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北京卡部

2022-07-13

第一篇:工商银行北京卡部

北京海淀工商银行网点分布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世纪金源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兰靛厂东路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C座1B、1C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世纪坛分理处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9号(军博、世纪坛)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首都体育馆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首都体育馆)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曙光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10号1-2层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双榆树西里支行

中关村大街42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双榆树支行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桥支行

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亿城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索家坟支行

海淀区文慧园北路9号(今典花园)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太平路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甲5号(金盾出版社)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天秀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肖家河天秀路10号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创业园一层东侧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万柳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星标家园11号楼商业1号大厦底商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万寿路南口支行

海淀区太平路5号(金盾出版社)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万寿路支行

海淀区万寿路61号-1工商银行(鑫宇宾馆)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魏公村所

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街1号(2号楼1层韦伯豪家园)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五道口支行

海淀区成府路23-4号(华联商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五棵松支行

海淀区复兴路30号(西四环五棵松桥)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西翠路支行

翠微路乙4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西客站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客站、世纪坛)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西三旗支行

海淀区清河西三旗环岛西50米路北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西四环分理处

西四环中路39号(五棵松饭店)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西苑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苑100号(中直机关院内)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厢红旗分理处

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甲1号(总参三部)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新兴支行

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西三环新兴桥)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学清路网点支行(综合网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6号学知轩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学院路支行

海淀区学院南路34号(邮电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学院南路支行

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财大厦1层(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羊坊店支行

羊坊店路11-1号中车大厦1层(西客站、中央电视台)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永定路北支行

海淀区永定路66号长峰假日酒店底墒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永定路网点支行

海淀区太平路44号乙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永丰网点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新材料技术大厦1层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永南网点支行

永定路96号(五一小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园支行

海淀区清河永泰园新地标甲13号楼(新地标小区)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永泰支行

海淀区永泰小区东里50号楼(?西三旗街道办事处大楼)

1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语言学院储蓄所

海淀学院路15号办公楼(语言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玉东支行

海淀区复兴路40号A座(中铁建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玉海园分理处

玉泉路甲12号玉海园小区综合服务楼一层(玉海园小区)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玉泉路支行

海淀区复兴路83号九州大厦一层(九州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玉渊潭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央电视台、

1、

4、728路)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育新分理处

海淀区西三旗东育新花园2号楼一层(育新花园小区北门)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远洋风景支行

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15号(西直门桥)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远洋风景支行看备注

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15号(西直门桥)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增光路分理处

北京市海淀区岭南路14号(广东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知春路支行

海淀区知春路108号(豪景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中关村广场支行

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中关村亿世界数码广场一层A1539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中关村南路支行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口腔医院)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中关村支行营业部

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创业园小区)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紫竹桥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甲1路人济山庄1层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博雅西园网点支行

海淀区农大南路厢黄旗43号(博雅西园小区南门)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八里庄分理处

海淀区阜石路51-1(航天桥)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甘家口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百旺新城支行

海淀区西北旺德政南路百旺茉莉园底商(绿谷汽车园)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北蜂窝路支行

海淀区北蜂窝路20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大学分理处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号北京大学校内13区(硅谷电脑城)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北太平庄支行

海淀区北太平庄路33号(城建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北洼路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南(香格里拉饭店)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长河湾支行

海淀区高粱桥斜街59号院2号楼

一、二层(西环广场)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成府路支行

海淀区成府路53号(文津国际酒店)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翠微路北储蓄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30号(海军大院)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翠微支行营业部

海淀区阜成路79号(黎昌海鲜酒楼、名仕花园)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翠微中里支行

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5号君安写字楼内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大钟寺东路支行

大钟寺东路9号(京仪科技大厦底商)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第二十二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央党校大有北里148楼(中央党校北门)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第一储蓄所

海淀区复兴路22号(总后大院内)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东升路支行

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技大学方兴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恩济庄储蓄所

海淀区定慧寺东里18号(华宴酒楼)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二里庄支行

海淀区志新东路5号(志新桥)

2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阜成路支行

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38号(创景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复兴路网点支行

海淀区复兴路28号-1(康馨大厦、奥运篮球馆)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甘家口储蓄所

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 sjzpay.com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公主坟网点支行

海淀区翠微路乙3号(翠微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国防大学分理处

北京市海淀区红山口甲3号国防大学院内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海淀第五储蓄所

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院内(在海军大院内)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海淀西区支行营业部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5号(中关村图书大厦,硅谷电脑城)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海淀镇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长远天地大厦2号楼2108号房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营业部

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00号(翠宫饭店)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花园北路支行

海淀区花园北路39号(北医三院眼科大楼)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花园东路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院(高德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花园桥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一层(花园桥北)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会城门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8-4号(军事博物馆)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蓟门里储蓄所

海淀区北三环西路7号(蓟门桥)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建材城东路分理处

海淀区西三旗建材东路16号(佰能大楼)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交大东路支行

海淀区交大东路18号院9号楼一层(交通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金四季分理处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桥西金四季购物中心北段一层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科学院支行

海淀新科祥园甲2号(融科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理工大学所

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5号理工大学院内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郦城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1号一层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马连洼所

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兰园小区西南综合楼一层(百旺商城)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马神庙储蓄所

海淀区阜成路29号(航天桥,金玉大厦,市财政局,工商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园支行

海淀区花园路2号认定楼一层东侧(翠微大厦牡丹园店)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清河镇支行

海淀区清河小营桥西100米路南(八达岭高速小营桥)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清华大学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街道清华大学16区(圆明园)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清华园支行

海淀区中关村东路清华科技园8号楼启迪科技大厦D座G层DG03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大学支行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汇贤楼A座一层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三街储蓄所

海淀区清河小营西路15号超市发二楼(二炮司令部)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三街分理处

北京海淀区清河小营西路31号

3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沙窝路支行

西翠路5号今日家园底商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上地支行

海淀区上地信息路38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工商银行世纪城分理处

海淀区板井路77号世纪城独立写字楼首层(世纪金源大饭店)

第二篇: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牡丹交通卡升级优化项目说明

一、认知篇

1. 什么是新版牡丹交通卡?

牡丹交通卡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与我行联合发行的具有交通安全管理和金融功能的银行卡。新版牡丹交通卡为芯片、磁条双介质银联贷记卡,集驾驶员驾档信息和罚分信息存储、电子钱包支付及金融功能于一身。该卡片有效期为10年,可选择0元或600元初始信用额度,免收年费。新版牡丹交通卡大大拓宽了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渠道,包括: ATM机缴罚、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缴罚以及柜面缴罚等多种方式。

2. 与旧版交通卡比较,新版牡丹交通卡的优势是什么? 与原灵通卡介质交通卡相比较,新版牡丹交通卡科技含量更高、服务功能更为强大,持卡人如果办理卡片启用,可享受信用升级、免息还款期、免费月对账单、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余额变动提醒和自动还款等多项高品质服务。此外,工行特惠商户及中国银联特惠商户将为持卡人提供车辆维护、保险、救援等多项优惠服务和境内外消费、旅行、餐饮等更多的优惠礼遇;如果持卡人不启用卡片金融功能,可以正常使用交通管理和电子钱包功能。

1 3. 新版牡丹交通卡的申办对象是什么?

