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2023-05-14

第一篇: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梁发【2016】8号

关于实施梁山镇机关领导干部月考评办法的

通 知

各领导、同志: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镇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工作氛围,确保各项创新和发展任务落到实处。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奖优罚劣”的原则,推进梁山镇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机关干部工作考评的领导,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征兵 副组长:杨 飞

成 员:冯鸿鹏、王军胜、李 飞、冉志远、王宏伟、 王若鹰、强 磊、高红霞

李征兵、杨飞负责全体领导考评,一般干部由业务主管或包片领导负责考评(业务主管与包片领导不同时,考评各占一半),考评以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为依据,领导考评结合月初工作任务分解表完成情况考评,同时参考县级部门的考核结果。

二、考评内容和办法

月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业务分管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和包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四部分组成。因事、因病不在岗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100分的基本分。

1、纪律规范考评(25分)

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

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

②上班时间在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的; ③出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 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

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

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 ⑦完不成学习任务、笔记任务的; 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

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

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擅自离岗的;

③相关人员在起草文件或打印校对正式文件材料中文字差错率在1‰以上;

④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 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

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

②旷工一天的(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 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

④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 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

⑥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参与赌博的;

②干部因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被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

③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失窃、失火等安全事故的; ④违反党纪党规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2、业务分管工作考评(25分)

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管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分管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造成群众投诉的;B、没有完成镇月度中心工作的;C、受到市、县有关部门批评的;D受镇主要领导批评的;E未完成分管半、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分管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

3、临时性工作考评(25分)

⑴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⑵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精准扶贫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4、包村各项工作考评。(25分)

镇上各项中心工作,各村进展情况作为考核包村领导的依据,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予以打分。

每月根据考评打分情况,对干部考评定档次。85分以上的为优秀,85-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进行公示。考评优秀的干部,结合工作予以奖励,年终将12个月考评结果汇总,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半年考核不合格领导干部,重新调整分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当年工资不予以晋升,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者,上报县组织人事部门。

中共梁山镇委员会 主送:梁山镇全体领导干部 2016年3月7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7日

第二篇:乡镇农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JZ乡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享受任职补贴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妇代会主任或计划生育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负责监督考核管理,。

第二章管理考核

第四条各村级组织实行村干部定期集中办公制度。正常工作日,各村要保证有一人到岗办公,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村干部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工作超过两天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乡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其他村干部要向村支部书记书面请假,返

回后要及时销假。村干部考勤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乡党委、政府要根据全乡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并与之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第六条乡党委要强化对村干部工作的考核管理。村干部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两个部分。平时考核由乡党委根据村干部日常考勤、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工作表现,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目标责任制考核由乡党委在每年年末派出考核组,采取到各村召开由全体党员、驻村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参加的大会(到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员总数的2/3)对村级班子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以及对照责任制考核细则实地考核的办法进行。民主评议采取村级班子大会述职、与会人员口头评议、发放书面测评表集中测评的办法进行。书面测评重点考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综合表现,综合评价“优秀”者计1分,“称职”计0.8分,“基本称职”计0.6分。具体计算方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称职票数 ×0.8十基本称职票数×0.6)/总票数× 100。

第七条由乡党委负责在每年年底按平时考核占10%,民主评议占30%,责任制考核占60%的比例,对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评分,在此基础上,按考核得分确定出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称职(含80分),60-79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考核等次与村干部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村干部,绩效补贴发放比例分别为100%、100%、80%。对考核等次优秀的,年底由乡党委进行表彰奖励。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乡党委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不予发放当年绩效补贴,当年不得评先选优。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党支部成员的,由乡党委作免职处理,是村委会班子成员的,责成其辞职,不辞职的依法罢免,并不得享受正常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的;

3、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

4、私分、贪污、挪用公用财物的;

5、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社会治安混乱、群体上访频繁的;

6、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的;

7、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8、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二十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四十天的。

第三章 激励保障

第八条村干部任职期间由乡打卡发给任职职务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市委关于村干部职务补贴标准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村三职干部按照阆中市村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纳入养老保险范畴。

第十条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对在村上任职20年以上的村干部,正常离职后由乡党委进行考核,合格者,由乡党委颁发《任职20年以上村干部荣誉证书》,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重视发挥村干部参政议政的作用,逐步扩大在党代表、人大代表中优秀村干部代表数量。同时,重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公务员。

