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处管理工作制度

2022-09-15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环卫处管理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环卫处管理工作制度

环卫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环卫处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指定档案员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股室或经办人员负责收集,交档案员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股室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再交档案员归档。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处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处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处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处职工任免、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处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档案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本处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利用

1、本处档案只有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外来人员只能借阅复印件,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才方可借阅。

2、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3、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第二篇:南岸区环卫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处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驾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公务车辆必须优先保证处领导用车。各科室用车,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特殊情况需借用领导公务车辆的,需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向领导说明情况,经领导同意后,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

二、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处领导同意,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外借,且车辆和驾驶员同时借用。

三、不准私自出车(包括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和经济处罚。

四、驾驶员请假,须将车辆入库停放,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五、车辆按规定停放指定车库,如停放他处发生意外,将追究停放人责任。

六、节约用油,特殊情况需追加油料的,须征得领导同意。

七、驾车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配件及其他物品完好无损。

八、驾驶员不得带故障、带情绪出车,对车辆故障要及时报告和排除,以保证安全出车。

九、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费用不予报销,出车期间严禁饮酒和酒后开车。

十、车辆维修要事先请示,认真填写维修登记表,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在定点厂家维修。

第三篇:环卫绿化管理制度

1、住户应将生活垃圾于每天八点前用垃圾袋装好放到垃圾筒内.

2、住户应保持室内外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吐痰、乱仍果皮、纸屑和杂物.不得向室外泼水、乱丢杂物,阳台不得放超重物品.

3、住户不得在小区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堆放杂物.严禁利用住宅、阳台、道路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

4、住户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等小动物.

5、住户自觉爱护小区的道路、路灯、宣传栏、围墙等公用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6、要爱护公用绿地、花草树木,严禁砍伐、迁移、损坏花草树木,不准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地上破污水、油污等.不准在树木上拉铁丝、绳等晾晒衣物.

7、院内消防栓、水龙头,系消防、浇灌花草所专用,住户不得用来洗车等他用.

8、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节日、婚庆需要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按照公司要求燃放.

9、小区物业负责公用设施与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保洁、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

10、住户负责所住楼道公共部分,储藏室的卫生清扫,实行单月东户、双月西户的原则

请住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共同保持小区环境卫生和保护小区内的绿化带.

第四篇:环卫工人工作制度

资料4.1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实现正规化和统一化,确保县城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清洁工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 清洁工人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二次,即早晨5--8时,中午1--5时,一有杂物,随时清扫,并且要求按时上下岗,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三.清洁(运)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①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分片负责的管理人员批准;15天以内由所长批准;一个月内由主管局长批准。②请病假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准假后不得擅自找人替岗,由所里安排替岗人员。请事、病假期间,不享有固定工资和浮动奖励工资,特别在春节放假期间请假者,不得享有节假日补助待遇。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不准接伙拉话,不准逛门市,不准上市场,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

四、 清洁工人要保持自己责任区内无尘土、无粪便、无果皮、无纸屑,树坑内无杂草杂物,

果皮箱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理干净;清运工每天要认真清运

1 辖区垃圾,当日清运完各垃圾点,坑,箱桶的垃圾,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抛洒垃圾。

五、 清洁工人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六、 清洁工人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着统一配发的黄色马褂,以便统一管理和引起来往车辆注意,确保人身安全;爱护劳动工具,不得随意外借,对有意破坏环卫工具与设施者,要严肃除理。

七、 清洁(运)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清退:

1、清洁工在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以及无故二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予以清退。

2、清洁工保洁时间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不在辖区内工作,在辖区外乱转情况者,予以清退。

3、清洁工不服从管理,辱骂、顶撞、无理取闹管理人员或指使亲戚、他人威胁管理人员者, 予以清退。

4、清运工清运垃圾一月内出现三次不彻底、不认真者,予以清退。

2

5、清洁工、清运工有事不请假,擅自找人替岗或逾假不归者,予以清退。

八、清洁工、清运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经济处罚:

1、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情况者,加倍罚款。

2、清扫工每天要将本辖区果皮箱内垃圾清挖干净送到垃圾桶或垃圾坑内,若有违者,罚款2元。

第五篇: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实现正规化和统一化,确保县城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清洁工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 清洁工、清运工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一签订一次合同。合同期间,对胜任工作者,只要本人愿意,下一年可继续签订合同;对不胜任本职工作者,下一年不再聘用。

三、 清洁工人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二次,即早晨5--8时,中午1--5时,一有杂物,随时清扫,并且要求按时上下岗,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四.清洁(运)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①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分片负责的管理人员批准;15天以内由所长批准;一个月内由主管局长批准。②请病假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准假后不得擅自找人替岗,由所里安排替岗人员。请事、病假期间,不享有固定工资和浮动奖励工资,特别在春节放假期间请假者,不得享有节假日补助待遇。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不准接伙拉话,不准逛门市,不准上市场,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

五、 清洁工人要保持自己责任区内无尘土、无粪便、无果皮、无纸屑,树坑内无杂草杂物,果皮箱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理干净;清运工每天要认真清运辖区垃圾,当日清运完各垃圾点,坑,箱桶的垃圾,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抛洒垃圾。

六、 清洁工人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七、 清洁工人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着统一配发的黄色马褂,以便统一管理和引起来往车辆注意,确保人身安全;爱护劳动工具,不得随意外借,对有意破坏环卫工具与设施者,要严肃除理。

八、 清洁(清运)工人实行日工资制和浮动奖励工资制,即当月出满勤、辖区卫生好、本人表现好的,月固定工资为200(300)元,浮动奖励工资为1--60(1--120)元,全部兑现。相反,不出满勤,卫生一般,缺勤旷工、违反劳动合同书第九条条款的,月固定工资和浮动奖励工资不能全部兑现。对清洁、清运工人实行末位淘汰制。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环卫所召集所有清洁、清运工人进行民意测验,根据民意测验结果和所里对清洁、清运工人的工作表现的掌握和考评情况,被评为倒数第一名者,必须解聘。

九、 清洁(运)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清退:

1、清洁工在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以及无故二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予以清退。

2、清洁工保洁时间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不在辖区内工作,在辖区外乱转情况者,予以清退。

3、清洁工不服从管理,辱骂、顶撞、无理取闹管理人员或指使亲戚、他人威胁管理人员者,予以清退。

4、清运工清运垃圾一月内出现三次不彻底、不认真者,予以清退。

5、清洁工、清运工有事不请假,擅自找人替岗或逾假不归者,予以清退。

九、清洁工、清运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经济处罚:

1、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情况者,加倍罚款。

2、清扫工每天要将本辖区果皮箱内垃圾清挖干净送到垃圾桶或垃圾坑内,若有违者,罚款2元。

3、清洁工对本辖区内的机关单位、个体门市、居民住户、摊点的门前"四自一包",要进行监督管理。

4、清运工清运垃圾,出现一处不彻底或不认真者,罚款5元,在15天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

5、对清洁工、清运工实行日功效工资制,施行固定工资、浮动奖励工资与工作成绩挂钩的办法,即把每人每月的浮动奖励工资用于评比奖励。 以上管理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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