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模式变革论文

2022-04-24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农村家庭模式变革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正处在激烈变化时期,这一变化既体现了农村发展的文明与进步,又给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带来了某些不利影响。

农村家庭模式变革论文 篇1:

家庭社会学视角下的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摘 要]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农村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在此基础上,本文就如何解决当前农村养老问题提出了几点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农村养老问题

一、家庭养老的概念及论述

家庭养老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承担老人的生、养、死、葬。家庭养老是中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的一种养老保障体系,这种保障体系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和经济基础,虽历经数千年,时至今日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代农村,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家庭养老在农村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与中国的崇老文化、传统道德观念的约束、法律规范的强制、社会保障水平低下等因素分不开,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养老具有超稳定性,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与新的社会现实,家庭养老面临着诸多挑战。

二、现阶段农村家庭社会关系的变迁

家庭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家庭也发生了变动。

1.家庭结构的变迁

我国家庭户的规模呈缩小的发展趋势。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全国共有家庭401517330户,平均每户有人口3.10人,比2000年减少0.34人。在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中国多数农村家庭的核心化已经实现;在当前我国农村,鉴于两代已婚者共同生活容易产生矛盾的现实,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独立生活的愿望增强,一旦子女成家,子女与父母都会选择分家过各自小家庭的生活,核心家庭成为了当代农村的主流家庭模式。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与落实,家庭子女数减少,农村“4—2—1”家庭激增,农村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和核心化。

农村空巢家庭增多。首先,城镇化进程使部分农家子女到城镇安家,导致老人和子女分住农村和城镇两地。其次,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现在的农村年轻人已经很少整年在家务农了,他们或在外务工,或在外求学,但是他们的父母仍然坚守着农村的老屋和土地。再其次,按农村习惯,有经济能力的父母必须为将要成家的孩子单独建新房,当孩子结婚后同父母分家在农村已是普遍现象。最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农村纯女户增加,受女嫁男娶风俗习惯的影响,女孩子结婚后就要离开娘家以夫家为家,造成了农村纯女户家庭空巢。

2.家庭关系的变动

老人传统权威丧失。在封建宗法制下,家长在家庭生活中掌握着经济大权,处于支配地位,作为一家之长的老人决定着田产、房产及其他财产的经营、使用和分配,这样就很自然的形成了家长、长者的权威。而当前农村老人在经济上已处于劣势,由于他们提前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子女,当年老时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地产、财产可以掌握经营,其自身也正在丧失或已经丧失创造收益的能力,日益依赖子女。因为老人手中没有了维系家庭关系的经济资源,相应地,老人的家庭地位也发生了逆转性的变化,即由家庭中的核心转变为家庭中的从属。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就业的自由化和多元化,越来越多的年轻农民走出农村来到城市寻找就业和发展机会,他们在城市务工的收入是主要经济来源,并且远远高于他们在农村务农的收入。而老年人因为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劣势或者留守在农村,所以他们的收入远不及子女。因而年轻人在家庭里经济地位迅速崛起,老年人在经济上被边缘化,老人权威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被市场经济冲击得七零八落。而且,“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创造了村民违反传统的理由,而且违背传统的人可以自由迁出从而逃避职责的机会。当然,当前传统的尊敬父母的观念当然还在,但这种传统观念的约束力主要出于个人道德而不是经济利益,所以这种约束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实在脆弱。”???

3.家庭关注中心下移

现代家庭里,夫妻关系的作用逐渐上升,“家庭的重心已由血缘关系向姻缘关系转移,又从姻缘关系向自我需求转移”???,这导致了“农村家庭从传统的以父子为主轴、夫妻为配轴的关系格局逐渐向以夫妻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成为家庭凝合力量的转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重心也下移了。在传统社会里,老人是家庭的中心,现代社会孩子是家庭的焦点。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现在很多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很多农村父母将自己的人生追求寄托在子女身上,希望孩子将来能“光宗耀祖”、“成龙成凤”,必定要重点呵护和培养,因而家庭资源向年幼的一代倾斜了。

4.婆媳关系的变化。

婆媳关系在中国有着独特的价值。费孝通认为,“中国的家庭是一个事业组织,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5]封建社会里,儿子与父母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媳妇与婆婆的地位就更加不平等了。婆婆在媳妇面前具有无可争议的权威,媳妇在婆婆面前必须服从、毕恭毕敬和忍气吞声。新中国成立之后废除了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广大农村妇女跟丈夫一样拥有对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财产权或使用权,一样拥有受教育的机会,一样在田间地头劳作或外出务工为家庭创造财富。妇女经济地位的上升带来了家庭地位的上升,在家庭内外事务中,妇女拥有了更多的发言权与决策权。媳妇掌握家庭经济大权使媳妇在生产上和家庭生活中彻底摆脱了婆婆的制约,相反,婆婆在家庭生活中越来越处于劣势地位。