第十一条 对优秀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凡获得市上评选表彰 “优秀村干部”的由市上奖励;被乡评为“优秀村干部”的,每人奖励200元。“优秀村干部”奖励经费分别由乡财政列支。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干部的,除享受应得的奖励外,同时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奖励政策。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任职期间,凡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的,离任时,由乡财政一次性给予500元补贴,并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奖励政策。

第十二条鼓励村干部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由乡农经站牵头负责,每年末对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村集体经营性年纯收入超过1万元的,从当年集体收益中提取20%,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村“两委”班子成员相应数额的工作报酬。第十三条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劳务输出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业绩突出的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参照市上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第十四条建立完善村干部档案。由乡党委组织专人负责指导做好村干部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对村干部履历表、参加培训、入党材料、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及奖惩等情况及时进行归档管理。乡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考核等有关情况要报党委备案。鼓励和支持村干部自发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逐步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提高村干部办公经费标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每个村年办公经费不少于2500元。对缺口部分,由村财自行争取。

第十六条实行过错追究制度。村干部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乡党委依纪依法做出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共JZ乡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00九年九月一日

第三篇:XX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崔木镇机关干部考核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学习推广文建明工作法,推进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镇党委科学化工作水平,切实解决“上不上班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不合理现象,激发镇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镇党委“12345”总体工作思路,推动我镇转型跨越发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职责挂钩、任务包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量化考核;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镇机关在职在编全体干部。

三、考核内容。

按照干部考核“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绩效考核内容分为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两个方面,其中综合素质分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若干小项;工作实绩分为业务工作、县镇分配的重点工作、包村工作、中心工作等四个方面。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1、镇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工作按照平时考核、自查总结、考核测评、领导小组综合评价打分、结果上报备案的程序进行。

2、平时考核。根据镇干部的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签到、下镇办事(工作日记)情况,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平时进行量化评比打分,每月一汇总,一季一综合,半年一兑现,全年一总结。

3、自查总结。被考核干部的自查报告要结合全年工作分两次进行,向镇党委、镇政府递交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德、能、勤、绩、廉、学”六方面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原因以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4、考核测评。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考核测评大会,参会人员由三个部分组成: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村支书、主任,市场单位主要负责人、县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

5、综合打分。镇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平时考核、自查总结、考核测评等情况,对镇干部在“德、能、勤、绩、廉、学”六方面情况进行综合测算打分。

6、上报备案。镇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分值,提出干部绩效考核初步结果,报县考核领导组审定备案,并由镇考核领导小组将审核后的考核结果在本镇进行公示。

五、分值评定和等次确定

(一)镇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别由以

下几个方面构成:

1、领导组评分总分80分。其中:

①综合素质考核10分。考核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素质2分、组织领导能力2分、工作作风2分、廉洁自律2分、自我学习2分。

②工作实绩考核70分。考核项目包括:业务工作20分(包括党建、纪检、综治、信访、宣传、精神文明、统计、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机、民政、财政、工会、残联、安全生产、劳保、团委、妇联、武装、国土等工作),没有业务工作按平均分计算。中心工作50分(信访稳定20分、护林防火8分、安全生产4分、计划生育8分、重点工程10分)。没包村按内务考核;没重点工程按平均分计算。

2、民主测评总分20分。

①镇党委召开绩效考核民主测评会,所有参会人员测评绩效考核对象,测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测评总分=(优秀票数×20+良好票数×15+一般票数×10+差票数×5)÷有效票数绩效考核综合得分=领导组评分得分+民主测评得分.

