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

2023-02-12

第一篇: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

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某公司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党委决定,从2017年起到2019年在全公司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使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明显增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按照公司基层党组织分布,划分为市级分公司党组织、县级分公司党支部、区公司党支部三个类别,不同类别有所侧重,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定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

(二)坚持典型引路与全面提升相结合。找准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薄弱领域、薄弱环节,通过公司党委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打造16个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总结和推介宣传示范单位开展标准化建设成功经验,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实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坚持自我提升与上级支持相结合。既要鼓励基层党组织立足自身实际,对照标准查摆整改、创争达标,又要牢固树立公司党委和市级分公司党组织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在班子配备、经费保障、政策激励等方面,帮助基层党组织达标升级。

(四)坚持创争达标与推进业务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以日常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标准化建设的实效,努力做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促进”。

(五)坚持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实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

(一)推进组织体系设置标准化。以增强党组织战斗力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确保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二)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三)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

(四)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五)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

(六)推进基本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强化人员力量保障,经费保障,场所保障,做到基层党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七)推进衡量发挥作用标准化。以围绕促进中心工作为着力点,强化党组织引领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作用,为公司深化改革和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四、实施步骤

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年推广打基础、二年深化出成效、三年全面上台阶”的要求,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公司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建(2017年1月-6月)。各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广泛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推进完善,形成 “问题、责任、整改、销号”四个清单。

(二)对照标准建设(2017年6月-11月)。公司党委选择16个不同领域的基层党组织作为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重点指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分地域组织观摩学习,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提高。

(三)进行考核验收(2017年12月)。公司党委结合2017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对全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验收。确保示范单位全部达标,全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60%。

(四)全面提升(2018年1月至12月)。市级分公司党组织每季度检查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公司党委每半年检查各片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对未达标的基层党组

织,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确保2018年达标率不低于90%。

(五)深化巩固(2019年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取得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制度,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积极配合,把实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市级分公司党组织要认真调查研究,结合片区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目标,有力有序推进实施。

(二)典型带动,注重宣传。各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注重宣传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为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督察组,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点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基础条件,对规范化建设不落实,推进成效不佳的党组织及负责人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第二篇:建德市新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审议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城建设,促进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杭州市构建“生活品质之城”和规划建设“二十一座新城、百个城市综合体”的总体部署,结合建德实际,特制定2009—2011年新城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围绕构建“以山为景,以江为轴,以水为魂,绿色、清静、通畅、亲水,秀气而不失大气的山水城市”的总体要求,以环境建设为核心,以新城建设为主战场,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建配套为重点,深入实施“加快东扩、适时南拓、有序西进、努力中优”的发展战略,拓展城市空间,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力争通过三年的艰苦奋斗,实现“城市框架基本成型、新区主要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建成区市政设施全面提升、城市入城口形象根本改善、沿江4A级景区全面建成、社会民生设施不断完善”的基本目标,努力将新安江建设成一流的山水旅游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

二、行动内容

(一)推进新区开发,拉开城市框架

以洋安、桥东、城东、城西为重点,推进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城市框架基本成型,形成以建成区为中心和洋安、桥东、城东、城西、溪头、桥南等多板块组团式的城市新格局。洋安新城主要基础设施基本到位,新城框架基本成型。桥东区块开发初具雏形,城市客厅综合体初显成效。城东区块开发基本成型,高速新安江出入口地块开发全面推进,城市交通、旅游集散枢纽初步显现。城西区块休闲旅游综合体建设初具规模。东区、溪头区块开发全面完成。桥南区块开发全面启动。

(二)推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集聚功能

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建配套先行,高强度投入,推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领和带动新区开发,提升新城集聚功能。洋安新城完成洋安主干道等主次干路网、沿江休闲产业带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桥东区块完成江滨大道及城防工程、江滨公园和严州支路等主次干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城东区块完成320国道高速新安江出入口至下涯段整治、洋溪旧城改造、城防工程和区内主次干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城西区块完成新电路、白小线等主次干路网及塘坞口区域配套设施建设。东区和溪头区块全面完成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完成320国道焦山隧道和建德大桥至国信路口段道路改造,提高东区与溪头、桥东区块的联结度。桥南区块完成白章线白沙至江村埠段、320国道桥南立交桥至江村埠段和汪黄公路改造,基本完成白沙湾、江村埠等地块基础设施建设,拉开桥南开发框架。