三、家庭社会关系变化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

1.亲情关系日益理性化

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强了个体自我利益意识,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也使子女在看待与父辈的关系时变得越来越理性和计较。很多农村年轻人在看待亲情关系越来越利益化,传统社会中那种要求儿子无条件回报的“孝道”已经让位于当今有条件的回报原则了,子代开始强调父母对他们的责任并且将这种责任同日后的赡养联系起来。当父母完全依赖儿子时,因赡养压力的增加儿子有可能把父母当成是负担甚至虐待、遗弃父母。“由于无法给儿子提供什么,父母身份不再具有传统的神圣性,而年轻人也不再遵循孝道。现在父母根本没有多少东西可以给儿子,他们当然也就没有权。”[6]“父母关系的基础一旦从道德转移到物质上,老人的地位甚至在伦理意义上也被削弱了。”[7]

2.家庭保障功能弱化

家庭保障主要是依靠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和分摊风险,所以家庭规模的大小与家庭的经济、保障等功能有很大的关系。家庭规模越大功能越强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在面临同等生活生产风险时,家庭规模越大则分摊到每个家庭成员的风险损失就越小,而家庭规模越小则分摊到每个家庭成员的风险损失就越大。一个老年人子女越多则养老风险越小,家庭的养老保障能力越强。反之子女越少则养老风险越大,家庭养老保障能力越弱。家庭子女数的减少弱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过去是数对夫妻供养一对老人,现在是一对年轻夫妻将一对老人甚至多对老人还要抚养小孩,这显然加重或超出了年轻人物质负担。另外,空巢家庭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一般来说,子女与父母在生活上的空间分离不利于子女照料父母,长时间的分离还会削弱父母与子女间的情感联系,由此带来子女孝道意识的下降。

3.婆媳关系对养老的影响

在农村,父母能否得到儿子家庭的有力支持与儿子的家庭地位有必然联系。当儿子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时,父辈将很难从儿子那里获得有力支持。当今农村家庭中,儿媳妇的地位已今非昔比,她们掌握了家庭经济大权,在家庭拥有相当大的决策权和话语权。在今天的中国家庭里,媳妇的地位上升了,比以前拥有了更多的家庭权力。当媳妇不再是过去的顺从的小媳妇的时候,这意味着在家庭生活中,婆婆必须与媳妇处理好关系才能维持家庭的和睦,才能更多地获得来自儿子家庭的支持。“因为婆媳关系不存在婚姻关系,又不存在血缘关系,没有感情基础,所以具有脆弱性。”[8]因为公婆对媳妇没有生养之恩,媳妇很难从心理上将赡养公婆当成一种基于情感的回报,更多的时候是当成一种必须完成的任务,在传统伦理道德解体的背景下甚至会当成一种负担。

四、解决问题及对策研究

1.保持经济上的独立性

经济上保持独立性是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保证。养老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经济保障是农村老人养老支持的核心所在,它直接关系到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的高低。很多老年人在子女刚成家时就不遗余力的将财富转移给子女,甚至在子女成家立业后仍将自己劳动所获得收入毫无保留地补贴子女,这些付出包含了老人对子女的情感,当然也包含了当他们在丧失劳动能力能得到子女赡养的期望。但是现代因素的持续冲击使子女的赡养越来越不那么靠得住,在社会养老制度还很年轻的背景下,在子女可能会无力或无心赡养的情况下,老年人要降低对子女和政府的期望,自己手上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将来养老可能会更可靠。一方面,老年人可将自己的财产明晰化,如地产、房产等,使自己可以有更多的资产收入;另一方面,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强化对经济资源的控制,不应一味地将自己拥有的经济资源过早地无偿地转移给下一代。另外,农村老人在自己有劳动能力时就要考虑到将来失去劳动能力时的经济来源,在自己有劳动能力获得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时,要将自己的收入中的合理部分在用来储蓄或买养老保险,当自己失去经济来源后可以利用自己的储蓄养老保持经济上的独立性。而且,从经济交换的角度而言,虽然家庭不可能完全按经济规则运行,其中还有道德因素和情感因素,但是老人自己手中有了一定的经济资源还可以此来激励子女养老的积极性。

2.重塑孝道观念

孝道是一切道德的根本和起点,所谓“百善孝为先”。孝道文化强调家庭中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职责与义务,几千年以来,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凡是尊老敬老和孝敬父母的,都受到社会的赞扬,凡是不尊老敬老和不孝敬父母、甚至虐待老人的,都为世人所不齿。无论怎样评价传统孝道文化,都不可否认其养老敬老的道德价值是一份弥足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对于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来说,这份民族遗产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该以科学的态度来审视传统孝道,剥离传统孝道中不合时宜的强制性因素,汲取传统孝道中感恩、敬重等与现代社会相契合的道德精神并结合时代内涵建立起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型孝道伦理,构建社会主义新型孝道文化。

