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爆炸事故案例

2022-07-28

第一篇:燃气爆炸事故案例

燃气爆炸事故审判案例

《徐州审判》2011年第2期:许吉良等人与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商品责任损害赔偿案

作者: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宋柏 张新建

发布时间:2011-06-01 16: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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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许吉良。

原告何艳霞。

原告程茜。

原告许涵锐。

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原告许吉良、何艳霞、程茜、许涵锐诉称,2009年5月1日14时56分,原告位于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楼房的厨房内因天然气泄露发生爆炸失火,原告亲属许丰驿在该起事故中死亡。事故发生后,原告找到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要求赔偿,被告以其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认为,被告从事的天然气经营属于易然易爆的高度危险行业,法律规定对易燃然易爆的高度危险行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无论被告是否有过错,均应对此起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其中死亡赔偿金411040元、丧葬费15833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5224元、财产损失30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中的428468元。

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辩称,

一、根据徐州市消防支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燃气管理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分院共13名专家《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显示的内容,专家组分阶段对该住房内的燃气表前阀门至灶前阀门(包括燃气表、管道、管件)部分进行气密性试验及从立管通往用户燃气灶前阀门部分进行带气(天然气)试验,试验结果未发现漏气点;该试验结果作为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的重要依据。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认定的起火原因为:厨房内泄露的天然气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抽油烟机电火花爆炸起火。而依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修、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的规定,可以明确界定,属于被告方面承担的维护、更新的燃气设施未出现任何燃气泄露情况,因此被告对于该次因天然气泄露引发的事故没有任何过错。

二、燃气虽然属于易燃、易爆产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作为家用天然气,只要按照正常方式使用就能够控制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不具备高度危险性,而且本案中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也非被告在作业过程中引起,因此不应适用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规则原则,而应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处理。另外,根据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认定的事实,许丰驿系跳楼头部先坠地导致死亡,与天然气泄露无直接因果关系。综上,被告不应对本案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许吉良与何艳霞系夫妻关系,其子许丰驿在2009年5月1日因天然气泄露发生的爆炸事故中死亡,原告程茜系许丰驿之妻,原告许涵锐系许丰驿之女。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居住于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的许丰驿(包括原告)之间存在燃气供应合同关系。

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原对徐州市居民供应人工煤气。2008年7月20日,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派员对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的室内用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胶管老化、非专用或标准管,胶管无管束等安全隐患,随即向许丰驿发放了《客户室内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该通知单标明了上述隐患及隐患等级,并建议在2008年8月20日前以更换胶管或改造为镀锌钢管、增装管束的方式进行整改。许丰驿在该通知单上签字。同日,被告向许丰驿发放了《客户安全用气知识手册》,其中介绍了燃气的种类和基本特性、安全使用燃气常识、处理燃气泄露等基本常识;承诺定期免费安全检查,为客户消除家中燃气管道、燃气具、燃气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摘登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燃气经营企业个用户各自负责维修和更换的燃气设施的范围。其后许丰驿及其家人未对隐患部位进行整改或更换。

2008年10月,被告对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在内的片区实施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工作。2008年10月11日,被告委托镇江市京口区鹏城家用电器服务中心派员对原告家中的灶具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原告许吉良在天然气置换工作单(灶具)上签字。

2009年5月1日14时许,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发生天然气泄露,与开启抽油烟机所产生的电火花与空气中形成天然气混合气体相遇,导致爆炸起火。14时56分,徐州市119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报警,徐州消防支队侯山沃中队派3辆消防车、16名消防官兵前往扑救,15时20分,火灾被彻底扑灭。发生爆炸时在房间的许丰驿在消防官兵赶到前跳楼身亡。经现场勘验,室内门窗、玻璃被大部分被炸毁,卧室被褥、床、电视机、电脑、空调等物品烧毁,其他房间顶部有烟熏痕迹。

事故发生后,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徐州市燃气管理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分院等单位组织有关的专家对该住房内的燃气表前阀门至灶前阀门(包括燃气表、管道、管件)部分进行气密性试验及从立管通往用户燃气灶前阀门部分进行带气(天然气)试验,试验时有死者家属及港华公司代表等参与,试验结果载入《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结论为:(试验部分)未发现漏气点。

