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传染病的工作方案

2023-05-20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预防传染病的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预防传染病的工作方案

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建立学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全校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

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预防传染病组织机构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显峰(校长)13704882836 副组长:梁宏伟

13836081740

苏洪涛

13664574470 成 员:各组组长、班主任 组织组:

组长:李显成

成员:张丹锋

宋立光 宣传组:

组长:柳朝阳

成员:霍祥煊

刘淑敏 消毒组:

组长:赵安江

成员:王志斌

刘国军 信息组:

组长:孙涛

成员:刘成伟

谭春淼 晨检组:

组长:贾春福

成员:班主任 询问组:

组长:刘德林

成员:梁栋

关艳梅 物资准备组:

组长:苏洪涛

成员:邹德忠

李忠才

2、学校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教育行政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负责建立健全人、财、物等保障机制;协助疾病预防机构做好对疑似病人的监测处理及环境消毒工作;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健康教育等。

三、制度建设及实施

(一)预防传染病的相关制度 1.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学校要制定传染病防治应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传染病监测网络、传染病预警系统、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控制措施、传染病防治的日常预防措施等。还应包含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如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夏秋季肠道传染病、口脚感病、艾滋病)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等方面内容。

2.建立学生晨检制度

在学校政教处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长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政教处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必要时将患者送正规医院就诊,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给学校政教处。学校政教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通过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测,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健康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传染病疫情管理档案,主要包括:

①登记表,内容包括:日期、班级、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用药情况等。 ②学校传染病登记本。 ③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学生定期体检制度 (3)个人卫生清洁制度 5.学校食堂和饮用水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责任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对学校食堂、饮用水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在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对学校食堂、饮用水清洗、消毒和卫生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的制度。

6.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要求建立学生宿舍管理和奖惩制度,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并进行公示。

7.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环境卫生消杀制度

按照政教处有关要求建立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和环境卫生消杀及其奖惩制度。

四、建立健康教育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1、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

2、四勤”即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

3、“四不”即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共用毛巾牙刷和口杯、不过度紧张和疲劳。

4、“一报告”即一旦发现可疑传染病疫情立即报告。

5、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寝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

第二篇: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以科学的观点,人本的意识,和谐的主题为中心,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成立学校预防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全面布置、检查防控疫情工作。

副组长:副校长:--布置、检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落实情况。 教务主任:班级防控工作落实,收集每日防控检查工作各种资料,向上级报告疫情。

后勤主任:后勤防控工作落实,负责组织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副教导主任:负责上传下达,整理档案资料。

成员:班主任:负责本班防控工作落实。

三、春季常见传染病: 1 .流感(流行性感冒)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其发病率占传染病之首,潜伏期1~3日,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流涕,咽痛,干咳,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不适等,发热一般持续3~4天,也有表现为较重的肺炎或胃肠型流感.传染源主要是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传染期为一周.传染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也可通过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间接传播,人群对流感普遍易感. 2 .流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它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较强.流脑发病初期类似感冒,流鼻涕﹑咳嗽﹑头痛﹑发热等.病菌进入脑脊液后,头痛加剧,嗜睡﹑颈部强直﹑有喷射样呕吐和昏迷休克等危重症状.传染源主要为病人或带菌者,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潜伏期一般为2—3天,最长的为一周.人群普遍易感,好发于小年龄段儿童. 3 .麻疹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潜伏期8—12日,一般10天左右可治愈.典型的临床症状可概括为”三﹑三﹑三”,即前驱期3天,出疹前三天出现38度左右的中度发热,伴有咳嗽﹑流涕﹑流泪﹑畏光,口腔颊粘膜出现灰白色小点(这是特点);出疹期3天:病程第4-5天体温升高达40度左右,红色斑丘疹从头而始渐及躯干﹑上肢﹑下肢;恢复期3天:出疹3—4天后,体温逐渐恢复正常,皮疹开始消退,皮肤留有糠麸状脱屑及棕色色素沉着.麻疹是通过呼吸道飞沫途径传播,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患病后可获得持久免疫力,第二次发病者极少见.未患过麻疹又未接种过麻疹疫苗者普遍易感。

