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责任论文

2022-04-13

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责任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风险为本方法是国际组织力推的反洗钱工作重心,洗钱风险分类与管理也成为当前国际上房地产中介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实施一个合理的风险评估方法,房地产中介应当确定评估潜在洗钱风险的标准。洗钱风险可根据客户、客户类别和业务进行识别,使房地产中介决定和实施恰当的措施和控制以消除风险。洗钱风险可以通过不同类型来衡量。

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责任论文 篇1:

天津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发展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摘要:在我国,住房问题始终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城镇住房改革制度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也随之兴起。房地产中介机构对人们社会生活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房地产交易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良性原作有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发展过快,导致其在很多方面都不完善,因而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结合当前天津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试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展现状;问题研究

一、天津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社会当中,住房属于刚性需求,同时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使得房地产中介机构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天津市当前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数量十分庞大,基于天津市目前二手房买卖和租赁的市场现状,人们普遍认为只有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才能获得更多的二手房租售信息,才能最终买到或者租到合适的房子。

近几年,由于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布了很多宏观调控的政策,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之下,很多原本计划购房的人都开始观望[1]。再加上很多刚刚毕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新就业人员、暂时不具备购房能力的中低收入人群的存在,使得二手房租赁市场变得异常火爆。大量的市场需求极大的促进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发展。

由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迅速崛起和发展,为了保护购房者的资金安全,国家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早在2007年初就颁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金监管工作进行规范。随后,各个省市和地区更具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但是,天津市仍然有一些地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仍然十分不规范,无视国家的规定,对购房者的交易资金仍然是由房地产中介机构代为托管[2]。

二、天津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入行门槛低。当前,天津对于房地产经纪行业,还没有一个完善、统一的规定,导致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入行门槛很低,几乎人人都可以进入某一个中介公司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根据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共同发布的《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报告》来看,全国大约有60%左右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没有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同时由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人员流动性很大,使得很多从业人员的从业年限不足一年。这就导致了天津市大多数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平均素质和能力较低,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有很多房地产经纪人认为只要卖出房子就可以,因而难免采取一些不道德的行为和手段,给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二)业务结构单一。在天津市的一些地区中,有很多小型的中介公司,甚至只有一个门店,店内只要有几套桌椅、几台电脑、几部电话,再有几个业务员,就可以开门做生意。很多这样的小型中介公司,都是一个老板带着几个业务员,从事着二手房买卖和租赁的业务活动[3]。这种小型中介机构几乎不具有任何的风险抵抗能力,信誉普遍比较差。而一些大型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虽然采取的是连锁经营的模式,经营规模也比较大,但是却没有十分良好和可信的品牌形象。这些中介机构往往太过于重视表面工作,而对于真正重要的企业文化和内涵却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

在天津,无论是大型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还是小型的中介公司,在业务操作方面十分的粗糙,很少总结经验。在很多时候,中介人员往往都是为了看房而看房。由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都集中在二手房的买卖和租赁这一方面,所以如果风险来临,如此单一的业务结构是不利于房地产中介机构规避风险的。

(三)服务诚信度不足。在天津市目前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当中,大多数交易流程都不够规范。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通常会想尽一切办法,导致了服务诚信度严重不足[4]。有时,为了迎合客户省钱的心理,争取客户在本公司成交,一些中介公司甚至为客户签订“阴阳合同”,以逃避购房的税费。还有一些中介机构的内部员工以个人的名义收购低价房屋,然后高价倒卖。一些中介公司还经常挂出低价的空盘来吸引客户,当客户询问的时候,就谎称该房源已经售出,然后向客户推荐其他房源。

目前,天津市大多数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十分的混乱。有的中介公司只收取固定佣金,也有的中介公司收取部分佣金和部分差价,还有的中介公司不收佣金,只赚差价的。很多中小型的中介公司还存在这不符合规定的乱收费现象,例如,在带领客户看房子时,不管成交与否,都要收取所谓的“看房费”。这种只重利益,不顾诚信的行为,严重的妨碍了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

(四)市场监管不力。在成熟市场中,一个行业的监管应当有该行业的协会来进行。而在我国,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监管时候,由于政府相关的管理部门繁多,各部门之间的责任不清晰、合作不协调,缺乏统一性,存在着“多头管理”的现象。在我国,虽然有《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规范,但是,很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为了追求高额的利益,不惜抱着投机的心态去损害购房者的利益[5]。对此,由于监管方面的混乱,使得这种行为不能被及时、有效的制止和惩处。