后原告向被告索赔未果,遂诉讼来院要求被告按各项损失的70%进行赔偿,即428468元。其损失构成为:死亡赔偿金41104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2元×20年)、丧葬费15833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5224元、财产损失30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审理过程中,原告因证据问题放弃了对财产损失的主张。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为:

一、对于本案涉及的天然气爆炸事件被告是否存在过错;

二、本案处理适用过错归责原则还是无过错归责原则;

三、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四、原告使用天然气是否存在过错;

五、被告是否应当免除商品责任。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一、被告履行法定义务无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保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该条确定了经营者的警示义务。这种警示目的在于让不知道存在危险的消费者,告知其危险性,并使消费者认识或知悉商品的危险性,使消费者能够保护自己。天然气作为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在运输、使用过程中都必须注意安全。被告燃气公司作为特许经营的企业,在对用户提供供气服务过程中既要保证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供气,也要对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检查。本案中,被告一方面保障天燃气出口压力符合民用标准,并通过天然气加臭处理,保障使用安全并在燃气泄露时及时引起消费者的警觉,另一方面于2008年7月20日派员对原告室内用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住户存在胶管老化、胶管无管束等安全隐患,并以书面形式向居住于该房屋中的许丰驿发放了《客户室内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用户对此进行整改;同时向许丰驿发放的还有《安全使用燃气知识手册》,介绍了燃气的种类和基本特性、安全使用燃气常识、处理燃气泄露等基本常识和注意事项等,故被告履行了法定警示义务,被告并无过错。

二、关于本案的归责原则。消保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其价值主要在于促使经营者或制造者提升商品或服务的安全,减少消费者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瑕疵商品或服务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该条款一方面确定了经营者的安全义务,促使经营者或制造者提升商品或服务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确立了损害赔偿的无过错原则,全面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本案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供用天然气的消费关系,故原告主张本案的归责原则应当采取无过错原则成立。

三、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本案系因天然气泄露后,在空气中的形成混合型气体遇抽油烟机开启时产生的电火花而发生爆炸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事故,该事实已为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所确认,原、被告双方对该认定书的内容均无异议。而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的燃气计量表和表前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修、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因此天然气泄露点为认定被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连接点。根据由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徐州市燃气管理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分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的《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发生爆炸事故的房屋内的燃气表前阀门至灶前阀门(包括燃气表、管道、管件)及从立管通往用户燃气灶前阀门部分未发现漏气点,该试验报告的结论排除了天然气的泄露点在被告负责维护、更新的设施范围内。上述《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在试验过程中有死者家属及港华公司代表等参与,双方对于报告结论均无异议,应当予以确认。故应认定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

四、原告不当使用天然气导致损害结果发生。虽然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没有明确天然气泄露的具体位置,但泄露点当属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的范围内应是不争的事实。在本案审理中,原告没有提交其已按被告的整改通知更换了胶管以及加装管束的证据,结合煤气泄露点的认定,可以认为用户对安全隐患的漠视导致了人亡财损事故的发生。根据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对火灾原因的认定,本次爆炸的原因是开启抽油烟机时产生的电火花与天然气泄露遇在空气中的形成混合型气体相遇而产生,可以说明:

一、当时天然气灶具没有使用,否则泄露的煤气会与灶头的火焰一起燃烧;

二、房屋内的人在没有使用灶具的情况下开启了抽油烟机。没有使用灶具而开启抽油烟机应当是为了排除室内的异味,因此可以判定当时在房屋内的人(许丰驿)应当是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天然气中的臭味。原告在发现燃气泄露后没有按被告在《安全使用燃气知识手册》所提示的方法进行处理,而是开启抽油烟机排除异味,原告不适当使用天然气的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五、消费者不当使用,导致被告免除商品责任。被告作为经营者在本案中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并不等于承担绝对责任,也不等于将经营者视同为保险人的角色,如按照一般正常的方式或商品的原定用途使用商品,即不致发生损害时,那么即可认定该商品并无瑕疵存在。而按照经营者提示的商品使用方法使用商品是消费者应尽的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款规定,损害的发生,如是因消费者对于商品的不正常或不适当使用所致,经营者无须负赔偿责任,故被告燃气公司不应当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在被告对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后没有及时更换老化的胶管及加装管束,其对天然气泄露产生后不适当排除行为导致爆炸事故,鲁莽采取不保护自身利益的措施排除危险,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0年6月21日作出(2010)泉民初字第0616号民事判决:

