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函办理

2022-10-05

第一篇:农民工工资保函办理

农民工工资履约保函

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称“受益人”)

陕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范围内承建本行已接受申请人的请求,愿就申请人履行该工程项目所涉及合同约定的农名工工资支付义务向受益人出具履约保函。

一、 本行在不超过元(人民币元整)向受益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行的保证范围仅限于本保函项下工程项目所涉及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

二、 本保函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 保函的保证期间:

本保函的保证期间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办理完毕且受益人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之日。

四、 在保函有效期内,如申请人未履行工程项目所涉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本行将在收到受益人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进行审核后,按本保函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一) 受益人索赔通知书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本行;

(二) 受益人应申明索赔的款额并未由申请人或其他代理人以及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的支付给工程项目所使用农民工。

五、 未经本行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并不得将本函为任何债权债务设定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六、 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本行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 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竣工决算完毕)办理完毕且受益人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之日起失效。

八、 本保函失效后本行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受益人应将本保函退换本行。此时继续保留保函正本及其他任何修改行为均不能是受益人得到在本函项下继续提出索赔的权利。

九、 本保函仅正本有效,副本、翻译件、复印件等其他形式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农业银行商州区支行 (盖章) 签发人: (签章) 签发日期:

第二篇: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工资发放)概要

传媒二标项目部 农 民 工 工 资 保 证 体 系 目 录

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

二、民工工资管理措施

三、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四、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六、工资支付 民工工资保证体系

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 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让农民工 劳有所得, 也为了促进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为工程施工 营造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 进一步规范和监控在工程建设务工的民工 工资支付行为,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建立有效遏 止施工队伍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 规避企业所承担的劳资风 险,将损失降低至最小化。

二、民工工资管理措施 (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机构, 专人专职负责劳资发 放事宜。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管理职责

1、项目部设臵劳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农民工工资管理全面工作。

2、项目部劳资管理办公室: ① 建立健全劳务队伍管理和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② 及时上报劳务队伍管理的各项信息及报表。

③ 协同各部门做好日常劳务队伍管理及基础资料整理工作。 (三规范管理,建立民工全员劳资管理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一、入职: 对新进场民工采取 “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由小班组长 带领新增民工在 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 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 后到劳资管理处登记入职; 再由劳资管理人员协同财务处为工人办理 银行卡;后到保安、协管员处办理暂住证;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 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可见样表:《民工入职备案表》 《温馨告示》

二、清点

由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劳资管理人员配 合,完成施工现场作业面的人工考勤记录。

可见样表:《每日工人出勤登记表》

三、结算

由劳资管理人员组织各劳务施工班组对其手下工人的工资支付情 况作出详细说明, 并由劳资管理人员统计出工程款发放时段内, 现场 工人出勤率,模拟出所需要的人工工资费用,并上报项目经理。 可见样表:《每月工人出勤率汇总表》 《民工工资领取确认表》

四、工资发放

对人工工资费用及各施工班组的工程款计量进行核实及比对,如 无异常情况,则转交财务部对工人工资进行发放。

可见样表:《各班组人工工资模拟数情况》

五、回访

工程工资发放后,劳资管理人员有权利及义务对各班组或各工人 所领工程款进行查询和问责, 确保所有人工工资发放到每一位工人手 上。

(四相关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配备的电脑、照相 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以使工作正常开展。

2、项目部和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影像资 料并保存。

3、协作队伍必须配备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管 理工作。

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纳入协作队伍考核及项目部评先争 优工作。

三、关于以上工作流程中存在的工作难点及具体操作方式:

一、入职 : 由于行业特点,工程项目作业工人流动性大,周期不稳定,工资 发放情况无规律性等,在对每个班组进行入职时,多出现散工、零工 等情况。根据本人工作经验,我认为大致可分为这三类:常驻工人、 散工、零工。

