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2022-10-02

第一篇: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某电力公司物资仓储管理规范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仓储管理规范

(试行)

二○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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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为改进仓库管理,加强物资保管保养,提高仓容利用率,减少和杜绝物资在流转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适应市场经济对物资储存保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组织专门人员,在原国家物资总局1981年编写的《物资技术保管规则》(总则)的基础上,制订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仓储管理规范》,作为公司系统各物资仓库存货保管工作的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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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总则 ........................................................................................................................ 5 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要求 ........................................................................................ 5 专业知识 ............................................................................................................ 5 能力要求 ............................................................................................................ 6 身体素质 ............................................................................................................ 6 库区建设及规划 .................................................................................................... 6 库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及要求 ............................................................................ 6 仓库布局及选址原则 ........................................................................................ 7 仓库设计应考虑的要求 .................................................................................... 7 仓库的分类及其基本要求 ................................................................................ 8 仓库内部区域划分 ............................................................................................ 8 储存规划 ............................................................................................................ 9 平面区域和划区标志牌 .................................................................................... 9 货位和基准线 .................................................................................................. 10 货垛(架)和货牌 .......................................................................................... 10 通道和五距 ...................................................................................................... 12 交通和库容库貌 .......................................................................................... 13 第十一节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六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物资保管的任务及流程 ...................................................................................... 13 物资储存保管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 13 物资保管业务流程 .......................................................................................... 14 物资的验收入库 .................................................................................................. 14 接收 .................................................................................................................. 15 入库验收 .......................................................................................................... 16 物资验收中发生问题的处理 .......................................................................... 21 办理入库手续 .................................................................................................. 22 物资的保管保养 .................................................................................................. 23 基本要求 .......................................................................................................... 23 物资的保管和存放 .......................................................................................... 24 苫垫堆码 .......................................................................................................... 25

3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七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八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九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十章 物资的保养 ...................................................................................................... 29 电力机械及电气热控设备的维护保管 .......................................................... 33 物资的盘点检查 .............................................................................................. 33 物资的安全管理 .............................................................................................. 36 库存物资报废和削价处理 .............................................................................. 36 物资的出库 .......................................................................................................... 36 出库程序 .......................................................................................................... 37 物资出库时发生问题的处理 .......................................................................... 38 物资的装卸搬运 .................................................................................................. 39 基本要求 .......................................................................................................... 39 作业准备 .......................................................................................................... 40 注意事项 .......................................................................................................... 40 安全操作技术 .................................................................................................. 41 仓库安全管理 ...................................................................................................... 43 基本要求 .......................................................................................................... 43 用电安全管理 .................................................................................................. 44 安全工器具管理 .............................................................................................. 44 消防管理 .......................................................................................................... 45 特种设备管理 .................................................................................................. 46 治安保卫管理 .................................................................................................. 46 安全教育培训 .................................................................................................. 47 附则 ...................................................................................................................... 48

附录:参考资料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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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 为改进仓库管理,加强物资保管保养,提高仓容利用率,减少和杜绝物资在流转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适应市场经济对物资储存保管工作的要求,使物资储存保管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二、 本规范是公司系统各物资仓库管理工作的通用标准。

三、 各单位在日常仓储管理工作中应认真遵守和执行本规范。物资公司应根据规范的要求对各单位物资仓库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以确保本规范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第二章 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要求

第一节 专业知识

一、 仓库管理人员应能较好地掌握仓库管理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了解某些相关学科的知识,了解国内外仓库管理的新成就、新发展。

二、 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基础知识,熟悉企业生产过程、产品、技术工艺特点,如企业的物质技木装备、生产能力、产品性能、技术要求、工艺流程以及生产协作等。

三、 )有一定的物品知识,了解企业常用物品的性能、技术特点、使用和消耗特点,以及检验、保管、养护、包装、运输等方面的要求,形成既能掌握物品经济理论和技能,又熟悉生产技术工艺流程,文理交叉的复合型知识结构。

四、 具有较为系统的物品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实务技能,如了解物品的供应渠道、供应网点、供货方式,熟悉物品计划申请,分配、订货、采购、托运、验收、储存、养护.运输、供料等业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懂得成本、货款结算和物品核销统计,具有签订合同与处理合同纠纷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国际贸易业务知识等。

五、 具有现代管理意识,掌握某些实用的现代化管理方式、方法,如物品价值分析、4BC管理法、目标管理、市场预测、市场营销、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滚动计划、微型计算机技术等,成为既懂得常规物品管理方式方法,义会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方法和技术的新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六、 自动化知识。自动化技术是当代最引人瞩目的高科技之一。自动化就是指在没有人的直接参与下,机器设备所进行的生产管理过程。自动化仓库就是自动化技术与仓储系统的结合。

七、 安全知识。安全是进行其他各项活动的前提,它主要包括仓库保卫及仓库消防两个方面的知识。

1. 仓库保卫知识。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仓库保安工作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与仓库作业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及操作知识、与仓库作业人员相关的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知识。以便做好仓库的保卫工作,防止库存物品丢失。

5 2. 仓库消防知识。仓库消防方面的知识,比如,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有关仓库存储物品危险性质、仓库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防火间距及堆放形式等方面的知识;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关于合库消防组织建设、物品储存管理、物品装卸管理、仓库电器设备管理、仓库火源管理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库存物品的物理、化学特点,及其特殊的防火、灭火要求的知识;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及适用范围的知识。

第二节 能力要求

仓库管理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能力:

1. .分析预测能力

分析预测能力,即能运用科学观点、方法进行市场调查,把握市场信息,了解行情,分析市场供求状态,有预测市场供求发展趋势的能力。

2. 判断决策能力

判断决策能力.即有洞察力、判断力,善于把握时间,及时集中可以利用的因素,迅速果断地组织、决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交际沟通能力

交际沟通能力,即要善于使他人领会自己的意图,寻找到更多更好支持者的协助与帮助,有社会交往活动的能力。

4. 灵活应变能力

灵活应变能力,即善于釆用灵活的工作方式方法,勤于思考,善于开拓,能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尤其是对物品市场及营销活动中某些隐蔽性、未可预见性的不利条件的困扰,能及时作出新的决策和采取新的对策。

5. 扎实的业务基本功

如业务应用文的写作,计算技术的应用,信息情报的收集和管理,经济合同的签订,以及业务洽谈技巧等,要求扎实过硬。

第三节 身体素质

仓管工作的特点之一,是工作活动面宽、地域范围广、流动性大,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要求仓库管理人员日夜值班,并承担搬运装卸任务,从而带来了工作上的辛劳,生活上的艰苦。所以,要求仓库管理人员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吃苦耐劳,粘力充沛。

第三章 库区建设及规划

第一节 库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及要求

一、 库区建设的指导思想

1. 在经济、适用、耐久的原则下,降低基建投资,保证建设质量。

6 2. 设计工作要求做到:切合实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3. 在仓库设计时,还必须考虑提高仓库的机械化水平。

二、 总体要求

各类仓库(包括堆放场),都应在设备到达前建好。

第二节 仓库布局及选址原则

库区设施应结合工程总体布局的具体情况尽可能集中设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 库区与其他建设物间距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专用的油库和危险品库,应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与办公区域和生活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确保安全。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二、 库区内应按消防要求,建立消防制度,备有充足的消防水源,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保持畅通的消防通道。

三、 库区内的照明及其他电气设施,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雷、避雷设施。

四、 库区应选择在地势较高、地形平坦、便于排水的地带,忌低洼潮湿。仓库周围应设置泄水能力足够的排水沟,保证库区在暴雨期间不积水。在临近海、河地区必须注意当地水位,不得有地下水上溢,标高应在当地一般洪水水位以上。靠近山地时还须考虑山洪、泥石流及滑坡等因素。

五、 库区地基应坚实,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应注意选择地貌单一,地层结构简单,具有一定地基承载能力的地方、并且能够满足大面积堆荷的要求。仓库不宜建筑在地基松软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

六、 库区宜尽可能位于铁路、公路或码头附近。库区内道路应畅通;应设置适宜的起重设施并应覆盖整个库区。

七、 在选择仓库地址时,应考虑周围环境与存放物资性能和要求是否相适宜。一般仓库要求周围不存在产生腐蚀性气体、粉尘和辐射热等的工厂或车间,至少要处于这些企业的上风方向。仓库还应与容易发生火灾危险的生产单位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 基建设备库区宜与施工单位库区和施工区等其他区域隔离,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配备适宜数量的安保人员或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安保和出入库区制度并严格执行。

在具体选点时,必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充分考虑上述因素的情况下,采用多种方案进行比较、论证,以选择最佳地点和最优方案。

第三节 仓库设计应考虑的要求

一、 库房的建筑结构必须适合储存物资所要求的保管条件;

二、 库房的设计,必须考虑搬运、装卸、堆码作业的方式,便于运输、装卸工具的使用和进出。尽量提高仓库作业的机械化水平;

三、 尽量扩大库容。库容量往往受到库房高度、宽度、地坪载荷能力、柱间距离的限制以及运输组织的影响。因此在库房建筑结构上应尽量采用跨度大、结构轻的结构形式,并适当增加高度,同时选用适合的、配套的搬运、装卸、堆码设备,以充分利用空间和地坪的负荷能力,增加库容;

四、 必须充分考虑仓库的防火和安全设施;

五、 考虑日常维护保养物资的方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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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并考虑今后发展余地。 仓库建筑所需面积的计算,应根据物资的最高储存量、储存方法及单位面积的平均荷重计算得出所需库房和货场的面积,然后考虑道路、辅助建筑、行政生活所需的面积,最后确定整个仓库的占地面积。

在仓库设计时,除应正确地核算出该库的物资储存量和储存周转期及单位面积的平均荷重等要素外,还应尽量考虑专库专用和一次性作业等因素,并根据物资的种类、来源、存放形式等进行全面设计。

第四节 仓库的分类及其基本要求

一、 仓库的分类

仓库根据所存放设备和器材的用途、构造、质量、体积、包装情况、维护保管年限及当地的自然条件等因素分为下列五类:

1. 露天堆放场(或称料场):存放受雨、雪、沙尘直接侵袭或阳光直射影响极小的设备和器材。

2. 棚库(或称料库):存放需要避免雨雪直接侵袭或阳光直射,但能承受温度变化的设备和器材。

3. 封闭库(或称库房):存放不宜受雨雪、潮气、沙尘侵袭,但能承受温度变化的设备和器材以及易丢失的小机件和贵重材料。

4. 保温库:存放不能承受较大湿度、温度变化及要求防尘的精密设备、仪表及零部件。 5. 危险品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易挥发的物品,如油漆、化学药品等。

二、 基本要求

1. 各类库房结构应牢固可靠,能承受当地常年风力和雨雪的侵袭,库房的地面应干燥、平坦并高于仓库外地坪。

2. 棚库应能避免设备直接受雨雪侵袭和阳光照射。在潮湿或风沙过大的地区,可采用顶棚加半截墙的半封闭式棚库。

3. 封闭库、保温库内的门窗应完整,做到既能密闭又能通风,必要时仓库内可设置容量匹配的除湿机。

4. 保温库的结构、材料应能隔绝库外潮气,库内相对湿度不应超过70%,在沿海地区和空气有腐蚀性的地区,库内相对湿度不应超过60%。

5. 保温库应达到防寒、防潮、防尘、防温差过大的要求,应设干湿度计和温度计,库内温度应维持在5℃~40℃,昼夜温差不应超过10℃,如超过规定,应立即采取措施改进。保温库的采暖热源或空调设备,应做到安全可靠,严禁用明火直接取暖。

6. 危险品库应远离施工区、生活区,与其他库区应保持规定的距离,门窗完整,电气设施按防火、防爆、防腐蚀设计,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和取暖设施,库内温度保持在5℃~35℃,且库外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

第五节 仓库内部区域划分

各单位应合理划分库区内部区域,做好储存规划工作。按照所储物资的物理、化学属性进行分类、分库保管,使之布局合理、堆码有序、标记鲜明。

仓库内部区域一般分为:仓储作业区,铁路专用线(如需设置)、交通运输线,辅助作业区及行政办公区等四个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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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仓储作业区。它是仓库的主体,是用来储存、检验和装卸物资的场所。它包括储货区(库房、货场和货棚)、站台等。

库房、货场和货棚是仓库进行保管工作的主要场所。货场不仅存放一些大型的或不需要库房存放的物资,而且还对库内仓位的周转起到调剂作用。库房和货场的比例应根据存放物资的品种、数量及性能要求而定。货棚用来存放一些保管条件不高的物资。站台用于装卸、转送物资。

二、 铁路专用线、交通运输线。交通运输线路的安排是否合理,对于方便物资进出、搬倒运输和减少劳动力消耗、提高仓储运输作业效率等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库内交通线应与库外运输线相衔接,并与库内各区域相通。

三、 辅助作业区。它是为物资的储存保管业务服务的场所,应当与储货区保持一定距离。放置燃料的地方,必须按危险品库的要求进行管理和隔离。

四、 行政办公区。仓库行政机构的设置地点,应便于接洽工作和管理物资的出入,一般设在仓库入口处附近。行政机构与生产作业区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仓库内如有生活区域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确保安全。

第六节 储存规划

储存规划是物资入库和储存保管工作当中应遵守的基本规则,是合理利用仓库设施、便于物资收发取存、实行科学管理的必要措施。仓库应根据存货的类别、性能等实行分类保管。结合各库房和货场的具体情况、起重运输设备等条件,确定库房、货场储放物资的种类及保管方法,编成目录。

在规划仓库各库房和货场储存何种物资时,须考虑下列因素:

一、 物资性能所要求的保管条件。如怕潮、怕尘的物资应安排在封闭式库房保管;怕热、怕冻的物资要放在保温库房。同时要注意各库房和货场的自然条件(如温、湿度变化情况、周围环境等)对物资性能的影响,尽量满足物资的保管条件,以保证储存物资的质量完好。

二、 物资搬运、装卸、保管所要求的设备条件。正确确定库内物资的运输路线,合理使用铁路专用线、交通运输线及各种起重运输设备。尽量安排一次性作业方式,避免、减少重复作业。

三、 根据物资吞吐量和流转情况进行的货位概算。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物资严禁安排在一起储存: 1. 由于性能不同,互有影响和相互抵触的物资; 2. 要求温、湿度条件不同的物资; 3. 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

4. 易燃、易爆、有毒物资必须单独存放。

第七节 平面区域和划区标志牌

一、 平面区域图

仓库平面区域图是仓库的主要建筑物、货场、铁路专用线、道路等布局的图示, 是仓库的总体设计图,是指挥仓储活动的工具。

仓库平面区域图包括仓储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和行政办公区等内容。

仓储作业区是仓库的主体部分。其平面图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库房、货场、货棚的平面布置;

9 2. 铁路专用线、交通运输线的平面布置; 3. 装卸站台的平面布置;

4. 磅房、门式起重机、行车等平面布置。

辅助生产区的平面图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工具间平面布置; 2. 车库、油库;

3. 配电室、门卫室等。

仓库平面区域图要与库区实际情况一致,并应张挂于仓库班班长室和其它必要专用场所。

二、 库区指路图

为了方便用户, 仓库要于仓库大门内通往各库区的显著位置设置库区指路图。

三、 划区标志牌

划区就是根据仓库的建筑、设备条件和物资储运的要求,把库区划分为若干个保管区域。

仓库内的库房和物资要于各入口处设置划区标志牌。

第八节 货位和基准线

一、 货位编号

货位应统一编号。所有货位编号均应在编号地点设置醒目的标志。 货位编号可根据仓库条件灵活选择,但要遵循以下原则: 1. 编号顺序是从外向里,从左向右, 从上到下。 2. 编号要清晰醒目,便于查找。

3. 实行四号定位。所谓“四号定位”就是将库房号、货架号、层号及货位号四者统一编号(货场为货区号、点号、排号及位号,或货区号、排号、垛号及层号),并和帐页统一的一种编号方法(使用FAM系统时,应与FAM系统中的货位号相一致)。

货位编号可用颜色醒目的油漆标明于墙壁、货墩、货架、专用线两侧或货垛底部。

二、 垛底基准线

仓库内的库房、货场要有垛底基准线。 垛底基准线一律用白色油漆印刷于地坪上,物资堆码时以此线为准,使货垛即排列整齐又利于安全。 因受条件限制的货场,允许采用以货垛实物垛底作为基准线的方法。

第九节 货垛(架)和货牌

一、 货垛(架)的布置方式

货垛(架)的位置排列分横列式、纵列式和混合式三种。不得随意摆放,杂乱无章。 1. 混合式货垛、货架位置示意图:

10 3412567

1——货垛或货架

2——作业道

3——墙距

4——垛距 5——待验待发区

6——保管员办公室(区)

7——库房门

2. 横列式货垛、货架位置示意

3412567

1——货垛或货架

2——作业道

3——墙距

4——垛距 5——待验待发区

6——保管员办公室(区)

7——库房门

3. 纵列式货垛、货架位置示意图

11 31124567

1——货垛或货架

2——作业道

3——墙距

4——垛距 5——待验待发区

6——保管员办公室(区)

