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论文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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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论文 篇1:

后危机时代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新特点

摘 要:世界经济进入后危机时代,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新的特点: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加剧;贸易保护范围更加宽泛;绿色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贸易保护主体的区域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关键词:后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新特点

据英国智库经济政策研究中心(CEPR)的“世界贸易预警(World Trade Alert)”项目监测,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有40%的贸易保护措施是针对中国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日益加剧。 尽管当今世界经济已经进入后危机时代,但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依然盛行。相对危机前,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诸多的新特点。

一、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加剧

由于欧债危机引起的欧元大幅度贬值,中国的出口产品在欧盟地区的竞争力被削弱,中国对欧盟的出口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减少。与此同时,欧债危机使得欧盟各成员国的经济增长承受巨大的压力,相对危机前,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加剧。

以2012年前8个月为例,欧盟新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3起,包括10起反倾销和3起反补贴。在13起新立案件中有4起针对中国产品,约占案件总数的1/3。3起新发起的反补贴案件中有2起涉及中国产品。2011年和2010年欧盟新立案件数量分别为18起和21起,其中针对中国产品的案件分别为10起和8起。此外,欧盟对从中国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范围也在逐渐扩大。在欧盟RASFF每周的通报中,中国出口到欧盟地区的产品通常占欧盟通报总数的较大百分比。

近年来,欧盟对华贸易保护有从“反倾销”向“反补贴”为主的过渡趋势。欧盟此前更多采用“反倾销”措施打击中国产品竞争力。由于不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在判定中国商品是否以低于成本价在其境内倾销时,不是以某类产品在中国国内的价格为参照,而是以其他类似国家同类产品的价格为参照。因此,欧盟对华“反倾销”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对欧盟来说是非常方便使用的一项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但2016年将至,根据中国入世的承诺,届时,15年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将予以取消。“反倾销”的调查中,将不能以替代国的价格作为参考的依据,在此背景下,欧盟对华贸易保护主义重视“反补贴”调查,往往将中国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与政府的补贴联系起来,肇始于2012年的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就是一个明显的事例。

二、贸易保护的范围宽泛化

进入后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除了传统领域外,主要是陷入结构性危机的产业,贸易保护的范围更加宽泛。只要本国产业受到威胁,都会实行一定的贸易保护措施。

(一)贸易保护再次转向“夕阳”产业

以钢铁这一“夕阳”产业为例。2009年9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石油用钢管征收10.9%—30.69%不等的临时反补贴税。而近些年来,美国对中国出口的钢铁提出了近20起双反调查申请。美国对我国钢铁行业的一再打击,使得国内许多钢铁行业受挫,很多钢铁企业放弃了美国市场,中国对美国的钢铁出口也逐渐减少。

纺织业也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灾区。为抵制中国纺织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西方国采取不同的手段对本国纺织业进行保护,中国纺织品遭受到更多的反倾销调查,西方各国纷纷呼吁国民购买本国纺织品,或是提高关税,或是统一由政府采购,建立地区性贸易保护区等等。中国纺织企业也因此受到重创。据统计,在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倒闭的有1万多家,这些纺织服装企业也是以对外出口的为主。如中国的蚕丝2012年2月份出口21 125 819吨,3月出口18 115 763吨,4月份出口8 916 121吨,出口量呈现逐月下降的趋势。

(二)贸易保护涉及到更多的新领域

除了传统领域,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向高技术等新领域扩张。 2010年6月30日,欧盟对中国数据卡发起反倾销及保障措施调查,涉案金额约41亿美元。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到250%的反倾销税。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则始于2012年7月以德国Solar World为首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妥协方案,届时反倾销平均税率将升至47.6%。庆幸的是,经过两个多月的激烈博弈,中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最终以中方94家光伏企业作出“价格承诺”而避免了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的局面。

三、绿色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

随着多边贸易协定下各国关税的减让,反倾销、反补贴等常用的非关税壁垒已经成为了各国普遍实施的贸易保护手段。进入“后危机时代”后,“碳关税”等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在贸易保护手段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绿色贸易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烦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制度,以及征收环境进口税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进入后危机时代,西方发达国家频繁使用绿色壁垒以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出口。美国在2009年6月提出的“碳关税”如果全面实施,中国等发展重国家将处于极其不利的局面。欧盟也同样以环境保护借口,频频对华施压。2012年5月15日,欧盟对中国的航空公司再次发出警告,中国航空公司如果在6月中旬前拒绝透露2011年的碳排放量数据,欧盟将对相关航空公司采取惩罚措施。这是欧美发达国家以“碳关税”和气候变化问题为筹码,向我国发起的又一轮施压。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称,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中国制造”可能将面对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可能下滑21%。