我行可为持有本市核发的驾驶证和持有外省市核发的驾驶证、在本市备案的驾驶专业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办理新版牡丹交通卡。

4. 申办新版牡丹交通卡,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新版牡丹交通卡为新驾驶员免费发卡,并为全部持有正常使用的旧版牡丹交通卡的驾驶员免费升级换卡,无需交纳费用。但旧版牡丹交通卡已丢失或损坏的将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核定的21元工本费标准收取牡丹交通卡换卡工本费。

5. 新版牡丹交通卡的年费现在不收取,以后会收吗? 新版牡丹交通卡免收年费,目前、今后均不会收取。

二、申请篇

1. 如何申办新版牡丹交通卡?

为方便广大驾驶员申办、使用新版牡丹交通卡,我行将对已持有旧版交通卡的持卡人,提供单位集体预约上门换卡服务,工作人员将前往机动车驾驶人所在的单位发放和收取牡丹交通卡申请表、统一置换新版牡丹交通卡和回收旧版牡丹交通卡。请旧版交通卡持卡人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如旧版交通卡电子钱包内有余额或下挂电子银行等我行其它个人金融业务,需要提前将下挂业务转到其他活期存折或灵通卡上。目前,在升级换卡前期,我行将只开展集体上门换卡服务,网点柜面和 2 电话银行、网上银行预约换卡将随后逐步开展。

2.新驾驶员如何申办牡丹交通卡?

对于初次申办新版牡丹交通卡的新驾驶员,可以直接填写牡丹交通卡申请表,并与驾驶证、身份证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送交至工行营业网点,新卡制好后我行将统一使用快递邮寄给新驾驶员。

3.新版牡丹交通卡换卡是否强制?

广大驾驶员可自由选择是否更换新版牡丹交通卡。如果选择不进行卡片升级,原牡丹交通卡可以长期正常使用,交通处罚、缴纳罚款、办理存取款等各项业务功能与过去相同。

4.如果不换卡,旧版牡丹交通卡能使用多久?

新版牡丹交通卡的换卡业务是我行为广大客户提供的一项升级服务,客户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更换。目前,我行没有设定旧版牡丹交通卡的有效期限,如果客户不愿换卡,旧卡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5.如果旧版交通卡遗失或损坏,是否需要补办后才能更换新版牡丹交通卡?

不用,可直接换新卡,但必须柜面领卡,同时需要缴纳人民币21元工本费。新版牡丹交通卡不提供即时领卡业务,驾驶员在领取到新卡前我行将为其出具有效期十天的《牡丹交通卡补换卡业务申请书》作为牡丹交通卡的临时代用凭证。

3 6. 卡片升级后,原下挂在旧版交通卡下的电子银行U盾能否继续使用?使用旧版交通卡办理的委托电话银行收费业务是否要变更?原国债预约到期返回旧版交通卡的,能否回到旧版交通卡对应的存折上?

卡片升级后,电子银行U盾可以重新挂在持卡人本人其它的灵通卡上使用。

对于委托电话银行收费业务、国债预约到期返还业务不能自动转移,持卡人必须在网点柜面进行业务处理。

7. 如果旧版交通卡下挂了歌华有线收视费的扣费业务,这种业务取消比较麻烦,有没有比较好的解决渠道?

歌华有线电视收视费的扣缴业务大部分以存折为使用介质,少部分使用牡丹交通卡。如果旧版交通卡对应的存折下挂了此项业务,在换卡时,只销卡,不销对应的存折,可以正常扣缴歌华有线收视费;如果是旧版交通卡本身下挂了此项业务,持卡人可以到歌华有线营业厅办理注册账户变更,然后可以正常销卡。在这里要特别提醒,部分旧版交通卡是无折卡,必须核实清楚是否下挂了歌华有线电视收视费的扣缴业务后,才能注销。

8. 由于旧版交通卡的下挂业务必须转移后才能换卡,对于使用该卡购买的基金股票是否必须卖掉?有没有别的解决方案?

如果使用旧版交通卡办理了基金股票业务,持卡人可以要求旧交通卡对应的存折上使用灵通卡补换卡交易重新下挂一张普通 4 灵通卡,基金和股票将不受影响。

9. 军队人员怎样办理旧版牡丹交通卡换卡业务?

军队人员只要拥有本市核发的驾驶证就可以办理,换卡时需要提供填写完整的牡丹交通卡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

10. 旧版牡丹交通卡有未缴纳罚款的违法记录的能直接换卡吗?换卡时能否直接将违法积分转到新卡中?POS机是否能够补写相关信息?

我行工作人员上门换卡时可以直接补写相关信息,罚分记录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情况可直接转到新卡中。但是开通柜面换卡业务后,持卡人在柜面换卡就要先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后再换卡。

11. 旧版牡丹交通卡换卡后,是否还要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去补录个人信息?

不用。旧版牡丹交通卡换卡后个人信息自动录入新卡,不需要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补录。

11. 有意向集体换卡的单位,如何联系我行?

有意向集体换卡的单位,可以就近联系我行的各个支行办理,联系电话可以通过95588电话银行查询。目前,我行还没有开通电话银行预约申请换卡业务,但将来会逐步开通。

12. 旧版牡丹交通卡持卡人忘记了卡片密码,是否会影响新版牡丹交通卡的换卡?

5 不影响,我行工作人员使用手持POS机上门换卡时可凭身份证件原件或密码换卡。

13. 新版牡丹交通卡换卡时,需要持卡人提供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吗?

驾驶证复印件不是必需提供的,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为了便于我行工作人员核对驾档编号,可视申请表填写情况复印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14. 新版牡丹交通卡换卡可否代办?

可以,代理人换卡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持卡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和旧版交通卡原件。但新版牡丹交通卡卡片启用必须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15. 新版牡丹交通卡丢失或损坏后如何补办?

持卡人前往我行网点柜面提出换卡,柜面记录后发放《牡丹交通卡补换卡业务申请书》,持申请书上路十个工作日内可做牡丹交通卡的临时代用凭证。卡片制好后网点电话通知持卡人柜面领卡。补换卡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三、使用篇

1. 换好的新版牡丹交通卡,持卡人需要进行卡启后才能正常使用吗?

换好的新版牡丹交通卡已经实现了全部的交通管理功能,可以正常上路使用,但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渠道将受到一定限制, 6 驾驶员目前只能前往柜面使用现金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如果持卡人希望采取诸如ATM机、网上缴罚等更便捷的缴罚方式,或者希望享受到工行提供的各种特惠服务,则需要办理卡片启用(电话或银行办理)。

2. 使用新版牡丹交通卡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时,有没有发票? 持卡人在柜面办理缴罚业务时,我行可为其打印财政局监制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收据》。持卡人在使用ATM机或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缴罚时,可以事后到我行营业网点补打专用收据。

3. 新版牡丹交通卡能否下挂在我行理财金账户下? 可以。

4. 新版牡丹交通卡能否实现网上支付购物?

新版牡丹交通卡如果开通了网上银行就可以实现网上支付购物,透支支付记入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

5. 新版牡丹交通卡是否支持购买基金、股票等业务? 不支持,我行所有贷记卡目前均不支持此类业务。

6. 如果使用新版牡丹交通卡的信用额度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是否算作消费?

算作消费,且持卡人可以享受25-56天免息还款期,在对账单里会显示缴罚信息。

7. 使用新版牡丹交通卡,是否就不用到银行去缴罚了?

7 如果持卡人使用我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就不用到我行营业网点去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了。

8. 新版牡丹交通卡是否可以用来代发工资?

