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2022-08-14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灾后重建方案

“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

损毁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7月16日至25日,我省先后两次出现大范围、长历时、高强度降雨过程,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多种次生灾害,造成大量农村民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为了切实做好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坚持“政府指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力争入冬前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一是坚持自力更生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受灾群众是住房恢复重建的主体,在自力更生、自筹资金的基础上,各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财政给予贴息支持。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对口支援和捐赠活动,援助受灾地区搞好恢复重建。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择优房型、提高质量的原则。从各地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布局,坚决避开洪水、断层、泥石流和滑坡等危险区。提倡采用建设部门推荐的设计图纸,提高住房质量。

三是坚持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建设、生态移民搬迁、扶贫移民搬迁以及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重建户进入城镇,既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促进城镇化建设。

四是坚持分类施救、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对重灾区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受灾群众的实际,实施分类救助,保障救助重点。

五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严格执行政策,加强民主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二、补助政策

(一)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需要重建的重灾户,每户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省、市、县按照5︰3︰2的比例再补助1万元。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县级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对居住在深山半坡、狭窄深沟、低洼地、河道(滩)旁、滑坡点等危险地带但房屋并未受损的农户,由国土部门牵头,进行科学规划,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搬迁,不列入此次灾后重建补助范围。

(二)一般损坏房屋需要维修加固的受灾户,每户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省、市、县再补助100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500元。

(三)对房屋倒塌的“五保户”和“三孤”人员,原则上不再重新建房,由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补助资金下拨敬老院。

三、扶持措施

(一)金融机构开设农村受灾群众建房贷款业务,省财政安排资金,给予3年贴息支持。

(二)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开发办、省物价局等部门从各自职责出发,出台优惠政策,支持灾后重建。

(三)组织西安、榆林等灾情较轻、财力较好的市以及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陕企业、中省金融机构,对口支援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白河县,商洛市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汉中市镇巴县、宁强县、勉县等11个重灾县(区)开展恢复重建,每个县援助2000-3000万元,对农村低保户、低收入户和“三无”户建房每户再补助1万元。西安市、榆林市各对口支援1个县,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陕企业对口支援8个县,中、省金融机构对口支援1个县。

(四)广泛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捐赠资金全部用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陕南三市募集的捐赠资金由各市安排使用,其他各市募集的捐赠资金全部上解省救灾募捐办公室,由省救灾和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使用。省红十字会和省慈善协会接收的捐赠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根据全省救灾工作需要和灾后重建规划,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统筹安排使用。

四、重建时限

农村受灾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从2010年8月启动实施,力争在201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规模较大的集中重建必须在2011年5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机构

成立省“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民政厅厅长曹莉莉同志任组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保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许龙发同志任副组长,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开发办、省金融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由李保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抽调必要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省民政厅职责:核实因灾倒塌和损坏房屋数量;指导督促市县搞好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提出中、省农村民房重建资金和捐赠资金分配意见,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省发改委职责: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生态移民搬迁项目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的衔接工作。

省财政厅职责:及时下拨各类重建资金;会同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办等单位,统筹安排生态移民搬迁、扶贫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

省国土资源厅职责:搞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牵头制订陕南山区移民搬迁总体规划,保障灾区民房重建用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责:负责灾区民房重建和集中安置点规划选址,加强建材和建筑质量监管,协调解决施工队伍及建材供应等。

省卫生厅职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搞好集中重建点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规划建设。

省国资委职责:组织协调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陕企业开展对口支援。

省金融办职责:协调组织中、省金融机构开展对口支援。

六、组织实施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市、县民政部门对倒塌、损坏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需要重建和维修加固的房屋数量,建立台帐,为实施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二)核定对象,落实到户。严格按照受灾群众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监督委员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县(区)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实行“三榜”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三)制订规划,细化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抗震设防标准制订重建方案,新建住房均采用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确保符合避灾、防灾、抗灾要求。对集中重建点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同步规划实施。各市、县受灾民房恢复重建方案于8月底前完成,上报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四)分级负责,落实责任。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人。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民政、规划、城建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及时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确保按时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第二篇:乡村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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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5 k j.oM文