技术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类,它以技术为支撑条件,即商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检验程序以及包装、规格和标签标准等,提高对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保障国家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的目的。根据2012年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的一项调查显示,24%的企业认为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对企业出口影响最大的因素;56%的企业将技术性贸易壁垒列为位列前3位的影响企业出口的重要因素。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中国因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长。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统计显示,我国有多达60%的家电出口企业遭遇过国外技术壁垒,每年由此造成的直接和潜在的经济损失约500亿美元,超过年出口总额的25%。

四、贸易保护主体区域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

由于在多边贸易协定中屡屡受挫,美国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重视双边贸易协定和地区经济贸易集团的建设。后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向区域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随着国际经济竞争的日益加剧和竞争优势的丧失,一些国家纷纷结成各式各样的经济贸易组织,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加强。在此背景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再以国家贸易壁垒为基础,而趋向区域性贸易壁垒,即由一国贸易保护演变为区域性贸易保护。众所周知,区域化和集团组织具有天然的排他性和贸易保护性,组建区域性经贸集团一方面可以实行内部自由贸易以促进内部经贸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外构筑贸易壁垒,抵制贸易对手的入侵,保护成员国的市场。同时,可以凭借组建经贸集团力量抗衡和抵制外部国家的报复与竞争。在当今世界上,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安第斯条约组织,东盟、西非共同体等经贸集团遍布全球。2013年,美国政府正式启动“美欧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将建立超过全球GDP40%的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而另一项重大贸易协定正蓄势待发,这就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它将美国与亚太地区几个最活跃的经济体联合在一起,这其中包括新加坡、澳大利亚、越南和日本。 它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在内部实行自由贸易而对外实行严格的保护,从而严重削弱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给区外国家产品的进入设立了很高的贸易壁垒。

结语

后危机时代,西方各国为了尽快从经济衰退的泥潭中摆脱出来,同时面临中国等新兴国家产品激烈竞争时,贸易保护主义成为了它们的一个必然的选项。然而,各种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只不过是“新瓶装老酒”,以“公平贸易”为借口,来保护本国的市场。

参考文献:

[1] 范兆斌,苏晓艳.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7,(1):15.

[2] 刘旭.“十二五”时期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发展趋势及其对中国的影响[J].国际贸易,2012,(1):18.

[3] 张琳.2013年美国贸易评估报告评析[J].国际经济合作,2013,(5):36.

[责任编辑 柯 黎]

作者:李国

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论文 篇2:

论当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摘 要:为了维持在经济世界毫无争议的霸权地位,同时打压中国、巴西、东盟等新兴势力,美国在国际金融贸易中坚决地打“贸易保护牌”。在国际对华投资日益增长的今天,中国便成为了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为了应对当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减少其对中国的负面影响,需要了解并认识当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形式及特点,找到合适的应对策略,使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关键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中国经济;影响;对策

一、目前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

1.背景。贸易保护主义,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限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至今的三十余年里,中国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实现了人民生活由温饱不足向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赢得了中国在国际经济社会影响力和地位的大幅度提升。中国的经济社会面貌也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经济到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蜕变,形成了从沿海到沿江沿边,从东部到中西部区域梯次开放的格局。

在中国高速发展的同时,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形势也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美国政府自二战以来的霸权地位岌岌可危,全球性的经济危机让负债累累的美国经济风雨飘摇,奥巴马政府激进的将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恶果迁怒于中国,甚至幼稚的认为起源于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危机缘起于中国。为了维持在经济世界毫无争议的霸权地位,同时打压中国、巴西、东盟等新兴势力,美国在国际金融贸易中坚决地打“贸易保护牌”。自2010年以来,原本一度缓和的中美关系再度紧张,从最初的借“谷歌事件”推崇互联网自由,到不顾中方反对多次向台军售,奥巴马政府会见达赖,到如今在中日钓鱼岛事件上过于“暧昧”的态度,都使得中美关系遭遇“寒流”[2]。

