使一些知名人士千辛万苦获得的名誉与地位付诸东流。

(3)内容直观,一目了然

网络时代就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接受新消息的频率和数量都在不断扩大,所以网民对于信息只是被动的接受,并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秦火火式谣言”的一个特点就是简单直观,一目了然,这完全符合当代网民接受信息的习惯。网络的多媒体特性,更能够图文并茂,直观生动的展现事实,与传统谣言单纯的口口传播相比表现出了极大的优势,网络谣言的细节丰富而精确,符合人们“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的认知习惯。“秦火火”直接贴出李双江父子和雷锋的照片,然后再加以文字诱导来迷惑公众。除此之外,他对事件的描述经常使用非常确切的数字,而且对时间,地点等细节的描述也是非常的精确,给人营造一种煞有介事的的氛围。

(4)极具诱惑力,吸引眼球

随着“审丑”心理的泛滥,很多恶俗文化开始在互联网世界生根发芽,甚至愈演愈烈,干露露事件和凤姐事件便是这种文化所衍生出来的产品。这些事件的幕后黑手就是以“秦火火”为代表的一些网络推手和网络水军。“秦火火”团队精心炮制加工出各种低俗的花边新闻,来吸引网民的眼球,增加点击率,这些谣言都具有极强诱惑力。一部片名为《母亲冲进澡堂为女儿拍视频征婚》的视频曾经在各大视频网站疯传。以极为夸张标题和暴露的镜头博得大众的关注,在谣言的推动下干露露确实如愿以偿的“火”了一把。 2.传播特性

(1)传播快速而广泛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网络谣言的传播插上了一双翅膀,使谣言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实现高速传播。 “7.23动车事故天价赔偿”的谣言仅仅在2个小时就被转发1.24万次,评论3300余次,而“秦火火”的粉丝增加了1500多人。由此可见,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之快和影响范围之广远非传统谣言口口传播所能及的。

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高达6.49亿,他们对信息的浏览、发布、转发和评论通过简单的点击一个小小的鼠标就能实现。网络谣言一经传播,就以分秒的速度辐射到网络覆盖地区的每个角落,所以说网民的参与进一步扩大了谣言传播与影响的广泛性。

3 探析网络谣言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以“秦火火造谣事件”为例

(2)公司化和集团化操作

当今社会的网络谣言传播早已经脱离了传统谣言那种以造谣者个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传播模式,公司化和集团化传播越来越明显。当前网络谣言的传播都有专门的推手公司进行幕后操作,“秦火火”曾经所在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进行各种造谣活动时各个环节有着明确的分工,发布者、被炒作者,网络推手各安其位。在各种网络推手公司的操控下,谣言呈现出明显的产业化趋势,并形成一批专门从事发帖工作的网络“水军”。网络推手公司遵循着“先出名,再赚钱”的商业模式。推手公司微博大V 、网络水军、网络媒体相互勾结,一个完整的网络谣言传播系统便应运而生。

(3)传播方式隐蔽性和多样化

“在网络上,没人知道你是一只狗。”这句略带调侃与讽刺的话一语道破了网络传播的一个真相:网络传播是一种隐蔽化的传播。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就像是一个面具,将现实中的人们掩饰起来,在面具的后面人们开始尽情表达观点,发泄情绪。

正如我们所知传统谣言是以口述的方式进行单项的传播,往往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完成。网络谣言的传播模式与传统谣言不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谣言传播的手段更加丰富起来,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化。贴吧及各大网络论坛,网络新闻,视频网站、博客,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都是网络谣言的集散地。

二、网络谣言的成因

(一)公众信息的不透明性

由于人们对事件乏基本认知和必要的了解,“无风不起浪”的思想便会先入为主,他们更愿意相信谣言之中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真实成分,逐渐形成了一种在谣言中寻求真相的习惯,这也是网络谣言能够引起人们关注的原因之一。

当受众需要了解事情真相的时候,而政府信息的不透明性或者是模糊性就会不由自主的将受众推向谣言,可以说一旦政府的权威声音集体失语或反应迟缓,各种谣言便会乘虚而入。特别是在重大事件发生时,人们对信息的迫切需求与政府提供信息的速度和完整性出现了矛盾,网络谣言便是这种矛盾所滋生出来的产物。当谣言已经造成影响后,政府通常会采取采取一些强制措施,从而达到阻断谣言传播的目的,但这往往会产生极大的副作用。大众需要的是真相,而不是把谣言掩盖起来。受众因此对政府产生了极强的逆反心理,在这种心理作用下,网络谣言根本就不可能完全被掩盖或消除,只有公众信息的高度透明才能从源头上消除公众的疑虑,打消他们追逐网络谣言的念头。