章 来

在今年“6.21”特大洪水灾害中,瓦厂村委太山屯遭受了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影响,需要异地搬迁重建新村。为使该屯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建设好,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太山屯的基本情况

太山屯是瓦厂村民委比较贫困的自然屯之一,距乡政府所在地约15公里,全屯共44户,199人,耕地面积80亩,山林面积1800亩。该屯群众的经济收入以八角、杉木、药材为主。灾情发生后,乡党委、政府及时组织人员驻村入户帮助群众做好生产自救工作,并于7月初派出6名乡干部组成工作组到该屯境内进行考察,选好了异地搬迁的新址。自我乡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开始至今,该屯群众参与家园重建的积极性非常高,通过肩挑、手锄、马驮平整好了建房基地。每天参与劳动的群众达100人以上。目前,该屯的建设已投入资金7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24万元,社会捐款6万元,群众自筹40万元。

二、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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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的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的“突出抓好农村道路、水利、能源、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扩大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要求,灾民新村建设要在2005年12月20日前全部竣工,结合我乡实际,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5年7月15日至7月31日),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有5项:(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召开乡、村级动员会议;(3)做好新村选址;(4)制定工作方案;(5)做好规划、设计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7月31日至12月10日),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有8项:(1)组织群众平整新地;(2)组织群众开好公路;(3)联系老板把施工机械抬到工地;(4)组织群众到山外拉建房水泥;(5)组织群众挖好建房地基;(6)组织群众搬运水泥砖;(7)安装水电;(8)其他设施完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有4项:(1)完善各种材料并归档;(2)动员灾民入住;(3)迎接检查验收;(4)总结。

四、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灾民新村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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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直各单位(部门)要深入村屯,建立帮扶对子,切实为灾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确保太山屯新村建设健康有序开展。

(二)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乡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以建设太山屯新村的成效来检验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要把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穿于新村建设工作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屯、深入群众、深入建设第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夯实为灾民服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乡党委、政府将抽调一批人员具体负责宣传发动工作。采用板报、标语、横幅、山歌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发动,教育群众,使 太山屯受灾情况和建设情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引导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新村建设中去。同时,还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形成人人关心新村建设,各方支持新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部门协作,齐心协力。

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群众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好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矛盾,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要根据本乡实际,负责组织灾民对新建地的规划和测量工作,并对在建设中的手续一律给予和简化,乡水厂要积极与上级联系,实地寻找灾民新村的人饮水源源头,并做好管道的安装工作,乡供电所要及时帮助该屯架设高压线到新建地,确保新村能用上电。通过部门协作,达到共同服务于灾民,服务于灾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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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理规划,整体推进。

对架山屯新农村的建设,要进行合理安排,各类建设项目要认真选址,统一规划,布局合理,严格建设标准,加强施工和质量监管,确保建设安全和质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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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灾后恢复林业生产重建规划方案

受高空稳定的西南气流和北方冷空气不断补充南下的共同影响,今年1月中下旬以来,我县高海拔山区遭遇了罕见的持续低温冻雨或雨夹雪天气,等乡镇林木及毛竹因受冰雪重压,不同程度出现断梢、倒伏等现象,林业基层单位基础设施破坏严重。为尽快恢复生产,结合本县实际,特提出如下重建规划方案:

一、林业受灾情况

经调查核实,截止 月 日,全县林业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亿元。其中:全县受损林木面积 万亩,林木及竹林直接经济损失达 亿元(人工商品林受灾 万亩,损失 万元;天然林受灾 万亩,损失 万元;毛竹林受灾 2万亩,损失 万元;受灾苗木 亩,损失 万元)。竹山便道、林区公路及林业基层单位基础设施受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二、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目标

