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工作方案范文

2022-06-27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新农保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新农保工作方案范文

新农保宣传工作方案

*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工作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扎实推动全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保把惠及全县群众的好事办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为重点,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主题

三、阶段安排

20 年 月1日至 月 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 月 日至 日)。制定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拟定宣传活动计划,准备宣传资料。

2、集中宣传阶段( 月 日至 日)。县委宣传部、人社局、 - 1 -

电视台、文广新局、各乡(镇)等有关单位,在县城、各乡(镇)、村(居委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造浓工作氛围。

3、分散宣传阶段( 月 日至 日)。各乡(镇)在辖区各行政村、居委会,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保。

四、宣传方式

1、广播电视宣传。(1)播放专题宣传片。自 月 日起,县电视台连续一个月播放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题宣传片,内容包括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参保人员的缴费、领取程序;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就以上问题接受记者采访;试点工作中,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得到的优惠等。(2)播放滚动字幕。县电视台在播放新闻和《专题宣传片》时,连续一个月播放滚动字幕。

2、材料宣传。各乡(镇)派专人深入农村(居委会)发放宣传材料,确保每个家庭至少一份,在辖区内行政村(居委会)显要位臵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乡(镇)政府所在地悬挂横幅不少于5条、标语不少于20条,各行政村张贴标语不少于50条。县人社局负责《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印制,各乡(镇)负责张贴,确保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主要街道张贴不少于20张、劳动保障工作站不少于1张、每个行政村不少于5张。

3、流动宣传车宣传。县人社局负责县城内流动宣传车宣传,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流动车宣传,宣传时间为 月 日至 月 。流动宣传车设臵标准为:车前悬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车”,两侧悬挂标语“推行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4、设立政策咨询台宣传。县人社局负责印制政策问答宣传资料,下发各乡(镇)。 月 日至 月 日,各乡(镇)在辖区内人流密集场所设立政策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的咨询。

5、利用文艺下乡、电影下乡等活动宣传。自 月 日至 月 日,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艺术团编练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快板、小品、歌曲等通俗易懂的文艺节目,深入农村演出,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一场演出。县电视台要联合县人社局,整合数字电影下乡活动资源,播放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题宣传片。

6、对上宣传报道。县人社局要积极向省、市报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先进经验做法,争取更多的工作支持。县委宣传部要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宣传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亮点和热点,提升我县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二篇:井头圩镇新农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切实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38号)和《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安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通知》(东政办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依靠政策的优惠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三是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做实个人账户,确保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1年7月启动实施新农保工作。2011年10月30日前全镇应参保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100%。

三、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四、 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 1

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今后,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组)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省、市、县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给予补贴。参保人按100元档次缴费的,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按200元档次缴费的,给予每人每年35元补贴;按3OO元及3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给予每人每年40元补贴。对补缴年限,财政不给予经费补贴。

对农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经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

一、二级,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100%代缴,残疾

三、四级,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50%代缴。

五、参保登记

参保人携带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参保人应提供规范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需在同一张A4 纸上复印正反两面。

农村五保、残疾

一、

二、

三、四级的残疾人,可分别提供五保证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申报参保时可申请政府为共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六、 养老金待遇和领取条件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鼓励参保农村居民长期缴费,多缴多得。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补缴年限)。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七 、账户管理

县新农保局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八、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

新农保试点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时间进度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1年7月下旬至10月10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及其重大意义,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鼓励和引导适龄农民参保,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镇新农保试点工作。

1、会议动员。召开全镇实施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各村、各有关部门在全镇动员大会后,迅速召开相应工作会议,对新农保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组织培训。加强对各村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3、政策宣传。党政办公室及镇直各单位要悬挂新农保过路宣传标语2-4幅,并由党政办公室安排悬挂的具体地址;各行政村书写永久性新农保墙字、宣传标语30幅;各村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并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横幅、宣传标语和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农保政策,做到“人人知晓、户户明白”,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社会

氛围。

(二)参保登记缴费阶段(2011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 参保对象持户口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申报参保,农村五保、一至四级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申报参保。

对符合新农保的参保对象,特别是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60周岁村民在本村进行公示,对遗漏和不能列入的对象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将调整后的名单再次公示。各村对新农保的参保对象进行初步审核、汇总报镇社保所录入电脑。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按照申报缴费数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待有关材料报镇劳动保障站复核后,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该存折记载参保人员有关缴费事项。

(三)养老金发放阶段(2011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为享受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发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会同金融服务机构开展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四)考核、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由镇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村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考核,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2011年11月底实现参保率90%,从而推进我镇新农保全覆盖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具体措施

(一)统一思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德政、惠民的民生工程,已列入镇委、镇政府2011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农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认真学习宣传新农保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加强领导。为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全镇新农保实施工作,成立以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长为组长,党政班子为副组长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站,党政办主任陈莉芳负责日

常工作。各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要成立新农保实施工作小组,并把包组人员名单报镇新农保领导小组,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

(三)明确职责。镇劳动保障所要切实履行新农保的职责,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筹备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培训、一周一通报等工作。

镇民政所应协同掌握农村相关群体的收入状况和其他保障待遇情况,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各村做好新农保参保对象的人员界定工作,开展对参保对象和享受待遇人员的调查摸底、公示及审核上报工作。认真做好养老金领取和参保资格的初审工作,办理申报和发放相关手续。