(二)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和开放性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只需要一个ID就可以实现匿名发言,无须用真实身份来注册,这样就可以抛弃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担忧和顾虑,把自己想说而不敢说的表达出来。在网络上,人们可以卸下伪装的面具,露出自己的本性;可以肆意地发表言论,并不会担心会暴露自己真实身份。我们很难识别出发布消息的人的职业、教育背景、生活环境等等。很多网民逐渐形成了一种“反正没人认识我”的侥幸心理,他们没有要承担责任的心理负担,因此造谣者可以随心所欲的制造谣言,传谣者也可以肆无忌惮的传播谣言。

网络世界是一个包容和开放的世界,这就导致每个网民都可以成为谣言信息网络中的一个传播点或信息中转站,网络谣言内容在传播过程中会携带着参与者个人意见而发生变异,所以说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创造的过程,谣言就像滚雪球一样被越滚越大。网络信息和舆论把关人缺位使谣言的产生与传播在网络世界也变得更加轻而易举。

(三)网民心理认知与知识层次不同

网民为什么会相信“秦火火”的谣言,主要是由于我国网民数量庞大,教育背景和职业背景等方方面面的差异导致他们的认识水平和网络素养表现出一种良莠不齐的状态。其中一部分人缺乏最基本的辨别能力,不具备自我约束力,很容易就被虚假信息所误导,使得他们不自觉地成为谣言传播的推动者。

网民的从众心理和猎奇心理也是近年来网络谣言风生水起的重要因素。公众对谣言抱有一种半信半疑的态度,不能够在短时间内对谣言做出正确的判断。从众心理使网民自觉的参与到信息互动传播中,他们将获取的信息转载给亲朋好友,在转发过程中又根据自身的偏好对信息进行加工,最后原本真实的事情在传播过程中也会变成谣言。人们对新奇事物的追逐,使网络谣言的内容越来越离谱,网络谣言在一定程度上也反应出了大众审美的变化。造谣者为了迎合大众的猎奇心理故意将事件夸张化、低俗化。

(四)造谣者和部分传谣者道德意识缺失

采访“秦火火”在网络上造谣炒作的原因时,他的回答是:“我在网上叫这个名字,就是想火一把。我的理念就是要制造社会热点话题,引起大家对我的注意,快速增加人气。”“秦火火”曾经被网友们戏称是“谣翻中国”的网络红人,他用各种方法,企图为谣言披上华丽的外衣,他不择手段求名求财的根本原因就是道德意识的缺失,为了谋求一己私利编造谣言,滥用网络舆论。

“秦火火”团队和某些网络大V达成协议,互相转发微博,在短时间内便可以扩大谣言的覆盖面,所以网络大V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被经济利益蒙蔽了双眼,为了个人利益突破道德底线。部分网民明明知道是谣言,往

5 探析网络谣言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以“秦火火造谣事件”为例

往作为一个“看客”围观,尤其是当一个名人出现谣言的时候,网民的某些言论攻击甚至比谣言更加可怕,秦火火诋毁罗援少将的微博在短时间内便被转发2558次,评论高达598次,谣言的传播与网民的每一次点击、转发和评论都脱不开关系 。

三、从“秦火火造谣事件”看网络谣言的危害

(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和个人利益

网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对于其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尤为明显。“秦火火”诋毁他人名誉 、肆意传播某人的家庭情况:称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 、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 、铁道部发言人全家当官等等。他散布的一些片面的带有个人主义色彩的言论被强加到这些名人身上,一些网民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盲目的对其进行道德审判,相关信息累计被转发达4100余次。