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干部考核结

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知其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大学生村干部绩效考核分值评定和等次确定:大学

生村干部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别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

(1)平时考核50分。其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0分,考核项目包括日常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岗情况20分,考核项目包括日常驻村考勤和例会考勤。

(2)考核50分。其中:带头创业30分,具体包括大学生村干部“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创业示范合作社”和“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情况;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20分,具体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镇党委申请复核,如对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向县委组织部申请重新复核,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运用

1、绩效工资。公务员月规范性津补贴中的50%、事业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月绩效工资的50%作为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公式为: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的绩效考核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得分÷100。

2、剩余绩效工资的管理与使用。按照绩效考核工资管理分配原则,剩余的绩效工资由考核组集中分配奖励给下列人员:

①绩效考核成绩名列前10名的人员。

②中心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员。

③业务工作排名在全县前二名的;或受到县级以上表彰人员。

以上人员要报县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脱岗、离岗人员,原则上不兑现绩效工资,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将有关情况上报县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资金使用、管理及考核纪律

1、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设立专户统一拨付。镇绩效考核领导组可根据考核情况,半年集中兑现一次绩效奖励工资。

2、在镇财政(公务员、行政事业人员),在镇政府兑现;工资关系不在本镇的农科员、林管员、农机员、农经员、企管员、水利员、土管员、劳动保障员等人员,由镇考核小组将此类人员考核结果报县考核领导组办公室,由考核办通知各主管单位和县财政局,兑现绩效考核工资。

3、严肃考核纪律。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进行责任追究。被考核人员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实绩,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不得弄虚作假。

4、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抓好镇镇干部绩效考核的落实及考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篇:乡镇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机关工作效率,2006年将机关干部出勤补贴、第13个月奖金纳入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第13个月奖金实行100分考核。对组站长和机关干部实行岗位轮换和末位淘汰制度。

一、考核项目

1、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请事假、病假必须向主管人事的副书记请假,请假要有书面假条,假条上要注明请假时间、事假或病假原因。办公室每月月末将机关干部请销假情况进行汇总交到财政所作为当月扣发出勤补贴的依据。当月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五天的扣除当月出勤补贴。

2、签到制度:机关干部上班必须签到,不允许代签。签到时间不能超过早晨8点钟。超过8点办公室要准时将签到簿收起来。机关干部公事外出、下乡或到县办理业务工作来不及签到要打电话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机关干部应该签到而没有签到视为上班迟到,上班迟到一次扣0.5分。

3、早退、旷工制度:机关干部上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个人业务,组站长不知工作人员去向且联系不上的被机关支部和办公室查岗发现按旷工处理。每查出旷工一次扣1分。机关干部上班期间不准早退,早退按旷工处理。机关支部和办公室要每月抽查两次,对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做好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向于书记汇报。

4、会议制度:机关召开会议机关干部要准时出席会议。缺席、开会迟到要向于书记说明原因。办公室要对开会迟到、缺席情况进行记录,开会迟到或缺席一次扣0.5。会议期间机关干部要遵守会议纪律,办公室负责维护会场纪律。

5、劳动纪律:机关干部要积极参加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工作、除雪和机关组织的其它劳动。办公室要对参加劳动的人员进行记录。对无故不参加劳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6、承诺、测评、述职制度:机关每年组织一次承诺、一次述职、两次测评活动。对每次测评结果要公示。测评结果作为考核、选拔后备干部,机关干部职称评定,提职使用,机关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测评结果在后五名的每人扣2分。

7、廉洁自律制度:机关干部工作期间、下乡安排工作中午不允许饮酒(招待县域外客人除外)。机关干部触犯“禁酒令”除处以50元罚款外要在机关干部会上做书面检讨,目标考核扣5分。机关、组站内部要团结、务实,工作上相互支持配合,在生活上同事之间要互相关心。机关干部在机关内打架、相互辱骂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干部会上做检讨。对当事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资格,目标考核上扣5分。机关干部工作时间不准上网打游戏,发现一次扣1分。机关干部要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涉农服务部门要开展“阳光服务”,行政部门禁止乱收费、乱罚款。对机关干部工作态度蛮横、不坚持原则、不作为等受到群众投诉扣2分。

8、中心工作:机关干部要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及镇党委、政府部署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包村干部要按时到岗到位,积极帮助村里研究工作并做好监督指导。防疫、防汛、防火等重大工作必须到岗到位。包村干部到村指导工作要按时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的扣5分。