7——库房门

4.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不合格物资区、待验收物资区、已验待发物资区、库用工具区、库用计量用具区等区域,实现定置管理。

二、 货垛(架)的位置

货垛的单位平面面积不宜过大,一般采用1.5×1米或1.5×2米。货垛(架)要平行排列,作业通道最好正对窗户,便于采光。

库内物资的放置,通常是按不同类别分别用一个存放区。而各种物资的存放位置,必须考虑到仓库作业的方便。

货架的设置和物资的摆放,要以整齐美观,充分利用仓库面积和方便收、发为原则,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进设置和安排。

三、 货牌

货垛、货架上要挂货牌。挂牌的位置应当面向主通道。货牌内容为:物资类别、物资编码、品名、规格型号、计数单位、货位等。

第十节 通道和五距

为有利于物资的储存和装卸作业,货场和库房除留有必要的作业通道外,还要留足墙距、顶距、灯距、柱距、垛距(简称“五距”)。具体规定如下:

一、 作业通道

作业通道的宽度可根据物资的外形、笨重程度、装卸方式和起重运输机械的大小等,由仓库自定,但一般不得小于2米。

二、 墙距

库房内的货垛与墙相距0.5米以上;货场内的货垛与库房墙壁或仓库

围墙相距离1~2米。

三、 顶距

平顶库房货垛与屋顶距离不得小于0.5米;人字架库房货垛应低于屋架下弦或拉梁0.5米。

四、 灯距

按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办。如无具体规定,则应做到货垛顶部与照明设备间距离

不小于0.5米以上。木顶或瓦顶木拉梁库房内不得敷设明线,线路应当加装套管。

五、 柱距

12 货垛与库房内立柱距离不小于0.3米以上。

六、 垛距

货垛与货垛之间距离不小于0.5米。

第十一节 交通和库容库貌

一、 交通

仓库进出物资要方便、安全。在有铁路专用线的仓库,库内要有两个以上的道路和铁路专用线交叉口。道路的宽度不得小于3.5米,做到库内交通线与库外运输线相衔接,并与库内各区域相通。化工危险品仓库要备有安全出入口。道路要有路名和路牌。货位边线与道路的距离不小于0.8米,货位与专用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二、 库容库貌

要做到:库区整洁,无杂物杂草和垃圾;库房门窗完好,无破损;垛型排列分明,上下对齐,四面见线;货场院四周有排水沟,无大面积积水。

第四章 物资保管的任务及流程

第一节 物资储存保管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一、 物资保管的指导思想

做到“三快”、“两好”,让用户满意。

“三快”:入库验收快;出库发运快;解决问题快。

“两好”:在库物资保管好,不发生数量短缺,不降低使用价值;为用户服务好。

二、 物资保管的原则

物资保管的原则是准确、及时、经济、安全。

1. 准确:如实反映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及质量情况。做到件件工作准确无误,确保在库物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符合准确、可信的要求。

2. 及时:快进、快出。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收货、验收、出库等各项任务。 3. 经济:合理调配和使用人力、设备,充分利用仓容,提高作业效率。加强经济核算,节约费用和开支,降低仓储运输成本。

4. 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物资保管及作业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三、 物资保管的要求

对物资储存保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快进、快出、保管好、费用省。

1. 快进:充分做好进货准备工作,安排好物资入库的场地、货位和垛型。不压车、压线,及时验收、堆码、签单入库。做到快而不乱,既准又快。

2. 快出:合理安排和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提高装卸、发货速度并做好出库的复核、点交工作,不发生错发、串发等事故。

3. 保管好:对于储存期间的物资要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存货的维护与保养,确保物资在库储存期间数量不短缺、使用价值不改变。

4. 费用省:节省各项开支,降低成本,提高仓库经济效益。

13 仓库要把防火、防盗和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确保物资、仓储设施、机械设备及人身安全作为仓储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二节 物资保管业务流程

物资保管业务活动分为入库、保管保养、出库三个过程或接运、验收、入库、保管保养、出库五个环节。

科学、合理的业务流程对于简化工作程序、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率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仓库要按下列业务流程图做好存货的保管工作,以达到“快进、快出、保管好”的要求。

物资保管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车站、码头提货或专用线、专用码头接货、短途运输接运交接运输人员向保管员交接入库过程验 收验收准备、安排货位、核对资料、验收实物、堆码办理入库手续签单入库、建帐立卡保管保养过程保管保养苫垫堆码建档、保养;定期检查、养护盘点出库过程出 库核对出库凭证备货复核、出库登销帐卡、清理货垛

第五章 物资的验收入库

验收是做好仓库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其主要任务是查明入库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和质量,准确、及时地把好物资的数量关、质量关和凭证关,做到物资入库有依据。其意义在于:

1. 有利于明确供需双方的数量和质量责任。

2. 有利于明确物资品质状况,避免对生产造成影响。

14 3. 有利于了解订单完成情况。

4. 有利于为支付供方货款提供依据。

第一节 接收

接运工作是在仓库进行物资验收前与交通运输部门或供货单位直接发生交接的一项工作,是物资入库的第一步,是仓库承担物资保管责任的开始,是把好物资质量的第一关。因此,要求接运人员认真检查,分清物资短少或变质的责任,避免将一些在运输过程中或运输前就已发生的损坏和差错带入仓库,而造成在验收中责任难分,或进口物资无法索赔等问题。同时,接运工作必须符合物资验收的要求。

一、 铁路专用线接货

铁路专用线接货是仓库直接与铁路部门在库内发生物资交接的一种方式。要做好下列几方面的工作:

(一) 接到专用线到货通知后,应立即确定卸车货位,力求缩短场内搬运距离,组织好机械与人力,以便按时完成卸车作业。

(二) 车皮到达后作好引导对位工作,并对车皮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 车皮封闭情况是否良好, 检查车卡、车窗、铅封、苫布等有无异状; 2. 根据铁路运单和有关资料,核对货品名、规格、标志并点清件数; 3. 物资卸车前,检查包装是否有损坏或捆扎散乱; 4. 检查物资是否有进水、受潮或其他损坏现象。

在检查中,发现疑点或与运单不符,应会同铁路在库值班的司检人员当场复查确认,当场编制有关记录,留作处理问题的依据。

(三) 卸车时要注意为物资入库验收和保管创造便利条件: 1. 分清车号、品名、规格,不混不乱;

2. 保证物资主体和包装完好,不损坏、不压伤,更不得随便拆装卸货。如物资原有包装已损坏或不得不拆装卸货时,须按包装件分别开来,另做标志,以免混乱。拆装后还应保证尽量恢复原包装。

3. 卸车后应在物资上标明车号和卸车日期。

(四) 卸车时应编制卸车记录,记明卸车货位,连同有关证件和资料,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办好内部交接手续。

(五) 填写物资到货通知单(或以卸车记录代替),准备货位,办理入库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尽可能做到随卸、随验、随运、随入库的一次性作业。

(六) 接卸负责人要安排人力清扫、整理收卸现场,回收废旧物料。

二、 到承运单位提货

承运单位包括车站、码头、民航、邮局等。提货时要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 了解物资情况,做好各项准备

了解和掌握所提物资的特性、单件重量、外形尺寸及搬运注意事项。安排好相应的吊装运输设备、人力和储存物资的货位。

(二) 对所提物资认真进行核对、查验

提运人员根据提单、运单及有关资料在承运单位现场详细核对所提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认真查看物资的包装、封印、标志以及有无受潮、沾污、受损等情况。若有短缺、损坏、货票不符等问题,必须当场要求查验确认,索取相关的证明。

(三) 注意物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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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装卸人员要时刻注意物资的安全,严防混号、碰损、丢失等情况发生。对于腐蚀性物品、易燃、易碎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应严格按有关搬运规定办理。精密仪器仪表、贵重物品、怕潮物品、怕冻物品不宜在露天卸货。若条件所限必须露天卸货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严加管理。

(四) 办理物资的内部交接手续

物资到货后,随车装卸人员要将物资逐一点清交给接货的保管员,并配合做好卸货工作,确保物资不受损。如发生数量、质量方面的问题,随车提货人员应当签字作证,不得拒签。

三、 到供货单位提货

供货单位包括生产厂和流通企业。到供货单位提货时要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 提货与现场验收相结合

提运人员在提货前要了解和掌握所提物资入库验收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当供货单位点交所提物资时,提运人员要负责查看物资的外观质量,点验件数和重量,并验看供货单位的质量合格证、材料码单等有关凭证。

(二) 现场点交,办理签收手续

物资提运到库时,保管员、提运员、随车装卸工人要密切配合,逐件清点交割。同时核对各项凭证、资料是否相符和齐全,最后由保管员在送货单上签字。在到货后,保管员要及时组织复检。

四、 供货单位送货到库

供货单位送货到库时,要做好下列两项工作:

(一) 现场直接交接验收

保管员直接与送货人在收货现场办理收货手续。凭送货单或订货合同、订货协议等当面点验所送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件数和数量以及有关单证、资料,并查看物资的外观质量。无法当面完成全部验收项目的,要在送货单回执联内注明具体内容待验。

(二) 发现问题要分清责任

在验收、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短缺损坏等问题时,要会同送货人员查实,由送货人出具书面证明、签章确认,留作处理问题时的依据。

五、 承运单位送货到库

交通运输等承运单位受供货单位委托送货到仓库。接货要求与供货单位送货到库的要求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发现错、缺、损等问题后,除了要送货人当场出具书面证明、签章确认外,还要及时向供货单位和承运单位发出查询函电并做好有关记录。

第二节 入库验收

物资到货后,应按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入库验收是仓储业务的重要环节,要求做到及时、准确。

物资验收以采购计划、订货合同、发货凭证、装箱单及出厂技术资料为依据。 一般物资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外观、数量及质量的验收;重要设备和技术要求高的物资验收由物资部门、技术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成套设备和大型设备应会同建设、施工部门共同验收;合同和技术协议有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制造厂派人参加验收;化工产品可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化验或试验;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会同保卫部门(或安监部门)共同验收。

进口物资开箱验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规定和办法执行。在规定期限内会同商检部门共同验收,发生问题需向外商索赔的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和保证期限内办理检验、出证、提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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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验收准备

验收准备是物资入库验收的第一道程序。要做好下面五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 收集、整理并熟悉各项验收凭证、资料和有关验收要求。

(二) 准备所需的计量器具、卡量工具和检测仪器仪表等,要准确可靠。 (三) 落实入库物资的存放地点,选择合理的堆码垛型和保管方法。

(四) 准备所需的苫垫堆码物料、装卸机械、操作器具和担任验收作业的人力。如属特殊性物资,还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

(五) 进口物资要预先通知商检部门来库进行检验。

二、 核对证件

核对证件按下列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一) 核对计划采购人员提供的采购计划(采购定单)、订货合同、协议书等。

(二) 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明细码单,进口货物还需核对报关单、商检合格证明等。

(三) 核对承运单位提供的运单、提货通知单和物资残损情况的商务记录、有关签证等。 在整理、核实、查对以上凭证中,如果发现证件不齐或不符等情况,要与计划采购人员、供货单位、承运单位及时联系解决。

三、 检验实物

检验实物分质量检验和数量检验两个方面。验收要“先进口,后国内”。国产物资的验收项目一般为: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辩的质量情况。进口物资的验收项目按照订货合约和有关标准、资料及保险部门的规定从严检验。在进行物资的数量验收时,要采用与供货单位一致的计量方法。

(一) 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分物资外观质量检验和物资内在质量检验。外观质量的检验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内在质量检验一般由计划采购人员负责组织,仓库保管员给予配合。

1. 物资外观质量检验

仓库在进行物资数量验收过程中,要根据入库单和相关资料验看实物,核对合约号、品名、牌号;查看包装是否合乎规定、完整无损;是否有规定的验收标准,以及不允许有的表面尺寸偏差和缺陷等。

目测外观质量的具体验看要求按品种分列如下:

① 金属材料外观质量验看要求

炉料:查验表面与断面是否有非金属夹杂物、受潮、批号混淆等。

板材:查验截面是否有夹杂、分层,表面是否有气泡、麻面、锈蚀、折迭、水浸、凹凸等。

型材:查验是否有显著的裂缝、扭转、折迭、结疤、夹杂、锈蚀、弯曲变形等。

管材:查验内外表面是否有裂缝、折迭、锈蚀、丝口损伤,管壁厚薄偏差是否符合要求等。

薄板:查验是否有气泡、裂缝、结疤、拉裂、外表夹杂、分层、锈蚀等。 镀锌板:查验表面是否有油污、沥青、脱锌、裂缝等。

金属制品:表面是否有斑点、毛刺、脱皮、裂缝、变形、损伤、受潮、划伤等。 ②机电产品外观质量检验要求

起重、机械产品:查看本体表面是否脱漆、擦(碰)伤、锈蚀、水浸、缺件、残损,以及资料、附件是否齐全等。

电器、电机:查看是否有裂纹、气泡、脱漆、受潮、锈蚀、撞击损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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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查看指针是否失灵、呆板、弯曲、偏位、松动、沾污、表盘字迹有无模糊、刻度不清、变形等。

阀门:查看有无裂缝、变形、损伤、锈蚀、毛刺、凸痕、裂口等异状,以及密封口有无缺陷等。

小件产品:对于轴承、工量具、配件、电线等小件产品要“箱箱开,只只验”。查看有无水浸、受潮、发霉、破损、老化、锈蚀、变色等异状和不允许存在的缺陷。密封件只作外表面检查,不得随意启封。玻璃外壳制品要查看外壳有无破损、裂痕、起泡、绉纹等。

汽车:查看油漆表面是否光洁平滑、色泽一致;查看整个车身有无碰伤`、划痕、斑点、杂质、气泡、龟裂、脱漆、生锈等;电镀件及镶条是否光亮、有无油漆沾染;门窗玻璃、大小车尾灯有无破碎;查看油箱、水箱、输送管道有无漏油、漏水;查看发动机罩能否紧密关闭、不漏水,开启灵活;查看仪表盘是否完整无损;带有影视设备的收听效果是否良好;查看发动机及底盘各部份有无裂纹、变形、损伤、锈蚀等;查看各总成的螺丝装配部分是否牢固旋紧,摩擦面是否注入润滑油,油嘴是否充满油脂;查看蓄电池有无裂缝、破损及腐蚀变质;查看轮胎及备用胎的充气压力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裂口、老化、龟裂等。

③轻化工产品及建材外观质量验看要求

橡胶及轮胎:查看有无发硬、发粘、龟裂、老化、发霉、水湿、渗杂、油污、划痕、修补痕迹、缺胶、气门嘴是否齐全,垫带是否完整等。

包装、箱装、桶装物:查看有无渗漏、破损、残缺等。

纸张:查看有无水渍、虫蛀、机械损伤、断裂、戳洞等。

玻璃:查看是否受潮、发霉、破碎、破损、裂痕、起泡、绉纹等。

油毡:查看是否受潮、松卷、发粘、发脆、受压断裂、边口损坏等。

④日用百货商品的查验

主要查验商品的包装是否完整、牢固,有无破损、受潮、水浸、油污等异状;液体商品是否有渗漏;商品标志是否与入库单证一致。

商品的内在质量验收应由计划采购人员负责组织。 物资外观质量的验看比率

外观质量检验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合同未作规定的,要考虑下列因素:

A.商品性质。易损商品验收比例应大一些,非易损商品则小一些。 B.商品价值。贵重商品验收比例要大,甚至全验。 C.运输条件。中转环节多、路途长、震动大的要多验。

D.国内生产的物资,若证件齐、包装完整,拆包装易损伤或不易恢复原包装的物资,以及生产企业供货稳定、有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信誉高的物资,其外观质量可以免验。

一般可按下列要求确定物资的抽验比率:

①带包装的金属材料,外观质量缺陷的抽验率为5~10%;不带包装的要在验尺、检斤、点数过程中,目测外观质量缺陷。

②机电产品要开箱查看物资本体外观及资料是否齐全。入库量在10台以内的验收率为100%;100台以内的抽验不得小于10台。批量在100台以上及定量包装的小件产品,要开箱检验物资表面缺陷,抽验率为10%。

③起重运输设备外观缺陷验收率为100%。

④其它易于发霉、变质、受潮、变色、污染、虫蛀、机械性损伤、破损的物资抽验率5~10%。

⑤仪器仪表外观质量缺陷检验率为100%。 ⑥尺寸偏差抽验率为2~3%。

⑦对外包装质量有缺陷物资的检验率为100%。

18 对于检验物资外观质量中查出的各种缺陷,要做详细记录, 并在入库单备注栏内写明,签送计划采购人员。外观缺陷严重的物资要单独存放,未作出处理之前不得动用。

(二) 数量检验

数量验收分全验和抽验两种方法。仓库进行物资的数量验收时,可根据供货状况、包装完好情况以及凭证、资料完备程度来选择其中的一种验收方法。

1. 全验

①按重交货的物资要按交货码单进行复磅,全部检斤验收。国产物资一律按净重计量。

②按件数交货的物资要全部点清件数。带有附件和成套的机电产品,要仔细查清主件、部件、零件、备件和工具等是否齐备,并编上总号和分号,避免配套弄错。定量包装、按件交货的国产轻化工产品及危险品物资要按件全部点数验收。

