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背景下电力企业涉税风险与防范措施

2022-09-11

1 引言

“营改增”自实施以来, 一直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企业在具体的工作中, 若不能对财务核算、发票管理、税收规定、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等进行强有力的管控, 往往会产生涉税风险。所以企业需要认真分析“营改增”涉税风险, 详细了解“营改增”的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税, 加强涉税风险的防范及管理, 从而有效规避税收风险, 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及业务管理水平。

2“营改增”背景下电力企业涉税风险分析

通过全面实施“营改增”, 能打通服务、劳务、货物等领域的各环节链条, 有利于减少企业税负, 拓宽进项税额的渠道;若某一环节处理不当, 则会产生涉税风险。通常电气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面临的涉税风险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第一, 供应商管控风险。“营改增”的实施虽能防止重复征税情况的出现, 但也为供应商管理和企业采购制度带来了考验。例如:有些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在实务中, 缺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资质, 即便能申请税务局代开, 但对方可能不予开具, 且手续相对烦琐, 这会使企业流失到优质的供应商, 不能在短期内找到新的供应商。

第二, 合同签订条款风险。 (1) 与付款时间相关的条款风险。实施“营改增”之前, 纳税人获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销售不动产、提供应税劳务、收讫营业收入款项、转让无形资产的当天就是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实施“营改增”之后, 以发票的开具为前提, 发票开具的当天就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不论实际到账与否都需缴纳增值税。所以企业若不能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依据, 及时调整合同条款, 或者是没有结合付款时间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 可能出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是在收取实际款项之后的情形, 延后纳税义务, 增加延迟缴纳税款的风险。 (2) 与合同定价机制相关的条款风险。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 这一变化对企业的定价机制有着极大的影响。实施“营改增”之前, 合同价等同于营业额;实施“营改增”之后, 企业应对增值税税额和不含税价格进行有效区分, 所以若合同价格未明确标注是不含税价格还是含税价格, 极易出现理解上的偏差, 造成合同纠纷。

第三, 财务核算风险。开展实务工作时, 由于企业财务人员受自身业务水平的制约, 对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不能合理、正确地掌握, 进行会计核算时未根据“营改增”新政予以操作, 造成逃避缴纳税款的现象, 增加企业税务风险。相关文件规定, 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在建工程或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进项税额需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获取扣税凭证的当天起, 于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抵扣比例分别为60%和40%。目前在实务中, 部分电力施工类企业未组织专门的财务人员对各施工项目的不动产及其在建工程台账进行登记, 也没有认真收集和记录工程的进项税额抵扣情况、扣税凭证、费用、成本等, 继而造成当期申报的进项税额与规定要求不相符。

第四, 发票管理风险。 (1) 跨期发票的报销过于频繁。企业不能及时传递财务发票, 易造成跨期发票频繁的现象。一般在年底, 企业的业务员没有主动报销获得的报销凭证, 如过桥过路票、油票、办公用品发票、出租车票等, 而是倾向于在次年的年初报销所积攒的金额, 这会导致当年列支中出现本应属于上年的成本费用, 低估上年成本费用, 造成利润的虚增。 (2) 未规范填写发票项目。针对企业所收的报销发票, 多是以单位简称取代付款单位的全称, 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付款单位的全称, 甚至部分业务员用其他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替代报销。实施“营改增”之后, 一些电力施工类企业没有将建筑项目名称、服务发生所在地标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中, 但经常发生用于财务报销、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出口退税等现象。

3“营改增”背景下电力企业涉税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严选供应商

在“营改增”背景下, 企业应该着重考虑供应商的资质, 尤其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通常不同的货物类型有着不同的适用税率, 企业在实务中要选择经营规范、经营实力强、声誉良好的供应商, 加强供应商的发票管理, 对采购流程的管理予以规范。如在采购活动中, 根据自主采购、框架采购、超市化采购、批次采购等方式, 归类需要采购的产品, 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分析, 便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计算。此外, 企业应该选择优质的原材料提供者, 与其建立长期的合作供应关系, 帮助个体生产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使其找到良好的销路, 便于企业自己取得进项税额抵扣的财务凭证, 采购廉价优质的原料。

3.2 规范合同管理

企业需要积极梳理销售与采购合同, 将供应商身份条款纳入到合同中, 有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在此基础上构建供应商税务信息档案, 对发票内容、付款时间、税率、开具发票的种类及时间等予以明确, 认真查看价款中是否包含增值税。对于“三流不一致”的情况, 企业必须要考虑对方的商业理由是否合理, 若与商业实质相符, 则可签订三方协议;对于未备案的老项目, 企业应以一般计税方法为依据来缴纳增值税, 税负可能上升。

3.3 强化全员培训

在“营改增”全面推行的背景下, 企业的全体员工都需树立“营改增”理念, 对税制改革带来的变化予以重视, 如企业涉税人员要认真学习“营改增”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增值税抵扣时限及范围、收入确认原则、发票管理、视同销售情形、税收优惠等。若企业涉税人员在落实政策时遇到不懂之处, 应该及时与税务机关进行联系和沟通, 如有必要可邀请其亲临现场进行指导, 或者是聘请专业人员集中培训员工, 有选择性解读“营改增”最新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增值税有关细则和条例等。

3.4 严格把控发票审核

企业应该指定专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开具及保管, 相互分离不相容的职务, 保证审核与开具分工明确;做好递交、领用登记工作, 避免遗失或错领发票。同时采购人员需要加强采购管理, 获取有效的进项发票, 有权要求开具普通发票的供应商重开发票, 进一步降低税负。另外, 企业需要认证管理采购的发票, 在税法规定的时间内认证通过所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防止出现“滞留票”的现象。值得注意的是, 企业应该如实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和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对当期销售额情况进行如实填报, 根据“营改增”的最新科目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当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进行填报;在税额抵减情况表中纳入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和专用设备费用、出租不动产预征见税款、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等, 以便生成征期内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4 结语

综上所述, “营改增”作为一把双刃剑, 对企业而而言既是挑战又是机遇。电力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面临着供应商管控风险、合同签订条款风险、财务核算风险、发票管理风险等涉税风险, 严重制约着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 降低企业的业务管理水平。针对这种情况, 电力企业必须要立足实际, 以“营改增”的实施为契机, 深入分析涉税风险, 严选供应商, 规范合同管理, 融合业务财税, 强化全员培训, 严格把控发票审核, 注重纳税申报, 从而有效规避税收风险, 提高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与税务管理水平, 实现企业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摘要:税收对企业的外部经营有着重要影响, 而企业能否实现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匹配,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营改增”能否为企业带来减税利益。当前在“营改增”全面推行的背景下, 税收制度出现了很多新规定与新变化, 一些企业在新旧税制更替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 需要认真分析“营改增”对企业造成的涉税风险, 探索风险防范的措施, 确保企业的良性发展。本文就对“营改增”背景下电力企业面临的涉税风险进行分析, 并试探性提出几点防范措施, 以便相关人士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电力企业,涉税风险,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 孙晓辉, 薄会东电力企业财税筹划管理探析[J].中国电力教育, 2011 (15) .

[2] 许雪媚.电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探讨[J].金融经济, 2010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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