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银行版本的三方委贷款
银行三方委托贷款版本
关于按“银行三方委托贷款版本”委托贷款
操作要点
委托贷款限定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和九大商业银行:
一、贷款金额及相关事项:
1、1亿元以上、拾亿以下;(每单)
2、付息年限15年;年息7.8%;连续付15年。
3、全部一次性费用26%(含第一年年息7.8%、资金移动费、一次性贴息、手续费)中介费3%另行承诺。
4、过款100%、计息则按100%的款额计×7.8%×15年,到期不须还本。利息由委贷银行代收代付,每年一次。
二、贷款项目必须是省级以上(含省级)发改委批准的、在有效期内的项目(单列市发改委批准的项目也可)。
三、项目公司提供下列申贷资料:
1、省级以上发改委对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和对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文件(全部)。
2、政府对项目方公司开发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接款银行同意为项目方公司开发项目以三方委贷方式接款的“接款确认书”(用有接款银行抬头的公文信纸打印)。
4、接款银行提供的委托贷款合同文本。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济部分。
6、项目方公司基本资料、营业执照(必须年审完毕)、法人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贷款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7、项目方公司的申贷书,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所需资金总额、接款银行名称、银行已同意按上述要求办理、保证在款项到帐后及时划出返回款项和一次性费用。
四、资料要求:
1、项目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必须为影印扫描件,不能彩印的个别文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2、全部文件资料均应装订成册,封面加盖企业公章、侧面加盖齐缝章。
五、操作程序:
1、项目公司确认本方案后,将“申贷资料”汇编用特快专递或派人员送达资金方。
2、资金方接件审核后,同意放款的,立即发出“商务通知函”。
3、项目方公司接到“商务通知”后,,三天内派人来接洽。
4、操作本单务业费用由项目方承担。
5、由于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系无责委托,需贷款银行另行出具一份代收代付利息承诺书(见附件)。
三方委贷操作确认书
我公司因项目开发的需要,经与银行(银行名称:)协商后,同意由贵方出资人民币以三方委贷方式投资该项目。具体操作方式确认如下:
一、委贷金额:根据项目所需资金和银行的接受能力为基础,由贵方与银行协商确定。
二、我公司完全同意贵方《关于按“银行三方委托贷款版本“委托贷款操作要点》,并严格遵守。
三、我公司确认我方银行已审阅并同意签署贵方的《银行承诺书》文件。
四、我公司同意付给贵方财务顾问费拾贰万元,给贵方人员前往我公司所在地办理业务。贵方人员到达我公司所在地后的接待费用由我公司负责。
五、我公司安排贵方到委贷银行核实银行能否同意办理委托贷款和出具代收代付年息的承诺书。我司只安排银行行长在银行内对贵方的咨询,贵方可以不接受任何中介代表的咨询。
六、进银行核实后一切后续操作按银行委托贷款合同条款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属我公司或银行的原因不能履行本确认书条款而造成本次业务不能办理,已支付的费用贵方可不予返回。如果我公司和银行能履行本确认书条款而资金方没有资金到位即退回所收费用给我公司。
八、同意保护中介方利益。另出具承诺给中介方。如因我方或资金方的问题而造成本业务中止,不追究中介方。
九、我公司保证切实执行以上条款,若有违约,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特此确认!
承诺公司:
法人代表:
日期:2009年月日
第二篇:委托贷款(银主版本)操作流程
关于委托贷款(银主版本)的操作流程
1、项目方向委托方提供符合条件的企业六证一卡、项目批文、可研报告等;
2、项目方如对委托方资金有疑问,可以采取是否对押的方式;
3、项目方提供联办委托贷款合同书以及项目方的受托银行行长、经办人及主管银行行长、经办人在二份承诺书或邀请函、查询证书上签字并盖章的扫描件给委托方主办人,上述原件放在银行保管;
4、委托方主办人收到上述文件经核实无误后书面通知项目方,项目方交付银主差旅费万元。委托方主办人与委托方应在三天内共同到项目方委托银行所在地;
5、委托方到达项目方所在地,项目方交付备用金委托方进委托银行核实二份承诺书(或邀请函)、查询证书以及签字人的真实性,真实无误后,退回项目方差旅费费
6、委托银行将二份承诺书、查询证书的原件交给委托方银行行内保管,委托方在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并将委托贷款资金万元存入该账户,委托方可以拿走二份承诺书、查询证书原件;
7、委托银行在委托方委托贷款资金的三天内与委托方、项目方共同签订《联办委托贷款合同书》,
同时委托方在委托银行开立委贷专用账户,将个人账户的委托贷款资金托银行只保证代收代付每年的利息,但不要求保证收回本金,只需监督项目方归还本金。
8、委托银行、委托方、项目方签订完成《联办委托贷款合同书》后,委托方退还项目方备用
9、委托银行、委托方、项目方三方按《联办委托贷款合同书》履行相关的义务;
2011年11月
第三篇:三方委托贷款产品介绍
产品说明
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目前不接受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即中国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产品特点
1.企业或集团公司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实现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合法化,满足委托人的融资渠道多元化的需求。
2.企业或集团公司充分、合理、有效地运用盈余资金等自有资金,更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费用,使企业或集团整体资金达到保值增值目的。
3.利用企业或集团公司的现有存款作为委托贷款来源,既可以获取高于存款利率的收入,又可以使借款人避免向银行申请授信所带来的审批手续繁琐、资金成本较高、资金运用不灵活等弊端。
4.委托贷款的发放可以解决异地放款问题。
币种
人民币、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磅。
利率
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借款人的违约金的计收、担保方式和条件等均由委托人确定,但必须符合人民银行或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相关费用
原则采取议价的方式,根据业务操作烦琐程度、业务风险性大小而定,但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我行的有关规定。