③按理论换算交货的物资要根据规定的换算标准全部检尺换算出实收数量。 2. 抽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到货采取抽验的方法:

①与生产厂商关系较稳定、供货企业质量信誉较高且交货数量大、证件齐全、包装完整的国内产品。

②包装严密,拆开包装之后容易损及物资质量的或不易恢复原包装的。

③理论换算的物资,规格整齐划一并逐一标明重量的物资。 3. 全验和抽验的比率

物资数量验收全验和抽验比率, 按下列标准办理: ①不带包装的物资检斤率为100%。

②带包装的物资毛重检斤率为100%;回皮率为5~10%;清点件数为100%。 ③有标量或标准定量包装的化工产品,按其标量计算。 ④理论换算计重的钢材检测率:定尺交货的检尺率为10~20%;非定尺的检尺率为100% ⑤贵重金属100%过净重。一些开箱困难的物资其开箱抽验率要同计划采购人员商量确定。

在数量检验过程中,对有数量短缺或溢增的物资,要做好记录,单独堆码,妥善保管,不得混淆,等候处理。

四、 进口物资的检验

进口物资的验收涉及到对外索赔和国家利益,应严于国内物资的检验。 进口物资的验收内容和方法原则上与国内物资相同。但对下列四项内容与国内物资验收是有区别的,仓库要根据这些要求,做好进口物资的检验工作。

(一) 按照订货合同验收

进口物资的验收依据是订货合同,到库物资及其资料必须与订货合同相一致,物资的质量、包装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订货合同、技术资料、各项证件与到货核对完全相符后方可开始验收。

订货合同、技术资料、明细码单等是进口到货检验、对外出证索赔的法律依据,要认真查对清楚备用。若缺少必要的单证和技术资料,要向有关方面索取。入库单和资料不齐不得验收。

(二)

数量要全验

进口物资原则上要100%逐件验收。但对到货规格整齐、包装完整或因批量大、打开包装对保管不利的,可以抽验10~20%,抽验合格,按正常手续验收入库。合同中规定以毛作净的,可将金属包装物一并过磅计重,但非金属包装物不得计入。

(三) 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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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金属材料原则上规定过磅计重。若合同规定按理论换算计重,则按合同规定办理。对一些轻化工等产品,合同规定按定量计件点收的,在抽检定量无出入的前提下,可点件验收。

(四) 按商检规定检验外观质量

进口物资外观检验,原则上与国内物资相同。在检验中发现外观有缺陷时,要扩大抽验率20%~30%,以最后检验结果作为判断依据。

进口物资包装和残损检验,应于开箱前核对包装或货件上的标记、号码及件数与收货单证记载的批次、件数是否相符。注意查验包装有无油污、水渍、破损、修补等情况。开箱后应先检查箱内物资的衬垫、裹护情况是否符合保护物资质量要求。发现影响物资质量的情况要详细记录,拍下照片,保持好原包装状态。对于表面已经出现缺损的物资,要逐件检查残损情况并做好查验记录。

通过验收,若发现存在数量短缺、外观缺陷等问题,需向外商索赔的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和保证期限内办理检验、出证、提赔工作。

对外提赔要掌握下列几个关键问题:

1. 把好提送关:提货时若发现所提物资有问题,要分清发货方、承运方和卸货方三者的责任。不能将国内由于卸货卸乱、整捆弄散、破损以及提货时提错等作为外商的责任,避免造成被动。

2. 过磅准确无误:国际商贸中虽然允许衡器有一定的误差,但要求衡器本身一定要准确、要达到精度要求。在验收过磅时,要遵守磅秤的安装使用规则,衡器要放平,要先用标准法码进行校验。过磅时要准确识码、抄码,不得克扣,实事求是。

3. 验收方法要正确:过磅准确和验收方法正确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验收方法正确是指要严格按照进口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和供货单位提供的码单进行验收。唛头、品名、规格、材料、件数等一定要核准;检斤与检尺换算不能搞错;检斤的毛重、净重、以毛代净要分清;皮重要过准,要保存好原包装物,留作证据。

4. 验收工作要及时:注意合同中所规定的索赔期限。

五、 验收记录

物资验收后,必须做出验收记录。验收记录是现场查验实物的原始记录。通过它可以了解物资在入库前的数量、质量和包装等情况,为处理存在问题提供第一手可靠依据,有利于物资入库后的保管与保养,因此要认真做好物资的验收记录工作。

验收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 检验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 2. 入库时件数和包装情况; 3. 到库日期与检验日期; 4. 供方提供证件情况;

5. 实物检验情况,如有短缺残损时,应写明发生在哪一件、哪一箱,残损程度与原因; 6. 抽查的数量和标号,抽查结果; 7. 处理意见及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六、 验收天数

验收天数是指到库物资物证齐全,具备验收条件之时起,到物资验收完毕、签单入库时止的累计天数。它是衡量仓库物资验收速度的指标。

对于具备验收条件的物资,未能及时验收入库的要进行统计,物资部门要督促保管员抓紧待验物资的验收。

仓库要按下列各项要求做好验收天数的考核工作:

20 (一) 验收要求

仓库对入库物资要按规定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检验,对有包装的物资要按规定的比率拆验。对进口物资的检查验收要从严,做到批批不漏,严格把好入库关。仓库要为商检部门来库取样提供便利条件。

(二) 验收指标

小批量零星采购物资,具备验收条件,当日验收入库;批量较大,品种、规格复杂,数量较多的物资,具备验收条件,三日内完成验收入库;大批量物资(一般指整车到货)及大型设备具备验收条件,应在七日内验收入库。

第三节 物资验收中发生问题的处理

一、 凭证、资料不齐全的处理

主要凭证、资料不齐,应及时通知计划采购人员,并将物资单独存放,妥善保管,等待证件齐全后再验。验收天数的计算从证件到齐之日起计算。

凭证、资料虽未到齐,但对物资的规格型号、材质、计量方法已掌握的情况下,可以预先验收,待凭证到齐后补办入库手续。其验收天数从凭证、资料到齐之日起计算。

二、 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不符的处理 1. 质量证明书与采购计划(采购定单)、订货合同不符时应及时与计划采购人员联系,按计划采购人员提出的办法处理。验收完毕后应在验收单内签明,以分清责任。验收天数从接到计划采购人员通知之日计算。

2. 质量证明书与实物不符时,要按实收情况签发验收记录与凭证交计划采购人员,最后按计划采购人员书面通知办法补办入库手续,并在验收单内签明变通的原委,以分清责任。验收天数从接到计划采购人员通知之日起计算。

三、 规格发错、质量不合格、包装不符要求的处理

1. 通过验收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以及错发物资分拣出来,单独堆放。合格部分先签单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部分开具验收记录凭证交计划采购人员,等待计划采购人员的通知再定。合格品部分的验收天数仍按原验收时间计算。

2. 发生包装破损或不合规定要求时,一面通知计划采购人员到库查看,一面通过验收,将破损的或不合规定要求的物资分拣出来,单独存放。验收完毕签单时,将包装破损数和不合要求数详细记录于验收单内,供计划采购人员与供货方交涉时用。

四、 数量短溢的处理

1. 短重超过规定磅差范围或计件商品缺件的,仓库应按实收数签验收单,在验收单上注明短重、缺件情况,并将其交计划采购人员。未做出处理前不得发货。

2. 重量、数量溢出多收的物资也应按实收数量签验收单,由计划采购人员与供货方协商退货或者补交货款。若退货时须由计划采购人员开具出门凭证,然后退发货。

五、 进口物资出现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问题时的处理 进口物资开箱验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规定和办法执行。督促供货商在规定期限内同商检部门共同验收,发生问题需向外商索赔的,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和保证期限内办理检验、出证、提赔工作。

六、 进口物资在使用保证期内因内在质量问题使用部门要求索赔时的处理

进口物资在使用保证期内(进口机械设备、电器仪表、车辆等在订货合同中通常还订有产品使用保证期)因物资内在质量低劣、性能不符合订货合同要求而需要对外提出索赔时,应由使用部门直接通过计划采购人员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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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办理入库手续

经验收合格的物资应暂存在待发区,并尽快联系需用部门及时按照已批复执行的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办理出库手续领用(一般在5天以内)。需转入库存的物资应办理登帐、挂货牌、建档等入库手续。

一、 签收

(一) 核查物资验收情况

入库物资验收完毕,在签验收单之前要做好“一复、二对、三相符”工作:

一复:复核上桩上垛的物资是否编号明、件数清、重量准、分层累计;理论换算的物资,是否件数对、米长准确、垛位分明;按件数验收的物资,是否每垛件数清楚,总数不缺;残损及地脚、散落物资是否分清,另行堆放。

二对:查对上桩上垛的物资与验收码单、验收记录,以及各项凭证资料是否完全相符。 三相符:经过一复、二对无误后,登帐挂牌,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做到随时可调拨使用。 (二) 签单结算

经过检验合格的物资要及时签验收单。签收的数量应为实收净重数量,验收中发生的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都要在入库单内签明,以分清责任。验收人要签姓名,不可签代号。

二、 登帐

物资入库明细帐是仓库物资储存保管的总帐,是对帐的基础,一定要重视登建帐目这项工作。

(一) 登建物资保管明细帐

根据物资入库单(验收单)和有关凭证建立物资保管明细帐。登建物资保管明细帐要达到下列要求:

1. 根据入库验收凭证立帐:仓库的物资保管明细帐要根据入库单(验收单)和正式的收发凭证分类记帐,要记明物资的类别、品名、规格型号等。

2. 标明物资单价及货位:明细帐除了记明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批次、材质、产地外,还要标明物资的单价、物资存放的库区货位等。

(二) 登建帐目注意事项

1. 帐册由保管员管理。记帐要认真规范,不得混乱、草率从事。

2. 严格按物资进出库凭证及有关要求及时登销帐目。填写要清楚、准确。 3. 帐目、凭证要装订成册保存好, 不得遗失。

4. 登销帐目必须用兰、黑墨水钢笔书写。字体要端正,不得越格、潦草、涂改、挖补。帐目登错时要用红色笔在登错处划一红色直线,另起行重新登销帐目。更正处要加盖订正章。

5. 保管员收发货签单后要及时登销帐目,应在二日内登销完毕。保管员的物资明细帐卡与总帐每月要核对一次,防止出现漏登漏销、错登错销。

使用FAM系统登帐按FAM系统操作手册的规定进行。

三、 挂货牌

货牌又叫货卡或料卡,是挂在货垛上的物资标记,目的是便于查找和核对物资。挂牌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 货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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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牌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仅标明物资类别、物资编码、品名、规格型号、计数单位、货位等内容,而收发存数量另有明细帐卡存放于保管员处供登销帐目用;另一种形式除了在货卡上查明以上内容外,还记载有物资收发存的时间和数量。这种方法用于品种规格单一的计件物资比较方便,但货牌容易失落、损坏、涂改和漏销(尤其是露天货场),因此也不宜以卡代帐。这里推荐采用前一种货牌形式。

(二) 有物就应有牌

物资验收完毕,签收入库后,要及时在货垛上面朝主道方向悬挂货牌。要求有物资就应当有货牌。

(三) 货牌的核对与清理

1. 核对货牌:货牌容易发生失落、损坏、串挂、错挂等情况。因此在备货、发货时一定要仔细核对,防止张冠李戴把货备错、发错,造成差错事故。货牌上记载有数量时发货后要及时登销帐卡。每月应核对一次帐卡,防止出现漏销、错销。

2. 货牌的回收:对于失散在地面的货牌,要送交保管员核对后方可挂到货垛上去。清卡后的货牌要有回收制度,经过重新加工整理后再用。

四、 建档

建立物资档案可以了解物资入库前和保管期间的全貌,有利于掌握库存物资的质量情况,积累保管经验。物资档案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 物资档案的内容

库存物资的档案由原始资料、运输资料、保管资料、出库资料等组成。

1. 原始资料:包括订货合同、技术资料、装箱单等,是入库验收时的依据,也是出库时向使用部门提供物资情况的依据。

2. 运输资料:包括海、陆、空、邮运等到货的运单、通知单等,反映物资到库时的情况。 3. 保管资料:包括验收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物资变动凭证等,它对于做好在库物资的保管工作十分重要。

4. 出库资料:包括物资出库单、交接记录等,起着反映物资出库时的情况的作用。 (二) 建档方法和管理要求

1. 立档时要细心整理,仔细核对,避免发生遗漏或错误。

2. 同物资有关的各种单证资料经核对无误后应装订成册,存入资料袋。

3. 保管期间的物资档案由保管员管理。物资发清之后由仓库统一归档,指定专人管理。 4. 物资档案在物资发清之后保管年限为五年,到期在查明无保存价值,报经物资部门领导批准后销毁。

第六章 物资的保管保养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物资的保管保养是仓库管理的中心环节,也是衡量仓库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完好、科学地将在库物资保管好,使其减少甚至不受损害,必须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在库物资加以妥善的保管和采取有效的维护保养措施。基本原则是要做到“四保”:

23 保质:不论物资在库储存时间的长短,应当保证物资的完好、不变质;

保量:不论物资在库储存时间的长短,都应保证数量准确、件数不缺,重量不损耗(耗损量在允许耗损率之内),做到帐、卡、物相符;

保安全:储存期间应保证物资安全无事故,即防止因火灾、偷盗、破坏或自然灾害的侵袭而造成的各种损失;

保急需:仓库应随时准备发货,一旦需用,仓库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物资发出,以确保生产建设的需要。

为此,要按下列要求对在库物资施以有效的保管保养措施。

1. 根据物资的物理、化学属性进行科学的分类,安排适当的保管场所,分库保管。 2. 妥善进行物资的堆码苫垫,堆码苫垫是物资保管工作中的一个环节,是物资从入库阶段进入保管阶段的必要措施。应按照四号定位、五五码放的要求做到码放整齐,垫盖合规、牢固,便于发放和盘点。

3. 搞好仓库清洁卫生,为在库物资提供良好的储存环境,有利于物资的保质、保量。 4. 库存备品应根据物资技术要求建立相应的物资技术档案。物资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技术资料;质量证书;验收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和技术试验报告等。

5. 按《物资技术保管规程》(修订本 原国家物资总局编发)、《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 855-2004)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的规定对库存物资适时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防火、防洪、防盗、防潮、防病虫害和防霉烂变质等管理工作。

6. 认真执行仓储物资的盘点和检查工作,以及时掌握物资的变化情况、库存动态以及有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 除仓储管理人员、监督部门人员外,其他部门人员若需接触库存物资,应当经过物资部门负责人批准,由仓库保管人员陪同方可。

8. 库存物资在不同仓库之间流动时应当办理出入库手续。

9. 结合单位实际,加强存货的保险投保,保证库存物资安全,合理降低库存物资意外损失风险。

第二节 物资的保管和存放

物资入库要安排适当的保管场所,针对物资的特性采取不同的保管方法,这是减少物资损坏的主要方法之一。有技术资料和特殊规定的应按要求存放。

一、 物资的保管方法

1. 所有库存物资要做到“四无”,即无盈亏,无锈(腐)蚀,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事故。 2. 易燃、易爆、易污染腐蚀、有毒及放射性物资,必须专库存放,配备相应的防护措施,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

3. 精密仪器、仪表应密封,有条件的应进入保温库保管,没有保温库的也要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贵重的物资必须入柜加锁或加封。

4. 金属材料、设备及配件等需要防锈的,应定期保养。 5. 按批号、炉号,单码成堆,不能混放。

6. 优质钢材及其制品、透平油、变压器油,应根据不同类别,分别在材料或容器上涂以色别,并将色别的说明悬挂在物资附近,以免混用。

7. 纺织品等物资,要防止虫蛀鼠咬,防潮防霉,定期翻晒。 8. 橡胶、塑料制品要防止老化、变形或粘连,避免日照、重压。

24 9. 怕冻、怕潮、怕晒、易挥发的物资,必须进入库房、料棚或垫高盖严,保温密封,做好必要的防护。

10. 易碎的电磁、玻璃及制品等,不得超高码垛、挤压、撞击。

11. 有存储期限的物资,应有明显的标志,记清出厂和进库日期,分批存放,坚持先到先发。即将超过有效期时,应及时反映,及时处理,以免失效造成浪费。

12. 现场设备及大宗器材露天堆放的,必须做好防护盖垫,定期检查垛位,是否有积水、锈蚀、冻裂、变质、散失等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完整无损。

二、 物资的存放

1. 物资入库存放时,以物资保管得有秩序,有系统和收、发便利并能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降低作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原则。