三、优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措施

(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和监督。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从业人员的能力与素质。对此,我国应当借鉴其它国家相关的、较为成熟和完善的经验,对我国房地产中介人员进行严格的职业培训。在考试合格之后,才能获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6]。在美国房地产经纪人以及房地产经纪部门都可以用英文单词“broker”表示,原因在于美国房地产经纪人机构的拥有者必须为房地产经纪人,拥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也就是说,要想成立房地产经纪人机构,就必须拥有房地产经纪人的执照。在平时的工作中,中介公司还应注重对员工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的培养和建设。让中介人员都能够依法从业,从而保障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确保房地产经纪市场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就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最保障。我国虽然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年代比较久远,不符合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此,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例如在美国,规定房地产经济行业执照制度和执行代理制度的相关法律是《执照法》和《一般代理法》,房地产经济行业的政府监管机构是房地产中介委员会,该委员会指引行业专向代理和独家代理,在独家销售的契约模式下,经纪人的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同时该模式具有一定的排他性。美国的房地产销售模式发展到目前以MLS(multiple listing service)系统为主,这一系统对于提高交易效率,加速房源流通,降低交易成本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是互联网发展的有效应用。引入MLS系统必将会为天津的存量房交易带来积极的变革,使房地长市场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好发展。

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离不开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推动和促进。对中介机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当透过问题的表面对其根源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这样,在保证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的同时,才能够更好的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作者单位: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洪玉.中国房地产经纪服务业现状与发展[J].中国房地产,2011.

[2]李华敏.浅析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

[3]周莉.房地产经纪行业现状、成因与对策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

[4]袁韶华.房地产经纪市场现状与对策研究[J].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

[5]高波.现代房地产经济学导论[M].南京大学出版社,2013.

[6]王德起.房地产中介[M].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

作者:王燕

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责任论文 篇2:

房地产中介机构洗钱风险分类与管理

风险为本方法是国际组织力推的反洗钱工作重心,洗钱风险分类与管理也成为当前国际上房地产中介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实施一个合理的风险评估方法,房地产中介应当确定评估潜在洗钱风险的标准。洗钱风险可根据客户、客户类别和业务进行识别,使房地产中介决定和实施恰当的措施和控制以消除风险。

洗钱风险可以通过不同类型来衡量。利用风险分类可以让房地产中介对不同客户适用恰当的控制和监督,为管理潜在风险提供战略支持。最常见的风险类型包括:国家地域风险、客户风险和交易风险。由于自身情况的不同,不同房地产中介机构在评估整体潜在洗钱风险时赋予每类风险的权重可能各不相同。此外,房地产中介机构还需根据从特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或其他可靠来源获得的信息,调整其对特定客户的风险评估。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洗钱风险分类

为了实施合理的洗钱风险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识别不同类别的风险并对不同的风险类别进行评估。通过对客户、客户类型、服务、地域所带来洗钱风险的识别,房地产中介机构再确定和实施缓释这些风险的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

1.国家/地域风险

国家风险,结合其他风险要素,是反映有关潜在洗钱风险的有用信息。洗钱风险与特定地域存在高度的相关性,例如委托人的住所、交易场所和资金来源地等。具有较高风险的国家与地区包括:被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国际反洗钱权威组织)声明认定为反洗钱体系薄弱,金融机构要对其开展业务和交易特别关注的国家、地区;受联合国、FATF或其他政府制裁、禁运或类似措施的国家、地区;被可靠来源认定为缺乏适当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相关措施的国家、地区;被可靠来源认定为特定恐怖活动或为已被指定的恐怖组织提供资金和支持的国家、地区;被可靠信息来源认定为腐败或其他犯罪活动十分严重的国家、地区;对房地产中介没有强制性注册登记要求的国家。

2.客户风险

客户的行为和动机可能是洗钱风险的来源之一。确定某个或某类客户潜在的洗钱风险对制定和执行一套完整的风险为本框架至关重要。房地产中介机构应根据自身的标准,判断特定客户是否属于较高风险,确定可能对评估产生影响的因素。预示较高洗钱风险的客户包括:政治公众人物;客户在不寻常或非传统情况下要求开展业务关系或服务;客户实体或关系的结构、性质导致房地产中介机构难以及时确认实际收益人或利益控制者;现金密集行业;受特定主管部门或自律组织监测的慈善团体和其他非营利组织(特别是跨境运作的组织);客户所在地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难以解释的远距离且无业务关联性。