(三)推进建成区市政设施提升,提升城市品位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为载体,推进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提升,实现老城区有机更新,做优做美建成区。推进建成区路网建设和道路综合整治,提高道路通畅能力。结合道路改造,实现各类杆线“上改下”。加快城市给排水设施建设,完成新安江水厂扩建和向东、南两线供水工程,完成更楼到主城区、主城区至城东污水厂污水干管工程,实施城东污水厂扩容工程,完善城市给排水设施系统。加强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完善城市公交线路布局,基本实现步行5分钟有公交站台、间隔10分钟有公交车辆目标。完成沿江沿街建筑立面整修、背街小巷整治和庭院改造工程。加强市容环卫设施建设,新建改建一批公厕、垃圾房、果壳箱等,市容市貌更趋改善。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打造园林绿化精品靓点,

推进城市园林生态化、乡土化、彩叶化、园艺化、珍贵化。

(四)推进东、南入城口改造,改善大门形象

加快320国道东、南入城口道路改造和综合整治,打造大气、生态的城市新大门。推进东入城口改造,实施高速新安江出入口地块综合开发,完成洋溪大桥和长途客运中心建设,完成320国道高速新安江出入口至清溪翠谷段改造。实施南入城口改造,完成320国道桥南立交桥至新安物流段改造和新安物流至高速寿昌出入口段整治。

(五)推进沿江4A级景区建设,优化城市环境

围绕建设一流山水旅游城市目标,按照“生态、亲水、休闲”的要求,完善旅游设施,做美城市环境,将新安江建设成为“绿色生态、清凉亲水、景观优美”的4A级景区。加快沿江休闲设施建设及旅游码头、游船等设施改造,推进高等级宾馆、商务楼建设,增强休闲度假旅游综合接待功能。推进新安江沿江夜景景观建设,璀璨城口、梦幻滨江、雄伟大坝三个组团亮灯工程全面建成,打响新安江夜游品牌。推进江滨公园、凤凰山公园、白沙公园建设和改造提升,实施月亮岛、庙嘴头、白沙桥南端综合整治,增设沿江人文设施,丰富城市人文内涵,美化城市软硬环境。

(六)推进社会民生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品质

围绕城市公共设施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社会民生设施建设,优化布局,完善设施,基本满足新一轮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基本做到“房等人”。强势推进新区开发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实现“土地等开发”。全面推进城区危旧房改造,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完成城区危旧房改造五年计划,基本消除城区危旧住房,基本解决城区困难群众住房。加快学校建设,完成溪头中小学、桥东小学、洋溪初中和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启动洋安中小学建设,城区各类教育设施基本满足普通教育和学前教育要求。实施市妇幼保健医院建设。完成新安江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新建桥南农贸市场。完成严州中学游泳健身中心建设和计生指导站改造,实施档案馆、文博馆(城市展览馆)、杭州跳水基地暨市民健身中心建设,提高城市品位。继续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改善社区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城市规划引导

围绕建设一流山水旅游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目标,按照新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坚持以规划为龙头,高起点规划,切实做好各类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以建德市域总体规划为指导,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做好城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完成洋安、桥南区块、汪家至更楼段控规编制和洋安新城、桥东城市客厅综合体、城西旅游综合体、洋溪区块的城市设计,完成市域交通路网和交通设施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及城市建筑风格、城市建筑色彩等专项规划,重视抓好城市单体建筑设计,基本实现城市规划全覆盖,并切实提高规划的水平和档次。加强城市规划的宣传与公示工作,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知情度。

(二)注重城市资源经营

坚持“基础配套先行,环境建设优先”的原则,注重城市资源的培育和经营,通过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实现城市建设由单纯的经营土地资源向经营城市产业、城市规划、城市品牌等综合资源转变,提升城市整体价值,推进城市建设良性循环。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算小帐和算大帐的关系,优先加快并完善出让地块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出让的市场竞争力。合理制订土地出让计划,根据区块开发成熟度,有序推出开发用地,实现土地开发价值利益最大化。

(三)注重城市产业培育

注重城市产业培育和发展,促进人口、资金、信息等要素集聚,实现产业与城市互动发展。一是以推进沿江4A级景区建设为载体,加快休闲度假旅游设施建设,培育发展休闲度假旅

游业。二是以龙头企业为引擎,引导并鼓励规模大、实力强的工业企业到城市新区建造总部或职能性总部办公大楼,加快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三是围绕打响“生态名城、人居建德”品牌,积极开发高品位生态房产和景观房产,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四是按照“繁荣、便民、提升”的要求,积极引进新型商业业态,新建大型超市、高档商场、时尚购物休闲街和旅游商品市场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配合

建立建德市新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协调新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要充分发挥各区块开发建设指挥部和各建设主体的作用,加强工作力量,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增强各建设主体的责任性和积极性,为新城建设提供人力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管线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强化服务,形成合力,确保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

(二)健全机制,多元筹资

新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多、资金需求量大。要坚持统筹解决新城开发建设资金,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加大融资力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要充分发挥各市场主体的作用,通过整合资源,增强投融资实力。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城市建设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要解放思想,创新举措,通过开放市场和产业带动,吸引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市财政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组织多元化投入。同时,要建立健全投入产出平衡保障机制,加强投入产出绩效管理。