2. 存放物资一般应按物资目录顺序安排仓库,并应按类别、品种、规格指定一定的地点,依次存放。个别物资如按目录存放在作业上和保管上不能完全适应时,可考虑另行安排。

3. 对于笨重而移动困难的物资,可放在便于装卸上车的地点;大量常发的物资,可放在收、发料地点附近;较轻的物资,可放在料架的上层;不常发而较小的物资,可放在离收、发料地点较远的料架顶部,以达到收、发便利的要求。同时要分清收料前后的顺序,以“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

第三节 苫垫堆码

物资堆码苫垫是仓储物资保管中的一项技术工作。它标明物资的入库阶段已经结束,开始了物资的保管阶段。对在库物资进行苫垫,是防止物资锈蚀霉烂变质的有效养护措施。采取何种苫垫方式,要考虑物资性能、周围环境、季节气候对物资的影响及仓库管理的需要。

所谓“堆码”,就是根据物资的包装形状、性能特点、重量、数量,结合季节、气候、储存时间等,将物资按一定规律码成各种垛形的方法。

所谓“苫垫”,就是在物资堆垛上加上遮盖物即为“苫”,在垛底加上衬垫物即为“垫”。

物资的堆码直接影响着物资的保管,合理的堆码是保证物资不变形、不变质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仓库劳动生产率,减少差错的必要措施。同时,不同的堆码方式还影响着库容的利用。因此,研究物资的堆码苫垫是做好物资保管保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 垫垛

垫垛是在堆垛之前在垛底加上衬垫,将底层物资与地面隔离垫高,保持低层通风干燥,防止潮气侵袭或雨水浸泡。衬垫物的间距应当以不使物资变形、负重均匀不致产生倒垛现象为准,间距一般不超过一米。

下垫高度:

1. 库房内下垫高度一般为10~30cm 2. 露天货场下垫高度一般为20~50cm 3. 台式货场可以不做下垫。 主要下垫物料: 1. 石块。 2. 水泥墩。

3. 木料(方木、枕木)。 注意事项:

1. 下垫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物资不受水浸和潮湿,故楼库及立体仓库无垫垛的必要。 2. 货场院地面要铺平、夯实。下垫材料应当能够满足负重的要求,防止货垛倾斜、倒塌。

二、 苫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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苫盖是避免或减少雨雪、阳光以及大气等对物资造成侵蚀的必要养护措施。苫盖后的货垛一定要达到稳定、牢固、严密,不渗漏雨雪的目的。

(一) 苫盖要求

1. 规则物资的苫盖:对于定尺、规则的物资要五面苫盖,简称一类苫盖。 2. 不规则物资的苫盖:对于非定尺、不规则的物资要四面苫盖,不整齐的一面允许敞露,但不齐一端的下垫要低,避免积水或雨水倒灌。这类苫盖方法简称二类苫盖。

3. 货棚的苫盖:活动、固定货棚四周必须有围壁或遮盖,符合这一要求的可列为一类苫盖。活动货棚非作业时间必须合拢,不得敞露。

(二) 苫盖操作方法 1. 就垛苫盖法:将苫盖材料直接苫盖在物资上面,它适用于屋脊形货垛和大件包装物资的苫盖。

2. 鱼鳞苫盖法:用苫盖材料沿垛底逐层向上苫盖,外形似鱼鳞状,适合于铁皮、油毡等苫盖材料的施封。如垛内需要通风,可在苫盖材料内衬上隔离架。

(三) 苫盖范围 1. 金属材料 ①型钢:

A、工字钢:12号以下。

B、槽钢:8号以下。

C、角钢:边厚5mm以下

D、园钢:直径20mm以下。

E、方钢:边长20mm以下。

F、扁钢:厚度8mm以下。 ②钢板:

A、带钢、薄板、厚度4mm以下(冷轧板5mm以下)。 B、黑铁皮、马口铁、矽钢片。 ③钢窗料。 ④钢管:

A、外径89mm,壁厚5mm以下。 B、镀锌管:带丝口和焊接的,全部。 ⑤钢轨:24kg以下。

⑥金属制品:钢丝绳、铝绞线、炉料、散铁合金。 ⑦有色金属成品材。

2. 机电产品:需要五面苫盖。

3. 轻化产品:除桶装外,需五面苫盖。 属于苫盖范围的待验、待发物资亦应苫盖。

不属于上述苫盖范围的物资如需苫盖,可按苫盖要求办理。

(四) 苫盖时间

第一次苫盖:是指货垛码完后进行的初次苫盖。属于应苫盖的物资,在货垛码完后五天内完成苫盖。

第二次苫盖:是指发料后对货垛上剩余物资的再苫盖。第二次苫盖要求也要及时。批量小的库存物资,应在发货完毕当天苫盖好;批量大的库存物资,发料完毕应在三天内苫盖好。若遇阴雨天,要在发料后随即进行临时苫盖,不允许敞露。

(五) 苫盖材料

雨布、铁皮、芦席、油毡等。

26 (六) 注意事项

1. 根据物资的性质、保管要求、垛形以及安全、经济的要求选择苫盖材料和方法。 2. 无论采用何种材料和方法,苫盖时都要求垛顶料面必须平整,以免积水渗入。垛垫不可露在苫盖材料外面,以防雨水顺延流下。苫盖物要拴牢扎紧,以防掀起、脱落

3. 存放危险品的仓库不得使用芦席、油毡等易燃物苫盖。

三、 码垛

堆桩码垛是仓储保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物资的堆码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仓储作业管理水平。作业时应按照有关码垛标准和物资有关堆码要求进行堆码,不码“自由垛”和“懒垛”,要确保库存物资、仓储设施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货垛要整齐美观,便于收发和盘点。要充分合理地利用仓容,提高仓储利用率。

(一) 码垛要求

1. 合理:对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牌号、等级、批次和不同生产厂家的物资要分开堆码,不能混杂不清。所选垛型要符合物资的性能和特点要求。同时还要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按物资进库先后次序堆码。

2. 安全:货垛要不偏不斜,不倒不歪,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高度以不压坏下层物资和地坪为原则。库房内码垛要符合“五距”的要求,库房外码垛要距离建筑物2m以上,确保物资和仓储设施的安全。排水沟附近不能堆码物资。露天货场堆垛,垛底必须用水泥块或石墩垫高,临时性货场可暂时用枕木下垫。货场为水泥地坪时,下垫高度应在0.3-0.5米之间,垛底要平坦,无积水及杂草。未加修整的堆码场地,地面必须高于四周地面,并经夯实。垛间排水系统应通畅,垛距约1.2米左右,下垫高度至少应为0.5米。

3. 定量:每垛、每行、每列、每层数量力求成整数,便于过目知数。不具备整数堆码条件的物资,其垛层要明显,以便于清点数目、发货和盘点。

4. 整齐:排列整齐有序,严格按规定的垛型标准堆码。横竖均成行、成列,包装标志一律朝外,做到整洁、美观。

5. 节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利用仓库容积,提高仓库面积利用率,并从节约劳动力和降低保管费用的角度来安排。

6. 特殊要求物资的堆码

(1)需要经常通风的物资堆码时,可在每件或每层的前后左右留出一定的空隙,码成通风垛,以散发物资的温度和水份。

(2)堆码怕压的物资,应根据物资承压力的大小,适当控制堆垛的高度,为充分利用库容,最好利用货架摆放。

(3)容易渗漏的物资堆码时,为便于检查,货垛不宜过大,适宜排列成行,行与行之间留出适当空隙。

(4)危险品(指易燃易爆及爆炸物等)储放场所应干燥、阴凉、通风,库内电器、照明等设备要采用防爆装置,并设有安全消防设施。堆码不宜过高。

(5)毒害品(氰化钾、氰化钠等)都应单独存放,严密保存。切忌与酸类相遇,储放场所应干燥、阴凉、通风。堆码不宜过高。

(6)腐蚀品(各类酸、碱等)应单独存放,避免露天存放,适宜在干燥、阴凉、通风场所,堆码不宜过高。要经常检查,防止渗漏、腐蚀,切忌水浸。

(二) 垛型及码垛方法

为便于物资的盘点、保管和收发,物资堆码应采用“五五化”堆码方法,即以“五”为基本计算单位,根据物资的不同形状码成各种不同垛形的方法。每垛总数为“五”的倍数,可以减少差错,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实现帐、卡、物三相符。常用的“五五化”堆码方法有小组并大组“五五化”,定量分层“五五化”等。码垛方法有以下几种:

27 1. 重叠式货垛:逐层向上重叠堆高形成垛形。钢板箱装物资等质地坚硬、包装牢固、占地面积较大且不易倒塌的物资可采用此方法堆码。

箱装重叠式货垛要不偏不斜,与地面垂直,垛高1米以上允许偏差不超出2~3cm 。

中厚钢板重叠式货垛要垛层分明,不歪不偏。为便于起吊和清点,层间应前后交错或左右交错,两层交错距离为5~20cm。凡是定尺单张板材要码成四面齐,非定尺板材要码成三面齐。

成捆有色锭材的重叠式货垛堆码要四面齐,压缝向上堆码,层次清楚。松散的锭材要码在货垛的顶部,不得混码于每层之中。

袋装化工产品可码成二横一竖或二横三竖的重叠式货垛。要求垛的四个侧面与地面垂直,误差不得超出5cm。

2. 纵横交错式货垛:将物资一层压一层纵横交叉向上堆码,形成方形桩垛,故俗称方垛。此垛型适宜码大垛、高垛,垛形牢固、整齐金属材料中的成捆型钢、管材、紫铜锭等采用此方式堆码既快又安全。码垛时要将垛底码紧堆实不得松动。堆码单根园形物资(如管材、园钢)时,每层两边要用铁丝箍紧,避免滚动滑落,造成倒桩。定尺物资要四面齐,非定尺物资要三面齐。

3. 仰伏相扣式货垛:将物资仰放一层,伏放一层,正反相扣、互相咬紧形成桩垛。这种货垛适用于金属材料中型钢和锭材的码垛。

4. 压缝式货垛:将底层排列成方形、长方形、环形等垛底,然后起脊卡缝逐层码高,形成压缝起脊式垛型,故也称起脊压缝式垛型。环形垛底形成的货垛为园术型,卷板、电动机、盘条和筒装物资适宜采用此种方式堆码。

5. 行列式货垛:一些体积大而且重,外形特殊或需要经常查看四周变化情况的物资,只能平放,排列成行。此种方式适合于大型变压器、搅拌机、汽车等,有利于通风、检查,也便于发货。

汽车可以根据车种、车型分组排列成行列式存放,后车紧接前车排成列,行间距离一般为30~50cm。

搅拌机、变压器堆码时两件相靠,并列成行(有的为单列)。两行之间应留出通道,以便于检查和发货。

6. 插柱式货垛:堆码物资时,在货垛两侧插入两对或三对钢捧或钢管作插桩,然后将物资平铺于插桩之中,每层或第二层拉铁丝,以防倒塌。此货垛是长条形金属材料常用的垛型。为起吊出货方便,层间宜采用缩进伸出的方式堆码。

7. 衬垫式货垛:四面不规则的产品(如裸体电动机、减速器等)常采用此垛型。堆码时每层垫入与物体相适应衬垫物,以加强货垛的稳定性,然后向上堆码。

8. 串连式货垛:利用物资中间的管道或孔隙(如管子零件、轮胎等),用绳索将一定数量的物资串连起来,逐层向上堆码。

9. 鱼鳞形货垛:将园圈形物资(如电线、盘条等)半卧,其一小半压在另一圈物资上,顺序排列,第一件和最后一件直立作柱或另放柱子。码第二层时,方法与第一层相同,唯方向相反。这种货垛稳固,花纹象鱼鳞一样,故称鱼鳞形货垛。

10. 通风式货垛:需要通风保管的物资,堆码时在每层或每件物资之间都留出一定空隙,以便于通风透气。

11.托盘式货垛:用重叠式码垛法将物资整齐地码在托盘上,从第三层起压缝堆码,码齐后带着托盘上桩,逐层向上堆码。

28 12. 货架式货垛:货架常用的有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适用于规格品种复杂的小件物资。最好采用专库存放,严禁外人入内,以防失窃。存放时要分清品种、规格、型号、等级、单价等,不得混杂。对于出入频繁、怕潮、易锈、易霉的小件物品,要用密封材料封闭起来,防止受潮和落入尘土。

第四节 物资的保养

仓库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专业维护保养队伍,做好库内温湿度控制、防锈蚀、防霉变、防虫害措施以及各种维护保养工作,从而达到养护好在库物资的目的。

一、 物资验收入库之前的维护保养

根据到库物资的维护保养要求,应在入库堆码前或堆码时对物资进行必要的技术保养。 到库钢材中需要除锈和喷涂防护油的,要先除锈、涂油,然后再堆码。 到库的机电产品、配件等,需要涂油防锈蚀、霉变的要先进行干燥处理,然后再涂防护油脂。

二、 保管期间的维护保养 1. 包装破损要加工维护

①物资的原包装如果发生破损,要及时修复、加固,并给予拭锈和除污。受潮的原包装要摊晾驱潮,干燥后再上垛堆码。

②原包装已破损不能使用的要重新调换新包装,防止物资受损和变质。 2. 物资锈蚀、霉变要养护

①金属材料和机电产品发生表面防锈层失效或生锈,要在生产技术部门或使用部门的协助指导下,换涂防锈层和进行分类养护。

②物资本体沾污、受潮和有变质迹象时,要在生产技术部门或使用部门的协助指导下,予以擦拭清除和摊晾干燥。

③有些物资无法拭净干燥或已经出现质量变化的,要另行存放并及时上报,由物资部门安排,作出妥善处理。

三、 控制库内温湿度

物资在储存过程中的各种变质现象与空气的温湿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搞好仓库的温湿度管理是物资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温湿度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日常对温湿度的观测和记录,摸索仓库在全年不同季节、不同类型的库房或同等类型但坐落防伪不同的库房温湿度变化情况和规律,采取相应的调节方法,把不利因素转变为有利因素,达到保管好物资的目的。

(一) 掌握仓库温湿度变化情况

1. 专人管理,推行责任制:由各库管理员或指定人员负责各库的温湿度管理工作。 2. 配置温湿度计:各库房均应配备温湿度计,库房内的温湿度计不得挂在靠近门窗和风直接吹到的地方,要挂在库房中部距离地面1.5米的地方。库外的温湿度计要挂在百叶箱内,百叶箱门要朝北,温湿度计距离地面2米左右。

(二) 仓库温湿度的控制和调节

调节仓库温湿度的方法一般有通风、密封和吸潮。

1. 通风

通风是根据空气自然流动规律,有计划地组织哭内外空气的交换,以达到调节库内空气温湿度的目的,这种方法经济、简单、收效较快,对降温、降潮都有一定的效果,并可以排除库内的污浊空气,以适应仓储物资保管的需要。库房通风应根据仓储物资要求的温湿度条件,对比库内外温湿度,并参考风力、风向等气候条件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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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季,对空气湿度条件要求不严的怕热物品,应于晴朗的清晨打开库房门窗通风降温;

当库房外绝对湿度低于库房内,且库外温度低于库内或稍高于库内但不超过3℃时,可打开库房门窗进行通风降潮;

当库外温度低于库内,但绝对湿度、相对湿度都大于库内时不能进行通风;

当库内外温差较大或梅雨季节,当库外空气温度低于库内露点温度1-2℃时,不宜进行通风;

严寒季节,在库外温度最高时打开相应的库房门窗采光通风,达到提高库房内温度的目的。

采用以上自然通风方法应在天气晴朗,无雨、雪、露、雾、沙尘和周围不存在有害气体的情况下进行,并且风力不超过5级;

如果有条件也可采取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联合使用的方式来达到降温、降湿的目的。

2. 密封

密封就是将库房、货架或包装尽可能严密地封闭起来,以防止和减少外界空气不良的影响,从而达到安全保管的目的,它也是巩固通风后库内降湿效果的有效措施。

一般选择在库外绝对湿度大于库内绝对湿度,而库内相对湿度较低(45%左右)的情况下进行密封;在干燥季节开始时,当库外温湿度下降,库外绝对湿度低于库内绝对湿度时,结束密封,进行通风。

对于出入频繁、怕潮易霉易锈的小件物品,可采用货架密封的办法,将货架用密封材料封闭起来,防止透气和落尘土;

对于存放在露天货场的易锈物资,可采用按垛密封的办法,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四周整垛封闭起来,以防止和减少外界因素的影响;

还可采用库内小室密封,在库房内选择适当的地方用材料围筑成临时性密封小室;

对数量大、整进整出或进出不频繁的物资,可将库房全部密封起来,整库密封能在较大范围内隔离库外空气的影响。

密封期内应按规定时间观察和记录库内温湿度及密封情况,检查库内物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3. 吸潮

用吸潮剂吸湿也是降低库内空气湿度的一种方法,特别是在库内湿度高,而库外湿度更高又不宜通风时,只能采用吸潮剂降湿。另外再密封库内或货架内,也常用吸潮剂配合吸湿,以提高密封效果。

