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评析论文

2022-05-08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服务型政府评析论文(精选3篇)》,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在全球公共部门改革的大背景下,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行政管理体制必须作出新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来总体规划行政体制改革。从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和特征出发,分析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如何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评析论文 篇1:

新公共服务理论对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启示

摘要:政府要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本质上需要建立服务型政府。中国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道路上离服务型政府还有一段距离,而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公共利益是根本目标;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民主性;政府承担的责任不是单一的;以人为本的理论;大力弘扬公民权和公共服务精神等。这些原则和观点对于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是有利的启示。

关键词:新公共服务理论;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产生的背景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美国著名学者登哈特基于新公共管理的反思,特别是针对企业家政府理论缺陷的批判,在《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一书中提出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它的产生是公共行政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

正当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在全球盛行之时,新公共行政的呼声及其对新公共管理的反思,也逐渐受到重视(Frederickson,H.G.,1997)。新公共行政是在对新公共管理一直以来强调引入私营企业的强调成本—效益核算、功利主义精神到政府工作中,公共部门民营化政府,政府业务社会化等思想的批判的基础上,强调公正、正义、公平、济弱扶贫、社会福利等的重要性。无论是Waldo等学者所提出的“迈向新公共行政”(Marini,F.,1971),亦或是由Wamsly等学者所提出之“重建公共行政”(Wamsley,Wolf,1996),皆试图重新寻回在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冲击下被忽略且被当作副产品的公共性与公共利益。就新公共行政的立场而言,政府作用的发挥,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能使公民的民主价值得以落实并彰显公共利益。正是由于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最根本的关系被新公共管理模糊了,严重损害了宪政主义与公共精神,这种一直以来都是代议制民主制度所倡导的东西,于是一种新的政府运行模式结合社会需而产生。[1]于是,在学者对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不断批判和矫正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了治理理论与新公共服务理论,这是一个在新公共管理理论基础上孕育而生的关于政府走向和职能重新定位的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主要提出了几个原则: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公共利益是根本目标;政府承担的单一的责任是不足够的;以人为本的理论;公民权和公共服务精神是政府必须大力弘扬的。这些原则对于我国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政府责任和能力的建设、政府职责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有助于帮助我国政府改革弊端,完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主要观点

1.政府是服务而非掌舵。新公共管理强调了掌舵和划桨任务的分化,政府不再同时拥有掌舵和划桨的工作,高效的市场能更好地完成划桨的任务,掌舵的工作则由政府专心做好。而新公共服务理论则对这一说法进行了批判,对于公务员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界定。丹哈特(Denhardt)夫妇则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当我们急于掌舵时,我们是否正在淡忘谁拥有这条船?”([美]Janet V.Denhardt,Robert B.Denhardt,2003)为此,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在掌舵时,要牢记政府权力的本质属于公民,其归属于公民,只有通过公民的授权才具有了政府管理,政府不是官员的政府而是公民的政府,因而政府在充当“国家”这条船的舵手时,不能“独自掌舵”,应该考虑公民的意见,不要试图控制或驾驭他们,政府的职能重点在服务而不是掌舵。因而此时,也就需要重新思考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倡导者丹哈特认为,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对于公务员来说,公共管理者试图控制或驾驭社会并不是他们重要作用发挥的体现,他们要做的是主动介入公民的共同利益,使公民能够对政府明晰表达他们的共同利益,实现对于公共利益的满足;新公共服务提倡的政府管理模式以服务公民为其元目标,认为当今社会生活是异质化、复杂化的,在这其中社会掌舵的角色要由政府成功扮演是困难的,也是不合适和难以实现的;政府应从社会的掌控者转变为公民的引导者、服务者。因此政府应该以服务社会作为政府职能的核心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