3.转变思想观念

现代社会已向工业社会转型,传统的生活方式和观念实现的土壤发生了变化,老年人也应顺应社会的转型,要转变一些不适应当前社会的意识,比如“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观念,树立起自我养老意识。当前,我国农村还缺乏完善的制度化的养老体系,农村老人晚年生活的保障主要依靠子女和自我,而依靠子女养老容易受到农村家庭的经济水平、子女的数量和赡养意愿的限制。对于一些子女自身经济困难或子女不孝的老人而言,晚年生活就会处于不利的境地。当传统家庭保障功能日益弱化的时候,当政府还无法解决所有人的养老问题的时候,人们就要树立起自我养老意识,为降低未来的生活风险,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因此,笔者认为老年人要转变养老观念,要从内心将依赖子女转变为依靠自己,在经济上尽量减少依赖子女,在生活上尽量自己照顾,当然高龄老人和有病的老人是除外。

4.完善社会养老

随着社会和经济变革,家庭养老正受到来自计划生育政策、城市化、家庭规模、结构和功能变化以及价值观念变化等多方面的严峻挑战,家庭保障功能日益弱化。因此,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必须拿出相应的财力,来抚慰、照顾年迈的生活在农村国民。我国农村社会将来的养老格局肯定是以社会养老为主,辅以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因此政府要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和加大对农村养老体系的投入,让农民真正养老无忧。

参考文献:

[1]张晶,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2]王建民:老人社会的变迁与终结——对中国乡土社会的一种解读[J].重庆社会科学.2006(7).

[3]刘彩玲.婆媳关系的伦理调适[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6:25.

[4]夏国锋.农民的生活伦理与公共精神及其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政策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11(12).

[5]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40.

[6]丁成际.对当前村落孝道现状的调查与思考[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010(5).

[7]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上海:上海书店,2006:207.

[8]刘应杰:解开婆媳关系的结[J].社会,1996(12).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1年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传统孝道与海南农村养老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Hjsk2011-06。

作者:丁艳平 张晶

农村家庭模式变革论文 篇2:

当前中国农村家庭结构现状调查研究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正处在激烈变化时期,这一变化既体现了农村发展的文明与进步,又给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带来了某些不利影响。消除不利影响,应采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继续发挥家庭养老功能相结合;改革户籍制度与改进考试制度相结合;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与就近就业相结合,以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朝着有利于农村家庭建设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农村;家庭结构;结构变迁;原因;影响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居住乡村的人口共80739万,占总人口的63.91%,组建农村家庭数大约2,38亿,占全国家庭总数的半数以上,但这些数据也非常不稳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农村移民城市,包括农村家庭移民的数量呈明显上升势头,“中国城乡一体化已开始起步”。就目前形势来说,当前中国社会正处在激烈变化时期,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形式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一、中国农村家庭结构类型及变迁

家庭结构是指家庭成员间不同的组成方式和组合方式,即家庭是由哪一种或哪几种家庭关系组成。农村家庭结构指的中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成员间不同的组成方式和组合方式。目前国内学者对家庭结构分类主要按代际层次和亲属关系以及家庭结构完整性两个方面来分析家庭结构类型。从代际层次和亲属关系来看,中国农村家庭主要包括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单身家庭和联合家庭等;从家庭成员结构的完整性来说,又可分为完整家庭与不完整家庭,空巢家庭以及隔代就是当前农村不完整家庭的具体表现类型。

为深入了解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形式发生的巨大变迁,在实地调研安徽省宋岗村与陈庙村两个行政村发现,这两个行政村的家庭数量在近十年均稳中有降,从1979年以来的三十年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化可概括为有所變而又有所不变。所谓不变是指自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来,核心家庭与主干家庭一直是中国农村家庭结构主要构成形式。尽管近十多年核心家庭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居家庭结构类型之首。至于联合家庭与单身家庭一直以来所占比例均微乎其微。而所谓的变,就是指空巢家与隔代家庭构成了当前中国农村地区常态的家庭结构形式,这也是近三十年特别是近十多年中国农村家庭结构最显著的变化。

二、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化的原因

“——现代化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家庭的发展和变迁与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变化紧密相连。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及其生产力将对传统的家庭制度、家庭模式及其结构、功能乃至观念等产生全面的影响。——”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包括社会阶层在内的社会结构急剧变化、社会物质生活水平高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仍然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乃至国家相关制度、政策等因素,都对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迁产生了巨大影响。具体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普遍的分家风俗与计划生育导致农村家庭结构核心化与空巢化。分家是家庭成员亲属关系在财产所有权方面的进一步延伸和体现。自1978年土地包产到户政策后,核心家庭组织生产表现出了有效性与灵便性的特点给中国农村家庭带来了第一次分家高峰。近些年外出务工的增多,年青一代在非农经济中的优势地位,“父辈在非农经营中的权威下降,也进一步加强了子女们的权利意识,促使分家行动加速”(王跃生,2006:358,中国社会学网)。另外,婆媳关系的世俗性紧张的观念也使得父母与儿媳的分家成为必然之行动。作为特定的历史因素,中国普遍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中国农村家庭结构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在1978年后建立的农村家庭。多为一男、一女一男或两女户。按照农村男娶女嫁的风俗,一旦女儿婚嫁、或子女离家上学和工作,以及子女婚后移居城市,都极易形成高比例的“空巢”家庭。