4 水痘

水痘是传染性很强的疾病,由水痘——带状病毒引起的.水痘的典型临床表现是中低等发热,很快成批出现红色斑丘疹,迅速发展为清亮的卵圆形小水疱,24小时后水疱变浑浊,易破溃,然后从中心干缩,迅速结痂.临床上往往丘疹、水疱疹、结痂同时存在,呈中心性分布,即先躯干,继头面四肢,而手足较少,且瘙痒感重.接受正规治疗后,如果没有并发感染,一般7—10天可治愈.传染源主要是病人.传播途径为呼吸道飞沫传染和接触了被水痘病毒污染的食具﹑玩具被褥及毛巾等的接触传染.人群普遍易感,儿童多见,由于本病传染性强,患者必须早期隔离,直到全部皮疹干燥结痂为止.药物,治疗效果好,故治愈率高,危害已明显下降,但早诊断,正确治疗是关键.

三、主要措施:

1、严格落实责任

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学校预防春季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建全传染病报告网络。

2、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要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认识到做好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到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工作中来。学校要通过晨会、班会、午间广播和黑板报等形式,深入开展春季传染病的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对外出学生要加强教育,严禁去疫点和疫区走亲访友。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全校各班要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制度。卫生教师负责疫情统计(登记造册)报告工作(于晨检、午检后1小时内完成)。班主任要详细学生统计出勤情况,严格筛查学生缺课原因,通过电话、家访等途径追查病因,并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病例。目前尤其对于水痘、腮腺炎的学生尤为关注。学生一进校进班,班主任教师首先要仔细观察学生精神状态,发现萎靡、发热和皮肤异常情况的学生及时通知卫生保健教师进行筛查。一旦发现疫情,学校要立即向中心学校、卫生院报告。

(1)同班级一天内发病3例或连续3天内多例(5例以上)学生患病,并伴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要在24小时内报告。

(2)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要在24小时内报告。

(4)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4小时内报告。

(5)发现甲类或甲、乙、丙类传染病暴发出现,1-2小时内必须报告。

4、加强师资培训,做好防控普及工作

以“学校传染病的防控”为主要内容,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为晨检、午检的落实寻找科学依据,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5.在学生和家长中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四、五两月是传染病高发季,学校制作一期防病宣传板报,上一节有关呼吸道疾病的健康课。各班每月开一次防病主题班会、每周一次健康讲座、做一刊学生手抄报。并按上级部门的部署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6、构筑防病屏障

(1)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积极有效的方法。目前水痘、腮腺炎、流感等传染病都可以通过接种疫苗进行预防。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4月份是爱国卫生宣传月,结合传染病预防重点工作,及时清整校园死角,清除蚊蝇滋生地,清除园林绿地、闲置空地、垃圾杂物,彻底消灭卫生死角。

(3)各班每天要开窗通风,让教室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

(4)鼓励学生多到室外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免疫力。 (5)室内消毒。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指导方法进行。消毒药物:硕康消毒片剂,健之素消毒片剂,漂白粉等其它含氯消毒剂

(6)隔离传染源。严格按照《传染病法》规定的隔离期实施病员规范隔离。复课时要有卫生部门(传染病医院)开据的病愈证明方可进校上课。水痘隔离14天,并结痂完全脱落,腮腺炎从发病至少10天,并腮腺肿大完全消失。

(7)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教育并督促学生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可用淡盐水漱口,清洗鼻腔,不用公用毛巾及手帕。

四、工作要求:

学校各部门必须各负其责,落实各项功能与责任,严格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认真处理好各环节工作。严格上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治疗。班级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要及时向中心学校、卫生院上报。对措施不力、引起严重后果的,对迟报、瞒报疫情的,要依法进行层层责任追究。