新版牡丹交通卡是人民币贷记卡,可以代发工资,但是存款不计息。

9. 旧版牡丹交通卡升级为贷记卡后,原对应的旧卡帐户能否继续使用?

换卡后,旧版牡丹交通卡本身的卡片收回不能使用了,但原来对应的存折不受影响,仍可继续使用,也可以重新下挂一张普通灵通卡。

10. 新版牡丹交通卡是否必须将钱存入电子钱包才能进行缴罚扣款和支付?

不是。新版牡丹交通卡是银联标准贷记卡,持卡人可以采用预存款或透支形式,通过刷磁条缴罚和支付。

11. 新版牡丹交通卡电子钱包的额度是多少?需要持卡人预先存入吗?可以透支吗?

新版牡丹交通卡电子钱包的额度是1000元,需要持卡人预先存入,也就是说持卡人最多可以存入1000元。电子钱包是不能透支的。新版牡丹交通卡作为贷记卡的透支额度,持卡人可以选择0或600元。

12. 新版牡丹交通卡缴罚扣款时,可不可以直接从卡上扣款, 8 还是只能选择电子钱包扣款?

柜面缴罚,支持从卡上扣划或直接以现金的方式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ATM机、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仅支持从卡上扣划,不支持电子钱包或现金的形式缴罚。

13. 新版牡丹交通卡的电子钱包功能如何启用?

新版牡丹交通卡无需启用,制卡时已设置好,只需在柜面或ATM机存款即可使用。电子钱包不记名、不挂失、不输密码,视同于现金,ATM机可以本卡转帐存入。

14. 新版牡丹交通卡如果过了十年有效期未换卡,卡片交通管理功能是否还继续有效?

卡片有效期过后只是卡片金融功能暂时失效,只要芯片不损坏,交通管理功能就继续有效,交通管理功能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二○○七年十一月

第三篇:北京工商学院简介 北京工商学院自检报告

北京工商学院2011年检报告

一、学院概况

我院于1994年5月由原北京市教育局批准成立,校名为北京工商学院。2001年5月由国家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成为具有颁发学历资格的民办高校,校名北京工商学院。学院是以文、理、工、经、贸、艺、医为主的多学科学院。实行多层次办学模式:国家计划内招生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计划外招生部分,学生通过学历文凭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资格。

计划内招生2001年开设英语、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网络与信息技术、服装工艺与设计五个专业,2002年增加了装潢设计、生物技术、建筑工程、电子商务四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计划内、计划外分别设系:外语、经营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装潢设计、生物技术、网络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建筑工程、医药、电子信息、国际贸易、文法、财政金融。2004年又增加了汽车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饭店管理、物流管理(物流与营销)等四个专业。计划内招生以高职专科为主,文考、高自考以专科为主,兼办少量本科,现有在校生近15000人。校园占地200亩(含2002年在昌平区沙河镇大学城南新购置校园一处占地120亩),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学院除院本部外还有一个南院教学部,4个教学点。办学19年累计毕业生4万余人,有叁千多名学生自费出国留学。校园内设有计算机室、多媒体语音室、电子实验室、模拟财会实习室、图书馆、阅览室等。为了提高学生的外语口语水平,特设宾馆、餐饮、经贸(购物、谈判)三个实习厅供学生模拟英语实习用。为了满足学生上体育课的需要,新校区还建有游泳馆、体育场等。由于学生在校学习的专业知识扎实、

1 实践动手能力较强、适应性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经过社会双向选择,历届毕业生大多数被推荐到相应工作岗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与好评。由于我校办学十几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梳理出一些规律,初步探索出民办高等教育办学可行之路,多次受到党和政府的奖励和表彰。

1.1992年我校被评为北京市民办高校先进单位。 2.1996年北京市教委评估,我校被评为优良学校。 3.1998年校长蒋淑云教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4.1999年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奖励学校100万元。

5.2000年全国妇联授于蒋淑云校长为“巾帼建功立业标兵”称号。 6.2000年北京市老教授协会授于校长蒋淑云教授为“民办高等教育工作优秀奖”。

7. 2003年海淀区自考办授于我校“目标管理优秀奖”。 8.2003年我院获北京市民政局的“防控非典先进集体”。

二、行政管理:

⒈领导班子:比较强而有力

⑴ 结构水平:我院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创新、开拓、进取的集体。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创办人、老校长蒋淑云教授,现为董事会董事长。她具有为教育事业做奉献的创新精神,不怕苦、不怕累、白手起家,带领全校教职员工把学校办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创办一流的民办高校,特聘请清华大学著名教授、英国剑桥大学克拉霍学院终身成员、原清华大学经济系和经济管理系主任董新保任院长,副院长10名,各负其责。其中易可佳为常务副院长,年轻

2 有为、思想解放、思路清晰、开拓进取、富有朝气。正、副院长均具有丰富的高校工作经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文化程度全部是大学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占98%,平均年龄59岁,基本上做到了老中青相结合,虽然有几位同志年龄超过70岁,但他们身体健壮、精力充沛,能坚持正常工作。可以说班子健全、思路清晰、富有创新性,符合上级规定的任职条件。

⑵ 办学宗旨明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学特色是:“素质教育为先导,专业知识为主体,英语、计算机为两翼,懂理论重实践为手段”,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学生成为“爱祖国、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外语水平较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较强,能够打入国内国际市场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的一批未来的实业家、企业家、贸易家”。

⑶ 严格依法办学: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对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各项规定办学,每年年检合格,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刊登广告、学生收费标准都是经过北京市教委批准后实施,无违法违规现象。2003年招生简章编制实事求是,印刷规范,受到市教委负责同志口头表扬:“北京工商学院就是在扎扎实实工作”。并推荐给其他兄弟院校参考学习。

2.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⑴ 管理体制:我校设立了董事会、院务委员会、教代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设立中共总支委员会,全院设十个党支部。学院设有团委、学生会,作为共青团员、青年学生的教育机构。

董事会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讨论决定学院重大事项。董事长由

3 学校创始人,法人代表蒋淑云教授担任。

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系主任、处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院务委员会是学院的执行机构。董新保院长任院务委员会主任。

教代会是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民主监督机构。是学院领导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办好学院的重要纽带和途径。

⑵ 机构设置: 院长 副院长

下设教务长、副教务长

学院设有:院办公室、教务处(下设教务科、考试科、学籍科、教材科、师资科、语音室和计算机室等七个科)、高教研究室、学生处、后勤处、基建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党总支办公室、团委、学生会。

各处室,设处长或主任1人,工作人员若干人,均选聘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做到结构优化、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权利相配套。

⑶ 运行机制

① 逐级负责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院长主持下,集体研究决定,层层把关各负其责,副院长向院长负责,院长向董事会负责。。

② 实行激励与制约机制:实行双向选择,学院干部及工作人员每1~3年一聘,可连聘连任。

3、发展规划与规模 ⑴ 发展规划

学校有符合国情、市情、校情的发展规划,制定了“十五”时

4 期发展规划纲要。

在专业建设方面,2003年我校10个专业国家承认学历,即:工商管理、英语、计算机应用、网络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生物技术、建筑工程、服装工艺与设计、装璜艺术设计、金融(财务)。)。2004年又批准新增4个国家承认学历专业,即:汽车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饭店管理、物流管理等。到2007年争取有25个专业国家承认学历。条件成熟时拟申办本科学历资格。我院还将继续招收高自考及文凭考全日制面授学生。