灾后恢复林业生产的总体目标是:落实措施,强化责任,积极自救,尽快恢复,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到2008年 月底前完成受损毛竹的清理,2008年 月底前完成受损林木的规划采伐,2009年 月底前完成受灾林分的营造林及补植工作,2008年月底前完成水、电、路等林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2009年 月底前完成林业基层单位的房屋重建。

三、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设任务和内容

1、 。

裂毛竹,由竹农申请,林业部门及时、直接办理采伐许可证;对清理出山的受灾毛竹销售给本县加工企业外,林业部门积极协助竹农联系外销渠道;对毛竹林中的受损散生木优先给予安排采伐。

受灾人工商品林恢复生产技术措施。对受灾程度(即主干断裂植株占总株数的比重)在60%以上的林分,经受灾林木处置鉴定工作组确认后,允许由林权单位申请进行皆伐,并在2009年6月底前进行人工造林;对受灾程度(即主干断裂植株占总株数的比重)50%以下的林分只安排对被折木和压倒木进行采伐,局部采取补植措施。

受灾天然林恢复生产技术措施。对以针叶树种占优势的天然商品林,参照受灾人工商品林标准执行;对以阔叶树种占优势的天然商品林,原则上不安排采伐,确因受灾特别严重的,经核实后可安排只对被折木和压倒木进行采伐清理,伐后要及时组织人工造林更新;对采伐后不易恢复成林的高海拔地区、岩石裸露或立地条件恶劣的地区严禁采伐,采取自然生长、自然恢复。

受灾生态公益林恢复生产技术措施。对局部受灾面积较大且受灾严重的,由林权单位组织人工造林更新;各乡(镇)、受灾村、林业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机制,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禁群众进入生态公益林区清理受损林木,决不允许出现哄抢林木的行为。

(二)森林病虫害监测与防治

这次雨雪冰冻灾害极大地降低了林分自身抵御林业有害生物灾的能力,灾后引发严重林业有害生物的灾害的几率极高,因此要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马尾松毛虫、天牛、竹蝗、毛竹枯梢病等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一是对受灾严重的林区投入人力物力加强监测。二是积极组织力量及时清理松枯死木和枯死毛竹。三是在4月初前完成马尾松毛虫的春防工作,5月初起做好毛竹竹蝗虫情调查,及时喷杀竹蝗跳蝻和熏杀竹蝗成虫。四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早做好防治资金和药剂、药械等应急防控物资储备。

(三)森林防火措施

此次的冰雪灾害,造成林区枯枝杂草等易燃物比以往任何年份都多,再加上气温回升很快,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了一种紧急临战状态。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要着重做好:一是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和火源管理。禁止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的一切野外用火,要特别加强老人、小孩和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管理工作,严防烧香祭祖和生产、生活用火引发山火。二是因受灾需重新造林的,尽可能在短期内进行毁损木竹清理后重新整地造林,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对因灾受损的森林防火设施如了望台、防火林带、通讯设备等及时进行恢复重建。四是做好护林防火检查。对野外用火和巡山护林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七、灾后恢复重建的优惠政策

1、根据受灾情况,对受灾林木优先安排采伐指标,由林业部门向上级争取灾害林木采伐专项指标,实行指标单列。

2、对因受灾需要补植的生态公益林,由林权单位组织实施,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亩180元补助(零星补植的按每100株折1亩计算)。

3、对因受灾较重需皆伐的商品林山场进行人工更新造林的,新植针叶林的每亩给予补助60元;新植针阔混交林的(新植阔叶树种≥30%),给予每亩补助100元;新植阔叶林的(新植阔叶树种≥60%),给予每亩补助140元。中度受灾只进行部分补植的,给予每亩补助30元(按每100株折1亩计算)。对实施杉木人工促进更新的,且业主采取锄草、培土、除萌措施的,给予每亩补助15元。