仓库常用的吸潮剂有:生石灰、氯化钙、硅胶等。

有条件的可以安装相应容量的除湿机进行除湿。

四、 金属的防锈和除锈

金属锈蚀是由于在金属表面与周围介质的化学或电化学作用而引起的破坏现象。金属锈蚀会影响其使用价值,因此,如何防锈,以及对已发生锈蚀的金属如何除锈,也是物资养护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 锈蚀的分类

按腐蚀发生的机理不同,可分为化学腐蚀和电化学腐蚀两大类。 按腐蚀破坏的形式,可分为全面腐蚀和局部腐蚀两类。

(二) 锈蚀的等级

1. 黑色金属加工面的锈蚀分以下四级: 1)微锈:金属光泽消失,呈现灰暗迹象。

2)轻锈:表面呈现黄色、淡红色或呈粉末将锈迹,去锈后表面光滑。

30 3)中锈:表面有红褐色或淡褐色的堆状粉末,去锈后表面粗糙。 4)重锈:表面呈黑色片状锈层或凸起锈斑,去锈后呈现麻坑。 2. 黑色金属非加工面的锈蚀分以下四级:

1)A级:全面地复盖着氧化皮而几乎没有铁锈的钢材表面; 2)B级:已发生锈烛,并且部分氧化皮已经剥落的钢材表面;

3)C级: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剥落,或者可以刮除,并且有少量点蚀的钢材表面; 4)D级: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全面剩离,并且已普遍发生点蚀的钢材表面。 绣烛等级的典型样板照片详见《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88) 3. 铜表面的锈蚀,分以下两级:

1 )迹锈:表面有凸起的水纹黑锈或淡绿色的锈迹,去锈后表面平滑。 2)绿锈:表面有斑点或层状的深绿色凸起锈末,擦去后呈现麻坑。 4. 铝、锌表面的锈蚀,分以下三级:

1)轻白锈:表面有一层白色细粉末,擦去后呈暗灰色锈印。

2)中白锈:有斑点或水纹白锈,擦去后仍留白色锈迹,表面稍粗糙。 3)重白锈:有凸起白色锈蚀,擦去后呈现麻坑。 (三) 影响金属锈蚀的因素

影响金属锈蚀的因素有很多,也很复杂,其主要因素是:

1. 内因:金属特性的影响。如金属本身的能量、所含杂质、化学活动、金相结构、内应力分布情况以及表面光洁度等都对腐蚀有一定影响。

2. 外因:外界条件的影响。大气的温度、湿度、氧气等对金属的锈蚀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四) 金属的防锈

1. 不同金属材料物品要存放在不同的场所:凡因锈蚀影响使用价值以及要长期保管的材料都应存放于库房内。

2. 适时通风,保持库房干燥。 3. 妥善存放,定型码垛。

4. 经常打扫库内外卫生,随时清除杂物和杂草。 5. 苫盖密封要适当,养护喷涂要及时。

6. 清除污垢,保持包装完整:物资沾有尘土、油污等,要及时进行清洁处埋。包装破损的要进行加固、修复后再堆码入垛。

7. 有效利用防锈油、气相防锈剂等防锈材料定期对金属表面进行防锈处理。 (五) 金属的除锈

除锈方法有手工除锈、机械除锈、化学除锈和电化学除锈等。 一般的轻、中锈蚀可采用下列三种简易手工除锈:

1. 用抹布、纱头、棕刷去锈:各种金属材料上的水渍、污垢和一般轻、中锈都可以用抹布、纱头、棕刷除锈。除净锈蚀后应再用干净的抹布或纱头擦一次。

2. 用木屑除锈:此法适用于擦除钢材的轻、中锈蚀。先将清洁干净的木屑撒在锈蚀部位上,然后用抹布敷盖反复擦拭,待锈擦净后将木屑扫去,再用干净的抹布或纱头擦一次即可。

3. 刷子除锈:用钢(铜)丝刷可以刷除各种形状金属上的锈蚀。根据各种金属材料的形状自制成与其形状相吻合的钢(铜)丝刷去锈蚀时,使用效果会比一般的钢(铜)丝刷更好。

对于大面积或是严重的锈蚀,可采用机械除锈,使用时根据物资的形状、规格,选用适合的除锈机械。

31 对于齿轮、轴承、量具、刃具及其它中小型部件轻锈的去除,可采用化学除锈的方法,利用适当的酸溶液与金属氧化物发生反应,使其溶解在酸溶液中,从而达到除锈的目的。化学除锈后,应立即采取适当的防锈措施,否则会使金属材料锈蚀加快。

(六) 设备金属表面的除锈处理、加工金属表面的防锈蚀处理、非加工金属表面的防锈蚀处理参见《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 855-2004)中相关规定。

五、 防霉和除霉 (一) 物资的防霉 1. 严把接货关,不让霉烂变质物资混入仓库:提运人员接运物资时要认真检查所提物资的包装以及实物本身有无霉变现象,发现霉变物资要拒提并通知计划采购人员联系处理。仓库收货人员收货时不仅要认真点收物资的数量,还要仔细查看物资的外装和实物是否存在霉腐迹象。一旦发现霉烂变质物资,要分开堆放并尽快安排处理,防止污染。

2. 分库储存,加强巡查:容易发生霉变的物资与不易发生霉变的物资要分库储存。将易霉的物资储存于环境干燥、密封条件好、下垫高、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保管,或用密封货架储存。每天要巡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化工危险品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的内容是:查码垛牢固、查包装渗漏、查库房内有无异味、查稳定剂是否足量。

3. 控制好库内温湿度,使物资保持干燥:严格执行仓库有关温湿度的管理制度,使库内的相对湿度保持在75%以下,避免霉变的产生,确保货物的安全储存。

4. 因地因物因时采用密封措施,防止霉变:根据物资保管的要求,结合仓库储存条件,可以将存放易霉变物资的库房门窗关闭,挂上棉门窗帘,以防止和减少外界空气对物资的不良影响。对于一些怕潮、怕不良空气影响、短期内又不会出库的物资可用油毡密封,以避免霉烂。

(二) 物资的除霉

物资发生霉变时,要及时联系使用部门,尽可能安排出库,对暂时无法出库的,可采用下列方法除霉:

1. 日光直晒除霉:将霉变物资放在日光下直晒,利用日光中的紫外线杀灭霉菌。

2. 电烘除霉:用电烘烤霉变物资,达到去除潮湿、杀灭霉菌的目的。但最高温度一般不要超过45度,并要注意防止发生火灾。

3. 调换外包装除霉:有些物资发生霉变的位置在外包装上,可及时调换外包装和内衬,并将物资放在日光下直晒,以防止沾上霉菌。

六、 防治虫、鼠、鸟害

(一) 加强物资的接收和在库期间的检查

1. 对接运、到库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提运物资和接收物资时要进行目视检查,发现虫害的,应予拒收。有些进口物资还须经过有关卫生检疫部门的检验。发现虫害、鼠害应将物资隔离存放,并及时通知计划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单位处理。

2. 定期检查在库物资:物资保管员每月要对易遭虫、鼠、鸟害的库存物资和储存区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 采取预防措施,消灭虫、鼠、鸟害

1. 发现虫害后要及时喷洒杀虫剂,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虫害的蔓延。

2. 设置障碍物,阻止鼠、雀进库。库房内的孔洞、门缝、格栅、窗户等要用金属网或其它适当的材料封住;管道、电线导管等空隙处要堵塞起来,不给鼠、雀留有可入之处。

3. 使用捕鼠器具或投放毒饵,消灭鼠害。

4. 在窗户、檐底、墙头等处设置金属网,防止鸟类进入库房,污染物资。

七、 及时处理异状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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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库物资经过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异状的扩大。可按以下四种方法处理。

(一) 通风翻桩:把受潮、发热部分的物资翻出来通风,或者重新码垛。将受潮比较严重的物资码放到货垛上面去。

(二) 修补、调换包装:这种处理方法适于桶装、听装或袋装物资。凡包装破损或渗漏的,要及时修补。不能修补的要调换包装。

(三) 擦洗涂油:金属材料、机电设备、配件等,发现有锈斑、霉点的,应根据物资的各自特性,予以清除并喷涂防护剂。

(四) 喷洒药剂,防虫防腐:发现有虫蛀的物资,要随即把生虫的物资送到隔离区,防止蔓延,并同时喷洒灭虫药剂。

第五节 电力机械及电气热控设备的维护保管

一、 电力机械设备维护保管的具体要求

1. 电力机械设备分为锅炉本体设备、汽轮机本体设备、附属设备、修配及试验设备等几大类。

2. 维护保管具体要求

参见《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 855-2004)中有关机械设备维护保管具体要求一节中的内容。

二、 电力电气热控设备维护保管的具体要求

1. 电力电气热控设备分为电机、变压器及电抗器、断路器及隔离开关、绝缘子、套管、避雷器、蓄电池、互感器、仪表、继电器、表盘及成套开关柜、电缆、导线及母线、通讯设备、金具、照明等几大类。

2. 维护保管具体要求

参见《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 855-2004)中有关电气热控设备维护保管具体要求一节中的内容。

第六节 物资的盘点检查

为了确保物资在储存保管期间质量完好与完整、数量不失以及物资账目资料的真实性,合理调配物资库存,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随时了解有关物资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仓库保管人员必须按照下列内容和要求进行经常的和定期限的盘点检查。

一、 查数量

查数量必须仔细清点和核对库存实物的数量与账目有无出入;规格型号有无混淆;检查帐物有无漏登漏销、错登错销和盈亏等,核查帐卡物是否完全相符。

帐卡物三相符工作是提高物资保管水平,防止各种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也是保管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仓库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帐卡物三相符及其检查考核工作:

(一) 检查内容和要求 1. 帐卡物的定义:

①帐:指保管员管理的进、出、存物资保管帐。 ②卡:指货垛上的货卡。

③物:指与帐、卡相对应的库存实物。

33 2. 检查、抽查要求

为了确保储存保管期间物资质量完好、数量不失,对库存物资要执行定期盘点和永续盘点制度。做到单据、证件、帐目等资料完整,帐、卡、物、资金四相符。

仓库每月应组织一次抽查盘点,抽查品种数不少于全部品种数的20%。每年六月和年终,由物资、财务、审计部门共同组织对库存物资进行两次全面盘点。在盘点物资中,不仅盘点数量,亦应核对品名、型号及规格有无差错,质量有无变化,切实做到帐物的数量、品名、规格、质量相符。要求仓库帐、卡、物相符率≥98%。做好盘点检查记录,对发生的盈亏情况追查原因,做好记录。

3. 检查内容: ①查账、卡:

查仓库帐面记载的各项内容与保管员的进、出库明细帐卡是否完全相符,包括:物资编码、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结存数量等。单证、台帐的填写是否清楚、准确、规范。

②查原始单证、资料:

检查保管员处物资的有关原始单证、资料等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准确、规范,有无错误及漏项;有无漏登漏销、错登错销;有关单证资料是否归档管理。

③查对货位、实物:

查对物资的实际存放地点与帐、卡上记载的存放地点、货位是否一致。检查货垛上有无货牌,记载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

根据帐、卡上记载的内容,核对货垛上所存实物的品名规格、件数、数量等是否与帐、卡上完全相符。

④查月度抽查表:

检查帐卡物三相符月度抽查表,看是否按规定抽查;抽查人数、笔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装订成册。

(二) 帐、卡、物相符率的考核 1. 相符率定义:

抽查帐、卡、物相符笔数之和与抽查总笔数之百分比。用公式表示为:

三相符率=抽查相符笔数之和100%

抽查总笔数2. 统计规定:

①所抽查的每笔中,凡帐与卡或帐、卡所记载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结存数量中有一项与实物不符时,即为不相符。出现两个以上项目不符时,亦按一笔不相符统计。

②检查实物时,凡计件验收计量的要全部点数计件。包装完好无异状的,按包装上的标量计算;计重验收分层分件标量的按码单上的重量计算,有余数而无凭证的应重新检斤或检尺折算。

③数量短溢在规定磅差和损耗范围内的视为相符,超出规定范围为不相符。

④并垛存放的,其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结存数与帐、卡、物相符或不相符时,均作为一笔计算。

⑤物资进出库登帐要在入库、出库完毕两天内完成,超过两天的按不相符统计。 ⑥检查完毕,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后方可统计。 ⑦盘点表为原始检查凭证,要装订成册备查。 3. 指标要求:

仓库帐、卡、物相符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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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做好日常三相符工作的要求:

1. 帐、卡登记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结存数量、存放地点和各项凭证为盘点的必要项目,填写要齐全、规范,不能有丝毫出入。

2. 出库单(领料单)的存查联要按出库日期的先后顺序装订备查。

3. 并垛保管的物资要在品名、规格型号、材质、等级、价格、生产厂家等相同时方可并存。

4. 物资出库后,账卡物以及物资档案等都会发生变化,要及时登销帐、卡并做好清理核对工作。

5. 物资发生盈亏,不准将多余物资隐存、销毁或顶替,应填写“物资盈亏报告单”。损耗在规定储运自然损耗范围(自然损耗见附录A:物资自然损耗、运耗及发料误差表)内的,由物资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规定储运自然损耗率的,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后由单位领导审批处理。

6. 物资发生同名称、同品种、不同规格盈亏数量基本相等时,可按规格调整处理。由仓库管理人员分析原因,填写“器材规格调整单”,由物资部门负责人审批处理。

7. 收发频繁的物资,每日要查对结存数,每月要对一次帐,确保帐、卡、物一致。 8. 各单位要结合年终盘点,组织清仓查库。对超定额储备和库存时间超过二年的物资要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处理,减少积压。

二、 查质量

要定期检查在库物资是否发生锈蚀、霉变、潮解、老化、虫蛀、鼠咬等质量变化,必要时可进行鉴定。要区别轻重缓急,掌握重点,有计划地把质量检查工作做好。可按下列次序掌握好检查的重点:

1. 容易发生质量变化的物资,或已经发生质量变化并可能继续发展的物资。 2. 性能特殊或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资。 3. 入库前就存在问题的物资。

4. 储存时间较长或接近失效期的物资。 5. 储存场所不适宜。 6. 包装破损的物资。

三、 查保管条件

检查货垛是否牢固;苫垫是否妥善和二次苫盖是否及时;清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货场是否积水;库房是否漏雨;门窗是否良好;通风设施是否有效等。

四、 查计量工器具

库用计量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与做好物资保管工作关系非常密切,应设立库用计量工器具台账,由专人管理,并且根据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在用的计量工器具合格、有效。同时,要按下列要求对计量工器具进行经常性检查。

(一) 量具的检查

1. 检查各种内外卡测量工具刻度是否准确;是否进行日常维护。 2. 查校皮尺和钢卷尺的长度是否准确;有无折断等损坏现象。 (二) 衡器的检查

1. 查验磅秤的使用:检查磅砰是否准确;检查过磅时是否进行空磅校验,是否经常校验秤的准确性;检查磅秤移动后是否经校验后再使用。

2. 磅砰的管理:检查磅秤有无专人维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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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物资的安全管理

在检查各种安全措施中不能忽视物资安全保管这个重点,要按照下列要求检查在库物资的安全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一、 金属材料的安全保管

1. 金属材料应放于远离锅炉房、喷水池等,防止锈蚀。 2. 金属材料不得与酸、碱、盐类混存一库。

3. 不同金属材料的存入,必须留出一定的间隔距离,防止腐蚀。 4. 有色金属要存入于干燥处。包装要完好,不得散裸存放。 5. 保管锡的库房,库温一般不能低于12℃。

二、 非金属材料的安全保管

1. 木材要存放于空旷、通风、干燥处,不得与可燃物同存,要严禁烟火。防止腐朽、虫蛀、火灾、变形、污染等问题的发生。

2. 水泥要存放于干燥的库房内,防止受潮。并不得与玻璃、电柜等物资同存一处。 3. 橡胶要存放于库房内或干燥通风的货棚内。不得受潮,避免日照。防止老化变质。 4. 烧碱存放时容器一定要完好,容器口要密封。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受到强烈腐蚀性损伤。

5. 纯碱要存放于干燥通风库房内,不得受潮。不要与其它飞扬粉粒物同存。

三、 机电产品的安全保管

1. 机电设备进出库要按照设备包装上的作业标识操作,防止损伤设备。

2. 防潮要求高的机电设备一定要存于库房内,因超高、超重、受搬运条件限制存放于货场时,要妥善苫垫,做好防潮、防尘土污染工作。

3. 电工设备要存放于干燥通风库房内。不能挤压、倒置和碰撞。要防潮、防浸水,防止绝缘层老化、霉变,防止设备实体损伤和锈蚀。要严格控制库房温湿度。

4. 不能与酸、碱、盐等腐蚀物及飞扬物同存一库。

5. 电缆电线及有绝缘材料做的零部件,要避免温度过高、过低,防止日晒,注意通风。

第八节 库存物资报废和削价处理

1. 属于国家规定技术淘汰、长期存放失效变质、损坏无修复价值的物资和主设备已淘汰拆除后无法利用的配件,可按国家规定报废或削价处理,其目的是为了物尽其用、减少资金占用、节省储存空间及费用。