(三)完善政策,优化服务

制订和完善加快新城建设的相关政策,并做好各区块之间、各建设主体之间的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国土、林业部门在用地指标上对新城建设项目要优先予以安排和落实。对新城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市财政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组织资金保障。新城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审批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和相关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篇: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拓展提升,是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求。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加快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以“百村示范千村达标”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环境生态优良、公共服务均等、龙江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用成千上万个美丽乡村共筑美丽龙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分步推进。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和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以全省十三个市(地)城郊和主要公路沿线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基础、民俗文化差异,区别定制各类村庄建设目标,做到面上干净,点上美丽。坚持务实推进,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在提高农民主动性、创造性和参与度的前提下,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注重实效,多做实功。不整景造势、不刮风浮飘,真正从百姓长远生活和发展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完善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三、总体目标

综合考虑各地不同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要求,全面推进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墙、改圈等“六改”工程,集中治理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扎实开展净化、硬化、绿化、美化等“四化”工作,不断强化农业产业、公共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百村示范千村达标”。

四、主要任务 加快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首先要在全省农村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抓好村容整洁,街道净化、庭院美化。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村要实施好美丽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完善、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六个方面建设,重点完成19项任务。

(一)美丽乡村规划

1、制定建设标准。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制定工作,制定出台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在建设内容、建设技术、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各个环节上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省级责任部门:省质监局、住建厅、省委农办、文明办)

2、编制建设规划。由县(市、区)政府牵头,结合县(市、区)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县为单位,按照“科学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编制完成本区域内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划内容要涵盖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村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细化明确住房、道路、污水垃圾、改灶改厕改圈、围栏、绿化美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序与要求。同时,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的指导和服务。(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省委农办、环保厅、卫生计生委、文明办)

(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3、改造农村住房。继续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重点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消灭D级危房,建设砖瓦房,泥草房改造率达到90%以上;对中心村的旧砖瓦房,有条件的要通过粉刷外墙、更换屋顶和保暖门窗等方式进行改造;同时,加强对赫哲族、鄂伦春族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庄传统建筑的修复、整治,保护我省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风貌。 (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民委)

4、实现村内道路硬化。加强村内道路建设,提高村内道路硬化率,中心村主街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加大路肩建设力度,采用石砌、砂石铺筑等多种方式,实施路肩硬化,中心村主街道路全部铺装路肩,路肩硬化率达到100%。(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交通厅、财政厅)

5、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快供水管网建设,推进城市和县城供水管网向城郊村延伸,中心村自来水供水管网工程全覆盖,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升级改造供水处理设施,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省级责任部门:省水利厅、发改委、住建厅、环保厅)

(三)村容环境整治

6、开展污水治理和河道整治。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向城郊村延伸,解决城乡结合部村庄的污水处理问题,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强村内道路边沟建设,通过清淤疏浚、恢复加固、改造升级等多种方式,全面治理建设道路边沟,中心村主街边沟硬化率达到100%,形成网络化的雨污排放体系。鼓励采取沉淀池等方式开展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大村内河道沟渠的整治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的村庄水环境。(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环保厅、水利厅 )

7、完善垃圾处理。因地制宜进行垃圾处理,村庄内垃圾箱设置率达到100%。对交通便利且距离城镇较近的中心村,推行村收集、镇(县)处理的集中处理方式;其他中心村可通过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的方式,采用集中填埋方式就近处理,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填埋。推行村内垃圾专人清扫清运,确保村内环境整洁卫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环保厅)

8、推行改灶、改厕、改圈。大力推进节能改灶工作,推广使用电能、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城市供热管网向城郊村延伸,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实施集中供热、新型清洁能源供热。大力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建设,支持农户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室外卫生厕所,中心村室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支持广大农户建设室内厕所,新建房屋室内厕所入户率达到100%,鼓励原有房屋室内改厕工作。积极推进改圈工作,倡导规模化养殖,鼓励养殖大户在生活区外规划建设养殖区域,实现人畜禽分离,有效降低疫病发生几率,改善村内居住环境,中心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卫生计生委、畜牧局、农委)

9、加强柴草堆放治理。积极引导村民,在村外指定地点集中合理存放柴草垛,支持村民在院内建设封闭小规模柴草存放设施,确保村内、院内干净整洁。(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环保厅、省委农办)

10、改造农户庭院围栏。大力推进庭院美化工作,以中心村为重点,引导农户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栏,全面美化村容村貌。(省级责任部门:省委农办、财政厅)