4、对已实施集约经营措施的竹业发展重点村竹林遭受重度灾害的,由竹农在2008年3月份前清理毛竹并培土、施肥后,给予每亩补助40元;对未实施集约经营措施的竹业发展重点村或不属于竹业发展重点村的竹林受灾的,根据竹农申请,经林业部门查验后,优先列入竹业发展重点村,享受竹业发展重点村相同的优惠政策。

5、对需要采伐的受损毛竹,免收林业“两金”和规划设计费。对需要采伐的受损商品林木,免收规划设计费,并取消源头收费,林业“两金”按实际出材口径征收,枝桠材在销售时按原计征价格减半征收,木材检尺费在检尺时逐车查验收取。

6、鼓励本县木材加工企业收购受灾商品木材,木材加工企业不得压价收购,确保林农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林业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贴息贷款补充加工企业收购资金。

第四篇:2561+ 2020年灾后重建因灾倒房重建工作方案

2561+

2020年灾后重建因灾倒房重建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科学规划,精心组织。

(一)坚持分类施救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倒房重建坚持户主自愿,不搞一刀切和强迫命令,以因灾倒损居民住房家庭自建为主,以政府救助、政策优惠、社会捐助、亲邻互助、村组帮工帮料、区直单位对口帮扶为辅。政府补助资金根据受灾群众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实施分类救助,对五保户、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重点救助。

(二)坚持当前需要和长远减灾相结合。倒房重建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充分考虑灾区群众的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房,结构形式应为砖混结构为主,要注重质量。重建规划必须有利于防灾减灾,做到科学选址,新建房屋必须避开蓄洪区、低洼地带、断层、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域。

(三)坚持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要充分尊重受灾群众的意愿,根据各地实际,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统筹安排建房资金,采取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两种方式来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同时,鼓励倒房重建户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闲置住房。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相结合。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实行张榜公布,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目标任务

xxxx年xx月xx日以前,全区农村因灾倒塌的居民住房全部恢复重建,损坏需修缮的居民住房全部修缮完工。春节前倒损居民住房户全部住进重建或修缮的安全房屋。

三、补助对象

xxxx年以来,凡正在居住使用的唯一住房因自然灾害倒塌或毁损需要重建的困难家庭,均列为恢复重建对象。恢复重建的重点对象为农村居民因灾住房全部倒塌户,尤其是全倒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户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x、受灾前已经另外建有住房或已购买住房,旧房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的;

x、老年人住房倒损而其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条件较好的;

x、举家外迁居住常年不归,住房年久失管、失修因灾倒损,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

x、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因灾倒损的;

x、已经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不重复享受因灾倒房补助。

四、补助标准

对已纳入倒损房重建救助对象的应根据其家庭成员结构、经济收入、身体状况等进行分类。坚持按标准面积实施救助。一类对象:主要包括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孤儿户。原则上救助住房面积控制在xx平方米,每平方米按xxx元补助。二类对象:主要包括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一级、二级重度伤残或因灾死亡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患有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救助住房面积原则上按x-x人控制在xx平方米,x-x人控制在xx平方米,x人以上控制在xx平方米;救助标准为每平方米xxx元。三类对象:主要包括除上述一、二类对象以外的其他倒房住户恢复重建存在困难的家庭等。其救助住房面积与二类一样,救助标准为每平方米xxx元。因灾损房修缮所需要资金xxxx元以上的,按每户分别不低于xxxx元,xxxx元,xxxx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所需资金由区政府组织区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等单位统筹解决。住建办每户补助不少于xxxx元。

五、实施步骤

(一)核实对象阶段(x月xx日-x月xx日)。由各乡镇会同各驻村抗灾工作组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全区因灾倒房情况进行核查,摸清底数,按程序对拟救助的恢复重建家庭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建房对象姓名、对象类型、家庭人口、倒房时间、倒房结构面积等,经乡镇审核后按“一户一档”建立台帐档案,区民政局对各乡镇建房对象复核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区政府制订恢复重建方案,明确救助标准。乡镇与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倒损住房户签订恢复重建协议书,督促组织施工,确保xx月底全部完成。