2. 物资报废或削价处理由库存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填写物资报废(削价)审批单,由物资、技术和财务部门审查,单位领导批准。经批准的物资报废(削价)损失按财务规定处理。属华电国际管理范围的报华电国际财务资产部会同物资公司等有关部室审查办理批准手续。

3. 报废物资未经批准以前,不能核销账卡,经批准后才能核销明细账。

第七章 物资的出库

36 物资出库要根据“先进先出,推陈储新”和“接近储存期的物资先出库”的发货原则,做到先进的先出,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容易变质的先出。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要在限期内发出。

1. 物资发料应按规定办理领料手续,发料同时应将物资技术资料或复印件交用料部门。物资出库及时登帐,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清理现场。

2. 要严格按发料程序办事,做到及时发(送)料,保证企业生产、建设需要。不凭白条发料,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发料应在三日内补办手续。

3. 对所发放的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要认真核对,避免差错。发料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缩短物资在库时间,防止物资过期变质。

4. 用料部门持批准的需用计划和费用限额卡在计划期内办理完领料手续。 5. 按照用料部门提报计划采购的物资,如果不是因质量、品种或价格与计划差异大等原因,用料部门应全部领出。

6. 用料部门于工程完工后如有退库请求,应在七日内将工程剩余物资按原领料项目清单连同原技术资料一起办理退库手续。

第一节 出库程序

一、 核对出库凭证

物资出库必须凭经批准的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发放。仓库保管员发货之前要认真核对如下内容:

(一) 验证

核对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防止假冒。 (二) 验印

核对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审批不全或涂改的不予发料。

二、 备货

(一) 查帐卡,核对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

接到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后,要查对帐和物资档案,逐项验明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所开品名、规格、型号、材质等是否正确,是否属于本库存放的物资,数量是否在库存数额之内。如有不符要与计划采购人员联系更正,完全相符后方可备货。

(二) 核对货位、货卡及实物

开始备货前,要根据帐卡上记载的库区货位,查对货垛上悬挂的货牌和实物,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备货,避免张冠李戴,造成备错、发错货事故。

(三) 按单备货

备货数量(实发数)要根据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开列的调拨数量(应发数)从严掌握,正负差一般不得超过最小的块、条,检重物资一般不得超过5%。如因不便拆件拆包装而必须多发或少发时,要得到物资部门领导的同意,仓库无权随意增减数量。

备好货后要在出库单分别详细写明总件数、总块(根)数以及单件的块(根)数。特别是有色金属和贵重金属要填写详细,不得马虎从事。将出库单、质证书(合格证)等与实物同行的有关资料配齐,做到单货同行。

三、 包装整理 (一) 查包装

保管员在发货的同时,要检查包装或捆扎与下列标准相符,以确保物资运输安全:

①箱(包)装物资出库,包装要完整,破损不出门。

37 ②捆扎物资出库,腰箍要捆紧牢,散(松)捆不出门。化工桶用草绳捆扎牢固,打成二横四竖。电线、电缆要包紧,结头要扎牢。

③有色材料,细小薄物资出库,要分别用木夹板、草席、麻布条包装和捆扎,板材用打包机打包,长条形物资包扎好后,每米打一道铁丝。

(二) 防混淆

品名相同、规格一样而材质不同、互有影响的物资不得混装一起,以防混淆。

四、 发料

1. 鉴单验证,记取物资需用计划单编号(物料工单号):要认真鉴别物资需用计划,查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已全额发料或部分发料。

2. 现场点交签收:经查对无误后当面将物资点交给领料人员,经领料人员认可后在出库单(领料单)上签收。保管员在物资需用计划单(领料单)上注明发料数量、日期,并签章。

五、 登帐

(一) 及时登销帐目

物资发出后要根据出库单(领料单)所开入库卡号对号登销帐卡,并在出库单(领料单)上做好已登帐符号。同时核对库存实物,避免因漏登错登造成帐、卡、物不相符。

(二) 整理记帐凭证

出库凭证记帐完毕后,要按月份和发货时间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备查。

六、 清理 (一) 清理帐务

物资发出后要清理单据、核对帐目,出现盈亏的要办理盈亏手续,确保帐、卡、物三相符。清理后的单据、资料、物资档案要装订保存和归档备查。

(二) 清理货场

翻桩调位,核对、订正货牌。整理、回收废旧物料,清理、打扫现场。

第二节 物资出库时发生问题的处理

物资出库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和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有关规定及时解决,妥善处理。

一、 物资出库时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 发现伪造和私自涂改物资需用计划情况的处理 不予发料,并向物资部门领导汇报,由物资部门领导通知使用部门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 发货时使用部门要求改发规格、材质的处理

不得调换。因为牵涉到价格、帐目等方面的问题,一定要由使用部门重提计划,经批准后方可改发。

(三) 型号规格相同、颜色不同的物资(绝缘布、电线等)发放时的处理

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上注明颜色的应按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要求发货,不得更改;未标明颜色的由保管员根据情况安排,但应当尽量满足使用部门的要求。

(四) 无法按物资需用计划(物料工单)开列的数量发货时的处理 因物资不便分割和拆包(或破坏包装后对物资质量会产生不良影响)而必须多发或少发时应向使用部门联系确认,并向物资部门领导汇报,说明原委。经使用部门认可,物资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多发或少发,不能自作主张。

二、 物资出库后问题的处理

38 (一) 易碎、易变形、怕压物资出现损坏时的处理

凡属易碎、易变形、怕压等物资,发料时应同领料人当面查验、点交清楚。出库后发生损坏不属仓库责任,使用部门要求退换时应当婉言谢绝。如果使用部门要求帮助解决损坏配件时,可通过计划采购人员协助解决。

(二) 退货物资的处理

退货物资,应按入库验收程序重新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如果包装损坏、主品损坏则不予退货。

(三) 物资内在质量不符要求时的处理 凡属物资内在质量问题,使用部门要求退货或换货时,经计划采购人员同意后可以退货或换货。修复后的物资返库时视同新产品入库,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得降低标准。

(四) 安装使用不当发生问题时的处理

由于安装、使用不当而造成产品损坏,使用部门要求退货时,应由计划采购人员出面解决。

(五) 发货后发现帐物不符问题时的处理

物资发出后,保管员发现帐面与实物不相符时,不得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应该立即上报,以便及时查找原因,减少损失。

三、 其它问题的处理

(一) 主动向领料人介绍物资技术要求和使用注意事项

保管员在点交物资过程中要主动向领料人讲明物资的技术要求和装卸、运输、使用当中的有关注意事项,当好使用部门的参谋。

(二) 要保证发出的物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在备货、发料、点交过程中,如发现物资有质量、数量问题,应将质量差的剔除出来,数量少的要补足。不得以次充好、缺斤短尺。

第八章 物资的装卸搬运

第一节 基本要求

一、 保质保量,安全第一 (一) 保质保量

要根据“按时、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的要求,做好物资装卸、搬运、堆码工作,搞好装卸搬运中的质量管理。

(二) 确保安全

作业要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不损坏物资,不发生工伤事故。

二、 坚持文明生产,提高作业效率 (一) 严守操作规程

作业中要坚持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保证物资在操作过程中不混不乱,完好无损。

(二) 提高工作效率

刻苦钻研操作技术,努力提高作业水平;合理使用人力设备,降低装卸搬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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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作业准备

一、 调配合理,作业有序 (一) 调度适当,协调及时

根据作业量的大小适当调配人力,其中要有懂业务、精操作的人员参加。作业负责人要深入现场,协调作业进度,及时解决好作业中发生的问题。

(二) 作业现场要畅通无阻

作业场地要满足操作需要。车辆经过的路线应保持通畅,不发生拥堵现象。要确保设备运转无障碍,操作安全有保障。

(三) 合理调配车辆和设备

根据物资及作业量的大小和路线的远近。确定使用的车辆、设备和工器具。作业之前要将所需的苫垫材料、包装材料、防滑物料等准备齐全。危险品操作的防护措施要按规定配备完好。夜间作业事先要配置良好的照明设备,并安排电工值班。

(四) 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在进行装卸搬运作业前要仔细检查所用车辆和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制动系统是否有效。所使用的工器具应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作业时要指定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

二、 安排好各作业环节间的衔接,提高生产效率 (一) 合理组织装卸搬运作业工序

组织协调好装卸搬运作业工序间的配合衔接,合理安排人力机力和搬运线路,提高装卸搬运效率。

(二) 提高一次性作业率,尽量避免重复作业

物资的装卸搬运应争取一次到位,达到一次性作业的要求。尽量使具备条件的物资卸车、验收、码垛能够一次完成;出库物资的备货、装车能够同步进行。减少重复作业,节省人力机力,降低装卸搬运费用。

第三节 注意事项

一、 一般操作注意事项

(一) 装卸搬运物资要注意稳挂、稳吊、不抛掷、不重放。袋装物资不要用铁钩。标志向上的物资不可倒放。

(二) 作业区内禁止闲杂人员随便出入,杜绝一切火种火源。作业前不饮酒。作业时思想集中,不打闹,不开玩笑,不赌气赌力。

(三) 作业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速、超高、超负荷,防止发生工伤及机件损坏事故。堆桩码垛时要注意人身和物资安全,不码“自由垛“和“懒垛“,应达到稳固、整齐、清洁、美观、节约的要求。

(四) 作业时应根据物资的性能和操作要求,使用合理的安全防护用具,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二、 危险品操作注意事项

(一) 爆炸品和氧化剂的装卸搬运

严禁摔、碰、滚、撞击、震动和磨擦,要轻装轻卸。工作时要穿防护服、戴加厚口罩、风镜和手套。

(二)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装卸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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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不可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毒性气体时,应戴防毒面具、手套,不可赤手操作。气瓶要拧紧安全帽,搬运时瓶口朝上,放在专用小车上推运。液态氯和液态氨由于性能有很大的抵触,不可混存同运。

(三) 自燃物品装卸搬运

不能让物品暴露在空气中,防止发生氧化自燃。禁止日光曝晒,隔绝火种和热源。搬运时轻拿轻放,禁止摔滚,防止震动、磨擦、撞击。黄磷和硝化纤维片虽同属自燃物品,但黄磷必须浸没在水中,而硝化纤维片受潮受热易分解,因此要分别保管和维护。

(四) 遇水燃烧物品的装卸搬运

切勿受雨淋或受潮,发现包装破漏应立即修补。操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口罩和橡皮手套。修理或改换包装时还要佩戴风镜。

(五) 易燃物品的装卸搬运

作业时严禁抽烟和接触明火。不可滚动、磨擦、撞击;不可在阳光下曝晒;不可与氧化剂接触。

(六) 有毒物品的装卸搬运

一定要注意防护,严禁与皮肤接触。作业时要穿防护服,佩戴滤毒口罩、风镜、手套。操作挥发性毒品或剧毒物品应戴防毒面具,固体剧毒品必须戴加厚纱布口罩。工作完毕要洗手、脸、淋浴,将所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不得穿粘染剧毒品的工作服进入食堂及公共场所。

(七) 腐蚀性毒品的装卸搬运

操作时不可肩扛、背负,严禁与皮肤接触。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橡胶鞋,佩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风镜。同时要准备稀石灰水或小苏打溶液,以防酸液沾染皮肤时冲洗急救(冲洗后要再用清水冲干净)

(八) 放射性物品的装卸搬运

装卸、搬运、堆码时尽可能采用机械操作,工作时间不宜过长过累。作业时要穿好放射性物品专用防护用具,严防放射性粉尘进入体内和放射物品接触皮肤。皮肤有破裂者不可参加作业。作业后换去工作服,用肥皂洗清手脸、漱口、淋浴后方可进食。作业完毕后必须将现场放射性残物打扫干净并埋入深土,防止扩大污染。为增强工作人员的抵抗力,可按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供应适当的营养品。

第四节 安全操作技术

一、 装卸工安全操作要求

(一) 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好“三检查”

1. 检查工作物的性质、形状、规格、重量以及包装情况。 2. 检查吊具、工具、索具是否安全、齐备、完好。 3. 检查作业现场有无影响作业的障碍物。

(二) 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手套,穿好工作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光臂、赤脚、穿高跟鞋工作。

(三) 严禁在物资原包装上的铁腰、木档上起吊。吊起的物资下严禁站人。 (四) 车辆行驶中严禁上下车。保险杠和板翼上严禁乘人。 (五) 起吊易散、易滑物品必须捆牢,防止物资落下伤人损物。

(六) 装卸铁路车辆时,车上人员一般不宜超过二人,操作时应选择安全位置站立。车帮上严禁站人。吊起的物资下不得站人或停留。

(七) 起吊物资时必须挂平挂牢,不得倾斜,否则不得起吊。物资吊起后,装卸人员应用手勾推拉物资,严禁用手直接扶拉物资。

41 (八) 装卸人员应熟悉设备构造和性能,严禁超负荷使用和违章作业。 (九) 起吊有尖锐棱角的物资时,必须加衬垫物,防止起吊作业中发生钢丝绳损坏或断裂。 (十) 起吊物资时钢丝绳索挂勾夹角应在60度左右。在夹角大于90度时,绳头必须用卸扣或S钩锁牢,防止钢丝绳滑钩。

(十一) 物资装卸过程中的临时桩垛要摆放稳妥、安全可靠。过磅验收入库的物资进行堆码时必须做到安全、稳固、整齐、层次分明,并且要保证作业通道的畅通。

(十二) 凡收储过去没有操作过的新品种,要由仓库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出安全操作方案后方可作业。在安全措施未落实前,严禁违章冒险操作。

(十三) 物资装车要码放均匀。作业完毕要关好车厢的门窗,并根据需要进行加固或加盖苫布。

(十四) 各装卸作业点都应有安全员,并佩带安全员标志,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作业过程应由专人指挥,统一信号,不准多人乱指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十五) 作业完毕要及时清除现场杂物和垃圾,整理回收苫垫、包装等物料。

二、 人力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要求 (一) 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好三检查:

1. 检查了解物资性质、形状、规格、重量和包装情况。 2. 检查工器具是否齐备完好。

3. 检查作业现场有无障碍物,道路是否平坦,跳板是否牢固、平稳。 (二) 作业现场要清洁、畅通、夜间作业要有良好的照明。

(三) 多人同搬运一个大件物资时要有人指挥喊口号,动作要一致。

(四) 搬运笨重物件或易碎、怕震、怕碰、怕倾倒的物资时,要有专人接肩,轻拿轻放。 (五) 装卸搬运物资要严格按物资包装上标明的要求,做到一般物资不压易碎物资;大型物资不压小型物资;型钢不压管材。

(六) 人力装卸搬运作业应遵守“六不、六稳、六防”的安全操作制:

六不:车不停稳不上下车;行车时不坐危险地方;不向车上车下扔物资;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开玩笑;不吸烟;不违章作业。

六稳:跳板搭稳;接稳;抬稳;走稳;放稳;垫稳。

六防:防止掉人、掉物、掉车掉帮;防止绊脚跌倒事故;防止捆扎不牢;防止铁钉扎脚扭腰;防止起落乱套;防止工具反弹伤人。

(七) 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收拾、清点工器具。

(八)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时还应严格执行危险品装卸搬运作业的有关规定。 (九) 拆除各种货垛时禁止数层同时拆除,防止货垛倒塌,伤人损物。 (十) 冬季作业一定要有防冻、防滑措施。

三、 人力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一)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它高空禁忌病症的人员,严禁高空作业。 (二)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和工具袋。 (三)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空作业 。 (四) 在建筑安装工程中,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网或其它隔离措施,否则不准许在同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五) 作业、施工中的脚手架、斜边板、跳板和运输通道应随时清扫。如有雨、雪、冰、水要及时清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六) 高空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滑槽,便于散碎物料顺槽滑下。较大的物料要使用吊绳或起重设备运送,禁止向下抛掷。

四、 起重钢丝绳安全操作要求

42 (一) 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妥善保管,按规定报废或更新。 (二) 严禁超负荷吊物。

(三) 每次作业前有专人负责检查钢丝绳的磨损程度,防止作业当中出现绳索折断事故。 (四) 吊物时要使钢丝绳受力均衡,吊块状物件或有尖锐棱角物资时要在接角处衬垫保护物,防止损伤、折断绳索。

五、 S钩安全操作要求

(一) 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严格按规定报废或更新。 (二) 要确保安全,严禁超负荷使用。

(三) 每次作业前要仔细检查S钩的磨损程度和结构情况。 (四) 严禁使用未经检测的自制S钩。

第九章 仓库安全管理

仓库是各种物资的存储、流通场所,也是仓库职工的劳动场所,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对于确保物资的安全以及人员的安全,做好生产保障工作,都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节 基本要求

一、 应根据实际岗位设置,制定切实有效的岗位安全责任制,做到有岗就有责,并通过一定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的落实。

二、 仓库应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以及其他专项安全工作。

三、 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 根据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有关要求,按时做好季节性或各种专项安全大检查,所有检查应有计划、有措施,同时做到闭环管理。

五、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安全员要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计划落实工作,为员工配备或发放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六、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