驳回原告许吉良、何艳霞、程茜、许涵锐要求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篇:燃气爆炸事故集锦

案例一:珠海一住户家中疑似煤气发生爆炸(图) 案例二:温州一煤气配送站发生爆炸(图) 案例三:江苏镇江:粗心居民忘关液化气阀门引发火灾 案例四:湖南长沙清水塘一居民楼因液化气罐爆炸受损(图) 案例五:南京一居民家中天然气突发爆燃(图)

案例一:珠海一住户家中疑似煤气发生爆炸(图) 2011年12月28日下午3时30分许,珠海夏湾中珠新村幸福时光小区一住户家中怀疑发生煤气爆炸,强大的冲击波和火苗将房间内物品几乎全部摧毁,不少物品甚至被炸飞至楼下,周边其他住户的房屋也不同程度受损。据目击者称,当时屋内一名男子全身多处被烧伤。记者从中大五院获悉,受伤男子目前并无生命危险。

爆炸威力颇大

在中珠新村幸福时光小区48栋楼下,聚集了大批围观居民,议论纷纷,警方也拉起了警戒线。据了解,怀疑发生煤气爆炸的是48栋401房,消防队员已赶到将大火扑灭。据悉,该房间住户在事故中受伤,已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

记者在现场看到,401房一侧阳台被炸烂,对面另一住户家阳台上的玻璃窗户被炸出一个大洞,安装在外墙的水管也被炸裂,不断地有水喷出。在楼下不远处摆放着从出事房屋抢救出来的煤气罐,只见这个煤气罐的部分区域已发黑,安全阀也已破损。

转至该栋楼房的另外一侧,爆炸的痕迹更为明显。整个401房的客厅及旁边的卧室看起来如同两个黑漆漆的窟窿。一段不锈钢防盗网以及棉被的棉絮、床单等物品摇摇晃晃地挂在楼下的树枝上。白色的铝合金窗户框横在十几米远外的草坪上,大量玻璃碎片四下散落。而楼上住户的房屋窗户和墙面也被浓烟熏黑。

事故现场一片狼藉

随后记者进入48栋,走进401房,眼前的景象简直惨不忍睹屋内一片狼藉,所有的家具几乎都被损坏,墙壁也变成黑色,用手触摸,仍能感受到热度。

据了解,这是一套两房一厅的户型,进入大门便是客厅。客厅内积了一脚深的水,桌椅、装饰柜等家具以及许多被炸得看不出是何种物体的东西乱七八糟地散落在客厅内。客厅角落的冰箱门也烧焦起皮,上面的微波炉变成了黑色的破铁盒。

与客厅相邻的餐厅内,原本镶嵌在橱柜里的消毒柜有一大半已经歪斜出来,厨房房顶一些装修的板材也杂乱地横在地面上。由于现场被封锁,记者无法看到其他房间的情况。但据保安介绍,卧室、卫生间基本上和客厅一样。

一男子事故中受伤

据围观居民介绍,发生爆炸时“咚”一声巨响,十分可怕。住在48栋对面的居民胡阿姨告诉记者,她在自己家的阳台上看到,对面4楼的房间里一下子窜出熊熊的大火,烧了很长时间。有不少居民猜测,是因为煤气泄漏导致爆炸。

采访时,一位民警正在登记一张香港身份证的信息。几位居民均向记者证实,这张身份证以及一个名片包都是从房间里“炸”出来的。记者看到,身份证信息显示是一名男子,姓陈。有目击者告诉记者,陈姓男子就是401的住户,事发时,身上多处被烧伤。

小区居民胡先生恰好用手机录下了当时的情况。在视频中记者看到,发生爆炸后,401房内冒出火苗,同时还有一个人在阳台附近走动。“当时那人被烧伤,正好对面墙的水管被炸裂,水直接喷了过去,他应该是想通过这些水来降温。”胡先生说。

另外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那名男子头部、脖子、胳膊、腿部等地方都被不同程度地烧伤,但当时人的神智还算清楚。记者随后从中大五院获悉,受伤的陈姓男子今年39岁,面部、双手、双脚均被烧伤,尤其是双手较为严重,达到深二度烧伤。

