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发展法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

2022-10-07

论文题目:我国森林康养产业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森林康养产业在新业态的产业融合发展背景下显示出了社会的现实需要。森林康养产业作为结合生态建设、经济发展以及健康修复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产业模式,一方面满足了目前亚健康社会对于健康生活模式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大大开发了森林资源,对于激发林业资源活力,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都有重要意义。森林康养产业是经济新业态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更迭升级,并且有效提高社会群体生活质量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绿色发展、产业融合并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满足大众需求的必要路径。森林康养产业是一个跨越多学科领域的概念,学者们多从经济学、林学、社会学的角度对森林康养产业建设和运行展开研究,更多地关注如何增加供给数量,从而忽视其质量的提升,从法学领域研究森林康养产业的成果则较少。透过现象看森林康养发展的实质,是围绕环境资源分配所展开的社会福利分配,以市场为主导,兼顾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在政府、企业与社会群体间形成三方权衡。森林康养不仅受到经济资源影响,又是一个极具制度政策影响的综合性产业,在推进过程中,不能忽视林地资源、行业标准、内部监管、金融支持和弱势群体保障的顶层设计,而现行的政策、制度安排没有根据现实的需要进行适当的放宽和调整,也缺乏相应的监管制度,导致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制度依托。本文以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现实发展为基点,以法学、经济学理论基础为视角,在健康中国以及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背景和当下针对森林康养产业所出台的政策及制度建设的现实状况中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森林康养产业的制度措施和保障机制的顶层设计。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第一,通过对森林康养产业的理论基础分析,厘清森林康养产业的基本概念与基地的认定标准,分析国家对于开展森林康养产业的政策目标定位;通过分析森林康养的功能与价值,结合社会现实背景与国家战略,总结森林康养产业实施及普及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为构建森林康养产业的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第二,总结森林康养产业的特性和发展规律,分析森林康养产业的市场优势;探究森林康养产业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社会中间层理论的目标协同内在逻辑;探究森林康养产业经营规模化的理论基础;探究绿色发展理念与发展森林康养产业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的价值协同。第三,评估我国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法律困境。考察我国森林康养产业目前试点的基本情况,分析试点所存在的问题;探寻我国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依托因素;整理现行森林康养产业相关政策文件,评估现行政策对森林康养产业的影响;总结我国森林康养产业发展面临的法律困境。第四,对典型国家的森林康养产业的定位、范围以及基本建设的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将域外经验与我国森林康养产业目前试点的实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为我国进一步进行全国性森林康养产业布局及大规模的基地建设提供参考。第五,针对当下森林康养产业所出台的政策及制度建设的现实状况,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森林康养产业的制度建议。首先明确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定位以及作用,确定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运行原则;其次建立规范森林康养产业中的各类标准并健全森林康养产业的管理体系及职权分配;同时在财政上规范森林康养产业的运营补贴制度并完善森林康养产业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第六,探析法律制度构建中的道德诉求和法治底蕴,探究两者的契合点与互动面,进而在产业运行保障机制层面,从产业监管、财政保障、产业激励、道德储蓄以及创新产业模式等角度提出了完善森林康养产业法律保障中需要明确的制度设计。

关键词:森林康养产业;法律保障;准公共物品;行业标准;监管体系

学科专业:经济法学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选题目的及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2.3 文献评述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3.1 研究方法

1.3.2 技术路线

1.4 研究的创新与难点

1.4.1 研究的创新

1.4.2 研究的难点

第二章 森林康养产业的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森林康养产业概述

2.1.1 森林康养产业的概念及定位

2.1.2 森林康养产业的特点

2.1.3 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的必要性

2.2 森林康养产业的理论基础

2.2.1 法学理论

2.2.2 其他相关理论

第三章 我国森林康养产业的现状及存在的法律困境

3.1 我国森林康养产业现状分析

3.1.1 目前试点的基本状况

3.1.2 森林康养产业的现行依据梳理

3.1.3 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依托因素

3.1.4 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3.2 我国森林康养产业发展面临的法律困境

3.2.1 土地规划与产业布局规划不合理、政策不足

3.2.2 行政主管部门分散导致职权不明

3.2.3 森林康养产业社会资金投入不足

3.2.4 缺乏信用约束机制

3.2.5 监管体系不健全

第四章 森林康养产业的域外经验与启示

4.1 域外的相关经验

4.1.1 德国:以预防和保健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康养模式

4.1.2 美国:以综合养生度假为特色的森林保健模式

4.1.3 日本:以定制化森林疗养课程为核心的森林浴模式

4.1.4 韩国:以标准化认证体系和人才管理为基础的康养基地模式

4.2 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4.2.1 制定统一的森林康养基地评价标准及服务人员认定标准

4.2.2 构建完善的森林康养管理体系

4.2.3 成立专门的森林康养管理协调机构

4.2.4 完善相关法律中森林康养的规定

第五章 我国森林康养产业的制度完善

5.1 完善森林康养产业主体法律制度

5.1.1 明确政府的角色定位

5.1.2 明确森林康养的产业发展原则

5.1.3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布局

5.2 健全森林康养产业管理法律制度

5.2.1 建立森林康养产业准入法律制度

5.2.2 设定统一的森林康养产业评价标准

5.2.3 健全森林康养产业的管理体系及职权分配

5.3 规范适用森林康养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5.3.1 全民所有制基础下用益物权制度的适用

5.3.2 坚持生态底线进行林地规划

5.4 规范森林康养产业的定价制度

5.5 完善森林康养与社会养老保障的衔接制度

第六章 完善我国森林康养产业的运行保障措施

6.1 完善森林康养产业监管体系

6.1.1 明确政府的产业运行监管职能及标准

6.1.2 建立社会森林康养行业协会监管体系

6.1.3 构建森林康养产业自我监管评价体系

6.2 完善森林康养产业的财政保障措施

6.2.1 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

6.2.2 构建森林康养产业专项转移支付的制度结构设计

6.3 建立完善的产业激励保障措施

6.3.1 建立奖惩结合的机构激励机制

6.3.2 落实人才从业优惠政策

6.4 建立有效的产业风险防范制度

6.4.1 健全森林保险制度降低经营风险

6.4.2 完善纠纷评判标准保障合法权益

6.5 创新道德评价制度

6.5.1 引入机构的道德声誉评价机制

6.5.2 引入职业道德教育

6.5.3 建立个人道德储蓄保障机制

6.6 创新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模式

6.6.1 服务经济与林下经济相结合

6.6.2 康养功能与林业产品相结合

6.6.3 探索新型产业模式的适用可能

第七章 结语

7.1 研究结论

7.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一)中文参考文献

(二)外文参考文献

附录A 森林康养现状及当前法律障碍—政府部门

附录B 森林康养现状及当前法律障碍—森林康养企业

附录C 研究生期间的学术成果与获奖情况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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