第三篇:传染病疫情预防和 控制工作方案

实验中学 二O一七年

实验中学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5]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切实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积极营造一个健康的学习场所,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地成长。

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邬建芬校长为组长,金忠国副校长为副组长,由综教处、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年级段部领导及全体班主任和校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 疫情报告人即校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3. 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校医、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4.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

(1) 晨检在校医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年级部,然后由年级部统计报告给校医,

校医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校医。校医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5. 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校医必须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校医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校医必须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医必须在24小时内最好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5) 专门制定春季传染病及病愈情况日报表,

日报表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于每天(包括周六和周日)上午9:30前经年级部交校医室,即使无新发病例,也必须每天作“零报告”;

(6) 校医要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县疾控中心和岱山人民医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认真做好消毒防患措施:

(1)教室门窗要打开,尽量保持通风,课间要求学生尽量不要待在教室里,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

(2)加强锻炼,每天坚持一个小时的活动量,提高身体的免疫力;

(3)认真做好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勤换衣服,保持教室和宿舍的清洁卫生;

(4)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生活要有规律,注意劳逸结合;

(5)每天晚自修结束,由专人在教室里喷洒消毒液,并关好门窗,第二天早晨由专人提前半小时开好门窗通风;

(6)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消毒工作。

第四篇:桃花中学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桃花中学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桃花中学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徐晓平 通讯员:刘明谦 发布单位:桃花初中 字体:大 中 小 2010-4-14 阅读: 971 次 [关 闭]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县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以科学的观点,人本的意识,和谐的主题为中心,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预防春季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立胜

副组长:王文健 樊宗胜

成 员:学校二级机构全体成员以及各班班主任

三、主要措施:

1、严格落实责任

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学校预防春季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建全传染病报告网络。

2、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要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认识到做好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到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工作中来。学校要通过晨会、班会、午间广播和黑板报等形式,深入开展春季传染病的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对外出学生要加强教育,严禁去疫点和疫区走亲访友。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全校各班要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制度。分管领导负责疫情统计(登记造册)报告工作(于晨检、午检后1小时内完成)。班主任要详细统计学生出勤情况,严格筛查学生缺课原因,通过电话、家访等途径追查病因,并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病例。目前尤其对于水痘、腮腺炎的学生尤为关注。学生一进校进班,班主任教师首先要仔细观察学生精神状态,发现萎靡、发热和皮肤异常情况的学生及时通知卫生保健教师进行筛查。一旦发现疫情,分管领导要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学校和桃花镇卫生保健所报告。

(1)同班级一天内发病3例或连续3天内多例(5例以上)学生患病,并伴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要在24小时内报告。 (2)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要在24小时内报告。

(4)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4小时内报告。 (5)发现甲类或甲、乙、丙类传染病暴发出现,1-2小时内必须报告。

4、加强师资培训,做好防控普及工作

5、在学生和家长中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四、五两月是传染病高发季,团委每月要制作一期防病宣传板报,上一节有关呼吸道疾病的健康课。各班每月开一次防病主题班会。并按上级部门的部署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6、构筑防病屏障

(1)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积极有效的方法。目前水痘、腮腺炎、流感等传染病都可以通过接种疫苗进行预防。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4月份是爱国卫生宣传月,配合市容整治工作,迎接世博会,结合传染病预防重点工作,及时清整校园死角,清除蚊蝇滋生地,清除园林绿地、闲置空地、垃圾杂物,彻底消灭卫生死角。

(3)各班每天要开窗通风,让教室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 (4)鼓励学生多到室外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免疫力。 (5)室内消毒。消毒药物:84消毒液

(6)隔离传染源。严格按照《传染病法》规定的隔离期实施病员规范隔离。复课时要有卫生部门(传染病医院)开据的病愈证明方可进校上课。水痘隔离14天,并结痂完全脱落,腮腺炎从发病至少10天,并腮腺肿大完全消失。

(7)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教育并督促学生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可用淡盐水漱口,清洗鼻腔,不用公用毛巾及手帕。