⑵ 在校生规模 计划内学生,2002年在校生665人;2003年又招收1545人,共计达到2210人;到2005年预计达到5000~5500人。

文凭考试、高自考在校生2002年8000多人。2003年又招收3693人,在校生达9500多人。以后逐年有所减少,到2005年将稳定到8000~9000人。

4、财务管理:

⑴ 机构与人员:学院设财务处,由一名副院长分管,下设处长1人、副处长2人、会计2人、出纳3人,均具有初、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配备齐全,符合上级规定要求。

⑵ 制度:① 建立了“财务一支笔制”,即由主管财务的副院长一人签字后,财务处才予支付,其他任何人的签字皆不予支付;② 建立“签字”、“盖章”、“会计”、“出纳”明确分工制,即将四种职能分别由四人负责,不得兼职,各按原则法规办事。并指定专人兼作审计监督工作;③ 建立健全会计科目、帐簿、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现金管理、物资管理、资金运作及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等符合上级规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④ 会计核算除记帐凭证仍由手工制作外,其余全部使用计算机操作;⑤ 经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格。

5、校园环境:⑴ 校园文化氛围:我院沙河校区校园整洁宽阔,花坛绿地配置有序,环境优美。门前还设花台,大门内两侧设有宣传栏,分为固定栏和活动栏。固定栏布置有我院简介、领导题词、办学方针及长远规划等内容。活动栏内容是经常反映近期校园活动的文字图片。校园板报、标语、口号力求紧跟时代脉博,语句精炼、醒目、感人,洋溢着青春气息,使人感受到浓厚的校园文化气息。三义庙校区校园虽然较小,但仍建有绿化区,使校园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在校门口建立校园板报群,板报内容经常更换,宣传内容力求紧跟时代脉搏。教学楼走廊、图书馆内悬挂了伟人、科学家画像,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精神。

⑵ 学生生活环境:沙河校区有学生公寓楼8座,合计建筑面积为37615平方米。设有公寓科承担学生公寓管理职责,设科长1人,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配有专职清扫工,制订了多种管理规章制度,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为学生提供清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新校区建有三座校园餐厅,合计就餐面积4838.32平方米,设有膳食科,负责管理三个餐厅,均实行经济承包制,相互间开展公平竞争,保证饭菜质量,清洁卫生、价格合理。三义庙校区自有学生公寓一处(西外北下关)住房,面积近1万平方米,另有1处社会办学生公寓与我校签订了监管合同(即世纪城一处)。以上每处学生公寓每室均安装有电话,都有相应面积的食堂、餐厅、洗漱室、浴室、自习室、学生活动室、医务室、值班室、警卫室等。实行男区、女区隔开。男女管理人员各负其责。各岗位工作基本到位,并能提供优质服务,各种规章制度健全。

⑶ 治安环境:学院两校区均设有保卫处,由一名副院长分管,保卫处设处长1人,保卫科长3人,干事2人,院设治保委员会,定期

6 开会、定期检查,形成良好治安环境,学院还成立突发事件火灾、“非典”应急预案,院与各处室、处与单位职工、系与学生均签订安全合同书。同时,平时坚持保卫处干部24小时值班制,遇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坚持院领导亲自带班制度。坚持对全院教职工、学生进行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教育,并坚持逐级签定书面保证书的制度。建立健全了各种治安保卫消防管理及安全防范制度。办学十几年来均未发生重大事故。

三、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主要围绕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提高管理水平为手段,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用现有教学资源产生最大的效益,抓好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实践教学、学生管理、质量监控和制度方面的建设等,达到科学管理和管理高效的要求。

㈠ 管理队伍素质:

1、院系管理人员:院、系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整齐,在人员选聘标准上,主要看是否从事过高等院校工作,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例如计划内招生的八位系主任有五位是从清华大学有关系领导岗位刚退下来的专家教授担任,一位是从服装学院刚退下来系主任担任,生物工程系主任系由协和医科大学原副校长、中科院院士强伯勤教授担任。文凭考试、高自考十个系系主任,大多数是从普通高校退下来的教授或在我院办学多年的老同志主持各系管理工作,他们具有丰富的办学经验。院长每月召开系主任或行政干部会议,听取汇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高自考、文考各系,学院每月召开一次系主任、专业主任、班主任教学工作例会,主要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学、本学期、本月工作目标、计划安

7 排和要求等。

2、班主任工作:

⑴ 班主任素质较高。我院共聘139位班主任,其中沙河校区70位,三义庙校区69位。大专学历以上107位,占班主任总数的77%,中专以上32位,占班主任总数23%。本校毕业生留校的57名,占41%,其他多数来自普通高校、中学教师和机关干部。绝大多数从事过教育工作,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跟班管理,严格要求,关心学生,会做思想工作,能胜任本职。

⑵ 主任管理规范。实行班主任制度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风学风考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教书育人的一种好形式,对于民办大学尤其重要。

为此,我们制定有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工作条例,建立健全班主任制度,无论学生、班级如何更替,班主任必须落实到位,以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班主任要明确职责,尽其职负起责,每月有汇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⑶ 班主任培训工作:为提高班主任的综合素质,每学年都组织班主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培训。

A.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专门进行培训。如:班主任的一般职责,班主任每日工作程序及要求;班主任应具备的政治品质和心理素质;班主任的文化素养与威信建立等。

B.根据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政治学习,班主任先学一步,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开展工作。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胡锦涛7.13讲话”精神的学习,载人航天飞行精神的学习等。

8 C.开展评优活动:通过总结评比、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活动,使班主任学有榜样,推动整体工作。今年评出先进班集体28个,优秀班主任43名。

D.召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增强和提高班主任工作经验和能力。每年进行1—2次,两个校区分别进行。今年共召开2次,共有10名老师在会上介绍经验。

㈡ 教师队伍管理:

1、整体结构

我校师资库储备待聘教师14000余名。每年从中选聘任课教师约1000名,其中有半数是在本校执教三年以上,大多数是公立学校退休之后来本校任教或兼任系主任等职的专职教师。

沙河校区,计划内招收高职专科生,是我院办学的重点。为办好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确定了“请名师,育英才”的师资建设原则,为此,学院聘请清华大学董新保教授等一批著名教授任各系系主任,如计算机专家谢树煜教授任网络与信息工程系主任,又兼任计算机系专业课主讲教师;建筑学专家崔京浩教授任建筑工程系系主任,又任土木工程概论课主讲教师;生物技术专业由协和医科大学原副院长、中科院院士强伯勤教授任系主任并主讲专业课。

在教学管理方面,我们学习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等名校治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在教师聘任方面严格按聘任程序进行。2003年共聘任1246名教师,经系主任、专家推荐介绍,考核合格后聘用,学院聘用的兼职教师,80%来自北京市各重点高校在职或退休的教师,副高级职称以上占82%,都与学院签订了聘任协议书,双方严格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对教师教学管理均按管理制度执行,教务处按学期教学任务向每

9 位任课教师下发《教学任务书》,教师根据教学任务书向教务处及各系主任提交教学授课计划,教务处及各系与教师研究制订课表,同时教务处下发本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要求教师严格执行,教师每上一节课都要填写教学日志,各系每月向教务处上报教师授课情况表,每学期授课结束,教师要上交本学期授课总结。