11、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加强村旁、宅旁、水旁、路旁、院内以及零星闲置地块的绿化、美化工作,以村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在村内文体活动广场、村内主街以及农户的房前屋后建设绿篱、花池、树带,大规模栽植花草树木,中心村树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保护山、水、土地、植被等自然资源,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突出农村田园风貌特色,打造碧水蓝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省级责任部门:省林业厅、环保厅)

(四)公共服务完善

12、完善农村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开展农村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对村卫生室进行达标改造,中心村卫生室设置率达到100%,卫生室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心村农家书屋设置率达到100%,文化活动室设置率达到80%以上。利用村边空地建设农村体育活动场所,文体广场设置率达到80%以上。(省级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

13、加快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工程,中心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农村通信等村村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中心村电话、宽带网络普及率均达到100% 。(省级责任部门:省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农业产业发展

14、推进农业产业建设。依托各地区位、交通和资源优势,在具备条件的村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推行特色养殖、规模化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对设施农业、棚室蔬菜的投入,鼓励瓜、果、蔬菜等农产品加工和山特产品就地加工,打造“一村一品”,增强乡村就业带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省级责任部门:省发改委、农委、畜牧局)

15、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业。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农产品采摘、农家乐体验等集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旅游项目和旅游路线,因地制宜地建设家庭旅馆、特色餐馆,制作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烈的乡村旅游产业。(省级责任部门:省旅游局、扶贫办)

16、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省级责任部门:省农委、财政厅)

(六)精神文明创建

17、着力提升乡风文明。以乡村文明提升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德礼满龙江”文明礼仪普及活动、“传立家风家训•凝聚道德力量”活动、“家在龙江•践行五好”活动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农民主动参与社会事业建设。扎实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中心村文明户比重达到60%以上。(省级责任部门:省文明办)

18、强化农村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村民对村两委班子满意率90%以上。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全面施行村务、财务、政务工作透明公开。(省级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民政厅、文明办)

19、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专门治安队伍,促进社会治安更加平稳有序,社会治安满意率96%以上。坚持建管并重,抓好中心村社区综合管理。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省级责任部门:省文明办)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省委、省政府成立以陆昊同志为组长,有关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领导、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推进和综合考核工作,制定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考核方案,并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确定全省重点工作任务,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是发挥市县政府主导作用。各市县政府要按照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当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工作,落实好配套资金,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对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民的知晓率,激发广大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强烈愿望。

三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指导,结合部门职能,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推进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落实支持政策,确保资金投入,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强化服务的有效性。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要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和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的美丽乡村建设。

(二)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投入力度

改革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投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帮扶共建、社会参与四位一体的投入机制。

一是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力度。要充分利用国家赋予“两大平原”改革试验先行先试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把县(市)作为统筹使用涉农资金主体,把责权利下移到县(市)一级,省里不再将资金直接下到乡村具体项目上,由县一级统筹安排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二是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对象是广大农村,农民是最大的受益者。美丽乡村建设要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在房屋修建、厕所改造、围栏美化、改炉改灶、庭院绿化等项目建设中,按照省政府支持一块,市县政府拿出一块,农民自筹一块,金融部门贷一块的方式,解决建设资金压力大的问题,鼓励农民出工、出劳,积极参与,为建设美丽乡村贡献聪明才智。

三是做好帮扶共建工作。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帮扶共建工作,各市(地)、县(市、区)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要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共建计划,在编制建设规划、开展技能培训、加强政策指导、扶持产业发展、健全基层两委、加强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帮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浓厚氛围。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以乡镇为单位,将各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打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以BT、BOT和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安全饮水、污水治理、沼气开发等基础设施工程,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督查考核

一是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招投标、物资采购、质量监管、验收竣工等各环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加强管理维护和监督,解决“重建设、轻管理”问题,日常管理做到有制度、有经费、有专人,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效管理。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设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省市县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好新型农民的培训活动,大力培养美丽乡村建设的带头人、现代农业技术带头人、文化活动带头人,为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农民文化生活,让广大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得实惠。

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和退出补充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进行考评,引导各地切实抓好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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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南通市旅游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南通市旅游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创建时间:2012-7-17 16:04:27 已被浏览过:4482 次

“十一五”以来,我市旅游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拉动国民消费、增加社会就业、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苏政发〔2011〕69号)和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加快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南通旅游“二次创业”,全面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特制定《南通市旅游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协作”的要求,将猛攻旅游有效投入、加速推进旅游项目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工作的主要任务,充分利用江海自然风光资源,挖掘南通历史文化内涵,彰显精品城市建设理念,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政策扶持的发展机制,强化策划包装,多方招商引资,全力推进中心城市和沿江沿海旅游项目建设,通过三年努力,进一步形成城市旅游核心区、沿江沿海旅游带和多个旅游综合体,为早日建成旅游强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12~2014年,全市实现旅游增加值年均增长18%。到2014年,全市旅游增加值突破200亿元;旅游接待总人次年均增长15%;全市星级旅游饭店客房数突破15000间;力争全市4A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家;力争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达到5家,全市四星级乡村旅游点突破10家,各类乡村游点超过100家。