七、 无论是人力操作还是机械作业,都应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严禁违章作业。

八、 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各种作业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并通过严格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九、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 库房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一、 根据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系列保障安全的规定、制度,如:岗位安全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物资安全保卫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工器具管理规定、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等,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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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用电安全管理

一、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三、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四、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五、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六、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七、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八、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九、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十、 仓库的电器设备应建立用电设备台账,记录用电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投用时间、检验周期及时间、设备状态等信息,其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必须由持资格证的电工进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 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者,应尽快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将触电者与电源脱开,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十二、 库区内电源线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电应使用橡套软电缆,并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第三节 安全工器具管理

一、 仓库应建立仓库安全工器具台账,对安全工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存放位置、检查时间、检查人等信息做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二、 仓库应指定专人对仓库安全工器具进行管理,由其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入库、存放、借用及维护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有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定期检查、测试,保证安全工器具始终处于合格、良好的状态。工器具的产品及使用说明书应妥善保存。

三、 仓库安全工器具应根据其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措施,选择合适的场所,整齐摆放,并且要求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四、 仓库安全工器具是供生产共同使用的,未经允许不得挪作它用。

五、 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借用登记制度,安全工器具借用时,应由借用人填写借用登记簿,由安全工器具专责人按程序办理借用手续。除班长、专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借出仓库安全工器具。借出的安全工器具应按借用工具时填写的返还时间及时归还,不得损坏。返还时,专责人应仔细检查,确保工器具完好,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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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安全工器具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工器具的操作说明以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正确操作,保证人身安全,同时工作人员要爱护安全工器具,保证其完好性,严禁超负荷、错用或野蛮使用工器具。

七、 安全工器具出现损坏或丢失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八、 仓库计量工器具应建立相应台账,并按照规定的计量校验周期,联系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校验,保证其在有效期内合格使用。

九、 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工器具仓库,以防误用。

十、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使用者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并检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不合格、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超过有效期的工器具严禁使用。

十一、 安全工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其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十

二、 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

第四节 消防管理

一、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部门负责人为仓库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仓库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消防设施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培训及演练,职工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通过演练提高库房员工消防意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以及应急处理能力。

四、 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定置管理,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应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对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任何时候都合格、有效。

五、 不同物质、不同原因引起的火灾,所使用的灭火器材和介质有所不同,为确保人身安全、物资安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用适合的灭火器材和介质。

六、 各类物资存放场的选择所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防火规定,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库房或同室存放。

七、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保管与发放,防治货物自燃、自爆,确保发放过程的物资安全及人身安全。

八、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九、 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十、 库区防雷装置应确保完好,并经常检查。

十一、 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严禁堆放物品,确保随时畅通。 十

二、 检查入库人员、车辆是否符合防火条件。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十三、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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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十五、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六、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十

七、 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十八、 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五节 特种设备管理

一、 仓库特种设备主要是指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同时也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三、 所有特种设备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自行检查。

四、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五、 特种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六、 当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七、 因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八、 当特种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九、 特种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第六节 治安保卫管理

一、 仓库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本单位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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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坚持预防为主,严格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破坏”的“四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保证库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要定期检查仓库“四防”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并处理。

三、 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应有仓库人员陪同。

四、 仓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物资入、出库有关规定,做好相应验收、记录及各种必要手续。

五、 库区应有必要的照明装置,并经常保持完好。

六、 非仓库值班人员,夜间不得留宿仓库。

七、 仓库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库区安全状况,关闭所有门窗,断水断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八、 节假日前,仓库应组织全体职工对库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九、 仓库要完善抗洪防汛设施。汛期到来前,对库房要全面检查,保证库房不漏雨、不进水。汛期应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备好防汛器材,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并按要求对库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十、 按照规定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抽查盘点以及半年、全年的全库盘点,确保物资数量、品质的正确、完好。

十一、 每日对库区进行例行巡查,防止物品丢失及被破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十

二、 各库房应均应上锁,并保持常闭状态。因工作需要打开时,应随时保证有仓库工作人员在场,工作结束后立即锁闭库房。所有库房钥匙应集中管理,不得随意外借。

十三、 建立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加强巡逻。

十四、 物资出厂必须按照本单位相关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否则不能出厂。 十

五、 外来装卸车辆和人员,除在其本身作业场所外,不得在其他场所串走。 十

六、 库房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七、 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装防盗报警系统。

第七节 安全教育培训

一、 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全员培训”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 安全教育培训应坚持日常培训与定期培训相结合,思想教育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要有针对性,讲求实效。

三、 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 (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四、 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或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职工进行新岗位和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培训。

五、 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六、 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安全活动等各种机会,经常对职工进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能和国家、行业、各级公司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培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预防事故、自我防护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七、 根据本单位、部门培训计划和要求,按期组织仓库成员按规定进行现场急救、应急预案、消防培训和演练工作,监督成员掌握必要的救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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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附则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在适当的时候进行修订和补充,使之进一步完善。

本规范委托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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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参考资料

1、《物资技术保管规则》(修订本)(第一分册)(总则)(国家物资总局编,技术标准出版社1981年4月第一版)

2、《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 855-2004)

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4、《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1999)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6、《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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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某医院医疗物资采购及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调拨制度 ................................................................................................................................... 1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 2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 3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 4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 5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 7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 14 医疗设备科招标采购制度 ............................................................................................................. 14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 16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 17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 18 医疗器械技术组工作制度 ............................................................................................................. 19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 19 一次性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 20 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 2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 22 医疗器械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 23 医疗设备科急救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 24 医疗设备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 25 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 27

设备调拨制度

一、设备有价或无价向外调拨时,必须履行设备调拨手续,并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向外调拨。

二、调拨设备必须保证医疗业务正常工作,按设备价格,年限和数量等核算计价。

三、院内设备调拨手续有设备调出部门先提出设备调出理由,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由设备调入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拨。

四、院外设备调拨手续,由设备调出部门提出设备调拨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被调拨设备在本院确实已经无法使用,但调拨院外确实有使用价值,报请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有偿调拨。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确使用

1.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初次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认真的使用前培训及考核。

2.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操作手册等资料。

3.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器械(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部门内技术支持。

4.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对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以保证下属医护人员对医疗诊断或治疗设备的正确有效操作。提高诊断准确率或有效治疗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证患者安全:在对医疗器械操作时首先应保证被诊断或被治疗的患者安全。

①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对该器械(设备)的使用,及时通知部门内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并与维修主管人员取得联系。

②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严防对相关器械(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医护人员独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当对患者会造成伤害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

③对于由于操作不当会造成伤害患者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说明书及医疗规范提前制定需要重点注意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法,标识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处。

2.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所使用器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学习,尤其是操作与热、光、射频、有害射线等相关的设备,应做好自身防护。 3.保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对所操作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给与重视。在使用时应严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臵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习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

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医疗设备科招标采购制度

根据贵州省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凡医疗设备科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经国家,省市或医院内部进行招标后方可采购。

1、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需由招标机构公开招标后方可采购,招标结果需报卫生厅备案。凡是经过国家、省、市招标过的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医院必须按其价格采购,医院内不再另行招标,对于国家、省、市均没有招标过的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卫生材料、医用试剂、消毒用品,医院均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医院招标采购必须由主管院长、院办、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医务处、院内感染科、设备科招标小组成员及临床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3、医院内招标流程须首先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科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实施招标。

4、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义务前期审核厂商资质,无异议后进行会议安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5、1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等的中标结果采取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表决通过,评委在中标目录上签字后生效;10-50万元医疗设备的招标由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采用实名制填写评标成员意见表,并根据评标意见产生评标结果。

6、中标结果由医疗设备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各参标厂商,并签订由医院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实施采购。

7、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档案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

2、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3、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 ,在设备科保管,所有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4、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化,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医疗器械档案目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医疗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

7、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医用计量器具的购进,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招标购买,与医疗器械的采购相同。

2、库房保管员将各种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厂家名称、出厂时间、产品型号及资料交计量人员建卡、存档。计量后,才可发放到临床科室。

3、各科室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改动计量器具的参数和基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设备科申报,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属医院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建立统一的计量强检制度,定期由质量监督局检定,确保强检率100%。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医用计量器具。

5、医疗设备科定期对医院职工开展计量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计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医用计量器具,对随意损坏和改动计量器具参数基准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7、医疗设备科负责报请有关医用计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凡属医院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必须实行周期检定,由省、市质量监督局行使检定权,根据医院情况实行送检、来检两种方法

1、凡有强检计量器具的科室、个人,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检定或故意漏检。

2、对于漏检、检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6条、27条规定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并处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申报上级领导后进行维修、降级和报废处理。

3、经过维修后属强检医用计量器具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后方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4、对于新购进或注销的计量器具要经主管院长、设备科长审批,报专职计量员建账、建卡、建档、销账、销卡,任何人无权处理。

5、专职计量人员要定期询访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医疗器械技术组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记录存档。

2、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科长及临床科室主任,组织相关维修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3、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4、医疗器械技术组确保医院常规抢救医疗设备的100%完好率。

5、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确保购买保修及配件质量与价格合理。

6、医疗器械技术组应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根据分析结果,设备科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一次性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现在医院开展的医用钢板、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种补片、生物胶、球囊等。

2、凡医院购入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

3、使用科室应根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提前送交申请计划,必须写清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价格、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住院号、诊断病情、手术医师姓名、手术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签字。

4、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生产厂家、供应商、产品名称、详细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报关单、价格、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和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记录,做到没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整理并存档。

5、使用时由手术室派专人负责领取,将其送往手术室进行消毒,以备手术时使用。手术室有责任对所送植入材料数量等手续进行核实,再次验货,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货物调换。使用后的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相关标识载入病历。

6、一旦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由厂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并严格按照每台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3、医疗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到临床科室维护、检修医疗设备。

4、医疗设备科专职计量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计量、安全防护、接地等进行检查和监测。

5、对于压力容器、高压氧、X线机、CT、B超等特殊医疗设备应由医疗设备科专职人员联系治疗技术监督管理局专职人员定期鉴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对于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同位素药品的科室必须严格计划、审批、购入、出入库管理,并可追溯。特别是放射性物质在使用时需要报属地公安部门,完善相关手续,谨防丢失泄露。

7、凡由于购入的医疗设备、放射性物质、剧毒性物质、剧毒试剂引起的相关医疗事故,使用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疗设备科及主管院长,并上报当地药监局和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是指对事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2、医院组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管工作。

3、使用科室对发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由专人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4、凡由医疗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经科主任签字后与48小时内上报设备科,严重伤害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上报设备科,死亡事件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设备科;设备科接到书面报告后,由专人及时报告医务处,同时上报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医疗器械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1、一般医疗设备的验收合格后,须由厂家工程师对医院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或异地培训。

2、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至少派两名以上操作人员参加国家制定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合格证有效期满后须及时进行再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5、维修人员须定期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医疗设备科急救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一、编制目的:根据卫生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医疗物资安全供给,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1)组织机构及职责

长:分管院长

副组长:设备科科长

员:设备科全体工作人员,分为管理组、采购供应组、维修组。组长不在的情况下由副组长现场指挥

(2)组长负责制定本科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本科应急工作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物资供应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应急情况。

(3)各组成员及职责

I管理组负责应急医疗设备的等级、验收、外修、建账、建档、报废、培训、使用安全、付款及医疗不良事件的上报。

II采购供应组负责应急物资招标采购、验收、保管、下送、更新,确保供应商供货渠道畅通,协调医院内部医疗物资的调配。

III维修组负责应急医疗设备的维护、维修,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转。

三、应急响应: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有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与组长及总值班联系。

四、应急结果:应急结束后,各组总结经验,报设备科长汇总后起草文字材料上报主管院长。

医疗设备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每周一次在设备科进行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

2、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职业业务,并对设备科各项业务做到基本了解。

3、对医院举办的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4、年终对全科室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及业务技能进行总结评定,不合格者离岗学习。

5、查询投标企业相关证件及不良记录制度

6、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责任上网查询各种信息。

7、每次招标前必须与医院纪检、审计部门审核投标企业的各种资质。

8、对列入当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生产厂家、经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两年之内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参加医院各种形式的招标。

9、医疗设备科招标组组长负责收集社会及临床科室反映的情况,及时向设备科长报告,设备科长并逐级上报主管院长、院长及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不良记录档案。

10、落实“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措施

11、在招标过程中要尊重科学、尊重价值规律,遵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12、临床科室有义务调研在本学科内医疗器械发展动态,写出器械考察调研报告、申请计划,最少报3家以上的厂家,如属独家产品,要写出相关情况。

13、设备科招标小组在接到科室申购计划和调研报告后,应认真做好前期调研、考察工作,上网查询相关的各种证件,将不同价格、不同档次的器械分类。

14、招标时,评委有义务对医疗器械性价比做出评审结果。

治理医疗器械行业不正之风的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相关卫生部门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招标组成员按医院的规定,履行好招标的各项程序。一经发现有收取回扣并与商家有不正当来往情况的,上报医院处理。

3、维修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本人职责,不准怠慢。合理购买零配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不准上班时间干私活,违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上报医院处理。

4、管理人员要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保证临床一线正常工作,要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拿红包、后口,违者上报医院处理。

5、医院支部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负责监督全科的工作作风,每个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认真做好每个月的调查问卷工作。

6、各科工作人员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形式,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风及医德医风教育,警钟长鸣。

7、全体工作人员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勇于揭发不良行为,行成良好的正气氛围,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为临床一线保驾护航。

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各科室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医疗设备维修组,一般小型设备由科室直接送维修组修,大型医疗设备由维修员到科室修理。

二、维修人员按照设备类别分工协作,严格执行责任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一般故障一天修好,当天不能修好的应及时向使用科室解释说明。一周不能修好的要报告设备科科长,组织会诊或决定外送修理。

三、设备维修要进行维修纪录,贵重医疗设备须建立维修档案。

四、维修员进行查房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般科室四周一次,重点科室一周一次或一周两次。

五、各科室需对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科进行处理。

六、对有关医疗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交设备科审批,大的技术改造须由使用科室和设备科共同确认并报院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七、医疗设备如需更换价格较高的零配件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相关领导审批。

第三篇: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物资管理,完善物资管理办法,节省开支,降低成本,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切实保障各部门正常工作需要,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各部门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自觉降低物资消耗,节省开支。

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的全部物资原则上应由工程管理部统一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验收和领用流程执行。

四、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各部门可根据自身的职能范畴对除固定资产范围之外的物资自行进行管理。

五、各部门自行管理的物资应严格按本部门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月、季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未经备案登记的,公司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入帐手续。

六、凡属固定资产范畴的物资均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包括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 第二条、物资的分类:

1、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均为固定资产。

(2)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作为公司主要财产,使用时间在二年以上的也应视为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电器及影视设备,办公用具及设施、娱乐及文体设备、各种名贵花草及树木等。

2、低值易耗品:不够固定资产条件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单位价值在150元(含150元)以上者为低值易耗品。如特殊办公用品、客房用品、餐饮部用具、物业用品等。

3、零星物品:单位价值在15元以下的物品以及工具用具等有保管价值者均为零星物品(包括普通办公用品、炊、餐、茶、瓷器、玻璃器皿等)。

4、物料用品(消耗品):为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宾客用品、卫生用品、易耗办公用品、各种劳保福利物资以及各种加工用品等消耗品。

5、废旧物资:为企业已报废的各项财产。如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用具等物资,以及由电机及建筑物上拆除下来的,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及各种废旧材料。

6、其他物品:包括赠送的各种礼品、旅客遗丢(无法归还)的物品、捡拾东西、退还脏物、馈赠剩留物品等。 第三条 采购管理

1、采购计划管理:(1)公司各部门根据自身业务情况,要熟识定额指标及日常使用情况,于每年年底制定本部门的下一年度采购计划,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统计,工程管理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各部门的年度采购计划汇总并制定公司下一年度总采购计划,并报财务部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室讨论审定。各部门的年度采购计划均以总经理室审定后的计划为准并灵活执行,没有明确采购计划的物资不准采购,临时追加采购计划者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2)各部门根据公司审定的年度采购计划制定本部门月或季度采购计划,不再重复提出物资采购申请,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程序,如未能确定的物资采购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2、具体采购管理:各部门的物资采购均严格按公司审定后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其中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物资采购均由工程管理部统一采购(注:如急需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可根据情况先自行采购,事后按《物资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相关规定流程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的财务不予报帐),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资由相关部门自行采购。

3、采购备案登记管理:公司各部门自行采购的所有物资均要求及时到工程管理部统一备案登记,其中相关部门根据自行采购的物资规模可定期或不定期及时到工程管理部进行备案登记,未经登记的物资财务部不得予以报销。 第四条 验收管理:

1、负责公司物资仓库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物资自行管理部门的仓库专管人员(以下简称仓管人员)对购进的物资要求严格进行验收,包括资料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2、资料验收:仓管人员要根据采购计划、购销合同等内容核对供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产品规范等)、运输票据、磅单等,确认是否与实物相符,属于固定资产或其他设备类的在验收时应严格核对产品的型号及设备编号等内容,以利于今后加强管理。