(四)总结交流。镇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村的实施进度、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及时总结,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各村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推进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总结经验做法,实行周报、月报制度,定期向镇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五)严格奖惩。建立新农保试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其纳入目标考核。镇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村和有关部门开展新农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和工作滞后,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1、2011年10月28日前完成任务的村,奖励1000元;

2、2011年10月29日—10月30日完成任务村,不奖不罚;

3、2011年10月30日后,任务未完成的村,对各村干部、驻村干部各罚300元。

中共井头圩镇委员会 井头圩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0日

第三篇:敖溪镇2013年度新农保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2013年度新农保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为确保新农保工作于11月底收缴完毕,近期将在全镇范围内迅速掀起新农保收缴工作的高潮,为确保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依靠政策的优惠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三是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做实个人账户,确保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镇应参保居民参保率应达到80%以上,完成参保人数11000人。

三、具体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新农保是一项惠民工程,已列入镇党委、政府2013年度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农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认真学习宣传新农保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目标

任务和具体要求,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加强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全镇新农保实施工作,成立以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村支部书记和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保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党政领导包村,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包组,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包村领导负责督促指导、调度所包村的新农保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支书主任统筹协调抓好本村的新农保工作,镇机关干部和村包组人员负责入户宣传动员农民参保及保费的收缴。社保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将村收取上交的新农保人员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资金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台帐的管理。

(三)加强考核,奖罚兑现。对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任务的村,按本村参保人数每人1元兑现工作经费。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不予发放工作经费,且财政所从村年终奖金中扣除下差任数金额抵缴任务。 同时将本次收缴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村级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四)加强督查,健全制度。成立工作督查组,镇纪委书记赵继永任组长,副镇长邓志强任副组长,夏墨勇、毛本化、王琼为成员。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村和有关部门开展新农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和工作滞后,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村,进行

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篇:新农保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平稳有序地组织我县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保障系统,确保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发„2009‟77号)和《那曲地区行署关于印发那曲地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那行发„2010‟2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 系为目的,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建立与我县农牧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方式多层次,制度法制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目标任务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它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以点带面,

- 1地、县财政全额补贴,同时鼓励重度残疾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缴纳保险费。

我县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参保人,由政府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包括对重度残疾人给予的补贴)资金,由自治区、地区、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自治区财政承担80%,地区财政承担10%,县财政承担10%)。地、县财政补贴部分分别列入地区和县财政预算。

缴费为每个自然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自然内,参保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 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利息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一步落实到位。个人账户储蓄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支付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养老,不能提前支取。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死亡,其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资金,应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在领取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应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

- 3自治区调整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七、相关制度衔接

做好与老农保制度衔接。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参保人员因身份发生转变或户籍变更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随本人全部转移;无法转移的暂时保留其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出台有关新的政策之前,新农保参保人已经享受的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不改变。

八、实施步骤

为了积极推动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我县实际,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完善机构。(2010年初至2010年4月)

根据自治区和地区新农保试点工作方案、办法以及规程,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制定申扎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地区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建立相应的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农保经办机构,充实人员,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乡(镇)、村,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我县范围内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我县要确定新农保职责和经办人员;各乡镇要确定新农保负责人及专职人员至少2人。

第二阶段):广泛宣传,深入动员。(2010年4月至2010年6月) 县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印好各种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新农保政策,为开展新农保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各乡镇新农保负责人及专职人员要及时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三阶段:精心组织,积极实施(2010年7月开始) 组派人员下村入户,摸清试点乡镇、村、户的基本情况,准确统计确定应参保人数、年龄、及缴费数额。县劳动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以户为单位进行造册登记,逐户逐人建立个人账户,按户填发《农牧民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及时上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九、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各乡镇主要领导对其乡镇新农保试点工作负总责,劳动局和财政局是基金运作的责任主体,纪检委、监察局是监督的主体。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强化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强化对乡镇经办机构的管理;组织部应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新农保经办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充实人员;公安局按户籍及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农牧民家庭成员人数和基本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五篇:新农保培训学习班方案

海口市新农保工作业务培训班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我市新农保制度将于2010年第四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为确保我市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经办业务规范化,按时完成我市新农保工作目标,举办全市新农保工作业务培训班。

一、指导思想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

二、培训内容及目的

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琼府„2009‟81号)、《海口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海府办„2009‟368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及新农保养老保险资金征缴、资金管理及待遇发放等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熟悉操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农保机构工作人员经办业务素质;交流、总结新农保工作经验。目的是通过举办该培训班,确保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经办业务规范化,按时完成我市新农保工作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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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2010年7月7日至9日。

2、培训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239号天佑大酒店(原华运凯莱大酒店)。

四、参加培训人员及培训主讲人

1、参加培训人员:四个区人劳局分管领导以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全市各级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共92人,其中:市农保局8人,各区人劳局分管领导4人,各镇(街道)分管领导37人,各区农保处工作人员18人,各镇、街道办事处农保工作人员25人。

2、培训班主讲人:市人社局领导,市农保局陈鸿蕃主任;市农保局符大华;海南蓝点科技有限公司姜浩工程师。

四、学习文件与教材

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2、《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琼府„2009‟81号);

3、《海口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海府办„2009‟368号);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海口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资料汇编》;

5、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讲义。

五、办班经费

办班经费共计63000元,其中:住宿费27400元,伙食费26600元,会议室租金及学习资料费9000元。上述款项从我局农保工作经费中列支。

妥否,请批示。

附:海口市新农保工作业务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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