2003年共聘用任课教师1246人(三义庙校区和校外办学点687人),在本校(三义庙校区)连续任教2年以上的专职教师413人,其中教授212人,占51%,副教授131人,占31%,共计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职教师队伍总数的82%。

2、 基础与骨干教师

各学科都有一批任教时间长,教学水平高的骨干教师。 公共政治课有姜士忠、乔昌福、李德新、朱勇辉、季仰群、樊献征等10多位教师,分别担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政治经济学、法律基础与思想品德修养的学科带头人。

理工类课程有李在庭、甘淑贞、徐德源、迟文信、王鸿漠、刘仲宁、李鸿屹、高湍堂、申红、候文超等25位骨干教师。

经济类课程有李颜庭、赵民杰、何世权、李文贤、徐建华、梁捷、王宏亮、姚宝英、石景光等20位骨干教师。

外语、法律、文学类有师尼罗、赵宝奇、谷园世、杜红、关化、李媛媛、章丽珍、杨雅贤、徐秋英、许骏等30位骨干教师。

艺术类有史玉琢、徐蓉、王树良、邱承德、何晓秋等10多位骨干教师。

以上列出的百余名教师,95%以上都是教授、副教授职称,长期在我校任教,为学科带头人,有的还长期担任系主任职务。

3、教师的选聘与考核

10 择优选聘教师是我校多年来坚定不移的聘师原则,把学识、人品、责任心作为聘师的重要条件,不仅要高学历、高职称,更要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先进的教学方法。老教师要考察以往任课的考试通过率;新教师要通过试讲,并经过一个月试用期,双方彼此满意,方签聘用合同。

在教师管理方面,校本部和各教学点的规章制度中都制定有明确的教师职责条例。有的教学点使用教师手册,规范对教师教学的管理,其内容包含教师学期工作计划;学生情况分析;大纲教材知识体系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要点;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个人学期教学研究课题等。学校还实行对优秀教师的奖励制度,如所教课程统考通过率达到60%以上就有奖,每高出10个百分点,奖金提高一个等级。通过率连续保持60%以上,经院长批准,课时酬金标准可上升一格,即讲师酬金升到副教授酬金标准,副教授升至教授标准。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不满意的教师,将中止协议,另聘称职教师。

我校有一支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来自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人民大学,可谓名校名师。他们理论功底厚实,驾驭教材能力强。教学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准确把握教材的重点、难点,讲授语言表达准确,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能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许多老师不仅教知识,还教给学生学习方法,教育学生养成认真做学问的治学态度和学习风尚。

许多老师的课堂讲授犹如和煦的春风,自如而洒脱,学生听课好象滋润的雨露,愉悦而轻松,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㈢ 教学质量管理

11 教学质量是人才培养质量根本保证,是学校信誉、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我校的一切工作都以教学质量为中心,各级领导与工作人员都倾注全力,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工作。

1、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

由于目前学校仍处于计划内招生与计划外招生并存的发展阶段,每年都招收3000左右的计划外学生,学历层次有大专和本科。教育模式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和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

自考助学各专业有2—2.5年学制的大专教育层次,基本按照北京市自考办下达的各专业基础科开考计划、课程设置、学分数量、理论与实验学分比,再适当加开2—3门本校设置的专业特色课,安排每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由教务处统一控制、指导、组织教学与应考。

大学专科学历文凭考试,目前我校开办16个参考专业。按市教委和市自考办下达的2001—2005时间段专业开考计划制订了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分四大块:国考课3—5门,市考课5—7门,指定校考课5—6门,学校自设特色课和专业加强课4—6门,总学时数1800——2200之间,实践教学时数接近理论教学时数的1/4。有毕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四年制大学本科多为文凭考专科段加自考独立本科段。由于近年本科生比例逐年增多,2003年有13个专业招有本科生,故此我们特制订了这13个专业的四年制教学计划。本科计划的优越性在于从文考专科段的第三学年开始就加开自考本科段课程,专、本毕业实践环节可以合并进行,提高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利用率,很受学生和家长欢迎。

上述教学计划每学年都按要求上报市教委高教处和市自考办计划科。学校的教学运行严格按计划走,如有调整,由所属系打报告,经

12 主管院长批准,教务处备案。

学历文凭考专业的教学大纲。国考课程共计八门,使用市自考办指定的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市统考课程使用由市教委组织编写出版的教学大纲(基本齐全)和市自考办指定的考试大纲(尚不齐全)。指定校考课应由牵头院校组织编写,市教委审定发行,但目前尚无,只好采用自学考试的教材和考纲。校自设课程用自编教材、大纲或选用高自考的。

自考课程全部使用自考办指定的教材、大纲。

院、系给教师下达教学任务时,交付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教师按大纲要求和学期教学计划制定教学日历,经系主任审查签字后执行。教务处随时检查教学日历的实施状况。

2、教学管理制度与教学质量检查、监控

学校有一套完整的学籍管理制度,如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与实施细则,学生考勤制度,课堂纪律规定,考场纪律与考试规则,学生奖励与处罚规定,奖学金与三好学生评定办法等。有关处室、系、教学班严格按照上述规章制度管理教学和学生。

我校已基本形成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院级质量监控机构由教学副院长、教务处主要成员,部分资深系主任组成。系成立质量监控小组,系主任主管教学的主任和教学秘书为基本成员。教学班班主任就是教学质量监控员,与班干部共同负责掌握本班教学质量情况和信息反馈。

沙河新校区计划内高职专科生,在教学运行管理的质量监控方面,教务处定期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教学检查,各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都有听课记录,每学期进行两次学生问卷调查,有分析、有评估,并及时反馈到各任课教师,各系坚持召开学生座谈会制度,听取学生意

13 见,及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学院坚持期中教学检查,各系都做教学检查小结,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文件齐全。

文凭考试自学考试专业在教学质量检查、监控和教学水平考察考核方面,均有听课检查制度,校、系领导和职能处室人员每学期都有一个月深入课堂听课,填写听课记录单,评析课堂教学,写出检查总结,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有期中考试和教学检查制度,有对学生进行课堂教学问卷调查,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观摩教学,使优秀教师的先进教育思想、教学方法得以传播、推广。各项教学检查工作都有完整资料可查。

三义庙校区从课堂教学的源头抓起,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授课质量已经形成制度。2003年由教学副院长亲自带队,教务长、教务处主要成员、部分系主任参加共听课42门次。听后立即座谈评议,肯定优点,指出缺点与改进要求。听完一个程序后,汇总情况,写出课堂教学评析报告,发至每位课任教师阅读交流,使优秀教学方法得到推广,存在问题得以克服。对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教员立即撤换。

每学期文考、自考成绩下来之后,分别召开班主任、学生代表座谈,分析考试成绩,总结经验教训,教务处写成绩分析报告,指出提高学习质量和考试通过率的途径和办法。

由于坚持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教学质量监控,全院呈现出教学秩序良好,学生对教学的满意率较高。2003年克服了“非典”疫情干扰的不利因素,仍保持了文凭考、高自考的通过率稳步提高。1月份文考及格率为45.1%,4月份自考及格率是33%;10月份文凭考及格率46.5%,自考及格率35%。

3、思想政治工作:我院从创建至今,一直把思想政治工作做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政治建校、德育第一”的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学生和教职工头脑,始终遵照党的教育方针,把帮助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育优良品德,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相结合;把个人成才同国家命运、社会需要相结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与健康水平,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增强大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激励他们为振兴中华而奋斗。在总体思路上,执行《北京工商学院德育实施大纲》细则。全院上下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人才为中心,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宗旨。在抓好科学文化知识与技能教育的同时,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抓紧抓好。