9、奖罚制度:机关干部有突出贡献的要进行奖励。机关干部个人完成招商引资工作,对引资额在2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入驻湾甸子镇加10分;机关干部凭借个人私人关系对上争取资金10000元以上加10分;机关组站完成上交任务,每超额完成1000元对组站长加1分;业务工作受到县级部门表彰且名次排在前3名的对组站长加5分、副站长加3分、工作人员加2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对组站长加8分、副站长加5分、工作人员加3分;对有目标管理考核的部门,在全县排名第一的对组站长加5分、副站长加3分、站员加2分,排名第二的组站长加3分、站员加1 分,排名第三的对组站长加2分;对领导安排部署工作不服从分配的扣5分;机关干部业务工作失误、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机关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10分。

10、对长年休假或长期请病假的机关干部,出勤补贴和第13个月工资不予发放。

二、对组站长和机关干部实行岗位轮换和末位淘汰制度

对组站长和机关干部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组站长连续两年在综合排名后两位的要对组站长实行岗位轮换;对组站长连续3年在综合排名后两位的要对组站长免职。对机关干部连续两年在综合排名后两位的要对机关干部进行岗位交流;对机关干部连续3年在综合排名后两位的,实行机关干部待岗分流。

三、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xxx

&nb

sp;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 xxx

中国共产党为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机关工作效率,2006年将机关干部出勤补贴、第13个月奖金纳入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第13个月奖金实行100分考核。对组站长和机关干部实行岗位轮换和末位淘汰制度。

一、考核项目

1、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请事假、病假必须向主管人事的副书记请假,请假要有书面假条,假条上要注明请假时间、事假或病假原因。办公室每月月末将机关干部请销假情况进行汇总交到财政所作为当月扣发出勤补贴的依据。当月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五天的扣除当月出勤补贴。

2、签到制度:机关干部上班必须签到,不允许代签。签到时间不能超过早晨8点钟。超过8点办公室要准时将签到簿收起来。机关干部公事外出、下乡或到县办理业务工作来不及签到要打电话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机关干部应该签到而没有签到视为上班迟到,上班迟到一次扣0.5分。

3、早退、旷工制度:机关干部上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个人业务,组站长不知工作人员去向且联系不上的被机关支部和办公室查岗发现按旷工处理。每查出旷工一次扣1分。机关干部上班期间不准早退,早退按旷工处理。机关支部和办公室要每月抽查两次,对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做好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向于书记汇报。

4、会议制度:机关召开会议机关干部要准时出席会议。缺席、开会迟到要向于书记说明原因。办公室要对开会迟到、缺席情况进行记录,开会迟到或缺席一次扣0.5。会议期间机关干部要遵守会议纪律,办公室负责维护会场纪律。

5、劳动纪律:机关干部要积极参加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工作、除雪和机关组织的其它劳动。办公室要对参加劳动的人员进行记录。对无故不参加劳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6、承诺、测评、述职制度:机关每年组织一次承诺、一次述职、两次测评活动。对每次测评结果要公示。测评结果作为考核、选拔后备干部,机关干部职称评定,提职使用,机关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测评结果在后五名的每人扣2分。

7、廉洁自律制度:机关干部工作期间、下乡安排工作中午不允许饮酒(招待县域外客人除外)。机关干部触犯“禁酒令”除处以50元罚款外要在机关干部会上做书面检讨,目标考核扣5分。机关、组站内部要团结、务实,工作上相互支持配合,在生活上同事之间要互相关心。机关干部在机关内打架、相互辱骂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干部会上做检讨。对当事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资格,目标考核上扣5分。机关干部工作时间不准上网打游戏,发现一次扣1分。机关干部要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涉农服务部门要开展“阳光服务”,行政部门禁止乱收费、乱罚款。对机关干部工作态度蛮横、不坚持原则、不作为等受到群众投诉扣2分。

8、中心工作:机关干部要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及镇党委、政府部署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包村干部要按时到岗到位,积极帮助村里研究工作并做好监督指导。防疫、防汛、防火等重大工作必须到岗到位。包村干部到村指导工作要按时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的扣5分。

9、奖罚制度:机关干部有突出贡献的要进行奖励。机关干部个人完成招商引资工作,对引资额在2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入驻湾甸子镇加10分;机关干部凭借个人私人关系对上争取资金10000元以上加10分;机关组站完成上交任务,每超额完成1000元对组站长加1分;业务工作受到县级部门表彰且名次排在前3名的对组站长加5分、副站长加3分、工作人员加2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对组站长加8分、副站长加5分、工作人员加3分;对有目标管理考核的部门,在全县排名第一的对组站长加5分、副站长加3分、站员加2分,排名第二的组站长加3分、站员加1 分,排名第三的对组站长加2分;对领导安排部署工作不服从分配的扣5分;机关干部业务工作失误、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机关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10分。