2.产生的原因。各国在从事贸易活动的时候,始终会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制定各项制度与措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总体来看,导致一国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因素主要有两点:(1)国内因素。在经济危机爆发时,美国的国内经济环境恶化,政治环境中存在较多的不稳定因素,这会促使该国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在经济萧条时,消费者当期收入和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预期收入都会下降,因此会减少当期的消费支出。投资者对经济前景具有消极的判断,因此会减少投资[3]。另外,疲软的国内市场还要受到国外进口产品的挑战。因此,在经济萧条时期,一国贸易政策的重点往往是保护本国市场,运用各种手段把其他国家的产品和劳务拒之门外[4]。这种封闭国门,拒绝进口的贸易保护政策跟帝国主义“以邻为壑”转嫁经济危机的政策是如出一辙,都阻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2)国外因素。美国采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会诱发其贸易合作的国家或地区采取相应的贸易保护策略。在国际贸易中,如果各国约定都采取自由贸易政策,这无疑会使各国的利益都实现最大化。但是,如果一国不遵守约定,采取了贸易保护策略,其他国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也会采取相应的贸易保护策略,其结果是各国都没有实现利益最大化,陷入了“囚徒困境”[3]。欧美各国竞相采取贸易保护措施让原本萧条的世界经济更加冷清。

二、贸易保护主义的形式与特点

1.形式。一国(或地区)政府实施或支持实施的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中国采取了贸易保护措施:(1)违反或不履行该国(或地区)与中国共同参与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中国签定的双边贸易协定;(2)对中国产品或服务进入该国(或地区)市场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市场存在或潜在存在不合理的限制或阻碍;(3)对中国产品或服务在该国(或地区)市场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市场的竞争力存在或潜在存在不合理的损害。

2.特点。(1)主要贸易保护手段由关税转到非关税措施。一系列的国际贸易与关税谈判中形成的决议,大大降低了关税总水平,于是各国转而采取非关税措施来推行保护主义政策[5]。这些措施灵活、隐蔽、限制性强,世界贸易总额一半以上受到各种非关税限制。 (2)保护政策对产品的针对性越来越强。如贸易保护政策对工业品的限制减少和降低,但其对本国农产品的保护却极少松动,另外,其对工业品中不同商品的限制也有很大差别。(3)贸易壁垒的门槛越来越高。贸易保护措施中对其他国家产品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国必须不断提高进口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指标和要求。

三、当前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应对的策略

1.影响。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新贸易保护主义有趋于严重之势。在一些欧美国家,甚至出现“只买本国货”、“只裁外国人”的口号。新贸易保护主义着重限制发展中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生命型产业,从而导致它们原有的比较优势丧失。

长期以来,中国出口产品中比重较大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主要靠廉价劳动力带来的价格优势抢占世界市场。因此,中国的出口产品往往成为各国反倾销的重点目标。中国自1995年起,连续十五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最多的国家[6]。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专门针对中国而实行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中国出口外贸的发展。

中国加入WTO以后,其他成员国对中国的单边限制按照WTO规定逐渐取消,但这些地区对中国产品的技术壁垒则是加强了。以欧盟为例,2004年取消了对中国的光学仪器和钟表等产品的普惠制待遇,2005年启动了对九类中国纺织品的特保调查,2008年对中国钢铁紧固件征收五年高达87%的反倾销税。而美国也对中国产品采取各种限制措施,轮胎特保案就是比较著名的一个案例。

中国的出口额出现大幅度的负增长,2009年以来,中国出口持续下降。另外,中国出口商品主要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了应对他国的贸易保护措施,需调整出口商品的结构,这对中国国内的宏观经济稳定具有负面影响。

2.应对策略。从中国的角度,回应对本国的贸易保护主义的举措如下:(1)积极交流和沟通,陈述利害关系。众所周知,贸易保护主义的直接效果是以邻为壑,最终结果是拖累世界复苏的步伐。中国政府领导人和主管部门应当明确陈述贸易保护带来的利害关系,最终是没有一方获得利益,全球福利遭到巨大损失。(2)积极开展政府间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近年来,一些国家已宣布不再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政府在谈判、签署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议时,应该把不对中国实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3)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回击国外对中国的贸易保护策略。它是一种保护成员方合法权益的手段,也是督促其履行义务的工具[7]。可以采取合理的贸易救济措施,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工具,不仅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而且维护国内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也会对那些对中国滥用贸易保护的国家起到威慑作用。(4)重视和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增强企业应诉能力。首先,规范出口商的市场行为,避免授人以柄。通过行业组织协调本行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防止出口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尤其是杜绝个别企业的低价倾销行为,可以大大降低国外对中国反倾销指控的机率。其次,继续发挥“四位一体”,特别是涉案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提供各类信息,做作好对中国贸易保护主义的预警工作;组织企业认真研究国外贸易救济法律法规,聘请相关专业人才,采取合理的规避措施;建立应诉与受益对称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共同分摊应诉费用,分享应诉成果。(5)积极扩大内需,转出口为内销。与其依赖出口拉动经济增长,不如通过国内市场拉动经济增长。这需要我们改变经济结构,重新配置投资、出口和内需这三大经济成长动力之间的比重[8]。改进经济增长的方式,大力扩展国内市场,从而缓解本国受贸易保护策略的经济压力。

