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2023-05-25

第一篇:意外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青岛爆炸事故分析

7月16日晚,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起火事故造成部分原油泄漏进入近海,附近海域肉眼可见原油的痕迹。这是7月17日在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起火事故附近海域航拍的画面。

16日18时许,大连新港附近中石油的一条输油管道发生爆炸起火,起火管道为直径900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毒。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附近海域至少50平方公里海面遭受污染。

事故回放

目击者:以为发生了地震

中国石油8.10+0.070.87% 壹桥苗业19.21+0.020.10% 獐 子 岛15.74-0.55-3.38%

毫米的原油储罐陆地输油管线,后引起700毫米管线起火,燃烧产生气体主要为含硫和芳烃类气体,无剧

“当时我听到一声巨响,还以为发生了地震。”17日16时左右,在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起火发生22小时后,大连边防检查站新港分站政委陈志刚回忆说,“昨天傍晚爆炸起火时我正在操场上散步,听到巨响后回头一看,不远处的输油管线瞬间冒起浓烟,由白到黑,逐渐浓烈,火势也起来了”。

“爆炸发生10分钟后,爆炸地点升腾起几米高的火柱,火光几乎映亮了整个30万吨原油码头。16日深夜,这里油烟遮挡了大半边天,到17日上午油烟浓度开始下降。”陈志刚说。

事故调查

责任属油船方还是中石油待判定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孙本强昨日表示,对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起火事故的原因,辽宁省政府已经成立调查组开始启动调查,目前还不能对事故原因做出判断,需要调查、分析之后才能得出结论。事故责任到底是在油船方还是中石油,现在还不能判定。

孙本强说,辽宁省政府成立的调查组已经开始向事故现场的值班人员、操作人员调查,同时与事发时正进行卸油作业的外籍油轮进行登船接触。

孙本强表示,此前媒体所说的爆炸原因只是根据表现形式所做的初步判断,要做技术上的分析才能做出进一步的判断。

清除油污

布设围油栏9000多米

截至18日15时,辽宁海事局等部门出动海事工作人员400人次,在溢油海域布设围油栏已扩大到9000多米,清理过的海域,表面污染状况有一定改善。

记者了解到,辽宁海事局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下,紧急从其他省市调运清污应急物资。从秦皇岛调来的2000米围油栏、2吨消油剂17日晚抵达大连,从青岛和北京调运的30吨消油剂昨日运抵大连。

目前,海事部门已组织了20余艘清污船舶,在最大范围内对海上形成的50多平方公里的油污开展清除作业。

有关专家介绍,这次输油管线爆炸造成的海洋污染,可能超过50平方公里,清理海上油污是一项艰巨工作。

环境影响

现场气味仍难闻影响程度待评估

大连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国功昨日表示,环保部门已经对这次事故的 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影响程度尚待评估。

吴国功说,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对 环境影响的监测一直在持续,20多个空气监测点和十几个水质监测点展开工作,大气的环境质量没有因灾害而产生超出范围的影响,究竟有多少原油泄漏正在进行核实。他说,受到较重污染的海域约11平方公里,轻度扩散的有50平方公里,泄漏原油的扩散将受到天气、潮汐等情况的影响。

吴国功表示,原油燃烧会产生40多种污染物,但对人体不会产生太大的不利影响。

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罐体冒出的浓烟明显变淡,但现场气味仍然难闻,喉咙和眼睛在长时间受到刺激后都很不舒服。

渔业反应

上市公司:养殖海域未受原油污染

吴国功昨日表示,泄露原油的扩散将受到天气、潮汐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影响程度有待评估。而獐子岛集团和壹桥苗业两家主营海产品的上市公司昨晚不约而同地发布公告,称公司养殖海域未受到泄漏原油污染。

2006年上市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在公告中称,事故发生海域距公司獐子岛养殖海域约90公里,泄漏原油没有进入公司养殖海域,没有对养殖产品造成影响。6月中旬才登陆深交所的壹桥苗业则表示,壹桥苗业地处瓦房店市炮台镇,属渤海内湾海域,虽然距爆炸地点约有60千米,但事故发生地属黄海海域,渤海地处黄海西北部,陆地阻隔了两个海域,因此公司所在海域没有受到泄漏原油的污染。

獐子岛集团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虾夷扇贝、海参、皱纹盘鲍、海胆、海螺等海珍品为主要产品,拥有国内惟一的国家级虾夷扇贝原良种场和国内一流的海参、鲍鱼等海珍品育苗基地,年总加工能力超过2万吨。壹桥苗业公司主要经营虾夷扇贝、海湾扇贝、海参等海珍品育苗及海参养殖、销售业务。

第二篇:黄岛油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2013年11月22日10时30分许,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截止12月2日,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经国家安监总局认定,此次事故为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输油管线已输油管道发生破裂,在维修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发火爆炸。

间接原因:

1、油库的消防设计错误,设施落后,力量不足,管理工作跟不上。

2、油库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不少漏洞,该油库跑油、着火事故频发但都未引起高度重视。