2.政府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不能等同于企业与顾客关系;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民而不是顾客,公民有一个比顾客定义更为广泛的范围,有共同的意愿,通过协商对话形成共同利益,这种共同利益不是由单个顾客通过对其个人自身利益简单相加而得,而应该是有共同的基础和共性的需求。因此,公务员不仅仅是要考虑回应“顾客”提出来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实现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强调在公民之间建立一种互相信任和合作的关系[2];新公共服务理论注重追求公共利益:政府官员要建立共同的利益,承担共同的责任,具有集体的、共同的公共利益观念;公民具有一种公共事务的知识,一种归属感,一种对整体的关切,一种与自身的命运休戚与共的社群道德契约。[3]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共管理者会在管理中把公共资源看作他们私人的财产,一个真正的公民应当关注更广泛的社会,他们应当为具有长期利益的问题承担责任,对邻里和社区发生的事件他们愿意承担个人的责任。毕竟,这些是定义一个积极和有责任心的公民的基本构成要素。他们要比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共管理者更好地促进公共利益;市场不应该吸引公务员唯一的注意力,法令和宪法、社区价值观、政治规范、职业标准以及公民利益也是他们应该关注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身份,他们提出了公民优先的理念,认为政府在决策和行动上必须首先考虑公民的需要和价值,他们必须了解公民正在关心什么,政府必须以新的和革新的方式主动出击,理解我们的公民正在关心什么。他们必须使那些公民相信政府将有助于为他们和他们的孩子提供美好生活的要求做出回应。即政府工作人员首先应该把公民放在优先的位置上。[4]它强调“公民优先”,在此基础上明确区分了“顾客满意”原则与“公民满意”原则,表达了一种对民主价值的全新关注[5]。与新公共管理不同的是,新公共服务思想体现了公共行政的宪政主义传统,把公民、公民权和公共利益置于新公共服务的首要位置,使它在对新公共管理批判的基础上实现了对其管理主义实质的超越。[6]

3.政府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和提供公共服务。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大众利益或共同的利益观念是政府要建立的观念,政府不能像“经济人”一样只考虑满足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而是要尽量做到努力和公民一起实现大众利益。也就是说,新公共服务追求的目的不同于新公共管理,是基于公民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公共利益,不是个人自身利益的简单相加。正如丹哈特强调的:“与新公共管理(它建立在诸如个人利益最大化之类经济观念之上)不同,新公共服务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观念之上的,是建立在公共行政人员为公民服务并确实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之上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建立社会大众利益的远景目标的过程只委托给民选的政治领袖或被任命的公共行政官员并不足够。事实上,在确立社会共同利益的远景目标或发展方向的行为当中,是离不开政府与公众的对话和协商的。政府的作用是创造一种大家能够对话的环境,把人们聚集起来,共商社会应该选择的公共利益。同时,政府还有责任确保经由这些程序而产生的解决方案完全符合公正和公平的规范,确保公共利益居于主导地位。

三、新公共服务理论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了政府要重视公民的权利,关注和帮助实现公民对于共同利益的表达,政府是服务而不是掌舵,为中国建立服务型政府提供了理论基石和新的理念。

1.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责的中心。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职能的核心是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公共利益,重视公民关系,不能只掌舵而忘记服务于人民,所以民族自治县建设服务型的政府不能忽视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作为公民的代议政府,它同其他的社会机构有本质上的区别,政府在运行时不能混同于其他社会组织,一定要牢记其职能的核心。同时在管理上要以人为本,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所以民族自治县在提供公共服务时,不能只是简单的自上而下的以政府为自我导向完成一种定向的任务,而是应该主动考虑公民的真正需求,做到双向的,即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供给模式。

2.公民参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政府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二者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这就要求政府不是单方面提供服务给公民,而公民也不是向顾客一样被动地接受服务,他们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直接面对者,可以主动参与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直接提出需求和建议,这样政府可以清楚地了解公民的真正需求,改进政府服务的质量,改变服务的内容,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满意度。而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公民一是要有一定的权利意识,能主动履行自己所具有的管理国家的权利,而不是淡漠地对待自己的权利或者干脆放弃;二是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具备参与的能力,消除与政府沟通交流互动的障碍,这样他们也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需求。除此之外,作为政府也要提供参与的渠道和条件帮助公民真正实现参与,要多方面鼓励和刺激公民实现其参与的权利。

3.政府要主动培育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公务员特别是新进公务员,虽然是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但其来源及原有素质的差异性,也会导致一部分进入政府的公务员的动机有所差异,并不能保证他们都会以服务公民作为工作的动力;这就要求政府的相关部门要抓紧开展公务员的服务意识的培育工作。不少地方政府只单纯考虑了公务员的业务素质的需求,但会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对于他们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视,就会导致一部分公务员缺少服务意识,使得他们面对服务对象——公民时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不能提供公民满意的服务。所以政府应该定期对公务员进行相关培训,建立一种政府服务文化,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

参考文献:

[1]刘熙瑞,段龙飞.服务型政府:本质及其理论基础[J].国家行政学学学报,2004,(5):28.