四、工作要求:

学校各部门必须各负其责,落实各项功能与责任,严格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认真处理好各环节工作。严格上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治疗。班级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分管领导要及时向县局上报。对措施不力、引起严重后果的,对迟报、瞒报疫情的,要依法进行层层责任追究。 桃花中学 2010年4月

第五篇:关于印发合肥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方案和救治控制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合肥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方案和救治控制预案的通知

合政〔2003〕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2002年11月广东省发生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后,我国一些地区陆续发现一些病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我市目前虽然尚未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但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疫情的发展趋势,专门召开会议,做出部署和安排,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入我市。为了进一步做好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入我市,做好有关工作的各项预案,现将《合肥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方案》和《合肥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救治控制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方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合肥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方案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通过空气飞沫经呼吸道传播的疾病,以发热、头痛、乏力、干咳为主要临床症状,部分病人有气促等呼吸困难症状,甚至进展为呼吸窘迫综合症。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我市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合肥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加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控制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政府全面负责区域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三)坚持新时期“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防患于未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在我市流行和传播。

(四)落实《合肥市“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县(区)政府成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协调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宣传、卫生、公安、教育、财政、物价、药监、交通、旅游、文化、市容、建管、化医建行业办等部门参与,负责本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县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通报制度,各部门协同作战,统筹协调,增强合力,提高和完善我市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范能力。 各部门职责分工:

1、宣传部:负责组织各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和健康教育,实施正面引导。

2、卫生局:加强疾病监测,分析、研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趋势,掌握疫情动态,制订疫情处理预案,做好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并迅速扑灭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隔离和救治病人等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消毒防范等预防工作。

3、公安局:协助和配合卫生部门加强传染病信息的管理和其他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有关的应急工作。

4、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做好学生中可疑病例的发现、报告及教室、寝室的通风、消毒。

5、物价局:负责治疗药械、防护设施和消杀药品的价格监管。

6、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预防和疾病防治所需经费。

7、交通局、民航、铁路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候车室、候机厅的消毒。设立留验站,对可疑病例立即就地留观并报告。

8、旅游局:加强旅游市场的管理,督促各旅游公司对外出旅游人员宣传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知识,发现可疑病例立即报告。

9、文化局:负责所有娱乐场所的卫生消毒管理工作。

10、药品监督局:负责治疗药械、防护设施和消杀药品的质量监管。

11、市容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2、建管局:负责建筑工地及民工的卫生管理。

13、化医建行业办:负责治疗药械、防护设施和消杀药品的调集。

三、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在市、县(区)政府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预防控制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组、疫情处理应急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织,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三级预防医疗网的作用,建立健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等疾病控制方面和病员接诊、确诊、转诊、会诊等医疗救护方面的制度;组建流行病学调查、病原体的监测、分析和医疗救治等专业队伍,分散接诊,集中收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疫情监测和信息管理

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已将非典型肺炎列为法定报告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全市确立省立医院、安医附院等17个疫情监测哨点,实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其他医疗机构实行病例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城市在6小时内、农村在12小时内报告卫生防疫机构。各地要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缓报,造成疫情扩散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和领导责任。

有关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公布,由省委宣传部和省卫生厅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言传或以简报、信息等方式对外公布,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五、预防措施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预防控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指挥协调组、信息组、疫情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消毒组等组织,组建疫情应急处理机动队,全天候值班。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试剂,随时满足采集样品的检测任务。病例样本的采集、运送应满足用于病毒、细菌、衣原体等微生物的病原学、免疫学和分子生物学检测的要求。标本包括鼻咽试子、痰液、血液和尸检组织等。

3、城市指定市传染病医院,肥东、肥西、长丰3县分别指定县医院,作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集中收治定点医院。4所医院要准备必要的隔离病房、病人抢救所用的呼吸机、医务人员防护设施、治疗药品、消毒器械及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物资。