第二,农村教育水平提高与人才输出使农村家庭规模缩小与家庭数量减少。在对农村家庭的个案研究上发现,由于农村教育水平提高,孩子因考学而留居城市的在父母平均年龄40~60岁的家庭中占很大比例,在对安徽省两个行政村调查情况来看,10户中就有3户家庭有子女因考学而留居城市。同时,改革开放也活跃了农村人的思维,很多农村家庭因外出做生意而迁居城镇。农村家庭移居城市,特别是越来越多新生代农民外出务工的移民化倾向,是城市不断扩大、农村家庭数量不断下降的主要原因。而农村老人多眷恋故土,所以大量子女移民城市的同时,也导致了农村空巢家庭数量的激烈增长。

第三,外出务工与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大量农村留守家庭与隔代家庭。农村向城市的劳动力输出多为农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通常是年龄20~50岁的男、女性。通过对两个行政村比较研究发现,完整结构的农村家庭占全村家庭比例相当低。只有家庭主要劳动力在非农忙时节能就近就业的,才能避免外出务工。调查数据显示,宋岗村360户中,有完整家庭近80户,占全村家庭总数的22%;而陈庙村全村220户,完整家庭只有30户,仅占14%左右。这是因为宋岗村地处市郊区,农民去城里务工比较方便,所以其完整家庭数量同比不靠近市区的陈庙村比例稍高一些。而那些必须常年外出务工的势必造成大量留守儿童和老人组成的留守家庭和隔代家庭。受城乡二元结构,特别是受与农民工子女上学相关的户籍、学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夫妇出外谋生时不得不将未成年子女留给老年父母照料,这也是隔代直系家庭上升的主要原因。

三、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迁产生的不利影响及对策建议

中国农村现行家庭结构变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完整家庭情况下,核心家庭数量的上升、家庭结构简化及规模的缩小、农村家庭移民城市等都说明中国农村家庭不管在家庭观念、家庭关系和家庭功能都逐步迈入现代化家庭行列。但是由于农村经济与相关社会保障体系仍待发展与健全、阻碍城乡一体化因素仍旧存在,使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变迁过程中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从而制约农村家庭结构健康发展。这些既是农村家庭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不仅影响了中国农村家庭建设而且影响到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

第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继续发挥家庭养老功能相结合,解决农村老人“老无所依”困境。家庭结构简化的一个重要后果是,不同代际间的生活照料关系削弱,家庭养老资源趋于萎缩。这对建立在多子女基础之上的农村传统时代的家庭养老方式是个巨大挑战,因而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要求提高了:2000年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农村总人口的10.92%,而且老年人口将以每年3-3%的速度增加。

2009年9月4日,《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国发[2009]32号”文件形式正式发布。新农保政策的出台为广大农民带来的福音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受保险待遇不能完全满足养老需要以及目前

普及率低等问题的制约,还要大力倡导社会扶持。这类社会扶持包括农村政府继续推广农村低保户相关政策;加大对舆论宣传,促使社会各界人士帮扶计划实施。其中,对于绝大多数有子女的老人,还应通过舆论宣传教育以及必要的法律约束,继续发挥家庭养老功能,保障农村老人实现“老有所养”。

第二,改革户籍制度与改进考试制度相结合,解决因接受教育而不得不留在农村的留守兒童问题。留守在农村读书的孩子,不仅给年迈的老人增加了生活负担,而且由于长时间的亲子关系缺失导致的儿童人格发育问题,也一直备受世人关注。而另一方面,中国的考试制度还与户籍制度一直紧密挂钩,户籍和学籍壁垒,导致农民工子女在城市要么学业半途而废甚至贻误学业,要么与父母分开,返乡读书。所以要想打破这一壁垒,需要政府建立一种与户籍分离的学籍管理制度。例如,将农民工子女的升学需求纳入整体教育规划之中,逐步放开招生限制,允许农民工子女在流人地参加考试录取,给流动人口更多平等的公民待遇,解决“上得了学却升不了学”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实现教育公平。

第三,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与就近就业相结合,解决农民工长期不能照顾家庭的问题。鼓励农民就近就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个是把工厂建在农村;另一个是农民到家乡辐射范围近的地方打工。通过这两种方式,既能满足农民农闲时创收的愿望又能照顾到自己的家庭。许多农民工经年外出务工,获取了熟练的生产技能,积累了一些资金。政府应该加强宣传、给予一定优惠条件和提供技术与资金的支持,鼓励有一定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事实上,走访也发现,现在有些农村集镇已经存在由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半成品加工厂。但由于地理条件、技术和资金等诸多限制,规模较小,可容纳就业人员有限。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以及到附近或周边城市打工,也是目前中国仅依靠土地不能满足农民实现小康生活的情况下,解决农民工长期不能照顾家庭问题的比较有效的途径。

2007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06年中国居民收人分配年度报告》显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拉大。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在《人往高处走,社会离不开迁徙自由》的一篇讲话中说“——我们的城乡差距还很大,真正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最大的特点不是城市比我们发达的多,而是他们的全面发展——。”消除农村不合理家庭结构形式,保证和实现农村家庭功能的发挥和家庭关系的调整,是建设中国新农村家庭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费孝通,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潘允康,社会变迁中的家庭:家庭社会学[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3]王跃生,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分州[J].中国社会科学,2006,(1).