参考文献:

[1] 张宁军.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征演变及其理论依据[J].当代财经,2005,(1):101-104.

[2] 宋才发.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夹缝中振兴的中国经济[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0,(3):15-20.

[3] 王凤.浅析经济危机背景下的贸易保护主义新特点[J].山西能源与节能,2010,(1):17-20.

[4] 李燕.金融危机下的贸易保护主义述论[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9,(4):66-74.

[5] 居占杰.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42-47.

[6] 秦菲菲.中国贸易摩擦案金额创历史最高[N].上海证券报,2009-12-22.

[7] 薛荣久.WTO如何遏制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J].国际贸易,2009,(6):39.

[8] 陈柳钦.金融危机下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思考[J].广东经济,2010,(1):26-31.

[责任编辑 王晓燕]

作者:杨世平

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论文 篇3:

2007,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近年来,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为了维持其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支配地位,强化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纷纷推出新的措施,以规避全球化体制下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这些措施常常以保护人类健康、生态环境、消费者权益为名,并以“公平贸易”的面目出现,其政策手段、法律依据、目标对象都和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显著区别,因此被冠以“新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之名。

美国:频繁挥舞“制裁大棒”

在众多采用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早在今年3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最终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活性炭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同时宣布对中国出口的铜版纸产品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结果,决定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并开始对中国出口美国的铜版纸产品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美国如此频繁的对中国挥舞“制裁大棒”,保护本国失去竞争力的产业,恰恰是美国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典型表现。

很明显,对中国出口的产品征收反补贴税,还是美国历史上的“头一遭”。一直以来,美国都坚持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法,因为很难判断这些国家的补贴程度到底如何,所以只对其使用反倾销税。如今,美国贸然抛弃了使用23年的规则,出尔反尔,确实有自打耳光之嫌。对此,中国政府表示了强烈不满,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在3月31日向媒体说道,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使用反补贴法已经成为了美司法诉讼中的判例,而美国在坚持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对中国实施反补贴法,是中国业界所不能接受的。

而最令专家们担忧地是,如果美国政府开了铜版纸的先例,其将会成为中美贸易摩擦中的一个“风向标”,美国的钢铁、纺织和制造商都会借助这一新的手段,对中国产品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利益。同时,一旦美方认定中国某项产品存在贸易补贴,其他WTO成员国也会因此向中国征收反补贴税。根据部分媒体的报道,就在美方宣布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后不久,某些欧盟官员就表示欧盟方面也要考虑重新修订对中国等国家的反倾销政策,并改变之前对中国等“非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实施的较为宽松的立场。看来,由“铜版纸案例”所引发的羊群效应将会成为另一场暗流汹涌的“战争”。

事实上,根据一些华尔街人士的说法,鉴于部分国会议员出于国内政治的需要,为争取底层选民的支持,长期以来将国内制造业的结构调整和就业机会的流失归咎于美中贸易,不断要求政府压制中国提高人民币汇率,而且动辄以贸易制裁相威胁。而布什政府又正像已在中国问题上的强硬态度换取国会在其他诸如伊拉克问题上的让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缓解中美贸易的摩擦和冲突却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

当然,即使铜版纸成为了中美贸易冲突中最短兵相接的地带,中国也绝对不会惧怕美方的咄咄逼人。4月3日,中国造纸协会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对美国商务部做出针对中国铜版纸产品出口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提出强烈抗议。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沈骥如也向媒体公开表示,面对美国对中国产品征收反补贴税的判决,中国决定恢复某些纸品出口的增值税退税,有利于抵消美国对华征收反补贴税的影响。

欧盟:绿色壁垒影响“中国制造”

欧盟近期出台了一个又一个标准,不断抬高相关产品的准入门槛。而将于今年8月11日实施的《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EuP)又将使更多的中国企业面临全面挑战。