我们的具体做法:始终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摆在首位,从领导抓起,院级领导组成学习中心组,坚持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在理论学习中的带头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我们把政治理论学习做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抓住不放,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具体要求:

⑴ 教材要体现时代特色。进教材,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是重要一环。“进教材”的第一步是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有机地渗透到相关教材中。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

15 想道德修养、法学概论等。第二步对“两课”教学基本要求进行全面修订。第三步编写新教材(或采用新教材)。

⑵ 师资建设是关键

搞好“两课”教师的培训,提高“两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⑶ 进学生头脑是最终目的

A.在党总支领导下,请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会研究提出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班主任工作中,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途径和实施方案。

B.经常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C.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思想品德教育。自编了《思想品德教育》、《法规汇编》两本教材和一本《学生手册》,把法制观念、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做为学生必修课并考查记分;

D.坚持唯物论、无神论和崇尚科学的教育;

E.结合国内外形势和重大事件,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在形势教育中,充分利用校刊、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形式,使教育及时快捷;如2003年10—11月全校分层次进行“十六大”知识竞赛活动;

F.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持“三会一课”的制度,严格按照中组部“十六”字方针和共青团推优的要求,认真做好党的发展工作;

7、定期培训党支部书记和班主任,院领导讲授与群众研讨交流经验结合,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

G.党总支加强对共青团和学生会的领导。根据学生不同年级,不同阶段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演讲比赛、社会公益志愿者等活动;

H.发动群众关心思想政治工作,做思想政治工作。党总支书记蒋

16 淑云同志提出:“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思想政治工作”。由于我院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了党的教育方针、路线、政策在我院的贯彻落实,保证了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⑷ 学风建设:开始从制度上抓,逐步形成自觉的刻苦学习良好风尚。班主任抓出勤、抓课堂纪律、抓作业按时完成,系主任从理论上讲成才的意义,讲学习方法,团委搞知识竞赛,教务处抓英语讲演比赛、抓考风,学生处抓每学年三好生评比、优秀干部和优秀班主任评比,以及蒋淑云奖学金的评比,从各个方面促使良好学风的形成,促使学生自觉刻苦学习,走发奋成才之路。

⑸ 课外活动:以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拓展工程

做实社会实践,注重育人实效。广泛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进一步扩大社会实践的参与面。注重抓好平时的实践环节和各项活动;重点抓好大学生就业实践工作。使社会实践活动长期化、岗位化,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自觉接受锻炼,增长才干。

A.做强科技创新创业,打造品牌项目。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重点推进科技活动示范项目建设。激发、调动青年学生学习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倡导学生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活动,满足青年学生的素质拓展需求。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学校CS大赛、全国民办高校文艺汇演、海淀区文艺汇演、校园书市大派送等活动。

B.做亮校园文化,形成文化亮点。开展第四届校园文化节弘扬“敬业、求实、勤奋、创新”风尚。通过举办校园志愿者服务、歌手大赛、辩论赛、校园原创音乐大赛、模仿秀、拔河比赛、象棋比赛、羽毛球

17 比赛、飞镖比赛、化妆舞会、讲座、火花展、摄影书画展、电影公放、灯谜等系列活动,为广大同学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和文化环境。加大活动的娱乐性向思想性、科技性、知识性、文化性转换,推出文化精品活动,作为校园文化的示范性导向,进一步构筑了我校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平台,拓展了新的校园文化活动的体系。充分展现了广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整个文化节期间共有10000余人次参与了活动,进而扩大了校园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C.做深志愿行动,弘扬文明新风。根据“着眼发展,着力建设”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的组织、项目、队伍和机制建设。

四、教学效果

1、 学生满意率较高

学院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一切为了学生,聚精会神地抓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材系统和教学大纲建设。努力稳定教学秩序,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生对教学效果满意。在2002年的问卷调查中,学生对课堂教学和其他环节的教学质量满意率超过85%,2003年,由于“非典”的影响,未做问卷调查。

2、 单门课程考试平均通过率:

我院对自考和文考课及格率相当重视,采取种种措施,例如召开如何提高教学质量经验交流会、及格率与班主任酬金挂钩、对及格率高的任课教师实行奖励,学生及格门数多可享受奖学金,通过以上措施促使及格率有所提高,由于招生近几年学生素质有所下降,尽管千 18 方百计地抓了,但效果不十分明显,高自考和文凭考及格率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计算,2003自学考试及格率为33%—37.9%,文凭考试及格率在43.9%—46.5%之间浮动。

3、毕业取证率:自学考试由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较短,毕业以后继续考试,报名一般不经过学校,取证数无法精确统计。文凭考试报名都要经过学校,取证经过学校办理,每年取证数清楚。2002年文凭考试共办理了302个毕业证书。是历届最高的一次。取证率按应届毕业生计算为26.58%。但2003年由于“非典”影响,文考推后,至今未统计出来。

4、 就业与升学率:

2003年我院毕业生共计2442人。对于我院来讲高职高专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学校采取各种方式择优向社会推荐,学生到人才交流中心自荐,学生家长协助等形式铺助学生就业。全院总就业率平均达到97.71%,(其中升本科率全院平均达到28.25%),比较理想。

5、社会评价:学校多次到用人单位征求意见,褒的多,贬的少。今年我们特意登门拜访征求意见,反映我校培养的学生专业知识面宽、上进心强、工作热情高、动手能力强、适应环境快,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显著成绩。毕业生在每一单位工作态度和业绩受到赞扬。

社会声誉:曾在1993年中央电视台在我校曾摄制办学过程,片名叫“教育改革的排头兵”。1992年科技日报经过社会调查发表一篇报道:《盛产经理的学校》。

自2000年普通高校扩大招生以来。在生源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我院每年招生在3000人以上。2003年计划内招生1550人,计划外招生

19 3786人,共计招生5366人。许多学生家长说:北京民办高校我们考察了十几所,通过比较,还是选择了“北京工商学院”。有的家长说:“你们学校我们早就知道,我是带孩子慕名而来报名到你校学习的”。学校声誉好坏,学生家长的反映是试金石。

学院自1988—2003年有近70个新闻媒体报道我校办学特色和做法计130篇,杂志70多种,报道文章80多篇。这些报道,对我院是一种鞭策,鼓励我院继续把学院办好。

五、存在问题:

1、学院规模进一步扩大,基建任务很重,资金严重不足;民办学院申请贷款难度比较大,利息比较高,请求上级应按民办教育促进法“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的规定给予学校贷款优惠政策,发展教育事业应为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

2、助学贷款难,至今未办下来。

3、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人员队伍,特别是中青年接班队伍,使事业得以持续发展。但我院现无编制,又无落户北京指标,招聘应届毕业生或从外地引进教师,无法解决进京落户问题,请求上级予以协助解决。

六、2004年初步打算

㈠ 质量是民办高等教育的生命线

2004年是我们的质量年,质量是我们的生命线。

北京工商学院已走过19个春秋。19年的风风雨雨,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已成为北京民办高校“十强”之一,是一所文、理、工、经、贸、艺、医等学科相对较齐全的综合性民办高等学校。令世人赞叹:“不容易”“佩服”。