网络谣言的证实需要一个过程,但由于网络世界种种特性,谣言被证实后对当事人就已经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且这种伤害并不会随着谣言的终止而立即停止,就好惯性一样总会延续一段时间,有些受害者甚至在很长时间内都难以消除这个心理阴影。即使被证实是谣言,还会有一部分人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谣言不会无缘无故找上你,说明你存在问题。因此网络谣言给当事人身心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三)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网络世界中的各种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使人们对所处的社会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感,人们辨别信息的能力也会逐渐降低。造谣者往往会营造一种“大家都是受害者”的氛围,让人们感同身受,引起共鸣,为的就是激化各种社会矛盾,群情激奋之中,那些自控力较低的人就会失去理智,做出一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在网络谣言的刺激和诱导下,游行示威、非法聚集和暴力执法活动不断上演,很容易造成社会恐慌。突发性事件往往会成为谣言产生的导火线,造谣者利用人们紧张的情绪制造热点话题,社会和谐稳定受到极大的影响。 “7.23甬温特大铁路事故”发生后,“秦火火”故意捏造谣言声称外籍旅客获得中国政府赔偿金额竟高达3000万欧元。这件事在微博上被炒得沸沸扬扬,很短的时间内便有成千上万人进行复制转发,参与讨论。迅速激起了人民对铁道部的危机处理方式的不满,使我国政府的善后处置工作陷入了一个僵局。

(三)破坏政府公信力,损害国家形象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社会问题和矛盾比较突出,仇官、仇富的情绪泛滥,社会公平问题和贪污腐败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官民矛盾一触即发。网络谣言正是利用这种社会现象和大众心理,把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做为切入点,肆意

渲染普通民众和官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和社会地位,使原本不和谐的官民关系雪上加霜。

“郭美美事件”曾经给中国红十字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民众对于中国公益制度的质疑和抵触使得中国红十字会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落到了冰点。很多人缺乏对谣言的基本辨别能力,信以为真,甚至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进行全盘否定,导致民众对政府和社会丧失信心。中国红十字会对“郭美美事件”进行了辟谣,并且对工作流程进行了透明化,由于人们对于公共机构的不信任已经成了定式,公众的舆论压力只是得到了暂时缓解,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并未完全消除。受到国外敌对势力的蛊惑,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常常会把网络谣言的矛头指向我国的党和政府,有关政治方面的谣言会被某些国外媒体强化放大,掀起巨大的眼球效应,国家形象被肆意践踏。

(四)误导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和社会舆论

网络谣言是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不健康思想的最佳传播载体,真善美的主流价值观相因为网络谣言的广泛传播受到了极大的冲击。通过谣言一遍又一遍的洗脑,网民很容易失去理性,接受“新理念”。自然而然的会对原有的主流价值和主流意识形态离心离德,甚至开始公然反对主流价值观。一个没有正确价值观支撑的民族可以说就像离开水的鱼,虽然可以短暂生存但终不会长久。

网络世界的特殊性使谣言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的传播与蔓延,社会舆论在网络谣言的引导下逐渐走向误区,人们对于事件的做出客观判断的能力因为谣言的混淆而大大降低。尤其对于正在形成价值观的青少年来说 ,他们对网络产生了极大的依赖性,对是非的辨别能力远远不及成年人 。一些不健康的言论和信息往往会影响了对他们对于国家现有价值体系的客观看法和认知。“拜金”和“炫富”的背后隐藏的攀比心理一旦在青少年当中泛滥起来,将造成严重的后果。被这些思想腐蚀后的青少年把他们所在的时代定义为“拼爹”的时代,“享乐主义”使啃老一族变得更加理所当然。青少年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所以网络谣言改变的不仅仅是他们的价值观,更是我们整个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四、网络谣言的应对策略

(一)加强信息公开化,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造谣者为了引起网民的注意,提高点击率,抓住我国政府的信息透明度不高这一软肋,经常拿政府官员、权利部门和有关机构做文章,刻意将贪污腐败和社会不公等问题放大化,由此激化官民矛盾。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越高,对谣言的生存空间就越狭小。当信息不能通过正当的渠道及时发布出来,在群众无法辨别事情真相的情况下,谣言自然而然的成为人们了解事物的一个途径,而真相也会随着谣言的扩

7 探析网络谣言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以“秦火火造谣事件”为例

散而逐渐被淹没。因此,要让真相战胜谣言就需要政府信息高度公开化,工作高度透明化,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官员财产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应该与主流媒体合作建立一套完整的防谣体系。当谣言发生的时候,政府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迅速的查到谣言的相关信息,并通过主流媒体,网站或者微博等网络载体第一时间公布事情的真相,打消公众的疑虑,消除恐慌心理。而且公布的信息要具有说服力,只有这样才能将舆论的主导权完完全全从造谣者手中夺回,而不是单纯的只是辟谣。“7.23动车事故”中铁道部的解释没能提高信息透明度,公众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谣言就会依然存在,只有用事实说话谣言才能够不攻自破。