三、空间布局

一核。以南通市区为全市旅游发展的核心区,形成包括濠河及老城区、狼山风景区、方特城项目区、北翼新城RBD商务区、苏通大桥公园等组成的“休闲核心区”。旅游核心区要突出近代特色、江海文脉和现代旅游功能。加快博物馆群建设,完成一街三片保护开发工程,提升濠河的现代休闲功能,开展精品濠河建设。推进五山地区整体开发。港闸区重点推进方特城市乐园和城市绿谷建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推进老洪港风景区和苏通大桥国际金融度假湾建设。

两带。1. 滨江风情休闲带。主要包括如皋、通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启东的沿江地区,与上海、苏锡常都市圈隔江相望,是我市旅游发展的优势地带和实施区域联动旅游发展战略的前沿地带。重点推进长青沙、开沙岛、圆陀角三个沿江旅游度假区,以及老洪港湿地景区、海门沿江旅游区建设,推进长江水上旅游项目尽快建成。以良好的自然生态和江鲜美食为依托,大力营绿造景,形成沿江生态走廊和旅游走廊。以景点的开发建设和环境的优化促进沿江产业经济带的形成。2. 滨海度假休闲带。主要包括海安、如东、海门、启东、通州沿海地区的滨海旅游休闲观光带。重点建设吕四渔港、蛎蚜山、通州湾、小洋口、老坝港等沿海区域。大力营造百里绿色海堤,形成沿海生态林带,突出洋口、吕四两大节点,加紧完善海防公路联结各景区的支线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旅游景区建设,推进景区创建。

积极推进五山地区整体开发,启动5A级景区创建工作。2012年完成项目策划和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三年内具备5A级景区的申报条件,并组织申报。

积极推进方特城市乐园、天后宫生态园、南山寺、中洋河豚庄园、凤山风景区、523文化主题公园、海安老街、七星湖生态园、青墩遗址公园、水韵里下河、红十四军纪念馆、长江药用植物园、小洋口景区、叠石桥家纺城、张謇纪念馆、圆陀角景区等创建4A级景区。2012年各景区基本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并尽快通过评审,具备申报条件的要力争三年内通过A级景区评定。

(二)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丰富产品内涵。

重点推进文化创意、休闲度假类旅游项目建设,加大引导力度,促进有效投入,尽快建成一批顺应旅游发展趋势、市场前景良好的旅游新亮点。积极推进中洋河豚庄园、凤山风景区、海安老街、水韵里下河、温泉会都、七星湖生态园、龙游湖风景区、中国长寿城、顾庄生态园、奥林匹克公园、蛎蚜山海洋公园、张謇文化旅游区、余东古镇、恒大威尼斯水城、新湖旅游区、黄海渔村、小洋口湿地公园、通吕运河城市生态林景区、余西古镇、通州特色文化休闲基地、中华园林大观园、观音山环保公园、中华慈善博物馆、中华美食城、老洪港湿地景区等项目的加快建设,力争2012年实现部分区域对外开放,三年内建成对外接待游客。

(三)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力争实现突破。

积极推进度假区的项目策划、规划工作,强化政府引导和支持,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和项目雷同,实现差异化发展。重点推进开沙岛、小洋口、黄海(老坝港)、圆陀角、长青沙岛、国际金融度假湾等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积极创建市级旅游度假区,年内完成项目策划和规划编制工作,部分项目实现开工。按照市级旅游度假区标准,2012年做好前期策划规划工作,力争三年内建成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5家。

(四)加快乡村旅游和自驾游基地建设,实现联动发展。

积极推进乡村旅游的策划、规划工作,努力提升乡村旅游的品位档次。重点推进白甸乡村旅游示范区、蓉和怡心园、顾庄生态园、世界长寿秘谷、黄海渔村、江天休闲园、滨海村渔家乐、官公岛生态农庄等乡村旅游点的开发建设,加快老乡村旅游点提档升级,积极创建省四星级乡村旅游点。顺应现代出游方式的新特点,加快培育自驾游基地,完善基础设施的配套,积极申报省级自驾游基地。

(五)加快高星级酒店建设,提升接待能力。

积极引导高星级酒店建设,以经济发展为推动,以市场发展为导向,通过土地政策调控,支持和引导投资导向,改变目前分布不平衡的现状。重点引进国际酒店品牌,优化整体档次结构,引导饭店行业根据市场特点,进行市场细分,找准自身定位,向多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重点推进建设一批以接待会议和商务活动为主的大型综合性品牌酒店、以接待休闲人士为主的度假型酒店、以接待观光型高端游客团组为主的时尚酒店、以主打地方文化和品牌的主题酒店和以接待婚宴为主的大型综合性酒店,具备评星条件的,积极组织申报。