4、各医疗机构要开设发热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时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疑似病人要果断隔离观察,“120”要按照卫生部规定做好病员的接送、转运等各项准备工作。

5、卫生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护准备,高度重视医护人员和相似职业人员的防护工作,通过开展防治知识的培训和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全体医务人员掌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临床表现、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防治知识;还要组织对相关医务人员的系统培训,提高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诊疗水平。

六、综合措施

1、组织开展以预防春季传染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月。结合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在“五·一”前后要广泛动员群众,市容、公安、街道、社居委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社区、单位、家庭、公共场所,开展卫生大扫除、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等活动。卫生部门要做好对各部门、各行业卫生防病知识的指导和培训。

2、加大对关口和交通工具的检疫力度。在车站、客运站、机场候机楼等旅客集散场所,设立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站,对有症状人员要进行留验观察,该隔离的要坚决隔离、治疗;对与病人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以及其他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和检查;对从已发生较多非典型肺炎病人地区来的乘客,实行个人健康信息登记制度。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出租车)及候车、候机场所由其管理部门实施消毒。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报道党和政府为预防控制疾病所做的工作,要注重对敏感群体和弱势群体的针对性宣传;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的正面宣传,教育群众加强个人卫生,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清洁和空气流通,消除群众不必要的恐慌心理,提高自我预防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卫生监督。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的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对车站、影剧院、歌舞娱乐、餐饮、学校、旅馆等人流集中场所的卫生监督,做到用具、设备的定期消毒,保持场所通风良好。所有车站、影剧院、歌舞娱乐、餐饮、网吧、学校、旅馆、社区、建筑工地等人口比较集中的场所,要进行严密监测和防范,场所实施空气及物体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5、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督促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七、保障措施

1、市化医建行业办、药品监督和卫生部门要充分做好药品、救护防护设施用品、应急药物器械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

2、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充分做好应急物资、疫情预防控制、疫情监测、医疗救护等资金储备。

3、卫生部门要充分做好卫生资源(包括卫生人力资源)的统一调配,随时参与疫点或疫区病人的疫情处理和救治工作。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合肥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救治控制预案

为有效应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后各部门间相互配合、各司其职,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迅速控制扑灭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在省卫生厅《安徽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预案(试行)》基础上,结合合肥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的确认

本市首例病例的确认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和病原学等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与省卫生厅专家组共同确认。非首例病例由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

二、指挥协调系统和各部门职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病人救治组、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控制组、公共场所消毒组、宣传及健康教育组,各组单位组成及具体职责如下:

1、指挥协调系统:各级政府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病人救治组:责任单位为卫生局。职责为病人的确诊、转送、救治、隔离及医护人员的防护。

3、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控制组:责任单位为卫生局,协助单位为公安局、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为负责疫情数据的收集、分析、上报;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感染来源和污染范围;在公安局的协助下强制隔离病人和疑似病人;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或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时间为三周,期间的日常生活用品,由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安排;负责病人污染场所的消毒。

4、公共场所消毒组:责任单位为交通局、建委、文化局、民航、铁路、教育局等部门。职责为各单位在管辖范围内对所有的公共场所实施每日三次的空气消毒和物品消毒。

5、宣传与健康教育组:责任单位为宣传部、教育局、卫生局。职责为大力宣传各种预防措施,实施正面引导;在各大、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单,卫生局提供宣传内容及材料。

三、病人的救治

1、制定医疗救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确保救治病人所用的设备、人员、药品、房屋落实到位,并统一调配。

3、各医疗机构报告的病人或疑似病例一律由专用救护车转送至合肥市传染病医院,必要时转送至省立医院、安医附院,3县送至县医院,实施强制性隔离(必要时公安配合)。定点收治医院必须设立单独的病区,病人和疑似病人必须分开隔离,严禁探视病人。

4、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诊断标准》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参考标准》进行规范治疗。