据悉,事故的具体原因,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温州一煤气配送站发生爆炸(图) 2011年12月22日上午10时15分许,温州瓯海三垟街道上垟村上垟路一民居发生煤气罐爆炸事故。当救援临近尾声时,消防人员意外发现现场还存放着近20个煤气罐。

现场废墟上还有其他煤气罐

消防人员在该砖木结构的民居一侧发现一处自行搭建的约20平方米的简易棚,顶棚部位已被炸塌。两个煤气罐正在泄漏气体并猛烈燃烧,消防人员进入火场搜查,用水枪压制火势的同时对煤气罐进行降温。经过20分钟的奋力扑救,火势得到控制。

正当救援接近尾声时,消防人员却意外发现在塌落物底下埋着一堆大小不等的煤气罐。为避免再次发生险情,消防人员将近20个煤气罐一一转移到安全地带。一名消防人员说:“部分的罐体中还装有气体,不过现场没发现充装设备。”

据多名上垟村村民反映,这里的村居都是祖辈传下来的老房子,年代有些久了。他们介绍,发生爆炸的民居业主郑某是今年上半年接手这家煤气配送站的,而这已是二度易主了。“整个上垟村200多户村民,平时都靠这家配送点和另一处配送站送煤气。”村民郑女士说道,郑某平时都会送货上门。“我们也清楚配送站设置在村居内不安全,不过一来是多年邻居,再者除了这两处也没有其他煤气站,而听说这里是经过审批才经营的,所以也放心一些。”

三垟街道办事处安全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街道里的居民一般都未安装煤气管道,因此居民多是使用罐装煤气。“发生爆炸的煤气配送站是否正规还有待确认,不过根据相关规定,正规的煤气配送站应当与居民区保持合理的距离,经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营业。”消防人员表示,在现场只见到一只灭火器,且简易棚与周边民居很近,缺少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消防保护措施也不到位。据生态园城市管理与执法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之中,该配送站是否经过审批尚不得而知。

记者22日从医院方面了解到,业主郑某身体裸露部分有烧伤,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案例三:江苏镇江:粗心居民忘关液化气阀门引发火灾

1月4日,江苏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凤凰社区的门口张贴了一张大红的感谢信,赵邦礼、卜延才,王红华„„一个个名字出现在大红的信纸上,写信人是王长林,感谢在大火中,救了自己亲人性命的好心人。

“当门被冲开时,我知道我有救了!”

2011年12月14日下午,家住逸翠园14号楼504室居民王留娣在阁楼晾衣时,一阵浓烟直冲上来,她顿时反应过来,上楼之前忘记关掉液化气阀门了。看着黑烟不断往上蹿,她大呼“不好”并急急忙忙下楼,却又不慎滑倒在楼梯上,顿感一阵剧痛,再也不能动弹。“当时我真是吓死了,又疼又怕,担心液化罐万一爆炸,就完了。”4日王留娣面对记者仍是心有余悸。躺着不能动弹的她,只能看着火从厨房向外蔓延,家里门窗都关着,呼救的声音根本传不远。就在这时,她听到一些人声,也听到有东西和门碰撞的声音,她感觉有了希望,顾不上疼痛和浓烟,大声呼救。“当门‘嘭’的一声被撞开,我知道我有救了!”

“不要慌,先救人!”

家住逸翠园18号楼、70岁的赵邦礼,当时正在楼下。和许多街坊一样,他也发现了14号楼冒出黑烟。“着火了!着火了!”大家呼喊着都冲向14号楼,同时拨打电话报警。冲到504室门外,却见大门紧锁,赵邦礼和邻居们一起硬砸开了大门。

此时王留娣家中已是浓烟滚滚,烟气扑鼻。还是赵邦礼沉着冷静:“不要慌,先救人!”大家找到了躺在地上不能动弹的王留娣,小心地将她转移到通风的安全地带,随后赶到的救护车将王留娣送往医院抢救,而火势也很快被控制。当赵邦礼老人被问及70岁了还冲进火场救人,怕不怕自己受伤的时候,他哈哈一笑:“都是邻居,人命关天,还能不帮一把啊?我平时也常锻炼,腿脚还行。”

“真是一场火显邻里真情啊!”