(六)加快城市休闲设施建设,发挥综合功能。

积极引进国际国内餐饮连锁品牌企业进驻南通,提高城市综合接待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培育以江海河三鲜为主的地方特色餐饮,逐步引导集中建设特色鲜明的美食街和美食广场;在中心城区及狼山、濠河、方特城市乐园等旅游集聚区,积极规划建设集购物、娱乐、休闲、餐饮、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时尚中心;繁荣城市夜间娱乐市场,打响浪漫夜南通品牌。

(七)加快配套旅游产品建设,推进产业延伸。

加快培育会展业,要以体育会展中心为基地,制定鼓励会展业发展的奖励措施,办好各类大型国际会议展览。加快发展工业旅游,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啤酒、红木、港口造船、丝绸、家纺等工业主题旅游。鼓励和支持旅游商品的开发,加大旅游商品的宣传和专业市场的培育力度,形成一批游客必买的、独具南通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

(八)加快城市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旅游。

积极完善城市观光交通网络,加快建立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游客集散中心,完善旅游服务网络化、智能化,形成覆盖全市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完善城市中英文标识系统(路标、指示牌和说明牌)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环卫设施,实现主要街区和旅游区公厕星级化和残疾人无障碍化,提高客运出租车服务标准,开通旅游医疗救援服务。改善景区、自驾游基地的可进入性,方便游客停车。加强城市环境保护,整治河道水系,改造城市夜间景观。加快集散中心建设,以南通市区为中心,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旅游输出和接待网络,创造条件建立与上海、南京、苏州等地集散中心的互联。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旅游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旅游、文广新、统计、海渔、民族宗教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总结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市旅游项目建设的推进和实施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承诺书确定的工作目标,抓紧落实,提出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尽快组织落实。

(二)人才保障。

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引进旅游项目开发专业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旅游意识、市场意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设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多层次的旅游项目开发、旅游策划和管理人才;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旅游专业人才来南通工作。聘请市内外旅游专家担任南通市旅游项目开发顾问。每年安排2~3个有关南通项目开发建设的课题,进行专题研究。

(三)政策保障。

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尽快形成比较完备的涉旅政策体系。完善奖励措施,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实行地接奖励,切实调动旅行社组团来通的积极性。改进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对新评定的3A级以上景点、星级酒店、商务酒店、省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专项补助景点的奖励政策。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和优惠措施,促进旅游业发展。

(四)监督保障。

建立市、县(区)两级旅游项目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将旅游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市领导小组对旅游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第五篇:磐安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2020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磐安县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实现“同步小康”打造身心两安“大花园”的决定》,特制定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背景现状

我县是全省较早开展生态建设的县市之一。近年来,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生态理念不断升华。从1995年开展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以来,我县先后获得了首批国家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县、国家生态县、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在20多年生态建设历程中,我县从“生态富县”到“生态立县”,从“绿色崛起”,到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迈进,生态经济同步发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二是生态优势日趋明显。全县森林覆盖率从1983年复县时的57.5%提高到现在的80.9%。6个出县境交界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中Ⅱ类水质以上断面达到93%,金华市流域水质考核连续排名第一;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稳定在二级以上,去年PM2.5年均浓度29ug/m3, 与2016年的31ug/m3相比,下降了6.4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全市排名第一。据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报告,近几年磐安县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为优,并在全省名列前茅。三是生态城镇初显雏形。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城乡基础功能日趋完善,城市品位有了很大提升,农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8个、省级生态乡镇19个、市级生态乡镇19个、市级生态村280个。同时绿色系列创建不断深入,成功创建一大批绿色学校、绿色家庭、森林村镇。尖山镇陈界村、维新乡溪下路村、冷水镇小章村等一批新农村成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的典范,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四是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近年来,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红红火火,农民真切体会到“卖资源不如卖风景”、“绿色好生钱”。2017年实现了全县年接待游客超千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近100亿元的目标。

