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卫生计生

2022-07-22

第一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

2018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

调查都安座谈会在安阳镇召开

6月1日,2018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都安座谈会在安阳镇召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流管处处长张志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调查组分别听取了河池市卫计委、都安县卫计委、安阳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工作汇报,通过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及疑难问题。调查组对安阳镇流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安阳镇对此项工作宣传氛围好,社区参与度高,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张志强指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是为国家决策提供依据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调查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动态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这次监测调查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严把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实现零误差。

会议图片

第二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考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不断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既保障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又充分发挥了流动人口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能动作用。

一、流动人口特点及均等化服务的重点内容

流动人口是一个特殊群体,正值年富力强和生育旺盛期,流动性大,多数居住和工作条件差,对避孕节育、妇儿保健、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等健康服务需求较高。

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实施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需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为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统

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二是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引导流动人口更好地接受服务;三是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四是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政策;五是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建立保健管理档案;六是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二、信陵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做法

(一)基本情况。

共有流动人口5044人,其中流入人口119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296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304人。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信陵镇成立了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 “政府领导、卫计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镇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合同管理、联系通报、一岗双责等制度。

二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信陵镇党委、政府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实行责任合同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为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到位率达到85%的目标,党政领导对所联系的社区、村委会实行“一岗双责”,社区、村委会一把手对本社区、村委会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负总责。

三是摸清底数,综合治理。准确掌握目标人群,建立流动人口月报机制,信陵镇依托村(社区)和属地管理单位,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册,及时掌握人口信息,真正做到 “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让管理不留漏洞、服务不留死角。实行多部门协作和综合管理服务,全镇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来。

四是注重宣传,强化服务。通过发放宣传画、宣传单,组织宣传车,办宣传专栏,开展社区文艺活动等形式,广泛进行卫生计生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镇卫计办联合信陵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深入开展优质服务,让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真正享受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关爱”四同服务。

(三)工作成效

2016年,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一是为流入6个月以上的人员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1019份;二是对流入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开展健康教育,覆盖1019人;三是为流入3个月以上儿童预防接种150人;四是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五是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六是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年免费生殖健康检查296人,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率85%以上;七是定期开展专项清理清查,今年共开展2次流动人口专项清理。32个村(社区)和104个属地管理单位分别组织专班入户调查、登记、验证,按照社区(村)不漏组(单位),组、(单位)不漏房,房不漏人的要求清理清查流动人口,建立信息台帐。

三、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

一是流动人口信息采集难。流动人口流动性大,目标人群与实际常住流入人口有差距,今年虽然开展多次专项清理清查,但由于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从业行为的随意性及居住环境的不稳定性等因素,给及时、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带来困难;同时流动人口的入户调查,存在着门难进、人难见、话难谈的现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员由于入户宣传常吃“闭门羹”,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难以深入;对于流动人口是否持有《婚育证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制约措施,尚未真正把住关口,大多数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地前未主动到户籍地乡镇(街道)办理《婚育证明》。

二是流动人口健康意识薄弱。流动人口年龄结构普遍比较年轻,整体上比较健康,认为建立健康档案、接受健康教育是多此一举,对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不配合。

三是齐抓共管未能到位。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涉及户籍地、居住地、用工单位、房东等多方主体和卫计、财政、公安等多个部门,关系复杂,需要部门配合和社会力量的支持;虽然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实行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但部分干部和本地市民对“均等化”工作认识不够,不理解,同时对协同部门没有有效责任追究手段,实施工作中尚未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服务的良好格局。

四、推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搭建服务平台。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二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开展,可以缩小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之间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从而化解、缓解、消除一些社会矛盾,体现公平正义;通过搭建服务平台,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市民一样的均等化服务项目和内容,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不仅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义重大,对推进整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先导性的意义。

(二)整合信息资源,推动信息共享。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卫计、统计、公安、人社等部门资源,建立统一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机制,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的预警监测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同时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整合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信息跨地区、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共享应用。

(三)抓好综合服务,落实齐抓共管。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与户籍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的政策衔接和制度协调,进一步完善均等化服务相关公共政策,形成部门合力,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依托社区,配齐配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队伍,加强业务素质和技能培训;通过制订科学的人才引进和后续培养计划,抓好各级人员专业知识与能力的培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流动人口对均等化服务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开展关爱流动人口的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和健康知识,让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同享一片蓝天。

所有流入人口都可以享受到和户籍人口一样的“12+1”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即: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2项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以创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街道为契机,以服务为抓手,融合计生工作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一系列大型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活动时间: 201 年6月9日下午