[2]丁煌.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理论的新发展[J].广东社会科学学报,2005,(6):9.

[3]MiehaelJ.Sandel.Demoeraey.5Diseontent.Cambridge[M].BelknapPressof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6.

[4]罗伯特.B.丹哈特.公共组织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06.

[5]刘熙瑞,段龙飞.服务型政府:本质及其理论基础[J].国家行政学学学报,2004,(5):28.

[6]王丽莉.“新公共服务”评析:对新公共管理的批判[J].理论与改革,2004,(3):33.

作者:彭艳

服务型政府评析论文 篇2: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摘 要:在全球公共部门改革的大背景下,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行政管理体制必须作出新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来总体规划行政体制改革。从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和特征出发,分析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如何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服务型政府;建设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五次改革。经历改革后,政府的职能发生重大转变,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规范,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政府管理逐渐走向公开、透明,基本适应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然而,当前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例如,政府机构设置不很合理,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有些领域权力仍然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制约监督;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务基础较为薄弱,政府职能转变也还不到位。面对以上突出问题,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就是立足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来总体规划行政体制改革。在党的十七大上,明确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并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和特征

服务型政府,指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指导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实现服务职能,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由此可见,服务型政府的内涵与以人为本及和谐社会的理念是一致的。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职能模式,它的提出,将有助于进一步改进政府服务的品质和效率,有助于政府的改革和创新。它的基本特征如下。

一是在治理理念上,要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权力来自人民,有义务保障人民的诸多基本权利,同时政府行为应自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在政府职能上,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向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公共服务涉及多方面内容,不仅包括提供经济性的公共服务,比如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严格规范的市场监管等,还包括提供社会性公共产品和服务,比如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提供基本的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服务等。

三是在运行的机制上,政府应依法执政,并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政府在权力、职能、规模上皆受法律的限制,而且政府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政府行政程序化、规范化,不仅有利于提高行政行为的效率,而且可以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治腐败。同时,政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也是“依法行政”的一部分。

二、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行政人员对政府职能的认识不够,服务意识淡薄

传统文化中“官大于民”的官本位思想依然普遍存在。部分行政人员和领导干部虽然口头上说是百姓的公仆,但思想深处和行为上却把自己当作民众和下属的父母官和主宰。在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的眼里,领导、上级、自己都比群众重要,观念上总是抱着“以前怎么样”,难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步,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工作不尽心、不上心。虽然政府建立了“服务大厅”,但有些“服务大厅”并没有提高行政的办事效率,也没有改善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甚至增加了服务成本。

(二)政府职能依然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

我国传统政府是全能型政府,政府职能大而全,却存在很多问题。

1.“越位”现象。政府的某些职能部门超越职权在管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例如,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以致企业一旦发生问题马上就找政府解决的现象。另外,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仍然过多,市场的调节功能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又或者有的综合管理部门身份不明,“宏观”、“微观”两手抓,且对微观管理兴趣浓厚,尤其热衷于批钱、批项目。

2.“缺位”现象。与“越位”针锋相对的是政府公共服务功能的“缺位”。理应由政府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却没有充分尽职尽责。当前,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建设依然不够完善,社会保障服务的供给显然不足,公共教育服务、卫生医疗服务、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与实际社会需要仍然相差很大距离。

3.“错位”现象。指的是政府部门内部发生的职能混乱现象。在纵向上,上下级政府的职能越位仍然存在;横向上,各级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重叠,职权划分不清楚。

(三)规章制度不健全,现有规章难以落到实处

1.民主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还不够成熟,还没有为社会公众参与政治生活提供广泛可行和有效的制度内的路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权利意识的生长、成熟。

2.政府和公务员的绩效考评机制不健全、不科学,评估方法也不尽合理。

3.政府公共决策机制存在缺陷,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听证制度都尚未成形。虽然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但多数都是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地发挥其功能。

4.政府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导致出现问题后各个部门互相推诿、扯皮,难以将责任追究到底。