一场紧张的奋战,化灾难为平安,王留娣爱人王长林第一时间向救了自己亲人的邻居们表示感谢。王长林说,凤凰社区的邻里关系一向都很和谐,平常大家互敬互爱、互相帮助,社区也经常组织一些活动,加强小区居民的互动。加上社区推进网格化管理以来,网格长们更是起到了纽带的作用,谁家有个困难,社区第一时间都会知道,并且力所能及地解决,整个社区都形成了互帮互助,亲如一家的良好风气。王长林感叹道:一场火显出了邻里的真情啊!

案例四:湖南长沙清水塘一居民楼因液化气罐爆炸受损(图) 1月2日凌晨,湖南长沙清水塘炮队坪后街一栋楼的临街住宅楼突然发生爆炸,事后,房屋的男主人50岁出头的陈先生被送到了医院。

1月2日,清水塘,事发的房屋,厨房被炸得裸露在外。

发生爆炸的房屋位于炮队坪后街62号上方,楼房共4层楼。一楼是古玩门面,2日下午4时40分,记者赶到现场时,房屋前被设置了警戒线,4个门面被警戒线围住。

警戒线附近,靠近楼道出入口,两张社区的“通知”很醒目,“4栋2门因突发事故,房屋开裂严重,为确保居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重要财产转移、人员疏散”。

一名邓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2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听到一声“嘭”的爆炸巨响,她看见4栋西侧2楼一房屋起火。

2日下午记者来到出事的2楼,看见事发的陈先生家前门损毁严重,铝合金的防盗门被震得变形,陈先生邻居家也受损惨重,右侧的邻居木门下面坡了一个大洞,左侧的邻居家门窗也烂了。

“这房子是上世纪70年代的。目前,三楼、四楼的人也全部疏散,一共有20多户居民被疏散转移到酒店住宿。”社区工作人员说。

武警湖南总队医院烧伤整形科副主任医生袁华介绍,房屋主人陈某生命体征平稳,头面部被烧伤,呼吸道有损伤,另外,双手、双下肢也烧伤,烧伤面积为18%。

2日通过长沙消防部门证实,陈先生家确实液化气罐爆炸。消防提醒,闻到有浓烈的煤气味、液化气味,不要打电话,不要开关电源,开灯开扇,防止火花引起的爆炸,最好是轻轻打开窗户,另外如果穿的是铁底鞋子,一定要脱掉,开窗通风,然后关掉阀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案例五:南京一居民家中天然气突发爆燃(图) 1月3日下午1点55分左右,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新泉里小区4号楼3楼一居民家中发生天然气爆燃,一男性住户从阳台跳下重伤昏迷不醒,附近几户居民房屋、门窗不同程度受损,下午2点半火情得到了控制。有人称这是一场意外,但也有人怀疑伤者做了傻事,目前事故原因尚不明确,警方正在调查之中。

现场

窗户被炸飞七八米远

3日下午,记者赶到现场时,小区的外围已经站满了人。因事发繁华路段,现场有多名警察维持秩序,四周拉起了警戒线,阻止围观群众靠近,“不能进去,玻璃随时可能掉下来砸到人。”另外有民警疏导交通。

发生爆燃的居民家中,朝南三间房屋的窗户全被炸飞。

出事的新泉里4号楼,南面正对着一栋大楼,两者相距七八米。两栋楼之间有个地下停车库,事发后已被封锁。只见十几米长的坡道上散落着一根根铝合金管,原本闭合的窗户架子已被炸散,飞出去七八米远。坡道上停着的一辆商务车车顶受损,一些玻璃碎片甚至已经飞入地下车库内,还好没有殃及里面的车子。坡道旁的小树上还挂着变形的窗框,随时有掉落的可能。

“他家所有的窗户都被震飞了。”围观者纷纷抬头朝着4号楼中间的位置看,出事的3楼住户,朝南3个房间的窗户全被炸飞,记者从对面楼上透过窗台看到,房间内的墙壁被熏黑,家具倾倒在地,地面上杂乱不堪。