常驻工人:这类工人长期驻扎施工项目,属于施工班组所带领的 施工队伍人员。 (类似于钢筋工班人员、木工班人员。

散工:由于赶工期或其他情况,突然增加的施工人员。 (类似于点 工。

零工:由于一些特殊工作, 需要特殊人员进行施工时的施工人员。 (类似于电渣压力焊、防水等特殊工种人员。

对于以上各不同情况的施工人员,在进行入职工作时,也需要对 其进行特有的方式。

首先,对待常驻工人,劳资管理人员必须收集其身份证等个人信 息,并按正常情况予以入职。再者,对待散工,劳资管理人员需由各 班组配合, 对这部分人员进行特殊登记, 并在每日工人出勤率上进行 说明,且与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卡管理上需对采用不同方式, (主要表 现为:是否需要办理工资卡, 如不需办理, 则对其办好相关委托手续, 如办理, 则需要求其在工程款发放时, 必须亲自到项目部办理相关手 续。 最后,对待零工,由于此类工人,流动性大,且工资按实时发 放, 劳资管理人员只能以监督的形式, 来管理其与承包班组之间的劳 资情况。所以个人建议是, 不予以入职,承包班组需配合劳资管理人 员对其的工资发放留下证明材料。

二、清点

每日清点完毕工人出勤率后,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将及时上报, 并做好登记电子台账。

三、结算

由于农村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或当地通讯不发达等,大部分工 人都会委托一名代理人对其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代理, 劳资管理员需办 理相关委托手续, 并负责办好每位入职在册工人对每月的工资发放的

按手印,签字等委托手续。此手续有几点工作必须做好:

1、代理人 的个人信息完备。

2、承包班组的承包人,对这部分工人所需零工资 的数额进行书面确认。

3、每位工人均需亲自办理委托手续(如人员 无法到达现场,可通过电话录音、照片传送等方式证明。

四、工资发放

由于发放形式的不同,劳资管理人员将进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如 是现金发放,劳资管理人员需全程陪同,并做好相关影像资料,如是 银行卡转账及其他方式, 劳资管理人员需与财务部一同做好发放记录 明细情况等,并永久保存。

四、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1、农村劳动者供求矛盾太大、缺乏组织,谈判力量弱,使用人 单位容易降低农村劳动者的待遇标准;

2、农民工素质普遍偏低,法治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 成本,更愿意招用农民工, 却不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降低劳动保护 条件, 特别是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使得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

3、承包班组在与农民工劳务对接时,会出现拖压、拒付等情况, 有项目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全程干预, 将规避此类风险, 保障工人工资。

五、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

在农村收入增幅不变或不大的情况下,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 动力增大,供给增加,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面对缩小的需求,一

部分人会与企业达成默契, 逃避行政监管, 形成打黑工。 但这样一来, 他们的合法利益就往往处于无监管的真空地带, 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等 现象, 他们就需要到劳动监察等部门寻求保护和帮助。 脱离了原单位 后,一部分人还会在城镇游荡,加入城市失业队伍,等待下一个就业 机会,增加了城市社会的不稳定。如今国家法制管理逐

步完善,但很 多规程并不符合目前现有情况, 一味偏袒保护民工的同时, 是对用人 企业的正当利益损害, 为保护企业自身, 该规程作为企业内部管理措 施很有必要。

六、农民工工资发放保障体系中常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根据本人工作经验, 在保证以上措施的工作中, 会出现如下等情 况,各情况各项目的处理方法不同,在此文中仅为冰山一角,不得已 偏概全,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一首先,入职:在所有人员按正常流程入职后,常驻工人需 强制办理银行卡, 并强制将卡打入工人账号中, 而工资发放中只需造 出工资表即可。 (如无特殊理由, 常驻工人不允许出现代领工资情况。 如有部分工人工资由班组长代付或垫付, 需班组长出具该工人的 领条,或真实影像资料,证明自己先于项目部将工人工资代付出去, 该类资料作为工程款结算附件生效。 (此主要针对零工或散工。 (二 工人出勤考核:由各小班组长, 将每日出勤情况已短信形式, 发入施工员及劳资管理员, 以便施工员和劳资管理员备查, 如有出入 或发现虚假,可对其进行处罚。处罚的金额,个人建议作为施工员或 劳资管理员的工资奖励。 (如:当每日上工出勤人数信息发至施工员

后,施工员可凭此信息于该日任何时间段内对现场人数情况进行核 实,如有出入,现场开据处罚通知交予班组,该通知一式两份,累计 至工程款发放时,班组与施工员核对校准,处罚金额公开。

(三结算:对于某些特殊性质工种,主要针对的是流动性大, 或人员不固定的工种, (如:砼浇筑工人,电渣压力焊工人 ,有可能 出现总承包人领工程款后, 将工资付给小承包班组, 而小承包班组并 未如实将钱付于工人, 最后工人投诉无果, 还是会将风险转嫁到项目 部上,为规避此类风险。个人建议在结算此部分工人工资时,项目部 另行处理,处理建议有如下两条进行参照:

一、对该部分工种的需求,项目部特别设立专项款,或由专职人 员管理,此类工人的日工资结算或工资记录,每日现场结清。具体操 作方法为:对该部分工人的工作成绩做到每日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 依据工程量,计算出每位工人的日薪结算。

二、对该部分工人的用工班组,需压制总承包人的工程款,保证 进度完成,或安全时限过后,即没有工人反映劳务纠纷情况后,才将 此部分押金返还。

(以上做法, 只是个人理想化建议, 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可操作 性?还待有商榷。 。 。 。 。 。

以下为,本人工作中遇见一例案例,供给大家分享。

案例情况:甲为桩基施工总承包人, 乙为桩基施工小承包班组长, 丙为桩基施工工人,由于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纠纷,导致相互 对自己的劳务利益产生分歧, 使得丙工人无法正常领取到自己的劳务

工资,经项目部协调后,甲乙合伙欺瞒项目部,将工程款冒领,最终 仍然未发给丙工人,事后,丙由于自己是工人群体,维权意识不强, 受骗后找到项目部要求索赔, 项目部不予理睬, 最终有国家机关干涉, 才无奈承担该笔损失。

案例分析:丙工人作为常驻工人,项目部应强制其办理工资卡, 这是项目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所产生的漏洞。 若丙为非常驻工人, 项 目部应要求,甲乙出具垫付工资证据后,才应发放工程款。

第三篇:农民工工资维权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末结清的工程敕为限。

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二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十

三、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拖欠解决

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

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

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着力变“事后维权”为“事先预防”,

2013年3月14日,寻全高速项目C5标某劳务队伍负责人因拖欠民工工资,经项目办和高驻办督促付清全部民工工资后清退出场。这是公司加强劳务队伍及民工工资管理,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合法利益,从源头预防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缩影。

赣州高速公司在建省市重点项目多,各项目工地上现共有民工6400多人,劳务队伍庞大且良莠不齐,如管理不善,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针对民工队伍维稳难题,公司创新劳务队伍管理,督促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民工队伍的稳定。

一是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公司及各项目办均设有劳务队伍管理机构,将劳务队伍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纳入日常的检查考核之中,要求各项目监理、施工单位都必须配备专职民工管理人员,劳务工作实现专人专管。

二是强化劳务队伍管理。公司从完善制度入手,制订了《劳务队伍引进及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加大对各劳务队伍进场资质的审查,要求劳务队伍具备用工资质或与劳务公司合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初审,高驻办核实,项目办备案;对劳务队伍实行信用等级评价,项目经理部对进场的劳务队伍进行登记,建立所用劳务队伍名称,资质,合作时长,用员基本信息和信用评价等级等电子数据库,并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等结合信用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定。对合作多年、信用良好、表现突出的队伍,评定为“优良”;对初次合作,且表现不佳的队伍,评定为“较差”。对评定为“合格”以上的队伍,实行常态管理;对评定为“较差”的队伍,重点盯防,强化管理,加强日常管控、防范,杜绝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劳务队伍不稳定的事件发生。 三是建册办卡,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公司总结多年的劳务队伍管理经验,实行民工工资代扣代付制度。要求各劳务队伍建立民工花名册,项目经理部统一为每名民工办理工资发放银行卡,每月根据劳务队伍提交的民工工资表直接将工资打到民工银行卡内,最大限度地保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近年来,公司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监管到位,保障了广大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各项目民工队伍的和谐稳定。据统计,2012年,公司开展劳务队伍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专项检查4次,发出整改通知单7份,提前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6起。

第四篇: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抱龙美丽乡村项目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劳务协作队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等法律法规、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的各劳务协作队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本制度所指各劳务协作队伍,是指在我项目部范围内从事土方、石方、混凝土、木工、钢筋工、、水电安装、设备安装、钢结构等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劳务协作单位。

三、项目部负责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对项目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项目部各劳务协作队伍应当依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新工人进场3日内将劳动合同签署完毕),明确工资结算方式与具体月工资数额,所有劳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项目部一份。同时,进场的所有劳务工人必须认真登记有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交与项目部存档。