20 然而,在通过率、取证率方面与强手比,我们还有差距,我们要虚心学习,向高标准看齐。全校上下要齐心协力,拼搏进取,奉献创新,把质量搞上去。

以质取胜,以量求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目前正处于从精英到大众化过渡时期,在激烈竞争的高等教育大潮中,质量问题必然成为高等教育竞争的焦点。如何保障和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永恒的主题,质量是民办高校的生命线。我们学校更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1、 树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办学理念

所谓理念:是经过较长时期的办学实践及理性思考所形成的理论化、系统化、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的认识、理想和观念体系。涉及到办学性质、目的、使命和职能等。

十九年实践告诉我们,必须坚持“教书育人服务社会,依法治校,诚信办学”的办学理念。即以教学为中心,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主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办好高等职业教育、自考文考教育和继续教育。立足首都,面向全国,奋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技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2、 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⑴ 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逐步开展全员参与,全员听课,逐个评分,共同研讨,优者重奖的评教评学活动,狠抓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适当时候建立以院领导(主管副院长、教务长)、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专家听课组、学生信息员五位一体的教学监控网络。班主任要着力抓一下学生出勤率、通过率、取证率,千方百计降低学生

21 事故率和流失率,稳定教学秩序。加强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管理力度。

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加快教学硬件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如添置教学仪器设备、改造扩建校园网、建设更多多媒体教室等。

⑵ 加强学科建设,强化科研氛围,不断提高教师整体水平。 按照民办大学也要加强科学研究的要求,适当增加投入,用于院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一般学科的建设。加强学科建设,推动科研工作开展,适当时候筹建《北京工商学院学报》编委会,不定期出版《学报》,激励教师热心科学研究,强化科研能力,提高科研水平,撰写论文,带动科研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教师整体水平。要注重学科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实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特聘教授”制度,鼓励人才脱颖而出。

3、 坚持育人为本,强化实践创新,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教书育人以德为本。注意大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开展“今日我以北经院为荣,明日北经院以我为荣”活动及“热爱北经院、建设北经院”活动。开展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活动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

㈡ 优化内部管理模式,作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管理的本质是决策,管理的哲学是系统论。决策正确,管理得好,系统功效就会1+1﹥2。决策有误,管理得不好,系统功效就会1+1﹤2。

实践告诉我们,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绝不能套用和沿用公办高校那样一套管理体制,而要创建一种完全符合民办高校实际需要的创新性管理制度。学习管理科学,加强科学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我们的共识,民办高校管理者更是如此。

1、 优化我院管理模式,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一定处理好如下几

22 个关系:

A.政府指导权与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关系 B.校内行政权与学术智囊团关系

C.党组织政治导向与行政机构管理权的关系 D.学院统一领导与系充分发挥主支性的关系 后者尤为重要,要处理好,运作好。

2、 履行岗位责任制,全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根据产权制衡量原理要求,产权派生出来的自主权不能随意转移权力主体,而应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正确运用管理权,并由此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管理体制模式。全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岗位均要履行责任制。该由谁做的事,就由谁做。不等、不靠、不推,且要积极主动地去做。在分工的基础上相互支持,彼此帮助,团结合作,共创佳绩。

北京工商学院

2011年3月10日

23

第四篇:北京工商大学章程

(提请核准稿)

序 言

北京工商大学是199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大学的历史从1950年起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工商大学”,英文名称为“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英文简称BTBU)”。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分为阜成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33号)、良乡校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学校网址http://。学校根据发展需要经举办者批准可调整、设立校区及校址。

1 第四条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办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商科和轻工学科为特色,理、工、文、法、经、管、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的发展目标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成员及与学校具有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利益相关者,是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以及调整校内外各方面关系的基本依据,校内其他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第七条 学校是国家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八条 学校举办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学校享有指导学校发展规划、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任命学校主要负责人、考核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等职权。学校举办者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对学校发展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上的支持;学校依法接受上级主 2 管部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积极为北京市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及其他重要事项,依照法定程序报举办者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社会需要、国家政策的规定及学校办学实际情况,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及相应的学生培养方案;自主制定各学科、专业招生方案,决定录取学生的标准及程序,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二)根据学校教学实际情况,自主开展人才培养活动,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以及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决定学生考试考核评判标准。

(三)根据社会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各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学研交流合作、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四)自主与科研院所、企业和境外高校等各种主体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交流与合作活动。

(五)依据有关规定及学校发展,自主设置和调整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自主决定人员配备;自主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六)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及地方政府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以及其他由学校合法取得和使用的资产。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以及学校相应规章制度的规定,遵从学校办学宗旨以及高等教育公益性目的,认真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职能,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维护受教育者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举办者、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学校行使自主权做出的决定内容若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以及学校相应规章制度规定的无效。

第三章 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

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4 学校将把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为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贡献。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和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适度发展适应时代、社会需求的继续教育。以学历教育为主,同时适度发展非学历教育。

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对完成学业、符合授予学位规定的学生,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依法保障学术自由,促进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推动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八条 学校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四章 管理体制

5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学校党委的领导职权与职责主要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

6 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培育和凝练北京工商大学的学校精神。

(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条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

7 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具体情况由学校党委制定全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具体情况由学校制定常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北京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反腐败工作。

第二十五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各项行政工作。

校长的职权和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包

9 括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 10 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负责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咨询、评定等事项。学校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组织机构、委员构成、选举办法、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九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由学风端正、学术造诣高、坚持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并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具有履职能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学术委员会人数和结构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21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第三十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由基层学术单位教授委员会推荐,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由校长聘任。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学术管理制度,在学院(部)设置学术委员会等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所属的各专门委员会和院(部)学术委员会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11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议或决定:学科专业、教师队伍、科学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学科专业的自主设置或申请设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教授委员会章程。

(二)对下列事项进行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及对外推荐;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等聘任人选,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任职的推荐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的设立等。

(三)对下列事项提出咨询意见:与学术事务相关的重大发展规划和战略的制订;教学、科研经费的预决算;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申报;境外合作办学和对外合作等事项。

第三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下设学科建设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可成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一)学科建设委员会负责学校学科规划、建设与调整,学科预算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由相关校领导、教学科研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校内学术带头人等组成。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质量保障和实验教学等方面的研究与咨询、指导与服务、评估与审议。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代表组成。

(三)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在学术道德方面的规定,督促和指导学术单位的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维护,受理学术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等事项。学术道德委员会委员由校内德高望重、致力于弘扬良好学术道德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三十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学科教授代表组成,人数为不少于21人的单数。

第三十三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决策机构,依法负责学位授予办法制定,学位(含名誉学位)评定、授予和撤销,学位争议的裁定等事项。

第三十四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依法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教学研究人员担任,人数为不少于21人的单数。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学位评定委员会在主席主持下开展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由主席或其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13 第三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员工在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和提案。 学校在二级单位建立教代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教代会执委会作为领导机构行使相应职权。

第三十六条 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工会职责。学校建立校院两级工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 学校共青团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活动,发挥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素质等方面的组织、引导等作用。

第三十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包括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学生代表大会(包括研究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十九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组织及社会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学校保障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合法权益。

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团体成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本职岗位上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事业发挥作用。

第四十条 学校设立教职员工申诉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受理教职员工申诉。教职员工申诉委员会委员由教职工代表、

15 校领导、校工会、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和法律专家组成。

第四十一条 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代表、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法律专家组成。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四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科发展规律,结合办学传统与特色,设立学院(部),学院(部)是学校组织实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基本单位和学科专业建设的责任单位,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学院(部)根据需要报学校批准设立下属相关组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对学院(部)进行新设、变更、撤销。