目击者

一男子从3楼阳台跳下

“‘砰’的一声,当时声音超响,我心想坏事了。”车库门口一家烟酒店的老板说,当时他循声望去,发现3楼这家的窗户全部被冲了出去,碎片洒得到处都是。这里人来人往,听到这么大的动静,很多市民都围了过来查看究竟。就在这时,一名男子出现在3楼的阳台上,大家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从楼上跳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一楼的大院内。从楼上往下看,仍能看到地面上有一大片未干透的血迹。

4号楼对面的大楼因为巨大的冲击力,好几块玻璃被震碎。五楼的宾馆服务员称,爆燃发生后,他透过被炸坏的窗户往外看,正好看到这名男子从阳台跳下,“翻了个跟头头部着地,流了很多血。”他说,男子落地后当场昏迷不醒。

连续的突发状况把不少市民吓坏了了,有人报了警。公安、消防等部门很快赶来,由于伤者落在一楼的大院内,急救车无法靠近,几名消防队员进入院子内,将人抬上了担架送上了急救车,随即伤者被送到了附近的中大医院抢救。

影响

邻居家窗户被烧着了

记者在事发住户门口看到,屋里漆黑一片,十几双鞋子散落在楼道间,屋内焦味刺鼻,客厅的天花板已经脱落,前后的窗框全被震飞。

周围三四家住户也受到了影响。其中,上下相邻的两户受损程度较为严重。记者来到2楼住户家时,闻到一股刺鼻的焦糊味,一家人正拿着盆接水。户主说,事发时他家朝北的窗户着了火,幸好消防队员扑救及时。4楼的何老先生家中虽然没着火,但是几乎每个房间的玻璃都被震碎,客厅、厨房以及卧室的地面上全是碎玻璃,卫生间的天花板也被震得掉了下来。住在附近的程师傅十分郁闷,他的车子正好停在事发住户楼下。掉下来的窗户架子和玻璃碎片全砸在他的车上,导致车子后挡风玻璃破裂,车顶受损。据了解,当时还有一辆车停在旁边,也遭了殃,事发后车主已经将车开走。

在4号楼西侧小门内有几间平房,院内搭了一个遮阳棚。不过棚子已经被飞出来的窗框和玻璃砸得东倒西歪,顶上破了好几个大洞,此处距离出事的住户家有近10米,“我们家跟那家(出事住户)的位置差不多是平行的,结果居然也砸过来了。”平房的住户抱怨道。

调查

事发前有人闻到天然气味

4楼的何老先生告诉记者,3日中午12点左右,他和老伴上楼时闻到天然气的味道,回到家后拨打了燃气公司的报修电话。一名抢修人员赶来检查后发现何老先生家的燃气管道没有问题,于是上下楼逐户询问。“到了3楼,怎么敲门都没人应。”何老先生说,抢修人员怀疑3楼这家管道泄漏,于是向公司汇报情况,请求增派援手。抢修人员还请楼下的居民帮忙提醒来往的居民不要点明火。增派的两名抢修人员刚赶来,还没开始检查就出事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家的管道坏了?”一位居民说。人们议论最多的原因则是“人为”。住在附近的居民称,伤者是事发家庭的男主人,今年40多岁,当时只有他一人在家。邻居们怀疑当时他一时想不开,拆了表或是破坏管道,致使大量天然气泄漏企图引燃。事发后,伤者的妻子和儿子都赶了过来,很快就被警方带走。记者从中大医院了解到,伤者脑部伤势比较严重,已被送到了脑外科继续接受治疗。伤者的家人说:“跳楼只是为了自保,至于爆燃纯粹是个意外。”

进展

受影响住户得到妥善安置

记者在现场看到,街道的工作人员已经赶来,对受损的居民逐一登记。该栋楼的燃气阀门被暂时关闭,港华燃气抢修人员进入现场检查维修。港华燃气调查天然气泄漏原因为灶器管道连接头松动,是否人为尚不明确。民警及街道的工作人员疏散滞留在楼内的居民,并做安抚工作。由于处置及时,火势没有蔓延。记者从鼓楼区委宣传部了解到,鼓楼区要求街道及时做好群众的安置工作,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湖南路街道已对周边住户进行走访,对受影响较大的201室住户进行了妥善安排。事故发生原因、财产损失情况,相关部门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第三篇:2017上半年我国燃气爆炸事故分析报告