5.缺乏科学合理的公共财政体制,对公共服务投入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三、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考

笔者认为,服务型政府应该是“阳光政府、创新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等模式相互交叉、综合渗透的结果。针对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一)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政府工作理念

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彻底消除过去的权本位、官本位意识,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政府只有从维护人民群众的长远和整体利益出发,以民为本,为社会大众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平的竞争环境,才可以做到政令通畅,真正赢得民心。除此之外,政府公共服务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力量,还需要实现社会化,由“单中心治理模式”转变为“多中心治理模式”,形成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同网络合作,实现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注重决策过程的民主参与

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行政决策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未经论证和未经专家咨询不能决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通过这几项制度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同时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行政,切实保证政府与公众最大限度地信息共享。

(三)明确政府角色,实现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然而城镇建设、医疗保险、文化教育等民生问题却日益突出。因此,政府的职能重心有必要从经济建设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眼于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各级政府應优化各种公共资源配置,并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在劳动保障、就业保障、社会福利、贫困救助、医疗保险、教育普及等方面,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是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任务。

(四)完善宏观调控体制,实现政企分开

政府应该用预期性的指标来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减少对微观经济的不必要的干涉,而是应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去发挥作用。凡是企业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事项或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除法律有规定的外,政府不应干涉。同时,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等职能,完善市场机制,给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障公平竞争、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好“市场的裁判员”。

(五)精简机构设置,推进政务公开

党的十六大指出,优化和重组政府组织机构应遵循“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具体而言,政府应当精简机构设置,同时推进政务公开。目前政府部门存在机构设置冗杂、职能范围过窄、部门间及内部权限冲突、办事效率低下等弊端,而创建“小而有效”的服务型政府是根除上述弊端的良方。此外,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可以促进政府与公众最大限度地信息共享,切实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同时也可以避免公众对政府决策的误读。作为政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工具,电子政务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就是方方面面的政策、法规、程序以及相关信息通过网路公之于众,提供网络办事服务等。做到以上两点,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建立一个真正服务于人民的现代服务型政府。

四、总结

综上所述,构建服务型政府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而是一个逐步建立和实现的过程。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推进行政管理机制改革,切实有效地履行好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才能成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服务型政府。

参考文献:

[1]陈振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8,(4).

[2]何雪,朱筠涛.浅谈我国服务型政府的构建[J].大众科学,2007,(15).

[3]吕雅范,于新恒.对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状的评析及其对策建议[J].行政与法,2007,(12).

[4]周丽婷.构建服务型政府:内涵及路径[J].行政与法,2005,(3).

(责任编辑:李 慧)

作者:何甜甜

服务型政府评析论文 篇3:

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探析

摘要: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依然存在包括行政审批部门构架不清、行政审批监管不力与人才储备缺失等不足,为了真正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持续推进且不断优化。

关键词: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政府职能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明确了放管服的目标和要求以及政府职能转变方向,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指导。市场经济背景下,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服务型政府,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紧迫需求。放管服背景下,需要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明确政府职责定位,加强监管能力,确定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方向,提升服务水平。

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的意义

1.适应经济新常态的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新常态,国际国内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给政府行政带来了新的挑战。新经济常态下,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市场经济环境面临更多的问题。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如果只采用短期经济刺激方案,可能引发新的问题[1]。

在放管服背景下看行政审批改革,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新经济形势下的主要措施。新经济常态下,政府不能单纯地承担监管和控制的职责,通过行政审批改革,明确政府职能,解除经济发展束缚,实现社会降压,激活民间力量发展经济,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由于当前一些行政审批制度还残留有计划经济的相关内容,导致审批繁琐。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升行政审批效率,重返发挥政府引导职责,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对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和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2.补充制度短板的必然要求

规范和约束行政区权力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为了实现依法行政,要求各级政府明确法治政府的内容,规范行政审批,做到有规可依。当下我国社会正面临转型,要认识到相应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建设仍存在不足。

放管服背景下加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健全当前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有规可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各级政府明确审批权限、审批数量以及审批内容,按照规范开展审批,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约束与规范行政权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着多方面的困难和压力。应加速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投资自由度、住房保障、社会救助方面的自由度,引导相关投资集中于社会民生行业,弥补制度短板,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3.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窗口