(二)加强网络监控管理,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

网络世界并不是法律的盲区,当网络谣言的伤害跨过虚拟世界,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并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的损害,网络谣言上升为民事或者刑事案件,那么造谣者和恶意传谣者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保证虚拟世界的健康发展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依靠的不仅仅是道德约束,严格的监控管理和法律约束才是更有力的武器。加强网络监控管理,遏制网络谣言的第一步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法律是人们做事情的一个准绳,是避免人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手段,谣言止于智者,也止于法治。所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是治理网络谣言的王道。对造谣者和恶意传谣者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运用法律手段对互联网环境进行必要的约束和管理。当虚拟世界有法可依的时候,网络谣言将会无处可逃。其次就是推行网络实名制,网络的虚拟性使责任难以落实到个人,这时网络实名制显得尤为重要,网络用户必须通过真实的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才能够获得虚拟的网络身份,只有这样才能够将造谣者和传谣者绳之于法,彻底粉粹他们的侥幸心理。加强网络监控管理,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遏制网络谣言的滋生与传播,明确网络世界言论自由的界限,保证网民说话的权利。

(三)创新网络管理技术,开展防谣技术研究

网络谣言的传播依赖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依照“解铃还须系铃人”的说法,防控网络谣言也必须依靠先进的技术。因此,创新网络技术,开展防谣技术的研究必须被提上日程。

网络管理技术顾名思义就是监管网络信息发布和过滤的技术,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被有效的过滤掉,减少了网络谣言的传播。但由于我国网络管理技术并不是很发达,大量的网络谣言成了漏网之鱼,学习西方国家治理网络谣言的经验,在借鉴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为网络世界的畅通保驾护航。

除了监管过虑技术以外,网络谣言的识别跟踪技术对于依法打击造谣者和传谣

者,控制网络谣言的传播有显著的作用。网络谣言的传播方式多种多样,所以很难保证从源头上做到完全的过滤掉,这就需要找到谣言的最初来源,在传播过程中及时控制谣言的扩散。美国A—genceVirtuelle公司研发推了一款叫做谣言机器人的软件,它能够通过搜索引擎和数据库,实时识别、监控网络谣言的源头和流向。正如“秦火火”的落网使一切谣言都不攻自破的道理一样,找到传播谣言的始作俑者才够能让消除网络谣言传播的根基。

(四)提高网民个人综合素质,培养理性精神与防范意识

“秦火火”之所以宣称“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就是因为部分网民愿意相信谣言,并且为谣言的传播推波助澜。网民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是非常有必要的,首先要具备最基本的知识素养,“别针换别墅”在国外是一个励志故事 ,而在中国却完全变了味道。经过网络推手的包装与炒作,很多人竟然信以为真,被这样一个常识性的东西骗的“团团转”跟网民知识素养过低有很大的关系。其次保持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即使纠正错误心理。从众心理,猎奇心理和“看客”心理早已经扎根于部分网民心中,他们抱着”事不关己“的心态对网络谣言进行“围观”。有的人甚至有意或无意的添上“一把火”,使网络谣言的火苗越烧越旺,进而形成燎原之势。

如果说网络谣言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那么网民的理性精神就是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网络谣言主要涉及现实生活中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够使网民产生心理共鸣,自觉把自己放在“社会不公平”者的位置上,这种消极情绪使感性最终打败理性,出于一种发泄情绪的目的而参与到谣言传播中去。这些缺乏理性精神和防范意识的网民经常会处于被动地位,成为造谣者传播谣言的工具,在不知不觉中便充当其帮凶。因此,广大网民要增强对谣言的抵抗力,自觉培养理性精神和防范意识,在谣言面不能做一个被动者,只有主动出击才能彻底消灭网络谣言。

结论

互联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使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意志参与其中并成为主角,网络赋予谣言一双新的翅膀,使它能够在这个虚拟世界中肆意横行。每个人都能成为造谣者,每个人都可以是传谣者,这听起来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的确在网络世界中成了常态化的存在。如此一来,如何遏制和治理网络谣言成了人们普遍关注一个新课题,随着人们对于互联网依赖性的加强,信息流通的渠道更加多元化,对网络谣言全面的研究和分析,并找出有效的应对措施成了当前迫在眉睫的任务。