活动地点:村卫生所门口

活动形式:咨询、发放宣传单

活动主题:201 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咨询宣传活动

主题:“关爱流动人口,促进全民健康”

组织者:

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 协办单位:

村卫生所

参加人员:

接受健康教育人员类别:村外来流动人员 接受健康教育人数:75人

健康教育资料发放种类:25种宣传单各75张;健康教育处方:6种各75张。

咨询内容:

向受教育人解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内容、政策、好处、免费项目,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问题与常识

宣传单内容:

1、《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宣传资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答》1套24张,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 健康教育处方内容:

1、《健康生活方式》

2、《中医身体健康的十大标准》

3、《高血压病中医药保健》

4、《心脏的中医药保养》

5、《高血压》

6、《糖尿病》

活动小结评价:

通过本次咨询及发放宣传单宣教活动,约为75名

村外来流动人员解答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均等化的含义,重要性、对流动人口的好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个项目的问题,并免费测量血压;向每个受教育人发放了宣传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宣传资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答》1套24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1张;健康教育处方6种各1张。通过本次咨询和发放宣传单宣传活动,让受教人了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常识、意义与重要性,均等化的含义、意义、对流动人口的好处等。通过宣传,提高了受教育流动人口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知晓率,增强了受教育育流动人口主动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对扩大我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力、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我镇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关注度、知晓度和满意度,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全民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由于时间紧张,宣教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将利用计免门诊宣教阵地,针对外来流动儿童家长,继续开展宣教活动。

填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2014年9月9日

第三篇: XX年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工作计划思路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XX年工作思路

一、主要目标

XX年我局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争创自治区、市一流工作水平。紧抓一条主线:即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人口素质这个核心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生命线;突出七个重点:一是深入开展婚育文明进万家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是突出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是有效治理出生性别比。五是扎实做好“三项制度”活动。六是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七是深入开展健康XX全民行动。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为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幸福文明的一流城市区创造良好的人口卫生环境。

二、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

1.强化齐抓共管,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人口指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督查考核,实行党政线、部门线、计生线、星级乡创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的“3+ 2”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强化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作用,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积极推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完善。 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和诚信计生行动,认真落实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年度主要人口控制指标全面完成。

2.以强化“一盘棋”格局为目标,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原则,强化机制,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格局。加强流动人口建设,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和保障体系,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

3.坚持超前谋划,切实抓好移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超前谋划移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按照“移民再特殊,人口计生工作放不得;移民任务再重,人口计生管理松不得”的要求,进行早谋划、早安排,配置好移民地区基层计生服务管理人员,确保人口计生工作跟得上、管得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移民地区的项目帮扶,主动上门开展经常性的“三查”等优质服务,加强对新迁入移民执行川区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坚决制止违法超生行为和“两头跑钻空子”生育行为,探索完善“帮扶、服务、宣传、管理”四位一体的移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新路子。

4.强化计生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围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兑现纯居民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不断满足群众日 益增长的计生优质服务需求。

5.深化宣传教育,努力打造丰富多样的先进人口文化。巩固我区创建自治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区工作成果,深入持久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婚育文明创建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亲情计生万家行”活动、生育文化进清真寺等活动,引导、帮助和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6.加强对个体医疗机构的监管。继续做好医政管理,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做好执业医师的报考和注册工作。

7.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创卫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做好创卫基础性工作。

8.深入开展“健康XX全民行动”。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技术支撑、群众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健康XX行动“八大行动”。提高群众健康理念和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基本技能掌握率,降低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发病率,实现“健康宣传普及化,健康教育均等化,健康素养全民化,健康XX经常化”的目标。

9.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和监督意识。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在 推进食品安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实现新突破。认真贯彻《XX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落实责任, 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执法合力。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深化改革的措施

根据《关于印发〈XXXX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的原则,购买、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推进工作创新的思路和方法

一是优化管理上有新思路,注重系统干部工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一线督查和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以服务促管理。二是转变方法上有新途径,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在指导方法、考评方法、培训方法上更加务实,与基层工作形成共呜,着力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惠民利民上有新举措,全面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六免一救助,做到宣传、服务、保障三到位。

第四篇: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广泛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条"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的规定,特制定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出生缺陷是指胎儿出生前即已存在的结构或功能异常。有些异常可于出生时表现,有些异常可于出生后一段时间逐步显现。产生原因包括遗传、环境或二者共同作用。