10、对长年休假或长期请病假的机关干部,出勤补贴和第13个月工资不予发放。

二、对组站长和机关干部实行岗位轮换和末位淘汰制度

对组站长和机关干部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组站长连续两年在综合排名后两位的要对组站长实行岗位轮换;对组站长连续3年在综合排名后两位的要对组站长免职。对机关干部连续两年在综合排名后两位的要对机关干部进行岗位交流;对机关干部连续3年在综合排名后两位的,实行机关干部待岗分流。

三、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 xxx

第五篇:乡镇干部管理初探

江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 干部管理方法,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坚持扩 大干部工作中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 择权和监督权。”作为乡镇一级党政机关,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管理对顺 利开展农村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98年以来,北高镇党委、政府针对部分干部存在的出工不出力、出 力没成效的现象和干好干差一个样的状况,在干部管理中把考勤与考绩 结合,把工作实绩与经济效益、与个人晋升、提拔相挂钩,积极在本乡 镇干部中推行岗位责任制目标量化管理。通过三年来的实践,大部分镇 干部明确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得到了充分发挥,为北高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加强领导,量化管理,营造利于干部成长的动力机制。“政治路线 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面对乡镇干部队伍现状,怎样才能做 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呢?首先,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干部量 化管理工作,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政工副书记为副组长 ,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干部岗位责任制量化管理考评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组织委员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 事务。

其次,优化组合,搞好岗位交流。目前,乡镇干部基本上分为两大 类,即内勤人员和下乡驻村人员。我们每年都对内勤人员与下乡驻村人 员进行横向轮岗,下乡驻村人员之间的各个岗位进行纵向交流。通过轮 岗交流,使干部在不同岗位上得到锻炼,尽快地全面熟悉农业和农村工

作,促进了干部的成长。第三,制定职责,明确岗位目标。本着“统一 、精简、高效”的原则,在干部“三定”的基础上重新界定内勤各部门 职能,明确职责,对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清理清退临时、自聘人 员12人,避免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提高了工作效能。第四, 结合实际,科学制订评分标准。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了“千分制”的评分 方案。内勤人员考绩细化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下 乡驻村人员,考绩细化为党建、经济指标、精神文明建设等15个项目, 党政领导成员考绩实施“双挂钩”。

严格考评,跟踪管理,增强干部工作的责任意识。优化组合,量化 定分,明确干部的岗位目标和职责之后,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督,跟踪 管理,以不断增强每个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几年来, 镇党委、政府每年都进行了多层次、多形式的跟踪考评工作。按照量化 管理细化的项目进行顺向和逆向跟踪考评,使干部的跟踪考评工作步入 了较为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建章立制,注重教育,促进干部行为的不断规范。有道是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制度是行为规范的基础,实现干部岗位目标,要靠制度 来保障。几年来,镇党委、政府在抓好干部管理教育过程中,从完善各 项规章制度入手,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了政令畅通、步调一致 。

通过了干部岗位目标的量化管理和平时的思想教育,全镇干部 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公仆意识,涌现出不少讲奉献、讲 团结、顾大局的干部,为党和政府的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查干诺尔镇镇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强化镇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干部全部定岗到位,理顺管理层次,明确工作职责。

2、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请销假制度。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婚假期限为一个月,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镇长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办公室备案,严禁捎假。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考核标准:(1)、上班、例会、集中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3)、旷工一天扣2分。

(4)、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除日工资,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资以外,大会作检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

称职)格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学习制度

6、全体镇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五下午在镇集中学习。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由财政所负责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工作纪律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10、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20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1、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四、机关管理制度

12、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13、认真做好交接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纪律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14、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由具体责任人按原价赔偿,找不出具体责任人的,全体当班人员按原价2倍标准进行集体赔偿

五、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5、全体镇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6、全体工作人员中午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17、镇干部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假、娶,需首先报告党政办公室,不准私自乱发请贴,乱打招呼。

18、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机关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本制度从2008年4月1日起实行。

二00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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