(三)检查验收(xx月xx日-xx日)。由区政府组织区民政、财政、住建、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恢复重建资金、建房质量、政策落实及竣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成立x区因灾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重建工作,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国土、住建、扶贫办、发改等部门配合。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灾民倒房重建对象的摸底、核查、建档、审批以及编制工作方案和制定资金拨付计划等工作。国土分局负责搞好重建的选址和土地安排,防止在易灾地带重建住房。区财政局负责建房资金的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因灾倒损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给予补助。区发改局负责将恢复重建纳入农村发展整体规划,与小城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区扶贫办负责按规定标准和程序优先将倒损居民住房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相关保险公司要做好定审理赔,及时赔付到位。乡(镇)、村要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分片包干,将恢复重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区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帮助解决灾民建房的实际困难。

(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户报、村评、乡审、县批”的核定程序确定救助对象,通过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接受群众监督。按“政府救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部门帮扶一点,政策减免一点,农户自筹一点,亲友帮助一点,保险理赔一点”的办法,积极为倒房户多方筹措资金。补助资金按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发放。要加强对恢复重建救助资金的监管。重建补助资金要全部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不得从中提取任何工作费用和管理费用。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区因灾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倒计时督导、“销号式”管理,对资金、质量和工作进度三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要严肃纪律,杜绝弄虚作假、挤占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行为发生,对恢复重建救助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x月xx日起,区政府督查室将对恢复重建工作进行督办,每半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办;xx月上旬,对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各乡镇要严把新建房屋选址关,要立足于防灾减灾,加强对宅基地地质情况勘测,严禁侵占河道建房,严禁在河边库下建房,严禁开山切坡建房,严禁在地质灾害点威胁范围内建房。国土部门在宅基地审批时,要严格把关,确保安全。

第五篇:佐龙乡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1

灾后重建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尽快帮助倒房户重建家园,修复水毁工程,恢复农业生产,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任务,根据 ××××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认真落实。

一、受灾情况

“6〃20”特大洪涝灾害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深,给全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据统计,此次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94万元,其中:农业损失1355万元,水利工程损失231万元,公路交通损失500多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09.3万元。

二、重建基本原则

1、“先急后缓、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灾后重建既要立足当前,全力以赴保民生、保生产、保交通、保安全、保稳定;又要着眼长远,根据此次灾害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十二五”规划做好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中长远建设规划。对水毁水利设施,优先安排修复灌溉渠系、决口(损毁)河堤、电排灌设施,必须在7月下旬前全面完工,确保二晚灌溉需要。对水毁公路、桥涵,先清除塌方、修建便道,在7月中旬确保畅通;对暂时不能修复的路段,做好警示标志,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对水毁房屋,优先支持因灾倒房户中的困难户先建房。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灾后重建体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辖区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力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灾后重建工作。

3、“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社会资助”的工作原则。灾后重建工作由政府主导,同时,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动员受灾群众主动参与,

形成灾后重建工作合力。

三、重建资金及筹资方式

1、水毁公路修复资金。省道重修:资金由县公路局负责立项筹措。县道重建:通过向上争资和县财政解决,其中县财政按2万元/公里配套。乡道由各乡镇负责修复,村道由所在村委会负责修复,修复资金由乡、村自筹,县财政按修复工程款的20%予以补助。乡村桥梁重建:由交通部门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争取列入危桥改建计划,县财政按52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缺口资金由乡村负责筹集。

2、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资金。千亩及千亩以下圩堤决口封堵,国营渠系配套水毁工程、塘坝工程、机电泵站以及安全饮水管网工程修复资金,由县财政按修复工程款的30%予以补助,不足部分通过向上争资、乡镇水费、群众自筹解决。