[4]李银河,一爷之孙——中国家庭关系的个案研究[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

[5]黄润龙,中国空巢老人家庭状态[J],人口与经济,2005,(2).

[6]周智娟,康祥生,当代中国家庭变革走向[J].求实,2000,(10).

[7]安秀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家庭的变化及其影响[J].濮阳教育学院学报,2001,(3).

作者:赵 静

农村家庭模式变革论文 篇3:

现代农村家庭关系变迁研究

摘 要:社会的转型给农村传统家庭关系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本文以余丁坝村为个案,将农村现代家庭关系的变迁纳入社会变迁的视野来考察。通过分析认为,农村传统家庭关系中,父权夫权制逐步瓦解,家庭关系从主从型逐步过渡为平权型。

关键词:现代农村家庭;家庭关系;变迁

一、研究背景

国家的存在是以家庭作为基础的,没有家庭的存在,国家就是无基之厦,无水之源。所以,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而家庭之所以能成为人们的温馨之所,幸福之地,是因为社会赋予了家庭一些不可替代的职能。随着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农村家庭财富的积累、农民交往的扩大,家庭父权夫权制开始式微,家庭蕴含着潜在的和事实上的冲突。社会的急剧变化,给现代农村家庭带来很大的冲击,家庭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少家庭面临着不同的压力或困扰。因此,现代农村家庭如何积极有效地迎接社会变迁的挑战,是众多家庭需要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如何建设和谐的家庭关系,也就成了每一个家庭成员所关心的问题。有的学者甚至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的任务是建设和谐家庭”[1]。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之中,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这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那么,现代农村家庭关系发生了哪里变迁呢?这是本文要研究的一个问题。

二、个案概况及研究方法

余丁坝村隶属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距离村委会3公里,距离镇政府13公里。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夏秋多雨,冬春干旱;干湿分明,雨热同季;雨量偏少,常多干旱。年平均气温15℃左右,坝海拔1860米,适宜种植粮食、烤烟等农作物。全村99户,385人,劳动力220人。彝族377人,汉族8人。耕地499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65亩。

本研究采用实证方法,以余丁坝村为个案,用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问卷抽样调查62户,有效回收问卷60份。问卷结果使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

三、理论分析框架

家庭关系指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和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婆媳关系、妯娌关系等。[2]家庭关系又可以称为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在研究家庭关系中,我们研究的范围是现代农村家庭,一夫一妻制是现代农村家庭的基本家庭制度。一夫一妻制家庭,其重要的关系是以夫妻为横坐标的婚姻关系和以血缘为纵坐标的亲子关系。其他的家庭关系都围绕着这两种关系发展扩大。

家庭关系是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过这样的论述:“一开始就纳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就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活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已有的资料,从血缘关系方面指出,家庭关系就是增殖。他们从摩尔根对易洛魁人的研究成果中发现了亲属制度。“易洛魁人的男子,不仅把自己的亲生子女称为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而且把他兄弟的子女也称为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而他们都称他为父亲……反之,一个女人的子女和她兄弟的子女,则互称为表兄妹或表姊妹。这并不是一些毫无意义的称呼,而是实际上流行的对血缘亲属关系的亲疏异同观点的表现;这种观点是一个完备的制定了的亲属制度的基础,这种亲属制度可以表现单个人的数百种不同的亲属关系。”[3]亲属关系其实质就是家庭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很早就存在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的:“这一家庭形式的存在,现在我们已经在任何地方都不能证明了,但是它一定是存在過的,否则,就不会产生与它相适应的亲属制度。”[4]

人们通常都生活在家庭中间,具有一定的家庭地位,扮演着一定的家庭角色,而一个人的家庭地位,受到社会地位的制约,社会的变迁会引起家庭关系的变动。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余丁坝村现代家庭的功能、家庭结构发生了改变,家庭关系与家庭功能和家庭结构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家庭关系无疑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家庭结构首先影响家庭关系的多少。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意味着家庭关系种类多,而且比较复杂,而核心家庭意味着家庭关系种类较为少,而且关系也简单。另外,家庭结构也影响着家庭关系的和睦程度。复杂的家庭结构,就有着复杂的家庭关系,家庭关系复杂,那么,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家庭分工等方面必然会有矛盾和摩擦。