五、每月25日,各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

六、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于每月30日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如无30日的,本月最后一日即为工资发放日)。根据各项目部劳务队伍劳工合同而定,如合同签定三个月支付以合同支付时间为准。

七、项目部内各劳务人员工资由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注明的工资标准,或劳务协作队伍提供的有关工资计算资料统一造表发放。

八、根据公司的要求,各项目部内的劳务人员工资可以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或办工资卡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劳务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

九、劳务人员领取工资时需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后方可领取工资,钞票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如工资卡发放财务转账单留存。

十、项目财务部负责本项目部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项目部安排专人对劳务人员的进场情况,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上报新增人员的有关资料,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项目部内各劳务人员工资计入相应劳务队伍劳务费中,项目部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各劳务协作队伍的劳务费用计算出来并提供给财务部复核,确保工资总额在劳务费总额之内。若有工资总额超过劳务费用的情况,将动用相应劳务协作队伍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予以补平,并将有关情况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以及相应的劳务协作队伍负责人。

十二、财务部每月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每月28日前将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工资表报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不管工资是否发放都必须报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做到工资每月一报制度。

十三、项目部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项目部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四、各劳务协作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项目部范围内的任何员工、任何农民工有权就劳务协作队伍出现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向项目部、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项目部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工作,如情况属实,将一次给予协作队伍1万元罚款,拖欠、克扣情节严重的,我部将与其解除劳务合同关系,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处理。以下几方面行为都属本项目部禁止出现的行为: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五、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做到及时发放,月结季清,绝不拖欠,并欢迎业主和监理对本部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监督。如项目部未能及时发放,当所欠农民工工资超过三个月,项目部将动用专用资金代替劳务协作队伍进行支付。如专项基金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项目部将接受业主动用施工保证金支付。

十六、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七、农民工与本项目部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抱龙美丽乡村项目部,日常解释工作由工程管理中心、财务部负责。本制度如有遗漏,项目部财务部、办公室、工程管理中心将及时予以修订。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抱龙美丽乡村项目部 二O一八年一月一日

第五篇:农民工工资发放预案

招商小石城五期二标 农民工工资发放预案

一、 成了年内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公司和项目部联合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纠纷的应急事件。 组长(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与职责

组长:

1、负责与业主单位协商,确保农民工工资包括材料供货

商应付款资金按时落实;

2、及时做好项目部上报的年内资金发放申请表审核、批准工作;

3、一旦发生恶性工资纠纷或上访等事件,及时赶达现场,将矛盾解决在工地内部;

4、及时向各领导部门汇报农民工(供应商)资金发放情况。 副组长:

1、编制本项目农民工(供应商)年内资金支付申请计划表,

并及早提交公司负责人审批;

2、负责与公司的协调,跟踪年内发放资金的落实情况,并编制班组资金发放计划表;

3、配合公司做好工资发放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协调工作;

4、监督资金发放过程,确保农民工工资如实按计划发放。 组 员:

1、根据项目部编制的资金发放计划,有序安排好各班组资 金发放的时间、场地,提前做好告知工作;

2、现场监督各班组负责人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及

监督班组负责人发放职工工资过程,留有影像资料。

3、配合财务准确、有序、安全的发放资金。

4、一旦发生工资发放纠纷,配合公司做好协调安抚工作;

5、负责资金发放场所的安保维稳工作。

组 员:

1、根据项目部编制、公司审批的资金发放计划如实发放农民 工资到各班组负责人手中;

2、做好资金及时发放,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发放资金台账,,保护好资金的安全。

组 员:

1、及早完成班组的对量工作,编制好各班组年内已完工程量 清单;

2、做好发生纠纷时关于工程量的解释工作;

3、配合项目部做好资金发放现场的安保工作。 组 员:

1、做好资金发放现场的安保维稳工作;

2、配合公司做好工资发放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协调工作。 组 员: 做好资金发放的资料、图片的整理工作,归档。

三、 资金发放的流程及形式

班组申报年内已完工程量及价款---预算部门审核---项目部编制年内资金发放申请表---公司审核并落实资金--班组负责人签订承诺书、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告知发放时间、场所---由财务将资金发放班组负责人---项目部监督班组负责人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发放工资---农民工签字确认领取工资款。

四、 农民工工资纠纷及处理

1、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内按程序逐级上报告公司、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

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2、当发生农民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尽快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3、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公司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政府各有关部门。

4、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5、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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