3、倒房户房屋重建资金。重建资金以建房户自筹为主,辅之以政府救助、政策减免、保险理赔、社会捐赠、结对帮扶等措施。

4、农业恢复生产资金。以农民自筹资金为主,农业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种子、化肥等物资按灾情及时下拨。对因灾造成绝收、冲毁水田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视情况给予生活救助,并对修复重建工程给予适当补助。

5、林业基础设施修复和林木补植补造资金。林业基础设施修复资金由林业部门解决,林木补植补造资金由造林主体自筹。

6、中小学校校舍等修复资金。以向上争资为主,以社会捐助、学校自筹为辅。

四、重建安排

(一)倒房户住房重建安排

1、建房范围:凡今年6月14日后因灾住房全倒塌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全部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由敬老院安置;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或其

他灾民户中的全倒房对象,要求重建,以民政部门调查核实数据为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原则上实行就地建设。因灾造成损坏不能继续居住的高危房,可纳入灾民建房规划,修缮后可以继续居住的房屋,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缮,确保居住安全。

2、重建资金补助标准和优惠政策

(1)政府救助标准

①主体住房因灾全倒户重建后经费救助标准:低保受灾户按每户20000元、普通受灾户按每户15000元的标准由政府救助。

②现居住房虽未倒塌,但受山体滑坡或洪水围困威胁,急需搬迁的农户建房,结合整村推进工程,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地点,异地搬迁重建后救助标准:按每户4000元的标准由政府救助。

下列情况暂不列入今年政府资金扶持建房范围:1998年以来已经受过政府资助新建住房或改造过住房且该房让给其他人(包括子女)居住,本人却住在原危房中,今年危房因灾倒塌的;儿子有新房,父母住在老房里,而今年老房因灾全倒的;已举家外出打工常年不返,且目前仍然在外打工的。

(2)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费、宅基地使用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建筑企业的建安营业税、建筑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工商税、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工本费、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工本费、土地使用证费、育林基金、木材砍伐审批手续费等涉及到灾民建房的收费项目,凭乡镇政府证明一律减免,只收取工本费。

(二)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安排

1、立即着手抓二晚生产。要及早谋划安排二晚补种工作,做到早稻损失晚稻补。要加强组织调度,千方百计扩大二晚面积,对因灾冲毁的水田要及时清淤整修,确保所有能种上二晚的耕地都要种上二晚。对不

能栽插二晚的耕地,要及时引导农民改种大豆、花生等经济作物,做到水稻损失旱作补。

2、强化早稻田间管理。要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指导农民做好早稻冲洗、排水、露田、通风,千方百计提高早稻结实率,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3、做好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乡兽医站要指导养殖场(户)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要求,对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处理,对圈舍及周围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4、扩大蔬菜生产。要加快整修蔬菜大棚灌溉等设施,合理安排蔬菜茬口,尽快抢种补播速生叶菜,争取尽快上市,并做好品种结构调整,保障蔬菜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5、抓好“一大四小”工程管护和补植、补造。要抓紧时间对通道绿化树木进行扶正、培土工作,对死树要及时清理并补植桉树容器苗;对被洪水冲失的新造林地,要及时督促造林主体组织清理平整山场,在今冬明春进行全面补植。

五、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灾后重建工作的任务重、时间紧、情况复杂。各级领导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做好打硬仗的准备。各村要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工和责任,实行包干责任制。乡将集合县里统一安排,每村组建安排一个灾后重建工作组,用一个月时间分赴各村组织指导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能迅速落实到位,确保灾后重建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二要加强管理,严格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所有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专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挤占、挪用,确保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救灾资金、物资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水毁工程的修复建设工程要按规范程序运作,并

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能低于工程价款预算总额的30%;要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增强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重建工程成为示范工程、廉洁工程。要严肃纪律,对冒领、挤占、挪用、截留救灾资金、物资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要加强督查,确保灾后重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灾后重建中不等不靠、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肯定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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