(一)预防出生缺陷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我国人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据专家测算,我国每年有近百万例出生缺陷婴儿出生,其中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等常见的严重出生缺陷占很高比例,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达数百亿元人民币。出生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直接影响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亟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关注,积极应对。

(二)预防出生缺陷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据有关资料报告,我国严重出生缺陷患儿中除20-30%经早期诊断和治疗可以获得较满意的生活质量外,约30-40%在出生后死亡,约40%致残。每一例出生缺陷都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不仅影响患儿终生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也影响家庭和谐。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直接关系到数千万家庭的幸福和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预防出生缺陷任务十分紧迫。出生缺陷时时刻刻都在发生,而广大群众对于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十分贫乏,缺少防范意识;目前全社会尚未形成积极有效的预防机制;一级预防尚未成为预防工作的重点。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关键是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机会,时机始于孕前。当前迫切需要在全民中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积极广泛推动一级预防工作,尽快形成经常性工作机制,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面向社区、面向家庭、面向高危人群,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优势,加强部门合作,依靠专家、组织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了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策略。一级预防是指通过健康教育、选择最佳生育年龄、遗传咨询、孕前保健、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等孕前阶段综合干预,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二级预防是指通过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识别胎儿的严重先天缺陷,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减少缺陷儿的出生;三级预防是指对新生儿疾病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避免或减轻致残,提高患儿生活质量。

在三级预防策略中,一级预防最为重要。一级预防是积极、主动、有效、经济、无痛苦的预防措施。根据部门职责分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在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工作中,要以一级预防工作为主,从源头抓起,从一般人群做起,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2.坚持因地制宜。我国出生缺陷高发疾病前5位是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唇腭裂、神经管畸形和脑积水,但不同地区出生缺陷发生顺位不同,地中海贫血等集中在某些地区高发。由于各地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不同,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出生缺陷多发病种及其主要发生原因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从自身实际能力出发,尽最大努力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各地可以从试点开始做起,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3.坚持科学指导。预防出生缺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全世界出生缺陷发生病种繁多,原因复杂,有单基因遗传病、多基因遗传病、染色体疾病等,70%以上病因不清,预防方法有待研究。出生缺陷发生与遗传因素、环境污染、营养素缺乏、不良生活习惯等多种原因有关。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复杂,地区差异很大。各地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制定有针对性的一级预防方案,科学地普及预防知识,正确地进行咨询指导,要坚持在专家指导下开展工作。

4.坚持社会效益。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是造福亿万人民群众的公益性事业。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精心策划、稳步实施。在工作中要按照自愿、知情、公平、保密的要求,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尽量减少群众负担,不能以此作为盈利手段。

三、"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在全国形成以乡镇和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主体,县(市、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枢纽,以国家和省(区、市)、市(地)计划生育科研院所(技术指导中心)为依托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网络。

(二)在全国广泛开展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做好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活动,提高育龄群众优生优育的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

(三)组织有关科研院所研究制定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开发一级预防技术和孕前检测试剂,尽快用于基层工作,推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深入顺利开展。

(四)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建立出生缺陷数据库,研制出生缺陷预防工作软件,研究编撰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指南,编写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培训教材和普及读物。

(五)组织开展出生缺陷致病因素流行病学调查研究。

四、工作内容

(一)宣传倡导。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网络优势,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群众活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预防意识,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健康促进。通过健康教育,引导待孕、已孕夫妇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远离宠物,适量运动等,培养健康行为,保证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

(三)优生咨询。咨询医师或从事医学遗传的专业人员对前来咨询的服务对象应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帮助服务对象选择相应对策。注意服务对象的心理状态,给予必要的疏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其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严格保密;开展与出生缺陷相关的筛查、诊断检查及预防,应做到知情同意。

(四)高危人群指导。高危人群是指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主要包括:夫妇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者,曾生育遗传病患儿、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儿的夫妇,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35岁以上准备怀孕的妇女,长期接触高危环境因素的育龄男女等。各地可以"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审批"工作为切入点,发现遗传性疾病高危人群。 对高危人群要重点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工作。组织参加预防出生缺陷知识讲座,重点进行孕前指导,提供婚育咨询,组织专家进行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组织开展孕前预防出生缺陷实验室筛查和孕期重点监控。有条件的地方要建好高危人群数据库,将高危人群家族史、遗传病史、既往病史、生育史及生活、工作环境中风险因素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及时存入数据库,以便提供相关服务。