5、外藉人员收治定点医院为安医附院。

四、疫情的控制

1、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家庭隔离的方式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3周。经医学观察被排除是病人的,其隔离和接受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处理。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每一例病人和疑似病人均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的评估;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划分、拟采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建立紧急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3、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疫情处理机动队,全天候值班,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处理工作。

4、向社会公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2656120(24小时)、2628214(工作日)。安排专业人员解答市民咨询。

附件:

1、合肥市公共场所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南

2、合肥市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工作指南

3、合肥市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

指南

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规定

附件1

公共场所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南

为防止公共场所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保障人民健康,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影剧院、录象厅、舞厅、音乐厅;商场、候诊室、候车(船、机)室等公共场所。

一、自然通风

(一)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

(二)尽可能打开门窗,保持室内良好通风状态。

二、机械通风

(一)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口设置清洁区,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保持清洁;

(二)在不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

(三)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新风量;

(四)调节好各局部场所的新风分配量,保证各局部场所均有新风输送;

(五)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

(六)中央空调的排风系统应使用专门的排风管道。

三、空气消毒

(一)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可采取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安装高强度低臭氧紫外线灯;

(二)采取化学或物理方法进行空气消毒,如使用过氧乙酸熏蒸、戊二醛喷雾等;无人条件可使用臭氧发生器、紫外线灯。

四、环境卫生

(一)尽量减少客流量;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减少灰尘飞扬;

(三)公共场所使用、经常接触物品定期用消毒液洗、擦消毒;

(四)垃圾要及时清运,肉菜市场、餐馆的垃圾要加盖密闭,日产日清。

五、从业人员卫生

(一)勤洗手,勤换衣服,保持个人卫生;

(二)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或人口密集场所;

(三)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四)凡经医院诊断为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暂停上班,并隔离治疗;

(五)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留家观察一周,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恢复上班。

(六)一旦发现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防疫站)报告;

(七)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单位,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指导进行终末消毒。

六、名词解释

(一)疫点:指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所在地点,一般是指患者生活、工作的场所;

(二)疫区: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来划定疫区。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镇或毗邻镇,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疫区由疫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发布。 附件2

合肥市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病人工作指南

(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临床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资料

有密切接触史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2、症状体征

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多为高热,偶有畏寒;伴或不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全身酸痛、乏力、胸痛、腹泻;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病人可闻少许干、湿罗音,或有肺实变体征。

3、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WBC计数一般不升高,或降低。

4、胸部X线或CT检查

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样改变,少数病人进展迅速,呈大片状阴影;常为双侧改变,阴影吸收消散较慢。大部分病人肺部阴影与症状体征不一致。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符合上述1+2+3条或2+3+4条者为疑似病例。

符合上述1+2+3+4条或2+3+4+5条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鉴别诊断:注意排除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肺部疾患。

(二)儿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临床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资料

有密切接触史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2、症状体征

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多为高热,偶有畏寒;伴或不伴乏力、精神萎糜或哭闹烦燥不安,或全身酸痛、头痛、关节痛、胸痛、腹泻;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重症者出现呼吸急促,气促,或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体征可不明显,可有肺实变体征。

3、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WBC计数不升高,或降低。

4、胸部X线或CT检查

肺部不同程度的单侧或双侧不对称局灶性浸润性阴影。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符合上述1+2+3条或2+3+4条者为疑似病例。

符合上述1+2+3+4条或2+3+4+5条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鉴别诊断:注意排除细菌性、真菌性肺炎、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肺部疾病。

(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重症病例诊断标准

符合下列标准的其中1条即可诊断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重症病例:

1、多叶病变或X线胸片48小时内病灶进展>50%;

2、呼吸困难,呼吸频率>30次/分;

3、低氧血症,吸氧3-5升/分条件下,SaO2<93%,或氧合指数<300mmHg;

4、休克、ARDS或MODS(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四)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推荐的治疗方案

1、一般性治疗:休息,适当补充液体及维生素,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多数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定期复查胸片(早期复查间隔时间不超过3天)、心、肝、肾功能等。一般都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每天检测体表血氧饱和度。