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我国共发生燃气爆炸事故389起(同比增长2.4%),共造成500余人受伤(同比增长11.1%)、58人死亡(同比增长93.3%)。其中居民用户燃气爆炸事故发生率为64%,饭店、商户发生率为23%。另外,2017上半年因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116起。

图1

图1显示,5月份为上半年燃气爆炸事故高发期。2017年5月共发生100起燃气爆炸事故,较去年同期增长25%。夏季天气炎热,给燃气爆炸事故创造了“有利”条件,提醒广大燃气用户,在夏季高温时期做好自检,定期更换老化的软管。特别提醒一些粗心大意的居民,外出前一定要认真检查厨房是否在煮东西,做到人外出火灭阀门关,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引发小火酿大灾,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图2

图2显示,2017上半年燃气爆炸事故高发省份为江苏(58起)、广东(43起)、浙江(35起)、山东(27起)。江苏省燃气爆炸事故发生次数依旧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希望江苏省燃气主管部门及经营企业能够警钟长鸣,加强安全用气监管和宣传工作。

图3

图3显示,2017上半年发生在居民家中的燃气爆炸事故为247起,同比增长2.06%,饭店、商户发生91起,同比增长3.41%。

图4

图4显示,2017上半年发生在居民家中的燃气爆炸事故占比为64%,饭店、商户23%。

图5

图6

由图5和图6可知,多数事故在爆炸发生时未能在第一时间明确事故原因。根据以往事故分析得知,90%的燃气爆炸事故均是由于使用不当、阀门、胶管等原因而造成的,因此日常生活要养成勤检查的好习惯,一旦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燃气公司专业人员整改,千万不可铤而走险私自改动燃气设施。

2017上半年十大燃气爆炸事故排行榜

1、山东金誉石化爆炸 数公里外有震感

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的一辆运输石油液化气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2、原平市一宿舍发生天然气使用不当中毒事件

2017年5月6日,原平市工程路饲料公司宿舍发生一起因天然气使用不当造成的四死一伤意外中毒事件。初步判断是本户人员使用天然气不当,没有及时关闭操作开关,造成烧焦灶具及笼内食品产生有害气体后中毒身亡的。

3、上海一四层楼房天然气爆炸 4人死亡

1月11日20时53分,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110报警,杨浦区控江路398号一幢四层楼房二楼、三楼的外立面坍塌。接报后,公安、消防、燃气、120等单位迅速到场处置。经初步了解,事故疑似天然气泄漏引发,造成4人死亡。

4、哈市居民自杀引发燃气爆炸 致3死4伤

5月4日凌晨2时45分,哈尔滨市南直路进步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经哈尔滨市道外区相关部门初步调查了解,系现租户崔某点燃天然气自杀导致,已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5、上海一饭店发生燃气事故 3人身亡

2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上海市汶水东路530号一面馆发生意外:饭店内疑发生燃气爆燃,导致3人不幸身亡。

6、南京一月子会所发生爆炸致2死8伤

6月8日上午,位于江苏南京鼓楼区江苏路30号江苏康达母婴月子会所食堂发生爆燃事故。经消防支队现场勘验,系液化气泄漏爆燃事故。2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8人在医院接受治疗,伤亡人员无孕妇和儿童。

7、厦门同安一卤料店发生煤气爆燃

6月20日傍晚,位于厦门市同安区祥桥路口的一家卤料店发生煤气爆燃。经过初步调查,事故共造成三家店面受损,两人身亡(一男一女),另有三名过路人员受皮外伤。

8、延安一石化企业失火后发生爆炸 造成2死3伤

1月4日晚6时40分许,延安市宝塔区麻洞川乡延濮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失火,火灾发生后,延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立即组织消防人员前往救援。目前,此次事故共造成2人身亡,3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该厂主要从事石油油气加工。

9、苏州一民宅突发液化气罐爆炸事故 致两人身亡

5月10日夜间,苏州市姑苏区一处民宅突发家用液化气罐爆炸事故。记者从当地政府及警方处获悉,事故致4人受伤,其中2名重伤人员送医抢救无效身亡。据介绍,发生液化气罐爆炸事故的地点位于长鱼池9号民宅,事故造成3间房屋倒塌。救援人员在现场发现,有4人在事故中受伤,其中3人重伤,1人轻伤。截至次日凌晨3时多,2名重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0、成都发生燃气泄漏燃烧事件