据悉,EuP指令被视为欧盟设立的又一道“绿色关卡”,它原则上包含除车辆以外的所有用能产品,对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后期处理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环保节能要求。由于该指令贯穿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而且该指令的出台不对技术细节作出规定,在执行时具有极大的操作灵活性,因此EUP指令无疑是一个更为隐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分析人士认为,EUP指令80%是针对中国企业,一旦实施,对中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影响年均将超过500亿元。在此之前,欧盟还实施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制度》等众多标准,让许多出口欧盟的中国企业应接不暇、叫苦不迭。

事实上,欧盟之所以对“绿色壁垒”如此青睐,首先与它所实行的环境政策大有关连。欧盟的环境政策始于1973年制定的第一个环境行动计划,至今已经制定了6个行动计划。这些计划都表明了欧盟委员会有关环境政策的意图,并且大部分都转化为欧盟强制实施的法规、指令。实际上很多技术法规、标准和程序要求是欧盟环境政策的一部分

其次,作为欧盟环境政策一部分的技术法规、标准和程序要求并不只是单纯为了环境和公共健康的目的。在环境目标的背后还存在着有关全球贸易的潜台词,那就是:追求国际贸易标准的主导权。众所周知,标准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利于便利沟通,促进贸易增长,但有时过于苛刻的要求会扭曲正常的国际贸易,成为市场准入的壁垒,最终影响到双方的经济利益。欧盟作为一个整体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市场,这种强大的市场主导力量,使其成为标准的输出者。近年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参照欧盟的技术指令修改了本国的标准,以求保障在欧盟的市场份额。

对于中国而言,欧盟的绿色壁垒的不断出台,将给中国的企业造成重大的冲击。为了满足欧盟相关政策的标注,中国企业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设备,改善待遇与经营环境,投入的多了,必然提高成本,而成本的提高也必然削弱企业的竞争能力。此外,欧盟规定的进口产品需至少取得欧洲标准委员会CEN认证或欧盟安全认证CE,而国外的认证费用和检测费用都十分昂贵,进一步增加了出口商品的成本。而且欧盟存在多种法规重复针对某类产品的现象,增加了行政负担。从现阶段看,欧盟新壁垒对我国产品的负影响,几乎遍及各个行业。

当然,贸易壁垒并不是“一无是处”、“十恶不赦”的,从长远上看,它有利于我国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改进技术;有利于我国环境法规标准的确立与调整;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从而引导其进行绿色消费。综合利弊,从全局上看,中国更应该用理性的态度应对“绿色壁垒”。

中国:立足自身迎接洗礼

无论是美国反补贴法的适用还是欧盟“绿色关卡”的实施,都对中国贸易产生了深重的影响。但是,如果只是一味地去批判贸易壁垒的不公平,怨恨它的不合理性,而不从自身出发,理性思考,是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只会失去更多的市场。而且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多边变领域中推行政策主张与贸易措施时出于优势地位,他们会找到看似“合理”的借口,使单边贸易壁垒转化为必须遵守的多变贸易规则。

对此,我们要既要坚决反对各种贸易壁垒对我国产品的歧视性做法,该抗议的要抗议,盖说的话要明说,该打的官司要认真打,该采取的反措施要采取。“国际战场”,与狼共舞,就要有狼一样坚强的生存意识。关于这一点,中国的企业还普遍缺乏,目前,在应对国外贸易壁垒时,很多还停留在事后应对的被动阶段,在国外贸易政策、技术指令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时就积极主动表达利益诉求的企业相当少。这恰恰体现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不足之处。

同时,对于中国自身,还应该提高生产标准,加快结构调整,真正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为此,中国的企业要积极适应世界贸易的形势和环境,提高企业的技术档次,掌握核心技术,绝对不能在某些国家的标准面前“不堪一击”,而应“化长痛为短痛”,让客户无它选择,让对手也无话可说,无可抱怨。其次是要及时掌握信息,对布鲁塞尔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要保持敏感,做“会哭的孩子”,一旦有了新的动向,要运用有关途径和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及早寻求应对之策。当然,最根本有效的办法就是努力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让自己的产品成为“绿色产品”与安全产品。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应该尽快着手调整、制定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国家标准,要组织专门人力研究国外贸易壁垒体系,建立国外贸易保护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传递国际市场的新情况,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国内企业突破贸易壁垒的障碍。只有这样,中国的企业和产品才能登上世界的高峰,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责任编辑 赵忠范)

作者:洪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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