家庭关系的变迁不像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关系变迁,它是一个渐进的、复杂的、久远的过程。家庭成员的权利、地位的平等程度反映着家庭关系变迁的实质内容,因此,我们可以从这两方面来考察家庭关系变迁的情况。

四、研究假设

本研究以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为理论研究基础,假设在社会变迁的影响下,农村传统的家庭关系与现代社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冲突,而由于每一个家庭的发展都必须具有较强的适应性,这种适应性决定了农村家庭关系随着社会的变革不断变迁。

余丁坝村属于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落,父权夫权制的家庭关系本应该占有统治地位。但是,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家长(父或夫)的控制权力逐渐散失,权力分散,父权夫权制开始逐步瓦解,家庭关系从主从型逐步过渡为平权型。

五、传统家庭关系的分析

(一)传统家庭关系

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关系是与父权夫权制相适应的一种主从型关系,体现了夫妻长幼的不平等。儒家的社会思想强调了家庭对整个社会的安定,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儒家归纳了人间的五种基本伦理关系是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种伦理关系中,家庭关系就有三项。社会伦理强调“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三纲中,家庭关系又占了两项。父(夫)权力在家庭中高于一切,家庭里的所有权力都掌握在家长(父或夫)手中,所谓“家无二主,国无二君”。家长(父或夫)对子女有教育惩罚的绝对权力。“子不教父之过”、“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就是这种权力的体现。家长(父或夫)对家庭财产有绝对的处置权,家庭财产为家长所有,子孙不得擅自动用,处分家产。家长还对子女的婚姻有决定权,可以为儿子选择妻子,为女儿挑选丈夫,子女必须服从家长的包办婚姻,正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二)传统家庭关系形成的原因分析

传统家庭伦理关系的形成与生产方式是相适应的。我国的农村生产是以土地为资源的农耕生产。农业是家庭经济的主要产业,农业收入也就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经济基础。耕田种地是繁重的体力劳动,男性由于在体力上有优势,他们就成为家庭经济的重要支柱。这样,父权夫权制就有了经济基础。在家庭的性别角色上,妇女在家庭分工中主要承担着家务劳动,男人无可厚非承担了耕田种地、当兵打仗的事务。从而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观念。这种观念无疑束缚了妇女的发展,也使“男强女弱”的社会观念得到了深化,妇女只能“在家从父,嫁后从夫,夫死从子”。

在小农经济和宗族制度下,农村家庭以男性为中心,家庭财产的继承也必须是男性,家庭关系形成了以父子为主轴的关系,妇女只处于家庭中的附属地位。她们不占有生产资料,必须依附于拥有生产资料的男子及其家庭。恩格斯在研究家庭从对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转变时指出:“按照当时家庭内的分工,丈夫的责任是获得食物和为此所必须的劳动工具,从而,他也取得了劳动工具的所有权。随着财富的增加,它便使丈夫在家庭中占居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改变传统的继承制度使之有利于子女的意图。”[5]在家庭的演变过程中,男子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女子不在像母权制时有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说,母权制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6]一夫一妻制一开始就具有它的特殊性,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7]

六、现代农村家庭关系的变迁

现代农村家庭关系主要是以夫妻为横坐标的婚姻关系和以血缘为纵坐标的亲子关系组成,我们可以通过家庭中夫妻的权力地位和平等程度来分析,用日常开支的决定权、家务分工、婚姻的满意度三个指标来度量,本研究以楚雄彝族自治州余丁坝村为个案,深入分析现代农村家庭中的关系是平权型关系还是主从型关系,夫妻的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利益之上还是感情之上。

(一)日常开支的决定权

家庭关系中的权力执行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家庭关系。家庭的权力执行可以用日常开支的决定权来反映。在农村的日常开支中,大宗的开支一般体现在家庭耐用品的购买上。所以,我们从家庭耐用品的购买决定权力来考察家庭關系。

通过对余丁坝村的调查表明,在购买家庭耐用品时,“夫妻共同商量决定”的家庭占到了61.7%,“全家共同商量决定”的占了16.7%,而丈夫或妻子单独决定的比例合计不足20%。各年龄组中“夫妻共同决定”和“全家共同决定”这两个指标的比例较高。很显然,在家庭的大宗开支上,妻子有非常高的参与权。访谈中发现,多数家庭的钱财是由妻子保存和管理的。而且,其他家庭成员在决策过程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参与。

统计结果也显示,在购买家庭耐用品的过程中,丈夫单独决定的家庭占了15%,妻子单独决定的比例只有1.7%。单从这组数据看,一部分家庭中,丈夫的经济支配权还是高于妻子的。我们认为,造成这样的原因是该村一部分家庭中的“当家人”是丈夫。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丈夫由于身体强健,而且能够争取各种有利于家庭发展的资源,成了家庭经济的支柱,自然也就成了家长。另外,传统农村家庭的父权夫权制对该村还有一定的影响,家庭的居住方式仍然从夫居住,家庭财产的继承方式依然是“传男不传女”。这就导致了该村一部分家庭中的丈夫在家庭经济中占有的支配权力比妻子要大。