5月21日19点35分,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华逸路新城小区新城饭店发生天然气燃烧事件,并引发燃烧,至20时8分大火被成功扑灭。事故造成13人受伤。截至2017年6月1日,有1名危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管道燃气用户,请您一定要做到:

1、经常检查燃气灶具胶管两端连接是否牢固,避免胶管松动、脱落造成燃气泄漏。

2、经常检查燃气胶管的质量和状态,发现胶管老化、龟裂及时更换,燃气胶管应两年更换一次。

3、使用燃气时要注意通风,有人看管,长时间不使用燃气要关闭表前阀门。

4、发现漏气情况,要立即关闭表前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开灯,开关电器、动明火,到户外拨打供气单位的抢修电话或110报警报修。

5、不得擅自拆改、包封燃气管道设施,严禁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6、应配合燃气企业依法实施入户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7、请使用带有熄火保护功能的安全型灶具和丝扣连接不锈钢波纹管,避免意外熄火漏气和胶管脱落漏气事故的发生。

8、如果察觉或怀疑燃气泄漏,应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屏住呼吸,关闭阀门;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切勿开关电器或动用明火,如有必要请立即到室外拨打燃气公司抢修热线;如果发现邻居家燃气泄漏,应敲门通知,千万不要去按门铃,不要打开电灯,也不要拨打手机——家中的电器开关、电源插头,以及手机电磁波等都可能变成将泄漏燃气引爆的导火索;如果发现有中毒人员,轻者立即移至室外呼吸新鲜空气,重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瓶装气用户,请您一定要做到:

1、用户务必向合规企业购买瓶装气。

2、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气规定,负责户内燃气设施的维护和日常检查。

3、胶管长度不超过2米,不得穿墙越室,要定期检查,发现老化、破损或者已使用18个月的应及时更换,建议使用金属波纹管。

4、使用燃气时要注意通风,现场无人照看时不要使用燃具,防止汤水溢出浇熄炉火,引起液化石油气泄漏。

5、每次使用完后,应将钢瓶和燃具开关关闭;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燃具开关处在“关闭”状态,才可以通气点火。

第四篇:观爆炸事故案例有感

今天看了全国加气站一些爆炸事件后深有感触,那一幕幕触目惊心,支离破碎的场面,真是惨不忍睹,那是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加气站一个高压高危行业,安全太重要了,出不得任何安全事故,任何事故都是大事故,所以要求我们站内工作人员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绷紧安全这道弦,任何的麻痹大意和不负责都有可能酿成大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气站运行这么多年来我总结了一下安全不外乎以下几点:

1、站内设备运行安全;

2、站内压力容器的安全;

3、各加气车辆气瓶的安全;

站内设备的运行我们有完善的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只要我们负责任的去做好每一件事情,认真的按要求去维护保养严格按要求去操作,仔细的巡回检查,立足于早发现早处理,不带病运行,使设备时刻处在最佳的工作状态,就能将事故拒之门外。站内的压力容器我们保证严格的按期检验,使我们的压力容器时刻在有效期内,加上平时的仔细检查看有无泄漏、变形、裂纹等异常现象,随时检查随时报告,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正常。加气车辆上不合格的钢瓶就是流动炸弹,多少因为钢瓶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加气站报废的事例,这足够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这就要求我们加气员在加气中对每一个车载钢瓶都要认真检查,证件不全的坚决不加,钢瓶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加 ,严格执行“七不加”制度,真正的拒绝流动炸弹,才

能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场地的安全,气站经过这几年的运营,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这么多加气站发生事故的原因大多是人的因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规定,麻痹大意而导致的事故,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这是一直以来反复强调的安全理念,有了安全我们的生产才有意义,有了安全我们的工作才有意义,有了安全才有一切!

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确保加气站的安全!

自由人

第五篇:黄岛油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2013年11月22日10时30分许,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截止12月2日,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经国家安监总局认定,此次事故为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输油管线已输油管道发生破裂,在维修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发火爆炸。

间接原因:

1、油库的消防设计错误,设施落后,力量不足,管理工作跟不上。

2、油库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不少漏洞,该油库跑油、着火事故频发但都未引起高度重视。

3、职工的技能操作不当,安全意识薄弱,在维修过程中违章作业,不按照规章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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