(五)孕前实验室筛查。待孕妇女可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在孕前知情同意科学选择相应的实验室筛查。如孕前可筛查风疹病毒和巨细胞病毒的IgG抗体,特定人群可根据情况进行弓形体、单纯疱疹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相应实验室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相关实验室筛查时,应当选择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检验设备和检测试剂,按照实验室检测标准严格规范操作。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科学指导,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六)营养素补充。均衡营养、合理膳食是胎儿健康发育的必要条件。缺乏叶酸、碘、铁、钙等营养素及微量元素的妇女,可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科学地予以补充,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五 、职责分工

(一)国家人口计生委负责本系统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组织实施,下发工作总体指导意见,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工作效果,推广典型经验,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省、市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和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总结推广经验,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二)国家级相关科研机构参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科学研究工作,协助制定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省、市两级计划生育科研机构和技术指导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本地区出生缺陷发生情况、致病原因,协助指导基层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帮助基层诊断疑难病例、提出转诊意见等。

(三)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本省(区、市)计划安排,制定本地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收集、整理并上报本地的出生缺陷发生状况,开展本地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技术工作,为育龄群众提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高危人群信息库,做好针对性的预防工作。

六 、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把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主动与教育、科技、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广电、残联、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定期联系沟通,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相得益彰的运行机制,共同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做出贡献。

(三)培训队伍,提高能力。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难度大,科学技术性强,需要有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服务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要组织多学科共同参与的专家队伍,分级开展生殖健康、孕期保健、胎儿医学、围产医学和遗传医学基础知识培训,加强生命伦理学和医学伦理学基本知识的培训,整体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要培养综合素质好、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有高度责任心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要组织一系列专项培训,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理念,提高专业技能,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承担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高素质队伍。

(四)依靠专家,严格把关。成立由多学科专家共同组成的专家指导组,负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在有工作基础和技术优势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设立国家人口计生委病残儿技术鉴定中心,负责开展疑难遗传性疾病技术鉴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专家指导下对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建立孕育档案,自妊娠确定时起,记录孕期接受的干预、妊娠结局(妊娠终止和分娩)、新生儿检查、筛查以及学龄前涉及出生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情况;记录对异常婴幼儿组织的医学鉴定结果,采集出生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全人群资料,并报国家数据库。

(五)加大投入,保障实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需要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技术装备。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列入财政预算,落实经费投入,专款专用,确保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篇: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双滦区)

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冀卫发﹝2015﹞3号)文件精神和市人口计生委工作要求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总体要求,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的工作模式和有效措施,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全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人本管理理念,不断满足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的需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加强服务实现管理目标。

2.统筹推进。全区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各方优势,加强人口计生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和信息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3.重点突破。全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目标、任务和工作规划,在领导体制、综合决策、居住证管理、社区登记、信息共享、投入保障、服务网络、服务拓展、城乡统筹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创新,推动试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区卫生部门负责为在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或有常住趋势的流动人口建立统

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应当及时更新。到2020年,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

(二)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区计生部门、卫生部门要督导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厂矿、单位和学校等主要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资料发放点,每年定期开展基本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宣传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关爱流动人口健康义诊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引导流动人口更好地接受服务。

(三)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区卫生部门要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设立临时接种点等适宜方式,为流动适龄儿童及时建卡、接种。每年集中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对漏种儿童及时补种。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到2020年,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

(四)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区卫生部门要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救治工作。推动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流动人口居住环境。到2020年,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

(五)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区卫生部门要为辖区内居住满6个月的流动孕产妇和居住满3个月的流动或有常住趋势的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建立统一的保健管理档案。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强化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叶酸补服、流动孕产妇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筛查、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完善0-6岁流动儿童家庭访视、定期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等儿童保健服务。加强流动孕产妇及新生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六)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区计生部门要继续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服务项目,重点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为流动育龄人口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及健康指导服务。继续实行“三个纳入”,即把流动人口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纳入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纳入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救助范围。到202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覆盖率达到95%,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七)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区卫生部门、计生部门要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探索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流动人口的措施和路径,依托覆盖城乡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创新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有新突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全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特别是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注重卫生计生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区财政要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标准,认真研究和确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开支,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范围予以保障,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与需求相适应。

(二)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要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基线调查,做好本地流动人口数据,特别是流动育龄妇女、孕产妇、0-6岁儿童等重点人群数据的清理核查工作,掌握本地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现状,为做好试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调动社会力量,创新服务模式。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社会协同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有序推进政府卫生计生服务,基本形成高效配置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资源的服务体系和供给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四)强化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工作要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确保均等化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附:双滦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双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双滦区卫生局

双滦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双滦区民政局

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滦区财政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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