由于家长掌握着一家人的经济命脉,家长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人际关系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的关系首先表现在财产的控制方面,一家之主掌握了全家的经济命脉,其他家庭成员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没有了家庭经济及权力。所以,家庭中的大宗开支决定权体现了家庭成员在家庭中地位,而且反映了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从统计数据可知,余丁坝村现代家庭内部关系已经发生了变迁,父权夫权制度正在式微,夫妻、父子的经济权利和地位日趋平等。

(二)家务分工

在农村家庭中,家务由谁来承担是家庭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长期以来,家务全部压在妻子的肩上,而家务劳动是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和承认的。在我国的历史上,妇女曾经一度被排除在正常的社交活动之外,在就业方面受到了严重的歧视。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现实使妇女的地位处于一个从属地位。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余丁坝村的家务分工有了一些新变化。

家务的承担以“妻子为主”的家庭占到了43.1%,“夫妻共同承担”的家庭占了27.6%的比例,“全家共同承担”的家庭占到了17.2%。数据表明,该村的家务还是以妻子承担为主,但和以往比较,妻子包揽家务的情况是有所好转的。虽然,家务分工发生了这样的改变,但我们认为,绝不会发生家务承担由“妻子为主”转向由“丈夫为主”,因为农村农业生产对男子特殊的劳动能力的需求是不可能被妻子代替的。但是,我们可以预测,丈夫在家庭中与妻子共同承担家务的比例还会上升。因为现在丈夫能与妻子共同承担家务不但会受到邻里的“称赞”,还能得到妻子的表扬。在做田野调查中,我们参加了一户人家的婚礼,发现在厨房里掌勺的大多是男子,而在旁边帮忙的多是妇女。这证明,农村现代家庭中的男子不仅“能上厅堂,也能下厨房”。为了证明我的预测,我们利用被访者的年龄结构和承担家务情况做了交互分析,发现随着结婚年代的推后,夫妻共同承担家务的比例在逐步上升。

通过以上的分析表明,农村现代家庭的家务分工已经从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中逐渐走出来。丈夫承担了一些以前由妻子全部包揽的家务劳动。“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将是未来农村家务分工的主要模式。

(三)婚姻的满意度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而考察夫妻关系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夫妻对婚姻的满意度。我们从“您对自己的婚姻是否满意”、“当您的身体不好或劳累时,配偶是否关心”、“当发生口角时,夫妻之间是否发生过动手的情况”等几项指标来进行问卷调查。

分析表明,被调查者对自己的婚姻持有非常高的满意度。“非常满意”的占15.8%,“比较满意”的家庭占29.8%,“满意”的家庭占49.1%;而“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家庭合计只有5.3%。

婚姻满意度有如此之高,说明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非常和睦,夫妻之间的感情甚笃。当然,夫妻良好的感情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建立在夫妻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体贴之上的。当夫妻一方身体不好或劳累时,“从不关心”和“有时关心”的只占到11.8%。而且,“有时关心”的指标是一个变数,因为,农村最忙的时候是庄稼的收种。在收种过程中,几乎全部家庭成员都要服从于庄稼收种这个大局。全家人都可能处于疲惫状态,从而相互关心的程度会有一定的下降。但是,从总体上看,夫妻之间的相互关心占有绝对高的比例。

反映婚姻满意度的另一个方面是“当发生口角时,夫妻之间是否发生过动手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大多数夫妻都发生过争吵,但是,他们都表示,夫妻之间吵架是“床头吵架,床尾和”。从统计的数据看,当发生口角时,有88.7%的夫妻“从未发生过动手打人”的情况。只有8.8%的家庭里,丈夫偶尔动手打过妻子。在做访谈时,我们特意了解了丈夫动手打妻子的家庭。在发生过丈夫打妻子的5户家庭中,有3户是由于丈夫好吃懒做,又无本事,而忍无可忍的妻子咒骂几句,就遭到了丈夫的打骂。据当事人叙述,打骂一般都不会太严重。因为,如果妻子被丈夫打骂,妻子可能会以离婚作为威胁,丈夫则以“打是心疼,骂是爱”的方式草草收场。因为无本事,好吃懒做的男人是难以再婚的。另外,只要发生打骂事件,邻里会及时来制止,相劝。

我们对家庭婚姻满意度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研究,分别考察了该村婚姻家庭中的两个要素,即“最后决定婚姻的人是谁”和“婚圈”。因为,“最后决定婚姻的人是谁”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婚后夫妻的感情亲疏,如果是自由恋爱,自己做主的婚姻,那么,婚姻的满意度就会高一些。如果是包办婚姻,婚后夫妻关系会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强扭的瓜不甜”,还有一种是“背着娃娃谈恋爱”、“先结婚,后恋爱”。为什么考察夫妻“婚圈”呢?我们认为,婚圈也影响着夫妻关系。婚圈的半径短,夫妻在结婚以前彼此熟悉的程度就高,而婚圈的半径长,婚前夫妻之间的熟悉程度相对会低一些。在做访谈中,我问了一些夫妻“为什么要找本村或本村委会的人成家”,他们的回答出奇的一致,“本乡本土的容易了解,与一起长大的人结婚,心里踏实”。