3.交易风险

这一类风险与财产、交易融资方式、资金来源以及交易参与方的具体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因素具体包括:交易速度(没有合理理由的过快交易可能有较高风险);财产类型(住宅或商业、空地、投资、高周转率物业,用于出租或租赁的多单元物业);连续交易,特别是同一物业在短期内以难以解释的不同价格进行连续交易;将物业转换为更小单位;在交易后期引入不知名的参与方;用第三方工具(如信托)隐瞒买方真实所有人;低估或高估价格;出售物业后很快受到制裁或破产;物业价格对客户没有营利性;客户所处地点和客户资金来源异常;用大量现金购买;来自非正常途径或那些被认为具有国家地域风险的现金存款或汇票;使用复杂的贷款安排或其他深奥的融资方式,而不是从受监管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难以解释的融资安排的变化。

4.可能影响风险的变量

房地产中介机构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框架必须考虑与特定客户或工作类型有关的风险变量。这些变量包括:牵涉的其他参与方,如金融机构、律师和公证人是否受反洗钱法规监管;客户是如何被引荐给房地产中介的;客户与房地产中介的沟通方式,如电子邮件或亲自接触;是否存在不同于直接客户的受益所有人;与房地产中介有业务关系的人,例如与自然人相比,法人或没有清晰结构的法律安排可能具有更高风险;使用允许非面对面以及有利于匿名的新技术所带来的风险。

5.高风险情形的控制

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根据风险为本的方法,对高风险客户带来的洗钱风险,采取适当控制措施,以降低潜在风险。这些控制措施包括:与房地产中介机构有关的洗钱方法和相关风险的一般性培训;对高风险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高风险情形下的客户尽职调查水平;在建立业务之初,房地产中介机构要进行强化的或额外的审查;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审查,以判断洗钱风险是否增加;经常审查业务关系,以判断洗钱风险是否增加。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洗钱风险管理

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了有效管理洗钱风险,必须以风险为本加强内控体系,认真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客户和交易监测、可疑交易报告及培训和教育工作。

1.内部控制体系

特定非金融机构在规模方面与金融机构存在很大不同。与多数金融机构相比,很多特定非金融机构只有少量员工。这就限制了小型机构可投入打击洗钱犯罪的资源。对于很多特定非金融机构而言,一个人可能就同时负责前台、后台、反洗钱报告以及高级管理层的功能。包括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内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这种特殊性,在设计风险为本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时必须予以考虑。

为使房地产中介机构拥有有效的风险为本反洗钱方法,风险为本程序必须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内部控制的一部分。高级管理层领导和参与反洗钱计划是房地产中介机构风险为本方法的重要方面,高级管理层要对确保组织有效的内部控制结构负最终责任。

受制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规模和范围,以风险为本的内部控制框架通常包括:拥有适当的管理系统以判断客户、潜在客户或实际受益人是否为政治公众人物;不断提高对易被洗钱分子滥用的业务环节的关注;依据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环境和市场活动变化,定期对风险评估和管理流程进行审查;在管理层指定一个人或几个人负责反洗钱的合规管理;根据组织规模和中介职业的性质,在适当情况下,规定反洗钱合规功能和审查计划;向负责人报告合规建议,发现的合规缺陷、已采取的纠正措施;无论管理层或雇员组成结构是否发生变化,要保持程序的持续性;要满足反洗钱监管要求,并根据监管要求变化及时调整反洗钱政策;执行风险为本的客户尽职调查程序;必要时对较高风险的客户、服务实施诸如审查、管理层批准等充分的控制措施;作为反洗钱计划的一部分,为雇员行为提供充分的监管和支持;在相关人员的职位描述和表现评价中,融入反洗钱合规要求;给所有相关员工提供适当的培训。

2.客户尽职调查

客户尽职调查旨在使房地产中介机构能够形成对客户背景的合理判断,真正识别客户。房地产中介机构客户尽职调查程序应包括:(1)及时识别和核实每个客户身份。(2)识别实际受益人,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实际受益人的身份。识别实际受益人的目的,在于确定通过所有权、投票权或其他方式对客户实施有效控制的自然人。(3)获取适当的额外信息以了解客户的具体情况和业务,这取决于所提供服务的性质、范围和持续时间。这些信息可以在客户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出要求的过程中获得。