服务型政府是各级政府发展的主要方向,2014年的全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简化放权,2017年的全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推动放管服的持续改革。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窗口,对于政府明确相关职能具有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府职能发生了明显变化,对地方公共事务产生显著影响。在放管服背景下,要求政府适当放权,管理公共事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规范,建设服务型的政府,能有效降低腐败行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经济环境,形成改革发展合力。

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的难点

1.行政审批部门协同构架不畅

行政审批部门构架不顺畅,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不明确,各级政府行政审批未形成合力,导致行政资源被浪费,是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难点。在不同的部门和各级部门之间,存在多头管理、重复审批、交叉审批等现象,延長了审批时间,降低了审批效率和政府服务性功能。首先,从行政审批实践看,当前依然存在推诿责任、吃拿卡要、工作敷衍等情况,行政审批过程中拿官架子,办事敷衍,缺乏服务精神。造成行政审批部门职能错位,协同构架不通畅的主要原因在于权责划分不明确,标准化建设与制度建设有待加强,而且,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于放管服的认识不足,对自身定位不够明确,最终既损害了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也有损政府形象。

2.行政审批监管不力

行政审批监管是对行政审批行为以及相关人员的事后监管,通过监管能够及时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展,以及行政审批人员的工作态度。但是,从当前的行政审批实践看,依然存在着监管不力、监管缺位、一个部门管到底等情况,监管强度远远不足。行政审批监管的缺位,导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无法深入进行,改革效果得不到有效反馈,最终造成改革浮于表面。

引发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在于监管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对监管的角色定位认识不足,而且,监管事务繁琐,监管部门无法尽到监管责任,引发重审批轻监管的情况。行政审批监管不力,无法有效约束行政审批人员的权力,导致出现管理真空和行政审批管理失序等情况[2]。

3.人才储备与辅助手段不足

放管服背景下的行政审批改革需要综合人才参与,通过优化人才组织以及选聘优秀人才,促进行政审批改革事倍功半。但是,从当前的行政审批改革看,工作人员不熟悉新业务,采用老方法老思维做事,服务性观点缺失。而且,从当前的人才储备看,行政审批编制规模有限,人才资源分配不合理,重点岗位配置不足,而资料传递、收费等岗位却人力资源重叠,影响了改革效率。

关于行政审批的信息化手段不足,不同部门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而且网上操作的事务繁琐,智能化程度不高,影响了行政审批工作效率,还需进一步改进。

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途径

1.把握放管服改革实质,明确政府角色定位

放管服的基础在于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事务,为审批权力受审,激发市场与社会发展活力。放管服的手段是放管结合,以纳税人自觉遵从为目标,持续加强后续管理,加强标准化严格管理;放管服的目标是构建服务型政府,优化市场经济环境,强化税收管理,从而为社会经济提供更好地服务。

在认清放管服改革实质的情况下,明确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算发展,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更高,因此需要鼓励群众参与审批制度建设,政府主要起到引导和服务的功能,转变政府职能,集中处理关键问题,减少对市场的不必要干预。行政审批改革需要高素质人才做基础,为深化改革,需要定期在政府机关开展培训,让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了解放管服的内涵、行政审批改革的方向,强化责任意识,用专业的态度服务企业和群众,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塑造高效清廉的形象。

2.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审批工作流程

由政府部门常设审批制度改革小组,并且由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改革的持续进行。以审批制度改革小组为核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合作,加强沟通,协同安排审批事务,从而形成合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职责范围内,需要坚持审批工作标准化,按照标准化流程开展工作。通过规范审批流程和组织资源,构建高效合作的审批机制,化繁为简,解决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等问题,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3.强化行政审批监督,完善配套措施

纳入多元化主体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政府机关应该构建行政审批评价机制,对行政审批开展有效监督,防止乱用审批权的情况出现。同时将媒体、企业、群众等纳入行政审批的监督机制中,发挥相关的评判作用,及时了解行政审判工作得失,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构建审批一体化的审批行政系统,推行“互联网+政府服务”的模式,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率,节约审批时间。

结束语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深化改革,需要放管结合,调整结构,为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支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推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亚苍. 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评析及完善——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0号公告为分析模板[J]. 中国行政管理, 2014, 000(008):22-25.

[2] 张定安.全面推进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14,000(008):16-23.

作者:郑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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