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该村的婚姻中,“父母决定,征求本人意见”和“本人决定,征求父母意见”的家庭占有较高的比例。说明年轻人在选择伴侣时有很大的自主权。“父母决定,征求本人意见”的比例虽然占了45.8%,但最终还是经过婚姻当事人的同意才缔结连理的。“父母决定,征求本人意见”与“父母包办”是有本质区别的。父母包办是强制性的,父母的意见就是子女的意见。

从婚圈情况来看,结婚前,夫妻俩是同村的占了23.7%,同村委会的也占到了16.9%。而非本县的只占8.5%。说明该村通婚半径较小。这种小范围的通婚,除了“相互熟悉”外,还因为彝族有民族内婚的传统,年轻的彝族男青年往往喜欢娶本民族的女青年作为伴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通婚的半径,为高满意度的婚姻种下了种子。

七、制约农村现代家庭关系变迁的因素分析

(一)生产方式的制约。家庭关系的变迁与生产方式有密切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9]换句话说,社会制度、家庭、阶级组织等都是由和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会有什么样的家庭。

(二)家庭制度的制约。什么样的家庭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家庭关系与之相适应。传统的家庭制度是父权夫权制度。丈夫或父亲在家庭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不但控制着财产,还支配着其他家庭成员。在这样的家庭制度下,妻子只能处于附属的地位,只能遵从于社会规定的“三从”角色,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從子”。恋爱结婚的方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家庭制度下的父子关系是“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父亲掌握着子孙的命运。任何家庭成员都要遵守“夫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社会准则。所以,在父权夫权制家庭制度中,家庭关系是主从型的。而父权夫权制瓦解后,现代农村家庭关系是民主型的、平行型的。妻子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妻子可以参与家庭事务的管理和经济的支配。子女可以把握自己的人生。而且,婚姻自主,恋爱自由。

(三)社会政治、法律、文化的制约。家庭关系时常受到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和文化的影响。在中国,政治影响家庭关系的典型时代是“文化大革命”,在“文革”期间,家庭关系被严重扭曲为“亲不亲、阶级分”的价值观,家庭中的部分成员一旦沦为“专政对象”,就会造成家庭的解体,家庭关系被回避或被否定。在田野调查中,一位曾经是小学老师的老人痛苦地回忆了自己结婚时的情景,他说,年轻男女结婚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文革”中,却被人冠予“两个狗男女,一对黑夫妻”的称号。“文革”把温情脉脉的家庭关系变成了冷酷无情的动物世界。

法律制度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中国三部《婚姻法》的实施,把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婚姻法》的核心就是规定了家庭关系中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把抚育子女、赡养父母的社会伦理规范以法的形式规定下来。

文化的影响主要涉及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这些规范各个民族有其特点。比如彝族传统的婚姻是民族内婚、等级内婚。宗族的管理使用家支谱牒,姓名使用子名连结父名的方式。

(四)家庭结构的制约。家庭结构对家庭关系的制约作用表现在家庭的类型上,核心家庭类型中,人口规模相对要少,家庭关系要简单得多,最小的核心家庭中只有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这样的小家庭里,家庭成员之间的意见较容易统一,因此,也就容易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而在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中,家庭人口规模大,关系也比较复杂,除了夫妻的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外,还有婆媳关系,公婆关系,甚至是妯娌关系,爷孙关系等。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要达成一致的意见非常困难,家庭和睦的程度也会大大降低。家庭类型复杂,家庭规模较大的家庭里,家庭成员的文化教养、知识结构和社会阅历各不相同,娶来到媳妇各自的家庭背景也不尽相同,在理想、兴趣和处理事务的方式上也各有千秋。在这样的条件下,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和摩擦也就不可避免。

八、小结

通过对余丁坝村现代农村家庭关系的变迁分析,研究结果基本验证了我们对家庭关系的理论假设,即父权夫权制开始逐步瓦解,家庭关系从主从型逐步过渡为平权型。

从总体上看,余丁坝村夫妻关系非常和睦,反映出农村现代家庭对婚姻质量和家庭关系的重视。农村的妇女地位已经较以前有较大提高,丈夫在家庭中的地位不是主导型的,家庭关系逐步走向民主的、平权的家庭关系。

参考文献:

[1]永春.家庭和谐初探[J].新华文摘,2008.(10).

[2]杨善华.家庭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7.

[3][4][5][6][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3.25.51.50.58.

(责任编辑/田苗)

作者:王晓艳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马克思主义生命力论文下一篇:社会矛盾化解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