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后发崛起、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多。主要是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较弱。仅建成日处理3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5000吨的尖山污水处理厂,新城区的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启动建设,尖山污水处理厂已超负荷运行,部分集镇污水处理能力比较弱;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因历史原因存在渗漏,收集不够到位,处理能力弱;城镇、工业区块等雨污分流不彻底,存在错接、混接和直排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不够到位,超标排放比较多;农村水源工程缺乏,农村饮用水安全还得不到保障。二是重点行业监管任重道远。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采制砂场、建设工程等违法排污时有发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木制品、工艺品等行业点多面广,群众投诉多;老城区拆迁改造及渣土运输车辆扬尘管理难度较大,制砂场矿山扬尘监管还有漏洞,建成区机扫率和洒水频率有待提高。三是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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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待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够彻底,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和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需要加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有待加强。土壤固废污染处置监管能力和信息化监控有待健全,行业土壤污染调查和危废“存量清零”行动有待全面开展。四是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需加快进度。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中央、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非常重视,全省各地都在争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文明氛围相当浓厚。我县是国家级生态县,理应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所以应抓住机遇,有针对性的解决生态环保问题,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县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县政府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等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环境立市立潮头”的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规律,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以实施“六大工程”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全力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使磐安水更清、地更绿、天更蓝、山更美,积极研究探索生态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促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生态工业加快发展,为我县全面实现“同步小康”打造身心两安“大花园”奠定生态文明基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民生优先,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2.坚持预防为主、监管从严,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转型发展。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加快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从严监管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举,更加注重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城乡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坚持全民参与、合力推进,更加注重全社会协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考核机制,落实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强化生态环保工作合力。

5.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转变完善。

四、工作目标

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没,坚决守住生态红线,擦亮生态底色,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全面完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各项指标,筑牢浙中江河源头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到2020年打造浙中生态文明先行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境内流域水质考核保持优秀。到2020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全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提升;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并成功夺取大禹鼎。

----空气环境质量走在全省前列。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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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以上,PM2.5年均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内,全县森林覆盖率在81.25%以上。

----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实施始丰溪、澄潭江-夹溪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完成干支流整治17km,进一步修复和提升水生态;

----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

----全县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全县GDP能耗明显下降。全县单位GDP能耗2018年降低到0.266吨标煤/万元,2019年0.258吨标煤/万元,2020年0.25吨标煤/万元。

五、工作举措

(一)实施水环境治理提升工程

1.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水平。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基本完成日处理0.8万吨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完成冷水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主管网约3.7公里,时间2018年底前;完成尖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600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管网及卧龙街雨污管网埋设,投资2600万元实施台口断面水质提升工程,时间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区块、集镇雨污分流改造,巩固“零直排”城镇创建成效,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工作,并全面做好因新农村改造或城区改造而暂缓实施村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验收和运维移交工作,总结运维经验,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

优争先,努力提高负荷率、达标率和收集率。

2. 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结构调整,深化开发平台的环境设施建设和清洁生产改造。继续推行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委托第三方运行机制;督促江南药镇制药企业加强治理,处理好生产废水的处理和排放问题;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管,确保废水处理设施完善、达标排放;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关停整治提升 “低小散”企业(小作坊)。到2020年底前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基本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得到健全。采制砂场、畜禽养殖场整治更加规范。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治理监管平台及监控设施建设,并接入环保监管平台。对全县制砂场进行全面规范整治,实现污水零排放。加强涉水工程和建设工程治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比2015年下降17%,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下降3%。

3. 全面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全面完成市岭下水库、花溪水库工程,切实推进好溪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流岸水库工程进展,争取2018年流岸水库开工建设,2022年基本完成。继续推进虬里水库前期工作,积极与永康合作,视条件成熟情况争取项目早日上马。完成新建山塘、水库等小型水源工程7座以上。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项目90个以上,受益人口3万。完成九和等2个乡镇集镇供水水厂改造。到2020年全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有明显提高。完成高效节水0.5万亩,完成灌区建设、堤岸防护岸建设等项目。完成山山坞等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谷畈、石城等8座山塘综合整治。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完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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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库塘清淤13万方。实施始丰溪、澄潭江-夹溪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完成干支流整治17km以上,建设生态堰坝、生态防洪堤,优化河溪生态健康体系,进一步修复和提升水生态。

(二)实施大气环境治理提升工程

1. 严格大气污染排放产业准入。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要条件。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

2. 推进重点企业VOCs治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围绕木制品、五金制品等重点行业,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 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全面完成5家“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木制品、五金制品企业的VOCs的污染治理。2020年底前,持续深化推进木制品加工、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污染治理,积极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争取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

3. 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加大城市拆迁改造、交通工程、建筑工程等领域的扬尘治理力度,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制定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措施,力争到2020年实现扬尘有效控制;制定道路保洁实施细则,采取“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措施,确保县城建成区机扫率2018年达到80%以上,2019年达到85%以上,到2020年达到90%以上。加强渣土清运与砂石运输规范化管理,探索公司化运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采石场、采砂场、矿山、砖瓦厂等矿(厂)区要落实洒水覆膜植绿等措施,严禁越界开采和堆放行为。矿山碎石等主要工序开展密闭化改造、

安装喷淋洒水,有效防治粉尘污染。

4.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按照《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要求,积极推进适用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到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单位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达到100%;全县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水性涂料使用率达95%。