2、对症处理和器官功能保护:发热超过38.5℃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如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

3、为了防治细菌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如阿奇霉素等)、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如果痰培养或临床上提示有耐药球菌感染,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等。

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有可能减轻肺的渗出、损伤和后期的肺纤维化。建议的应用指征为:①有严重中毒症状,高热不退;②达到重症病例标准者。应有规律使用,目前多数医院使用的成人剂量相当于甲基强的松龙80-320mg/天,具体剂量根据病情来调整,一直使用到病情缓解或胸片有吸收后减量停用。儿童慎用。

5、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治则为: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论治。

6、可选择试用抗病毒药物或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7、有明显呼吸困难或达到重症病例诊断标准要进行监护。

8、使用无创正压通气首选鼻罩CPAP的方法,常用的压力水平为4-10cmH2o。应选择适当的罩,并应持续应用(包括睡眠时间),暂停时间不超过30分钟,直到病情缓解。使用无创正压通气的标准:

(1)呼吸次数>30次/分;

(2)吸氧3-5升/分条件下,SaO2<93%;

(3)有明显的胸闷和呼吸困难。

9、严重的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吸氧5升/分条件下SaO2<90%或氧合指数<200mmHg,经过无创正压通气治疗后无改善,或不能耐受无创正压通气治疗者,应该及时进行有创的正压通气治疗。

10、危重病人的处理和治疗:一旦出现休克或MODS,应及时作相应的处理。如果处理有困难或条件不足,应及时请有关专家会诊。

(五)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出院参考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可出院。

1、停用退热药物或糖皮质激素,体温正常7天以上;

2、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

3、胸部影像学有明显吸收。 附件3

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 消毒隔离工作指南

由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有一定的传染性,可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接触病人分泌物传播,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隔离防护措施。结合前阶段的防治经验,特制定本指南。

1、基本要求

1.1全体医护人员要提高认识,特别是急诊、门诊工作人员,要掌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

1.2医院应设相对独立的发热病人诊室,诊室应通风良好。

1.3坚持首诊负责制,一旦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应立即收治到专门的留观室,专门留观室须与其他留观室隔离。若非特殊情况,不应轻易转院。

1.4医院要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做好消毒监测,保证消毒效果。

1.5综合做好预防院内感染发生的各项措施,医务人员要增强体质,避免过度劳累,提高抵抗疾病能力。

1.6其他普通病区要注意环境卫生、通风换气,做好消毒、清洁工作。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区管理

2.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必须收治在专用病区,基本要求是:(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隔离;(2)专用病区内应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交叉;(3)医护人员办公室应通风良好,与病房分隔无交叉,并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4)疑似病人与确诊病人要收入不同的病房;(5)进入病区应戴12层棉纱口罩、帽子、鞋套,穿隔离衣;(6)病区出入口应有专人检查出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2.2住院病人均需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离开病区。

2.3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不得探视,如病人危重等情况,确需非探视不可,探视者必须戴12层棉纱口罩、帽子、鞋套、穿隔离衣,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病区的消毒

3.1 空气消毒

3.1.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房的空气消毒处理

病房有人的情况下:①强调病房的通风,特别强调自然风的通风对流,保持室内空气与室外空气的交换,自然通风不良则必须安装足够的通风设施(排气扇)。②可用乳酸加热熏蒸消毒,每天上、下午各消毒1次,按下表用量将乳酸溶于适量水中,加热蒸发,使乳酸细雾散于空气中。

附表:以净高为3m计算,面积大小不同的房间所用乳酸量 面 积

(m2)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乳酸用量

(ml)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病房无人的情况下:①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天2-3次。②0.5%的过氧乙酸喷雾,用量为20-30ml/m3,作用30分钟;或3%过氧化氢喷雾,用量为20-40ml/m3,作用60分钟;或用活化后的二氧化氯,浓度为0.05%喷雾,用量为20ml/m3,作用30分钟;或有效氯1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用量为20-30ml/m3,作用30分钟;或用强氧化高电位酸化水原液喷雾,用量为20-30ml/m3,作用3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剂用作空气消毒均需在无人且相对密闭的环境中(消毒时关闭门窗),严格按照消毒药物使用浓度、使用量及消毒作用时间操作,方能保证消毒效果。每天应消毒1次,消毒时腾空房间,密闭门窗进行喷雾,喷雾完毕,作用时间充分方能开门窗通风。