适用客户
政府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申请条件
1.委托人为政府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2.办理境内外汇委托贷款人的公司必须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批准的《跨国公司名录》中的企业。
3.委托贷款中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
办理流程
1.委托人及借款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时,按照我行的要求收集相关文件和材料;
2.我行负责委托人及借款人提供的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查,资料完整性的整理,撰写委托贷款调查报告,填写委托贷款调查审批表,将委托人、借款人资料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3.经审核后通知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在委托资金划入我行委托贷款专用账户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贷款放款条件,办理放款手续。同时,按约定的方式收取贷款手续费;
5.我行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委托人办理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责任,扣缴委托人的应付税款;
6.我行对发放的委托贷款建立台账,定期核对;
7.委托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按要求办理还本付息手续。外汇委托贷款的还款必须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按照还款要求和路径办理还款手续;
8.如借款人提出委托贷款展期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可为其办理相关展期手续。
第四篇:股东大会决议(银行版本)
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
(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所有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本公司与交通银行分行(以下称“银行”)拟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领域开展合作,并将就位于名称为 的指定楼盘(下称该楼盘为“指定楼盘”)签署《交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本公司同意为购买指定楼盘房屋的所有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根据《交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和银行的要求为每一购房人的贷款出具担保函或签署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或其他保证合同(以上统称“相关担保合同”)。本公司根据各担保函或相关担保合同向银行承担的担保责任在下列条件满足时解除:购房人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并以其所购房屋为银行贷款设定抵押担保、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明或证明抵押权设立的其他文件正本。但在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明或证明抵押权设立的其他文件正本前,购房人已有欠款或欠费的,本公司对该部分应付款项仍承担保证责任。
股东名称:签章:
公司名称:
公章:
月日
第五篇:不还本三方委托贷款操作协议书
协议双方
江西九岳造林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营业地址:吉安市吉卅区广场南路世兴商住楼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子邮箱:
美通国际投资企业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法定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5号
法人团体负责人:曾征远
电话:852-29632114电子邮箱:ze.dong2009@163.com
甲方因建设工程需要资金,甲方同意以委托银行贷款的方式为甲方解决资金。双方经过磋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 本笔委托贷款需限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和九大商业银行进行;
二、 委托贷款金额6——10亿元人民币以内;
三、 委托贷款方式:由乙方委托银行发放,按照银行的委托贷款 版本进行。在银行版本中有“其它条款”或“补充条款”的空格,拟增补下列条款:
1.该笔委托贷款期限为15年。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都不承担归还本金的风险。
2.委托贷款到达委托贷款基金帐户之日起计息。年利息7.5%。每满一年支付一次,由借款人通过受托人支付给委托方,当借款人逾期或无法支付时,由受托人代为支付,直至期满。
3.委托贷款确定的7,5%的利息为固定利息,不受国家调整利息的影响。
4.本条所约定的条款为本合同的最终法定执行条款。当与其它条款相抵触时,以本条约定的条款为准。
四、委托贷款期限15年,到期不需还本。
五、利息及回报:
1. 该笔委托贷款利息按贷款总额7,5%的年利息计算,连续支付
15年,由受托银行代收代付给乙方。
2. 委托贷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以向乙方项目投资方式,返
回贷款总额28%的款额给乙方。甲方则按100%的款额计算
利息。
3.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14%的财务顾问费,款到甲方帐
户后支付。
六、 甲方提供的委托贷款项目必须是省级发改委批准立项的
项目(政府开发的项目须有政府部门的授权委托书)。并
按照银行贷款要求准备所需资料(委托贷款合同、申请书、
可行性报告、支付15年7,5%利息的可行性分析、公司基
本资料、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已投资明细或审计报告等)。
七、 操作本单业务所需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本协议签
订后甲方向乙方先支付10万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仅限甲乙双方共同执行,不涉及第三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支付了费用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