(三)实施土壤固废污染整治工程

1.完善土壤环境监控监测网络。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控制,建立信息化监控系统运维的长效监管机制。结合企业固体废物出入口规范建设,同步推进企业联网监控。到2018年底,完成省控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联网监控,开展重点工业区块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布设;到2020年底,风险监测点位基本覆盖所有重点工业园区,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全覆盖。

2.强化产业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开展重点行业土壤污染调查和危废“存量清零”行动,2018年底前完成我县所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危险废物“存量清零”。2020年底前掌握8个重点行业关停企业和在产企业用地潜在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3.推进重点行业污染地块修复。进一步优化涉重金属行业的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切实强化污染整治和排放量削减。组织实施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完善修复工程验收制度,加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管,确保污染地块修复安全。

(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1.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全面深化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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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推进工作,提升建设好溪流域、玉山台地2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以种养配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化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10个生态循环示范主体。

2. 加快畜禽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雨污分流、干粪收集处理、尿污水发酵处理等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强化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管理整治提升工作。到2020年,全县畜禽粪便以“上山入园”为重点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提升建设5个以上生态美丽牧场。

3.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工程。以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到2020年,全县化肥使用量比2017年减少4%以上。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模式和多种减量增效技术,加大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力度,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提升农药使用效率。到2020年,全县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4%以上。

4、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研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和支持政策,全面实施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无害化处置,打造绿色安全和谐的清洁田野和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全县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与废弃农膜回收处理率达100%。

(五)实施城乡垃圾分类提升工程

1.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行动。继续完善“全程分类体系”,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实施区域,加快垃圾分类处理进程。完善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执法、源头减量、监管考核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实现生活垃圾的

源头减量。2018年,城乡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实行全覆盖。

2.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奖补制度。开展全县垃圾分拣员和阳光房房长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垃圾分拣和处理水平。2020年底前,完成县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工程建设,实施全县阳光堆肥房升级改造,新建5座成肥站点,完成15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创建任务。

3.完善垃圾分类运行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的标准与规范,探索规范化分散处理技术并研究配套政策。建立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做长垃圾分类产业链;建立覆盖垃圾分类各责任主体的多层次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网络监管与现场督查、执法检查相结合,形成有序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六)实施监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 完善产业准入管理。按照我县发展定位和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制定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名录,落实产业环境准入的协同管理。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停建或依法取缔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力度,严格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坚守底线、严格保护”的要求,科学合理划定生态红线。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红线管控措施,落实分类分级管控。2020年底前,根据上级部署,完成全县434.98Km2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森林覆盖率达到81.25%以上,完成平原绿化扩面3000亩、珍贵彩色森林(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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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绿化造林600亩、一般森林抚育5000亩。

3.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实施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豁免制、备案制、审查制和“最多跑一次”清单制,实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审批制,简化审批程序;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培训,提高服务生态经济发展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水平,积极为企业做好环保技术服务支持。

4.严打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全县排污企业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夜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检查形式,精准传递环保监管压力;开展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拳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以高压态势严控环境污染;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符合移送条件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充分运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5.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污染源基本情况,2019年底前完成普查成果的使用和共享,制作全县污染源分布情况一张图。以资源整合、水平提升为目标,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应急和信息化能力建设。2018年投资300万元完成花溪水库饮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实时监测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藻类、生物毒性等参数,建成后连接省平台;加强智慧环保建设,建成环境保护监管平台,投资260万元购置水、气、土壤等监测设备,提高监测监管能力;投资200万元新建城乡负氧离子空气清新站5个。2019-2020年继续加强智慧环保建设,

做好土壤噪声等监测设备添置,适时新增负氧离子空气清新站等设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人大、政协加强生态文明执法检查和民主监督。纪律监察机关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各乡镇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提实要求、抓实任务、压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深化体制改革。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制,完善居民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企业、居民合力推进的全社会环境保护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县乡两级政府向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的制度。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调查评估,探索研究自然资源生态价值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拓宽“两山”理论转化通道。

(三)强化政策保障。完善环境价格机制,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标准。研究建立污染防治、土壤修复资金投入机制,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对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支持,完善清洁生产审核补贴、产业结构调整资金扶持、生态建设和生态补偿等政策机制。研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投资增长机制,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为指引,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等工程,争取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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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和项目。加大县财政投入力度,整合各方资金,争取每年投入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项目资金3亿元以上,并每年稳定增长。建立健全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18年建立磐安与东阳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与周边县市的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逐步健全完善。

(四)推进公共参与。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大力倡导以节约、绿色和低碳为主题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营造全社会珍惜环境、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扩大环境质量、污染源管理等环境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扩大环境领域社规民约实施范围。鼓励县、乡、村推进生态创建,加强生态文明的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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