第四十三条 学校根据学院(部)的办学目标、办学成本和办学绩效配置资源,通过综合预算方案划拨学院(部)日常经费和其他资源。学校定期评估学院(部)的运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

第四十四条 学院(部)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学院(部)的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学科建设、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以及社会服务活动,实施教学科研改革,保障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二)在遵守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学校核定的指标范围内,自主设置岗位、聘请人员,制定学院内部工作规则和办法,管理、考核学院(部)人员。

(三)在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学校核定的预算范围内,自主编制预算和决算,自主制定财务分配方案。

(四)在遵守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核定的经费和设备规格范围内,自主提出配置预算,经学校批复后,报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采购。

(五)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五条 学院(部)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完善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一)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监督和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行政事务行使管理权,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17 定期向本单位教职员工或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学院(部)设置副职若干名,协助党政负责人履行职责。

(三)教授委员会负责本单位重大学术事项的咨询、评定和审议。主要职责:审议并监督实施学科发展规划;确定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聘任、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学术标准;审议学术资源的配置方案。教授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具有教授职务或同等水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教授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同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全体教师的监督。

教授委员会受学校学术委员会委托,承担相应职责;受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承担审议本单位的学位评定、授予等事宜的职责。

(四)学院(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院(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部)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 学院(部)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重要事项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以及党务、政务的重大问题。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党政负责人的全体正职和副职。

第四十七条 学校机关是学校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代表学校履行相关领域的管理职责和政策执行,面向师 18 生提供公共服务,作为学校窗口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机构的日常联系与沟通,校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十八条 教辅机构是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服务保障和支撑的各类机构,包括图书馆、档案馆等,学校给予教辅机构相应的资源和政策支持。

第六章 教职员工

第四十九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五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制定的人事管理制度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 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七)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二条 学校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尊重学生,爱护学生;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五)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三条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力量,学校为教师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学校逐步提高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职员工福利待遇,建立和健全教职员工权利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第五十四条 学校建立教职员工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职员工全面发展。学校建立各类表彰奖励制度,对为国家、北京市及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五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职员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20

第七章 学 生

第五十六条 学生是指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五十七条 学生在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公平使用学校提供的教学、科研及相关配套服务资源;

(二)获得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就业服务;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学习、继续深造与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四)按国家及学校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五)参加社会服务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六)依法向学校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学校授权学校团委审查和受理。学生团体应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七)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其学位;

21

(八)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九)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十)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八条 学生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勤于学习和实践,完成规定学业;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四)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六)按有关规定交纳学费及相关费用;

(七)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九条 学校建立学生权益保护与救济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的助学项目,并对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帮助。

第六十条 学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违法、违规、违纪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六十一条 学校提倡和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

22 第六十二条 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无学籍受教育者,其权利义务由受教育者与学校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另行约定。

第八章 财务、资产与后勤

第六十三条 学校财务活动主要包括学校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编制;资金的筹集与支出;财务制度的制定执行;经济核算与绩效评价;资产的管理、配置和利用;财务控制、监督和财务风险防范。

学校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教育事业发展资金。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通过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明确财权和支出责任,保障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第六十四条 学校资产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学校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依法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资产。 学校无形资产系指学校名称与标识,学校学术地位、学校社会地位与学校影响力,以及校有 23 知识产权等。学校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学校无形资产。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资产管理体制。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围绕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以事业规划和工作计划为基本依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

第六十五条 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校发展提供切实保障,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第九章 交流与合作

第六十六条 学校坚持面向行业、面向区域,加强与国家、行业、地方的沟通与合作,实行开放办学,主动融入社会,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七条 学校利用自身优势和条件,主动开展继续教育及教育培训活动,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优质教育服务。

第六十八条 学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国际文化交流等,多渠道开展国际教育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国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六十九条 学校成立理事会。理事会是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议事与监督机构;是高等 24 学校实施科学决策、民主监督,促进社会参与的重要治理主体和组织形式。理事会具体运行依照学校制定的理事会章程。

学校结合实际,在以下事项上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

(一)加强社会合作,提升学校与地方、企业事业组织合作的水平与质量,推动协同创新,在人才培养、专业设置、科研开发、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师资培养等方面,与社会相关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二)扩大决策民主,保障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战略规划、学科建设、改革措施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充分听取和反映各相关方面意见。

(三)争取办学资源,拓展学校资金来源渠道,丰富社会参与和支持高校办学的方式与途径,探索、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对办学质量与效益的监督、评价机制,提升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第七十条 学校设立校友会。校友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凝聚校友力量,拓展社会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定期向校友通报学校的发展情况,鼓励校友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第七十一条 学校依法设立北京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章程从事相关活动, 25 致力于加强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与合作,筹措资金,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十章 校训 校庆日 学校标识

第七十二条 学校校训为:求真、立德、勤奋、创新。 第七十三条 学校校庆日为每年的6月12日。 第七十四条 学校标识主要包括学校徽志和校旗。 学校徽志由“工商”拼音首写字母“GS”演变而来,两字母共同组成一个“品”字,寓意产品、商品、人品三品合一的办学特色,品味、品牌、品德三品合一的办学追求,以及三校合一的源头。学校徽志下方有“1950”字样,代表学校建校时间;外环上方是“北京工商大学”的英文大写,下方是中文的校名。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旗帜,中央印有学校徽志、校名以及学校英文大写的标准组合。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

第七十六条 校内其他规章制度与本章程相抵触的,应依照章程有关内容予以修改或废止。教职员工和学生可依据

26 相关程序向学校提请修改或废止与本章程相抵触的校内其他规章制度。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7

第五篇:北京电大工商管理(本科)

工商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适用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及政府部门从事经营管理、项目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及对本专业感兴趣的人员。

入学资格: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入学水平测试:

由省级电大组织实施,在学生注册前进行。

主修课程:

西方经济学(本)、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小企业管理(原中小企业管理)、成本管理、企业战略管理、流通概论、企业信息管理、货币银行学、资本经营等。(仅供参考) 修业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最短毕业年限不低于两年半。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学位取得:

符合学位申请相关条件: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通过学位英语相关考试(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开放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或申请学位前四年内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含其他语种));毕业论文(设计)达到良以上(含良)等。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参见中央电大与学位授予高校共同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毕业可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2.掌握企业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企业综合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以及在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经营、项目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力;4.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收费标准:参见当地省级电大工商管理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专业介绍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学业结束时,适合在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具有企业综合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自学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心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学位目标: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9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西方经济学(本)。

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学位外语(工商)。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1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学分。

统设必修课:企业战略管理、金融学、组织行为学。

选修课:现代管理原理、国际企业管理。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1学分。

统设必修课:成本管理、公司概论、流通概论、小企业管理、管理案例分析。 选修课:市场营销策划、期货交易实务、人力资源管理、资本经营。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

选修课:内部控制、管理沟通、企业信息管理。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

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工商本),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北京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中央电大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管理学基础#、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共12学分。

8.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9.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0.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5学分

专业基础课:14学分

专业课:21学分

专业拓展课:4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8学分

补修课:12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71+12学分)。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4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64+12学分),各模块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之和为45学分。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本专业学制两年,北京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学生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按学位合作院校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通过毕业审核,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其他课程平均成绩70分(含)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75分)以上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高数下册复习要点下一篇:公司物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