9 探析网络谣言的成因、危害及应对策略——以“秦火火造谣事件”为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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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时间如水凝固成冰,一点一滴的融化,四年的大学时光在不知不觉中即将走到尽头。记得有人跟我说过“高中最纯粹,大学最幸福!”,很幸运自己有机会能够在这里体会到不一样的幸福。大学里我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和友谊,更重要的是它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见证了我从幼稚到成熟的蜕变。这是我人生中值得纪念的一段时光,也是一段永远难以忘怀的记忆。

论文得以顺利完成,首先,感谢我最尊敬的老师,从课题的选择到论文的最终定稿都离不开老师的帮助。她是我论文的指导老师,更是我大学期间的良师益友,她传授给我的不仅仅是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待学习和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请允许我把最诚挚的谢意和最真挚的祝福献给老师:谢谢您的帮助,祝您桃李满天下!其次,感谢我最亲爱的同学和朋友,正是由于你们的鼓励和支持,我才能够勇敢的面对困难和挫折,愿我们青春不散场,友谊万年长!最后,感谢我最挚爱的父母,没有你们无微不至的呵护也就没有今天的我,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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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抵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热点材料】

●一段时间以来,网上连续发生多起传播谣言事件,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歼——10B战机试飞坠毁”、“保定252医院确认一例‘非典’”、“云南绝症男子连杀8名村官”、“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等。目前,发布上述谣言的微博账号已被注销,刊发谣言的相关网站已被责令整改,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恶意编造谣言者予以行政拘留。

●近期,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对16家造谣、传播网站予以关闭。

●2012年2月27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牵头,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信部、公安部等9家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从3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历时6个月。

【角度透析】

1. 网络谣言频频出现会带来哪些不良影响?

(1)误导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严重破坏社会诚信。

(2)污染社会文化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

(3)严重损害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

(4)容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5)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浏览并传播谣言等不良信息对上网者有哪些危害?

(1)危害身心健康,不利于个人成长和进步。

(2)使人不思进取,沉迷于不良诱惑,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使人无视法律尊严,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和谐。

3.简要说明国家整治网络谣言和低俗信息的必要性。

依法治国的我国的基本方略,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

网络谣言误导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导致信任危机,污染社会文化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容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和谐。

(意义)国家对加强对互联网谣言的整治力度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形成健康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利于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公安机关依法对恶意编造谣言者予以行政拘留,这说明了什么?恶意编造谣言属于那种违法行为?

说明:(1)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

(2)我国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3)法律有强制力保证实施。

是一般违法行为中的行政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编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违反了国家行政法律法规,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5.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属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哪个方面?除此以外,未成年人还享有哪些特殊保护?

(1)社会保护。

(2)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家庭保护。

6.编造网络谣言违背了做人的哪一基本要求和原则?

违背诚信守则。诚信的基本要求是对人守信、对事负责,要实事求是的表达事物的本来面目,而编造和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无中生有违背了对人守信对事负责的基本要求和事实就是的原则,是不讲诚信的表现。

7.为打赢遏制网络谣言之战,政府、网站、网民、受害当事人分别应该怎么做?

(1)政府:加强立法,完善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互联网信息的审查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谣言不攻而破。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网民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自律诚信上网的自觉性。

(2)网站: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管理,封堵技术漏洞,不给谣言滋生提供土壤。

(3)网民:增强法制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道德修养,要诚信做人,对人守信对事负责,要事实就是表达事物的本来面目,做到文明上网,不发布、传播谣言;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对于那些来源含糊、似是而非、危言耸听的信息,要善于分辨,不听、不信、不传播,做到对他人负责。发现网络谣言要及时举报,担负起一名“网络公民”的责任。

8.运用所学知识对利用互联网造谣的行为加以评析

道德角度:(诚信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实实在在做事是个人得以立足和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实事求是地表达事物的本来面目是诚信的出发点,诚信要求我们对人守信、对事负责。利用互联网制造散布谣言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会导致社会信任危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是道德素质低下的表现。

法律角度:作为公民必须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在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同时,要增强义务意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方式行使言论自由权,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容易导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情,是没有履行义务的体现,是法制意识淡薄的表现。

9有人说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或批评建议权),在网上随意表达自己的言论公民的自由。请对这句话加以评析。