3、数量验收:仓管人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合同所订立的数量进行验收,对于分批进场的物资,要做好分次验收记录,对超出规定的应及时做好记录,及时通知供方协商解决。

4、质量验收:仓管人员要严格对入库物资的外观、性能和技术指标等质量方面进行详细的验收。 第五条 入库管理

1、仓管人员对验收合格的物资要进行入库登记管理,认真填写《物资验收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有采购员、仓管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对入库管理的物资应分类、按序、按要求存储,以便于物资的妥善保管及确保物资的正常、安全使用。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要拒绝入库管理,未经许可仓管人员不得擅自入库登记,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出库管理:

使用部门或使用个人领用物资时,仓管人员应认真填写《物资出库单》,出库单上必须有仓管员、领用人或领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注明物资的领用部门。 第七条 物资流向管理

1、盘点及物资安全管理:仓管人员定期(一般每两个月一次)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核对,对库存物资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建好详细的物资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一致。

2、物资如发生报废、盘盈、盘亏或毁损时,财务部应会同工程部查明原因,并由工程管理部出具情况说明或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审批后,财务部做出相应的处理。

3、固定资产或大件物资设备如发生外借、出租,出售,赠与情况,必须由工程管理部事先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或核销。

4、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结合物资采购计划对公司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生问题,由应工程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查明原因,情节轻微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上的,按公司规章严肃处理。

第八条 工程管理部门应每半年一次向公司总经理室汇报公司半年来的物资管理情况,各相关部门应配合工程管理部进行物资管理统计工作,以便不断改善公司物资管理工作,使物尽其用,节省开支,降低成本。

第九条 为了配合工程管理部进一步加强公司现有的物资管理,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要求公司各部门对本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统计,并及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登记。

第十条 本细则如与公司《物质管理办法(试行)》相违背的,参照本细则实施。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并于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四篇:--公司--年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资供应及时、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满足使用单位要求,根据----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分公司自身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物资装备科是分公司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制定分公司物资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分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负责组织编制物资需求计划。

(三)负责各单位临时急用物资自购计划审查、报批工作。

(四)负责分公司物资采购资金计划管理;负责组织起草分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编制物资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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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组织分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的评审以及分公司物资采办工作。

(六)负责分公司大宗、大额、重要、周期长、安全环保等物资的采购招投标管理和实施。

(七)负责分公司物资谈判采购管理和实施;负责对分公司物资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负责分公司采购物资质量及进货检验管理、物资仓储及调剂管理、原材料节约管理。

(九)负责分公司物资采购、消耗与库存等统计管理。参与分公司报废物资的处置工作。

(十)负责成品油管理办法的起草、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和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QHSE(含交通、消防)职责。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四条 物资装备科及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既是物资管理办法的实施者,又是本单位物资保障的具体执行者。所属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或专职物资管理岗位人员业务由物资装备科统一管理。

项目部设独立物资管理部门或专职物资管理岗位,其负责人由物资装备科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选派,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物资计划提报、采购、验收、结算等管理工作。

作业部(中心)设物资供应组或专职物资管理岗,负责本单— 2 —

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项目部设专(兼)职物资管理岗,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

所属单位物资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季度、临时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报批。

(二)负责本单位物资的到货验收、质量管理和仓储管理。

(三)负责本单位物资信息系统的录入和维护(不含机关及直属队)。

(四)负责本单位现场物资管理和物资质量信息的传递。

(五)负责本单位物资节约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六)负责本单位各类物资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上报。

(七)项目部负责本单位物资质检验收工作。

第五条 分公司机关各科室是物资管理的支持部门。 其职责是:

(一)负责专业路物资需求计划的组织编制、上报审批。

(二)参与相关物资的计划会审、招标和谈判采购及有关合同、技术协议的制定。

(三)负责提供相关物资的采购信息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信息。

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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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必须依据下达的投资计划或生产需要,综合平衡库存等资源编制采购计划,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按计划实施采购。能够调剂平衡的,不得列入当期采购计划。具体执行BT.8 采购管理程序。

第七条 物资采购计划是全年物资采购的预测计划,各单位当年11月30日前编制下预测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物资管理站,经平衡汇总后通过物资信息系统报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第八条 季度计划为分公司物资计划申报的主要方式,各单位依据预算指标及生产任务编制季度物资需求计划明细,次季物资采购计划于当季季末20个工作日前上报。物资管理站对季度计划分类审核汇总,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各单位编制季度计划时要加强预见性和准确性,做到精细化管理,计划编制申报流程要清晰有序。基层队依据生产任务提出物资需求、本单位相关部室会审、作业部、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材料库平衡库存后上报的模式。要进一步细化生产性物资和非生产性物资管理,减少非生产性消耗。

第九条 临时外出零星采购计划。临时外出所发生的急用自购物资,由作业部(中心)每月自查汇总,相关票据必须先经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经物资装备科审批后进行核销,非急用自购物资一律不予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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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代储物资计划。各单位依据两级集中采购结果并综合历年消耗用量,在集中采购结果下达一个月内,上报代储物资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物资装备科汇总,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签订代储协议,按照季度实际用量结算。具体执行代储代销物资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国际工程项目部根据生产需求向物资装备科申报纸质需求计划并进行到货验收、成本核算,国际项目部业务人员进行ERP和物采系统流程操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各项信息完整并经作业部(中心)、项目部主要领导或作业部(中心)、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分公司计划申报、审核、审批人实行备案制,非备案人员签字的物资需求计划,物资装备科不予审批。

第四章 物资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 分公司成立物资采购招议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物资装备科,具体负责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

分公司的各类物资采购活动必须在物资装备科的统一监督指导下进行。物资采购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等方式,单次采购5万元以下的生产急用物资,经公司主要领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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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具体采购实施执行BT.8采购管理程序、BT.8.2 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BT.8.5 物资招标管理办法和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供应商管理。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原则上应在集团公司统一物资供应商库中选择。确需吸纳社会供应商的,招标人应按照供应商准入基本条件及评审的项目和内容事先对拟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允许参加投标,中标后办理准入手续;对中石油外部市场所需物资的采购,如建设方指定供应商,应附建设方书面指定材料,按建设方指定执行。具体执行BT.8.1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分公司建立在用供应商目录,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阀、消防产品、防喷器、钻井卡瓦、钻井吊钳、吊卡、吊环、节流压井管汇、钻井液管汇、阀门、钻井井架天车防碰装置、钻井液材料、固井液材料、压裂酸化液材料、井下工具、钻探高压胶管、低压电器、计量器具等重要物资,建立重要物资供应商档案,具体执行BT.8.4重要采购产品资质验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国外项目采购管理。国外项目物资采购委托国际钻采公司统一采购,国外项目根据生产需求申报物资需求计划,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报物资装备科,明确国内采购或境外采购。国内采购物资要充分考虑采购时间和运输时间,避免延误生产;境外直接采购的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消耗进成— 6 —

本。

第十七条 自购物资采购合同由物资装备科依据招标或谈判内容及合同管理要求起草,由分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签订,具体执行分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委托大港油田物资供销公司采购的物资,按照物采系统中的工作申请单办理合同。

第十八条 各用料单位根据采购订单让已中标供应商送货,中标供应商必须随货附带送货单,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填写物资到货验收单作为结算的依据。具体要求见物资到货验收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甲供料(甲方结算)管理。各单位建立甲供料台账,指定专人进行甲供料审批、提货验收、单井核销、转井签认管理,定期与本单位结算部门和甲方管理部门对账,避免甲供料单井核销数量不符和领用途中质量受损。

第二十条 各类物资的结算,原则上采取货到验收合格、使用后付款的方式,物资装备科、项目部定期审核供应商(含大港油田供销公司等受托单位)的物资验收单和单据,审核无误后,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章 物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实行“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一岗双责”的质量负责制。物资采购出现质量问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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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应按照权责对应的原则,追究设计选型、供应商选择、采购实施、验收、监造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具体执行BT.8.4 重要采购产品资质验证管理办法、BT.8.6 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实行两级质量检验管理。分公司级质量检验管理机构由物资管理站质检员和专业科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重大外出项目配套、安全井控项目等物资的质检验收工作以及定期对各单位质检验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单位质检员和基层队质检员组成的质检验收小组负责本单位到货物资的质检验收工作。

第二十三条 进货检验包括数量检验和质量检验两方面内容。数量检验应采取点数、计重等方式;质量检验采取外观检验、验证和理化检验三种方式。具体执行物资到货验收实施细则。同时,做好不同检验状态的物资隔离工作,防止合格与不合格、新与旧材料的混杂。

第二十四条 重要物资进货检验后,要将质量证明资料归档留存备查,建立重点物资质量跟踪台账,进行物资质量跟踪分析。

第二十五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必须附带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直达生产现场的物资检验,质检验收小组按规定严格进行检验,验收不合格的使用单位有权拒收。

第二十六条 对公司规定的必检物资,在采购物资到货后,物资需求单位应向物资装备科报检,选取具有国家检验认证资质的检测单位质检。其中,委托甲方供应部门或国际钻采供应分公司— 8 —

采购的必检物资,由其负责提供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并由签订采购合同单位向供应商索赔。

第六章 外部项目物资管理

第二十七条 物资采购管理及业务流程

(一)外部项目应由分公司物资装备科统一负责物资招标、谈判采购工作。

(二)采办人员根据各基层队申报物资需求编制物资需求计划,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计划。

(三)采办人员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公司两级集中采购结果,依据中标通知书申报计划。

(四)验收人员按分公司物资到货验收实施细则对接到的物资进行验收质检,并填写物资验收单和产品验收质检记录,要形成项目部、基层队两级交接、拉运、验收网络,明确职责和管理流程,杜绝未经验收合格物资应用于生产。

(五)采办人员必须对生产关键物资和必检物资严格管理,所有物资不得形成库存积压,避免造成物资报废现象。

(六)细化基础资料管理,各项单据、采购资料、收发明细账、统计报表齐全准确,定期归档管理。

(七)各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物资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级物资管理人员职责和计划、采购、验收、发放工作流程,经物资装备科审核、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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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外项目要进一步加强物资到货验收和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结合国外现场实际建立物资收发存管理制度。国内采购物资出发前和到达后建立验收清单,记录验收情况,并一一对应,避免物资长途运输损毁或丢失;国外采购物资严格按照合同条款验收。国外施工现场建立物资台账,并定期盘点,按时将半年和全年物资清查盘点明细表报物资装备科。

第七章 现场物资管理

第二十八条 物资搬运、验收、储存执行----QHSE体系文件BT.8.8物资装卸搬运管理办法、BT.8.6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办法、BT.8.9物资笸箩点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储存物资品种和定额报物资装备科批准。主要生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基层队不设库房。各单位库存物资信息共享,对长期无动态库存物资由分公司进行调剂使用,减少新料购进。

第三十条 各基层队队长或机组负责人为现场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物资需求计划及各类报表进行审核签字和上报。各基层队应设有专(兼)职的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本队物资的收、发、存及日常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材料房应做到清洁整齐,新旧物资分开存放,台账、标签、实物相符,露天存放的材料要上盖下垫。废旧物资的存放与处理执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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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现场未使用物资要进行维护保养,不得霉烂、变质。各基层队不得存放一个月以上无动态物资,如需存放要说明原因,确定暂不使用的物资,应及时办理退库。

第八章 成品油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严格成品油计划、单井及设备消耗核销、节约措施制定、消耗台账建立及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不断细化、规范成品油使用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分解下达成品油消耗控制指标,确保生产经营合理用油、降低消耗、堵塞漏洞、提高效益。

具体执行分公司2016年成品油管理办法。

第九章 物资统计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须配备专(兼)职物资统计人员,并保持其相对固定。

第三十五条 物资统计人员通过收集各类物资统计原始资料进行计算、汇总,做到原始记录齐全,统计数据有来源。物资统计人员定期编制统计报表,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做到不错报、不瞒报、不漏报。

第三十六条 物资统计人员有权向本单位了解情况,同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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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务向本单位提供物资统计数据,其它相关部门在统计有关物资方面的数据时,应以物资统计人员提供的数据为依据,使物资统计数据统一规范。物资统计人员要及时了解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结合物资统计资料,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期上报,为分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章 管控指标考核与节支降耗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物资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公司下达的管控指标负全面责任,与主要领导的绩效挂钩考核。

第三十八条 可控指标核定的原则

试油工程作业部可控材料指标不包括油管、井口;钻修(试采)工程作业部可控材料指标不包括油套管、钻杆;压裂酸化作业部可控材料指标不包括化工料、甲供料;各项目部可控材料指标不包括甲供料、油管、井口、化工料;其他单位综合历年消耗水平下达万元产值消耗控制指标。

第三十九条 分公司根据历年综合消耗水平、市场布局和财务预算指标,下达可控材料消耗考核指标(另行下达),考核数据提供:财务资产科提供各单位产值数据。

第四十条 考核方式。按照万元产值可控材料消耗指标和标准层可控材料消耗指标1∶1进行综合计算考核,实行月度累计考— 12 —

核。月度考核没有完成分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的,按照每超1%扣减浮动工资1%,最高限值5%。考核结果次月5日前报财务资产科。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关于原材料节约、交旧领新和修旧利废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交旧领新品种,积极开展班组修旧利废活动,选取修旧利废重点物资,建立台账,针对单项物资形成修旧和节支方案,明确回收、修理、验收、使用等工作流程,明确修旧成本和估算价格,做到节支降耗常态化,修旧利废各项数据有据可查。

第四十二条 物资装备科联合效能监察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适时组织召开材料消耗分析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分公司整体管控水平的提高。

第四十三条 对于违反分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的行为,分公司将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责任人1000-5000元经济处罚,同时按照----物资管理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扣减该单位工资指标。

第十一章 物资追责管理

第四十四条 物资计划人员违反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罚款500-1000元:

(一)物资需求计划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实施的;

(二)物资需求计划未及时上报、汇总、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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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资需求计划中套用物资编码,造成物料描述与实际需求物资不符的;

(四)盲目制定物资需求计划造成物资积压的。

第四十五条 物资采购人员违反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相关部门给予责任人违规处理:

(一)谈判采购、询价采购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的;

(二)未按照规定订立书面采购合同、物资委托采购不符合公司规定的;

(三)未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产品质量标准的;

(四)无计划采购非应急物资的;

(五)未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公司两级集中采购结果的;

(六)采购集团公司、公司质量监督抽查通报明令禁止采购物资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罚款500-1000元。

(一)上报的供应商准入或增项资料不及时、齐全的,或未按照规定方式考核评价供应商的;

(二)串通或协助供应商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对供应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知情不报的;

(四)采购供应商未准入产品的。

第四十七条 违反物资招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罚款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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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

(三)接受应拒收的投标文件的;

(四)未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四十八条 违反物资招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相关部门给予责任人违规处理:

(一)上报采购方案信息不实或错误,造成审批失误的;

(二)物资采购应招标而不招标的,或者将应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的;

(三)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泄密或误导、干扰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与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投标的;

(五)未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六)招标活动开始后,在评标结果生效之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或签订合同的;

(七)未按照集团公司及采购方案规定确定中标人。 第四十九条 违反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办法、采购物资到货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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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扣罚责任单位当月浮动工资考核1-5分:

(一)采购未取得生产许可、强制认证、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的物资的;

(二)未按规定对到货物资、直达现场物资、库房领用运抵现场物资进行检验,或检验失真、数量不实、弄虚作假隐瞒产品质量缺陷的;

(三)对发生的采购物资质量问题、事故和纠纷隐瞒不报、谎报,干扰调查处理的;

(四)未按规定停止使用集团公司、公司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采购产品;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或未按要求报送单据的。

(六)未按分公司要求及时、准确、齐全上报统计资料的;

(七)未及时、准确完成分公司统一安排工作的。 第五十条 违反物资仓储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扣罚责任单位当月浮动工资考核1-5分:

(一)未按照规定对入库物资实施质量检验或验收而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仓储物资未按照要求进行分区分类、专库专储,造成仓储事故的;

(三)未按规定保管保养、苫垫码放、装运物资,造成物资— 16 —

损失或质量下降的;

(四)未经批准对库内物资擅自进行报废处理的;

(五)未落实安全仓储管理制度,违反作业程序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的;

(六)系统中业务操作不规范,造成统计数据失真。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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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单位的废旧物资的管理。

第二章 定义、职责及权限

第三条 废旧物资的定义:废旧物资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利用的边角余料、各种有残值的废弃物(如废弃的各类金属制品、工具、电线电缆、塑料、木材、废机油等),无押金不需返回的包装容器,经批准报废(已核销)的原材料、外购件等物资。不包含完整的报废固资设备。

第四条 管理原则

(一)集中管理原则:废旧物资实行归口集中管理。

(二)定期处理原则:物流中心定期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处置。

(三)再利用优先原则:对经过返修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第五条 管理职责

(一)物流中心:是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清点、整理、保管、利用及对外销售等。

(二)制造单位:负责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分类、装斗、存放,送往物流中心指定地点。

(三)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本办法要求协助参与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处理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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