房地产中介机构对风险的评估是其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反洗钱措施的基础。房地产中介机构要根据其对客户的了解确定适合每个委托人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包括:(1)通常适用于所有客户的客户尽职调查标准。(2)在考虑适当的风险变量以及已知低风险情况下简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标准,例如上市公司、受到FATF反洗钱标准监管的金融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和国企(受制裁国家除外)。(3)被房地产中介机构合理判定为高风险的客户要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标准。高风险一般归因于客户的业务活动、所有权结构、特别是所提供服务涉及较高风险国家,或被有关法律法规界定为高风险。

3.监测客户和特定业务,报告可疑交易

房地产中介机构反洗钱监测的程度、性质取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规模、地理分布、识别出的洗钱风险、受监管活动的性质。考虑到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客户间的咨询关系以及频繁与客户接触这一性质,反洗钱监测最好由受过训练、与客户有联系的员工来实施。监测的目的在于清醒认识潜在洗钱风险变化,预防洗钱活动。

对于这种主要针对中介业务的反洗钱监测,不可能仅依靠自动化系统,更多依赖的是律师的人工判断。自动化系统是否适用,取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业务的性质及其可以合理获取的资源。不能期望一个小的房产中介如大中型房地产中介机构一样投入同样水平的资源;相反,小的房地产中介可以开发与其职业实践范围和形式相适应的监测方式。房地产中介机构最好选择与客户有直接联系并具备反洗钱知识的员工进行人工监测。在达到适当业务规模时,监测工作可以逐步依靠自动化系统的开发投入。

风险为本的方法同样适用于房地产中介机构识别可疑交易活动,例如,将更多分析资源分配给房地产中介机构已识别出的高风险领域。作为风险为本方法的一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还应积极使用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来完善自身对可疑交易或活动的识别。房地产中介机构还应定期评估其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系统的有效性,并根据外部变化作适当调整。

4.培训和教育

FATF建议和国家法规都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向员工提供适当且相称的反洗钱规定的培训。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特别是那些小中介而言,这些培训有助于其履行监测义务。房地产中介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基本上要依赖培训和认知。这就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至少要为相关员工提供反洗钱法律法规和内部政策的基本知识。要满足风险为本方法的需要,培训还要特别关注中介执业实践中发生的风险要素或情形。此外,政府、自律组织也要给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适当的反洗钱教育培训。

风险为本方法也适用于反洗钱培训。将风险为本方法用于培训活动,将会在培训频率、传授方法和培训重点方面赋予房地产中介机构额外的自由度。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审视自己的雇员和可用的资源,量身定制培训课程,运行有关电子化培训程序,提供与洗钱风险水平相称的培训频率,测试评估雇员对培训信息的认知程度。

齐婧/责任编辑

作者:童文俊

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责任论文 篇3:

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

10月31日,党的十九大闭幕仅一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专程从北京前往上海和浙江嘉兴,瞻仰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和浙江嘉興南湖红船,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宣示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定政治信念。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才能让中国共产党永远年轻。只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苦干实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轮就一定能够乘风破浪、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九大擘画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一步一个脚印向着美好未来和最高理想前进;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不畏艰难、不怕牺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五部门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日前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暂行)》,从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和细化。实施细则明确,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及时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

央行规范人民币现金机具行业

近期,央行发布 《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 金融行业标准。作为中国首个覆盖所有类型人民币鉴别设备的技术标准,“金标”提出了一连串管理机制,包括人民币现金机具分类、人民币防伪特征分类、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要求、纸币鉴别机具及硬币鉴别机具的鉴别能力测试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部门推进“多证合一”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签署了 《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各部门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企业唯一身份标识,改造升级现有的业务管理系统,做好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对于“多证合一”后营业执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两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根据通知,此次检查的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北京市发文严禁快递行业串通操纵价格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出台全国首个针对快递行业的价格行为规则——《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 (试行)》,对快递业价格提出“十二不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快递人员上门服务时应当主动向消费者出示与其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内容一致的价目表或价目本等,以便消费者选择、查询。

作者:牛绮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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