错,是法制意识和道德素质低下的表现。是要权利不要义务的行为。世界上不存在为所欲为的权利。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虽然公民依法享享有言论自由权(或批评建议权),但是必须正确行使言论权利,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要增强义务意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而利用互联网制造散布谣言是在行使权利时没有履行义务的体现,会导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会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影响社会稳定,是法制意识淡薄的体现。所以作为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要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意识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10.请运用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知识,谈谈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做一个合格的网民。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题。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权(或批评建议权),公民要增强权利意识,要积极行使言论自由权,依法维护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同时要正确行使言论权利,在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

利,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总之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要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意识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11.为了让同学们免受不良信息的侵害,请你就安全上网提几点建议。

(1)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泄露个人资料,不随意答应网友的要求。

(2)不断提高自己的辨别是非能力和抗诱惑能力。

(3)文明上网,遵守道德和法律。

保护智力成果权

1.对购买盗版书籍或手机的行为加以评析:

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购买盗版书籍或手机等是侵犯智力成果权行为,是对他人劳动的不尊重,既违法也不道德。这样会主张制假售价行为,挫伤著作者或发开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科技创新。而且盗版商品往往质量存在问题,还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

2.有人说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买不买盗版商品是消费者的自由,请你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加以评析。

这种观点错误,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法制意识的表现。世界上不存在为所欲为的权利。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虽然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但是消费者要正确行使权利,在行使自主选择权时要增强义务意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而消费者购买盗版商品是侵犯他们合法智力成果权的行为,做了法律禁止做的,是违法行为。

第五篇:打击网络谣言

打击网络谣言,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当今,互联网的开放性、时效性、信息的共享性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但以此同时,互联网也成为某些造谣者肆意散播谣言的平台,诸如“军车进京,北京出事”,“抢盐风波”,“艾滋病患者滴血传播艾滋病”等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大肆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导致了民众的恐慌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府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网络谣言,就其表现形式可以解释为利用网络介质,如社交网站,微博,社交论坛等,传播没有事实根据的,编造的言论,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名人要员,公共领域,离经叛道等内容。而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大肆传播,大行其道,甚至到了肆意妄为,其背后的根源在于:造谣者抓住了网民的猎奇心理,把原本事件进行夸张的渲染和包装。从而吸引网民点击并转播。网民自身辨别事实的意识较弱,间接帮助了造谣者扩大谣言范围。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的失位,缺乏有效的网络信息监控机制,再者对于造谣者的惩罚力度低,造成了违法成本低。作为互联网网站来说,其管理者和负责人也难辞其咎,在网络信息的管理方面缺乏应有的审查,出于利益考虑,对于明显是缺乏事实根据的谣言未及时删除,助长了造谣者的嚣张气焰。打击网络谣言,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成为了当务之急,政府有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如手:

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互联网信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责任人的惩罚力度不够,就拿“军车进京,北京出事”来说,造谣者只受到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惩罚,如此低成本的造谣,对造谣者的震慑力不够。而国外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于网络谣言的惩戒力度远比我国的大,除基本的罚款外,影响恶劣者还有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打击网络谣言,立法部门就切实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信息公开建设。

强化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网络谣言要传播,首先就是要有网络信息平台的支持。而作为搭建网络信息平台的一方,也就是网站的管理者和负责人就有责任对其网络信息进行管理,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只有在源头就对网络谣言进行有效的遏制,网络谣言就失去了生存和传播的可能。但目前有些网站却为了提高知名度,增加人气,过于追求眼前的些许利益,从而给网络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因此,网站管理者要强化网络信息的管理,对于网站发布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出现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删除,防止谣言的传播。完善信息发布的注册审批,对信息发布者要有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信息发布者身份真实有效,对于可能出现的网络谣言能快速搜索到事件的责任人,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从而促进互联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科学认知水平。网络谣言能够肆意传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网民缺乏必要的科学认知,对谣言没有进行有效的辨别和论证。而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滞后,信息公开的模糊不清,这些都会无形中增加了民众的不安全感和恐慌情绪。因此,政府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使各类事件的发生、经过和结果都能第一时间给予充分的公开,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通过举行宣传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在全社会中营造良好的和科学认知氛围,提高民众的科学认知能力,让谣言止于智者。

打击网络谣言,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还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网络谣言终将得到切实的整治,维护互联网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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