3.1.2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ICU病房必须专用,不能收治其他病人。

3.2地面和物体表面消毒

病房、走廊、检查室、X光室、B超室、检验室、治疗室、医护人员办公室等场所地面要湿式拖扫,可用0.1%过氧乙酸拖地或0.2%-0.5%过氧乙酸喷洒或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拖地)。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门把手、病历夹等可用上述消毒液擦拭消毒。病房门口、病区出入口可放置浸有2000mg/L有效氯的脚垫,不定时补充喷洒消毒液,保持脚垫湿润。

3.3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的处理

对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要及时消毒处理。每病床须设置加盖容器,装有足量1500mg/L-2500mg/L有效氯消毒液,用作排泄物、分泌物的随时消毒,作用时间30-60分钟。

3.4病人使用物品的消毒

3.4.1病人使用的被服、口罩要定时消毒,可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病人的生活垃圾要用双层垃圾袋盛装及时有效处理,避免污染的发生。便器、浴盆的消毒可用有效氯1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

3.4.2呼吸治疗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灭菌或高水平消毒。建议尽量使用一次性管道,重复使用的各种管道应在使用后立即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清洗,然后进行灭菌消毒处理。

3.4.3体温计使用后可即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听诊器、血压计等物品,每次使用后应即用75%乙醇擦拭消毒。

3.4.4运载病人的交通工具及用具消毒。救护车运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应开窗通风,病人离车后,应立即对车内空间及担架、推车等物品用0.5%过氧乙酸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3.5使用后的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及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存放容器必须加盖,避免可能的污染。

3.6污水处理。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医院现阶段可以适当增加药物投放,使总余氯量在≥6.5mg/L。

3.7终末消毒。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房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4、医护人员个人防护

4.1医护人员进入病区必须戴12层棉纱口罩,4小时应更换;进入病房均需穿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和鞋套。

4.2医护人员在每次接触病人后应立即进行手的消毒和清洗。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洗手应采用非接触式的洗手装置。

4.3进行近距离操作时,除做好上述防护外,应戴防护眼镜。

4.4医护人员在进入、离开病区时,要注意呼吸道及粘膜防护。 附件4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规定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为一种目前病因尚不明确、传染性强的呼吸系统疾病,目前在国内部分地区有病例发生。为防止疾病在转运过程中传播,保证转运安全,根据卫生部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医疗机构需转运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时,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急救中心(站)或指定医疗机构将病人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

2、急救中心(站)或指定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门医务人员、司机、急救车辆负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的转运工作。

3、急救中心(站)或指定医疗机构应当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转运要求

1、急救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手消毒设备。

2、医务人员、司机戴12层棉纱口罩或其他有效防护口罩、防护头套、防护眼镜、手套,穿连身服、隔离衣和长筒胶靴。

3、医务人员、司机接触病人(含疑似病人)后,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4、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车辆消毒后打开门窗通风。

5、医务人员和司机防护、设备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照《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三、有关工作流程

1、转运流程

穿、戴全套防护物品→出车至医疗机构接病人→将病人安置在车厢→将病人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更换全套防护物品→返回→车辆及设备消毒(污染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人员防护消毒

2、穿戴及脱防护物品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流程:连身服 →长筒胶靴→防护头套→口罩→防护眼镜→隔离衣→胶皮手套

脱防护物品流程:隔离衣→防护眼镜→口罩→防护头套→长筒胶靴→胶皮手套→连身服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一封优秀的求职信往往下一篇:员工大会董事长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