3、职工的技能操作不当,安全意识薄弱,在维修过程中违章作业,不按照规章措施执行。

第三篇:观爆炸事故案例有感

今天看了全国加气站一些爆炸事件后深有感触,那一幕幕触目惊心,支离破碎的场面,真是惨不忍睹,那是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加气站一个高压高危行业,安全太重要了,出不得任何安全事故,任何事故都是大事故,所以要求我们站内工作人员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绷紧安全这道弦,任何的麻痹大意和不负责都有可能酿成大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气站运行这么多年来我总结了一下安全不外乎以下几点:

1、站内设备运行安全;

2、站内压力容器的安全;

3、各加气车辆气瓶的安全;

站内设备的运行我们有完善的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只要我们负责任的去做好每一件事情,认真的按要求去维护保养严格按要求去操作,仔细的巡回检查,立足于早发现早处理,不带病运行,使设备时刻处在最佳的工作状态,就能将事故拒之门外。站内的压力容器我们保证严格的按期检验,使我们的压力容器时刻在有效期内,加上平时的仔细检查看有无泄漏、变形、裂纹等异常现象,随时检查随时报告,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正常。加气车辆上不合格的钢瓶就是流动炸弹,多少因为钢瓶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加气站报废的事例,这足够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这就要求我们加气员在加气中对每一个车载钢瓶都要认真检查,证件不全的坚决不加,钢瓶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加 ,严格执行“七不加”制度,真正的拒绝流动炸弹,才

能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场地的安全,气站经过这几年的运营,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这么多加气站发生事故的原因大多是人的因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规定,麻痹大意而导致的事故,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这是一直以来反复强调的安全理念,有了安全我们的生产才有意义,有了安全我们的工作才有意义,有了安全才有一切!

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确保加气站的安全!

自由人

第四篇:冷库氨气管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2004年5月15日,一家私营企业冷库在对氨气管道进行焊接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一起死亡1人、重伤3人,冷库及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的重大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

一、 事故经过:

该冷库是新建的,在安装调试后,发现氨气管道有泄漏现象。为了找到泄漏点,在没有排空氨气的情况下,便充入氧气进行打压试验,发现泄漏部位后,又在没有对管道进行任何处理的情况下进行补焊。因此,在焊接过程中发生爆炸。

二、 事故分析:

氨气是一种有毒的化学物质,具有中等燃烧危险,与空气或氧混合后能形成爆炸性气体。其燃点是650℃,爆炸极限浓度为16%~25%。氨在空气中不能燃烧。但在纯氧中能燃烧,火焰黄色,火焰能水平传播,遇油类和可燃物会增大火灾危险。 在该起事故中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焊接时,没有排空管道内的氨气和氧气,当焊接温度达到650℃后,导致氨气和氧气发生氧化反应:4NH3+3O2=6H2O+2N2+303kCal,产生大量热量,此外产生的氮气和水蒸气又使管道内压力增加。更主要的是,氨气在管道内与氧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气体,因此遇到电焊火花便发生了爆炸。

事故调查还发现,该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盲目指挥,没有必要的安全常识。施焊作业人员又没有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无证上岗。其主要作业人员也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此外,该私企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作业人员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这些都是导致发生爆炸事故的客观因素。

三、 应吸取的教训:

为了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冷库及其他利用氨气作制冷剂的行业和生产、使用氨气的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1、必须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氨气是一种有毒、有爆炸危险性的化学品,吸入或与眼、皮肤、粘膜接触有刺激性。能严重损伤呼吸道粘膜,甚至可能造成死亡的后果。国家规定车间内最高容许浓度是30mg/m3。生产、经销、运输、储存和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对设备和作业场所的氨气浓度应定期进行检测。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用人单位给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或面罩及氨不能渗透的防护服等。

4、冷库氨贮罐应存放在阴凉、通风良好、不易燃的场所,远离火源,与其他化学品特别是氧化性气体、卤素和酸类隔开。

第五篇: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

事故概况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原油泄漏。上午10时30分左右,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在清理油污过程中,开发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街交会处发生爆燃,距此地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 事故后果

造成55人死亡,9人失踪,145人受伤住院。 被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

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 事故原因

初步分析是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起火

相关企业未成功检测泄漏地带的油气条件,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已被视为更直接的原因。 油气混合气体引发爆燃(理论上讲,输油管道内没有足够的空气,不会爆炸,第二次爆炸应该是泄漏的油气进入排水系统之后引发的。如果是管道爆炸,必然有操作失误或者管道破损,导致管道内部进入大量空气。) 事故分析

在这次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目前警方已控制“11·22”东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中石化相关人员7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2人。

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交叉重叠,而且保护措施不到位。 企业隐患排查不落实,对原油管线检查不细,监测不到位。

应急处置不当原油泄漏以后,没有及时采取断然措施,警戒、封路、通知和疏散人民群众,造成了群死群伤。 直接机理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的直接机理是输油管线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的管线腐蚀严重,引起原油泄漏,流入暗渠,空气和原油在密闭空间里混合。在原油泄漏后,救援处置中违规操作触发了爆炸。 事故和当地的管线布局也有关系。事故发生地段管线布局不合理,造成管线腐蚀严重,胶州湾潮汐的运动可能将原本应流入海里的原油倒灌,逆向漂移至斋堂岛街区段,造成爆炸在人员相对密集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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